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人员管理制度方案(模板13篇)

热门人员管理制度方案(模板13篇)

ID:5396454

时间:2023-10-26 19:39:57

上传者:ZS文王 热门人员管理制度方案(模板13篇)

一个良好的计划书应该包括对当前状况的分析、对目标的明确定义、对实施过程的安排,以及对结果的评估和调整。计划书的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计划书的撰写要点和技巧。

人员管理制度方案

一、每月15号、30号集中学习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按时到会,若无故缺席不到会扣20·00元,迟到、早退扣10.00元社。

二、按时上、下班,早班6:00点—12:00点,晚班12:00点—5:30分,不按时上、下班扣20.00元。

三、工作时间不在路段,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罚当天工资、并再扣除20.00元。连续旷工3天予以辞退。

四、清扫保洁时间内不按规定穿戴环卫标志服装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5.00元,第三次予以辞退。

五、环卫人员不得将垃圾倾倒在花池、树坑、绿化带、河沟里,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六、清扫保洁期间,若发现纸屑、包装物、塑料袋等垃圾4个以上的,罚款5.00元;经督查人员提示后未及时整改的,每处罚款10.00元。

七、不在定点垃圾桶倾倒垃圾或把垃圾倒在桶外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九、环卫人员每月请假不得超过3天(特殊情况除外),不得无故缺岗、无故请假,确有要事请假的,需提前向分管领导请假并自行安排替岗人员。

十、每月评比一次,对在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前3名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并奖励50.00元。

十一、每月若累计处罚三次以上(含三次)的,工作关系予以解除。

十二、爱护环卫设施、劳动工具。

人员管理制度方案

20xx年上半年,市中区房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房管局的支持指导下,紧紧围绕建设“工贸双强,城乡共进”先行区的目标,以“四个全面”为统领,以扎实开展“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年”活动为总揽,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规范型、廉洁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为目标,抓好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联系服务群众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和执行力建设,突出抓好住房保障、物业管理、农村房屋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难点,积极关注民生,推进城市化建设,加快住房制度改革,促进房地产开发、市场管理、房改售房款管理等各项工作,为改善我区城镇面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1、以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年“四个一”活动为引领,切实增强各级党员干部思想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提升抓党建工作责任意识。20xx年上半年,全局根据区委组织部、机关工委有关文件部署,制定了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年“四个一”活动方案并认真进行了落实。围绕提出的“是不是各级党委、各部门党委(党组)都做到了聚精会神抓党建?是不是各级党委书记、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都成为了从严治党的书记?是不是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成员都履行了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的“党建三问”进行了讨论,强化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意识。

2、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社会评价工作。20xx年上半年,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xx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和区委十三届十九次全会精神,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按照区纪委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贪腐体系2019-2019年实施办法》的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年初及时调整和充实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工作小组机构和成员,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股、室,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副职领导各司其责的工作机制。按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责任分解,严格责任履行,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落实班子成员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检查督促、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真正做到反腐倡廉与各股、室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等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不断深化反贪腐工作格局,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贪腐的力度,使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xx年春节前后,房管局多次派出工作人员,来到定点帮扶的白马镇董家村和柏树村对党风廉政社会评价工作进行政策宣传和检查,促进了社会评价工作的有序进行。

3、深入持续开展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联系服务群众活动。我局领导带头深入联系帮扶村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白马镇白塔村村民及干部的意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20xx年包村帮扶工作计划和“联群”活动实施方案,务实开展“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以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联系服务群众活动为契机,加强帮扶村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实行党员结对帮扶,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农村扶贫开发、转变干部作风、服务基层群众、密切党群关系的工作实绩。20xx年2月12日上午,区房管局局机关支部书记陈四新带领帮扶工作人员到定点帮扶的白马镇白塔村开展“结对帮带春节送温暖”活动,同许国民、王淑华、何富琴等12名困难村民召开了座谈会,了解了他们的生活现状和身体情况,为他们送去了油、米等生活用品和慰问金,同时提前送上新春的祝福,让他们感受到党的关怀和社会的温暖。3月29日上午由区房管局副局长、总支委员赵跃同志带领陈凌、周军、王国虎同志到河坝街社区开展了“党员义工日”活动,看望和慰问了社区困难群众,为他们送去了慰问金,鼓励他们勇敢树立面对生活的信心,为他们的生活带来了希望,让他们感受到了真情以及党和政府的关爱。

4、积极贯彻上级工作部署,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事劳资、信访维稳、爱国卫生运动、计划生育、行政调解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签订目标责任书,将任务分解到人头,层层落实各项工作职责,加强督查考核,完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结合自身职能,加强了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一是对上半年收到的27个信访件均进行了及时的调查和答复,做好上访群众的工作,注重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二是积极协调处理白马60万千瓦循环流化床动迁还房产权证办理问题的群众信访、上访工作,为全区社会稳定作出积极突出贡献。

二、围绕发展,强化服务,履行各项职责任务。

1、抓好住房保障管理工作。

20xx年,房管局继续加强对廉租住房用户的动态管理,防止违规现象的发生,进一步规范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做好廉租住房的准入审核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住户予以相应的处理,以满足更多需要住房的低保家庭。同时加大与相关部门协作力度,确保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即将启动,通过规定程序全面对在保对象进行年度审核,对新增申请人的资格严格实行准入审批制度。

4月9日,在乐贤镇举行了第三批廉租住房摇号仪式,按照廉租住房分配有关规定,经过严格审核符合条件的13户贫困家庭的住房问题得到了解决,整个分配过程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加强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打造便民、高效的服务性窗口。

1-6月共办理产权登记7198件,面积约14.74万平方米,其中:新建登记1523件、办理商品房备案1474件,商品房预告登记1409件、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1354件;商品房分户转移登记1112套,面积11.49万平方米;二手房交易294件,面积3.25万平方米;更正、变更登记32件。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2宗,共29533.85平方米,整理产权档案1500件,档案查询登记524件,扫描档案2300件。实现收入116.17万元,协助税务部门征收二手房交易税款512万元。

3、加强农村房屋登记管理,推动第二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进程。

上半年,区农房管理中心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管理职能,实现了经常性工作时间过半任务过半,重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1)加强办证制度改革,认真做好房屋产权登记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房屋登记办法》的实施工作,同时严格监督落实《关于加强规范集体土地房屋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内部管理制度》等配套制度,进一步提高办证效率,手续不断简化,收到较好成效,确保全区农房确权登记发证有序进行。1-6月农村房屋确权登记发证203件,面积26245平方米。其中初始登记发证156件;变更登记发证26件;办理转移登记21件。

(2)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切实做好产权制度改革。农房中心承担了农村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本次改革包括全安镇、史家镇、靖民镇、沱江乡、伏龙乡、龚家乡、凤鸣乡7个乡镇行政区域范围内40000余户集体土地房屋测绘、确权发证服务项目,目前已完成了7个乡镇的宣传、动员及外业测绘工作,正在进行资料审核,上半年共审核测绘资料7512户。上年对永安镇马家寺村和太平寺村颁证200余户。

4、加强物业管理和社区物业管理工作。

按照区政府《关于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内江市市中区城区老旧住宅小区基础性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相关工作安排,完善了对部门、街道、社区的考核机制,加大社区物业管理相关业务的培训力度,与内江市房管局、内江市房地产业协会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于5月26日、6月16日举办物业服务20xx年行业培训会,接待400余人,发放相关资料400余份。同时加强对物管企业的日常管理。一是1-6月共完成2个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年审及年检工作,涉及住宅面积34.18万平方米,非住宅面积33.26万平方米;二是初审8家物业服务企业动用维修资金的申请,审核专项维修资金91.46万元,完成8个楼盘8处修缮,面积18.33万元;三是新受理了三家物管企业资信证明。同时还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要求加强卫生科普宣传、除四害工作,提高物管企业服务水平。

5、进一步加强直管公房管理。

截至6月共召开和参与了各种安全会议12次,对外进行安全教育宣传2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投入宣传资金1000余元,组织了6次房屋安全大检查,7次消防安全检查。

6、认真开展白蚁防治工作。

20xx年上半年签订新建房屋白蚁防治合同3份,合同面积4.49万平方米,预防面积3.7万平方米,实现财政收入6.34万元。白蚁分飞期间免费上门灭治服务21户(其中单位产5户)面积2900余平方,回访白蚁预防工程12次,效果良好,受到相关人员一致肯定。开展街头宣传1次,发放白蚁宣传资料800余份,接受电话咨询80余次,现场咨询50人次。通过把好技术关白蚁预防工程质量达到技术规程相关要求,预防效果良好,防治过的各项工程未发现白蚁危害。

7、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强房改售房资金管理。

积极开展新形势下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课题调研,积极探索在新时期扩大和加强住房保障,让更多住房困难群众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措施和途径。1-6月办理房改产权转换登记2件,查询未享受福利房证明56件,接受房改政策咨询20余人次。

8、认真组织实施危房鉴定。

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参照现行的9项技术规程和规范对房屋质量好损、危旧房屋使用安全、拆除改造房屋结构等进行及时、科学、合理、有效的鉴定,1-6月共进行危房鉴定32宗,鉴定房屋面积5.05万平方米,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上半年,我局在局领导班子的带领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和拼搏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全区房地产行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难点,工作中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1、随着市中区范围内老旧楼盘相继建立物业管理,房屋的修缮和管理矛盾逐渐突出,物业纠纷不断出现,我局需要与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加强沟通协调,多方共同努力解决问题。

2、廉租住房在运行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廉租房入住的属城镇低收入群体,管理困难、管理成本高,加强廉租房的动态管理还需要与多个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共同进行。

3、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今年开展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涉及范围广、数量大,而我局农房中心工作人员配备不足,工作负担沉重,还需要经常加班加点以保证进度。

四、20xx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工作安排将紧紧围绕区委和区政府工作部署,对照全年目标任务,结合本部门实际,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社会评价工作实施力度和广度,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建设文明、廉政型机关。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严格按照中纪委、省、市纪委和区委区政府的重要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抓好社会评价工作的开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监督检查,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贪腐斗争新成效。

2、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活动,建好“五型”党组织。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明确责任,有步骤、有计划地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继续深入实施结对帮扶工程,推进“联群”活动的开展,继续抓好白马镇白塔村党支部结对帮扶工作,在结对党组织建设、党群共建、服务民生工作上加大帮扶力度,确保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活动取得实效。

3、继续推动住房保障管理工作。围绕区政府20xx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

4、进一步完善城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体系。结合政务公开、依法治理等工作要求,进一步简化流程,便民、利民,切实维护物权人权益和交易安全。

5、加强农村房屋登记管理,完善农房产权产籍管理制度。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农村房屋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速度;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搞好农村产权改革试点工作。

6、加强对全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监督和指导。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扶持,落实资金保障,进一步提升社区物业管理水平和质量,引导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强化为民服务的意识,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实现“安居”和“乐居”。

7、加强直管公房的维修和管理。一是加强对公租房屋的维修养护,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二是建立常态的监管机制,随时解决安全隐患,确保房屋不倒不塌,杜绝各种事故发生。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6篇《最新人员管理制度方案人员管理的方案》,希望可以启发您的一些写作思路,更多实用的范文样本、模板格式尽在。

涉密人员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方案范文

一、涉密人员负有维护国家秘密安全的责任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应自觉遵守有关的法规和制度,接受保密组织的教育和监督.

二、选拔任用涉密人员,要依照机要干部的标准和保密干部专业化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并报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备案.不得使用临时聘用人员.

三、涉密人员管理由单位组织、人事和保密部门共同实施,并对涉密人员在岗情况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不宜留在涉密岗位的,应坚决调离.

四、涉密人员上岗前,必须先参加保密工作部门举办的保密业务培训.五、涉密人员在岗、离岗和出国(境)前及涉密外事活动前必须进行保密教育,不断强化政治业务素质.

六、涉密人员必须与单位保密组织签定保密责任书,履行保密责任和保密义务,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规定.

七、涉密人员辞职、调动,单位应征求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意见,并视情况进行脱密期管理.脱密期一般为6个月至3年.

八、涉密人员调动或退休须及时清退个人承办、保管的密件,经有关部门验证无误后,方可予以办理工作调动或退休手续.九、本制度由市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执行.附:。

第三十五条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涉密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涉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胜任涉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

涉密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一款规定涉密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涉密岗位”,是指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绝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为核心涉密岗位;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机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为重要涉密岗位;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秘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为一般涉密岗位.在上述岗位工作的人员分别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机关、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岗位涉密程度的不同,确定涉密人员类别.“分类管理”,是指对不同涉密岗位上工作的涉密人员,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机关、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划分标准和管理办法.第二款规定涉密人员上岗审查制度.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由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会同保密工作机构,依据涉密人员任职条件,进行严格任前审查.审查内容一般包括个人和家庭基本情况、现实表现、主要社会关系以及与国(境)外机构、组织、人员交往等情况.

第三款规定涉密人员的基本条件.政治素质方面,应当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品行方面,应当品行端正,忠诚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工作能力方面,应当掌握保密业务知识、技能和基本的法律知识.

第三十六条涉密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在涉密岗位工作,不仅需要具备很强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还要具备很强的保密意识和相应的保密专业知识技能.任用涉密人员,必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机关、单位对涉密人员上岗前的保密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保密形势和敌情教育,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保密知识技能教育,岗位职责教育等.

促进了涉密人员管理的规范化,初步建立了保密承诺制度.机关、单位应当把保密承诺书的签订和管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建立健全保密承诺长效管理机制.

关于涉密人员出境审批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涉密人员出境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关机关认为涉密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不得批准出境.加强涉密人员出境管理,既是保护国家秘密安全的需要,也是保护涉密人员自身安全的需要.“有关部门”,是指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批准、任用涉密人员的主管部门.“有关机关”,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有关部门审批涉密人员出境要严格掌握,必要时征求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意见.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认为涉密人员出境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

第三十八条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实行脱密期管理.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脱密期管理”,是指在一定期限内,从就业、出境等方面对离岗离职涉密人员采取限制措施.“离岗”,是指离开涉密工作岗位,仍在本机关、本单位工作的情形.“离职”,是指辞职、辞退、解聘、调离、退休等离开本机关、本单位的情形.脱密期管理要求主要包括:与原机关、单位签订保密承诺书,做出继续遵守保密义务、不泄露所知悉国家秘密的承诺;及时清退所持有和使用的国家秘密载体和涉密信息设备,并办理移交手续;未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出境;不得到境外驻华机构、组织或者外资企业工作;不得为境外组织人员或者外资企业提供劳务、咨询或者服务.

一般涉密人员为1年至2年.脱密期自机关、单位批准涉密人员离开涉密岗位之日起计算.对特殊的高知密度人员,可以依法设定超过上述期限的脱密期,甚至在就业、出境等方面予以终身限制.

第三十九条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明确涉密人员的权利、岗位责任和要求,对涉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涉密人员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涉密人员资格审查、保密承诺、分类管理、教育培训、绩效考核、监督检查、奖励处分等方面的制度.

“涉密人员的权利”,是指涉密人员除享有作为机关、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应有的各项权利外,还有权要求机关、单位为其提供符合保密要求的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施、设备,参加保密业务培训,对本岗位的保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享有相应的岗位津贴等.

“岗位责任和要求”,是指涉密人员在涉密岗位应当履行的职责和承担的责任.主要包括掌握并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和具体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继续教育和保密业务培训,依法保管和使用国家秘密载体及保密设施、设备,制止和纠正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接受保密监督检查等.

机关、单位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涉密人员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对涉密人员遵守。

保密制度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对涉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办公室)。

包含总结汇报、人文社科、资格考试、经管营销、党团工作、外语学习、旅游景点、行业论文、文档下载以及涉密人员保密管理规定等内容.

人员管理制度方案

餐厅以任人唯贤为基本原则,凡有志于餐厅服务工作的各界人士,都可对照餐厅招工简章,报名参与。餐厅将通过考核面试体检等必要的程序择优招聘员工。被录用者需按不同工种交纳相应的工作及生活用品保证金。

二、试用期。

员工需经过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将终止试用。

三、劳动合同。

凡被正式录用者,餐厅将签订聘用合同,通常为一年。

四、个人档案。

1、所有职工在应聘前及时提交有关简历、学历证明等。填写包括个人简历、家庭成员情况等在内的登记表。

2、对于家庭住址、婚姻状况等情况的变更应在五天内告知办公室门。

五、工作时间。

1、参照有关法规,结合本地情况和餐厅工作特点编排工作日和工作时间。

2、对加班超时的员工给予合理的补偿。

六、发薪方式。

每月未发放工资。如遇周未或法定假期,工资将提前一天发放。

七、岗位变更。

根据工作需要,餐厅有权在内部调整员工岗位。

八、员工辞职。

员工辞职必须(试用期提前7天,正式聘任后提前30天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餐厅批准方可离岗。

九、解聘。

1、员工无任何过失而自动辞职,符合餐厅规定程序,获准后,餐厅将退还保证金并发给当月工资。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餐厅有权解除合同,不再退还受聘员工保证金。

(1)不遵守劳动纪律,玩忽职守,严重违反餐厅规章制度。

(2)旷工3天以上,伪造病假、事假。

(3)服务态度恶劣,责任心不强,营私舞弊,给餐厅信誉带来严重影响者。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违反计划生育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

第二章:有关权益。

一、假期。

1、国定假:

按国务院规定,员工享有十天法定有薪假期(元旦一天、春节三天、五一三天、国庆节三天)。如法定定假日需要员工加班,餐厅将按《劳动法》规定给予假期或薪金补偿。

2、病假:

员工生病必须在市级以上的医院就诊,凭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请假,并于当日通知所在部门主管(病情严重者,可由家属代请)方属有效。病假期间的工资将工资考勤制度执行。

3、事假:

无充分理由,员工不得请事假。事假不发薪。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无薪请假,必须提前二天申请,经部门主管、办公室、总经理批准。

4、店内培训:

店内培训主要有:业务技巧、工作态度、语言训练等。员工必须根据安排参加培训,课程结束时要进行考试,成绩合格,将发给结业证书,成绩在分数线以下要扣浮动工资或奖金,无故缺课,按失职处分。

二、员工餐。

1、每个工作日餐厅负责免责供应员工一餐工作餐,只准员工本人用膳。

2、未经部门经理许可,员工不得把工作餐食口和餐具带出员餐厅。

3、工作餐时间为半小时,用膳时间表由办公室门经理统筹制订。

4、员工凭餐券用膳,加班加点员工将由办公室另外发给餐券。

5、不准在员工餐厅内喝酒和浪费饭菜。

人员管理制度方案

第一条以质量求生存,以品种求发展,重视社会经济效益,生产物美价廉的产品投放市场,满足社会需要是我司产品的销售方针。

第二条掌握市场信息,开发新产品,开拓市场,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沟通企业与社会,企业与用户的关系,提高经济效益,是我司产品销售管理的目标。

第二章市场预测。

第三条市场预测是经营决策的前提,对同类产品的生命周期状况和市场覆盖状况要作全面的了解分析,并掌握下列各点:

1、了解同类产品国内外全年销售总量和同行业全年的生产总量,分析饱和程度。

2、了解同行业各类产品在全国各地区市场占有率,分析开发新产品,开拓市场的新途径。

3、了解用户对产品质量的反映及技术要求,分析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品种,满足用户要求的可行性。

4、了解同行业产品更新及技术质量改进的进展情况,分析产品发展的新动向,做到知已知彼,掌握信息,力求企业发展,处于领先地位。

第四条预测国内各地区及外贸各占的销售比率,确定年销售量的总体计划。

第五条收集国外同行业同类产品更新及技术发展情报,外贸供求趋势,国外用户对产品反映及信赖程度,确定对外市场开拓方针。

第三章经营决策。

第六条根据公司中长期规划和生产能力状况,通过预测市场需求情况,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由市场销售部提出初步的年产品销售方案,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查决策。

第七条经过公司会议讨论,总经理审定,确定年度经营目标并作为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的依据。

第四章产销平衡及签订合同。

第八条执行价格政策,如需变更定价,报批手续由财务科负责,决定浮动价格,经经营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销售科根据年度生产计划,销售合同,编制年度销售计划,根据市场供求形势编报季度和月度销售计划,于月前十天报计划科以便综合平衡产销衔接。

第十条参加各类订货会议,要本着先国家计划,后市场调节,先主机配套,后维修用户,先外贸后内销,照顾老用户结交新用户,全面布点,扩大销售网,开拓新市场的原则,巩固发展用户关系。

第十一条建立和逐步完善销售档案,管理好用户合同。

第五章编制产品发运计划,组织回笼资金。

第十二条执行销售合同,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供货期编制产品发运计划,做好预报铁路发运计划的工作。

第十三条发货应掌握先出口后内销,先主机配套后维修,先远后近的原则,处理好主次关系。

第十四条产品销售均由销售科开具“产品发货通知单”、发票和托收单,由财务科收款或向银行办理托收手续。

第十五条分管成品资金,努力降低产品库存,由财务科编制销售收入计划,综合产、销、财的有效平衡并积极协助导务科及时回笼资金。

第十六条确立为用户服务的观念,款到发货应及时办理,用户函电询问,三在内必答,如质量问题需派人处理,五天内与有关部门联纱,派人前往。

第六章建立产品销售信息反馈制度。

第十七条市场销售部每年需要一次全面的用户访问,并每年发函到全国各用户,征求意见,将收集的意见汇总、整理,向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由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措施,并列入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将用户对产品质量,技术要求等方面来信登记并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处理。

人员管理制度方案范文

人员识别卡申请领取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四级培训中心72小时的培训,培训合格、有记录、有档案。

2、出具由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岗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填写人员定位识别卡领取申请表。

4、科队出具证明,由分管领导签字,人员定位系统主管领导审核。

二、由人员定位系统值班人员按申请表批示意见,对待发放卡进行信息登录,登录时必须认真核对科队、工种、工号、姓名等重要信息。确定发卡信息无误后,即可按指定人员进行发放。

三、识别卡的更换、挂失、解挂失和注销。

1、在卡的使用过程由于卡的电量或其它因素等需要更换时,必须认真填写人员识别卡补办申请,待逐级审核同意后,连原卡一起交给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员方可办理。

2、当卡需要暂停使用,可提出申请由系统操作人员对识别卡进行挂失,暂停使用。待重新使用时,可在挂失的列表中“解挂失”。

3、人员识别卡丢失后,可提出申请,由系统管理员首先对该识别卡进行挂失,挂失后一个月进行注销,如丢失后找出可恢复使用。确认该卡无法再次使用,可选定卡号,进行永久删除。

四、人员识别卡的报废。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废:

1、识别卡出现故障不能正常显示人员动态情况或信号传输不准无法进行修复的。

2、系统升级后识别卡不能使用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

3、通过修理虽能恢复性能及技术指标,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值80%以上的。

4、失爆不能修复的。

5、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

6、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

7、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

人员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洗手。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洗手并消毒:1、处理食物前;2、使用卫生间后;3、接触生食物后;4、接触受到污染的工具、设备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6、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四、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五、 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

六、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打闹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七、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管理制度方案

一、工作态度:

1.按酒店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2.员工对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见但不能说服上司,一般情况下应先服从执行。

3.员工对直属上司答复不满意时,可以越级向上一级领导反映。

4.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5.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论,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告直属上司。

6.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作好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员工尚未接班前当班员工不得离岗。员工下班后,无公事,应在30分钟内离开酒店。

7.员工不得在任何场所接待亲友来访。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员工不得使用客用电话。外线打入私人电话不予接通,紧急事情可打电话到各部门办公室。

8.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厅、厨房、更衣室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9.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语言。

10.未经部门经理批准,员工一律不准在餐厅做客,各级管理人员不准利用职权给亲友以各种特殊优惠。

二、制服及名牌:

1.员工制服由酒店发放。员工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员工除工作需要外,穿着或携带工作衣离店,将受到失职处分。

2.所有员工应佩戴作为工作服一部分的名牌。不戴名牌扣人民币10元,员工遗失或损坏名牌需要补发者应付人民币20元。

3.员工离职时须把工作服和名牌交回到人事部,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损,须交付服装成本费。

三、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生:

1.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

2.员工的工作衣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

4.女员工应梳理好头发,使用发夹网罩。

5.男员工应穿男色皮鞋、深色袜,禁穿拖鞋或凉鞋。女员工应穿黒鞋,肉色统补袜其端不得露于裙外。

6.手指应无烟熏色,女员工只能使用无色指甲油。

7.只允许戴手表、婚戒以及无坠耳环。厨房员工上班时不得戴戒指。

8.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

9.工作时间内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四、拾遗:

1.在酒店任何场所拾到钱或遗留物品应立即上缴保安部作好详细的记录。

2.如物品保管三个月无人认领,则由酒店最高管理当局决定处理方法。

3.拾遗不报将被视为从偷窃处理。

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职责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职责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可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能够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一样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能够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能够解除聘用合同。可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职责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能够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能够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一样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四条: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第二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第二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第二十九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三十条: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三十一条: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单位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三十二条: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一样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提高相适应。

第三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贴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第三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三十九条: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第四十条: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能够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四十一条: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二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处理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三条: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自20xx年xx月xx1日起施行。

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管理和使用kj133(c)人员定位系统,充分发挥其在矿井安全生产动态管理过程中可靠的安全保障功能,创建本质安全型高产高效现代化矿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行业标准,结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使用kj133(c)人员定位系统的生产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

第二条使用kj133(c)人员定位系统的生产单位对本单位区域内的系统设备、设施维护、升级和正常使用管理负全责。

第三条加强人员定位系统管理,明确分管领导和人员,充分保证系统运行使用、维护。制定相应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确保系统安全、可靠、正常运行。

第四条使用单位必须配备专业系统维护人员和硬件设施维修人员,维护定位系统软件运行正常,确保硬件设施无损坏。

(一)软件系统必须建立权限分级管理,一级为最高权限,具有一级权限的人员可对系统升级、更改、数据录入、授权控制、设备设施的增减有最终权限。二级权限可进行人员信息的录入。三级权限只能进行实时监测,但不能更改任何信息。

(二)各单位要建立权限审批手续,明确授权群体,根据具体要求授予权限和安装软件,严禁给予无关人员授权和安装软件。

(三)设备维护人员要定期维护各种设备、线路。设备必须保证稳固、清洁,配件齐全;线路必须保证吊挂规范,设备检修或移动位置时,必须经过单位和一级权限人批准,一级权限人必须及时完成系统图纸补充。

(四)基站、分站和无线信号接收装置严禁随意移动、搬迁,如影响巷道施工时,必须经公司企业管理和安全管理部门同意并备案后方可进行调整。杜绝人为损坏情况发生。

第五条识别卡为入井人员的唯一标识,因此,携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必须执行以下要求:。

(一)所有下井人员必须携带识别卡,严禁一人携带多卡入井。

(二)携带识别卡下井人员通过井口专用检卡设备时要检查识别卡是否正常,如发现电量不足,卡号错误,信息不全时与维护人员联系,换识别卡或更换识别卡电池,并能在换卡的同时进行信息关联。

(三)井下工作人员未经本单位同意,严禁随意更换、拆卸识别卡,若有问题,及时与维护人员联系更换识别卡。

(四)井口检身人员,必须对下井人员是否携带检识别卡进行查验如发现未验卡或未佩戴识别卡的人员,有权限制其下井作业。生产安全处根据工作安排随机抽查员工携卡情况,如发现有未携卡人员,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携带识别卡下井人员必须保护好本人识别卡,禁止随意启动呼救功能,如发现属于虚假呼救信息,则追究本人责任。

(六)当识别卡接收到呼叫信息时,携卡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并立即撤离作业地点,并选择最近的安全地点集合,待接到单位领导或当班安全管理人员口头或书面通知并确认安全后再重新返回作业点。

(七)接到系统报警后,值班员应立即通知生产调度及值班领导,生产调度及值班领导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八)调度员负责监视系统设备的`运转和监测数据变化情况,核实和汇总人员跟踪监测信息,对信息出现异常或设备报警时,立即通知维护人员,并做好中心站运行日志,相关人员查明原因后向有关负责人汇报。

第六条使用单位要建立人员定位系统技术资料管理与使用制度,技术资料要定期保存。

(一)要按标准化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以下帐卡和报表:。

a)设备、仪表台账;。

b)设备故障登记表;。

c)检修记录;。

d)巡检记录;。

e)中心站运行日志;。

f)监测日(班)报表;。

g)设备使用情况月报表。

(二)使用单位应绘制人员定位设备布置图,图上标明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传输电缆、供电电缆等,根据实际布置及时修改,并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三)中心站应每3个月对数据进行备份,各份数据应保存1年以上。

(四)图纸、技术资料应保存1年以上。

(七)使用单位未按规定配足人员定位系统操作、维修人员,或系统操作、维修人员未经培训上岗的。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考核使用单位3-5分。

(八)故障排查不及时,8小时之内未及时处理故障影响安全生产的,或因停电时间过长,服务器不能运行而及时恢复系统运行的,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考核使用单位5-10分。

(九)使用单位不及时更新系统人员巷道定位界面及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布置图的,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考核使用单位3-5分。

第八条对故意破坏、盗窃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及其附属设施者,严格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九条设备处、企管处和生产安全出负责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使用单位必须将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情况纳入安全标准化体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常通过人员定位系统终端了解矿井生产人员组织等相关情况,分析、研究系统的各类数据,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及入井人员活动规律,以提高安全生产科学管理决策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能力。

第十条使用单位必须编制人员定位系统发现问题应急处置预案,每年按应急处置预案进行一次预演。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20xx年8月1日开始执行。

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职责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职责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可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能够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一样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能够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能够解除聘用合同。可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职责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能够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能够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一样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四条: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第二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第二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第二十九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三十条: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三十一条: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单位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三十二条: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一样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提高相适应。

第三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贴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第三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三十九条: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第四十条: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能够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四十一条: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二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处理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三条: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人员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认真组织指导学生午间活动、晚间活动、午间休息。

2、午餐、晚餐、午睡等服务值班人员与生活老师要提前上岗,做好准备。值班人员必须在安顿好学生后方可离开中心。

3、学生未到未请假,值班人员或生活老师要主动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情况。

4、学生如身体不适,值班人员或生活老师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或及时送医院诊治。

5、家长来访,所有老师必须微笑服务,热情接待,语言文明。多与家长沟通,对每个学生的性格特点和薄弱学科都要有比较详细的了解。

6、经常听取家长建议,了解家长需求。

7、科任老师必须认真做好对学生的作业辅导工作,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8、任何人组织学生外出活动,要认真管理好学生,并与学生一起活动。

9、所有老师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对学生有耐心,不歧视、讽刺、斥责和体罚学生。

11、凡是学生经过的地方不乱堆放杂物,保持走道畅通。

12、中心老师要经常检查宿舍、桌椅、电源等,发现损坏及时告知修理。

13、生活老师必须认真贯彻卫生系统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要进行相应体检。所购物品要严把质量关,坚决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14、厨房严禁学生入内,热汤、热菜、热开水要放在安全地方,烧煤时注意空气流通,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人员管理制度

(1)隧道洞口值班人员对进洞人员进行现场管理、监控。

(2)隧道洞口值班人员应持有允许进洞人员名单,非名单上的人员不得进洞;上级及外单位等检查、参见人员确需进洞的,需持有分部领导的同意进洞批条或由分部领导带领。

(3)所有进入隧道的人员必须在洞口进行登记,经允许后经过安检系统的检查方可进入洞内。

(4)所有人员严禁携带香烟、火机、火柴、手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洞。

(5)所有人员严禁穿着易于产生静电的服装(如化纤衣服)进洞。

(6)洞口监控设备对进洞人员通过自动跟踪装置进行实时监控。

(7)所有进洞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培训后方能进入隧道,对临时进入隧道人员,由作业队安全负责人经过洞内安全知识讲解后,方准进入隧道。

(8)洞内遇到险情或警报信号后,施工人员应服从管理人员和洞内安全负责人的指挥,有秩序的撤出危险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