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优秀

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优秀

ID:541985

时间:2023-06-28 17:13:06

上传者:曹czj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优秀篇一

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以158票赞成、3票反对、4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这部法律的制定始于2004年7月召开的xx第59次常务会议,那次会议通过了《xx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在决定中提出了修订《食品卫生法》的要求。这部法律可以说五年磨一剑。从07年12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至今三年四审,堪称精雕细琢。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行,它全方位构筑了食品安全法律屏障,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的健康发展,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早在改革开放的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食品卫生法(试行),标志着我国的食品卫生监管进入了法治化轨道。在总结试行法实施经验的基础上,食品卫生法于1995年正式颁布施行。对保证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

(一)为什么动议制定食品安全法?

食品卫生法实施十四年期间,正值我国社会转型和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食品安全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食品监管存在着“三大软肋”,一是食品标准不统一,不科学,有关食品安全评价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不规范、不统一,导致消费者无所适从。二是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感不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不明确,不严格,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对违法企业和行为处罚力度不够,“红心咸鸭蛋”、“山西毒酒”、“致病福寿螺”,近年来,几乎每年都会发生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几乎每次事件都是在媒体闹的沸沸扬扬后相关部门才开始轰轰烈烈的查处。特别是“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震惊海内外,造成近30万婴幼儿受到损害,5万余名婴幼儿需住院治疗,伤透了数十万家长的心,人们强烈要求杜绝,严惩这类违法行为。三是监管体制不合理,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格,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交叉,权责不明,导致存在监管的空白和漏洞,有利争着管,没利都不管,推诿扯皮。

另一方面,人民群众一浪高过一浪的呼声,加快了食品安全立法的进程。群众反映的社会难点,也是全体人大代表们关注的焦点,连续多年来,关于“食品安全”的议案数量一直高居前列,“尽快制定出台食品安全法”成为全体人大代表的共识。

2005年的全国人大会议期间,30多名人大代表提出: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法,以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2007年的全国人大代表会,江苏、安徽、河南等10多个代表团的445位代表分别联名提出14件议案,要求加快制定食品安全法或修改食品卫生法。

据统计,仅十届全国人大期间,就有3000多人次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食品安全方面的议案、意见和建议。

因而顺应民心,采纳代表意见,也是立法初衷之一。

(二)为什么不是修改食品卫生法而是制定食品安全法?

到底是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法》,还是修订已有的《食品卫生法》?从2004年7月开始这一争论三年未休。直到2007年12月,温家宝总理签署的《食品安全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一锤定音”,宣告法律将以新的名称而不是《食品卫生法修订案》进入立法程序。

1、理念的提升:“食品安全事关公众健康,政府威望与国际形象”,它不是一个单纯的卫生问题,而是事关国家发展的战略问题,安全问题。

2、顺应国际立法趋势,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英国、俄罗斯、日本等国相继制定出台的食品质量领域基本法都是以《食品安全法》命名的。最终,站在成果的基础上重建取代了仅仅是对漏洞和不足的“修修补补”。法律名称和法律规范范围果断改变的背后,是国家食品管理理念的提升。

(三)为什么制定食品安全法用了5年时间?

从2004年到2007年(立法阶段),xx法制办进行了5次调研,举办了中美《食品安全法(草案)》论坛会,6次向各部委、地方政府征求意见。06年修订食品卫生法列入全国人大年度立法计划,07年将修订食品卫生法改为制定食品安全法。

从2007年到2009年(审议阶段),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法(草案)》进行了4次审议,全国人大法律委进行了7次审议。2008年4月20日,全国人大办公厅向社会全文公布食品安全法草案,共征求到1万多条意见和建议,法律草案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是立法走向科学化、民主化过程中迈出的一大步,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按xx法制办主任曹康泰的说法:《食品安全法》立法不容易!

它难就在立法的5个难点上:

1是体制“僵局”问题,争论集中在分段管理上,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在4次常委会审议和7次全国人大法律委逐条审议中一直延续。

草案一审稿中并未规定卫生部牵头监管,仅规定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对病人的医疗救治和各级疾控中心负责事故调查。

草案二审稿中,对卫生、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责给予了明确,但是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虽然明确由卫生部牵头监管,但各部门责任交叉依然比较突出,且行政级别相同,协调难度大。有的常委直言:“现行监管体制不改,食品的安全状况很难有大的改观”,一些常委提出,食品安全必须实行或者明确一个主管部门负责;另一些常委则建议,成立一个跨部门的机构来进行综合协调和管理食品安全。xx根据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建议推迟原定的审议计划,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等问题作了进一步研究论证。最终食品安全法明确,xx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协调、指导监管工作。

2是食品安全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关系问题

农业部门和卫生部门分歧较大,特别是有关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和有关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的发布,以及涉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查处等方面由谁主导上,一直争论不休。

3是食品安全法和产品质量法的关系问题

质监部门和卫生部门也存在明显的分歧,特别是在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和发布上,以及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上。

4是食品添加剂问题,有的提议废止使用食品添加剂,有的则提倡,各抒已见。

5是保健食品的问题:有的认为它不是常规食品,不应纳入本法,直到4审稿才纳进来。

(四)为什么食品安全法在4审时必定通过?

1、不能在体制“僵局”上纠缠不休

为了突破“僵局”,4审稿中增加了“xx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xx规定”和“国院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规定,为将来进一步理顺体制留下伏笔。

2、必须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主体执法有据的问题。

3、指导地方政府实施体制改革。

4、在全国人大和政协会议召开前通过食品安全法,有利于统一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认识,有利于正确理解《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立法精神,有利于推动《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

食品安全法共分十章、一百零四条,其涵盖的内容大大超过食品卫生法九章、五十七条。

《食品安全法》确定了“分段监管”的体制,但有新的规定。

1、实行“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的体制。”

分工负责:即授权xx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xx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统一协调:即xx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这六大职能,起到统一规范“分段监管”的作用。

2、明确了地方政府负总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垂直的条条管理”服从于“地方的块块管理”。

3、为防止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行其是、工作不衔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实行“无缝衔接”。

4、为了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运行更加顺畅,食品安全法规定,xx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xx规定。

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优秀篇二

今天的语文课上,张老师给我们讲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专题讲座,并给我们观看了相关的图片及资料。看了这些图片,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羊肉串是我平时最喜欢的特色小吃了。可是,当老师给我们讲到很多烧烤店里的羊肉并不是真的羊肉,大多都是腐烂动物身上的肉,然后商家再把肉串好放在羊尿里泡,以此来以假乱真欺骗顾客。听老师这么一说,我顿时觉得恶心极了,并后悔平时不应该那么嘴馋,吃这些假羊肉串。

类似于这样的食品安全问题还有很多很多,比如:喜宴上常用的海参都是添加了各种有毒的化工原料;米线为了增加口感和弹性,放入了一些工业胶;麻辣烫里的蔬菜从不清洗,商贩们怕顾客吃了会拉肚子,都提前在汤里放入了拉肚子药;臭豆腐放在粪便里泡上一段时间;一些炸串用的竹签,基本上都是在马路上捡来的,不经过任何消毒就再次利用……这些不法小贩们为了获取高额利润,不惜伤害顾客的身体,他们的这种行为就是在犯罪啊!

听了老师的讲座,看了相关的图片,我觉得外边的小吃虽然看起来诱人,吃起来香甜,但怎么也不如爸爸妈妈在家做的干净卫生。如果我们大家要亲眼看见这些食品加工制作的过程,相信我们以后再也不会乱吃这些垃圾食品了。同学们,我们现在正处于身体、智力发育最关键的时期,可千万不能因为一时的贪吃,而伤害了自己的身体呀!为了我们的身体健康,请拒绝这些垃圾食品吧!

今年四月学校组织全校师生认真学习了《食品安全卫生法》、《产品质量法》《食品监督管理》等法律法规。随后各班均开展了有关“关注食品安全,从我做起”、“食品安全的调查”、“食品安全的故事会”等主题班会。通过学习和各种活动的开展。全校师生不但深入了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了对食品安全的认识、而且增强了对食品安全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的确,在我们身边有许多的食品存在着安全问题。火腿肠喷洒敌敌畏,罐头和香肠里装的是母猪火死猪肉、火锅底料是地沟油,粉丝是塑料、冰糕是脏水和糖精、可乐里碳酸超标、水果中有农药和催红剂,蔬菜中有增长素,猪肉里有添加剂.......。如此种类繁多的食品均存在不安全因素,严重危及到人类的生命和健康。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前几天,我们班的杨红梅同学,不慎买吃了超期三个月的方便,顿时脸色苍白,口吐白沫,下腹剧烈疼痛难忍。当即被老师和同学送进医院,经及时治疗才得以康复。

当地一年级的两个女生同吃了一根过期的棒棒糖,结果两人先是肚子剧烈疼痛,随后脸色发白,口吐白沫。晕了过去。

从20xx年的三聚氰胺事件,到20xx年《食品安全法》的诞生,食品安全一直是百姓一直担忧的一个重要问题。曾有人盛传过这样一个段子:“中国人的胃‘很结实’,它负责消化一切:胶面条、皮革奶、镉大米、瘦肉精、三鹿粉、甲醇酒、人造蛋、纸腐竹、地沟油、罂粟汤„„”。

从这样的事例中,我们可以深深体会到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忧。民以食为天,而今却谈“食”色变,随着很多劣质食品被曝光,恐怕人们已经无法对身边的食物安安心心地食用了。对于企业这种极其违背道德的行为,令人感到愤怒,也让人们对于社会公德的丧失感到心痛。

听老师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在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到食品安全问题连称惭愧。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始终是百姓关注热点。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再次重点关注食品安全这个话题,他们继续为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建言献策。

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的信用问题变得格外重要。当前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利欲熏心,不惜以他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非法牟取暴利,不但严重损害整个食品行业的形象、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而且容易引发民众恐慌、影响社会稳定和国家形象。

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长久而复杂的问题,应该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建立更加完善的国家执法和监督体系,加强对企业的道德信用体系的监管,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真正在全社会建立产品源头可追溯、去向可追踪、信息可存储、产品可召回、查有线索、找有依据的良性运行机制。

“吃自己的饭,流自己的汗,自己的事情自己干”,广大群众是食品的最终消费者,是优质食品的受益者,也是劣质食品的受害者。人人都是消费者,个个不是局外人,从这个意义上说,维护身体健康也要靠我们自己。在满是塑料袋,剩饭菜的垃圾上吃烧烤;三、五大汉,裸背街头,狂吃大排档;西装革履从轿车下来,背街小巷,寻吃牛肉汤、猪头肉等特色美味。此时他们都全然不顾肮脏的环境、脏污的碗筷,反复使用过的洗碗水、裸放的,长时期间存放的菜肴,和摊主滴到锅里的汗,闲时抠脚丫的手,消费者已成为不法经营者的利益共同体和同盟,还谈何食品安全,何谈自我保护。我们要摒弃贪便宜、图方便、随大流等不合理的消费习惯,培养进名店、购名品、看日期、查包装的科学消费习惯;要留意识别优劣食品的知识,不断提高鉴别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还要放弃老好人思想,增强维权意识,积极为有关部门提供线索,并主动协助监管部门的工作。形成人人远离不洁食品,个个打击伪劣食品的良好食品消费环境。

一、强化源头管理

近年来我国食品产业发展快速,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年加大,但同时由于准入门槛低等原因,大量食品企业规模小、分布散、集约化程度不高,自身质量安全管理能力较低。庞大的食品生产消费量、众多的生产经营者,再加之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还不健全,这些我国食品安全基础薄弱的最大制约因素。要从根源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首先应建立从农场到餐桌全过程的产业链监控体系,无论是蔬菜还是肉食,只要是食品范畴都应该列入监控范围之内。从生产资料如水、土壤、饲料开始,就应该加强监控,不能等到进入市场时再检测。

二、建立信用档案加大教育宣传

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凸显了我国食品行业的信用缺失问题,信用缺失已经成为制约我国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为此政府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真正在全社会建立产品源头可追溯、去向可追踪、信息可存储、产品可召回、查有线索、找有依据的良性运行机制。同时,完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当前公众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法制观念并未有大的加强,教育是食品安全防御措施的基本环节。社会应形成一种氛围,使食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兼具食品安全的支持者、维护者和创造者三重身份,从而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力。

三、整合监管机构

我国食品安全管理分别由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商务、卫生、质监、工商等多部门实施分段管理,可能出现“多头分散、衔接不紧”的状况。因此应该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由一个部门为主实施“综合性、专业化、成体系”的监管。不论食品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追究该部门的责任,从而避免监管缺位或者职责交叉、责任不清,最大限度地堵住监管漏洞。

四、加大执法力度

在我国,之所以出现接连不断的食品安全事件,与法律对违法者的惩罚力度是有关系的。当企业违法时,中国法律对其的处罚是: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这种标准的处罚丝毫不能威慑到企业。一些违法食品生产商就是因为“过低的违法成本”,才敢生产“问题食品”。因此,要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违反法律法规的要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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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优秀篇三

透过学习《食品安全法》,使我收获颇多:

一、食品质量要关注

为了提高食品质量,保证食品安全,国家相应提高了食品标准,并实行市场准入制,要求在食品包装上证明产地、日期、执行标准、成分等等。所以,食品好与坏,有国家标准,完全能够鉴别。

因此说,我们在购买食品时,要在正规的商场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食品,注意看保质期、成分、qs标志等,不要在校园门口、路边小摊里随意购买,更不能吃变质食品。只要我们时刻注意食品安全,就能保证身心健康,人人把好食品安全关,世界将会变得更完美。

二、食品安全在身边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们的食品越来越丰富,各式各样的食品应有尽有,不管什么样貌的,什么味道的都有,而且美观又好吃。可就是有些商家为获取更大的利润,不择手段,用一些劣质原材料,制造出许多不合格的产品,放了许多添加剂、合成色素,有的甚至有致癌物质,如:苏丹红、掉白块等等,给人民的身体健康带来极大的损害。

在一些路边的小摊上,有许多的食品很不卫生。虽然,老远就能够闻到食品的香味,让人觉得很想吃,但是,在这些食品里,有许多“垃圾”配料。爸爸以前告诉我,这些小摊里的食品,有的用的油是地沟油,有的用的是变质食物,有的是“三无产品”,还有的细菌超标,甚至带有传染病菌,危害人体健康。

三、校园食品安全是第一

校园的食品安全教育主要有以下几个途径:一是健康教育。原先的体育课现已改成体育与健康课,并将营养、健康、食品卫生方面的知识纳入其中,透过体育与健康课对学生进行教育,让他们懂得这方面的知识,掌握相关的技能。二是透过宣传教育活动,包括校园板报、校园网络、宣传栏,甚至闭路电视、广播等途径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的教育。三是开展主题活动。

新的《食品安全法》10月1日正式实施,一方面要坚持食品安全法治建设,将食品安全治理纳入法治轨道;另一方面,要加强“尚德守法”教育,真正做到“三心”。

所谓“三心”即指一要有爱心。校园管理者和食堂经营者要像关心自己孩子健康和安全一样关心校园食品安全,保证校园食品安全。二是要有良心。校园相关人员务必要有起码的良心,要做到不糊弄人,不采购变质食品,时刻把孩子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三是要有职责心。校园食品安全关系到校园的方方面面,每一个环节都务必严格遵照规章制度执行、操作、把关,这要求从业人员务必以高度的职责心认真做好每一件事情。

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优秀篇四

食品,说的普通一点就是人们每一天吃的和喝的。具体指的是各种供人们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贴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会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不安全的食品成为“问题食品”,提到食品安全,人们心中是异常关心的,关注的。因为随着这天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人们饮食文化多样化,食品卫生与安全成为备受关注的热门话题。“苏丹红事件”、“注水肉”、“三鹿奶粉事件”,无一不牵动着我们的心。随着食品的多样化发展,各种添加剂不断翻新、涌现,不断被加入食物中。肉松中有添加剂,奶粉中有三氯氰胺。虽然现社会食品的安全的信息不对称,但可能都是消费者心中所默认的,思考到我们每一天吃的食物,想想我们身边的人,他们也大都认同“眼不见为净的”观点,是的,在你吃食物的时候,你不会想食品的生产过程是怎样的,你也不去想是否真的透过了国家卫生检查,你只是思考到口感的好坏,但有时吃的是“问题食品”,你却不明白,等到出现问题时,你可能也发现不出是食品原因,当然也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那我们该怎样办呢

首先,我们就应到正规商店里购买食品,不买校园周边、街头巷尾的“三无”食品;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食品,要尽量选取

信誉度较好的品牌;仔细查看产品标签;食品标签中务必标注: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不买标签不规范的产品;食品是否适合自己食用;不盲目随从广告,广告的宣传并不代表科学,是商家利益的体现。

其次,学生应注意哪些饮食卫生习惯白开水是最好的饮料,一些饮料内含防腐剂、色素等,经常饮用不利于大学生和少年儿童的健康;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肠道寄生虫病的传播;生吃的蔬菜和水果要洗干净后再吃,以免造成农药中毒;选取食品时,要注意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尽量少吃或不吃剩饭菜,如果吃剩饭菜,必须要彻底加热,防止细菌性食物中毒;不吃无卫生保障的生食食品,如生鱼片、生荸荠;不吃无卫生保障的街头食品;少吃油炸、烟熏、烧烤的食品,这类食品如制作不当会产生有毒物质,危害我们的身体健康;一般女孩子爱吃甜食,那么吃甜食多多益善吗夏日饮品中富含糖分,我们多吃后易患皮肤炎症和多种疾病。在夏日过多摄取糖分,还会产生超多酸性物质,从而打破血液正常的酸碱平衡,使我们转成酸性体质的人。有医学资料证明,70%的疾病发生在酸性体质的人身上。除了上述影响,许多饮料中还缺乏人体发育所必需的蛋白质与脂肪,喝得过多,将影响我们吃正餐,造成营养不良,所以喝饮料每一天最好不超过100毫升。要使我们变聪明应多吃鱼,蛋黄,虾皮,紫菜,海带瘦肉等。条件允许的话我们能够多喝纯牛奶和酸奶,多吃水果,少吃反季节水果。

透过对食品安全的学习,让我更加注重对待“吃”如何吃才算安全,才算健康,如何食物搭配才更有营养,哪些食物是不安全的哪些食物较为安全例如:以前自己很爱吃米线、土豆粉、凉皮、麻辣烫,但是自从学习了食品安全我开始很少吃了,什么都有毒,很不放心。油炸食物更是很少吃,那些油重复使用很多遍早已经产生了致癌物质,我不可能去吃它,而且脂肪含量很高。对爱吃的豆芽也是很少吃了,害怕是黑心的商家加了硫磺和过量的添加剂制作出来的,若是自家买吃我会选购带根的豆芽,我明白无根的不安全。庆幸的是自己学习了《食品安全进校园》,在实际生活中给了我很多的指导,不然我会在超市选购食用油的时候被广告和特价优惠诱惑而选购了不安全的食用油,记得上次去超市买食用油看到买一桶某牌子的油送一袋大米,当时我觉得很实惠,准备拿走,之后想到书上的如何选购食用油,仔细看看了油才发现它色彩发暗,并不是发亮,而且没是否有配料表,最后重新选购了一桶规格齐全的橄榄油和内含绿色食品标志的面粉。这也算是学以致用吧,还有很多就不再一一叙说了,在实际生活更好的应用,努力做到让自己和家人以及身边的朋友吃的更安全、更健康。

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优秀篇五

2011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以158票赞成、3票反对、4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这部法律的制定始于xx年7月召开的国务院第59次常务会议,那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在决定中提出了修订《食品卫生法》的要求。这部法律可以说五年磨一剑。从xx年12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至今三年四审,堪称精雕细琢。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行,它全方位构筑了食品安全法律屏障,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的健康发展,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早在改革开放的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食品卫生法(试行),标志着我国的食品卫生监管进入了法治化轨道。在总结试行法实施经验的基础上,食品卫生法于1995年正式颁布施行。对保证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

(一)为什么动议制定食品安全法?

食品卫生法实施十四年期间,正值我国社会转型和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食品安全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食品监管存在着“三大软肋”,一是食品标准不统一,不科学,有关食品安全评价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不规范、不统一,导致消费者无所适从。二是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感不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不明确,不严格,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对违法企业和行为处罚力度不够,“红心咸鸭蛋”、“山西毒酒”、“致病福寿螺”,近年来,几乎每年都会发生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几乎每次事件都是在媒体闹的沸沸扬扬后相关部门才开始轰轰烈烈的查处。特别是“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震惊海内外,造成近30万婴幼儿受到损害,5万余名婴幼儿需住院治疗,伤透了数十万家长的心,人们强烈要求杜绝,严惩这类违法行为。三是监管体制不合理,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格,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交叉,权责不明,导致存在监管的空白和漏洞,有利争着管,没利都不管,推诿扯皮。

另一方面,人民群众一浪高过一浪的呼声,加快了食品安全立法的进程。群众反映的社会难点,也是全体人大代表们关注的焦点,连续多年来,关于“食品安全”的议案数量一直高居前列,“尽快制定出台食品安全法”成为全体人大代表的共识。

xx年的全国人大会议期间,30多名人大代表提出: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法,以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xx年的全国人大代表会,江苏、安徽、河南等10多个代表团的445位代表分别联名提出14件议案,要求加快制定食品安全法或修改食品卫生法。

据统计,仅十届全国人大期间,就有3000多人次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食品安全方面的议案、意见和建议。

因而顺应民心,采纳代表意见,也是立法初衷之一。

(二)为什么不是修改食品卫生法而是制定食品安全法?

到底是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法》,还是修订已有的《食品卫生法》?从xx年7月开始这一争论三年未休。直到xx年12月,xx总理签署的《食品安全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一锤定音”,宣告法律将以新的名称而不是《食品卫生法修订案》进入立法程序。

1、理念的提升:“食品安全事关公众健康,政府威望与国际形象”,它不是一个单纯的卫生问题,而是事关国家发展的战略问题,安全问题。

2、顺应国际立法趋势,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英国、俄罗斯、日本等国相继制定出台的食品质量领域基本法都是以《食品安全法》命名的。最终,站在成果的基础上重建取代了仅仅是对漏洞和不足的“修修补补”。法律名称和法律规范范围果断改变的背后,是国家食品管理理念的提升。

《食品安全法》确定了“分段监管”的体制,但有新的规定。

1、实行“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的体制。”

分工负责:即授权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统一协调:即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这六大职能,起到统一规范“分段监管”的作用。

2、明确了地方政府负总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垂直的条条管理”服从于“地方的块块管理”。

3、为防止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行其是、工作不衔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实行“无缝衔接”。

4、为了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运行更加顺畅,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5、食品安全法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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