最新就业创业宣传工作总结 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工作方案参考(模板5篇)

最新就业创业宣传工作总结 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工作方案参考(模板5篇)

ID:4403458

时间:2023-10-08 22:45:18

上传者:HT书生 最新就业创业宣传工作总结 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工作方案参考(模板5篇)

当工作或学习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回过头来对所做的工作认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经验教训,提高认识,明确方向,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并把这些用文字表述出来,就叫做总结。什么样的总结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就业创业宣传工作总结篇一

针对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军人,开展一次免费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培训期限一般不少于3个月。推行“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下面是职场本站和大家分享整理的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工作方案参考资料,提供参考,欢迎阅读。

篇一

推行“订单式”“定岗式”培训

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通过教育培训提升能力是基础。《政策措施》着力构建以全员适应性培训为基础,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互为补充,具有xx特色的教育培训体系。根据要求,在退役军人报到一个月内,进行全员适应性培训,由省财政按每人1000元给予补助。深入开展“送政策进军营”活动,开展军人退役前职业指导。

针对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军人,开展一次免费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培训期限一般不少于3个月。推行“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鼓励企业对退役军人实行先上岗后培训。

在“新生代产业工人培训”“xx技工”“粤菜师傅”等职业技能提升重点工程中,安排一定名额面向退役军人开展培训,支持退役军人参加农村创业创新人才培训、青年就业创业培训、返乡下乡创业培训等。

我省同步推出举措,支持退役军人提升学历。退役军人在退役2年内可免试参加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含技工教育),省财政按每生每年7000元对经济欠发达地区退役军人学员给予2年资金补助。此外,在退役1年内报考高等职业院校被录取,按每生每年7000元对经济欠发达地区退役军人学员给予3年资金补助。

企业招用可享税收优惠

退役军人是优质人力资源,要通过政策扶持引导,充分发挥他们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政策措施》从多个方面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聘用职工时,适当放宽退役军人的专业、年龄和学历等条件,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每年公务员招录中,全省至少安排400名指标,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统筹设置职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具有本科学历以上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可报考免笔试岗位,不受岗位职称、执业资格、工作年限、户籍等条件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吸纳退役1年内的退役军人就业,且相关人员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人1万元标准给予补贴。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的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退役军人创业可获万元资助

创业是更高层次的就业,对带动就业具有重要作用。在退役军人自主创业方面,依托专业培训机构和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网络平台等,对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开展培训。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参加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班,按规定给予1万元资助。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以每户每年1.44万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相关税费。退役军人创办初创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资助。鼓励和支持银行保险机构探索推出“军功贷”等金融产品扶持创业,为退役军人提供利率、免担保等服务。

为完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体系,xx将结合“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搭建全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为退役军人开办企业登记注册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开业指导、登记注册服务。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每年至少组织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

方案二

xx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制定出台《进一步稳定和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措施》,要求全省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一步加大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力度,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和成功创业。

广泛开展适应性培训。对接收安置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利用《xx省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系统》,进行全员适应性培训;通过“双走进”等活动,开展军人退役前职业指导。探索建立送政策送教育“双送双进”机制,实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学历能力提升“双创双赢”目标。

大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对有培训意愿、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性免费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推行“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企业对退役军人实行先上岗后培训,推广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

支持退役军人参加学历提升教育。对退役军人参加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符合条件的享受加分照顾,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参加成人高校专升本招生可免试入学。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院校、专业。

培育壮大教育培训主体。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承训机构目录,加强对承训机构培训质量及资金使用情况考核评估,将其与培训机构承训资格和培训经费拨付挂钩。鼓励社会力量充分参与,支持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的职工培训中心培训退役军人,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退役军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开展xx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认证,支持社会力量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评价工作。探索建立退役军人教育培训联盟,建立培训师资库和创业指导团队。

促进退役军人有序就业。积极扶持就业,落实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至少组织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做好失业人员帮扶和就业失业登记,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失业保险金;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就业帮扶,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对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适当放宽招录(聘)条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聘用职工时,适当放宽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等条件。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的,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退役军人。引导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吸纳更多退役军人就业;支持退役军人灵活就业,将灵活就业纳入就业统计指标体系。按规定落实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落实财税优惠政策,督促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让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应享尽享政策红利;加强就业预警监测,动态掌握就业情况。

强化保障措施。加大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检查督促力度,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纳入退役军人事务核查督办范围,并作为省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经费保障,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乐业兴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网友对“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工作方案参考”评价

:非常在理。

就业创业宣传工作总结篇二

经济危机背景下,大学生的兼职与就业

二、活动背景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蔓延全球,世界各国经济发展均受到不同程度影响。我国亦不能独善其身,随着金融危机的持续,其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日益凸显。经济状况向来是就业水平的晴雨表,金融危机在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同时,将会对人们的就业特别是大学生的就业带来怎样的影响?金融危机对大学生就业影响有多大?这些是在校大学生普遍关注的问题。

三、活动目的

针对同学们的关心的话题,也让同学们更清楚地了解当前的形势,消除不必要的担心,勤工助学中心特举办“大学生兼职即为就业做准备”的宣传活动。实践表明,大学生只有转变观念,才能真正改变“就业难”的局面。大学生要客观认识就业形势,找准定位,理性调整期望值。要用长远的眼光看待就业,树立“先就业求生存,后择业谋发展”的思想,特别是金融、房地产专业的毕业生,不过分要求专业对口。学生要客观评价自己,低姿态求职择业,学会从基层做起,适当放低薪酬要求。

同时,借助这次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学生对兼职、就业问题的反思与交流,展现我校学生在面对就业问题上的积极态度。

四、活动时间

20xx年3月

五、活动内容

活动成果

调查参与此次活动的同学对本活动的评价及建议,组织同学及时进行反馈,也可以更深入的了解同学们目前所关心的但我们没有涉及的问题,做进一步了解,以便日后更好的开展工作。

各部门将此次活动的成果及收获整合起来,也作为我们中心成长路上的一次见证。

就业创业宣传工作总结篇三

为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2部委《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等12个部门《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桂军务发〔2018〕3号)文件要求,保障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推进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培训体系。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纳入国家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体系,面向自主就业退役军人,以政府直接组织、购买服务、市场化培训等多种方式实施,以普通学校、公共实训机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要载体,以学历教育、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为主要形式,改善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
(二)做好退役前的教育培训宣传。深入驻军部队开展“送政策进军营”活动,加强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形势介绍、政策咨询及职业规划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努力在退役军人中营造争学技能绝活、争当技术能手的新时代风尚,形成自立自强、创业创新、创先争优的好氛围。
(三)抓好退役后的职业技能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军人退役1年内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退役1年内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同意,可以在第二年参加一次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学杂费、住宿费和职业技能鉴定费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及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规模、成本、时间等因素确定,生活补助费标准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退役军人实际参训情况会同县财政局制定。
大力推行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培训,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认定、社会公示”的原则确定承训机构,培训后有能力推荐就业的承训机构优先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符合条件退役军人按照个人自愿的原则选择承训机构、培训专业,培训费用按照退役军人参加人数和培训专业标准实际开支结算。鼓励企业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军人,不断提高定向订单定岗式教育培训比重,全面提升教育培训质量和退役士兵就业能力。
(四)落实学历教育培训补助。退役一年内考入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的退役军人免费教育培训涵盖整个学制期,按规定享受教育培训补助,纳入我县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费予以保障。
(五)建立承训机构评估与年检制度。建立县级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目录、承训企业目录、普通高校、职业学校目录,实行教育培训机构评估与年检制度,教育培训机构在教育培训期内,退役军人学员平均到课时数低于总课时数70%的,取消其下年度承训资格;毕(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双证”获取率达不到85%的,取消其下年度承训资格。鼓励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对教育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定期通报表扬或批评。

(六)适当放宽招录(聘)条件。招录公务员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役军人。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允许设置一定比例的岗位面向退役军人实施定向招聘,及时为退役军人做好增人及岗位聘用手续。
(七)拓展公务员招录形式。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设置一定数量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退役军人招考。在开展选调生招录工作中,注意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毕业生。
(八)鼓励退役军人基层任职。结合实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战略,可参照选聘社区党建组织员、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方式,选派退役军人到基层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切实抓好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鼓励退役军人通过法定程序参与村(社区)“两委”选举,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担任党组织带头人,不断强化引领农村改革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基层带头人队伍力量。注重从退役军人中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把一批优秀退役军人纳入村级后备力量培养对象,加大平时培养力度。
(九)落实企业培训补贴。企业自主组织订单式培训后,原则上接收安置退役军人10人(含)以上,并依法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按照我县同类或类似专业技能培训费用给予补贴。
(十)强化就业服务。加大各项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
确保政策人人知晓。充分发挥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作用,以县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为依托,通过“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大型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积极搭建岗位对接平台,为退役军人就业提供空岗信息,提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帮助他们实现就业。
(十一)实施后续帮扶。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台帐,实行实名制管理,动态掌握就业情况。对出现下岗失业的,及时纳入再就业帮扶范围,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人下岗失业的落实公益性岗位保底安排,其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生活确有困难、政策之外情理之中的,要采取个案方式分类施策、精准帮扶,积极主动解决社保、医保、住房等方面的困难。

(十二)组织创业培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当依托有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鼓励退役军人参加创业培训。创业培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结合我县产业发展和创业项目,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通过进行创业培训和相应的后续服务,提高他们的创业成功率,对符合条件的要及时落实职业培训补贴。
(十三)提供创业场所。县人民政府投资或与社会共建的创业基地和创业园区可结合实际需要适当设立退役军人专区。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桂人社发〔2014〕41号)规定要求,对经营场地、水电、投融资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十四)落实税收金融优惠。依法落实国家扶持自主就业退
役军人创业就业等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就业。
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享受免费、免税政策咨询和开展指导服务;
自筹资金不足的,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
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国家规定享受贷款贴息。

(十五)搭建信息平台。构建与自治区对应的信息互通平台,加强信息化管理,形成全区贯通、实时共享、上下联动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畅通信息渠道,促进供需有效对接,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精准服务。
(十六)培养典型队伍。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先进典型团
队,充分发挥其在职业规划、创业指导、吸纳就业等方面的传帮
带作用,引导鼓励扶持更多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十七)规范社会支持。按照《关于加强非军队主管的社会团体涉军事项管理的通知》(民发〔2018〕78号)规定要求,引导更多社会力量、退役军人及社会组织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

(十八)健全工作机制。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
是党、国家、军队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县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军地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军地联合工作机制,完善县、乡两级退役军人事务机构,构建全区退役军人服务网格化管理体系。
(十九)落实职责要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要认真贯彻相关法规政策,统筹协调推进全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落实,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抓好本系统工作任务的落实。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全县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

就业创业宣传工作总结篇四

按照团中央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团省委关于就业创业工作方案的要求,围绕应往届大学毕业生、下岗失业青年和农村青年等群体,推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现结合我市青年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团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以推进创业促进就业,通过完善工作体系,扩大青年创业基金规模,组建创业导师队伍,加强青年见习基地建设,强化青年创业培训工作,开展特色活动等,全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为“落实年”活动和丹东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2009年全团就业创业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县(市)区、高校一体化全覆盖”的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体系,实现青年创业基金规模300万元,创业导师队伍达到50人,建设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55家,提供实习岗位550个,成立各级青年就业创业服务机构10家,完成实名制就业创业培训2100人、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培训5000人,培养青年创业带头人200名,带动就业1200人,力争使就业创业工作覆盖和影响青年。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就业创业工作体系

1.完善理事会议制度。建立丹东市青年创业促进会,聘请创业成功的青年企业家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负责就业创业工作的干部担任促进会的理事,聘请有就业创业工作和管理经验的企业家或学者作理事会顾问,力求建成人员层次较高,行业涉及较广,工作开展扎实的青年创业服务组织。理事会将定期召开会议,发布青年就业创业动态信息,商讨有关问题及对策。各县(市)、区团委和高校团委要做好创业导师和理事的推荐工作。

2.加强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站建设。在成立丹东市青年就业创业办公室的基础上,加强县(市)、区和高校团组织的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服务站建设,各团委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本地工作特点成立青年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或企业家导师俱乐部、创业青年俱乐部、高校kab创业俱乐部等组织,建立“县(市)区、高校一体化全覆盖”的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体系。

(二)扩大基金规模

1.创建丹东市青年创业基金会。依托丹东青年就业创业促进会建立基金会,向社会筹募不少于300万元的创业基金,开展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培训和活动,组织符合基金会规定的募捐活动,支持青年就业创业理论研究,奖励青年创业带头人、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发展相关领域友好交流与合作,同时完善基金管理办法,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2.实施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以小额贷款为载体,以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为动力,着力解决城市、农村青年创业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搭建青年创业的贷款平台,完善青年创业服务体系,帮助应届、往届大学毕业生、下岗失业青年、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创业。各级团委要广泛与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联系,加强合作,扩大贷款受益面、覆盖面,解决创业青年,特别是初次创业青年融资难问题。

(三)壮大创业导师队伍

有针对性地培养三类导师队伍,即企业家导师队伍、高校导师队伍和县(市)、区导师队伍,为有不同需求的创业青年群体提供实践经验辅导和创业素质培训。各级团委要广泛整合资源,从青联和青年企业家中选拔优秀青年创业导师,同时联合有关部门进行社会招募;高校导师队伍由各高校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站推荐,对在校大学生开展kab、syb创业教育培训。组织创业导师深入到高校、社区和农村青年中,围绕青年就业创业开展“青年创业论坛”、“创业大讲堂巡讲”等特色活动,为青年传授创业知识和经验之道,在全社会营造促进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

团市委、各县(市)区和高校要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千企万岗岗前实习行动”,在全市建立55家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提供550个实习岗位。依托各类企业,以市场机制为准则,以岗位需求为前提,面向在校大学生、下岗失业青年和农村青年,建立“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和网络资源信息库,鼓励企业提供适宜的实习岗位,为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创造条件,为企业选人用人搭建平台。

(五)强化就业创业培训工作

各县(市)、区团委、高校团委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依托本地职业培训学校,普惠制培训基地和高校就业培训机构,联合为青年提供就业创业培训,承担好实名制就业培训2000人的任务。同时,打造创业培训品牌,推广kab、syb等行之有效的培训模式。各高校要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及素质拓展,建立《个人职业生涯规划手册》、素质拓展档案。各级团委也可结合实际,自主开发和选用具有地方特色的培训模式,采用集中授课、创业讲堂、见习基地实训、岗位练兵等方式,结合不同对象需求,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六)运用相关政策服务青年

各级团组织和青年创业服务机构要积极研究就业创业有关优惠政策,为青年就业创业提供政策咨询和网上信息发布。继续联合相关金融机构,探索突破贷款担保障碍,积极为青年创业和二次创业提供金融服务。通过导师辅导、创业资金、创业基地、创业培训等服务,全面培养青年创业带头人,带动广大青年就业。

四、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各级团委必须要高度认识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认真研究关于青年就业创业方面的政策,加强与劳动就业部门、人事、财政部门以及金融机构的联系与合作,以服务青年就业创业为第一要务,明确共青团工作职责,全力推进全市的青年就业创业工作。

2、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级团委联合地方媒体广泛宣传,提高青年对就业创业的认知度;通过典型示范引路,培育亮点;通过对工作进行整体形象设计和推广,打造品牌;通过与媒体合作开辟专栏,进一步营造青年创业良好社会氛围。开通信息服务热线,为青年就业创业提供咨询、指导和信息资源等服务。

各级团委要把开展青年就业创业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并上报团市委;对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创业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先进典型人物要做好推荐和备案,并上报到团市委工农部。联系电话:2131213;传真:2164096;e-mail:ddgnb@。

附:2009年丹东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指标分解表

2009年丹东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指标分解表

项目

单位青年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创业导师队伍(名)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家)见习岗位(个)实名制就业培(名)农村青年培训(名)青年创业带头(名)带动就业人数(名)

东 港***040240

凤 城***040240

宽 甸***040240

振安区***0

振兴区***0

元宝区***0

合作区***0

辽东学院13550200

辽宁地质

学 院12550200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12550200

总 计***002001200

就业创业宣传工作总结篇五

针对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军人,开展一次免费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培训期限一般不少于3个月。推行“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下面是职场本站和大家分享整理的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工作方案参考资料,提供参考,欢迎阅读。
篇一
推行“订单式”“定岗式”培训
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通过教育培训提升能力是基础。《政策措施》着力构建以全员适应性培训为基础,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互为补充,具有xx特色的教育培训体系。根据要求,在退役军人报到一个月内,进行全员适应性培训,由省财政按每人1000元给予补助。深入开展“送政策进军营”活动,开展军人退役前职业指导。
针对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军人,开展一次免费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培训期限一般不少于3个月。推行“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鼓励企业对退役军人实行先上岗后培训。
在“新生代产业工人培训”“xx技工”“粤菜师傅”等职业技能提升重点工程中,安排一定名额面向退役军人开展培训,支持退役军人参加农村创业创新人才培训、青年就业创业培训、返乡下乡创业培训等。
我省同步推出举措,支持退役军人提升学历。退役军人在退役2年内可免试参加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含技工教育),省财政按每生每年7000元对经济欠发达地区退役军人学员给予2年资金补助。此外,在退役1年内报考高等职业院校被录取,按每生每年7000元对经济欠发达地区退役军人学员给予3年资金补助。
企业招用可享税收优惠
退役军人是优质人力资源,要通过政策扶持引导,充分发挥他们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政策措施》从多个方面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聘用职工时,适当放宽退役军人的专业、年龄和学历等条件,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每年公务员招录中,全省至少安排400名指标,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统筹设置职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具有本科学历以上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可报考免笔试岗位,不受岗位职称、执业资格、工作年限、户籍等条件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吸纳退役1年内的退役军人就业,且相关人员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人1万元标准给予补贴。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的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退役军人创业可获万元资助
创业是更高层次的就业,对带动就业具有重要作用。在退役军人自主创业方面,依托专业培训机构和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网络平台等,对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开展培训。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参加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班,按规定给予1万元资助。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以每户每年1.44万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相关税费。退役军人创办初创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资助。鼓励和支持银行保险机构探索推出“军功贷”等金融产品扶持创业,为退役军人提供利率、免担保等服务。
为完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体系,xx将结合“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搭建全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为退役军人开办企业登记注册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开业指导、登记注册服务。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每年至少组织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
方案二
xx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稳定和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措施》,要求全省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一步加大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力度,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和成功创业。
广泛开展适应性培训。对接收安置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利用《xx省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系统》,进行全员适应性培训;通过“双走进”等活动,开展军人退役前职业指导。探索建立送政策送教育“双送双进”机制,实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学历能力提升“双创双赢”目标。
大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对有培训意愿、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性免费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推行“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企业对退役军人实行先上岗后培训,推广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
支持退役军人参加学历提升教育。对退役军人参加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符合条件的享受加分照顾,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参加成人高校专升本招生可免试入学。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院校、专业。
培育壮大教育培训主体。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承训机构目录,加强对承训机构培训质量及资金使用情况考核评估,将其与培训机构承训资格和培训经费拨付挂钩。鼓励社会力量充分参与,支持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的职工培训中心培训退役军人,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退役军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开展xx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认证,支持社会力量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评价工作。探索建立退役军人教育培训联盟,建立培训师资库和创业指导团队。
促进退役军人有序就业。积极扶持就业,落实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至少组织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做好失业人员帮扶和就业失业登记,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失业保险金;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就业帮扶,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对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适当放宽招录(聘)条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聘用职工时,适当放宽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等条件。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的,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退役军人。引导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吸纳更多退役军人就业;支持退役军人灵活就业,将灵活就业纳入就业统计指标体系。按规定落实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落实财税优惠政策,督促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让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应享尽享政策红利;加强就业预警监测,动态掌握就业情况。
强化保障措施。加大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检查督促力度,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纳入退役军人事务核查督办范围,并作为省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经费保障,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乐业兴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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