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学毕业实践报告免费通用

最新法学毕业实践报告免费通用

ID:508323

时间:2023-06-27 19:50:07

上传者:曹czj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报告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报告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最新法学毕业实践报告免费通用篇一

一、选题的目的、意义及国内外研究动态

(一)研究目的与意义

1、研究目的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流动人口大量增多。随着人口流动所带来的许多社会问题,尤其是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问题显得尤为突出。本文在研究了众多学者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的文献的基础上,首先对流动人口及受教育权的相关概念作了界定,并分析了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现状,得出完善受教育权益保障迫在眉睫。其次,分析了我国在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的建设成就及法律保障存在的漏洞或不足。再次,根据问题结合原因并借鉴国外经验对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提出建议。

2、研究意义

我国的流动人口是 2x 世纪 80 年代中叶出现的,是在改革开放的国家政策背景下产生的一种特有现象。流动人口尤其是流动民工群体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必然出现的特殊群体,也是我国现代化过程中必然要面对的一个问题。本文主要从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现状分析出发,探究目前造成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缺损的原因,有利于明确我国当前面临的保障困境,探讨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问题的对策,促进受教育权益问题的解决。有助于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实现教育和社会的公平,并对维护我国社会的安定团结及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起到一定作用。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1、国内研究动态

陈信勇,蓝邓骏在《流动人口子女平等受教育权的应然与实然》一文指出当前流动人口子女权益缺损主要有几点表现:1.入学条件遭受不公正对待。许多地区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需要很多证明才能申请就读公办学校。虽然国家已经取消借读费,但是还有很多公办学校巧立名目征收类似于借读费的歧视性费用。2.难以平等享有教育资源。我国基础教育财政性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及教育资源地区分布不均造成流动人口子女与优质教育无缘。3.民工子女学校成为歧视源头,并且遭遇义务教育根本价值强烈冲突。4.由于流动人口的工作、居住的.流动性使得子女学习过程不稳定从而导致教育质量下降。

李业春在《进城农民工子女受义务教育权法律保障机制研究》一文指出:1.辍学和超龄上学现象严重。2.多数流动人口子女只能就读农民工子女简易学校,学习条件特别简陋。3.流动人口子女易产生不健康心理状态,影响对社会的认知,很难产生对社会的认同。

鹿文卿在《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保障研究》一文认为受教育权有缺损体现在受教育待遇上的多个不平等。1.教育经费不足,根据国务院规定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经费的供给以流入地政府为主,流入地政府的财政直接影响到受教育权的实现。2.教育及教学设施匮乏,多数农民工子弟学校办学条件简陋,师资力量缺乏并且存在安全隐患。3.参加教育及教学活动的不平等,流动人口子女容易受到老师和同学的歧视而无法正常参加某些教学活动。

顾益民,张慧洁在《行政法语境下的流动人口受教育权保障》中通过行政法视野分析认为造成受教育权益缺损原因有:1.县市等基层行政单位所承担的教育财政压力和行政责任与其政治经济和法律地位不成比例,负担沉重。2.缺乏有限的行政监督行为和系统性的行政责任追究机制。教育行政责任人往往是基层县市级的教育管理者,责任追究中裁量空间过宽。

最新法学毕业实践报告免费通用篇二

2.共同过失犯罪刑罚的具体裁量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本文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中外刑法理论界长期争论不休的共同过失犯罪问题,对于共同过失行为能否成立共同犯罪则是该问题的核心所在,因为其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也就确定了我国应怎样对共同过失犯罪定罪量刑的问题,使这一理论更好的为我国刑法服务。

三、研究步骤、方法及措施

(一)步骤

1.确定选题方向。共同过失犯罪对于丰富和完善我国的刑法体系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2.大量查找搜集资料。充分利用周围的资源,对图书馆相关书籍和网上

最新法学毕业实践报告免费通用篇三

一、法律自身属性的局限性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由此派生出法律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其内容是抽象的、概括的、定型的,不能朝令夕改。但法律要调整的现实社会的内容却是具体的、多样的、易变的,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由此产生的一些新生事物、进而形成的社会关系都是以前所不曾出现的,这就必然造成法律相对社会现实的滞后性和僵化性。正如萨维尼所说:“法律自制定公布之时起,即逐渐与时代脱节”。 法律本身就具有不可避免的时间上的滞后性。

广州发生的“许霆案”震动全国,许霆利用银行系统升级出错之机,在银行atm提款机上多次取款共计175000元后携款潜逃。广州中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其无期徒刑,二审作出终审裁定:依法裁定驳回许霆的上诉,维持原判。但是基于舆论压力,量刑上改判许霆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继续追缴非法所得173826元。由于我国没有完全适用本案的法律,无法准确判定本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导致一审作出无期徒刑的判决,二审最后改判为获刑5年和追缴非法所得;两判差距甚远。缘其根本,是法律规定滞后于社会发展的原因造成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科技的不断进步,将有更多无法预料的案件是法律规定所不涉及的,这是法律自身局限性在现实社会面前的必然结果。

二、法律适用范围的局限性

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但并非唯一手段和最佳手段。法律主要调整的是人的行为,不同于习惯、道德等社会规范主要从人的心理和思想上产生约束力和影响力。这根本在于法是由国家制定的,具有国家强制性,而习惯与道德是人们在长期社会活动中自然形成的,它对人们行为的约束是靠社会舆论和品质修养来实现的。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问题,法律手段只能调整一部分社会关系,其他部分仍然需要道德、教育、政策、纪律等手段并用。

佛山发生的小悦悦事件,属于“见死不救”的典型案例,虽然在全国掀起一阵提倡立法惩处见死不救的呼声,但大部分法律界人士都不赞成对此立法。法律只能规定应该作为或不作为,而不能规定人的思想和道德,道德舆论对人的约束不能被法律惩戒所替代。因为法律的威慑作用在实践中是有条件的,无论投入多大的成本,只能减少某些犯罪,却不可能依靠它来提升人们的道德水平。如果将道德范畴纳入法律规范之中,体现的不是社会的进步而是倒退。

再如前些年修改《婚姻法》时,不少人呼吁增加对“第三者”和“婚外情”的法律惩罚,引发众多关注。殊不知,对这些现象加以干涉将势必使法律触及人的情感领域,而这是法律根本无法胜任的。事实上,社会生活中的某些问题和现象,都不能由法律强行干涉,只能由法律之外的其他规范加以调整,如果他们互相“越位”,轻则无功而返,重则秩序混乱,让社会付出惨重代价。

三、法律实施过程的局限性

法律作为社会规范,其规则是抽象、概括和普遍的。所谓“徒法不足以自行”,抽象的规则要作用于具体的案件,必然通过法律实施包括法律遵守、法律执行和法律适用来实现,其中执法者的职业素质和守法者的`法律意识都对法的实施起相当的影响作用。如果执法者没有良好的法律素质和职业道德,法律再好,其作用也难以发挥,“良法”执行的不好,也会变成“恶法”。与此同时,守法者的法治意识、权利义务观念和社会氛围等也直接影响着法律作用的发挥。

法律实施过程离不开执法者的主观意志,因而也就渗透了执法者个人的非理性因素。从全国各类案件的处理上看,各地各级法官利用自由裁量权各行其事,案情相类似的案件裁判结果差距巨大。刑事案件中尤以反贪案件为最。某省一被告人因收钱500多万元被判死刑,但此后收钱900多万元的另一省被告人却被判无期徒刑。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法官在量刑上的自由裁量权如同橡皮筋,稍拉便长,略松即短。 还有些律师为了寻求有利于自己所代表当事人的裁判结果,不惜对法官进行拉拢和贿赂。法律工作者的法律精神和职业素养的缺失,势必会影响法律应有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在监督机制还不完善的情况下,法律实施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局限性不仅会影响社会公正、公平,甚至可能会使人们丧失对法律的信任。

法律并不是万能的,法律的局限性在法律产生之日起就如影随形。我们只有充分认识到法律的局限性,认识到法律“有所为有所不为”,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不断提高法治水平,营造法治氛围,才能充分利用法律的优势,在合适的时机和领域发挥法律应有的作用。

最新法学毕业实践报告免费通用篇四

(一)

论文题目:浅议集体土地征收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对策

专业:法学

学生姓名:郎立家

学号:*******

指导教师:张**

职称:讲师

一、选题意义 (包括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理论意义:土地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财产,土地征收权力作为国家或政府为了实现公共利益而被赋予的一种强制性取得土地的行政权力,实践中其侵犯行政征收相对人,即被征地人权利的现象屡屡发生。为了充分保护被征地人的权利,许多国家都对土地征收的条件、补偿、程序进行了严密规定,并建立了充分、高效的争议解决机制。笔者的研究旨在探讨土地征收的理论基础,在分析集体土地征收中存在的问题,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土地征收制度,对集体土地征收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现实意义: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发展,大量的集体土地被征收。虽然经过多年的发展,征收制度逐渐完善,随着《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和补偿条例》的出台,完善了城镇土地征收,但是在农村地区,集体土地征收依然存在许多问题。今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上提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现阶段,我国现有法律制度与经济社会发展脱节,尤其是今年来公益征收的范围被不加节制的扩大,暴力征收现象层出不穷,导致了农民的合法权益遭到了严重侵害,引发了失地农民的不满。所以笔者认为,修改现有集体土地征收制度迫在眉睫。

二、文献综述(目前同类课题在国内外的研究状况、发展趋势以及对本人研究课题的启发等方面)

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根据法律所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把农民集体所享有的土地收为国有,并对其作出一定的补偿行为。现阶段我国关于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宪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中,以上法律虽然相对具体,但是与时代发展需要相脱节。众所周知,西方国家虽然没有如我国一样的“集体土地”说,但土地征收制度理论却由来已久发展至今,其中英国、德国和美国的征地制度是当今世界比较完善和先进的制度体系。英国的土地征用的目的也强调是为了公共利益,但它并没有公共利益用地的目录,而且没有通过强制购买征地必须是为了狭义的公共利益即直接的公共使用的限制。在颁布的《规划和强制购买法》中,对于地方当局通过强制购买实施城市开发的目的的规定更加具有弹性,只要符合下列要求,地方当局就可实施强制购买:促进或者改善该地区的经济福利,促进或者改善该地区的社会福利,促进或者改善该地区的环境福利。美国自建国初就在联邦宪法中规定:只有为了公共目的,而且必须要给予土地所有者合理的补偿,政府及有关机构才能行使征地权。德国关于土地征收的规定也相当完善,主要体现在《德国基本法》中包含了严格的限定,对征收的条件、程序、补偿及其他各方面均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我国土地征收制度是与每一时期我国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和发展水平、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变革情况相适应的。在计划经济时期,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百废待兴,农村土地实行农民集体所有制,土地征收权力运用较为频繁,当时的国家建设大多是国家投资的军事国防、基础设施等,与公共利益是相一致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投资体制、用工制度、供地制度等发生重大变化,用地主体不再局限于国家投资主体,供地制度也逐步实现市场化,但是农村土地坚持集体所有,土地征收制度依然是农村土地转为国家建设用地的唯一合法渠道,具有高度垄断性。长期以来被征地农民的土地权利弱化、残缺,农村土地和城市土地在权利、使用和管理上一直存在着严重的分立和割据。农民土地权利的这些特性造成我国当前土地征收制度存在不少问题。如土地征收条件概念不清,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不科学、过低,土地征收程序不完善,争议解决机制不足等,导致政府滥用土地征收权力,被征地农民权利被严重损害。

通过对国内外理论和现存制度的研究笔者得到了很大的启发,笔者认为我国集体土地征收中存在问题的解决从根本上来讲还是应该从立法角度完善土地征收的制度,当前土地征收过程中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与我国土地征收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和政府对土地管理的缺位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2 条第4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实际上公共利益的概念已被扩大到经济建设,可以说许多企业都打着“公共利益”的名义来申请用地,那么这就存在一个“公共利益”如何界定的问题。另一方面按照法律规定集体土地征收是单方强制性的,被征收单位不得拒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第3款的规定,被征收土地的农村组织和农民只有对土地补偿标准有异议的,才有权要求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最后我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虽然对建设用地的规划、批准及其实施方案作出了具体规定,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严重侵犯了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第3款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而事实上在征收土地的过程中不但不听取意见,甚至在补偿方案未出台的情况下用地单位就将推土机开到地里。在生活中这样的事早已不是新闻。另外在签订土地补偿合同时应该由征地单位和土地所有权人或土地承包人依法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合同,而在操作过程中显得很混乱,如新乡市东开发区在征收延津县农用地时先是延津县国土局和土地被征收的村民委员会所在的乡政府签订一份合同,然后再由乡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签订一份合同,至于承包土地的农民任何合同都没有。

笔者认为:首先应先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必须具备公共性、合理性、正当性、补偿性);其次加强农民对征地的参与;最后健全集体土地征收争议裁决制,将征收主体和裁决机构分开,完善集体土地征收行政与司法救济。

三、研究的理论依据、研究方法及主要内容

研究方法主要以行政法学理论和正在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实施条例》,通过与老师指导和探讨,以文献研究为主,大量搜集、阅读报刊文献资料,同时借助媒体网络,广泛收集与集体土地征收的有关的资料。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思辨和实证相互运用,重在实证研究,在文章中提出自己的见解。研究的主要内容是有关集体土地征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的问题。

四、研究条件和可能存在的问题

主要是通过阅读有关集体土地征收方面的论文、书籍,并结合具体的实例进行研究;同时本论题所依据的材料和获取的信息主要来自期刊、相关报道,因此免不了会在信息方面有一定的瑕疵,自己的知识储备的相对贫乏和研究能力低下也会造成这次研究的瑕疵。

五、预期的结果

通过自己的研究,给《土地管理法》提供一个视角,完善相关的立法,更好的保护农民的权益,为不断涌现的土地征收方面的群体性事件提供一个解决问题的途径。

六、论文提纲

浅议集体土地征收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一)引言

(二)提纲

一、集体土地征收的相关理论问题

(一)集体土地征收的概述

(二)集体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

(三)集体土地征收的理论基础

二、外国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的借鉴

(一)外国土地征收的法律简介

(二)英国、台湾土地征收制度的可借鉴之处

三、我国集体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现状

(一)我国集体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

1、《宪法》

2、《物权法》

3、《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乡规划法》

(二)我国集体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的缺陷

1、公共利益认定的模糊性

2、征地利益分配不平等、不合理

3、农民缺乏对征地活动的知情权、监督权

4、争议裁决及救济机制不完善

(三)我国集体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缺陷的成因

1、城乡二元土地所有权划分与城市化发展的矛盾

2、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完整

3、征地中农民的土地所有权主体地位被虚化

4、重人治、轻法治的传统思想

四、完善我国集体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健全公共利益征收模式

1、合理界定公共利益

2、明确区分公益征收和其他征收

(二)完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措施

1、补偿标准市场化、方式多样化

2、对失地农民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障

(三)健全集体土地征收法律程序

1、确立征收的正当程序原则

2、加强农民的参与权

(四)完善土地征收中的争议解决及权利救济

1、健全集体土地争议裁决机制,将征收主体和裁决部门分离

2、完善救济制度

(1)加强行政救济,将该争议纳入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2)加强司法救济,保证司法对土地征收权的有效监督

七、论文写作进度安排

月1日 ― 年11月20日  收集资料、选题、开题

2013年11月20日 ― 3月20日  完成论文初稿

203月21日  ― 年4月20日  完成论文二稿

2014年4月21日  ― 2014年4月30日  完成论文三稿

2014年5月1日  ― 2014年5月5日  定稿、上交论文

八、主要参考文献

[1]陈小文主编。《行政法的哲学基础》[m].北京大学出版社,.

[2]潘善斌著。《农地征收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民族出版社,.

[3]沈开举著。《征收、征用与补偿》[m].法律出版社,.

[5]陈新民主编。《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m].山东人民出版社,.

[10]张千帆。“新农村建设”需要制度保障[j].法学,.1.

最新法学毕业实践报告免费通用篇五

实践,就是把我们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客观实际中去,使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有用武之地。只学不实践,那么所学的就等于零。理论应该与实践相结合。另一方面,实践可为以后找工作打基础。通过这段时间的实习,我们学到一些在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因为环境的不同,接触的人与事不同,从中所学的东西自然就不一样了。要学会从实践中学习,从学习中实践。

第一次参加社会实践,我明白大学生社会实践是引导我们学生走出校门,走向社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投身社会的良好形式;是培养锻炼才干的好渠道;是提升思想,修身养性,树立服务社会的思想的有效途径。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助于我们在校大学生更新观念,吸收新的思想与知识。

不同的时间的社会实践,一晃而过,却让我从中领悟到了很多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将让我终生受用。社会实践加深了我们与社会各阶层人的感情,拉近了我与社会的距离,也让自己在社会实践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才干,进一步明确了我们青年学生的成材之路与肩负的历史使命。社会才是学习和受教育的大课堂,在那片广阔的天地里,我们的人生价值得到了体现,为将来更加激烈的竞争打下了更为坚实的基础。我在实践中得到许多的感悟!

在这次实践中,让我们很有感触的一点就人际交往方面,大家都知道社会上人际交往非常复杂,但是具体多么复杂,我们想也很难说清楚,只有经历了才能了解。才能有深刻的感受,大家为了工作走到一起,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和个性,要跟他(她)们处理好关系得需要许多技巧,就看你怎么把握了。我们想说的一点就是,在交际中,既然我们不能改变一些东西,那我们就学着适应它。如果还不行,那就改变一下适应它的方法。

让我们在各自的社会实践活动中掌握了很多东西,最重要的`就是使我们在待人接物、如何处理好人际关系这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同时在这些社会实践中使我们深深体会到我们必须在工作中勤于动手慢慢琢磨,不断学习不断积累。遇到不懂的地方,自己先想方设法解决,实在不行可以虚心请教他人,而没有自学能力的人迟早要被企业和社会所淘汰。

通过这段时间的实习,学到一些在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因为环境的不同,接触的人与事不同,从中所学的东西自然就不一样了。要学会从实践中学习,从学习中实践。我们不只要学好学校里所学到的知识,还要不断从生活中,实践中学其他知识,不断地从各方面武装自已,才能在竞争中突出自已,表现自已。

最新法学毕业实践报告免费通用篇六

很多同学经常咨询我们:开题报告怎么写?借此机会,我们和同学们谈一下开题报告的写作方法和技巧,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的写法。

首先,我们看看开题报告包括哪些部分。由于各大高校下发的开题报告模板格式不一,因此,开题报告包含哪些部分也没有统一的标准。但是一般而言,以下几个部分是必需的。

开题报告的作用是表明你写作的主题、论述的主要内容、引用的材料等,以获得导师的认可。如果你的导师不认可你的开题报告,那比较麻烦,可能要反复修改,甚至要重新选题。所以,开题报告一定要一次搞定,以此获得老师对论文良好的印象。

第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第二、国内外研究状况

第三、论文的主要内容及提纲

第四、文献综述

第五、工作方案及进度安排

第六、所遇到的困难及解决方法

第七、参考文献

以上七个部分是一个完整的开题报告所必须具备的内容,但是各大高校教务处下发的开题报告并不必然包含上述几个部分。例如,有的学校需要学生单独提供文献综述,有的学校需要学生将文献综述置于开题报告之内,因此同学们必须严格按照学校下发的开题报告模板进行写作。

下面,我们简要谈一下开题报告各部分的要点。

第一部分:研究背景及意义。

这部分其实要表明的是你为什么要选这个题目,以及你选这个题目的意义在什么地方。所谓的研究背景,就是你的选题目前在学术界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其社会背景是什么;所谓的选题意义是,你的选题对学术研究会产生什么样的实际意义,对社会发展产生什么样的积极效果。这两点必须明确,否则导师会觉得你的选题毫无意义,并且遭致不必要的麻烦。

第二部分:国内外研究状况。

不过我给同学们的建议是,如果学校对这个方面要求比较严格,那么你就按照学校的要求来办,没有必要和老师争执。具体写法是,先国外,后国内,必须条例清晰,内容丰富。

第三部分:论文的主要内容及提纲。

”本文的写作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根据上述写作内容,笔者草拟提纲如下:

绪论

一、…

(一)…

1.…

2.…

3.…

二、…"

第四部分: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是指根据你在写作准备阶段所阅读的材料,对你的选题所涉及的.范围做一综述,以此概括该学术领域的研究现状。因此,本部分内容和国内外研究现状有所重叠,所以很多学校是要求学生单独提供文献综述的。文献综述的具体写法,我们在后续的讲座中陆续推出。

第五部分:工作方案及进度安排。

这部分内容写作比较简单,主要是谈一下你如何准备毕业论文的写作,以及你在时间上是如何合理安排的。这部分内容老师一般不会太关注。

第六部分:所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

这部分内容和第五部分一样,属于必要但是不重要的部分。

第七部分:参考文献。

这部分内容比较重要。有两个方面值得同学们关注:

(1)资料的丰富性

参考文献所列举的资料必须丰富,一般包含三分之一的专著、三分之二的期刊,总共列举的参考文献一般不少于20本,有的学校还规定其中必须包含若干份外文著作。(虽然这个规定不是很合理,但是同学们忍一忍吧。)

(2)格式必须正确

参考文献的列举不能杂乱无章,必须格式正确、规范,一目了然。开题报告阶段的参考文献可以不附页码。

例如:

[1]郑天锋.完善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思考[j].人大研究,(5)

[2]许崇德.宪法学(中国部分)[m].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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