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学案例教学法的研究与应用论文 法学案例教学法的研究与应用(实用8篇)

2023年法学案例教学法的研究与应用论文 法学案例教学法的研究与应用(实用8篇)

ID:4588141

时间:2023-10-13 09:06:45

上传者:笔尘 2023年法学案例教学法的研究与应用论文 法学案例教学法的研究与应用(实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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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案例教学法的研究与应用论文篇一

摘要:案例教学法在《卫生法学》课程教学实施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教师通过精选典型的、新近发生的、真实的、有教学意义的案例营造良好的课堂教学氛围,激励学生主动参与课堂教学、培养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教学效果。然而耗时耗精力的案例准备、紧张的课堂节奏、学情背景、教师的教学水平与经验均可影响该教学法效果的正常发挥。建议建立案例资源库、研究教学对象知识背景、教师注重多方面理论知识及实践经验储备,结合课程特点合理使用案例教学法,充分发挥其优点和作用。

关键词:案例教学;卫生法学;课堂

《卫生法学》是医学与法学的交叉学科,伴随着医患关系紧张及医疗纠纷诉讼案件的日益增多,医学生具备一定的法学知识相当重要。笔者就近年来应用案例教学法进行了一定的探索与研究,认为案例教学法是值得推广应用的一种好的教学方法。将案例教学法应用于《卫生法学》的课堂教学中,即在教学活动中,以典型案例为基本教材,通过对真实或经过加工的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在教师引导和学生参与下,让学生能够对法律理解和运用,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在这一系列操作实施过程中,案例教学法较传统的讲授法有其优越之处,但典型案例选择是否恰当、教师掌控课堂的能力的高低、教师的司法实践经验是否丰富等环节,会直接影响案例教学法教学效果的正常发挥。

1.案例教学法的优点

有助于对学生的学习兴趣、对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的提高:案例教学法的出发点是实际案例,较之枯燥的法学原理来说,更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激发学生好奇与探究心理,继而有兴趣去主动介入,无形中会提高学生学习兴趣与积极性,增加师生间的互动,让学生也成为教学的主体之一。对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是有帮助的:案例来源于现实生活中,其题材与学生的生活实际更加贴近,用多种形式将现实内容的生活场景呈现于课堂教学中,如幻灯片、音频、视频等,让同学自己提出问题,针对问题再用自己的'策略去解决,并在课堂中进行分享,这样对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是十分有利的。有助于开阔学生视野、拓宽学生知识面:课前将案例下发给学生,适当增加内容,通过布置一定的思考题作为引导,提供一定途径查阅相关知识,并把学生搜集来的有关资料在课堂上供全班学生交流、分享,学生通过主动、积极、独立的学习,发挥个人潜能,开阔了知识视野,培养了足够的能力和信心,同时更拓展了知识面。有助于活跃课堂气氛,提升教学效果:案例教学要求同学们在课堂上讨论与分享,课堂教学形式与传统讲授型相比较,前者更为新颖,课堂气氛活跃,学生有更多展示自己的机会和较大的自由度,用所学理论知识解决案例中的实际问题,同时教师在课堂上与学生共同探讨问题,也调动了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开阔了视野,培养了学生的应用能力,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有助于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做到教学相长:应用案例教学法的教师需要具备较高的能力水平,这对教师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其一,教师在收集、选择案例、对问题的设计方面需要花费的时间和精力更多,备课的工作量与难度加大。其二,案例教学法要求教师具有渊博的知识,至少具有法学、医学、教育学等相关知识,此外还应当具有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因案例中可能会涉及多方面的理论与实践方面的知识。其三,要求学生参与讨论,可能会出现并存多种观点且观点冲突的情况,不可预见性会存在于课堂教学过程中,需要教师具备出色的组织能力、良好的表达能力和快速的反应能力,使得教师在教学中得到自我的发展与提升。

2.选择案例应注意的问题

选择的案例是否恰当是案例教学能否达到预期效果的关键。精选和设置恰当的案例,是成功实施“案例教学”的重要条件,案例的选取会直接影响学生的参与兴趣,进而影响到教学效果。因此,选择教学案例应注意以下问题。注意案例的真实性与科学性:引用案例的真实性是指案例的材料来自客观存在的现实生活,应尽量讲明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人物、过程、结果等,做到真实感强。对案例教学素材的首选目标的选取,应选择有重大意义和民众生活中紧密相关的,能代表法制进程的案例[1]。但据教学实际需要,要进行取舍编制,抽取其本质特征,即要有科学性,这是案例选择的重要原则之一。选择较为典型的案例:所选案例必须具有最能反映相对应的知识、概念、规律的教学价值,如在内容上要体现卫生法律事实和卫生法律原理;对我国当前卫生法律的要求也需要同时体现出来,使学生通过典型案例对卫生法律相关知识能够很好地理解和掌握。考虑案例的时效性,跟上时代的发展:选择的案例应当是司法实践中的最新案例,能及时反映我国当前卫生法律法规的发展情况与要求,使教学活动贴近现实生活,学生能够了解和关注司法实践,这样就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更好地关注现实社会,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符合教学需要:作为教学案例,应符合教学大纲的需要,为教学目标服务,针对案例提出一些问题,事先要有一定的预设。教学过程中尽可能选一些视频案例,让学生接受强烈的视频冲击,对知识保持持久的记忆,而且在讨论的过程中要使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获得有效的认知,能真正体现学生的认知主体地位[2]。

3.案例教学法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学生的知识、生活、阅历等背景会让案例教学法教学效果打折:案例教学法要求学生自觉学习并主动参与讨论,形成对问题有效的见解,需要学生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语言表达、工作阅历及独立思考、逻辑分析等方面的能力,才可以参与到案例讨论分析中去。否则课堂可能出现“冷场”现象。准备案例成本较高:收集和研究案例要分析教学内容、培养目标、学生的特点等具体情况,需要花费教师大量时间精力,更需要实践经验。理想的案例不易获得,且每个案例都有其发生的特定背景,不能简单地照搬和全面推广,因此会限制其使用面。教师教学能力及水平高低会影响案例教学法的效果:案例教学法涉及案例的准备、课堂组织讨论及总结等多个环节,在课堂上占用时间较多,如不注意控制,可能会影响到教学进度,难以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另外,案例教学法较传统讲授法复杂,课堂上不可预见的情形较多,要驾驭整个案例教学过程,需要教师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有课堂随机应变能力,才能恰当把握教学过程,引导学生讨论,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4.建议

案例教学以案例为载体,教学耗时较多,应加强案例的研究,把最新的案例和学术成果融入案例教学中,建立紧扣教学内容并能反映时代特点的案例资源库,确保教学案例的时效性;同时在使用案例教学法时还需考虑教学对象的知识结构、学习特点、所授内容及教学环节等是否适合;教师还需注重自身专业素质的培养,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积累专业技能和实践经验,结合课程特点和教学要求,方能在课堂教学中活跃课堂气氛,提高教学效果。然而大多数实际发生的案例中隐含的知识较为分散,从中获取的知识可能不够系统,要据实际情况结合传统教学方法完善教学。

法学案例教学法的研究与应用论文篇二

摘要:法学系列案例教学法,由列举案例法、讲评案例法、讨论案例法、旁听案例法、实习案例法五种案例教学法组成;这一教学方法反映法学教学规律和教学原则,有利于提高学习者的整体素质,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关键词:系列;案例;教学法

法学系列案例教学法,或称法学教育系列案例教学法,是指在法学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的授课过程中,教师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根据教学内容的具体情况,采用列举案例、讲评案例、讨论案例旁听案例、实习案例等方式,完成教学过程的教学方法。它是笔者经过近二十年的法学教育教学实践,在原有案例教学法的基础上总结和发展起来的一种科学的教学方法。

系列案例教学法是一系列的实践性教学方法,它由五种具体方法共同组成。这一系列的几种方法,可以根据需要任意选择使用,也可以任意组合使用,也可以全部使用。每一种方法的目的和具体操作各有其特点:

(一)列举案例法。列举案例法是指教师在授课中,为了说明法学理论、法律制度或某项法律条款的内容或某一实践问题而列举一个或一组案例。列举案例法的目的在于揭示现象、说明问题比如,为了使学生明白犯罪构成理论中的犯罪客体对定罪的影响,教师可以列举两个相似的案例甲盗窃工厂仓库中的电缆,构成盗窃罪;乙盗窃铺在地下的正在使用中的电缆,构成破坏通讯设备罪。再比如,为了说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而举出王宝森贪污的.案例等。列举案例中的案例可以是现实发生的真人真事,也可以是为教学需要对真人真事进行加工后的案例,也可以只讲案例的主要内容;可以是十分严肃的案例,也可以有轻松自由的气氛。这要根据讲课的具体内容由教师自主灵活地掌握和使用。

(二)讲评案例法。讲评案例法是指教师为了帮助学生理解某一教学内容而对某一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从中挖掘出比较深刻的东西,并通过讲评案例使学生掌握教学内容。比如,在讲民事诉讼法中普通程序的各个阶段时,教师可以讲“王xx诉李xx损害赔偿一案”,从王xx如何起诉,李xx如何应诉,到法庭如何审理等。这就可以使学生明确民事诉讼普通程序的起诉和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各个阶段。当然,也可以进行电化教学,播放民事审判的录像片,边看边讲评,这样的效果更好。

(三)讨论案例法。这是对某一法学课程的某一主要章节进行讲授后,为了加强学习印象,巩固学习效果,检验学习水平而组织学生进行讨论案例。这一方法要求教师必须事先准备好有一定针对性和难度、有不同意见和结论的案例。这类案例必须具备主要情节和细节,教师在介绍案情后,提出有关问题,要求学生运用所学的法学理论和有关法律规定解决实际问题。可分小组讨论,也可以大班讨论;可以先合后分,也可以先分后合。要让每一个学生都有表达自己见解的机会。最后教师还要对学生中出现的不同意见进行一一评析,给出标准答案并说明理由。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是运用讨论案例法的关键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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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案例教学法的研究与应用论文篇三

摘要:案例教学法是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高水平的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径。案例教学法具有启发性、参与性、民主性的特征。可以采用课堂讨论,观摩庭审、模拟法庭、媒体教学等模式。实施案例教学要采取必要的措施。

关键词:法学教学;案例教学;素质教育

案例教学法是指在宣讲解释某一法学理论或法律规范时,采取结合较为典型的司法判例加以剖析,从而加深对该法理和法律规范的认识及理解的一种教学方法。由于各国法在形式上的特点及法律文化历史传统方面的差异,案例教学方法在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学教学中占据主导地位,而在大陆法系国家则无足轻重。近几年来,法学学术界有人开始重视案例研究,教育界也提倡要加强案例教学方法。这对于着重培养提高法科大学生的理解及实际操作运用法律的能力,推进当前高校法科教育及教学改革是有积极作用的。

一、案例教学法的基本特点

案例教学法的正式应用是在本世纪初美国的哈佛大学医学院和法学院。这种方法在培养学生的陈述、分析和对事实综合比较能力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它体现了一种全新的教育思想。其主要特点表现在:

第一,它是一种启发式教学。和传统的“满堂灌”、“注入式”教学法相比,案例式教学法是一种引导、启发式教学。在我国由于种种原因,法学教学仍囿于“灌输”式的讲授,讲含义、特征、性质、意义、历史发展、法律规范等内容,致使学生4年法科学习走入了“抄笔记、考笔记、背法条”的误区,学生理解和运用能力都很差。而实行案例式教学法,改变了教学过程中单独由教师唱主角,学生处于被动接受的状况,把知识传播和能力培养有机地结合起来。教师在讲课过程中适时地提出与教学内容密切相关的案例供学生思考,启发学生始终保持积极的思维状态,使学生开动脑筋,认真思考,获得答案。

第二,它是一种参与式教学。法学专业是实践性、应用性都非常强的专业,要求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统一。案例式教学法能够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教师在教学中运用案例这一中介,使学生置身于具体的实践活动中,因而学生的参与意识强,主动性和积极性都得到了极大的发挥。这种方法不仅向学生阐明了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原理,而且提高了学生在实践中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具体实际问题的能力。与传统的学生被动接受教师的“填鸭式”灌输相比较,学生的参与意识大大增强,教学效果十分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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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案例教学法的研究与应用论文篇四

为大家推荐文人法学与应用法学,欢迎各位法学毕业的同学阅读!

摘要:应用法学是应用法律或适用法律的科学,具有突出的操作性、鲜明的主体性、明显的综合性及特殊的方法论特征。应用法学的研究对象是从不同法律职业主体角度探寻各自履行职责适用法律的共性要求,以研究法律适用的基础理论、类案的统一处理、个案的指导示范为基础,建立法律适用的主体论、方法论及对象论,从而构建科学合理的应用法学学科体系。

关键词:应用法学;司法公正;文人法学;

一、应用法学的概念及内涵

所谓应用法学,是相对于理论法学而言的,即是指应用法律或适用法律的科学,具体而言是指研究特定部门及其人员具体运用法律或适用法律的方法、技术、原则、规律等内容的法学学科。现有通说观点认为,应用法学主要包括有刑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环境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以及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等部门法学。但笔者认为,从广义上讲,上述部门法学也应当属于理论法学范畴,真正的“应用法学”应当是一门崭新的法学学科,其既区别于既有的部门法学而具有自己独特的内涵,更区别于法理学、法律史学等狭义的纯粹的理论法学。

对于应用法学能否成为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目前在我国法学理论界尚存在着较大争议。笔者认为,与既有的理论法学相比,应用法学体现出自己的特征,具有自己独立的研究对象和体系,应当成为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

二、应用法学的主要特征

应用法学与既有的理论法学相比,有其自己独特的学科特征。从某种意义上讲,理论法学为法制建设提供应然性方向,应用法学则旨在为法律实现提供实然性保障。具体而言,应用法学至少应当具有以下特征:

(一)突出的操作性特征。理论法学侧重于研究法学的概念、历史、原理、原则、价值、作用、意义等“形而上”的理论性问题,关注的'重点是法学理论和立法层面上的事宜,具有明显的学理性特征。而应用法学重点研究的是运用法律或适用法律的方法、技术、原则、规律等“形而下”的实践性问题,关注的重点是法律规定和法律适用层面上的事宜,具有明显的操作性特征。

(二)鲜明的主体性特征。理论法学主要强调以法律事实为基础,重点研究对特定法律关系的调整,包括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等,凸显“事”的客观存在性。而应用法学是在坚持法律统一实施的基础上,重点从特定部门及其人员如警察、检察官、法官、律师等角度,探寻各自履行职责运用法律或法律适用的方法、技术、原则、规律等,彰显“人”的主观能动性。比如:在理论法学中,对刑事案件的处理,刑事诉讼法学重点研究的是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审判、执行等办“事”的程序规则问题,刑法学则重点研究的是犯罪构成及其刑罚等办“事”的实体结果问题;而在应用法学中,重点研究的是特定部门及其人员如警察、检察官、法官、律师等对在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如何具体运用或适用刑事诉讼法和刑法履行各自职责的问题,体现出鲜明的主体性特征。

(三)明显的综合性特征。理论法学主要是以调整对象为基础进行学科分类,主要包括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等,但单一的学科往往并不能解决复杂的实务问题。而应用法学主要是以解决实务问题为宗旨,在运用法律或适用法律过程中往往同时跨越多个部门法学学科。比如:对于当事人之间的离婚纠纷,涉及到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如果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有公司股权、不动产等,那么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不仅仅要适用婚姻法,同时也要适用公司法、物权法等规定;如果要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还会涉及到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此可见,应用法学的跨学科综合性应用特征尤为明显。

(四)特殊的方法论特征。理论法学的研究方法主要有历史分析方法、比较分析方法、文献分析方法等。而应用法学的研究方法主要是实证分析方法,如案例收集、问卷调查、个人访谈等方式。具体而言,一是通过收集大量案例针对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各类案件进行类型化分析,着力研究同类案件运用法律或适用法律的特点和规律,并进行归纳总结,以实现类案适用法律的统一。二是通过关注典型案例针对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具有代表性特别是影响性案件进行法理上的深入剖析,从中抽象出的一般法学原理,并进而演绎推广,形成指导性案例,用于指导司法实践实现法律的统一实施。

三、“文人法学”的几种特色

其一,擅长以流丽的语言、猎奇的视角,甚至精妙的隐喻,克服了法学枯燥生硬的本色。比如朱苏力教授,本身就是写诗出身的,自言“一度想当诗人”,从来文辞优美,音韵丰沛,近年来更干脆挺进“法学与文学”的领域,其总体的研究个性,在此方面颇有典范意义。

其二,虽然没有排斥理性思维,甚至还暗含了“理性的阴谋”,但在一定程度上却能巧妙地诉诸情感的运用,借以催发其文字作品的感染力,与受众(特别是年轻学人或学子)的情感多发性倾向之间,恰好形成了某种密切的共鸣关系。不言而喻,贺卫方教授的魔力,便在部分上得益于此。

其三,偶尔也表现出对法学学科、尤其是对其中的部门法学本身的某种轻慢的、多少有点儿“陪你玩玩”的态度,却在一种萧散简远的风格中纵横捭阖,暗含机锋,明显具有超越性或反思性的思维倾向。冯象教授或许即可谓此方面的代表。

在法学的叛逆者之中,历史上也就不乏有人在其他领域里取得了震铄古今的成就,马克思、歌德、卡夫卡均是这样的人物。所不同的是,他们叛逆的程度和类型也有所不同,其中既有马克思、歌德那样的全面反叛,也有卡夫卡式的叛逆,即虽为稻梁谋而继续留在法学阵营之内,但却热衷于其他的志业。。

总而言之,应用法学的研究对象是以特定法律职业主体运用法律或适用法律的一般基础理论、类案的统一处理、个案的指导示范为基础,以实现运用法律或适用法律的协调统一、尺度统一、示范统一为目的,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法律适用的主体论、方法论及对象论,以构建科学合理的应用法学学科体系。

参考文献:

[1]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编.现代汉语词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2]陈世瑛,张达明.工程本科生培养模式的研究[j].江苏高等教育,.1.

[3]刘红梅.21世纪高教人才培养模式基本原则探析[j].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5.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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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案例教学法的研究与应用论文篇五

随着杜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确立,高素质的法律人才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决定性力量,而高素质的法律人才的培养需要高质量的法学教育。

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既需要学生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又需要学生有较高的实践能力。

但目前中国在法学教育方面注重对法律理论知识的讲解而忽略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导致理论和实践相脱节。

法学教育的目标不仅仅在于向学生传授尽可能多的法律知识和培养学生的从事司法实务基本技能,而更在于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新性的法律思维,即训练学生“像法律职业者那样思考”。

对学生来说,法律思维的培养比法律条文的简单记忆更重要,因为法律条文不是永恒不变的,国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对其进行修改,所以,法律院系的学生如果把精力仅仅放在法律条文上,而不注重法律思维的培养,一旦条文发生了变化,学生们就像迷途的羔羊,对现实生活的新问题不知从何入手。

一、传统教学方法的弊端

中国的法学教育教学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历经三十多年的发展,其教学体系日趋完善,但教学模式与方法却未有较大发展,目前大部分任课教师仍普遍采用传统教学方法。

所谓传统教学方法就是课堂上以教师讲授为主,学生一般只是被动地做笔记、被动地接受知识,形成了“讲—听—记”的模式。

当然,在这种教学方式中,教师有时也会给学生讲些案例,但它只是为了帮助学生掌握有关重点、难点内容,与案例教学法有着明显的区别。

虽然传统教学方法比较注重理论知识的系统传授,能让学生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学科知识体系,但也存在一些弊端:

1.理论与实践相脱离。

法学教育的目的主要在于培养具有法学基础知识和从事司法实务的专门型人才,这就要求在整个大学法学教育过程中,法学教师必须贯彻传授学生法学理论并培养学生从事司法实务基本技能的教学思想。

传统的法律教学是以教材为依据,把对教材中的内容的讲解作为教学重点,导致学生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不足。

学生在遇到一些案例时很茫然,不知道如何运用所学的知识来分析问题。

因此,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不是依靠教师的讲授来实现的,而应是通过教师采用正确的方法引导学生对大量案例的分析来提高的。

因而,传统的教学方法会导致理论与实践脱节、课堂教学与生活脱节,形成了教学与训练的封闭化、单一化、形式化的倾向。

这种倾向,束缚了学生的创造能力。

2.抑制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在传统的教学方法中,教师是课堂的主宰者,学生很难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只是被动地接受知识,所以,课堂气氛平淡,课后学生只是注重概念和原理的机械记忆,导致学生学习兴趣低,教学效果不明显。

实际上,高质量的'法律人才不仅仅是只掌握一些法律原则和规则,而是融扎实的理论、出色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于一体,是一种综合能力的体现。

二、案例教学法的实施意义

所谓案例教学法是指在法学教学过程中,教师根据教学目标的需要,组织学生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引导学生从实际案例中发现问题与法律规则之间的联系,进而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以及提高法律操作技能的一种具有科学性、实用性的教学方法。

在法学教育中采用案例教学法,就是要让学生通过对相关案件资料的分析,结合所学的理论知识,提出自己的观点,使学生实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提高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法学课程教学中使用案例教学法具有以下积极意义:

1.有利于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在案例教学法中要正确地处理好老师和学生的关系,学生是教育活动的主体而老师是教学过程的引导者,如果不能正确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就不能发挥案例教学法的作用,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老师作为活动的引导者主要在选择案例和引导讨论等方面发挥作用,学生作为教学活动的主体,他们直接参与到教学活动中,积极参与案例的讨论,大胆发表自己的见解,相互启发,激发学生自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积极性,使学生从自身的活动中获取知识。

2.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案例教学法通过生动鲜活的案例、新颖活泼的形式,可以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有利于学生大胆质疑、勇于挑战,敢于提出和坚持不同的见解。

学生通过对一个个生动具体案例的分析、研究和深入的讨论,发现案例中所蕴涵的理论原则,并在教师的启发和引导下掌握法律原理。

案例教学法的实施不仅能加强师生之间的交流、活跃课堂气氛、激发学生勇于探索的精神,而且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3.有利于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提高。

传统的法学教育在内容上侧重于法学理论体系和抽象原理的讲解,在方法上主要是教师主导型的课堂讲授。

只注重按照教材的内容向学生灌输法律规则、基本概念,使课堂与实际生活脱节。

而案例教学无论是“从案例到理论”,还是“从案例到法则”,都十分注重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引导学生通过对真实案例的分析、推理,从而发现问题并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提高了学生对法律理论的理解能力,激发学生不断提出新问题,并尝试从不同角度对同一问题进行思考。

在这个过程中学生会积极利用自己所学知识解决疑难问题,突破重重障碍,从而提高了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有利于促进教师的教学能力的提高。

一方面,实施案例教学法需要教师在大量的案例中选择一些有针对性的案例,并根据教学大纲提出一些具有典型性和启发性的问题,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分析能够实现培养学生严密逻辑思维能力的目的。

另一方面,教师事先要考虑到学生针对案例可能提出的问题,并准备如何解答。

这种教学方法就要求教师具有渊博的知识、出色的组织能力、良好的表达能力和快速的反应能力。

在学生分析案例的过程中,学生思考问题和提出问题的角度对教师也会有所启发,这就起到了教学相长的作用,促进了教师教学能力的提高。

三、案例教学法的具体运用

1.选择适当的案例。

选择恰当的案例,是案例教学法取得成功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保障。

选择案例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案例的真实性和典型性。

案例最好是近期发生的且具有代表性的,以便激发学生的讨论探究兴趣。

二是案例的疑难性。

要尽量选取看似简单但仔细分析起来又难以定性的案例,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学生的思维创造能力。

实践证明,案例选择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到课堂活动的成败。

2.充分做好课前的准备。

案例教学法通过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对案例进行剖析以达到对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

它注重对思维过程的研究和思维能力的培养,因而无论教师还是学生都必须认真准备,这对案例教学法能否达到预期目标起着关键作用。

在讨论开始之前,教师将学生划分成不同小组,提前2~3周将所选案例布置给每位同学,介绍完案例有关情况之后,教师还要引导学生对案例积极思考,让学生觉得案件的处理并不仅仅是只套用一下法律规定即可。

要让学生知道如何去理解法律、运用法律,如何去把握案件的争议焦点,要让学生认识到法院的判决并不是百分之百的正确,现有的立法规定并不是百分之百的合理。

通过对案件的讨论分析,要让学生感受到对同一事实如果适用法律错误,最后的结果可能会完全不同。

并组织小组讨论,在思考、讨论的基础上写出书面总结。

3.组织讨论。

这是案例教学的核心部分,对案例教学能否成功起着重要作用。

首先,教师应创设和谐融洽的课堂氛围。

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成为课堂的主角。

另外,教师要引导学生紧紧围绕案例的争议焦点进行讨论,学生分别从自己的角度分析案例,表述自己的观点、见解,相互之间进行辩论,形成热烈探讨问题的气氛。

学生除积极参与讨论发言外,还应该听取别人的分析,与自己的观点和思路进行比较,使自己对案例的理解更全面、更深刻。

其次,教师要很好地控制讨论的节奏,一方面激发学生参加讨论的积极性,鼓励学生独立思考问题;另一方面又要善于抓住机会,指引学生围绕案例的争议焦点进行讨论,从而达到教学目的。

在案例讨论中教师应讲究教学方法和技巧,不要过早地发表自己的见解,否则会限制学生的思维空间,而且教师在讨论的过程中不要随意地对学生的观点进行评判,并作出好坏对错的结论,以免使学生产生抵触情绪。

4.教师点评。

学生发言结束后,由教师对学生的发言进行点评,然后教师对案例作深入的分析说明。

教师点评时,要重点突出、语言精练,将案件村料与所涉及的法律条文、法学理论结合起来,要突出一定的学术性。

对学生的回答,要重点评判学生的思路及论证分析,对确实无法给出标准答案的,教师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供学生参考。

5.书写案例分析报告。

案例教学的最后一个环节是组织学生书写案例分析报告。

在这一环节中学生通过对案例分析与讨论的整理可以起到巩固所学知识的作用,是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

因为书写案例分析报告不是对案例中所涉及的知识点进行简单地罗列,而是围绕争议的焦点将理论知识与案例结合起来,才能有理有据。

因此,每次案例教学后,学生要根据课堂讨论的情况书写案例分析报告,不仅使学生对抽象的理论知识的理解具体化,而且也提高了学生书面表达的能力。

总之,案例教学法虽然具有传统讲授法所不可比拟的优点,它可以弥补传统教学上存在的不足,丰富法学教育的教学组织形式和教学内容,进而提高法学教育的教学效果,但案例教学法并不是一种具有代表性的教学方法,甚至也不是一种独立的教学方法,它不过是实践教学和发现教学等教学模式的交叉。

案例教学法在培养学生司法操作能力方面的效果较好,为学生适应将来具体的司法工作奠定了基础,但由于该种教学法需要学生在掌握了基本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方能有效的开设,因此,教师应根据课程的特点在适当的时间使用案例教学法,以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刘小龙.浅探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的运用[j].广东青年干部学院学报,,(1).

[2]王晨光.理论与实践:围绕法学教育的难题之一[j].中外法学,,(6).

[3]于大水.法学案例教学法简论[j].政法论丛,,(3).[责任编辑魏杰]

法学案例教学法的研究与应用论文篇六

摘要:民事诉讼法本身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民事诉讼法学本科教学必须与实践密切结合,而这种结合最便捷的方式就是运用案例教学法。运用案例服务诉讼法教学不但会使课堂变得生动、具体,更重要的是,可以培养学生法律思维能力和案件分析能力,可以更好地使教学服务于学生日后的工作实践。

关键词:法律思维;案例教学法;诉讼法学

一、民事诉讼法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法学教育承担着培养法律人才、传播法律知识的重任,如何培养出色的人才,如何有效的传播法律知识,是我们需要关注和思考的问题。当前,我国各个高校民事诉讼法学教学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以灌输式的课堂教学为主的民事诉讼法教学主要还是停留在老师在课堂上给学生灌输专业理论知识,学生常常为了应付考试而死记硬背,过了一段时间就把知识又“还给”老师了。教师在课堂上过于主动,经常是一“灌”到底。这种教学方式只能让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缺乏主动思考能力,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锻炼较少。但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积极思辨,主动探究的能力是不可或缺的。如果是通过灌输教出来的学生根本不能应变社会复杂而又变幻莫测的案情的发展,培养出来的学生也是僵化的。正是因为这种灌输式的教学模式,使教出来的学生不能及时应付突发地问题,不能果断的处理问题,不能独立的思考问题,缺乏应变能力。我们急需改变这种局面,引进新的教学方法。

二、民事诉讼法学课程中案例教学的评析

所谓案例教学法,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目的和要求,组织学生对案例进行调查、阅读、思考、分析、讨论和交流等活动,教给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或道理,进而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深学生对基本理论和概念理解的一种特定的教学方法。本文所讲的案例教学法建立在成文法和相关法学理论的基础上,让学生应用成文法和相关法理知识对案例进行分析,除非理论上存在分歧的问题,案例分析结论应当一致。案例教学法还不同于讲授法中的举例授课方法。在讲授教学中,教师也会在讲授过程中举例或者在课堂上分析相关案例。但这时教师仍然是课堂的主体,由教师进行案例讲解或者由教师积极主动地指导学生分析案例,这跟案例教学法的方法和目的结果都不一样。另外,典型的案例教学法是完全脱离教师的讲授,由学生通过对案例的讨论分析和对教师的提问获得解决案例问题的知识和能力,但这种方法必须在高年级或者专业知识层次相对较高的学生中应用。

目前,我国各地高校的民事诉讼法学教学中大多都能溶入案例教学法,但这种案例教学法存在着诸多的问题。首先,所选的案例缺乏新颖性。不少教师的案例都是若干年前的,多年都不更换。如果教学内容发生变化,而案例没有作出相应的调整,这样会使教学内容与所选的案例相脱节,达不到教学效果。学生也会对这种案例产生厌倦,案例中所提出的问题也不会激起学生们的兴趣,很难达到培养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目的。

其次,有些教师习惯于随机虚构案例,导致不少案例缺乏针对性,逻辑性也较差,学生对案件的兴趣大打折扣。教师虚构案例,这样的举例不能激发学生的兴趣,这些案例在当时学生也许会记得,但事后会忘得一干二净。按照教育心理学一般常识的理解,学生在听到老师举案例时候一般都喜欢听一些真实的、就发生在身边的案件。真实的案例,有真实的时间、地点、人物,学生比较容易接受,而且记忆深刻,不容易忘记。但一些老师往往忽视这一点,认为只要随便举一个跟教学内容有关的案例就行了,这样不但会使教学质量受影响,而且学生对这种案例没有兴趣。

再次,师生之间的互动效果差。目前,很多学校要求老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要注意师生互动,提高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这种互动方式是很好,很多老师也在采用这种方式教学,但是,教学效果各不相同,大部分不尽人意。

三、诉讼法教学中案例教学法的组织与施行

1.案例教学法是将抽象的诉讼理论和条文化的枯燥程序具体化、生动化的有效方式,是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的桥梁和纽带,是在诉讼法教学中贯彻素质教育的有益尝试。案例教学法虽然是诉讼法教学的重要手段和方法,但其在诉讼法教学中的应用尚处于发展阶段。另外,以案例为中心的方法和模式是对传统教学方式的挑战,它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首先要具有良好的理论素养,对新情况、新问题既要敏感,又要把握好方向,在教学中的应用要适度、准确。这样既能使案例贴近社会生活,又能激发学生参与的兴趣,并对学生保持持久的吸引力,达到对学生进行知识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双重目的。

其次要对诉讼法学知识有深刻的领会,这样才能保证对案例的挑选既能适应教学的要求,又能符合精、优的标准,使得对案例的运用达到可以深入浅出、游刃有余的境界。再次要有开放的视野,对非专业知识要有一定的了解,这样才能灵活地驾驭五花八门的案例内容,既增添教学的趣味性,又能围绕教学的中心任务开展活动。

2.案例教学法还要根据教学内容作一定的调整,所以,我们首先要依据教学大纲对民事诉讼法学教学内容进行分类。笔者认为,民事诉讼法学全部教学内容可以分为基础理论、总论、分论三个部分,并以此为基础确定各个部分的教学方法、教学形式以及案例在教学中的比重。基础理论部分纯理论性问题多,抽象性、综合性强,与实践有一定的距离,而且有相当的内容是无需借用案例来说明的,所以对于这个部分的教学应以讲授为主,中间穿插一些案例。引用案例是为了解释相关理论,帮助学生理解、吸收。

3.具体说来,民事诉讼法学的案例选择应本着以下几项原则

第一,相关性原则。这是教师在选择案例时首先要考虑的。我们要依据诉讼程序处理案件,但案件的处理过程并不是千篇一律的。所以,要挑选与要说明问题有密切联系的案件。第二,典型性原则。这是教师在选择案例时应重点考虑的问题。案例应突出地反映教学内容的全貌,要充分、直观,这样才能帮助学生确立区分相似问题的尺度,突出案例的个性。案例的来源既可以是一些经典案例,也可以选择近阶段的典型案例。还可以根据学生的见习报告选择学生在实习过程中所遇到的一些比较典型的案例,因为学生曾经亲身参与这些案例,对这些自己熟悉但存在疑问的案例进行分析,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兴趣,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在选择案例时应注意,除经典案例外,应尽量选择近期发生的案件。第三,目的性原则。教师在选择案例时要密切围绕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整体布局,切忌为举例而举例。第四,适度性原则。一方面,教师在教学中的举例数量、频度要适当,因需而设,不可堆砌案例;另一方面,教师所用案例的复杂、难易程度要适中,做到与其他教学方法相辅相成,才能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此外,笔者认为,系统的案例教学法首先要建立一个案例库。案例库的建立需要较长的时间准备和一定的人力物力的投入。哈佛大学的案例库建立历经十几年,由专门人员负责案例的搜集分类,投入了大量的成本,并且在哈佛大学采用的是单纯的案例教学法,也就是没有教师讲授这一环节,因此学生有很充足的时间来分析比较多的案例。而我们在民事诉讼法教学中,因为是在讲授后配合使用案例教学,比较现实可行的是建立一套较为完整的案例数据库。当然,这套案例要求有组织、有层次。首先,案例的选择要跟教学进度大体同步,每个案例紧扣某一章的知识点,便于学生在案例分析时应用把握。对于知识点较少,比较容易自学的章节,也可以较教学进度适当超前,调动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自学能力。其次,案例的选择要有层次性,前易后难。排在前面的案例要简单一些,知识点相对集中,待学生掌握的内容越来越多时,排在后面的案例可以逐渐复杂,集中几章的知识点以提高难度,锻炼学生的分析能力,同时也起到复习巩固的作用。

4.关于案例在教学进程中的安排问题

笔者认为,教学者应灵活掌握。教学进度不同,案例作用也不同。教学活动是逐步深入、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同阶段、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教学,其目的和要求是有差别的,这就要求教师在使用案例时也要合理安排。笔者将案例的应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学习掌握阶段。选用与教学内容直接相关的案例作为问题提出的起点,运用分析方法,引出诉讼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从而使学生了解诉讼中的各种程序、规则,初步掌握诉讼法中的各种规定、诉讼法律应用的基本思路和技巧。第二阶段是评价判断阶段。选用较综合、复杂、完整的案例,通过录像、幻灯、电影等教学手段进行展示,引导学生对案件处理过程进行评判,检验和巩固教学内容。第三阶段是实践阶段。这个阶段要以前两个阶段作为基础,在学生有了较扎实的知识积累和一定的灵活处理问题的能力后,精选综合性案例,让学生对案件处理的整个程序进行模拟,通过独立体验,锻炼学生将知识融会贯通,从而达到学以致用。

5.案例教学要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教师还要注意把形式多样的教学形式与有的放矢的教学方法有机结合起来。教学中,在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全面、立体地介绍案例的同时,要注意运用多种方式调动学生的参与程度,以即兴讨论、分组讨论、分别讲评和集中讲评为主,以旁听、模拟审判、实际办案为辅,多种教学形式交叉使用,并不断完善,从而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丰富他们的实践经验。

在案例的具体运用中,教师要做到悉心讲评,举一反三。讲评是案例教学法的关键。无论采用何种教学手段、教学形式,案例之后必须讲评。讲评的方式很多,可以是学生互评,也可以是教师讲评,如有条件还可以请实践工作部门的人员进行讲评,其中以教师讲评最多、也最重要。讲评可以多种方式并举,也可以择一而行,但教师要注意拾遗补缺,以便系统地完成教学任务,使案例始终围绕着教学这个中心。讲评要注意切忌就事论事,要举一反三,由此及彼,前后贯通,看待问题要全方位、多层次,提高学生思考问题的深度及广度,帮助学生学会灵活处理诉讼问题的技巧和方法。

法学案例教学法的研究与应用论文篇七

方法将我校级大专护理14、15、16、17四班187名学生以班为单位分案例教学组(n=98)和观察对照组(n=89)。

案例教学组采用案例教学法教学,观察对照组采用常规教学模式教学。

采用期末理论考试、实验操作考试以及问卷调查评价教学效果并比较。

结果案例教学组的理论考试成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以及教学效果满意度明显高于观察对照组,两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案例教学法能够提高大专护理健康评估的教学效果,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临床能力及综合能力,值得推广应用。

《健康评估》是大专护理专业学生学习的一门主干课程,是基础课程转入临床课程,主要教授学生运用基本理论、知识、技能对病人进行生理、心理和社会等各方面健康状况进行评估,为护理诊断提供科学依据。

传统教学方法不能将理论与临床有机结合,导致学生在遇到具体问题时,诊断思维方式单一,理论脱离实际,我校在2012级大专护理《健康评估》课程中采用案例教学法教学,取得满意效果,现报告如下: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我校2012级大专护理14、15、16、17四班187名学生以班为单位分案例教学组(n=98)和观察对照组(n=89),学生均为女生,年龄在19-22岁。

两组学生在年龄、性别、基础学科成绩方面无统计学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教学方法两组学生采用相同的教学内容、学时、进度以及测试试卷,并由同一教师授课。

1.2.1观察对照组采用传统教学方法,教师按照预先准备的教学程序,有步骤地将原理、结论等教授给学生。

1.2.2案例教学组

1.2.2.1案例设计与导入案例由教师在课前根据教学重点、难点,结合临床护理工作中的常见知识点设计。

如常见症状评估章节中“咳嗽与咳痰”症状,设计案例如下:“患者,男,17岁,因发现眼睑及头面部水肿3天,并全身水肿1天收住院治疗。

入院尿液检查示:尿蛋白(++),红细胞(+++)”。

提问:(1)该患者水肿的类型,以及如何判断水肿的严重程度;(2)常见的水肿类型有哪些,分别见于哪些疾病;(3)水肿患者的护理评估要点;(4)水肿患者的相关护理诊断。

案例设计后在课前一周发给学生,由学生小组进行分析讨论。

1.2.2.2学生课前讨论学生按照学习成绩随机分组,每组10人,课前根据案例,预习教材相关内容,并思考讨论所给问题,鼓励学生在互联网、图书馆、数据库等获取答案,最终小组统一得出结论。

1.2.2.3课间案例讨论各小组分别派一人为中心发言人,充分表达本组的分析、见解和结论,代表本组进行组间讨论,小组成员轮流做中心发言人。

各组论述自己答案并为自己答案辩护。

组间可相互质疑、辩论。

在讨论过程中,教师对学生提出的疑问及时解答。

讨论结束时,教师根据各组答案选出最佳答案,并给出参考答案;对各组的优缺点进行点评,并一起回顾本次课的重点、难点。

1.3教学效果评价方法根据考教分离原则,期末由教务科统一命题对两组进行理论考核以及实验操作考核;同时制定统一调查问卷,由学生不记名填写,评价分析教学效果,调查问卷发出187份,收回187份,全部有效。

1.4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6.0软件进行分析,计量资料采用两独立样本的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两独立样本的x2检验,检验水准a=0.05。

2.结果

案例教学组在理论考试以及实验操作方面明显优于观察对照组(p0.05,见表1),问卷调查中,部分项目如“激发学习兴趣、提高临床护理问题的处理、提高语言表达能力、临床护理操作能力”等试验组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见表2)。

3.讨论

案例教学法(casestudy)最早由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克里斯托弗・朗道尔教授在1870年创立[1],是通过一个具体教育情境的描述,引导学生对这些特殊情景进行讨论的一种教学方法,能将知识与情感、教与学巧妙地结合起来,成分发挥课堂教学中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变学生单纯接受知识的被动教育为学生自主寻求知识的`主动教育[2]。

3.1案例教学法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及自主学习能力案例教学中,根据教师提供的案例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直观、生动、具体的案例可增强学生的学习热情,并能把课本上的重点、难点具体化、直观化;在学生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可以增加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3]。

本次研究中,案例教学法组91.8%的学生认为通过案例教学可以提高自主学历能力,相对于观察对照组的69.7%有明显的改善。

3.2案例教学法可提高学生对护理问题的处理以及临床护理操作能力在常见症状评估章节,通过案例能置身于临床护理中来了解临床护理问题,并通过自身寻求答案而加深对护理问题的理解,使面对临床护理问题时能从容面对;在身体评估章节,给出案例,让学生相互扮演护士与病人的角色,通过亲身体会以及实际操作,使学生能注意到书本中没有提到的知识点及注意事项,能提高学生的临床护理操作能力[4]。

本次研究中,案例教学组中有72.4%的学生认为能提高护理问题的处理以及88.8%的学生认为案例教学法能提高护理临床操作;在观察对照组,相对应的比例仅为53.9%和66.3%;两组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3.3案例教学法能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案例教学法在教学过程中,需要学生主动通过互联网、数据库、图书馆等其他渠道获取知识,拓展了学生的知识面,同时也提高了自主学习的能力;在组内以及组建辩论中,学生在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记忆的同时,可以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沟通能力等;使学生的综合能力得以提升[5]。

参考文献:

法学案例教学法的研究与应用论文篇八

摘要:案例教学的实施过程主要包括准备案例、创设问题,展示案例、启发思考,组织讨论、解决问题,总结归纳、深化提高四个部分。在实施中,案例教学往往存在缺乏高质量的案例资源、教师案例教学能力不够、学生参与度不高、教学评价模式不合理等问题。应通过建设案例资源库、提升教师选编案例和运用教学手段方法的能力、加强学生学习的主体意识和地位、改革教学评价等策略优化案例教学,提升教学质量。

关键词:案例教学;外科护理;优化

案例教学是一种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教学模式,旨在通过引入一些典型案例,让学生主动地对案例开展思考和分析活动,从而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并实现对学生分析能力和创造能力的培养[1]。经过实践,案例教学是一种可以提高外科护理教学效果的教学模式。然而,案例教学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优化,以便于充分发挥案例教学的优势,取得最佳的教学效益。

一、案例教学的实施过程

(一)准备案例,创设问题

案例的选编是案例教学最基本的工作[2],也是成功开展案例教学的首要环节。课前,教师精选典型案例、创设问题。案例要真实可靠,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相关,突出重难点,符合学生认知水平和思维能力,设置的问题由浅入深、由易到难,激发学生兴趣、引发思考。

(二)展示案例,启发思考

课前,教师将准备好的案例展示给学生,让学生提前预习,仔细阅读案例明确问题,查阅相关资料,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答案。这一过程主要是学生熟悉、消化案例所提供的信息,让学生带着案例问题去探索课本理论知识,同时调动以往相关知识和经验进行独立思考,初步形成自己的看法。

(三)组织讨论,解决问题

组织学生对案例进行讨论是案例教学成功的关键环节。学生讨论的形式主要采用小组讨论,可根据班级人数进行分组,每组人数不宜过多,每小组规模控制在10人以内,每组选一名小组长。在小组讨论过程中,组员各抒己见,充分表达各自的想法和意见。各小组就不同的方案进行分析比较,最终达成共识,并初步形成案例分析报告[3]。在小组讨论过程中,教师要管理整个课堂的纪律并及时了解每小组的讨论情况,可适时给予指导。小组讨论结束后进行全班交流,每小组由代表讲解分析结果,本组其他同学补充完善。每组同学给出的答案会有不同,教师可根据每组答案的不同点引导学生再次进行集体讨论,进行思维的碰撞。本环节主要提高了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团队合作、沟通交流能力也得到提高。

(四)总结归纳,深化提高

教师要及时总结评价学生讨论案例的优缺点,分析案例问题的疑难点,有针对性地对案例进行深入的分析,对学生讨论中暴露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点拨,和学生一起总结出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引导学生有效地运用所学的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学生应总结出自己在阅读案例、独立准备以及讨论过程中的感受与收获,完善案例分析报告,从而实现知识、能力、情感三个层次的提高。

二、案例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高质量的案例资源

高质量的案例资源是保证有效开展案例教学的基础和前提。目前,我国基本没有独立适合外科护理教学的案例教材。教师在教学中选编案例时不了解学生知识与能力的基础,往往凭个人的知识储备和对各种信息的主观判断与整合,设计的问题要么过于简单,学生不需要讨论就能完成,无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要么过于深奥,学生感到无所适从,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目前,外科护理案例的质量参差不齐,高质量的案例更是凤毛麟角,这种无序的局面不能从根本上保证案例的质量及其特色,并且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案例教学的顺利实施[4]。

(二)教师案例教学能力不够

案例教学对教师的要求非常高,教师不仅要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案例教学驾驭能力和实践经验。在案例教学中,教师的角色应该是组织者和指导者。但在实际的案例教学中,有很多教师的教学手段和方法单一,不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教学的过程中不注重师生互动,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扮演的是“权威者”或“旁观者”,导致案例讨论不能深入展开。同时,一些教师的临床实践经验不足,无法有效地对案例的真实性、实用性进行判断以及引导学生进行分析。

(三)学生参与度不高

案例教学的特色是突出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以学生为中心,在教学过程中需要学生的全面参与。因此,案例教学对学生的要求也较高,需要学生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储备,同时还需具备一定的自主学习能力、分析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这样学生才能在课堂中展开讨论、相互交流。中职护理专业学生普遍医学理论知识不扎实,临床实践经验缺乏,长期习惯于传统教学模式中被动地接受知识,在实际案例教学中往往只有学习能力较强的学生能够将案例从自身认识的角度进行剖析,案例讨论过程中常常只有少数学生参与,他们成为课堂的主角,其他学生成为配角甚至是观众,这样的教学达不到预期效果。

(四)教学评价模式不合理

考评引导学习,教学评价是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然而,在教学评价环节中没有进行与案例教学相对应的改革和创新,采用的仍然是终结性评价,即结果评价,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以“标准答案”来评价,在考试中以试卷得分作为唯一的评价标准。终结性评价方式注重结果,不重视过程,评价标准单一,无个性化,评价主体消极被动。这容易忽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努力和进步,削弱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参与性。

三、优化案例教学的策略

(一)建设案例资源库

教师个人选编案例的力量是有限的,我们应汇集外科护理教师的力量,集思广益,根据外科护理课程特点建设案例资源库。建设教学案例资源库的总体思路是:紧贴大纲,科学管理,逐步完善,经验共享[5]。建设案例资源库是一项很繁重的工作,要建设好案例资源库,首先,学校应通过相应的政策给予大力支持和鼓励,以确保教师能够真正投入时间和精力到这项工作中去。其次,教师平时要注重收集整理案例资料并进行设计加工,教师设计案例前仔细研读外科护理教学大纲和教材,分析教学内容,了解学生现有的知识经验与能力水平,课前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如微信、qq及雨课堂等发送学习资料及任务,及时分析学生反馈的问题,教师可以针对学生的最近发展区设计案例。案例资源库建好后教师要将案例应用于教学中,选取案例时,要根据实际的教学内容选择典型的案例。

(二)提升教师选编案例和运用教学手段方法的'能力

作为案例教学的组织者和指导者,教师的教学水平直接影响案例教学的效果。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对推动案例教学的发展至关重要。一方面,提高教师选编案例的能力,选编案例的能力主要与教师的实践经验有关,学校可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法,从医院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到学校对教师进行培训,分批安排教师到医院实践。另一方面,改进案例教学手段和方法,学校要加强建设现代信息化教学技术,鼓励教师采用多媒体案例教学法,在案例教学中加入视频、动画及图片等,使案例更加生动形象、情境更加逼真。例如,在烧伤病人案例中加入烧伤图片或将案例制作成烧伤病人就诊过程的情景动画,教学会更形象生动,教学效果会更好。

(三)加强学生学习的主体意识和地位

案例教学的核心是“以学生为中心”,加强学生参与度是提高案例教学质量的保证。首先,教师要积极引导学生更新传统教学模式中被动学习的观念,逐步适应案例教学中主动学习的模式。在开展案例教学的过程中,教师要重视学生在课堂上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其次,教师要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在课前,教师通过微信、qq及雨课堂等发送案例,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后在线上交流,初步解决问题,教师查看完成情况,根据反馈的情况调整案例教学设计。这种移动学习、线上交流的方式使教师对学生自主学习情况有了初步了解,同时促使学生进行自主探究,提高自主学习能力。在课堂讨论环节,借助现代信息化技术,可通过随机挑人、抢答及作品上传展示等实时检测、评价学生的讨论情况,增加了讨论的趣味性,促使每组成员都积极参与到讨论中,提高学生的参与度。

(四)改革教学评价模式

案例教学模式与传统教学不同,需要对传统的教学评价模式进行改革、创新。案例教学模式注重教学过程,与之相适应的评价模式是形成性评价(过程性评价),采用教师评价、小组评价与学生自评相结合的方法。评价的核心是评价标准。评价标准设计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决定案例教学评价的效果[6]。因此,案例教学中应该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评分机制,尽量减少主观性。评价标准应包括学生的课前准备、案例讨论中的表现、案例分析报告以及团队合作等方面,实现对知识、能力及情感三方面进行评价。在外科护理教学中,案例教学是一个有效的教学模式,但案例教学对教师、学生的要求提高了,如何在外科护理教学中优化案例教学,还需要教师和学生不断地去实践、探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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