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定向就业计划书 定向越野社团新学期活动计划(精选5篇)

2023年定向就业计划书 定向越野社团新学期活动计划(精选5篇)

ID:4444356

时间:2023-10-09 12:49:29

上传者:碧墨 2023年定向就业计划书 定向越野社团新学期活动计划(精选5篇)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新的机遇和挑战,是时候开始写计划了。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计划的作用,并在日常生活中加以应用。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计划书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定向就业计划书篇一

时光像白驹过隙般悄悄地从你我身边划过,转瞬间大一的生活就要结束,各科课程都将争先恐后地完成,又要开始准备新一轮的复习考试了。

一年的时间结束了,我明白了定向越野是一项智力与体力并重的智慧型体育运动项目,集群众性、趣味性、知识性、竞争性和国防教育于一体。它不仅可以增强学生体质,培养学生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能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竞争意识、团队合作精神等。

我们在野外进行了两次训练,一开始的时候真的很担心自己不能准确无误地找到那些老师们精心布置的点标,怕自己的体力不足。现在回想起来,其实只要上课的时候认真听老师讲课,完成任务也不是当时我们想的那么难。

某个星期六上午,我们外出训练。当我拿到地图后,根据上课时老师给我们说的知识点,看了一会地图并认真地思考,并根据地图的整体形势和目标点来确定接下来将要奔走的方向。在训练中,每个人走的路线可能不尽相同,所以要相信自己做出的判断并找到最佳路径,切误随波逐流,这样才能使自己能够更快和顺利地完成活动。

在经过千万苦后,我们终于完成了今天的训练,此是已是气喘吁吁,腿也软软的,毫无一点力气,感觉自己体力真的又待增强了。又是步行回到学校。

坚持就是胜利。把那种叫做挫折的东西远远丢于身后踩于脚底,去迎接属于你的胜利。

[大学活动总结定向越野]

定向就业计划书篇二

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模板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xxx5-xxx0年)的通知》(国办发〔xxx5〕43号)、《山东省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xxx5-xxx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xxx5〕60号)和《山东省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xxx6〕56号)要求,为加强我市乡村教师(指农村中小学教师,下同)队伍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把发展乡村教育和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提升工程”,着力构建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努力造就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数量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的乡村教师队伍,为我市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基本原则

——师德为先,立德树人。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引导乡村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教师以德化人、言传身教的作用。

——优化配置,提升质量。拓宽乡村教师来源,畅通大学生、城镇教师到乡村任教的通道,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积极投身乡村教育事业,形成城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均衡师资配置的良性机制。加强培养培训,提升乡村教师专业化水平。

——提高待遇,激发活力。积极推进教师管理制度改革,着力改善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提高乡村教师地位待遇,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激发乡村教师队伍活力。

——县域统筹,联动实施。强化县域统筹功能,将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与“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完善学校治理结构、改革教师评价制度、改进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等工作协同配套、联合推进。

三、主要措施

(一)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

1.加强乡村学校党建工作。强化乡村学校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开展乡村学校党组织书记轮训工作,不断提升党组织书记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大力实施乡村教师队伍“双培”工程,加大在乡村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的力度。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乡村教师头脑,提高乡村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建设一支优秀党员教师队伍。

2.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按照“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要求,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岗前培训、准入、在职培训和管理全过程。落实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行全员育人、全科育人,提高教师立德树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宣传乡村优秀教师的业绩,充分激发乡村教师的工作热情。坚持依法治教,引导乡村教师严格遵守廉洁从教有关规定,做到依法依规执教。不断完善师德考核机制,突出师德考核结果的运用,在教师职务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完善教师专业成长档案,记录教师师德成长的全过程,不断激励广大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

(二)优化乡村教师资源配置。

1.规范教职工编制管理。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制度改革,强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资源的统筹配置和管理功能,加强区县域内教师调配力度,适当向乡村学校倾斜。区县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根据生源变化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定期核定教职工编制。达不到标准班额的农村学校、教学点,小学按照年级(教学班)配备2.4名、初中按照年级(教学班)配备3.7名教职工的标准核定编制。落实农村学校机动编制政策,机动编制全部用于补充乡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中小学有空编的区县,原则上按照中小学申报情况足额安排用编进人计划,及时招聘教师,严禁有编不补使用临聘人员。中小学现有编制总量达不到规定标准总量的区县,可在辖区事业单位总量内调剂部分事业编制用于补充中小学教师,辖区内难以调剂的,可在市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中小学满编的区县,由机构编制部门根据乡村学校实际需要,在事业单位编制总量内,利用中小学教师临时周转编制专户,对确需补充专任教师的满编、超编乡村学校予以补充。乡村学校使用临时周转编制的管理方式与城镇学校相同。妥善解决公办幼儿园、成人教育中心、乡镇教育管理机构占用乡村学校教职工编制以及提前离岗、长期借调人员等问题,严禁任何部门、单位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学校教职工编制。对现占用教师编制的乡镇教育管理人员,应当于xxx6年年底前完成调整分流。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教学辅助和后勤服务问题。

2.配齐配足乡村教师。自xxx6年起,各区县新招聘教师应优先满足乡村学校需求,原则上到城区学校顶岗实习1-2年后返回乡村学校任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可以区县为单位组织公开招聘,不分城区、农村学校岗位,统一招聘、统一分配,并向乡村学校倾斜,也可按学校组织招聘。改革完善教师招聘工作,按照教师专业标准和任教学科设置考试科目,重点考察教师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为确保新学年正常开学秩序,招聘工作应于每年6月底前完成。鼓励具备条件的区县探索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招聘教师。按照全省统一部署,xxx6年起启动乡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补充计划,力争用2年时间补齐乡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开展大学生乡村学校支教,由同级财政按每人每月4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继续做好“三支一扶”支教工作。

3.全面推进城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严格落实省、市关于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有关规定,加大城乡学校教师交流力度,每年组织不少于10%的专任教师参与城乡学校交流轮岗。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符合乡镇工作补贴政策范围的,发放乡镇工作补贴。可根据教师居住地与执教的农村学校距离,由学校适当给予交通补助,纳入绩效工作总量,具体办法和标准由区县制定。在集中帮扶高青县教育工作的基础上,xxx6年起组织实施帮扶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和淄博经济开发区教育计划。乡村学校校长岗位空出后,一律在区县范围内通过竞争上岗、组织选派等方式选拔,鼓励城镇学校校长、副校长到乡村学校任职,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乡村学校校长轮换。积极推行乡镇(或学区、教育集团、教育联盟、城乡发展共同体等)内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英语等乡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走教,实现优质师资共享,并由乡镇统筹协调相关学校给予一定补助,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继续将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工作经历作为评聘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和评选特级教师的必备条件。我市现有正高级教师、省市特级教师和市级名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男55,女50周岁以下),凡没有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任教经历的,5年内由市及区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分批组织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任教1-3年。鼓励支持身体健康、近期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其中义务教育学段由省财政安排资金予以保障,其他学段由同级财政安排资金予以补助。参与交流轮岗人员在年度考核时由区县教育部门单独组织,不占用派出和派入学校的考核优秀指标。

(三)激发乡村教师队伍活力。

1.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积极推进区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改革,研究落实绩效工资总量向乡村教师倾斜政策。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确保乡村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足额发放。及时足额发放乡村教师工资,确保乡镇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政策落实到位。依法为教师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将公办乡村学校缴纳的教师住房公积金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实施乡村教师年度健康体检制度,所需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有条件的区县可由同级财政单列资金予以保障。落实到乡村学校任教的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区县通过社会捐赠等渠道建立县级教师重大疾病救助资金。

2.逐步改善乡村教师居住条件。适当放宽乡村教师购房贷款条件,利用各地消化库存商品房的'有利时机,支持乡村教师使用公积金贷款、低息贷款购买住房。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乡村教师居住或工作地点,统筹就近就便妥善解决其子女入园、入学问题。各区县要启动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结合实际建设乡村教师周转宿舍,纳入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范围,通过3—5年努力,妥善解决乡村教师特别是新教师、交流轮岗教师及实习支教师范生等的居住问题。区县政府可通过在学校或乡镇驻地购买、租赁等方式筹集周转宿舍,也可利用清理腾退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现有校舍改建;需要新建的,按照每套建筑面积不超过35平方米,具备基本生活功能(一室一厅一厨一卫)和水电暖齐全的标准,在乡镇政府或学区驻地建设,山区及偏远学校也可在校内建设。有条件的区县可安排教师通勤班车。

3.完善职称评聘办法。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不作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分配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时要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自xxx5年起,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设置比例在规定比例上限基础上上浮1-2个百分点,中级职称评审时乡村学校教师和城镇学校教师分开评审,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予以倾斜。在乡村学校任教(支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对于具有资格未聘教师,可采取“退二聘一”的办法逐步解决。

4.建立完善乡村教师激励机制。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20年、1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宣传乡村教师典型,自xxx6年起,组织新闻媒体开展“最美乡村教师”评选活动。在推报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方面向乡村学校倾斜。在参加推荐省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特级教师、骨干教师选拔时,乡村教师实行计划单列。

5.实施乡村学校特级岗位计划。以农村义务教育乡镇(或学区)为单位,每个乡镇(或学区)设立1个特级教师岗位,实行任期制。面向区县内中小学教师公开竞聘,聘期内享受特级教师补贴待遇。期满未能续聘、调离农村乡镇(或学区)一线教学岗位或到达退休年龄的,不再享受相关待遇。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竞聘上岗。用5年左右时间,为每个乡镇(或学区)配备1个特级教师岗位。农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聘用教师纳入省、市两级教师培训计划。

(四)促进乡村教师专业发展。

1.创新教师培训模式。市加大中小学师资培训对乡村教师倾斜力度,各区县要统筹安排资金,支持乡村教师培训。选拔部分乡村教师参加“国培、省培”项目,重点加强乡村学校音乐、体育、美术、英语、科学、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心理健康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对学科富余教师进行转学科教学能力培训。自xxx6年开始,实施乡村教师和乡村小学校长市级培训,每年培训校长40人、骨干教师160人。鼓励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提高学历层次。

2.实施名师名校长送教下乡计划。积极选派名师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名师送教下乡活动。组织齐鲁名校长、淄博名校长(包括建设工程人选)和乡村学校结对,对乡村学校校长进行“一对一”培训,指导帮助乡村学校发展。定期组织名师送教下乡活动,到乡村学校举办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开展同课异构等活动,提升乡村教师课程实施水平。组织开展“外教乡村行”活动,鼓励支持外教下乡,不断扩大乡村学校、乡村师生参与范围。

3.加大乡村学校订单式教研力度。完善市教研员定点联系乡村学校教研制度,全面实施区县教研员帮扶乡村学校制度,积极推动全市网络教研对乡村学校的全覆盖。以乡镇(或学区、教育集团、教育联盟、城乡发展共同体等)为单位完善乡村学校集中教研制度,努力提高教研质量。引导城区学校与乡村学校组建教研共同体,支持乡村教师参与城区学校教研活动。对乡村学校开展订单式教研活动,突出问题导向,通过听课、访谈、座谈等形式,与一线教师面对面,提供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指导与服务,提升乡村教师专业素质。

4.加快推进乡村学校信息化建设。重点支持乡村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强化技术指导与应用培训。适应“互联网+”新形势,加大乡村教师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力度。加快中小学教育资源建设,推进城乡教师优质教育资源共享,xxx7年建成支持乡村学校教学应用的网络课程资源平台。组织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类活动,为乡村教师提供广泛参与机会。

四、组织实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各级政府作为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责任主体,要把乡村教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谋划支持措施,统筹安排推进步骤,有效推动支持工作。教育、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要加强衔接沟通,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有效合力,统筹推进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

(二)健全保障机制。区县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投入力度,着力解决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中最薄弱、最迫切的环节和问题。同时,要加强经费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用好每一笔经费,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三)积极宣传引导。各级教育、宣传等部门要广泛宣传乡村教师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营造更加浓厚的尊师重教氛围,努力提高乡村教师社会地位,引导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良好风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主动协调帮助乡村青年教师解决好婚恋等现实问题。

(四)严格督导考核。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情况纳入各级政府工作考核体系。市政府定期开展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专项督查,区县教育督导部门要对本区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组织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对在乡村教师支持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要及时推广经验做法,对工作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各区县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于xxx6年7月底前报市教育局备案,同时向全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xxx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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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就业计划书篇三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109号)精神,为加强我市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乡村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宝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落实教师队伍建设各项政策,2017年前,建立起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政策保障机制,乡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显著提升,城乡师资水平差距明显缩小。到2020年,力争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师德为先,立德树人。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发挥乡村教师立德树人、言传身教的作用,确保乡村教育正确导向。

(二)确保数量,优化结构。拓宽乡村教师的补充渠道,足额配备乡村学校教师,不断优化乡村教师队伍年龄和学科结构。

(三)提升质量,提高待遇。加强乡村教师培养培训,完善对乡村教师的激励机制,提高地位待遇,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

(四)稳定队伍,促进交流。完善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机制,推动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有序、有度、有效流动。

(五)强化统筹,注重实效。加强编制、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合力,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及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具体措施

(一)强化乡村教师师德建设。实施乡村教师师德提升计划,开展师德模范进乡村活动。促进乡村教师师德学习,丰富师德教育内容,提升乡村教师的师德水平。落实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师德考核评价,为每个教师建立师德档案,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建立完善师德建设责任追究制度。采取巡回宣讲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扎根乡村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弘扬乡村教师精神。

(二)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完善新任教师补充机制,每年末由教育部门在编制部门核准的编制数额和人社部门确定的年度增人计划限额内,科学编制下一年度教师招聘计划。在中小学编制“总量控制、城乡统筹”的原则下,试行以镇为单位的紧缺学科教师“无校籍”管理。镇统编,中心校管理,实施一人多校或远程教学模式,确保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

(三)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依法依规保障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实现乡村教师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零拖欠。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社会捐赠等渠道建立县(区)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基金。实施乡村教师年度健康体检制度,所需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有条件的可由县(区)财政单列资金予以保障。各县(区)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对乡村教师实行有差别的补助标准。加快实施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解决。

(四)落实乡村教职工编制标准。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规模较小的中小学和教学点可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乡村寄宿制学校根据情况可适当增加教职工编制。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总量控制、城乡统筹、按需配备、结构优化、动态管理”的原则,采取余缺互补、有增有减的办法,根据班额、生源变化、学校布局调整等情况进行编制调剂,统筹使用教职工编制,确保乡村学校教师编制落到实处。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纳入实名制管理,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挤占、挪用和截留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其他行业和单位长期借用教师。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

(五)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改进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标准,注重乡村教师的师德素养、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教育教学方法和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等。职称(职务)评审中对乡村教师不作外语、计算机成绩(外语、计算机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增加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数量,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城区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职称(职务)的,应有在乡村学校任教1年以上经历。对在乡村学校任教满30年且现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在职称评审中予以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乡村教师优先。

(六)建立乡村青年教师专业成长培养机制。鼓励城市(县城区)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乡村优秀教师队伍相对稳定。实施乡村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由县(区)教师培训机构牵头,建立青年教师成长档案及“三级三类”优秀教师青教培养奖励基金,实行定向施策,精准培养,培养对象分别达到县、市、省级三类目标,分别给培养人一定数量奖金。

(七)推动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流动、交流。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原则,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教育行政部门对县域内教师实行统筹管理、按需调配组织聘用,编制、人事、财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为组织城市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长效机制,每学年按照要求完成规定比例的交流轮岗任务,实行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名考核备案制度。各县(区)要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大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方式,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交流。城区优秀骨干教师(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教改标兵、教学能手、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交流到乡村任教,交流期间享受乡村“三级三类”优秀教师同级补贴。县域内重点推动县城学校校长教师到乡村学校轮岗交流,乡村学校青年教师到县城学校学习交流;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教师到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县级政府要落实好交流轮岗教师校长有关补贴待遇。

(八)促进乡村教师校园长专业发展。实施好乡村教师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到2020年,对所有乡村教师和校园长完成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构建和完善乡村骨干教师体系,加强名师工作室、学科带头人工作坊和教学能手工作站的建设管理,为乡村教师提供更多的学习提升平台。启动“名校长培养计划”,通过出国深造、名校送培等方式,培养中小学优秀校长100名。加强乡村学校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科学等紧缺学科教师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学习型跟岗交流、专家带领、送教下乡、远程培训等多种形式,精准帮扶乡村教师专业成长。鼓励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不断提高学历层次。加快推进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教研机构、培训机构、电教机构“三位一体”的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服务体系。建立市、县教研员定点联系、包扶乡村学校制度,以大学区为单位形成乡村学校集中教研制度。构建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形成不同学校之间优质资源共享机制。全面深化乡村学校校本研修,形成乡村教师自我发展平台。

(九)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加大对优秀乡村教师的表彰力度,在评选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和各类评优树模活动中向乡村教师倾斜。对在乡村学校从教10年、20年、30年以上的教师,市、县分别建立完善奖励机制。落实教师荣誉休养制度,实施对乡村教师的专项计划,安排优秀乡村教师学术度假和疗养。吸引、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表现优秀的乡村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大力宣传优秀乡村教师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关心乡村教师、支持乡村教育、关注乡村学生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区)政府是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把乡村教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制定落实措施、细化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要将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纳入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考核和监督。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规划和指导。编制、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履职尽责,确保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落实保障经费。市上将通过相关政策和资金渠道,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各县(区)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要把资金和投入用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迫切需要的领域,切实用好每一笔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要制定严格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加强经费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截留、克扣、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督查落实。各县(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工作的考核和监督,建立政策落实、成效评估和追责机制。对实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把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情况纳入县级党政领导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考核和同级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考核内容。市、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都要把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作为专项督导的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导,督导情况在市、县范围内通报,并适时在有关媒体公布。

各县(区)政府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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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就业计划书篇四

2009年湖北省将出台城乡中小学教师招录政策,规定城乡中小学校凡新进教师必须从“特岗计划”和“资教计划”服务期满的.毕业生中招选。这就意味着,今后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的大学生们,必须参与“特岗计划”或“资教计划”。

这项规定是中小学教师待遇提高后解决教师入口的重要举措,也是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扎根基层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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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就业计划书篇五

选调资格条件突出政治标准,注重选调质量,强调综合素质。选调对象必须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习成绩优良,获得相应学位;

5、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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