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财产纠纷协议书范文(17篇)

优质财产纠纷协议书范文(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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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9 21:48:37

上传者:雁落霞 优质财产纠纷协议书范文(17篇)

合同协议主要包括协议的目的、内容、约束力、违约责任等要素。在起草合同协议时,我们可以借鉴一些经典的范文,以确保合同的准确和合法。

无财产有子女纠纷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无子女、无财产分割)。

陈__________,女,生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汉族,无业,地址同上。

1、双方自愿离婚,达成一致意见;。

2、没有夫妻共同财产,没有财产争议;。

3、没有子女;。

4、婚前陈__________带过来的财产仍属于女方个人所有,由女方带走。

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_刘__________(签名)。

陈__________(签名)。

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无财产有子女纠纷离婚协议书

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_某某,男,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号。

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_某某,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号。

一、方某与王某自愿离婚。

二、无子女。

三、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若有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来承担。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_。

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无财产纠纷的离婚协议书202

甲方:xxx,男,1976年10月4日生,汉族,住xx县xx村。

乙方:ccc,女,1978年6月2日生,汉族,住xx县xx乡xx村。

甲乙双方经人介绍认识于ddd年b月m日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发现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现就离婚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愿协议离婚。

二、婚后无共同财产。

三、婚后无共同债权。

五、婚后无共同债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存档,自双方签名之日起生效。

女方:李xx,汉族,生于1988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男、女双方于xx月xx日办理结婚登记,婚后未生育子女。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男女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双方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男女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无夫妻共同债权。

三、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夫妻双方不存在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财产纠纷协议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xxx,法定代表人:xxx。

被上诉人:xxx,住xxx,身份证号:xxx。

上诉人xxx有限公司不服xxx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xxx号民事判决,现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请求撤销xxx号民事判决第一、第二、第三判项,并依法改判上诉人只需向被上诉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5640元。

事实和理由:

上诉人xxx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xxx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楚、适用法律错误,上诉人对此不能接受。

一、一审判决认定被上诉人的停工留薪期间为12月2日至年12月19日不符合法律规定,被上诉人无权再索要所谓的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

1、《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规定“职工因工伤需要。

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终结期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故停工留薪的期限最后应当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审法院却根据《东莞市工伤医疗费用结算单》、出院小结、医嘱建议等认定被上诉人的停工留薪期间为月2日至2014年12月19日,与法律规定不符。

2、认定被上诉人的医疗期为年12月2日至2014年12月19日是错误的,因为被上诉人在发生工伤后既非连续医疗,也不是在每次治疗时都有连续的医嘱要求停工休养,所以不能简单以其所谓的最后治疗日期作为停工留薪期的截止日,而应根据有全休的医嘱,实事求是地认定停工留薪到底有多长。就被上诉人的受伤情况来看,不可能整整一年多的时间内都算作停工留薪期。况且,上诉人已向被上诉人支付了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11790元,因此被上诉人无权再索要所谓的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

二、一审判决认定被上诉人的入职时间为2013年9月1日错误,被上诉人的入职时间认定为8月较为合理。

月开始购买社保,每月保险扣款11元,之前购买的是商业保险,每月扣款20元”,加上诉人所提供的工资表等资料,说明被上诉人于2013年9月前是在职上诉人处的,不可能是2013年9月1日第三次入职。另外,法院却未查明被上诉人第一、第二次何时入职离职就认定被上诉人于2013年9月1日入职,认定事实不够全面。

2、上诉人向社保局提交的盖有公章的《入职登记表》载明入职时间为2013年9月1日,但《入职登记表》是上诉人替被上诉人购买社保需向社保部门提交的资料,并不能证明被上诉人的入职时间就是2013年9月1日。况且实践当中,大多数公司在变更公司名称后,为了中断员工工龄要求员工重新签订《入职登记表》,从而损害了员工利益,故仅凭《入职登记表》并不能认定员工入职的时间。本案中,上诉人只是替被上诉人购买社保需要而向社保局提交新《入职登记表》,并没有中断员工工龄的打算,而是按事实称被上诉人于2012年8月入职,上诉人也是为被上诉人着想,有利于被上诉人工龄计算。

3、前述说明被上诉人不可能于2013年9月1日第三次入职,根据上诉人主张被上诉人的入职时间为2012年8月,被上诉人主张2012年8月7日第二次入职的阐述,应将被上诉人的入职时间认定为2012年8月较为合理。

三、一审判决认定被上诉人受伤前的月平均工资为4067.7元错误,被上诉人受伤前月平均工资应为2376元。

1、被上诉人提供了一张没有年份只有9、10、11月份的工资条,工资分别为3747元、4371元、4085元。计算得被上诉人受伤前的平均工资为4067.7元。因工资条盖有上诉人的公章及据上诉人给社保局的《入职登记表》,一审法院也是据此认定被上诉人的入职时间为2013年9月1日及受伤前的月平均工资为4067.7元。前述已说明被上诉人不是2013年9月1月份入职,及被上诉人提交的所谓《工资条》,明显不是其实际领取工资的原始记录,因为该材料上既未注明年份,也与上诉人提供的原始工资单不相符,尽管上面加盖有上诉人的印章,但这并不属于上诉人对被上诉人实际工资数的确认,不应作为本案计算12个月平均工资的证据材料,故一审法院认定被上诉人受伤前的月平均工资为4067.7元错误。

2、被上诉人所提供的工资条也不符合大多数公司的常规制作。员工的工资条要么是将所有员工的工资制作成工资表让员工签名核对,要么是逐月制作成工资条让员工签名确认。本案中,被上诉人提供工资条为9、10、11月份合在一起,不合常理,除非被上诉人有特殊要求,上诉人才会盖章确认。而本案正是上诉人为了方便被上诉人办理社保待遇,应被上诉人的要求在被上诉人自行制作的工资条上进行盖章,不能反映其真实工资。一审法院对不合常理的证据进行采信,明显不合理。

3545元、3749元、2700元、元、1133元、1654元、3747元、2166元、1519元,计算得被上诉人受伤前平均工资为2376元,而上诉人工资表上均有被上诉人签字确认。被上诉人主张上诉人提供的工资表上手写的“宝鑫鞋材有限公司某年某月份工资表”字样是上诉人在其签名后自行添加的,并申请对工资表上手写文字形成的时间进行鉴定,但一审法院却以“上诉人对此手写文字形成的时间不申请鉴定”为由,认为被上诉人申请鉴定已无必要,违反了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规则。上诉人对自己提供的工资条无申请鉴定的义务,一审法院并不能依此否定上诉人证据的真实性。所以,一审判决并不能以被上诉人提供的工资条认定被上诉人受伤前的月平均工资为4067.7元,而是应该根据上诉人提供的工资表认定被上诉人受伤前月平均工资应为2376元。

四、一审判决上诉人支付被上诉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24812.7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差额8477.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8438.3元错误,上诉人无需支付被上诉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差额,只需支付被上诉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5640元。

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保险关系”,可知被上诉人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社保局支付,如被上诉人认为不足额,应向社保局提出,上诉人的缴费基数是按照社保局的实际要求,而且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缴费基数从未提异议,因此按照缴费基数来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就算有出入也应由被上诉人与社保部门处理,无须由上诉人支付被上诉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即使认定由上诉人补足,那也应当按照上诉人提交的工资单证据,再实事求是核实被告的12个月平均工资之后再依法计算差额。

2、根据法律规定,被上诉人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应由上诉人支付。但如前述所述,被上诉人工伤前的月平均工资应认定为2376元,因此上诉人应当支付给被上诉人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数额应为35640元(2376元/月×15月),而不是一审判决所计算的58438.3元。

五、一审判决上诉人支付被上诉人住院护理费3090.7元错误,且无法律依据,上诉人无需支付被上诉人住院护理费。

1、根据《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书》(鉴定业务流水号:lj00690041)鉴定结论“伤残等级八级,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未达护理等级”,可知被上诉人不需要护理,另外被上诉人提交的医疗证据只能说明陪护人员一名,并不能有效佐证其住院期间需要护理人员,因此上诉人不应支付被上诉人的护理费用。

2、法律并没有规定由于工伤所产生的住院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承担,住院护理费用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并不能在劳动争议纠纷中适用。劳动争议纠纷中关于工伤的护理通常为“生活护理”,即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护理的,如《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及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工伤职工已经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工伤职工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支付生活护理费”,表明支付的护理费是因生活不能自理所产生的生活护理费,并不是被上诉人诉请的住院护理费。本案中,被上诉人并没有达到生活不能自理的程度,并不能要求上诉人支付生活护理费。

3、退一步来说,就算认定被上诉人要向被上诉人支付生活护理费,一审法院计算方式也是错误的。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所在单位未派人护理的,应当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故护理费的计算应按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但法院却按照被上诉人受伤时东莞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506元计算计得被上诉人住院37天的护理费用为3090.7元,计法错误且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审中的错误判决,以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xxx。

法定代表人:

日期:

财产纠纷协议书

________,男,58岁,____族,________市________区人,退休工人,现住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胡同________号(系下列立约人之父)。

________,男,32岁,____族,籍贯、住地同上,系________之子。

________,女,24岁,____族,干部,家住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小区________号。

见证人:________,男,50岁,________市人,现住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胡同________号(与立约人________系邻居)

立约人________共有一男一女,二子女均已结婚,现三人均表示愿意分家析产,改变过去共同生活的状态,各立门户。经协商,达成如下分产契约,并由邻居________作见证人。

(一)________随其长子________一起生活。

(二)现住平房3间,归长子________所有,长女________随其丈夫另住。

(三)家具及家用电器。熊猫彩电、组合音响、海尔冰箱归其长子________,录相机、摄像机各一台,归其长女________。

(四)存款____万元,由其长女________分得____万元,长子________分得____万元。其长子________负担其父________日常生活费用。

(五)________如遇重病或其他意外,费用由其长子________和长女________共同负担。

(六)以上所列各项,立约人完全同意,并有见证人作证。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无财产有子女纠纷离婚协议书

男方: 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 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男、女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登记结婚,结婚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依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1、男女双方自愿协议离婚。

2、本协议自男、女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1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1份。

4、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法院起诉。

无财产纠纷的离婚协议书

不到迫不得已,夫妻双方一般是不会离婚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无财产纠纷的离婚。

协议书。

范本2019,供大家参考,欢迎大家借鉴。

男方___________与女方___________现因“夫妻感情完全破裂”自愿离婚,经双方约定,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婚生子女___________由_______方抚养,_______方每月___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元抚养费。_______方每月___________(日期)到_______方处接孩子探视,于___________(日期)之前送回_______方住处。

二、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方案:

夫妻双方共有的位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或县)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室房屋登记在_______方名下,系双方共同财产。现双方约定:

离婚后,该套房屋归_______方所有,_______方配合_______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

为保障子女的居住和生活环境,___________方放弃该套房产的共同财产分割折价款。

三、_______方自愿自筹人民币___________元作为父母义务抚养子女期间的医疗费用,若以上钱款不足以支付以上医疗费用,超出___________元部分,由_______方承担。

四、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

五、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其它共同债权债务;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后果自负。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

协议人:     协议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男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乙方(女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市民政局登记结婚,甲乙双方无财产、无子女。现因双方不和,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故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协议离婚。

第二条子女抚养。

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子女,故不涉及子女抚养事宜。

第三条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财产,故不涉及分割共同财产。

第四条甲乙双方婚前个人财产的确认。

1.甲方婚前个人财产归甲方个人所有。

2.乙方婚前个人财产归乙方个人所有。

第五条债权债务的处理。

1.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债权、债务,故不涉及分割处理夫妻共同债权债务。

2.如甲方或乙方存在个人债权债务,则由该方自行承担,另一方不负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转移、抽逃除上述个人婚前财产外,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第七条帮助。

因 生活困难,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元给。上述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 年月 日前支付完毕。

第八条 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元给对方(按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第十条争议解决办法。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财产纠纷协议书

甲方:

乙方;

____镇____村,因兄弟均已成家立业,为了家庭生活的'方便,经全家人员协商同意,决定分割父母留下的房产。现经甲乙双方同意订立如下分房协议:

一、住房分割:原户有住房一幢,门牌号"号"座北朝南,砖混结构,占地面积8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平方米,共上下两层,第一层归甲方所有,第二层归乙方所有。另有厨房一间,石木结构,占地面积50余平方米,甲乙方双方各分50%。

二、从签订此协议起,甲乙两人每月给父母生活零花钱____元,若生病治疗的费用另外各按50%给付。

三、尊重父母的意愿,父母两人各在甲乙两人轮流居住一年,从元月一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甲乙双方均不得有遗弃或虐待老人的不孝行为。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反悔。

协议人: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财产纠纷协议书

被答辩人:张某江,男,汉族,1941年3月1日生,现住赞皇县某某乡某某村。

针对被答辩人张某江的起诉,答辩人答辩如下:一、被答辩人张某江起诉目的不纯。

本案的提起是在答辩人与张某辉离婚诉讼中,其目的是为了阻止法院在离婚诉讼中分割该房产。

答辩人与张某辉结婚多年,未见张某江提出过家庭共有财产分割说法。

所以,本次以张某江名义提出分割家庭共同财产之目的不纯。

二、本案张某江起诉与事实不符。

第一点,本案房产无论从购买时间及房产证颁发都是在答辩人与张某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房产证上产权人的名字也是答辩人与张某辉二人。

所以该房产无论依据物权法还是婚姻法都属答辩人与张某辉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点,本案房产的出资为答辩人与张某辉二人,答辩人从未听张某辉提及其父亲张某江出资事宜。

第三点,该房产在最近几年一直由张某辉对外出租,所以何谈张某江与答辩人及张某辉共同居住。

第四点,张某江夫妻卖老家房子事宜,答辩人第一次听说,而且卖房的情况哪能仅凭村委会证明予以证实。

既然是卖房,要有买房人证明以及买房人支付购房款的凭证。

第五点,退一万步将,就算是张某江夫妇卖房了,但卖房款何去1何从答辩人从不知晓。

三、就本案法律适用问题。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上述法律及司法解释,上述房产由于登记在答辩人与张某辉名下,属两人共同共有财产。

退一万步讲,即便是张某江在里面出资,也应属对答辩人与张某辉二人的赠与。

这完全符合中国传统,结婚后男方出钱买房的习俗。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张某江的起诉无事实与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予以驳回。

此致石家庄市某某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王某敏。

财产纠纷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因兄弟均已成家立业,为了家庭生活的方便,经全家人员协商同意,决定分割父母留下的房产。现经甲乙双方同意订立如下分房协议:

一、住房分割:原户有住房一幢,门牌号"号"座北朝南,砖混结构,占地面积8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平方米,共上下两层,第一层归甲方所有,第二层归乙方所有。另有厨房一间,石木结构,占地面积50余平方米,甲乙方双方各分50%。

二、从签订此协议起,甲乙两人每月给父母生活零花钱____元,若生病治疗的费用另外各按50%给付。

三、尊重父母的意愿,父母两人各在甲乙两人轮流居住一年,从元月一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甲乙双方均不得有遗弃或虐待老人的不孝行为。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纠纷协议书

甲、乙双方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乙方向建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该案诉讼过程中,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 甲方确定于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货款及垫付运费余款计人民币2010000.00元(大写:贰佰零壹万元),并支付乙方1万元(大写:壹万元)作为法院立案诉讼费损失,其他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 乙方承诺于甲方足额给付贰佰零贰万元之日起三日内,向建平县人民法院自动申请撤回起诉,同时撤回对甲方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

3.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履行完毕后,就本次买卖合同诉讼,甲、乙双方再无任何纠纷。

4.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签订时间:年 月日

纠纷协议书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调解事由:

xxx一位有二十余年教龄的代课教师,为教育奉献一生,现年x岁,眼睛视力模糊,不能胜任工作,回家便无法维持生计,曾多次请求甲方解决其生活困难。甲方因其对教育有功,经甲方各领导共同研究,同意给与解决。现经xxx律师事务所xxx律师从中调解,双方同意后,订定如下协议:

一、甲方补贴乙方xxx元。

二、甲方发给乙方x个月代课教师同等待遇工资,每半年发一次,xxxx年底发完。

三、因xxx经xxx残联核定为三级残疾(已发证),甲方表态出面为乙 方解决xxxxx。

四、乙方享受上述待遇后,以后不再纠缠甲方。

五、乙方表态自己以后会大力支持甲方工作。

请xxx律师事务所xx律师监督,如有一方违反协议,双方发生争执后所造成的后果由违反协议的一方负责。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吴律师处保存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调解律师签字:

纠纷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代理事项: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周雷律师在甲方与xxxxxx案件中担任甲方在第二审诉讼活动中的代理人。

二、委托代理权限: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详见《授权委托书》。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及时、详尽地陈述真实案情,并及时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

2、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意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等,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所收取的律师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不予退还,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应当积格、主动地配合和协助乙方律师工作。如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涉嫌违法或者不合理或者不可行,乙方律师有权予以拒绝。

4、甲方超过本协议提出其他委托事项,可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约定,双方就此不能达成一致的,乙方有权予以拒绝。

5、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继续代理或者解除本协议。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律师应当依法执业,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律师应当按时出庭,依法向审判机关提交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

2、 乙方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知悉的甲方隐私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3、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要求与其他律师事务所合办协议项下的代理事项。

五、律师代理费、办案费及其他费用

1、律师代理费:

律师代理费为五千元人民币,支付方式如下:

(1) 本协议签订之日支付一千元办案费。

六、甲方拿到第二审判决书之日支付代理费4000元,如果案子败诉,4000元的代理费就不用交纳。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所收取的律师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不予返还:

(1)甲方委托事项违法或者违反律师职业规范的。

(2)甲方故意捏造事实或者伪造证据或者隐瞒案情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要求退还律师费:

(1)非必要时,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调换指派律师。

(2)乙方指派的律师没有合法的执业资格。

3、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协议,甲方无故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所支付的律师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乙方无故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应依约退还收取的相关费用。

七、违约责任及责任免除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办案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而未付费用总额的1%向乙方累计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超过7日,乙方有权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2、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代理服务的,甲方有权视乙方己做工作情况要求乙方退还部分律师费。

八、甲方不得以下列理由要求乙方退还律师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又单方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代理要求退费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收费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以不起诉、和解、撤诉、终止主张权利等理由要求退费的。

4、乙方代理甲方完成开庭工作后,在庭后的调解活动中,如乙方律师因工作冲突而未能参加调解活动的,甲方不得以结果不满意为由要求退费。

5、乙方律师己完成代理工作,甲方不得以结果不满意为由要求退费。

6、其他非因乙方的原因,甲方要求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的。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本协议约定的代理事项终结之日止,终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判决、裁定、调解、和解、撤诉、终止主张权利等形式终结。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纠纷协议书

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院号:患者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甲方住院,诊断为:

住院_____天,患者治疗结果:(死亡、伤残、好转、痊愈)后造成纠纷。经过协商,双方就该争议自愿达成如下赔偿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放弃上诉、申诉、起诉、鉴定等权利,同意不通过鉴定明确争议的原因和责任的情况下,自行协商或调解解决。

二、由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生活补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三、补偿款给付时间:

乙方或直系亲属凭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打领条领取补助款。

四、违约责任:本协议一次性处理终结,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则需向对方支付补偿金额五倍违约金,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协议文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公证一份,报卫生局备案一份。

甲方:乙方(或直系亲属):

见证律师(或公证):

_____年__月__日

纠纷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鉴于患者xxx曾于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在甲方处治疗,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协商解决;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本协议相关数据如下:

某市xx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元。

某市xx年度城镇居民平均生活费:元。

某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元。

第二条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略)

第三条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后x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款项。

第四条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北京xxx医院乙方:

代表:

日期:日期:

纠纷协议书

当事人双方姓名、性别、年龄、单位或住址,申请人:×××,男,19××年×月×日出生,汉,现住××市××区××镇××村× 组。

职业:××××××。

被申请人:××××,男,19××年×月×日出生,汉,现住××区××镇××村×组。职业:××××。

纠纷简要情况:200××年××月××日晚××时左右,××××××××××××××××××,并因此花去医疗费共计××余元。双方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向××××提出申请,要求对此事进行调解。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由××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2)××一次性补偿××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及就业补助金合计××××元;3)××与××即日起终止一切关系,以后如有其他后果皆于双方无关。

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

本协议签定之时,由××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现金××××元。

在20××年××月××日前,由××为××付清所有的医疗费用。

本协议一式 三 份,当事人、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

调解员(签名) 年 月 日

纠纷协议书

甲方(男方):____________,男,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______,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县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婚后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一女儿,名___________。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二、

3、甲方应悉心抚养女儿,不得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等行为;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女儿身心健康有损害行为的,将视为放弃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直接抚养权或中止、取消探望权。

1、钱款:甲乙双方无共同存款,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

2、房屋:夫妻婚后所居住的房屋为甲方婚前财产,归甲方所有。

3、汽车:婚后乙方名下的汽车一辆,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归乙方所有,甲方名下的汽车归甲方所有。

4、其他财产:(1)甲乙双方共有的家电、家具归甲方所有。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元(2)甲乙双方互相赠与的物品归受赠方所有,各自的衣物、私人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1、甲乙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债务。

2、甲乙任何一方婚前所负债务、婚姻存续期间所附债务但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的、离婚后所附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离婚后,一方不得干预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及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承担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情节严重的,受害方可另主张损害赔偿。

六、甲乙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七、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

八、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男方):乙方(女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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