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深圳政协工作报告(案例15篇)

2023年深圳政协工作报告(案例15篇)

ID:5357946

时间:2023-10-26 10:20:33

上传者:字海 2023年深圳政协工作报告(案例15篇)

工作报告的编写需要准确、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以便他人能够理解和参考。通过阅读这些工作报告范文,您可以了解到不同类型的工作报告的结构、语言和内容特点。

深圳执法工作报告心得体会

近日,我有幸参加了深圳市执法工作报告会,通过听取报告以及与其他与会者的交流,我对深圳市执法工作有了更深的了解。深圳市执法工作报告展示了深圳市各级执法部门在过去一年中所取得的成绩,并对未来的工作进行了展望。在会后,我深感执法工作的重要性以及自己在未来的工作中需要做出的努力。以下是我对深圳执法工作报告的心得体会。

首先,深圳市执法工作报告显示了深圳市对于执法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取得的显著成效。报告中提到,深圳市各级执法部门在过去一年中共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超过5万起,罚款金额达到3亿元以上。这说明执法部门在推动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同时,报告还展示了深圳执法部门的创新措施,如大数据、人工智能在执法工作中的运用,提高了执法效率,保障了公平正义,这些都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其次,深圳市执法工作报告着重强调了执法工作的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报告中提到,深圳市执法部门大力推行人才培养计划,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水平。此外,执法部门还加强了队伍建设,通过规范化的管理、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激发了执法人员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这些措施的实施,为深圳市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在自己的未来工作中,我也要加强自身的学习和提高,不断完善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执法技能。

第三,深圳市执法工作报告强调了执法工作的公正、公平原则。报告中明确指出,深圳市执法部门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加强执法尺度的规范。这意味着在今后的执法工作中,法律规定将被更加全面、公平地执行。而作为执法人员,我们更应当时刻铭记诚信为本、公正执法的原则,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安全,使深圳市执法工作更加高效、有序。

第四,深圳市执法工作报告中也提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的重点。报告明确指出,执法工作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如犯罪手段复杂化、新型违法行为层出不穷等。为此,报告提出了加强执法力量建设、加大培训力度以及加强执法科技装备建设等措施。这些都表明了深圳市执法部门在未来工作中将继续向前推进,不断适应社会的变化和需求。作为执法人员,我们也要不断学习,积极应对挑战,为深圳市的安全和稳定做出自己的贡献。

最后,深圳市执法工作报告给予了我们很多启示和动力。报告中的数据和成果证明了执法工作的重要性,也向我们展示了执法工作所取得的巨大成效。作为一名执法人员,我要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和崇尚公正的精神,努力为深圳市的社会治理和秩序维护做出自己的贡献。我相信,通过执法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深圳市的执法工作将会越来越完善和规范,为深圳市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综上所述,深圳市执法工作报告让我深感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向我展示了执法工作的成果和希望。我将铭记报告中的启示,努力提高自己的执法能力和素质水平,为深圳市执法工作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我相信,通过执法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的努力,深圳市将会成为一个更加安全、稳定和法治化的城市。

深圳预算执行情况工作报告

20**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领导下,区审计局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兴区”总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年度审计计划安排,依法对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并对区财政局、区科委、区统计局等6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及管理情况,—20**年长寿区彩票公益金、—20**年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资金、20**年社会救助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12个单位18位区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69个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或审计调查。对我区贯彻落实中央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进行了持续跟踪审计。

20**年全区实现财政收入729,115.00万元,同比增长11.1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3,126.00万元,增长15.31%,完成预算的105.0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5,789.00万元,增长8.19%,完成预算的100.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实现财政支出965,089.00万元,增长8.1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7,561.00万元,增长8.42%,完成预算的94.7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27,328.00万元,增长7.81%,完成预算的95.3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审计结果表明:20**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超额完成了区人大批准的年初收入预算及调整预算。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一是预算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在公开年度区级预算的基础上,实现了30个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全面公开。二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一步推进。全年新增103个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占预算单位的70%,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占财政支出总额的比例提高到38.96%。三是预算单位公务卡报销结算率比上年提高3.81个百分点。四是年初部门预算批复到位率达到69.97%,较上年提高50.18个百分点。五是政府性债务清理甄别、控债化债成效明显。

审计发现在税费征缴、预算分配、资金管理使用、国资管理、政府采购审批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加强的问题。

(一)税费收缴管理不规范。

1.征管不严造成税收流失355.00万元。一是23户企业未向地税局申报缴纳税款附加76.00万元。二是4户企业少缴税款201.00万元。三是光兰驾校长寿考试训练场等5所驾校、20**年瞒报营业收入,涉嫌偷税近80万元。

2.未按期征收税款和非税收入11,203.00万元。乐至置业公司、正能建工等3户企业未按期缴纳税款8,996.00万元,区残联少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20.00万元,区矿管办少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4.00万元。国有资产转让出租收入1,683.00万元未缴入财政专户。

(二)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不及时。

1.预算下达不及时。一般公共预算中有50,680.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599.00万元政府性基金,未按规定在接到上级文件后30日内分解下达,分别占应下达数的55.01%和22.09%。

2.资金拨付不及时。第4季度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8,148.00万元,占全年拨款的35.1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88,177.00万元,占45.42%,分别滞后时间进度10.l1个和20.42个百分点;对下级财政拨款23,639.00万元,占应下拨款的26.47%,滞后进度48.53个百分点。到年末仍欠拨17个街镇项目建设资金6,956.00万元。

(三)财政结余结转规模大,统筹使用不够。

截至20**年末,区本级财政结余结转68,114.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029.00万元,占47.02%;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结转36,085.00万元,占52.98%。从形成年度看,20**年形成56,157.00万元,占82.45.%;2013年形成6,785.00万元,占9.96%;及以前形成5,172.00万元,占7.59%。结余结转总额中可重新安排使用的资金达24,620万元。

部门结余结转资金量大。审计抽查了区环保局等10个部门20**年末结余结转资金79,229.00万元。其中,20**年当年形成41,829.00万元,占52.80%。2013年形成19,330.00万元,占24.40%。20及以前形成18,070.00万元,占22.80%。结余结转总额中可重新安排使用的资金3,760.00万元。

区财政局未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进度实现预算支出及预算目标,也未对可重新安排使用的资金进行清理并编制统筹使用预算方案,重新安排使用,造成预算资金大量长期闲置。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不完整。

审计发现20**年应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有17户(不含平台公司),其中有8户企业2013年净利润达2,474.00万元。但20**年度纳入预算的企业仅有1户,收益收缴200.00万元,还有16户企业未纳入预算范围。据调查,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未建立。

二、财政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根据区财政局提供的财政决算草案报表,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581,317.00万元,支出总量550,489.00万元,结转结余30,828.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474,618.00万元,支出总量438,533.00万元,结转结余36,08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200.00万元,当年支出200.00万元。

20**年财政决算草案与初向区人代会报告的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相比存在以下差异:

公共预算收支方面。公共预算决算收入增加393.00万元,主要是市财政批复上年决算调增结转收入;本级支出增加14,707.00万元,主要是根据决算报表编制说明的要求,将凤城等4个街道办事处列为区本级支出;本级年末结转结余增加286.0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支方面。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收入减少53.00万元,主要是年终上级补助收入减少了53.00万元;本级支出增加7,012.00万元,主要是根据决算报表编制说明的要求,将凤城等4个街道办事处列为区本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增加26.00万元;本级年末结转结余减少79万元。

审计发现决算草案编制中主要存在收支不真实的问题。一是20**年末仍有较大额度财政收入滞留在非税专户,未解缴国库纳入本年决算予以反映。二是区级财政多列报支出4,176.00万元。

区审计局对区统计局、区文化委等6个部门(单位)20**年度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区公安局等15个部门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抽查。

从审计结果看,各单位不断强化内部控制、夯实预算管理基础,部门预算管理规定得到较好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管理控制成效十分明显,预算执行整体规范性和刚性约束有所提升,6个部门预算执行结果总体较好。但是,由于少数部门对预算规范管理意识和预算执行的责任意识不强,在部门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不够规范、不及时,决算草案编报不完整、不真实等问题。

(一)收入征缴不及时2,203.00万元。区残联少征残保金520.00万元,区财政局未按规定将非税收入1,683.00万元缴入专户。

(二)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普遍较差。6个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总额8,840.00万元,实际执行8,242.00万元,总体执行率93%。区财政局、区文化委、区科委三部门未完成支出预算,其中:区财政局、区文化委执行率在80%以下;区残联、长寿日报社、区统计局超预算支出,超幅均在10%以上,且存在项目间挤占和无预算支出等问题。

(三)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45万元。区统计局挪用市级网络抽样补助资金31.00万元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区科委无依据调项使用资金36.00万元,区文化委将村级文化建设专项资金178.00万元借给长寿区电影公司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四)部门决算草案编制不真实不完整。抽查区公安局等15个部门年终决算草案编制情况,有3个部门单位少列报收入789.00万元,3个部门单位多列报支出10,908.00万元,9个部门单位少列报支出29,665.00万元。

四、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署、市审计局统一部署,从20**年8月起,区审计局对我区有关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6次跟踪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稳增长等系列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确定专职领导和机构统筹推进,将涉及长寿区的稳增长政策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和督查考核内容,强化工作措施,贯彻落实效果总体较好。但在项目推进、资金拨付、审批改革跟进等方面还存在需要改进的问题。

(一)项目建设推进缓慢。

截至203月,区民政局实施的4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未开工建设,市级补助资金171万元未到位;区农委负责的邻封镇上坪等4个试点村组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工作和巩固退耕还林专项工程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尚未实施。

截至年7月,区发改委实施的凤城街道、葛兰镇4个高山生态扶贫搬迁项目未完善建设用地手续,凤城街道223人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任务未落实具体人员。重钢(集团)finex综合示范钢厂项目,进展缓慢。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措施推进不及时。区发改委、区建委未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及市政府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未规划建立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库。

(二)资金使用政策跟进不及时。

截至20**年底,区环保局未对已实施完成的市级6个大气污染达标治理项目进行验收,导致市级补助资金944.00万元未到位。长寿经开区4个循环化改造项目未实施,造成财政补助资金1,058.00万元闲置。区人社局未及时审核拨付职业培训补助金137.00万元。

政协工作报告

各位委员:

我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中共云南省委团结带领全省各族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沉着应对风险挑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经济持续回升、民生福祉有力保障、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十三五”圆满收官。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政协及其常委会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面对大战大考,围绕省委部署,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奋发有为导向更加鲜明、协商议政任务更加饱满、履职工作成效更加凸显,为我省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过去一年,常委会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突出抓好贯穿全年的三项重点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并发表重要讲话,为云南发展把脉定向、指路领航。我们把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常委会集体学习为引领,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学习活动,引导政协各参加单位、广大委员和各族各界人士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我们坚持用***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不断深化对“三个定位”核心要义的认识,牢牢把握“四个突出特点”和“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及时调整完善协商计划和工作安排,紧紧围绕云南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积极建言资政、广泛凝聚共识,推动***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全省政协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我们把贯彻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贯穿全年始终,对照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细化分解了6个方面、56项工作任务,着力在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履行好凝聚共识职能、强化委员责任担当、健全政协工作制度等方面下功夫,有力推动了会议精神落实落细。按照省委的部署要求,指导州市和县级政协抓好贯彻落实,开展专项调研检查,召开全省政协系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推进会,总结工作成效、开展经验交流、推广创新举措,深化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实践,提升协商议政和凝聚共识的质量,推动州市和县级政协逐步解决“两个薄弱”问题,全省各级政协履职呈现出新面貌、新气象。

三是积极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我们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及时跟进省委部署要求,闻令而动、主动作为,先后两次发出倡议,号召全省三级政协组织、广大政协委员积极投身疫情防控斗争。及时调整履职重点,迅速开通提案“快车道”和社情民意信息“直通车”,聚焦科学防控疫情、构建公共卫生体系、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等内容开展协商议政,广泛汇聚团结一心、共克时艰的正能量。围绕我省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三级政协联动,开展专题视察。围绕省委“强边固防”工作部署,及时组织边境州市和县级政协开展助推行动,深入部分边境州市县调研指导,协助做好外防输入工作。在抗疫斗争中,广大政协委员与各界群众携手并肩,奋战在医疗救治、物资保障、科研攻关、复工复产第一线,扛起了责任、经受了考验,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

一年来,常委会在突出抓好三项重点工作的同时,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职,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把牢正确政治方向。

把理论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统揽政协工作的总纲,通过省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带动机关党组和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研细读《***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及时跟进学习***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会制度,开展36次学习研讨,座谈会制度成为引领委员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新平台。开展“书香政协”建设,组织读书活动,举办“委员讲堂”“机关学习讲坛”,多形式引领广大委员和机关干部加强理论学习,收到了强化思想引领、增进政治共识的成效。

把党的领导贯穿政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全面加强政协党的各项建设,着力推进党建工作和履职工作有机融合,确保政协各项工作始终在省委领导下主动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省政协党组坚持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全年就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22次,召开20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推进贯彻落实。召开党的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听取机关党组、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工作情况汇报,对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作出部署。

(二)服务中心大局,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履职尽责。

紧扣稳增长协商议政。围绕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加快发展智慧农业、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延伸有色金属产业链、民族民间中医药传承与发展、加快自贸区国际科技合作、边境贸易创新等方面议政建言。组织委员对花卉产业、农产品冷链物流产业、科研成果运用与转化、中缅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等情况开展重点视察,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

紧扣惠民生建言献策。围绕美丽县城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立多元解纷机制、中小学营养餐改进、养老产业发展和加快边境小康村建设等议题开展专题协商。牵头组织召开“2020年中国赤水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协作推进会”,携手贵州、四川两省政协,共同推进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开展“六大水系”及牛栏江河长制督察工作,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对金沙江流域矿山生态修复开展重点视察,助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紧扣谋发展建言资政。以云南“十三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执行情况、深化国企改革、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及重大疫情防控机制完善情况为主题,召开**会议重点关注问题情况通报会。围绕我省“十四五”规划编制重要领域和重点问题,联合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和州市县政协开展了38个课题调研,召开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聚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和保障民生、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生态文明建设5个专题协商议政,提出了一批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三)发挥政协优势,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

我们把服务脱贫攻坚作为重要任务,召开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为主题的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从产业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实施针对性措施防止返贫、激发内生动力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围绕脱贫攻坚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组织三级政协联合调研、联动协商,开展民主监督,协助党委政府解决问题。

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助推行动,紧扣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及时跟进百日总攻、百日提升、百日巩固“三大行动”,坚持一季度一推进,组织全省各级政协和广大委员,以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健康扶贫和教育扶贫为重点,聚焦挂牌督战的9个未摘帽贫困县、8个贫困人口超过5000人的重点县集中发力,为我省攻克最后贫困堡垒作出了政协贡献。

2018年以来,我们坚持把助推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持续组织全省三级政协和三万委员,积极投身决战脱贫攻坚伟大实践,始终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扎实开展“六个助推”和“九个一活动”,99%以上的委员踊跃参与。我省脱贫攻坚取得的决定性成就,也凝结着广大政协委员的心血和汗水,彰显了政协组织和委员的责任担当。我们为能亲身参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这一伟大事业而感到无比自豪和光荣。

(四)加强团结联谊,广泛汇聚人心和力量。

加强同党派团体合作共事。对各民主党派以本党派名义在政协发表意见、提出建议作出机制性安排,优先安排大会发言,重点督办党派集体提案,开展联合调研,联合承办重点协商议政活动。落实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参加政协共同性事务的工作交流机制,定期召开座谈会,研究安排工作,增进合作共事。一年来,各党派团体参加政协各类协商活动65次,开展联合调研、联合视察59次。

助推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围绕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开展专题调研,组织民族宗教界委员围绕“全面建设小康村”主题进行学习考察。走访慰问五大宗教团体,召开宗教界委员代表座谈会,组织“佛教道教商业化治理”界别协商会,推动解决有关问题,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做好港澳台侨工作。组织台盟界别委员、港澳委员、在滇港澳台企业家、海外侨领就我省脱贫攻坚巨大成就、文化产业发展、口岸城市建设开展专题学习考察和调研,进一步增进“四个认同”,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首次召开远程视频座谈会,组织港澳委员专题学习“***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畅谈改革开放伟大成就。支持港澳委员参与“香港各界撑国安立法联合阵线”统一签名活动,积极引导他们围绕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重大问题主动发声、正面发声。

(五)加强专门协商机构建设,提升协商议政实效。

着力构建协商议政格局。丰富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形成了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专题协商会和**会议重点关注问题情况通报为重点,提案办理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为常态的协商议政新格局。加快“数字政协”建设步伐,搭建起覆盖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级政协的远程协商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协线上线下互动、场内场外联动的协商新模式。增加网络议政、远程协商密度和频次,首次开展专题议政性常委会大会发言图文直播,实现年度重点协商议题网络议政全覆盖。

创新开展“协商在基层”工作。积极探索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相衔接的有效形式,部署指导州市和县级政协开展“协商在基层”工作,推动政协协商走出会场,走进乡村、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生产生活难点、社会治理焦点,以“小协商”关注“大民生”,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基层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目前,全省50%以上的县级政协已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协商在基层”活动。

(六)坚持固本强基,全面提升政协履职水平。

加强制度建设。深入开展“制度完善落实年”活动,坚持务实管用原则,建立健全覆盖党对政协工作全面领导、加强凝聚共识工作、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提高协商议政质量等18项重要制度,提高了政协工作规范化水平。强化制度的执行落实,以制度的有效运行,为政协工作提质增效提供坚实保障。

加强改进专委会工作。首次召开全省政协专门委员会工作会议,完善专委会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履职重点,推动专委会更好发挥专门协商机构的“专门作用”。优化专委会设置,撤销委员联络委员会,成立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把委员按所在界别、工作岗位和专业特长编入相关专门委员会,实现“全员入委”。全年依托专委会开展对口协商、界别协商和界别活动31次,做到开展工作有计划、有规范、有成效,实现了工作数量和质量的双提升。

加强“两支队伍”建设。强化委员责任担当,出台委员联系服务界别群众工作办法,推动委员深入界别群众听取意见建议、反映群众呼声、团结引领群众。健全委员履职档案,做好委员履职统计。完善移动履职平台功能,开展网络学习培训,让委员履职更高效、更便捷。以党建引领“双一流”模范机关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激励机关干部担当作为,打造过硬干部队伍。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开展内部巡察,支持派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

各位委员,过去一年,中共云南省委高度重视政协工作,对省政协工作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省委常委会8次听取省政协工作汇报,省委、省政府、省政协办公厅联合下发政协年度协商计划,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领办重点提案、64人次参加政协重要会议和履职活动、对履职成果批示120次,省政府建立了对政协协商意见建议的反馈机制。这是对政协工作的有力支持,也是对政协委员的极大鼓舞。我们深切感到,过去一年的工作成绩,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中共云南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省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参加省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广大政协委员和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政协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专门协商机构制度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凝聚共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调查研究和协商议政的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少数委员和机关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省政协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和***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中共云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坚持发扬民主与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团结动员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围绕省委中心任务和全省工作大局履职尽责、凝心聚力,为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实现“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重视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和常委会议集体学习,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和***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跟进学习***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及省委各项决策部署上来。按照中央、省委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引导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委员进一步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坚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光明前景的信心。召开全省政协系统党建工作推进会。富有成效组织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座谈会。持续深入开展“书香政协”读书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引导委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在各族各界人士中唱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时代主旋律。

(二)围绕我省“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协商议政。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我省“十四五”发展目标任务,聚焦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坚持调研、协商、监督一体推进。围绕发挥云南比较优势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数字云南”建设、中缅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推进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等议题,组织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专题协商会建言资政。围绕推进“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解决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重点产业种源问题、提升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运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一县一业”示范县建设等议题,运用**会议重点关注问题情况通报、对口协商、界别协商等形式,为我省产业发展献计出力。围绕加强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保护、金沙江流域干热河谷生态修复与有效利用等议题,组织专题协商和重点视察,开展民主监督,为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建言献策。

(三)紧扣增进民生福祉履职尽责。

坚持人民政协为人民,在我省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的基础上,围绕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主动作为,持续发力,组织全省三级政协和三万委员,开展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双助推行动”,重点助推乡村产业发展、脱贫群众就业、集体经济壮大、群众素质提升、人居环境改善。召开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主题的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为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议政建言。聚焦“强边固防”工作、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大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建立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长效机制、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双提升工程”、发挥博物馆在文化强省建设中的作用等民生和社会问题深入调研、协商议政。全面推进“协商在基层”工作,实现全省县级政协全覆盖,打造群众欢迎、党政满意,富有时代特征、政协特色、云南特点的履职品牌。

(四)广泛汇聚奋进新征程的强大力量。

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履职中心环节,组织党外委员围绕“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脱贫攻坚决定性成就、中国共产党光辉历程等主题,开展以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为主旨的专题学习考察。坚持定期召开民主党派省委和省工商联座谈会,协商讨论共同性事务。召开宗教界代表人士座谈会,走访宗教团体,看望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建立邀请党外知识分子、非公经济人士、新社会阶层人士参加政协协商活动工作机制,加强与港澳台侨各界人士的团结联谊。推动建立乡镇(街道)“委员工作室”全覆盖,进一步畅通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渠道。加强委员联系服务界别群众工作,发挥委员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让有影响力的人去影响人、引领人,更加有效汇聚正能量、画出最大同心圆。

(五)加强和改进政协基础性工作。

研究制定协商工作规则,出台强化委员责任担当相关制度。改进提案、大会发言、视察考察、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文史资料等经常性工作。加强新闻宣传和理论研究。发挥参政议政人才库作用。推进协商议政质量评价体系建设,探索开展对协商会议、调研、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质量评价。持续开展“双一流”模范机关建设,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工作出色的专业化干部队伍,提升机关服务保障水平。加强对州市和县级政协工作的指导,更好发挥全省政协系统的整体优势和制度效能。

我国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云南也进入了一个新发展阶段。我们要牢牢把握时代主题,积极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切实以高质量履职助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决扛起政治责任,高质量落实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是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的根本保证。***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政协全部工作之中,切实落实党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各项要求。这是政治要求,更是政治责任,我们必须扛起这份责任,把坚持党的领导实际、具体、全面地体现到政协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更加自觉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向领航,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见成效,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中。更加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自觉把政协工作放在全省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做到党委有号召、政协有行动,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在政协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更加有效发挥政协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进一步健全政协党的组织体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搭建党建工作新平台、新载体,在实现两个“全覆盖”基础上,不断提升政协党建工作质量和实效,更好发挥人民政协作为“重要阵地”“重要平台”“重要渠道”的作用。

(二)坚决扛起履职责任,高质量履行政协职能职责。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主题,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进入新阶段,我们要自觉把履职责任扛在肩上,围绕省委确定的目标任务,埋头苦干、艰苦奋斗,积极投身我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聚焦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进一步深化对政协工作特点和规律性的认识,紧扣省委中心工作确定履职重点,重视调查研究、拓展协商平台、丰富履职形式,围绕全省重大发展战略、重要工作部署和重点工程建设献计出力,努力做到建言建在需要时、监督监在关键处、议政议到点子上。聚焦更好凝聚共识,创新载体机制,进一步畅通面向社会各界的渠道,发挥凝聚共识直抵人心的作用,有主导、有重点、有层次地开展工作,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坚守政治底线这个“圆心”、拉长包容多样性这个“半径”,画出更大同心圆。有效推进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工作,鼓励支持委员亮明身份面向社会传播共识,确保凝聚共识工作做在平时、落在实处、富有成效,推动形成更广泛的大团结大联合。聚焦更好释放专门协商机构效能,把准政协性质定位,大力弘扬协商文化,积极搭建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协商平台,进一步优化协商环节、扩大参与面,促进协商成果多元转化、延展深化,通过协商增进共识、推进工作、扩大影响,推动政协协商既“商得好”又“办得好”,切实把专门协商机构制度优势转化为边疆民族地区的治理效能。

(三)坚决扛起委员责任,高质量主动担当作为。

新阶段人民政协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所处的环境和条件、履职的标准和内涵,都对政协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也赋予了政协委员新的责任。政协委员是政协履行职能的主体,必须坚决扛起时代责任,主动担当作为。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注重从政治上把握履职责任,始终聚焦大局大势思考问题,切实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落实在履职行动中、践行在本职岗位上。要加强学习实践,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自觉补齐调查研究、建言资政、凝聚共识方面的短板、弱项和不足,进一步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要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坚守底线、不图虚名,自觉保持良好形象,做到无愧于组织、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

各位委员,蓝图已经绘就,奋进正当其时。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在中共云南省委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群策群力、接续奋斗,为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实现“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政协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深圳执法工作报告心得体会

近日,深圳市政府发布了执法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过去一年的执法工作情况。通过阅读这份报告,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深圳市政府对执法工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探索,同时也意识到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亟待解决的挑战。下面,我将围绕报告的内容,结合自身体会,谈谈我对深圳执法工作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一段:执法工作的进展和成绩。

深圳执法工作报告首先向我们介绍了过去一年的执法工作进展和成绩。报告指出,深圳市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优化执法环境、创新执法方式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通过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和加强执法队伍培训,有效提升了执法力量的专业化水平;通过优化执法环境,打造了一个公正、高效、透明的执法机制,保障了市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通过创新执法方式,运用科技手段提高了执法效率,更好地履行了执法职责。

第二段: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然而,深圳执法工作报告也坦诚地指出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报告提到,一些执法人员存在作风不实、效率不高等问题,导致执法行动不够精准、不够有力;同时,一些执法措施和执法力度仍然不够到位,难以有效应对新型违法行为;此外,执法过程中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仍然存在欠缺,导致不同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协调困难。

第三段:对执法工作的肯定和支持。

针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深圳市政府也表示了积极的态度,在报告中提出了一系列改进措施。政府将加大对执法队伍的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执法水平;同时,政府将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推动依法行政,健全权责明确、监管有力、公正透明的执法体系;此外,政府还将加强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促进跨部门的联动执法,更好地应对新型违法行为。

作为深圳市的居民,我对深圳执法工作充满了期望。首先,希望执法部门能够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对违法者的震慑,有效净化社会环境。其次,希望执法工作能够更加注重公正和高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依法处理,为市民和企业提供公平的执法保障。最后,希望执法部门能够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实现执法工作的良性互动。

第五段:总结。

通过阅读深圳执法工作报告,我认识到深圳市政府对执法工作高度重视,并在改进和创新方面做出了努力。同时,我也意识到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作为市民,我们应积极支持和配合深圳执法工作,为城市的安全和稳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希望未来深圳的执法工作能够不断进步,更好地为市民和企业提供优质的执法服务,为城市建设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深圳执法工作报告心得体会

近日,我有幸参加了一场关于深圳市执法工作报告的会议。会上,深圳市相关部门对过去一年的执法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和分析,并展望了未来的工作目标。通过听取报告,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深圳市执法工作在保障市民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建设法治城市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在这篇文章中,我希望能够分享一些我个人对于深圳执法工作报告的心得体会。

首先,深圳市在执法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报告中反复强调了人民群众利益至上的原则,执法工作的重点始终放在了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例如,在城市管理执法中,深圳市加大了对违法建筑和违规占道经营的整治力度,旨在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公共空间。此外,深圳市还加强了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些举措的出发点都是为了保护人民利益,让广大市民受益。

其次,深圳市在执法工作中注重法治建设。报告中提到,深圳市在推进执法工作的同时,也加大了法治宣传和教育力度,增强了市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深圳市注重法治建设的过程中,特别强调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依法行政,是保证政府公正、高效运转,提供规范有序的社会发展环境的基础。在深圳市的执法工作中,我觉得执法部门经常立足法律法规,因势而动,从而确保了执法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第三,深圳市注重执法工作的和谐与稳定。报告显示,过去一年深圳市的社会治安得到了较大的改善。这得益于深圳市在执法工作中高度重视社会的平稳发展和社会安定。报告中提到,深圳市加强了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合作,形成了全民参与、全社会共治的执法局面。这种合作模式的出现使得执法工作更加高效和协调。在此基础上,深圳市还加强了与公众的互动和沟通,增强了市民对执法工作的监督意识。这些举措都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第四,深圳市在执法工作中强调全面深化改革。报告提到,深圳市的执法工作正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深圳市在执法工作中积极回应改革的号召,加强了机制创新和工作方式的改进。例如,在执法标准化方面,深圳市积极推动执法流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了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专业性。另外,深圳市还注重推进执法工作与科技的融合,积极引进了智慧执法系统,提高了执法的效率和精确度。这些改革措施的实施,为深圳市执法工作的现代化和科学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最后,深圳市在执法工作中强调监督和问责。深圳市要求执法部门加强对执法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深圳市还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执法监督,通过举报电话和评议反馈等方式,为执法部门提供更多的线索和信息。同时,深圳市对执法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和考核,加强了问责制度的建立。这一系列的措施都有助于提高执法行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总之,通过参加此次会议,我对深圳市执法工作取得的成就和未来的发展充满了信心。深圳市在执法工作中注重人民利益、法治建设、和谐稳定、全面改革和监督问责等方面的努力,使得执法工作走上了一条更好的发展之路。我相信,在深圳市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深圳市的执法工作将会继续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总字数:1200字)。

政协工作报告

2010年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人民政协服务科学发展、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重要一年。我们要全面贯彻中共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更好地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上创造新业绩,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扩大对外交流交往上发挥新作用,在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协工作科学化水平上迈出新步伐。

总结。

各地政协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深化对人民政协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巩固全社会重视和支持政协工作的良好局面。

[15:39]。

[贾庆林]:(二)紧紧抓住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个重点,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贾庆林]:(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贾庆林]: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履职为民,更加关注社会事业发展和民生改善,就创新社会管理,国企改制中的职工权益维护,医保体系建设中的城乡统筹和制度完善,农村卫生人才的培养和配套政策,职业教育发展,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办好上海世博会以及群众关心的教育、就业、住房、环保等问题开展调研。高度重视收入差距过大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就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困难群众的社会保障与社会救助等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和改进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推动政协委员密切联系各界群众,协助党和政府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深入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关心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及时了解和反映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发挥政协委员中民族、宗教界人士的作用,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努力推动西藏以及四省藏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贾庆林]:(四)大力开展团结联谊工作,不断密切同港澳台侨同胞的联系。

交流合作,密切两岸同胞感情。支持港澳委员为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发挥积极作用,组织他们就深化粤港澳合作等重大问题开展调研,及时通报重要情况、传达重要会议精神,密切同港澳重要政团、社团和各界人士的联系,不断发展壮大爱国爱港、爱国爱澳力量。举办纪念侨胞列席政协全体会议十周年活动,邀请列席政协全体会议的侨胞回国参观考察,组织侨胞专业人士为制定“十二五”规划建言献策,开展维护侨商权益的调研,为侨胞和海外留学人员为国服务创造条件。

[贾庆林]:(五)弘扬民主、和睦、协作、共赢精神,扩大同各国人民的友好往来。

[贾庆林]:人民政协是开展对外友好交往的重要渠道,是增进我国人民同世界各国人民友谊的重要桥梁。要按照国家外交工作的总体方针和部署,积极开展同有关国家的互访,有计划、有重点、多层次、多领域地开展对外交流活动。积极推动人民政协的公共外交,加强同外国议会、政府、政党、重要智库、主流媒体、社会各界人士的交往。全力办好“21世纪论坛”2010年会议,支持中国经社理事会加强同国际经社理事会和类似组织国际协会及其成员组织的合作,支持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承办好“亚洲宗教界和平会议”执委会议。进一步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增进国际社会对我国政治制度、政党制度和人民政协的了解和认识。

[贾庆林]:(六)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提高人民政协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科学方法和信息网络技术,形成一整套适应时代发展、符合政协特点、有利履行职能的工作方法。要在提升科学素质上下功夫,引导广大委员努力掌握科学知识、秉持科学精神、发扬科学作风,切实发挥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自觉树立和展示政协委员的良好形象。

县政协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怀远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工作回顾。

20xx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怀远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努力为怀远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主动投入平安怀远建设,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全年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248件310人,提起公诉558件670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严厉打击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对今年以来发生的多起命案,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规范侦查行为,提高了案件质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报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9件13人。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批准逮捕盗窃、抢夺、诈骗等刑事案件59件80人,提起公诉95件123人。严肃查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全年起诉危险驾驶、投毒、放火等犯罪案件137件137人。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禁毒”、“禁赌”等专项工作,共起诉贩卖毒品、开设赌场等犯罪案件86件125人。

积极保障民生民利。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监督工作,共起诉12件15人。20xx年9.18污染环境案案发后,我院侦查监督部门提前介入,及时建议环保部门依法移送,现已批准逮捕5名犯罪嫌疑人,有力打击了破坏环境犯罪。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办案件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认真开展刑事案件申诉工作,共受理刑事申诉案件13件,办结11件,对1件“同罪不同判”的案件,依法向市检察院提请抗诉。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对符合赔偿条件国家赔偿案件,依法办理了国家赔偿。

着力增进社会和谐。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捕35件3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案件作相对不起诉6件6人。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8件,认真落实《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实行专人办理、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扎实做好对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律保护,认真落实为精神病人指定辩护律师的规定。积极开展重大刑事案件被害人困难救助工作,协助市检察院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为两起故意杀人案被害人家庭争取救助资金20万元,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反腐新要求,严格规范职务犯罪侦查行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中的职能作用。

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初查职务犯罪案件57件,立案侦查33件36人,其中贪污犯罪7件7人,贿赂犯罪22件22人,挪用公款犯罪1件2人,渎职犯罪3件5人,5万元以上大案24件25人,现已提起公诉30件3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积极参加市检察院部署开展的“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查办该类案件16件16人,获专项活动第一名。深入查办土地、城建领域职务犯罪,先后查处了龙亢农场原副厂长李某某、县质监站工作人员受贿窝案12件12人。严肃查处司法人员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立案查处了禹会区公安分局原副局长杨某某等5名公安干警职务犯罪案件。依法严厉打击行贿犯罪,共立案侦查行贿犯罪案件5件5人。

规范职务犯罪侦查行为。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查办职务犯罪的八项禁令》,确保侦查权依法规范行使。规范线索管理,实行案件线索由举报中心统一受理,集中管理,严防应查不查、线索流失。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面、全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积极开展询问关键及重要证人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全年共同步录音录像198件次;严格执行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依法对2名犯罪嫌疑人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严格执行看审分离、监审分离制度,切实保障讯问合法、取证规范;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程序,通过统一业务软件全程管理、监督。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注重加强警示教育。依托查办的案件,在农委、住建局等行业领域开展专项预防调查,深入分析案件背后权力寻租的制度漏洞,形成预防调查报告15份,向涉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0份。反贪、预防干警深入县国税局、教育局、卫计委等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专题讲座,听课人数达600余人,通过以案说法,引导公职人员依法廉洁履职。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暂行规定》,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900余次、完成行贿档案录入33件。

三、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维护法律权威。

依法开展侦查监督。重点加强对刑事案件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及违法立案的监督力度,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2件28人。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切实排除非法证据,保障人权。严防冤假错案,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决定不逮捕32件41人、存疑不起诉3件3人。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立案监督,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监督行政机关移送犯罪线索8件10人,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6件9人。

依法开展审判监督。加强对法院刑事案件一审裁判的监督,及时纠正量刑不当、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共抗诉10件20人。重点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和认定立功等量刑情节不当案件的监督力度,共抗诉职务犯罪案件6件11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会《关于加强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的决议》,着力加强民行检察工作,全年共办理民行监督案件107件,提请市院抗诉7件,向县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对审判、执行活动发出检察建议18件。积极探索行政检察非诉诉讼监督,针对人大代表反映的部分乡镇没有按照规定及时给村干部缴纳养老保险金问题,安排专人调查核实并向有关乡镇发出检察建议。

依法开展刑罚执行监督。强化对刑罚执行的监督,联合县司法局每月定期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检查,配合县司法局对需要重点监控的31名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电子腕带监管。扎实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对脱管、重新犯罪、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矫正对象依法督促收监执行10人。围绕“共建、共管、共保安全”的工作要求,配合看守所坚持每月一检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2次,查出违禁物品5件。20xx年初我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升检察队伍整体水平。

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积极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不依法听取律师的意见、违法取证、执法程序不规范、以及霸道作风等18个方面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自纠自查,先后召开院民主生活会,部门建设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公安、法院代表座谈会,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仔细排查我院司法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对发现的听取辩护律师意见不充分、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等27个问题,建立问题台账、责任清单和销号记录,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高度重视检察人才建设。积极实施素质强检,通过邀请专家授课、业务骨干辅导、岗位练兵、鼓励干警参加在职研究生学历教育等活动,努力营造勤奋学习的良好氛围,干警的司法能力得到了较大的提升:有10余名干警先后荣获“安徽省检察业务专家”、安徽省检察机关电子数据取证业务竞赛第二名、“蚌埠市检察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有3名干警被市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我院党总支被评为“蚌埠市第三批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

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两个责任”,把警示教育、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有机结合,形成了全面从严治检的新常态。认真贯彻执行高检院《关于加强执法办案活动内部监督防止说情等干扰的若干规定》,健全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软件试点工作,对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处理扣押冻结涉案款物等重要廉政风险点实行信息化防控,有效预防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通过廉政书画展、廉政格言征集等活动,不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20xx年我院被评为“安徽省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

五、依法稳妥推进改革,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

深入贯彻省政法委、省检察院司法改革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检察改革任务。

积极开展改革试点工作。20xx底,我院被确定为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后,严格按照《安徽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安排,稳步推进检察官员额制、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官职业保障制、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科学整合内设机构等五项改革试点工作。对干警的法律职务、年龄结构、学历等进行了梳理,对各主要业务部门办案人员数、办理案件数进行了统计。目前员额内检察官遴选、人员编制划转工作正在稳步推进,按照人财物统一管理的要求向省财政厅编报了20xx年财务预算。

不断探索检务公开改革。坚持依法能公开的一律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检务公开机制。除法定需要保密的案件以外,逐步实行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办案过程和终结性法律文书向社会公开,共向社会发布法律文书378份,重要案件信息14条。探索建立集控告申诉、咨询、查询于一体的一站式检务公开大厅,积极开展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与群众面对面交流、零距离接触,破除司法神秘感,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

深化案件管理改革。坚持以管理促规范提实效,深化案件管理改革。进一步推进全国检察机关办案业务统一应用系统的运用,实行对办案活动的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全年共开展流程监控56件。实行自动轮案制度,避免了分案的人为因素。坚持以个案质量促进公正司法,建立了办案质效常态化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对不捕、不诉、撤回起诉案件专项评查,全年共评查案件214件,整改问题278件次。推行案管部门统一接待律师制度,共接待律师194人次,充分保障了律师的执业权利。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始终牢记检察权来自于人民、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紧紧依靠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先后邀请2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向县人大会专题报告了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对县人大会的审议意见,我们正抓紧贯彻落实。

过去的一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基层院建设先进典型”,被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当前的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律监督的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专项监督力度不大、典型案例不多;二是检务公开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大厅还未建成、法律文书公开不够及时;三是执法规范化建设还需进一步深入,同步录音录像、扣押涉案物品、律师权利保障等方面的问题仍然存在;四是干警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办理疑难复杂案件能力不强,运用科技化手段办案的能力不足;五是职务犯罪查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案多人少的矛盾较为突出,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不够明显。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xx年工作安排。

20xx年,我院将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专项整治为抓手、以专题教育为载体、以改革试点为契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打造皖北最美县城,建设幸福美好怀远”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侵财等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落实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注重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加大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力度。重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国土资源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案件。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全面加强刑事立案、刑事审判、刑事执行、民行检察监督,进一步解决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规范的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在执行法律上搞变通、选择性司法的现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坚持以专项整治为抓手,切实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

进一步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聚焦问题,着力解决司法不规范的“顽症”。紧紧围绕违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阻碍律师会依法行使执业权利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重点、抓住要害,真正把问题摆到位、原因剖到位,整改落实到位。突出实效,着力推进严格司法。坚决贯彻人权保障要求,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加强对证据合法性的监督审查,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证据的源头预防。标本兼治,着力健全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健全机制,使每个司法行为有章可循、严格规范。注重强化制度执行力,严格执行对上级院印发的各项规范化文件,严防“制度如林、落实无人”。

三、坚持以专题教育为载体,全面落实从严治检要求。

加强干警队伍建设。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扎实做好专题党课、专题学习研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以上率下形成严和实的好作风好气象,努力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检察队伍。大力加强院党组建设。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党组工作规则,提高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充分发挥党组引领检察工作的核心作用。狠抓“两个责任”的落实。坚持把纪律摆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持续整治“四风”和其他突出问题,严格规范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中介的交往行为,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清除害群之马。坚持查大案和纠小错结合起来,加强警示教育,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四、坚持以司法改革试点为契机,全面落实司法改革各项任务。

坚定不移推进检察官员额制。将检察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行政人员三类,坚持公开公平择优遴选检察官,把想办案、能办案、会办案的检察官留在员额内。同时把检察官配置在主要业务部门的办案岗位,确保办案规模不小,办案力度不减。认真落实办案责任制。根据《安徽省检察机关办案责任制指导意见》,制定我院实施办法,细化检察官权利清单,科学合理的赋予检察官司法办案决定权。建立检察干警执法档案,严格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对于办案过程中因故意违法和重大过失造成错案的将严格追究其司法责任。健全检察官管理和制约机制。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完善各办案环节、各办案组之间、办案组织内部的制约监督,进一步强化权力流程监控,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最大限度较少权利寻租空间。

各位代表,20xx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是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我院将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为“打造皖北最美县城,建设幸福美好怀远”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深圳预算执行情况工作报告

为摸清我省社会抚养费征收底数,揭示管理和使用中的问题,省审计厅对湘阴等30个县市至20xx年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30个县市两年共征收社会抚养费9.03亿元,以前年度结转2.63亿元,支出11.13亿元,累计结余0.53亿元。通过征收社会抚养费,引导计划生育行为,提高了群众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促进了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30个县市应征社会抚养费28.01亿元,实征9.03亿元,少征18.98亿元,征收到位率仅32%。

二是公款私存或坐支社会抚养费。宁远县等6个县市部分乡镇将征收的社会抚养费1,686.57万元以个人名义存储;双峰县等6个县市从非税收入汇缴专户或个人存款户坐支社会抚养费1,349.53万元。

三是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支出比例低,政策发挥效应不够。30个县市社会抚养费用于计划生育导向支出的平均占比31%,低于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比例。

四是征收成本高。30个县市两年征收成本为6.43亿元,占征收总额的55%,最高的达73%。有26个县市成立了专门征收机构,专职人员488人,年人均经费8.15万元;乡镇政府参与征收人员3.23万人,人均征收支出1.7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提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优化支出结构等建议。

(二)政府性投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20xx年,省政府投融资建设的36条在建高速公路年计划投资190.46亿元,实际完成投资222.16亿元,完成计划的117%;其中当年新通车4条高速公路,新增通车里程269公里;至年底,我省通车里程已升至全国第4位,连南通北、承东接西的高速公路网络基本形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支撑。通过继续实施跟踪审计,当年核减工程造价和节约投资4.5亿元。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施工单位非法转包获利。炎汝高速第34合同段由枣庄市道桥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后,转包给无施工资质的娄底三路公司,娄底三路公司再转包给张某等个人承包,娄底三路公司从中获利1,200万元。

二是项目前期勘察设计不到位,致变更较多,形成损失浪费。如郴宁高速、炎汝高速等项目中个别路段,因勘察设计不到位导致变更或停工改线,致使增加造价6,800余万元。

三是部分已通车项目变更尚未得到批复。抽查16个20底以前通车的项目,有12个项目3,858项变更未批复,涉及资金8.16亿元,致使后续结算、竣工决算审计以及竣工验收工作不能及时跟进。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提出了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健全施工和监理企业管理、积极协调解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办证问题等建议。

县政协工作报告

(一)认真组织学习实践活动,促进政协工作落实。

根据上级和县委统一部署,县政协结合自身特点和象山实际,切实把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政协机关上半年的工作重点,把握政协工作的正确方向,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穿于政协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政协的具体工作中,一是认真开展学习科学发展活动,促进政协工作发展。县政协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胡总书记关于科学发展的重要论述和科学发展观的有关理论文集,在学习中结合解决履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在关注民生、听取民意、集聚民智中发挥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政协工作的开展。二是努力知情明政,促进履职能力提高。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报告会、学习会等,尽力多了解各方情况。我们先后邀请了县委周江勇书记作经济形势报告,参加省委党校副校长关于科学发展观的辅导报告,邀请县委党校柳小平副校长为政协机关干部职工作科学发展观中的文化建设辅导报告,加深了对相关理论的认识。同时,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及相关委员赴嘉兴学习创建委员联络室的先进经验,赴鄞州考察学习做好社会养老事业的先进做法,为机关干部和委员学习先进提供平台。三是创新学习方式,努力提高学习效果。在学习中,把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知情学习与调研议政、专题培训与外出学习、集体讨论与现场测试等结合起来,培养大家的学习兴趣,以期提高学习效果。

(二)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三项职能。

1、政治协商有序开展。八届三次会议上,委员们就全县工作大局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热点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发表真知灼见;主席会议紧扣全县经济社会的工作重点,精心选择议题,就山区农村发展情况、社会化养老事业发展开展知情性视察,邀请相关部门展开协商,并以主席建议案形式报送县政府参考,尽力提高协商效果。有关专委会积极参与政府土地管理考察座谈、旅游工作推介考察、建筑产业提升座谈以及有关评审和监督,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

2、民主监督稳步推进。一是组织开展了“平安象山”政情交流。在搞好认真视察、调研的基础上,委员们就社会治安、城区交通管理、食品安全等涉及平安象山建设的问题,与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双向交流,增进了了解和理解,形成了共识,有力促进了部门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各类视察。先后组织工业经济保增促调情况视察、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情况视察,在大致了解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努力为相关部门解决问题和克服困难出谋划策。

3、参政议政广开言路。一是在八届三次全会前夕,广大委员认真进行调研和思考,撰写就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想法、意见和建议,在大会上积极进行参政议政发言。二是紧密结合学习实践活动,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山区农村、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访谈,掌握一手资料,形成调研报告,围绕实现我县科学发展、率先发展提出了富有成效的意见建议;三是紧跟县委战略,为持续发展献思路。县政协年初确定了“进入桥海时代的'象山发展战略研究”作为今年重点课题,并对课题进行分解落实,着手组织人员进行调研。此外,各专委会积极配合市政协在我县开展的中小企业融资难调研、节能减排工作调研、关于开展发展山区农家乐等课题的专题调研工作做了大量实实在在的工作。并鼓励广大政协委员如实反映情况,诚恳提出建议,得到市政协的认同和肯定。

(三)围绕和谐象山,着力做好特色工作。

总结。

2、弘扬优秀文化育和谐。一是做好浙江省第一届“兰亭奖”中小学生书法大赛象山分赛区比赛工作。本次大赛由县政协主办,县政协教文卫体委、县教育局、团县委联合承办。为了促使活动的顺利进行,由县政协牵头,组成了象山分赛区组委会,由白国璋主席任组委会名誉主任,胡建萍副主席任组委会主任。组委会下设评审委员会、建立专家评审库、制订选拔机制。市政协副主席华长慧专门来象山调研、督查,在各部门的紧密配合下,经过各校选拔,两次筛选,在7月3日举行象山赛区现场赛,参加学生数60余名,象山电视台和《今日象山》作了报道。现场赛结束后,邀请宁波市四名书法专家和象山三名书法专家对书法作品进行了公开、公正、公平的现场评定。二是稳步推进文史工作。组织人员,搜集、整理上世纪50年代初的全县土改资料、并打印成样稿。回顾总结了近几年来的文史工作,找出问题和差距,并形成文字稿,在市政协文史工作座谈会上交流。召开了两次文史工作座谈会,分别对如何加强政协文史工作展开座谈讨论,对汇编象山土改资料征求意见,并组织人员补写土改回忆录。同时,积极做好横向交流工作,4月,组织书画院部分成员赴丽水缙云县开展书画交流,增进了友谊,学习了兄弟单位的长处。

3、送服务下乡筑和谐。动员和组织各专委会和参加单位积极开展服务民生活动,为百姓送实惠,让人民得利益。4月份,县政协组织相关部门和委员深入晓塘,开展“科技三下乡”活动,为农民朋友和百姓送技术、送服务,受到农民朋友的欢迎。5月份,组织政协委员到西周镇开展“送教下乡”活动。委员教师分别为西周中学、西周中心小学上了两堂教学示范课,课后教师之间还进行了教学、教育等问题的探讨、交流。

(四)围绕提升水平,多方位夯实基础。

1、注重体现政协界别特色。县政协十分重视发挥专委会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探索体现政协界别作用的方式和渠道。年初,县政协各专委会主动加强与各界别组工作联系,走访委员、界别组及有关单位,并召开了界别组组长会议,回顾总结了20nn年工作,布置今年工作任务。在开展调研等活动中,注重各界别委员的广泛参与,为各界别委员参加活动积极创造条件。

2、注重创新政协履职载体。认真做好“政协视线”、“民情热线”专题栏目。“政协视线”、“民情热线”专题栏目的开设是政协工作的一个创新。半年来,在政协领导的重视下,通过社法委、有关部门的努力和支持,“民情热线”已刊发“莱薰路拥堵问题久悬不决”、“西谷湖与市民的要求还有差距”、“政协委员呼吁‘盘基通道应设立汽渡’”等三期,社会反响良好。第一期“莱薰路拥堵问题久悬不决”刊出后,马上就有市民打进热线,反映西谷湖公园应设立健身器材问题,县政协社法委组织人员进行立即跟进,安排进行采访和刊发,有关部门对此十分重视,安排专人抓落实。对莱薰路拥堵问题,交警部门十分重视,在努力设法抓缓解。“政协视线”第一期关注的是养老,共同推进社会化养老事业。在调研的基础上,进行了策划、文稿编辑、组织拍摄,7月上旬已播发,社会反映良好。委员博客已正式进入起步阶段,委员联络室正在积极筹建之中。象山政协网页筹备工作也已基本完成。通过半年的努力,对政协机构的设置、办委工作职责、所开展的主要工作情况以及政协基础知识等进行了梳理,并与网络公司多次进行了衔接,现在已基本筹备就绪,稍作调整和补充就可运行。

3、注重强化机关保障功能。一是做好新办公楼搬迁工作。为保证按时启用新办公楼,本着“节俭、实用”原则,多次与财政局、采购办和家具公司进行联系和衔接,确保资金的落实,并对办公室的分配方案进行多次调整,重新布配了电话和网络线路,确保了办公室楼如期搬迁。二是做好车辆管理和服务工作。上半年,9辆小车运行近18万公里,实现了安全无事故。三是做好节能降耗工作,从细小处着手,及时关好水笼头、电器,做好车辆油料的节省等工作,促进节能降耗工作有序开展。四是做好接待服务工作。1―6月份,共接待上级及县外来客19批190余人次,即做到安全节俭,又使客人比较满意。

深圳预算执行情况工作报告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去年以来,省审计厅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发展、改革、法治、反腐”的主题,坚持以“提面、提质、提效、提能”为总抓手,加大审计力度,创新审计管理,大力推进预算执行、政府投资、国有企业、重大专项资金、资源环境、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注重发挥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着力促进新常态下的新发展。

从审计情况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认真执行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应对经济下行的严峻形势,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努力推进各项工作,较好完成了省人大批准的度财政预算任务,全省财政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均保持在合理区间。

——着力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省安排42亿元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推进34个省级开发区产城融合发展。争取地方政府债券173亿元,重点支持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区域经济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加大对革命老区、皖北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财政政策的积极效应逐步显现,大别山革命老区、皖北地区财政收入增长分别高于全省平均增幅5.8和3.8个百分点。

——持续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强化定向调控,突出简政放权,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切实为实体经济减负添力。省财政安排31亿元加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拨付5亿元建立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得到改善。建成财政涉企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财政资金投向更加精准。进一步完善创新型省份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政策体系,重点支持企业加快设备更新、科技研发和集聚发展。

——重视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建设。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省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持续下降,比预算减少2.2亿元。全省33项民生工程财政投入686.4亿元,比上年增长13.3%。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统筹安排4亿元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注重整合财政资源,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和水环境综合治理。

——深入推进预算制度和财政管理改革。积极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首次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省直一级预算单位(涉密部门除外)预决算全面公开。省财政加大对历年项目结转、专户结余资金的清理力度,将清理收回的资金和当年部分超收收入等55.3亿元,转入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超收收入2.6亿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严格政府债务管理,强化债务审批、风险监控机制,规范政府举债方式,努力降低融资成本。

今年,省审计厅对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地税局、省国资委等部门组织20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开展了审计。按照省级预算单位五年轮审一遍的原则要求,对省民政厅等20个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比上年多审计2个部门。将全省20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纳入本报告。省审计厅还就去年审计查出的问题,对相关部门和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省政府已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今年3月10日,省审计厅向社会公告了具体整改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年,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等部门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决策,深入贯彻宏观调控政策措施,依法组织预算收入,协同推进改革,加强统筹管理,省本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审计也发现,省本级财政管理中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省人代会批准的2014年度收入预算为199.7亿元,完成收入229.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5%,比上年增长7%。加中央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2,316.1亿元、政府债券收入173亿元,以及市县上解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收入总计2,875.3亿元。经综合调整后的支出预算为686.5亿元,实际支出630.2亿元,为全年预算的91.8%,增长5.7%。加省对下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1,946.9亿元、债券转贷支出133.1亿元,以及上解中央、债券还本支出等,支出总计2,818.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7亿元,其中结转下年56.3亿元。审计指出的主要问题有:

1.部门项目支出预算不够细化。省财政厅批复的2014年度省级部门预算中,由预算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236.4亿元,未细化到具体实施项目的有59.3亿元,占25.1%。

2.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效率不高。2014年省级政府采购项目的可执行支出预算指标为61.2亿元,当年申报采购计划60.3亿元,已签采购合同的金额45.6亿元,占预算指标75.6%。

3.部分涉企专项资金未纳入财政涉企项目信息系统管理。2014年,省财政在财政部下达的基建投资预算中,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0.9亿元。该部分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分配由省发改委负责组织实施,当年安排48户企业2.8亿元,未纳入财政涉企项目信息系统管理。

4.部分财政结转项目资金未清理。在上年结转支出指标中,监狱系统人员补贴9,967.4万元超过两年未安排使用;因项目取消或资金结余收回的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资金2,256万元,已无具体执行项目。

2014年度收入预算56亿元,完成收入60.2亿元,为预算的107.5%,比上年增长1.9%。加中央补助、下级上解收入等,收入总计163.2亿元。当年支出预算63亿元,实际支出18.6亿元,为预算的29.5%,增长92.9%。加上解中央、补助市县支出等,支出总计118.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4.4亿元。预算执行中的主要问题是:

1.收入预算编制不够完整。2014年度基金收入预算未编列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收入,但决算草案分别列报两项收入3,191.9万元、4,200万元。

2.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未执行。在上年结转支出指标中,彩票公益金、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安排的5项支出34,009.3万元,当年有33,889.2万元未执行。

2014年度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收入93,453.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39.4%,增长76.7%;当年支出97,674.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36.4%。当年收支相抵,加上年结余4,549.1万元,年终结余327.5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少数单位滞留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安徽江汽集团、铜陵有色(000630,股吧)集团根据省国资委的安排,向省产权交易中心累计转入股权转让款10,001.9万元、股利10.1万元。省产权交易中心直至2014年8月才将股权转让款上交省财政。至审计时,上述股利10.1万元及相应利息收入283.1万元,仍未上交省财政。截至2014年底,铜陵有色集团应缴未缴股权转让款及股利2,564.9万元,直至3月才上交省财政。

2.部分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根据省国资委安排,20底,安徽江汽集团将回购国有股的部分价款6,717万元,直接转入江汽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并从中支付安徽旺众投资有限公司(江汽集团原股东)相关股权转让款6,665.9万元;江汽集团按省国资委批复,将省国资委持股应分得的利润24,854万元,全部转入江汽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上收支没有按规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3.个别项目支出效益不佳。2014年预算安排省盐业总公司“徽盐连锁”直营店建设项目2,000万元,计划建成380家直营便利店。截至203月,省盐业总公司已投入1,154.9万元。首批建成的28家直营店,因经营亏损,目前存续经营的还剩15家。

2014年度省级社会保险基金(含省统筹资金)完成收入221.6亿元,为全年预算的99.6%,比上年增长16%,其中各项保险费收入103.8亿元,财政补贴收入81.4亿元。实际支出103.7亿元,为全年预算的98.4%,比上年增长12%,其中保险待遇支出97.2亿元。当年收支结余117.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65.3亿元。主要问题是:

1.省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未纳入预算管理。我省启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以来,有237家省直事业单位4.3万人参保。省政府机构改革后,省人社厅接管该项养老保险基金,由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中心负责运营管理,但未纳入社保基金预算。2014年底,该项基金滚存结余2,313.9万元。

2.少征缴社会保险费。审计抽查20家参保单位,有10户企业因少申报缴费基数,少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4,487.2万元;6家单位中断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涉及欠缴金额1,468.6万元。

(五)省地税局组织省级预算收入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省级预算收入征管方面的主要问题是:

1.纳税申报管理不到位。审计抽查10户企业,有8户企业少申报缴纳税费2,118.7万元,其中企业所得税1,900.6万元。1户企业向关联方融通资金未计利息收入,少申报缴纳相关税款。

2.应征税款未足额入库。2014年,省地税局选择12户纳税人,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审查鉴定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12户企业应补缴税款3,923.6万元,至审计时,征缴入库2,753.9万元。1户企业申请延期缴纳的20企业所得税366万元,延期结束后仍未征缴入库。

3.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存在功能缺陷,影响征管质量和效率。一是该系统对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方面的一些异常情况,难以实施有效监控并及时纠正。如纳税人未按期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系统无提示预警。二是涉税信息处理、冗余数据清理不及时。如对跨地区经营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存在分支机构已缴纳而应抵扣的税务数据录入不完整、处理不及时的现象。

2014年,中央和我省共同投资项目、省本级投资项目的预算安排合计480.2亿元,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综合交通等13大项。当年实际支出479.5亿元,预算执行率为99.9%。审计反映的主要问题如下:

1.部分项目年初预算未细化。省财政安排的重点水利工程等7项支出46.3亿元,未细化到执行单位和具体项目,占该部分年初预算的46.8%;省统筹投资预算未细化安排的,有重要河段治理、服务业发展等9项4.5亿元,占省统筹投资预算的41.1%。

2.部分项目资金下达不及时。省财政安排的综合交通项目、重点水利工程等7项资金36亿元,未按规定于当年10月底之前下达,占全年支出预算的28.3%;省统筹投资部分未按时下达的资金9,097万元,占支出预算的8.3%。

3.项目资金分配存在管理不严的问题。一是财政涉企项目信息管理系统预警作用发挥不到位。2014年11月,省财政下达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系统显示有关部门核准企业项目信息的时间为年3月,实际上是先下达资金、后审核项目信息。二是未按项目评审结果分配资金。省经信委分配工业强省有关项目资金,2家评审名次居后的企业,在预留资金中得到安排。三是省统筹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分配不合理。省发改委及所属单位当年安排了有关经费3,188万元,实际支出944.9万元。

4.项目实施进展缓慢,影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1)部分市县项目实施迟缓。从2014年起,合肥市、六安市和岳西县启动实施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补偿资金由省财政和合肥市、六安市出资组成,专项用于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2014年11月,省财政下达六安市、岳西县补助资金12,000万元。至审计时,两市县的具体项目均未实施。

(2)监管工作不到位,存在“报大建小”的问题。滁州市实施的河东高排涝站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总投资2,608.4万元,实际投资1,563.8万元,投资概算所列的堤防新建工程等4项内容未实施。肥东县的众兴泵站更新改造工程,省发改委批复投资概算13,985.1万元,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5,445万元于到位。经肥东县年7月申请,省水利厅于2014年11月批复同意该项目投资调减为10,788.7万元。至审计时,省发改委尚未批复该项目设计变更,但该项目已按设计变更方案和建设内容实施建设。

(3)项目单位资金不到位,造成项目进展缓慢。2014年7月,蚌埠市政府、蚌埠玻璃设计研究院签订投资协议,共同组建中建材(蚌埠)光电材料有限公司,采用蚌埠玻璃设计研究院自主创新技术,建设一条高强度盖板玻璃(金刚玻璃(300093,股吧))生产线,计划2014年底前开工建设,2015年底前竣工投产。项目总投资5亿元,其中公司注册资本金2亿元(双方各出资7,000万元、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6,000万元),其余由项目法人通过银行贷款解决。2014年9月,蚌埠市政府将省里已切块下达的2013年度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专项资金6,000万元(中央2,500万元、省级3,500万元),全部安排给该项目。至审计时,双方出资及项目单位融资均未到位,仅完成购地156.7亩,实际发生支出3,500万元。

(4)项目单位组织实施工作缺乏力度。2014年全省计划提前淘汰黄标车50840辆,省财政奖补资金17,678万元已下达到位。审计抽查的9个市,当年计划提前淘汰35695辆,实际只淘汰139辆,大部分市尚处在筹备实施方案阶段。省农垦事业管理局实施的沿江泵站、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及土地治理项目,当年到位资金6,802万元,实际支出698.6万元,预算执行率仅为10.3%。

今年审计了省直工委、省委党校、省政府驻沪办、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外事办、省统计局、省金融办、省人防办、省档案局、省供销社、省文联、省社科联、省侨联、省贸促会、省农发局、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等20个省直部门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延伸审计所属单位55个。20个部门2014年度决算草案列报支出106亿元。审计结果表明,这些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节约行政成本,“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比预算减少12.4%,比上年下降24.2%;重视堵塞漏洞,预算及财务管理比较规范,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通过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涉及金额15亿元(涉密部门除外),其中违规问题金额2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3亿元,主要是:

(一)部门预算编报方面。

1.省交通厅、省科技厅、省文联、省民政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商务厅、省外办、省统计局、省贸促会等部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76,624.4万元,未编入年初预算。

2.省统计局、省直工委、省交通厅、省民政厅、省住建厅、省侨联等部门未将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纳入预算管理,涉及金额814.7万元。

(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省科技厅、省文联等部门年初预算中,项目支出410.7万元未细化到执行单位和具体项目。

2.省科技厅、省统计局、省政府驻沪办、省文联、省外办、省金融办等部门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641.3万元。

3.省商务厅未以固定资产贷款利息数额为依据,分配加工贸易企业贴息资金,涉及8户企业425万元。

4.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供销社等部门对项目审核把关不严,涉及金额964万元。如省商务厅超出规定时间范围安排“出口信用险保费”补贴,涉及12户企业627万元。

5.省交通厅、省民政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统计局、省农发局、省住建厅、省政府驻沪办等部门的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低于50%,有38,948.8万元尚未使用。如省交通厅安排各市内河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37,194.4万元,实际支出6,272.6万元,30,921.8万元滞留在各市港航管理局,预算执行率仅为16.9%。

6.省商务厅、省直工委、省文联、省科技厅、省统计局、省委党校、省民政厅、省交通厅、省社科联、省档案局、省金融办、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住建厅等部门的部分采购事项,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1,470.9万元。如省商务厅未经政府采购程序,直接委托企业,建设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会场(省内)展台,提供厅办公楼物业管理和中央空调维修保养服务,涉及支出290.4万元;所属安徽国际职业学院自行购买网络中心机房设备、空调等,涉及支出149.4万元。

(三)执行财经法规制度方面。

1.省民政厅、省文联、省科技厅、省供销社、省直工委、省档案局、省统计局、省贸促会等部门及所属单位收费依据不充分,涉及金额1,247万元。在省政府明确规定自2013年8月起,缓收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工本费的'情况下,省贸促会所属法律咨询服务中心自2013年8月至2014年3月仍收取该项费用16.5万元。省科技厅所属中澳职业学院多收教材费124.6万元,违规收取食堂承包单位资产占用费13.1万元。省供销社所属财贸职业学院违规收取食堂托管费105.3万元,无依据收取自主招生报名费12.1万元。

2.省委党校、省直工委、省档案局、省政府驻沪办、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等部门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涉及金额1,345.8万元。省委党校培训费收入、停车费收入和所属单位代收的房租收入等469.7万元,未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3.省文联、省社科联所属部分协会或二级单位设立账外账、公款私存,涉及金额704.7万元。省文联所属3个协会的5名经办人员,将单位收入489.8万元存入个人银行卡,从中购买理财产品、个别人用于偿还个人信用卡欠款和挪作私用。省文联所属2个协会,账外办理下属9个专业委员会收支业务,涉及金额108.7万元。省社科联所属《学术界》杂志社自以来,隐匿广告费、课题出版费等收入106.2万元,至审计时,向个人有偿出借47万元,累计支出45.7万元,结存13.5万元。

4.省政府驻沪办、省侨联等部门违规出借银行账户,涉及金额487万元。

(四)“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方面。

1.省科技厅、省社科联、省供销社等部门“三公”经费或会议费超预算、无预算支出97.6万元。如省科技厅所属2个单位无预算报销出国费用50万元。

2.省统计局、省民政厅、省社科联等部门决算草案列报“三公”经费或会议费支出不实,涉及金额27.6万元。如省统计局以会议费名义支付酒店17.8万元,其中办理酒店储值卡7.3万元,非会议期间餐饮客房消费5.9万元,结存4.6万元。

3.省民政厅、省金融办、省外办、省商务厅、省委党校、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科技厅、省档案局等部门“三公”经费或会议费报销手续不全,有的会议未编制计划、费用报销未附会议通知和签到表,有的公务接待费报销缺少审批单、报销单据不够规范,涉及金额219.2万元。

4.省文联所属4个协会组织出国考察活动,无外事部门批文,先后有22人持因私护照出国,公款支付部分出国费用14.7万元。208月,省社科联所属单位《学术界》杂志社1人未经审批、持因私护照出国,公款报销因私出国费用6.7万元。

(五)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省住建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档案局等部门未入账核算的固定资产有3,727.9万元。如省住建厅所属建设服务中心的一处拆迁补偿房产,按照超补偿面积支付的145万元价款入账,该房产依据产权登记日网上备案均价计算应为2,928万元,账面反映不完整。

2.省委党校、省科技厅、省档案局等部门处置核销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涉及金额950.3万元。

3.省委党校有7幢办公、教学和学员宿舍楼(建筑面积5.05万平方米,账面原值13,272.9万元),无房屋所有权证,权属关系不清晰。

(六)部门决算草案编报方面。

省住建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文联、省委党校、省政府驻沪办、省供销社、省民政厅、省科技厅、省交通厅、省直工委、省贸促会、省侨联、省社科联、省商务厅、省金融办等部门账务处理不当或报表填列不准确,影响部门决算草案的完整性、真实性,涉及金额7,743万元。如省住建厅滨湖新区综合办公楼建设项目,2014年完成投资3,657.9万元,在当年决算报表中未完整反映;所属建设干校虚列支出266万元,造成当年支出列报不实。

三、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署驻南京特派办与省审计厅组织开展了2014年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政策,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管理方面的问题。9个市县少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0,570.5万元。6个市县挪用资金1,935.2万元。6个市县工程进展缓慢,有35,160.3万元资金闲置超过一年。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方面的问题。一是土地供应与使用不合规。4个市县7个项目建设未经农用地转用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涉及用地61.1万平方米。2个市县以毛地供应等方式,违规供应项目用地36.9万平方米。二是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244个项目在未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批准手续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池州市15个项目8765套住房未严格执行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

(三)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保障对象的甄别管理工作有待加强。16个市县1066户虚报家庭收入等资料,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二是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不完善。30个市县1010户不再符合保障待遇条件,未按规定及时退出,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545套,违规领取货币补贴73.9万元。三是后续管理亟需规范。30个小区14286套已竣工保障性住房未办理产权登记。62个小区的保障性住房租金难以收缴。

上述实施的审计项目,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限期整改。对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省委书记王学军强调,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按时限要求整改销号。今年1月13日,省政府召开审计情况通报会,省审计厅向各市、各部门通报了近年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今年3月,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单位自身存在的问题,要研究制定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下属单位的问题,要亲自过问督促整改。各地各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依法依纪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严格追责问责。7月9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审计工作汇报,李锦斌代省长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把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总体来看,相关部门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十分重视,一方面,立即行动,边审边改,有些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已经得到纠正。另一方面,主动与审计机关加强沟通,梳理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健全相关制度,强化内部控制,从源头上抓整改、促规范。下一步,省审计厅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跟踪督促,10月底前向省政府报告审计整改情况。省政府将按时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四、加强财政管理和审计监督的意见。

(一)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促进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以新《预算法》施行为契机,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预算的统筹力度。对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都安排的支出,要实行统一的资金分配方式与管理办法,避免交叉重复安排。加大国资经营预算资金调入公共预算的力度,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二是健全预算标准体系,规范预算编制工作。重点解决部门预算编报粗放、项目支出不够细化等问题,提高预算内容的完整性、预算安排的到位率,压实预算单位的管理责任。三是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目标和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和重大项目安排,集中财力办大事,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财政政策作用,促进我省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切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断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强化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对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要调整安排到经济社会发展亟需支持的领域。二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定向调控政策,切实做到项目从严把关,分配规范透明,资金下达及时,跟踪问效到位。要适应形势和环境变化,研究改进财政投入模式及资金分配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三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逐步扩大绩效管理范围,将绩效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的重要依据。

(三)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审计整改检查跟踪机制,被审计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审计机关报送由主要负责人签发的审计整改报告,同时向本级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二是建立完善监管部门、主管部门参与的联合督促整改工作机制,对审计机关提请协助落实的整改意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予以支持和配合。对属于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共性问题,要举一反三,采取专项治理等措施,全面加以整改。三是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推动审计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倒逼”整改和制度完善,实现审计整改与被审计单位自我整改的良性互动。

(四)扎实推进审计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各级审计机关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努力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一是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财政经济运行安全、重点项目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公共资金使用绩效、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等方面的审计力度,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二是进一步创新审计管理。以实现审计全覆盖为目标,积极整合审计资源,探索多视角分析、多专业融合、多技术应用的审计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各部门、各单位都要自觉接受审计,积极协助审计机关开展工作。强化审计工作联系机制,重视发挥审计预警功能,推动审计监督成果转化为服务成果、审计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让审计监督成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的强大助推力。

深圳预算执行情况工作报告

施不完善,当地住房保障待遇准入门槛过高等原因,9个市、40个县的1.29万套保障性住房处于闲臵状态。其中4个市、22个县4870套保障性住房未及时分配使用而空臵6个月以上。

五、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审计调查情况。

为解决灌区功能萎缩、设施落后等问题,国家启动了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计划基本完成。省和17个市审计机关对列入国家规划的50个大型灌区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灌区基础设施薄弱。我省大型灌区大多建于上世纪50至70年代,限于当时的条件,工程设计标准低,配套程度差。近年来,节水改造工程使我省灌区基础设施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由于历史欠账多,资金投入不足,灌区绝大多数干渠以下工程没有安排续建、改造,渠道老化失修、功能衰减的状况未得到根本扭转。有三分之二的灌区灌溉渠道完好率低于80%,其中有20个低于50%。

(二)资金缺口较大。,国家批准我省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至20规划总投资为108.24亿元,截至20末,中央累计下达我省50个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项目303个,计划投资67.07亿元,批准规划剩余投资为41.17亿元。但按照现时价格水平测算,完成规划剩余工程需投资123亿元,资金缺口约82亿元。

63.8%和应配套资金的36.34%,导致部分项目不能按期完工,三个年度的项目实际完工率为67%,完工验收率不到50%。

(四)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不规范。部分灌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招标未招标,部分施工项目评标行为不规范,串通投标和违规转包等问题在一些灌区工程中还比较突出。审计调查发现,有67项勘察设计任务采取直接委托勘察设计单位方式,涉及合同金额3536.07万元;56家施工、监理单位在11个灌区节水改造工程中串通投标或违规转包,涉及金额1.91亿元。一些项目法人未按规定使用项目建设资金,虚报工程量,有5个项目挪用、滞留和虚假配套资金4899.28万元。

六、体育彩票公益金审计情况。

省和17市审计机关对全省2009至2012年体育彩票公益金(以下简称体彩公益金)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据统计,四年全省共销售体育彩票300.46亿元,筹集体彩公益金77.38亿元,中央和省级财政各分成38.69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促进彩票市场健康发育,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快速开展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分配政策制定和执行不到位。财政部门制定的分配政策不明确、不统一。7个市财政部门未制定体彩公益金分配管理办法,10个市制定的分配管理办法未明确市、县分成比例。市级留用省返还体彩公益金的比例过高,不符合适当向基层倾斜的分成原则。15个市本级留用体彩公益金占省返还金额的50%以上,其中5个市本级留用比例高于70%,日照市本级留用高达85.33%。

(二)体彩公益金结存较大。截至2012年末,各级财政结转结存体彩公益金达10.86亿元,其中省级3.09亿元、市级5.45亿元、县级2.32亿元;有5个市、80个县财政部门结转结存的体彩公益金占当年返还金额的50%以上。体育部门有4.25亿元体彩公益金未使用,其中省级1.23亿元、市级1.61亿元、县级1.41亿元;有4个市、34个县体育部门未使用体彩公益金占当年拨入金额的50%以上。

5.35亿元。省及8个市、62个县体育部门将应用于资助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整修和增建体育设施的体彩公益金3447.28万元,用于办公经费、办公楼维修及车辆购臵等。

七、海域使用金审计情况。

省和3市审计机关对省、6个市及所辖部分县至2012年海域使用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近三年,全省新确权海域1022宗,面积9.77万公顷,累计征缴海域使用金19.86亿元,分配使用海域使用金19.25亿元,主要用于海域规划、海域整治保护、海域监察执法等。从审计情况看,各有关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海域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促进了海域资源的有效利用。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户企业海珍品深水养殖项目海域使用金1370.95万元。

(二)违规支出。省及5个市扩大范围安排使用海域使用金。

2.34亿元。如烟台市将海域使用金用于港口建设1.3亿元;东营市河口区用海域使用金支付乡镇渔民补贴536.7万元、办公经费107万元。日照市和3个县的财政和海洋与渔业部门虚列支出4.09亿元。

(三)项目建设管理不严格。有4个海洋牧场项目在没有可行性研究和论证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有20个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未在批复时间内完工,占审计项目的18.5%。部分填海项目竣工验收迟缓,近三年省级确权登记的填海项目161个,向省海洋与渔业厅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的只有33个,占确权项目的20.5%。

八、省管企业审计情况。

省审计厅对枣庄矿业集团、xxxxx省交通工业集团、肥城矿业集团、华鲁控股集团、xxxxx鲁华能源集团和xxxxx省石油天然气开发总公司等6户省管企业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近年来上述企业积极调整发展战略,优化产业布局,管理水平和竞争力不断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未经批准转让、核销资产和提供担保。3户企业在股权转让、产权交易、对外投资等方面,存在手续不完备、转让程序未经批准等问题,涉及金额1.3亿元;2户企业未经批准清理核销资产9088.37万元;2户企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向中外合资企业、民营企业提供贷款担保21.92亿元。

损失21.45亿元。1户企业未经主管部门核准投资建设氧化铝项目,项目建成后亏损严重,造成经济损失5.89亿元。

(三)侵占国有权益。1户企业未及时清退内部职工持股、通过工会为职工垫资入股2.66亿元;2户企业向职工高息集资1.4亿元;5户企业未经批准发放奖金、补贴等845.39万元。

(四)未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1户企业闲臵未用财政资金。

1.21亿元;1户企业获得中央补助专项资金12亿元,该企业多次将资金用于企业经营周转。

九、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处罚,向被审计单位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有关部门单位按规定尽快整改;对政策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了改进建议;对严重违法违规问题,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其中移送司法和纪检监察机关5件,移送其他主管部门5件。对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省审计厅已向省政府提交了专项报告,有关部门和市、县政府按照审计意见,正在进行整改落实。

省政府对审计结果高度重视,郭树清省长等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必须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认真对待查出的问题;对不认真整改和屡查屡犯的单位,要严格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注重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问题发生。具体整改落实情况,还将专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十、加强和改进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

(一)深化财政改革,规范预算管理。加强预、决算对比分析,提高部门预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将各类财政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扩大财政直接支付范围,加大公务卡结算推行力度,建立财政国库动态监控机制,实现对预算执行全过程的有效控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合规使用。结合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税,加强财税部门协调配合和重点税源监控,强化纳税申报真实性审核,遏制多征、少征、延缓征收或提前征收税款等问题,提高税收收入质量。

(二)强化经费支出管理,降低行政成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在今年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的基础上,做好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建立、完善预算编审制度和经费开支标准,增强预算约束,切实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各部门单位要强化法制意识、节约意识和预算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能力。

(三)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使用绩效。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原则,通过逐步减少专项转移支付,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形成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资金和项目的管理,修订完善论证、申报、审核管理制度,建立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资金跟踪问效,扎实推进财政支出绩效管理。

警控制,避免决策重大失误。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实施内部审计制度,对经济活动事项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及时纠正违反财经法规行为,增强企业自我约束力,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深圳预算执行情况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郴州市审计局对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实施了审计。审计工作把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关注了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的落实,着力查处违法违纪、损失浪费、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并注重从规范提高和完善体制机制制度的角度提出建议,促进全市改革发展。主要审计了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房产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莽山林管局、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等部门,同时,延伸审计调查了有关单位,并对部分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

一、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20**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及各部门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落实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财政收入稳中有增,各项支出得到了有效保障,市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市级经济实现平稳运行。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经营普遍困难、有色金属价格持续低迷等诸多不利因素,财税部门扎实开展“稳增长保增收”活动,依法加强财税征管,财政综合实力稳中有增,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20**年度市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7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3.0%,比上年增加4.86亿元,增长7.0%;完成地方财政收入48.12亿元,为预算的93.5%,比上年增加3.35亿元,增长7.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1.11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0.75%。

——全年实现收支平衡。20**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48.12亿元,返还性收入19.9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24亿元,上年结余2.34亿元,下级上解和调入资金3.05亿元,收入总计76.68亿元;20**年市级公共财政支出61.11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1.18亿元,上解支出0.54亿元,转贷市辖区地方政府债券支出1.2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债券还本等支出1.58亿元,支出总计75.65亿元,年终滚存净结余1.03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13.38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11.2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15亿元。

——支出结构持续优化。调优支出结构,厉行勤俭节约,集中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市本级全年支出“三公”经费10703.05万元,比上年减少5553.21万元,下降34.16%,全年安排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与传媒、科学技术、环境保护、城乡社区、交通运输等方面的支出38.29亿元(含上级转移支付),占支出总额的62.65%,支持“民生100工程”、“三年城乡绿化攻坚”和“交通大建设”活动,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

——财政管理进一步加强。一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将所有政府性收支全部纳入预算;二是全面推进预算公开,市财政公开20**年财政预算(草案),市直预算单位公开了20**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三是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将部分单位2年以上未使用的存量资金3561万元收回重新安排;四是进一步清理财政专户和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合并11个财政专户,撤并预算单位银行账户83个,出台了《郴州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五是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试点,完成市林业专项资金等13个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并根据评价结果取消绩效不佳的项目资金安排;六是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管,建立了嵌入财政管理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机制,加大投资评审监管力度。

但审计也发现,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仍存在一些违纪违规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市级财政预算执行需规范的问题。

1.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一是上级提前下达的补助收入2.89亿元未纳入年初预算;二是年初预算未全部落实到部门,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4.19亿元,编入各部门预算支出数为20.17亿元,年初预算编报到位率为45.65%,其余资金在年中落实到具体项目和部门;三是项目支出预算不细化,存在年初按照支出方向“打捆”,在年度执行中再进行分配的现象,如产业引导资金、绿城攻坚等专项资金在年初未细化,而是年中再具体分配。

2.收入质量有待提高。一是20**年税收比重较税收比重有所下降。20市级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3.5%,20**年市级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2.3%,下降了1.2%;二是存在为完成收入任务采取非正常措施入库的现象,影响了财政收入质量。

3.市直预算单位“其他资金户”收支管理欠规范。为核算市直单位往来资金,市财政局开设了“其他资金户”。截至20**年底,“其他资金户”共有银行存款余额6.27亿元,其中存在非往来资金:一是上级转移专项资金。如苏仙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余额1.83亿元,市房产局廉租住房资金余额1.05亿元;二是单位基建资金。如市公安局基建资金专户资金余额3776.39万元,市公安局苏仙分局基建专户资金余额1580万元;三是部分单位的非税收入。如市房产局收取的廉租配建资金,市公安局收取市保安公司的管理费;四是长期没有单位确认的资金。以上资金不是单位往来资金,这种核算方式影响财政收支的真实性,需清理规范。

4.两个园区财政未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规定。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公务卡改革有利于从根本上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朽的重要制度屏障。但截至20**年底,郴州市财政局出口加工区分局和郴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未按规定进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改革,仍采取实拨方式,存在大量的现金支付行为。

5.政府性债务管理需进一步规范。一是市财政未按规定要求将财政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未对资金使用实施全程监管;二是债务资金仍未归口管理,存在多头举债、分散使用、财政兜底的问题;三是资金拨付没有严格按程序办理,资金安排未统一调度。

(二)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对市林业局、交通运输局、房产局、民政局和郴州技师学院20**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五个部门履行职责,预算管理总体情况较好,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1.预算编制不规范。一是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上年度净结余未全额纳入年初预算,其中交通局2379.8万元,房产局570.06万元。二是预算编制不真实。市房产局年初预算上缴税款支出113.37万元,实际上不需支付。三是项目支出预算未细化。市林业局编制预算时项目资金1267.48万元未安排具体的项目。

2.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一是基本支出超预算。由于年初公用经费预算标准偏低,一些刚性支出未安排预算,单位支出管理不严格等原因导致在执行时不同程度地存在超预算,市交通运输局等五个单位20**年基本支出超预算4956.59万元。二是项目支出未执行。市房产局年初编制绿城攻坚项目支出1540万元,实际未执行;市交通运输局年初预算100万元用于老办公楼改造及扶贫,实际用于老办公楼改造和扶贫36.58万元,其余63.42万元未执行,挪用于单位经费。三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市交通运输局挪用以前的项目结余资金出借给安仁县交通局等8个单位,截至审计时未收回;市林业局20**年挤占挪用专项资金323.08万元用于林业站站房改造和公用经费等。

3.核算不规范,影响财务决算的真实性。一是专项经费与基本公用经费混合核算,不利于监督。市林业局将应在项目中列支的专项工作经费与基本公用经费混在一起核算;市老龄委将项目资金与基本公用经费混合核算。二是会计核算不准确,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市民政局决算报表与年度会计报表反映20**年末结转与结余数不一致、往来账款余额不实;市林业局非税收入285.92万元未按规定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4.财务管理不到位,国有资产资金存在安全隐患。一是大量往来账款长期未清理。市林业局“其他应收款”和“对外投资”余额为3302.12万元,“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426.01万元;市交通运输局“其他应收款”余额3175.5万元;市民政局“应收账款”余额730.44万元;技师学院三年以上“其他应收款”余额209.68万元。二是固定资产存在问题。市房产局截至20**年管理的直管公房和廉租房总账余额2.72亿元,明细账余额1.27亿元,账账不符,并且长期未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

5.市交通运输局截留财政收入1247.58万元。其中截留原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人员经费结余8.19万元、原高等级公路管理站资产处置收入130.37万元、市公路管理局和人员经费结余723.16万元、追回的原高路公司多付工程款384.85万元。

对以上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市财政局及相关单位正在逐项研究,加以整改。

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专项资金审计情况。为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有效,20**年安排了城镇保障安居工程资金、住房公积金等6项专项资金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专项资金基本上能专款专用,资金管理较规范,产生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1.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截至20**年底,全市应缴公积金职工人数为31.13万人,实缴职工人数为24.5万人,覆盖率为78.7%,全市公积金缴存年末余额62.40亿元,公积金贷款年末余额42.50亿元,全市公积金资金结存22.0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15亿元。总的来看,市住房公积中心不断完善资金风险管控制度,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额稳步增长,业务收入持续增长,但仍存在以下不规范的问题。

(1)公积金归集不规范。一是部分个人账户公积金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等不符合规定。20**年,全市有270个单位1.57万人缴存基数大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或缴存比例高于12%。二是部分企业欠缴公积金。截止20**年末,全市有105家企业欠缴公积金,欠缴原因主要是企业经营亏损、资金困难。

(2)公积金资金管理欠规范。一是开设银行账户过多。20**年末在13个银行分别开设公积金活期账户27个,定期存单118份。二是个人账户重复汇缴。截止20**年末,全市有305名公积金交款人拥有2个以上汇缴账户,并重复汇缴。三是20**年的增值收益4529.62万元未上缴市财政用作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

(3)公积金发放贷款欠规范。一是违规向未达到首付比例的16名职工发放贷款337万元;二是对2名单缴职工超过上限多贷款4万元。

(4)公积金专项经费结余和手续费结余大。20**年末,历年信息化建设等专项资金结余1174.23万元;20**年度以前手续费结余643.02万元。

(二)“三公”经费审计情况。市政府高度重视“三公”经费的审计监督,一是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意见》,要求各部门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二是把“三公”经费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重点内容;三是对市直40个重点单位和20**年度“三公”经费进行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自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以来,各单位总体上执行情况较好,“三公”经费的预算管理约束意识较强,“三公”经费管理效果较好。但也还存在下列问题:1.个别单位未落实公函接待及接待清单制度;2.个别单位从公务接待费、会议费中列支高档酒水,列支土特产等;3.个别单位实行按争取资金和创收的比例提取科室经费并包干使用的办法,导致“三公”经费开支把关不严;4.以会议、培训等其他名义列支公务接待费。

针对“三公”经费方面存在的问题,市纪委主要领导分别约谈相关单位的主要领导,要求严格整改。

(三)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总体情况较好,大多能自觉遵守财经法纪,但个别单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审计查处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的问题。

(1)会计、出纳短少现金40.75万元。至年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邓某等三人短少现金40.75万元。市审计局将邓某短少现金34.61万元的问题移送市纪委查处,同时责令办事处追回另两名职工短少的现金。

(2)财务管理混乱。一是单位的会计、出纳不相容职务由同一人担任,会计人员岗位变动,未按规定办妥交接手续,内部监督缺失。二是会计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缺乏必要的会计知识和专业能力。三是未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报账手续极不完备,部分报账单据无附件明细资料,或无经手人、证明人签字。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瞿海市长批示:“广州办事处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协助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追回流失资金。市政府办要加强对驻外地办事处的管理,督促其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内部管理”。

2.审计查处莽山国有林管局的问题。

(1)至2013年对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实行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费定额包干使用,经费支出控制不严,“三公”经费逐年增加。

(2)部分工程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一是20至2013年9个工程未经招标直接发包,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基建投资手续,合同价款657.55万元;二是44个项目没有经过工程预算评审,31个项目合同价款831.88万元,没有经过工程竣工结算审计,而工程款则全部付清。

(3)多付工程款18.1万元。审计抽查一个已全部付完工程款59.57万元的项目,发现多付工程款18.1万元。审计要求该局对较大的工程项目送审,现已核减工程款70多万元。

(4)截留已代扣施工方建安综合税费85.25万元未上缴国库。

(5)未执行政府采购规定购置资产145.53万元。

(6)未经审批核销单位和个人的应收账款318.83万元,报损材料94.69万元,核销长期投资20万元。

(7)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报销的大额发票手续不完善,原始票据上无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字,没有购物清单,未注明实物的.用途和去向,涉及金额74.46万元;二是单位内部往来不相符,相差63.3万元。

(8)二级单位存在的问题。一是莽山旅游公司将租金收入46.56万元未纳入法定账册,用于抵单位支出;二是莽山水电站应收未收漂流公司资源管理费50万元。

3.审计查处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问题。

(1)挪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1365.89万元用于购买基金、理财产品或转成定期存款。一是至黄规主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978.60万元购买基金、理财产品或转成定期存款,从中牟利20.98万元;二是204月至5月李永军违规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户申购基金387.29万元,获得收益0.29万元,与本金同时归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户。

(2)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混乱。一是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支一个人负责,没有进行正规的会计核算;二是收取保证金不开具任何票据,未按规定标准征收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擅自少征收或不征收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三是缺少基本的内部牵制,银行专户转账用印鉴章均由出纳保管和使用,款项的存入和转出由一人操作,无人监督;四是未完整提供黄规主收取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资料,实收无法核实。

(3)财务收支存在的问题。一是至20未经批准外出新疆等五地学习考察,报销费用11.06万元;二是20至年以劳动手册工本费的名义收取罚没收入79.16万元;三是年至20自立名目和超标准发放职工奖金补贴26.62万元。

上述(1)(2)的问题专题报告市政府,并移送市纪委依法处理。市长瞿海批示:“性质恶劣,严查彻处。市人社局务必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切实履职,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强资金管理,认真整改,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20**年7月市纪委对黄规主进行立案查处后,移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20**年12月苏仙区人民法院判处黄规主犯挪用公款罪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三、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推进bt项目结算及决算的审计进度的意见,采取以下三个方面措施:1.要求重点业主单位限期向审计机关提交工程预结算资料,加快送审工作进度。2.增加审计力量,购买中介服务。实现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派驻市城投公司审计办、派驻出口加工区审计办“三驾马车”齐驱的政府投资审计格局,整合了审计资源。3.实行bt材料认价工作常态化。市政府要求市造价站定期发布价应涵盖所有bt项目所用材料,对未发布的bt项目材料要事先组织进行询价认价,确定材料采购限价,为结算审计提供依据。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1.对重大项目实施了全面、全过程的跟踪审计。20**年对77个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了跟踪审计(投资总额154亿元)。出具1131项审计事项意见单,为竣工结算审计提供了可靠的工程计量计价证据。2.加快了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进度。20**年送审137个工程项目,送审金额44.08亿元,其中已审结项目85个,送审金额20.14亿元,审定金额16.92亿元,审计核减3.22亿元;已出具征求意见稿项目52个,送审金额23.94亿元,初步审定金额16.58亿元,核减投资7.36亿元。

(三)竣工决算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1.相当一部分已竣工审结的项目没有及时办理综合验收手续。2.业主单位财务没有按工程项目进行会计核算,有关费用未按规定进行提取、分摊,工程前期成本费用未按规定归集。3.未执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制度。按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但从年以来竣工结算510个项目,都没有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没有转作固定资产。

四、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认真贯彻执行新预算法,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规范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科学测定收支规模,完善预算编制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相结合的机制,细化预算支出,将“三公”经费编入预算,增加预算的完整性和透明性,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减少预算追加的弹性和预算支出的随意性;二要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根据预算单位人员编制、资金、资产等基本情况,制定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定额标准体系,完善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提高基本支出预算编制质量;三要逐步推进预算项目库建设,以项目库建设为纽带,推动项目支出预算项目库滚动管理;四要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特别要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

(二)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管理绩效。一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督促有关单位清理回收出借的财政资金,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加大结转资金统筹力度;二是进一步清理规范银行账户,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财政资金保值增值;三是深化支出绩效管理,加强财政资金的全程监管,强化对财政投入产出的跟踪问效;四是进一步加大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清查、清理历年沉淀下来的财政专项资金,对于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要进行及时调整,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发挥资产效益。一是对新增的资产按规定及时组织综合验收,办理财务决算;二是进一步加大力度对存量国有资产和单位往来资金进行清查,特别是对驻外办事处和各临时性机构所管理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是规范经营性资产的运营管理,发挥国有资产、资源和资金的效益,力争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的管理,化解和防范财政风险。一是完善政府性债务举借机制,改变多头举债、分散使用、财政兜底的局面;二是对政府性债务实行规模控制,从严控制和审批新增债务,做到债务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三是将政府性债务资金全部归口财政部门管理,将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由财政部门统筹调度所有资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进一步加强对bt建设项目的管理,加强对项目预算管理和结算审计监督,严格控制建设成本,防止高估冒算和损失浪费。

深圳政协会议讲座心得体会

近日,在深圳市的政协会议上,许多政要、专家和学者汇聚一堂,围绕重要议题展开交流研讨。这场盛宴不仅是政协会议策划组的一次成功尝试,更让与会者受益匪浅。在会议中,我参加了一场有关“现代文化建设”的讲座,探讨了文化怎么做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当代人的需求。下面,我将分享一下我对这场讲座的心得体会。

一、文化内涵的把握。

讲座的首位主讲人提到,文化是一个社群生活的结果,不仅是过程,更是一个反映过去、统领当下和引领未来的途径。现代文化建设,不仅仅是建设一个影响力强、势力广泛的文化形象,更是要深入挖掘文化内涵,让这种内涵不同程度地影响到人的灵魂深处。只有把文化内部的符号和代表成分理解透彻,才能更好的利用文化的内在潜力,推动文化的持续发展。

二、文化继承的困局。

在会议上,讲座中另外一位专家指出,现代文化一个最大的困局就是文化被快速的疏离,无法代代相传的现象越来越明显。对于这种情况,他建议从两个方向予以解决,一是注重家庭层面,家庭成员之间需要相互传承,这是文化继承的基础。二是提高教育层面的效率,从课程设置、教学方式等多个角度入手,积极提升文化教育的质量,使更多的人从年轻时期就开启良好的文化传承之路。

三、文化媒体的介入。

讲座中,还有一个专家提到了文化媒体的介入在现代文化建设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当今社会的文化媒体渠道愈来愈多,需要考虑到不同人群的因素,根据不同的需求展现出不同的文化氛围和内涵。同时,也需要注意到文化媒体的信息传达对于文化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先进的科技和技术手段,把文化的点滴呈现在人们眼前,让人们更加深入理解、欣赏和热爱文化。

四、文化规范的定位。

在现代文化的建设过程中,文化规范的定位显得尤为重要。对于社会的多元化、多样性、多元文化的发展趋势,应该在规定文化活动的范畴时进行正确合理的判断,以便既能呈现多样文化,又能在文化宣传的过程中维护良好社会风气,避免不良文化内容蔓延和社会消极情绪的滋生。

五、文化建设的老兵。

最后,在讲座的总结和致辞中,一位老辈文化建设者为我们详细讲解了过去文化建设的历史和现在文化建设的任务,强调了文化建设者的历史责任和社会使命。他认为只要我们能够始终坚持文化的正确方向,不断提高文化的感染力和吸引力,并使其与时俱进地引领社会风气,那么,文化一定有着无限的可能和光辉的未来。

总之,这场政协会议的讲座让我们对现代文化建设有了更加深入和透彻的认识,不仅仅促进了文化建设的发展,同时对文化爱好者们的思想启发与教育也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我们应该时刻关注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坚定不移地为文化继承和发扬做出更大的努力。

深圳预算执行情况工作报告

年同期提高3.5个百分点;继续推进财政改革,选择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等15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试点,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奠定了基础。省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加强投资计划和资金分配管理,年初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批复率达到77%;积极建立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分配的时效性有所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审核批复部门预算不够严格。2012年省财政厅批复的年初部门预算中,有103个部门单位应编未编会议费支出预算,36个单位应编未编公务接待支出预算,35个单位应编未编公务用车支出预算,279个部门单位应实行政府采购的支出7.38亿元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

(二)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仍不到位。去年审计指出的预算单位违规转款、有些支出应实行未实行直接支付等问题,至今年审计时改进效果不明显。

1.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836个省级预算单位中,仍有515个单位违规将零余额账户资金66.22亿元转至其他自有账户,分别占预算单位数和授权支付金额的61.6%和20%。如xxxxx中医药大学将省级应用技术研究开发、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等资金1.22亿元转至单位工会账户,占该单位授权支付金额的53.65%。

2.省级预算单位中有519个单位的相关支出未按规定实行直接支付,涉及金额75.78亿元,分别占预算单位数和商品服务支出总额的62.08%和49.69%;8所高校未按规定采取直接支付方式归还银行贷款,涉及金额2.56亿元。

3.省财政厅未按规定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部分专户管理资。

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仍采取实拨资金方式拨付到有关单位,涉及金额82.27亿元。

(三)公务卡结算改革进展缓慢。我省从开始在省级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但从审计情况看,此项改革进展比较缓慢。

9.81%;同期各单位现金结算额为10.29亿元,是公务卡结算额的45倍。

2.省财政厅2012月制定省级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制度,要求各预算单位的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7个支出项目使用公务卡或转账方式结算,但未得到全面落实。抽查发现,2012年有269个预算单位仍使用现金结算上述项目,涉及金额3.11亿元。

(四)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

1.省财政部分专项资金年初只明确了支出用途,未落实批复到具体项目单位。2012年共分配省级公共财政预算专项资金268.78亿元,其中年初批复到项目单位145.73亿元,只占54.22%。

2.资金分配时间较晚。2012年省财政厅分配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补助经费、农业良种工程资金、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等14项资金全部在12月份才下达,涉及金额5.29亿元,不利于资金及时有效使用。

(五)省发展改革委预算资金分配管理不规范。

1.部分投资计划下达时间较晚。2012年11月至12月共下达基。

本建设投资项目计划1.21亿元,占当年投资计划的12%,不符合财政部关于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最晚应于当年10月底之前全部下达的规定。另外,有4.12亿元蓝黄两区建设专项资金于11月下达,占该专项资金的27%,年度内难以发挥效益。

2.评审程序不严格。在未经专家评审的情况下,向大众日报支持两区建设网络信息平台等4个项目,下达蓝黄两区建设专项资金计划2100万元。

3.超出项目申请额度分配资金。xxxxx科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xxxxx师范大学等7个项目单位共申请建设资金补助4530万元,实际安排7280万元,多安排2750万元,超出申请金额60.71%。

二、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本次审计重点抽查了4个市及12个县(市、区,以下简称县)地税部门,延伸审计了81个纳税单位、17户委托代征或代收单位,以及12个县级财政局和23个乡镇财政所。审计发现,有些地税部门履行征管职责不到位,人为调节收入进度等问题依然存在。主要是:

(一)未严格依法征收税款。

万元。

2.多征或提前征收税款。截至2012年末,11个县地税部门对40个纳税单位多征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5.73亿元;5个市、县地税部门对6户企业提前征收税费1.44亿元。如邹平县地税局多征4户企业土地使用税、城建税等8560.52万元;淄博市地税局齐鲁石化分局年度内提前征收1户企业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14亿元。

3.延缓征收税款。2012年,6个县地税部门对10户企业违规延缓征收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3.25亿元。如微山县地税局对3户企业延缓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土地使用税1.91亿元;临沂市地税局兰山分局对2户企业延缓征收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4424.29万元。

(二)对委托代征单位监管不到位。抽查17个委托代征单位发现,临沂市地税局委托没有代征资格的税务师事务所代征税款,该所挪用代征税款2119万元;3个委托代征单位将代征税款975.53万元存放个人账户;9个委托代征单位延压税款7711.73万元。

(三)通过税收过渡户延压税款。有4个县级地税部门设立或使用21个过渡户,延压税款1.35亿元。如至2012年,五莲县地税局直属征收局和办税服务大厅通过在银行开设的1个单位账户和8个个人账户,过渡延压税款3885.3万元。截至今年4月,以上账户已全部销户。

导致截留上级收入5802.25万元。以上税款已于审计期间调库更正。

(五)虚收空转税收收入。8个县将财政资金拨付给企业,企业再以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营业税等名义缴纳税款,共虚增税收收入13.33亿元。

今年对18个省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培训费等“五项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所属73个二级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部门预决算编报不完整、不细化、不真实。

1.12个部门、11个二级单位年初预算少报上年结转结余、当年收入等14.82亿元,应编未编政府采购预算2.11亿元。如省交通运输厅2012年年初预算编报上年专项结转694万元,实际结转6.89亿元,少编报6.82亿元。

2.部分预算资金未细化到项目和单位,涉及金额14.28亿元。如省教育厅所属13所大学编报科研经费项目支出预算9.43亿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全部填列为其他商品和服务类支出;省质监局年初预算中信息化建设等10项专项资金7003万元,未细化到项目执行单位。

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

1.18个部门单位、38个二级单位存在未按规定分项核算专项资金,以及挤占挪用、虚列支出、以拨列支等问题,涉及金额13.08亿元。如省机关事务局未按批复用途分项核算专项资金2亿元;省社科院挤占科研经费281.17万元用于弥补公费医疗超支等日常公用支出。

2.10个部门单位、7个二级单位2012年专项资金结转结余较大,共计结转结余9.87亿元。如省国土资源厅汇总决算报表显示,厅机关及所属单位项目支出累计结转结余2.86亿元,占当年专项资金总额的38.94%。

(三)落实财政改革制度不到位。

1.部分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应实行未实行政府采购2.27亿元,如聊城大学购臵办公设备、教学仪器等1423.05万元未实行政府采购。

2.违规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或向其他自有账户划转资金。

4.63亿元,如省民政厅所属省荣军总医院将病房楼改造项目等资金1600万元,从零余额账户转入单位基本账户。

3.8个部门单位、38个二级单位尚未办理使用公务卡;9个部门单位和7个二级单位公务卡使用比例较低,如中国孔子基金会秘书处2012年使用公务卡结算1.26万元,仅占强制使用公务卡消费支出的2%。

4.6个部门单位、27个二级单位未严格执行票款分离制度,涉。

及金额12.72亿元。其中收取的学费、检验费、房租收入等未实行票款分离7.54亿元;收取的培训费、广告费等应缴未缴国库或财政专户5.18亿元。如xxxxx科技大学将学费、住宿费等2.55亿元,通过学校收取后集中上缴财政,未严格执行票款分离制度。

(四)“五项经费”支出管理不严格。13个部门单位、12个二级单位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培训费等“五项经费”超预算支出2908万元。13个部门单位、10个二级单位“五项经费”列支内容不真实,以会议费、培训费等名义列支公务接待费2029万元。(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出台后,本次审计的省直部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今年1至3月份“五项经费”共计支出119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6.41%。)。

(五)其他违反财经法规问题。省农业展览馆等8个部门单位和9个二级单位设臵账外账、私存私放资金,涉及金额2.18亿元。xxxxx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等4个部门单位和14个二级单位,以虚假发票和不合规票据报销2072万元。省住房建设厅等5个部门向所属二级单位、协会、企业等违规集中资金4404万元。省医科院等8个部门单位和19个二级单位少计收支和结余等1.11亿元。省交通运输厅等5个部门单位和9个二级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14.8亿元。

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计,延伸审计了1576个单位及225个乡镇街道、441个村居、6202户家庭。审计结果表明,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各项部署要求,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城镇化进程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资金筹集和管理不到位。7个市、33个县少安排或少提取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3.89亿元,占应安排或提取资金总额的48.05%。9个市、33个县未及时拨付资金7.94亿元,主要是9个市、21个县滞拨上级补助资金4.72亿元;3个市、5个县因安居工程任务未落实到具体项目等造成资金闲臵1.8亿元,其中闲臵半年以上的达1.69亿元。

(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严格。抽查发现,有281个项目在未完全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占抽查项目的29.93%。158个项目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监理等环节未按规定进行招标,涉及合同金额9.98亿元。36个项目招标过程中存在违规评标、定标、虚假招标、操纵竞标等问题,涉及合同金额2.82亿元。

(三)保障性住房分配不规范。部分市、县基础管理工作薄弱,未及时向社会公开保障性住房房源、分配方案、分配结果等信息。11个市、42个县尚未建立住房保障与公安、房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单位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7个市、38个县的815户居民家庭收入、住房标准等不符合保障条件,但仍获得审批通过,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深圳预算执行情况工作报告

深圳是中国改革开放建立的第一个经济特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已发展为有一定影响力的国际化城市,下面我们一起看看2016深圳预算执行情况工作报告。

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15年深圳市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市六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各项决策部署,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办就办好、滴水穿石,顺利完成了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决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2015年,来源于深圳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含海关代征税收和关税)实现7238.8亿元,比实现数(下同)增长30.4%。其中:中央级收入实现4511.7亿元,增长29.7%;地方级收入实现2727.1亿元,增长30.9%。中央级与地方级收入比为62∶38。

我市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2727.1亿元,其中:税收收入2272.1亿元,增长29.5%;非税收入455.0亿元,增长38.8%。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调入资金等,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4415.0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520.0亿元,增长62.5%,加上体制性支出、转入预算稳定调节金等因素后,总支出为4265.0亿元,收支相抵后结转结余150.0亿元,全市继续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44.3亿元,增长36.7%,其中:税收收入1373.4亿元,增长34.4%;非税收入370.9亿元,增长46.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34.4亿元,增长76.4%,主要是落实国务院要求,市本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重点投向了事关城市长远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重大基础性项目,大幅增加了支出规模。考虑与上下级财政体制关系后,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479.0亿元,总支出3354.0亿元,收支相抵后结转结余125.0亿元。

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18.5亿元,增长19.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26亿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我市基准地价标准调高,加之招拍挂溢价率较高,总地价上升导致收入较大幅度增加,特别是前海土地出让收入实际缴纳价款大幅增加。加上上年结转结余收入,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1080.9亿元。

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080.9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256亿元,增长18.5%,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基础建设支出;转移性支出824.8亿元,其中:补助各区支出220亿元,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各区分成部分,按中央关于国土收支管理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统一先列入市本级收入,再按规定转移支付给各区;调出资金221.2亿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结转规模超过当年收入30%以上部分、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7项政府性基金历年结余;年终结余383.6亿元。

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7.7亿元,增长114.9%,主要是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利润收入和股息股利收入增加。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8.6亿元,增长34.9%,主要是增加安排地铁集团注册资本金、公交股权优化整合资金等。收支结余结转至20继续使用。

我市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管理,收支情况为全市数据。2015年,我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计收入1048亿元,增长20.2%;预计支出329.6亿元,增长12.8%;收支相抵后,预计当年结余718.5亿元。截至2015年底,全市社保基金累计结余预计3732.4亿元。

5.2015年我市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

按财政部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规定,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余额限额管理。财政部最终核定我市2015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是332.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00.6亿元(主要指一般政府性债券,其本息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偿还)、专项债务限额31.5亿元(主要指专项债券,其本息通过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截至2015年末(下同),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59.5亿元,其中: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151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为0.2亿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为8.3亿元。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19亿元,绝大部分为地方政府债券;区级政府性债务余额为40.5亿元,主要是保障性住房贷款。

(二)2015年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1.收入规模再上新台阶,财政收入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

得益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质量型增长,我市财政收入增势强劲,收入规模再上新台阶,增速在全国名列前茅。2015年,来源于深圳辖区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7238.8亿元,比上年实现数增加1679.0亿元,一举跨越两个千亿元台阶。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2727.1亿元,收入总量已达中等以上省级规模,增加645亿元,增量接近于全年我市地方级收入规模。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在全国大中城市中排第三,增速分别比全国地方级和广东省高21.5和14.8个百分点。每平方公里产出财税收入3.6亿元,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

2015年,我市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3.3%,高于全国地方级和全省的平均水平近10个百分点。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四大主体税种税收比重为75%,对整体税收增长的贡献达76.5%。第三产业税收实现2878亿元,增长31.7%,增速快于第二产业(8.3%)23.4个百分点,占整体税收的比重近70%,比上年同期提高4.2个百分点。税收规模前四大行业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和批发零售业合计占整体税收的比重达到71.6%。税收产业和行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体现了我市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的发展成果。

2.支出结构继续优化,财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2015年,市财政全面落实国务院规定,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245.3亿元并统筹安排使用,投向了轨道交通三期建设、机场三跑道及t4航站区围填海工程、市内高速公路回购、平湖医院建设、清林径引水调蓄工程、保障性住房回购以及天然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等一批事关我市长远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除此之外,市财政还进一步加大了基本建设投资力度,安排基建资金432亿元,全力支持推进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作用。市本级各类专项资金支出共计实现170亿元,大力支持自主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同时,创新财政扶持产业经济发展方式,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2015年8月21日,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正式成立,目前我市已拟定第一批13支子基金投资计划,子基金总规模达573亿元,引导基金进入实质性运作。全年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平台共计开展738笔再担保业务,涉及金额55亿元,帮助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降低融资成本。2015年,全市九大类重点民生领域财政支出2373.5亿元,增长63.2%;12项重大民生工程全面推进,年度投资超300亿元;市政府118件年度民生实事共计完成支出339亿元,有力保障了各项民生项目资金需求。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节约行政成本。同时,积极贯彻财税减负政策,全年办理出口退税1143亿元,全市“营改增”为企业减负211亿元,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税收优惠,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和暂免征收营业税等各项优惠,全年共计减免各项税收698亿元。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