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简报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简报(优秀6篇)

最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简报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简报(优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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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9 01:46:41

上传者:梦幻泡 最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简报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简报(优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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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简报篇一

清徐县开展城乡管理全面提升行动以来,八个整治小组、十个乡镇(街道办)整治工作启动迅速、推进有力,取得初步成效,社会反响较好,干部担当作为的氛围正在形成。

清徐县县长王琳玉表示,这次行动真正的目的和意义并不在于城乡管理全面提升行动本身,而是通过提升行动,在收获整洁的城乡环境、严格的城市建管、有序的交通秩序、良好的经营环境、达标的爱国卫生和洁净的蓝天白云这些直接效应之外,使清徐县各级干部得管理能力得到提升,工作意识得到提升,配合合作机制得到提升,政企一家的观念得到提升,群众良好的生活习惯得到提升,县域发展信心和人气得到提升,党委、政府的权威得到提升,凝聚力得到提升,正能量得到提升等,这些才是真正的活动用意。

据悉,到目前为止清徐县在整治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难点。一是管理缺失,欠账太多。一方面为整治后的'效果明显欣喜,另一方面为整治以前的乱象反思,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甚至是漠视、麻木成为一种习惯,损害了形象,破坏了环境;二是进展不平衡。部分区域、部分行业整治取得实效,但也有部分工作小组和乡镇点上有些成效,但面上工作不足,整体效果还没有显现出来;三是社会各界和群众参与不够,要在更广范围提高知晓率,凝聚共识,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打一场全民参战、自觉参与支持配合的攻坚战,真正让群众看到作为、见到实效、共享成果。

王琳玉认为下一步工作要从四方面入手:

第一,标准要高,不走“回头路”,不搞二次整治,要一次到位。比如企业排放问题,标准就是一次投资、超低排放,今年要重点解决焦化熄焦水、焦化洗煤等物料全封闭、铸造脱尘、烟气治理、炭黑脱硝等问题。散乱污企业就是要彻底关停、拆除主要生产设备。锅炉就是要全面摸底,该集中供热的要集中供热,该取缔的取缔,该上脱硫除尘设备的上设备,该置换清洁燃料的置换燃料。

第二,要形成纵向横向的网络化协作,全方位组织和动员形成既共同参与又自我约束的长效机制。要借鉴城市管理“门前三包”的老办法,以村为单位划分责任区,村庄内部通过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扫门前雪”,企业占地周边也要划定责任区,定出标准,动员企业力量做好清理、保持工作,结合春季造林绿化,实现长效管理。通过企业自治、行业自治、村民自治导向,形成有效管理方式,通过划定和认领责任区的方式形成共建共创的良好局面。

第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媒体要突出重点,每期的报纸要有专栏,要集中展示,每期的电视台新闻的重点要向基层延伸,要集中展示一线的精神风貌、干事创业精神。

第四,整治工作要与其他工作有机结合。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简报篇二

一是搞好环境卫生专项治理。消灭不卫生死角。彻底清除道路两侧、居民社区、集贸市场、单位内部、施工工地、一二级河道、花坛绿地、沿街屋顶等所有堆存的垃圾、渣土、废弃物和各种物料,发动社会各界和各企事业单位每月开展一次大扫除、大清整。加强清扫保洁作业,对主干道路、繁华地带和重点部位增加作业班次,提高扫保质量。

二是整顿道路环境秩序。以京哈、津围、宝平、邦喜、马营5条干路为主线,乡镇以邦均、上仓、洇溜、罗庄子、下营等镇政府所在地段为重点,城区以上宝塔路、人民西路两侧、四正街口、老汽车站至水泥厂等路段为重点,对道路两侧的违章建筑、违章棚亭,以及垃圾、废物进行清除。要认真开展主干道路市容环境综合达标活动,整顿停车场秩序,规范停车,保持干净整洁,严禁乱停车辆。强化治理散摊游贩,采取综合治理的办法,禁止违章占路经营,要下力量彻底整治马路大集问题,确保道路畅通。

三是清整街景立面。整修道路两侧建筑物、构筑物,清除乱贴乱画、乱吊乱挂、破旧牌匾字号、各类指示牌、标识牌等,统一规范牌匾、广告、灯具。要清理拆除过期、废旧、违章广告,制定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管理办法。今后凡新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都应按照规划要求,采用规定材料,与周围建筑、街景环境相协调。要规范经营项目,对不符合要求的居民楼底商、严重扰民的经营项目、影响市容的洗车站点、汽车维修站以及违章设立的各类棚亭进行整顿,严格规范检查,该关闭的要关闭。要及时修复损坏的夜景灯光设施,保证正常使用。

四是加强园林绿化管理。充分利用春季植树和秋季植树时机,大力开展好植树造林活动,同时加强对城区公园、绿地的管理,对道路两侧的花草、树木加强养护,及时整修。

五是强化施工工地污染治理。特别是拆迁工地,出入口要实行硬铺装和水冲洗,设置标准围档,施工物料一律进行苫盖,不得裸露堆放。要对拆迁作业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及时清运垃圾。要加强对施工扬尘和运输洒漏的'专项治理,及时清除道路污染,防止运输洒漏,污染环境。

六是维护河道环境卫生。县水务部门要组织力量,抓紧清除河道漂浮物及河边垃圾杂物,对乱倒垃圾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要及早提出城区河道护坡美化规划。

七是规范市场环境秩序。由整顿办牵头,坚持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彻底清除违规占路市场和占道摆卖,年内实现主干道路和机关、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周边无占路摆卖行为。对已经批准临时保留的摊群市场要强化管理,规范经营秩序。要落实市场卫生管理责任制,确保市场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八是消灭“垃圾围城”现象。严格按要求将生活垃圾运至无害化处理场,将建筑渣土运至城外指定场所。启动“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按照城区管理标准,落实管理责任,实行长效管理。各乡镇要下力量消灭“垃圾围乡”、“垃圾围村”等现象,搞好村与村之间、村庄每个街道、每个胡同的环境整治工作。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简报篇三

为营造优美舒适、干净靓丽、文明有序的城乡环境,提升宜居宜游城市形象,彰显金独特优势和魅力,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彻底整治城乡“五乱”

(一)严禁垃圾乱堆乱放乱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机关单位、集贸市场、经营门店、施工工地等区域乱堆乱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严禁各类建设、拆迁、市政道路工地周边未采取围挡、苫盖、密闭或喷洒覆盖剂等防尘措施堆放煤炭、砂石、灰土、垃圾等。渣土及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严密覆盖,坚决杜绝抛冒撒漏。

(二)严禁商铺摊点乱摆乱设乱卖。所有门店一律不准出店经营,严禁占道修理、洗车,加工及流动售货。严禁城区范围内随意设置露天烧烤及各类饮食小摊点。严禁未经城管执法部门审批占用公共场地从事展销、街头庆典等活动。严禁在未经批准的公路、街道摆摊设点,坚决取缔马路市场。严禁沿街散发广告等宣传品。

(三)严禁车辆乱走乱停乱靠。坚决杜绝在公众场地设置停车场和机动车辆乱停乱靠乱调头行为。严禁二轮摩托车和非机动车辆在人行道上随意停放。严禁强行拉客载客、车辆非法运营、违规恶性竞争等行为。

(四)严禁广告牌匾乱贴乱画乱挂。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城管、工商等部门审批不得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招牌及公交站牌、阅报栏、信箱、橱窗、宣传栏、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等设施。强制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牌匾、标志牌等设施。严禁随意悬挂条幅、横幅。

(五)严禁建筑乱搭乱修乱建。坚决杜绝违反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建筑管理、消防、地震等法律法规的建设行为。严禁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破坏耕地搭建仓储等各类建筑。严禁违法占用道路、绿地、公共用地。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拆除、迁移、改建、停用环卫公用设施。严禁随意挖掘城市道路、绿地和毁坏交通护栏、休闲座椅、广告灯箱等公用设施。对严重违反规划、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和城市形象的建筑,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依法强拆并征缴拆除费用。

二、集中开展农村“四清四改”

集中开展以清垃圾、清柴草、清塑料、清废物,改造道路、改造厕所、改造圈舍、改进垃圾处理方式为主的“四清四改”活动。坚决杜绝在村庄周边、村内街道、房前屋后、沟渠等地段积存垃圾、堆放柴草秸秆、砂石土堆、粪堆等杂物。坚决杜绝田间地头废旧地膜乱飞、农药包装及废弃秸秆等随意堆放。建立农村垃圾“户清扫、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无害化处理模式。维护改造通乡通村道路、村内街道,杜绝路面坑洼不平、雨天泥泞难行、晴天尘土飞扬现象。因地制宜选择改厕形式,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严禁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建设规模化养殖小区。

三、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一)严禁燃煤供热锅炉超标排放。限期拆除城区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未采取高效除尘脱硫或燃用洁净煤等措施的燃煤锅炉,实行集中供热。严禁商业门店、集贸市场个体经营户在店外或户外使用燃煤小火炉。

(二)严禁污染空气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焚烧秸秆、树叶、枯草、垃圾、电子废物、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城市规划区内未经审批严禁燃放大型烟花产品,环境敏感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禁不采取防尘措施的作业,土方和拆迁施工必须采取喷水洒水湿法作业等措施,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土方和拆迁作业。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规划、建设、公安、城管执法、环保、工商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在媒体曝光。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察机关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中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部门、单位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市人民政府

x年5月29日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简报篇四

1月18日下午,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董庆华、副局长张银华带领局办公室、安全处、运输处负责人,在市公路局党委书记、局长连真毅,副局长王航宇、路政处处长徐德飞等陪同下赴永嘉督查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督查组一行实地勘察了大若岩镇等镇的“道乱占”情况,现场研讨整治对策。并在大若岩镇召开了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会上,永嘉县交通运输局、永嘉交警分别汇报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思路和意见,市公路局就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提出“四个突出”的意见建议:

一是突出全过程管理。

二是突出“六乱”治理重点。

三是突出有序结合文章。

要结合督查指导、“四边三化”、穿镇公路滴漏撒和超载超限整治。四是突出长效管理。要做好责任、巡查等机制保障,要做好堵疏结合的方法保障,要做好大数据、智慧交通公路的科技保障,要做好政府主导、行业配合全民参与的联动合力保障。张银华副局长就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主体责任进行明确,同时通报了清隐患保安全促稳定专项督查的情况。

最后,董庆华局长提出三点要求:

三是要明确责任合力抓。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简报篇五

4月5日上午,安州区永河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代表对全镇13个村(社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交叉视察。代表们实地走访查看了各村及场镇范围的公路、院落、沟渠、养殖企业、卫生死角、垃圾池的环境状况和卫生管理、评比与公示、保洁制度等方面情况,对部分村区域保洁人员管理不到位、存在一些卫生死角和垃圾池周边卫生不达标的情况,代表们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在视察结束后的座谈会上,代表们听取了镇政府和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汇报,根据实地走访和工作汇报情况,代表们各抒己见,踊跃发言,积极建言献策,建议镇人民政府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要加强对辖区内群众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如增设醒目标语、利用广播播放环保知识、结合联户结对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动员等;二是各村的区域保洁人员要配置到位、区域分配要合理;三是希望政府建立健全治理、保护、督查一体的长效机制,为群众生活创造整洁舒适的环境。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简报篇六

根据《xx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迅速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对照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治理,提升环境质量

(一)深化“五乱”治理。“五乱”治理是环境治理工作中的“顽疾”,在工作中,我市继续强化“五乱”治理,把治理工作常态化,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解决主城区停车位不够,车辆乱停乱、建筑工地乱象、市容市貌较差等问题。对此,我市成立联合执法组,加大整治力度,清理和规范流动商贩及越门占道经营、规范骑门摊5400起;拆除、清理违章设置的户外广告18处,规范店招店牌27个,清除“牛皮癣”0.5万张;清理机动车、非机动车违章停放1436辆,现场处罚人力三轮车乱停乱放380余辆,“五乱”治理成效明显。

(二)狠抓综合整治。加强对重点行业、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对烧烤、煤油烟、不清洁能源、露天焚烧等污染治理;开展全市河道沿线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积极组织人员对河道进行清理,清除河道白色垃圾、水上漂浮物290吨,清理“乱搭建、乱倾倒、乱采挖”131处,确保河道干净整洁。同时,水务部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从严查处占用河道乱搭乱建、非法采砂等行为。

(三)加大绿化工程建设。强化投入,以春季义务植树为契机,加强对公园、广场绿地的扩建、改造,道路、公共绿地的补植补造,我市城区绿地总量明显增加。年内新增城镇绿化景观0.5万平方米,新增植树造林3800余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2.3%。

二、夯实基础,巩固农垃治理成果

(一)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今年3月以来,我市以迎接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工作为契机,加大乡、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力度,90%以上的村庄达到“五有”(有垃圾收运处理设施、有清扫保洁队伍、有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有村规民约、有资金投入机制)标准,全市建垃圾收集点的.村224个,占行政村总数的60%;建村庄生活垃圾处理简易填埋场43个、堆肥池2580个;建设垃圾房80间,垃圾中转站4个,新建乡镇再生资源回收站7个、村级回收点5个、乡镇再生资源分拣点1个,维修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8个。

(二)环卫设备的配置科学合理。今年以来,我市按照各地的幅员面积、人口、村庄布局等因素,合理配置环卫设备,全市新增垃圾分类桶(箱)3000余个,新增垃圾转运机动车7辆,非机动车68辆。

(三)保洁队伍健全壮大。在全市52个乡镇先后建立乡镇保洁队伍52支,除61个高山村外,在312个村配备保洁人员,年内新增乡镇保洁人员10人、农村保洁人员10人,全市城乡保洁人员总数达1800余人,并分期分批进行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培训,城乡环卫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

三、突出重点,增强城镇品质

(一)突出城乡结合部专项整治。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建(构)筑物、废旧物资回收站等环境进行治理,重点解决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摊位乱摆、乱搭乱建、废旧物资无序堆放等“脏、乱、差”突出问题,力争达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全面提升市城乡整体形象。

(二)突出重要时间节点整治。特别是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前后,人流量特别大,“五乱”极易反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节日期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对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任务、目标进行明确,确保了全市城乡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四、强化投入,狠抓民生

20,我市共涉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民生工程两大项,包括省级“环境优美示范乡村(社区)”创建5个,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机制建设8项。针对全市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我市认真分析,制定实施方案,及时下发《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民生目标任务分解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将每一个项目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对项目具体要求,完成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在年初制定督查工作方案时,将民生工程的完成情况作为重要督查内容,做到每月督查1次,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整改,确保工程顺利进展。各创建单位迅速制定工作规划,多方筹措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工作进度,至今,“环境优美示范村庄”创建任务已完成4个,占总任务的80%,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建设已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0%。

五、借助载体,提升文明素养

紧紧围绕创建“省级生态市”、第四届“省级文明城市”、依法治市“城乡环境治理行动”为载体,进一步强化宣传,通过开展“七进”等活动,让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更加深入人心,让垃圾分类知识人人尽知。在媒体开设治理工作专栏1个,设置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标语42幅,组织群众性主题宣传活动15次,编发工作简报5期;组建志愿者服务队活动,建立文明劝导员制度,现场劝导“乱扔、乱吐、乱倒”1.5万余人次,加大力度处罚不文明行为,抄告车辆违章停放,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改陋习、树新风、争做文明市民,广大市民的环境意识、生态文明意识进一步提升。

六、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省级“环境优美示范乡村”创建情况。年,我市申报创建7个省级“环境优美示范乡村(社区)”。各乡镇在创建过程中,切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布局优化、质量强化、配套深化、卫生洁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的要求,加大创建工作力度,现已完成村庄规划8个;危旧房改造582户,新村建设2.6万平方米;完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5个,投资1459万元;完成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15个,投资520万元;开展“六清”活动每个村9次以上,实现改水、改厨、改厕、改圈607户,新增村保洁员20人;新增村庄绿化面积2.37万平方米,打造有地域、民族特色村庄5个,全市已完成创建工作任务的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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