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模板20篇)

乡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模板20篇)

ID:6795313

时间:2023-11-25 10:30:06

上传者:曼珠 乡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模板20篇)

在实施工作方案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订,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下面是一些企业在实施某项工作时所采用的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启发。

乡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扣发展大局,以“深化重点工程保平安、服务保障项目攻坚年”为主题,宣传中央及省市县加强社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创新举措,宣传基层综治及平安建设的可喜成绩和典型经验,宣传重点工程保平安的重要意义和举措,进一步调动基层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平安建设以及重点工程保平安的主动性、积极性,为兴隆镇重点工程建设创造稳定环境。

我村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村治保主任为组长,村治安协管员任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一)重点工程保平安方面。

1、传达上级重点工程保平安会议精神,学习上级重点工程保平安的文件内容。

2、宣传重点工程保平安的重要意义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3、展示本村在重点工程保平安方面取得的成果和经验。

(二)综治及平安建设方面。

1、党的十八大关于社会管理的典型经验、体制机制和方法手段,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两新组织”和互联网等新兴媒体服务管理工作的经验。

2、注重加强和改善民生,建立和完善党政主导的维护群众公益机制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最大限度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

3、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增强群众安全感的工作情况。

4、号召村民积极参与见义勇为、维护社会治安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

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xx-20xx年)及20xx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民发〔20xx〕24号)自治区民政厅《20xx年全区社会救助综合治理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内民政发〔20xx〕52号)和《关于印发兴安盟20xx年社会救助综合治理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兴民发〔20xx〕93号),结合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有关情况,特制定20xx年乌兰浩特市社会救助综合治理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自治区十一届纪委二次全会有关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大决策部署和盟委、行署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以整治社会救助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化解社会救助领域信访矛盾为重点,持续整治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纠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全面有效落实。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社会救助兜住底、都准底、兜好底,切实推进全市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全面整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审计发现问题。

1、狠抓临时救助规范管理。各镇(园区)、街道办事处、呼和马场对照国家、自治区和盟级有关政策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临时救助政策措施,细化对象类别、优化临时救助程序,全面落实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分类分档确定临时救助标准,切实强化政策供给。要深入开展临时救助资金给付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救助对象不精准、救助程序不规范、档案管理粗放、救助时效性不强、资金发放不合规等问题,确保临时救助公平公正实施。

2、坚决杜绝“政策保”。要全面梳理低保建制以来未经审核确认将特定群体整体纳入低保保障有关情况,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照有关要求履行审核确认手续,完善低保档案;对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动态清退保障范围。不得以行政命令确定低保对象。

3、严防重复享受待遇人员。严把审核入口关,精准实施社会救助。建立社会救助对象定期交叉比对长效机制,及时纠正同时享受城乡低保、同时享受低保特困、异地重复纳入低保、死亡人员享受低保、同一年度同一事由多次重复享受临时救助等情况。

4、及时清退收入、财产动态超标人员。采取上下联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措施,加强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对象定期核对,规范疑点数据核实处置工作。及时清退收入、财产超标的低保等对象,按规定落实违规领取资金的追缴工作。

5、建立社会救助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加强与审计部门沟通,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判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细化完善社会救助政策有关措施,从落实法规政策、完善制度机制等方面推动整改,确保整改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持续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保持过渡期内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持续落实低保边缘家庭重病重残等特殊群体“单人保”政策,规范、分类实施低保渐退政策、落实就业成本扣减和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不计入家庭收入等政策。开展数据比对、走访摸排,将符合条件的易返贫致贫人口纳入低保、特困救助供养范围,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2、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机制。要定期与乡村振兴部门进行数据交换,通过数据交叉比对加强对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对经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同步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算,通过日常监测、重点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救助和兜底保障范围。

(三)切实做好受疫情灾情影响困难群众救助工作。

1、督促落实受疫情灾情影响困难群众救助政策。健全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及时掌握辖区内受疫情灾情影响群众生活状况,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应对举措,并抓好落实。加大对因疫因灾遇困群众的救助力度,优化简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情况紧急的可实行“先行救助”,对受疫情影响外来务工人员、因交通管控暂时滞留人员和户籍不在本地的基本生活困难人员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要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协调配合,按照部门责任,做好受灾人员救助与社会救助政策衔接。

2、持续完善受疫情灾情影响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措施。各镇(园区)、街道办事处、呼和马场要制定本地区受疫情灾情影响困难群众救助应急预案,根据当地疫情灾情情况及时启动预案。要健全疫情防控期间低保对象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和疫情防控电话抽查询问告知机制。

(四)规范社会救助信息公示公开工作。

1、严格落实社会救助信息公示公开有关政策要求。对社会救助政策要及时进行公示公开,对新申请的社会救助对象初审情况、审核确认情况进行公示,对在享社会救助对象通过门户网站、蒙速办app、兴安盟低保微服务平台等进行长期公示,切实加大政策知晓度,确保政策操作规范运行。

2、严格规范公示内容。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检查并整治低保等救助信息公示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做好救助对象个人信息公示公开工作和个人信息保护,不得公示申请人姓名、家庭成员数量、保障金额、所在地以外的其他信息,不得公示未成年人有关信息。

(五)严格落实经办人员近亲属申请社会救助备案制度。

1、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嘎查村(居)干部近亲属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备案制度。各镇(园区)、街道办事处、呼和马场要规范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登记范围、备案内容、登记备案程序,切实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监督监管。

2、开展近亲属备案全面检查。对20xx年以来嘎查村(居)干部、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近亲属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备案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优亲厚友等违规纳入低保问题。对于镇、街道(园区)、呼和马场单独登记备案的低保等社会救助申请,要全面核查并加强日常监督监管。严肃纠治应备案而故意隐瞒不备案、备案后应核查而没有及时核查的、核查后不符合条件而纳入救助范围等情形,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探索开展社会救助数字监督。

1、加大主动发现力度。坚持线上线下联动工作机制,通过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民政协理员与工作人员日常走访摸排等多种途径,及时发现需要救助帮扶的困难群众,帮助其申请救助,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

2、开展重点对象比对摸排。按月开展社会救助对象数据交叉比对工作,重点关注脱贫不稳定和边缘易致贫人口、20xx年以来高额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的低收入人口、20xx年以来新增未纳入低保(特困)保障的重度残疾人(含智力、精神三级残疾)对象、20xx年以来社会救助信访对象、“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求助对象、登记失业人员、20xx年以来因新冠肺炎疫情或自然灾害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等对象,发现问题及时排查核实,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相关救助范围。

3、加强数字监督。每月发放前要加强低保、特困供养和殡葬信息的比对工作,重点监督低保对象重复纳入特困供养,以及殡葬信息显示死亡人员未退出社会救助等,确保精准救助。

(七)集中化解社会救助领域重点信访案件。

1、健全完善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工作机制。加强《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规范信访工作流程,完善信访受理、登记、移交接收、调查核实、答复、结果上报等程序,确保信访工作合规开展。严格落实首接责任制,逐级建立信访包联制度,实行责任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信访案件,提高信访办结质量和结案率,减少重复信访率,提高群众满意度。

2、认真处置重点信访案件。全面梳理20xx年以来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实名反映的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人情保”、“关系保”、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全面细致梳理,逐一调查核实,确保全部处置完毕。

3、集中化解20xx年重复信访案件。创新重点信访案件处置方式,运用“四不两直”等办法加大办理力度。完善信访事项综合联办机制,加强与信访部门沟通,强化与专项救助部门协同,实事求是为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坚持政策宣传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加强对缠访闹访人员的政策宣传。

(八)持续整顿社会救助领域作风问题。

1、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的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

2、持续规范完善社会救助经办操作流程。要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要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树立严实细的工作作风,确保社会救助规范精准。

3、及时受理困难群众诉求。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已并入兴安盟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各镇(园区)、街道办事处、呼和马场民政部门要及时受理困难群众诉求,及时处置反馈,确保困难群众第一时间获得救助。

(一)部署阶段(7月7日前)。各镇(园区)、街道办事处、呼和马场要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综合治理重点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7日-11月)。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全面整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等8个重点任务,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纠治,对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确保于8月底前确保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要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跟踪落实、持续推进,切实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有效落实。

(三)全面总结阶段(12月)。组织开展20xx年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抽查评估,并根据抽查检查情况,全面总结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形成报告报乌兰浩特市民政局。有关情况纳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

为推动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乌兰浩特市民政局建立按月调度工作机制,各镇(园区)、街道办事处、呼和马场于7月7日前首次上报《乌兰浩特市20xx年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台账》《乌兰浩特市20xx年社会救助综合治理情况统计表》,以后每月7日前填报进展情况。市民政局将适时开展调研督导,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缓慢的旗县市进行通报,保质保量完成综合治理各项任务。

乡村综合治理工作简报

一是加强领导,深入宣传。专门成立了以住村工作组、村“两委”和警务室为核心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治理重点,逐级签订工作责任书,充分调动“十支队伍”力量,形成全村联动、人人参与的良好格局。召开村民动员大会,深入做好思想发动,讲清讲明开展综合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讲清讲明“维护稳定、人人有责”的重大意义和集体责任。专门召开辖区综治工作会议,将水利“南指”片区和辖区内企业—葛洲坝集团预制厂纳入综治管理范畴,要求企业配合做好工作。

二是加强力量,争取支持。协调上级部门足额配备了村警、协警,专门成立由12人组成的民兵队伍,并邀请县公安消防大队官兵指导日常训练,提高整体应急处突能力。申请建立了水利南指“社区”,选拔配备了5名社区干部,增强了维稳工作力量。工作组与乡、村两级组织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水利“南指”片区的特殊情况,得到阿克苏地委的高度重视,安排地委政法委负责人一行专程到库西吐尔村进行专项调研,协调解决“南指”片区综合治理工作,为加强该区域集中整治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关注重点,强化教育。按照“坚持打击的一手要硬,疏导教育的一手也要硬”的.要求,安排村干部、住村干部与重点人员、收押人员亲属结对子,深入细致做好走访和思想引导工作,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按照“分类联系、重点宣传、以点带面”的原则,认真做好妇女和青少年“两个群体”的思想教育引导工作,专门举办了双语夜校学习班,并通过“小手拉大手”,吸引孩子与父母们一起学习“充电”。

四是全面清查,重点整治。住村工作组与县、乡、村三级组织联合启动“安全大清查”专项行动,出动警力、民兵和乡村干部、住村干部共100余人,分6个组对辖区开展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整顿清查。按照“无漏洞、无死角、不漏人”的原则,逐户逐人进行检查登记,重点对葛洲坝预制厂、“南指”片区等综治问题突出的区域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并对常年无人居住、无人管理的空房张贴了整顿告示和封条。通过综合整治,片区社会环境得到有效净化,重点区域稳定工作得到全面强化,进一步增强了各族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乡村综合治理工作简报

1、组建工作网络。乡镇、旅游景区管理部门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确定专人专抓;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立工作班子,安排专人,加强指导督促;村组、居委会建立环境卫生管理理事机构和保洁员队伍,确定议事管理、检查监督、组织实施等相关责任人员。

2、完善工作制度。乡镇、旅游景区管理部门制定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明确重点整治区域、主要工作内容、实事建设任务,出台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并在季末兑现奖惩。乡镇和相关部门将年度环境卫生整治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务)预算,分期分批安排配套经费,确保投入需要,各村出台资金筹措方案。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全县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职能,制定工作标准和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乡镇、县直相关部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和制度,4月10前报县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构建信息平台。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相关部门,编印工作简报,开辟手机报和电视专栏并设立曝光台,及时宣传典型、交流经验。乡镇和部门信息上报情况纳入工作考核。

4、层层召开会议。各乡镇召开党员、村组干部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工作,各村(居委会)以村(居)民小组或屋场为单位,召开群众会或户主会,全面发动群众,安排部署环境卫生整治的具体事务,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5、加快阵地建设。各乡镇、村设立固定宣传栏,公路沿线和集镇设立固定宣传标牌,每村刷写5条以上固定宣传标语,温馨提示统一张贴到户。各村、企业、机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或卫生公约,并上墙公布。

6、加强引导督导。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整治“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课堂”和中小学生“小手拉大手、文明传帮带”宣教活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和维护环境卫生。乡、村、组环境卫生督导员定期开展拉网式督导,通过卫生劝导和文明督导,营造环境卫生大整治的浓厚氛围。

7、全面配套集镇和旅游景区环卫设施。合理设置集镇街道垃圾收集池和果皮箱,配备门店垃圾存放桶,合理选址建设垃圾处理场。4月10日前,乡镇完成垃圾消纳场建设。

8、各村根据实际需要单独或联合建设垃圾填埋场,重点村(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交通要道沿线村、集镇所在地村)户用垃圾焚烧池(户用垃圾存放桶)和垃圾收集屋(池)配套到位。

9、全面开展集中治“脏”行动。确定4月份为全县“乡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结合“四定四带头活动”,全面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拉网整治,5、6月份各开展一次集中大清扫活动。乡镇和旅游景区全面清理路边、沟边、水边、屋边垃圾,规范村庄、养殖场区、企业、机关单位内排污沟渠,专项治理污染排放;全面清除房前屋后、公共场所、道路两侧、渠塘周边的杂草、杂物和村庄内杂乱,对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实行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全面整治乱扔、乱倒、乱贴、乱摆放、乱停靠行为,消除卫生隐患。

10、全面开展专项治“乱”行动。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乡镇有针对性地开展摊点乱摆乱设、亭棚乱搭乱建、广告横幅乱贴乱挂、墙面乱贴乱画、车辆乱停乱靠、渣土乱堆乱运、垃圾乱堆乱倒、废品乱丢乱烧、污染乱排乱放的专项治理活动。

11、加快推进村庄“四化四改”。因地制宜、分步推进重点区域的乡村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环境净化、路灯亮化建设。重点村加快推进改水、改厕、改厨、改栏建设。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按照“清洁村庄”和“清洁农户”标准,制定秀美之村建设工作方案,大力推进村庄洁化、绿化、美化建设,引导农户争创清洁卫生家庭,打造清洁家园亮点。

12、按照一月一检查的要求,各村(居委会)以村(居)民小组或屋场为单位,每月组织开展农户环境卫生检查评比活动,逐月张贴“最清洁”、“清洁”、“较清洁”标识,并设置公布栏,公示检查结果;乡镇组织开展村(居委会)环境卫生检查评比,月末向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村(居委会)环境卫生检查排名情况和“清洁村”、“最差村”名单;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乡镇上报情况进行考查核实,季末评选40个“环境卫生清洁村”和40个“环境卫生最差村”。

13、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乡镇和旅游景区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暗访。结合二季度县人大视察环境卫生整治和上级工作检查,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效果不明显的乡镇(景区)责令限期整改。

14、按照一季一考核的要求,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二季度考核细则,6月底对乡镇、旅游景区和相关部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排出名次。

乡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把握工作重心,创新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水平,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现结合我股室实际,制订20**年工作计划:

(一)抓思想学习。通过学习各级部门文件,建立高标准、严要求、高效率的工作作风,坚决杜绝庸懒散浮拖的思想诟病,提升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干事意识,不断提升股室工作人员思想素质水平,努力在全股室树立积极实干的工作氛围。

(二)抓业务学习。继续学习市政工程建设、工程管理等专业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并将书本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以书本指导实践,实践检验学习,提升专业技术,努力使得工作水平再上台阶。

(一)进一步完善工程管理制度。目前已经制定并建成了两个库,20**年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市政零星维修工程发包管理办法》,制定《市政零星维修工程发包抽签细则》、强化发包监管,充分发挥两个库的作用,形成随机抽取发包常态机制,进一步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二)创新入库机构管理模式。20**年将制定《入库企业考核管理办法》,根据工作实际,分别针对施工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的职责,科学制定考核办法。原则上采取日常考核的方式,对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管、完成质量、资料完善等,采用倒扣分的方式进行考核,年底进行评分,得分低于一定程度自动退库,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制度。

(三)做好工程管理。一是继续强化工程建设日常监管,加大对在建工程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和督促施工进度,保障各项工程按时完工;二是履行好工程验收职责,依照;三是做好工程移交接管。

(一)按照全县目标任务做好固定值产投资工作。按照全县工作安排,今年3月底前要完成开门红5000万元。我股室拟申报二环路西段改建道路、工业园区排水管网改建的固定资产入库,计划投资5400万元,目前请示已经批复,正在进行工程照片及其它资料的准备。

(二)做好20**十件为民实事和重点工程项目,计划投资2100余万元,对县城区道路、人行道、公厕等进行维修和改造、安装及维修公园座椅、维修县城区西二环路、回龙路至通济路口道路,实施城区一二环路维修工程。我股室将统筹安排,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做好工程发包和监管,保障各工程顺利完工。

(三)抓好已立项工程项目。2014年底以来,由我股室负责实施的规模以上工程有1个,及县城区一二环路维修工程,计划总投资490,对县城区一环路欧洲花园小区(回龙路至通济路口)处破损的4933平方米路面进行黑化,对县城区二环路破损路段铺设砼路面11881平方米。目前正在进行工程设计和环评,预计2月10日前完成设计工作,3月底完成环评工作。

(四)继续贯彻和执行好《市政零星维修工程发包管理办法》、《政府投资工程随机抽取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机构的管理办法》,做好市政零星维修工程的发包、建设和施工管理,保障各项零星维修项目按期保质完工。

(五)进一步完善工程资料,做好工程资料的整理归档。

(一)做好各类台账登记。我股室按照工作需求,共设置了市政零星维修工程发包台账、工程验收台账、工程移交台账,对由我股室发包的工程,从发包到竣工验收,都有明确记录;对由其他单位移交的工程,现场清点并记录后,符合条件的进行移交。

(二)继续做好信息报送、信访件回复,及时上报重要信息,解决群众合理述求,争取做到群众满意率100﹪。

(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配合其它股室做好工作的开展。

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好《县学校安全和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和努力实现“校园内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全力控制并降低学生在校外的非正常死亡率”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良好的校园及周边环境,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冉启权同志为组长;x为成员的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敏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工作职责。领导职责:教育局领导班子要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分工职责,领导和指导相关部门抓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部门职责:教育局各职能股室、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县直各学校要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好“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切实抓好各项安全工作。

(一)建立完善各项安全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过程管理。

6、坚持安全生产台帐制度。学校要切实规范抓好学校安全管理资料建设,真实、客观、有效、有力地再现学校一个学期或一个学年的安全过程管理情况,同时为谋划下阶段学校抓安全管理提供全面、系统、丰富的参考资料,为进一步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奠定坚实基础;教育局各职能股室及二级单位要按统一表样抓好安全生产文件、方案等资料登记;要按统一表样抓好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安全事故登记等资料建设;要抓好专项安全生产方面的证件、图片、影像等佐证资料的收集和整理;要将专项安全生产资料年终时上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

(二)强化各项安全教育活动,致力提高学生安全意识。一是要广泛开展各种教育活动。第一广泛开展“三防教育”进校园活动,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学校要以法制教育课为载体,采取“法制讲座+学生讨论、图片展览+学生心得、观看影视+学生评论、法律知识+晓法测试”等多样形式,广泛、持续开展“三防”教育进校园活动;第二广泛开展“网络安全”教育活动,培养学生正确认识网络和使用网络。学校要以网络(远程教育室)为载体,建立学校“阳光网吧”,给学生提供一个和谐、健康、求知平台,让学生逐步远离学校周边“网吧”或“黑网吧”,促使学生健康成长;第三广泛开展“德育教育”活动,以德育教育促进安全管理。学校要以德育管理为载体,采取“德育教育+心理健康咨询教育”相结合的形式,培养学生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和健康的安全心理;第四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培养和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学校要通过x(课间操、放学等),参照《计划》中“月计划”内容,开展相关安全教育活动。各班级要通过班会或其他时间,结合班情开展相关安全教育活动;第五广泛开展安全课教学活动,促使学生逐步了解和掌握安全知识。学校要把安全教育课纳入课表,至少做到每两周一节安全教育课,老师做到有教案,学生做到有听课笔记,授后做到有效果检测,每学期进行一次检测;第六广泛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培养和提高学生自救、自护、避险、逃生能力。在开展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地震疏散演练、校舍安全通道疏散演练等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之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周密安全的应急演练实施方案,确保应急演练活动圆满实施。

(三)深入学校进行隐患排查,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1、后勤安全。一是小卖部食品安全。要把好食品采购关和质量关,严禁“三无”食品进校园;要把好食品贮存关和出售关,严禁霉烂食品和过期食品出柜台,同时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或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二是食堂安全。要把好服务人员体检关,杜绝体检不合格人员进厨房;要把好清洁卫生关,做到定时或不定时进行清洁卫生大扫除,确保厨房环境良好;要把好消毒关,对食堂餐具等要按要求消毒,保证餐具符合卫生使用要求;要把好菜饭关,同时要求学生不准带自制腌菜或易变质的饭菜,严禁发生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三是饮水安全。要把好水源消毒关,学校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水源(蓄水池)按卫生部门要求进行消毒处理,确保水源安全;要把好开水供应关,学校要按照相关要求向学生无偿提供饮用开水,同时教育学生不饮用生水。四是严禁厂家或商家未经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许可在学校进行促销活动;五是科学预防。学校要根据季节特点,与相关医疗部门联系,对学生进行针对性较强的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专项安全教育,同时抓好药物预防。

2、教学安全。一是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谨防安全事故发生。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放学清场,放学后严禁学校或教师以任何理由滞留学生(训话、补课等),杜绝学校以任何理由在非节假日放假;二是严格进行课堂学生人数的清点,无论任何教师上课时必须首先对该课堂学生人数进行清点,一旦有缺席要及时报告学校,学校再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进行处理,谨防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切实抓好学校教学设备实施的安全管理和安全使用,有效防范学校教学设备实施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上实验课前,实验员或科学教师必须对实验仪器或危化药品进行彻底的检查,排除隐患后方可上课;四是上体育课或开展体育活动前,体育教师要对体育器材、活动场地进行彻底的检查,排除隐患后方可上课。同时要科学、规范开展体育教学活动,谨防因不当教学行为而发生体育安全事故;五是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谨防安全事故发生。学校要大力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致力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六是加强学生心理安全教育、品德教育等,谨防学生意外离校事件发生。学校要通过“致学生家长信、责任状、共管协议”等形式,构建“学校、家长、学生”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管理模式,致力保障学生正常的校园生活。

3、交通安全。一是继续开展“三防教育”进校园活动,请交警部门给学生上交通安全知识课;二是要上好安全教育课,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通过交通安全知识测试,培养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掌握回避交通事故发生的方法、提高学生回避交通事故发生的能力;三是通过交通安全知识和事故图片的观看,对学生进行现场讲解、让学生受到直接教育;四是涉及到有“渡口”的学校,要切实抓好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

4、校舍校产安全。一是经房屋鉴定部门鉴定的d级危房必须拆除,学校不得硬性使用。经房屋鉴定部门鉴定的b、c级危房,学校必须采取随时监控使用;二是在建工程由项目学校加强管理,学校要求施工方必须搞好安全防护措施(设置安全标志、防护墙、防护网等),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三是学校对校舍(地基、结构、墙体等)围墙、堡坎、电路、水管、防雷设施等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建立“校舍建筑安全卡”,做到安全隐患排查有记录、做到一有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整改。

6、消防安全。学校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保持消防通道安全、畅通,设施设备齐全。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安全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上锁。校园内电网、煤气管道铺设及电器、煤气设备基础设施要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定期更换;要建立严禁学生违章使用电器的制度,定期检查,杜绝出现线路老化现象;学校每学期应组织学生进行逃生自救演练,教会师生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掌握逃生自救的方法;对达不到消防要求的校舍,必须停止使用,限期整改。

7、楼道安全。学校要经常组织对楼道、楼梯、扶手和楼梯间照明设施的专项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的堆集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损坏的照明设备要及时更换,上下楼通道数量和楼梯宽度不能完全适合学生人数要求的,要增加和建设新的通道,过道栏杆高度要符合安全标准;在管理中,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在上操、集合等上下楼梯的活动中,要有统一的安全要求,放学时要适当错开时间,要有专人指挥,防止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8、锅容管特安全。一是学校要按照质检部门的要求如期核检;二是积极配合质检部门搞好学校锅炉质检;三是针对质检部门所提出的整改问题,必须按时按要求整改到位,确保锅炉的使用安全;四是锅炉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从事学校锅炉工工作;五是学校锅炉房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按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9、季节性安全。随着季节的变化,学校要高度重视季节性安全管理与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课,结合季节性特点,重点抓好溺水、洪水、泥石流、雷击、暴风雪、传染病、食物中毒、狂犬病、毒蛇伤害、火灾等预防以及国家规定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防控能力。

10、传染病和流行病防控。一是学校要根据传染病和流行病发病特点,请相关医疗部门对学生进行传染病和流行病防控安全教育,让学生了解必要的防控常识和必须的防控措施;二是与相关医疗部门取得联系,切实抓好传染病和流行病药物预防,做好流行病和疾病的防控工作。

(四)建立学校安全协作机制,有效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学校除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之外,对发生在校外的各种可能造成学生伤害的安全事故也负有预防教育的责任,对各有关部门对学校的安全管理负有主动联系、积极配合的责任,因此各学校要与辖区公安、卫生等部门建立有效的安全工作协作机制。一是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对于涉及学校及周边的社会治安、交通、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反映和提供线索,协助做好防范和治理工作;二是要与卫生部门密切合作,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查,预防食物中毒和各种传染病发生;三是密切配合文化、工商、新闻出版等部门,集中治理好学校周边环境和净化校园文化环境;四是要与宣传和各新闻媒体一道,积极营造创建平安、健康、文明的和谐校园。

(一)学校要在开学前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县学校安全和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计划和本实施方案,领会精神实质。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度本学校科学合理的安全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3月10日(9月10日)前,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县直各学校将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和方案报教育局办公室。

(二)制定完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注重落实。

(三)学校要按照《县学校安全和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要求切实开展好每月的安全教育活动、隐患排查活动、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等,切实抓好学校安全过程管理。

(四)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县直各学校要认真写出半年和全年安全工作总结,分别于6月底、12月底前报教育局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对照《考评细则》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并注重年度考核工作。

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电动宁德”建设,培育两轮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换电新业态,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引导文明出行,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解决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销售、拼改装、上路行驶和合标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行驶、不按规定通行、闯红灯、逆向行驶等突出问题,推广两轮新国标换电自行车,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及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严格查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擅自改装原厂配件、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将回收车辆配件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行为。对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的,执法部门应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申诉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相关申诉举报,严厉打击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维护销售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推动换电自行车新业态。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布局新国标换电自行车换电柜,结合换电业务开展情况,适当在全市范围增加自行车换电柜数量。发改、自然资源、住建、城市管理等部门要简化新国标换电自行车换电柜报建手续;供电公司积极提供电力接入便利支持换电业务。支持地产新能源电池推广使用,培育发展两轮新国标换电自行车换电新业态。通过购车奖补、充电优惠、以旧换新等方式,鼓励消费者使用新能源电池两轮新国标换电自行车。

(三)加强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新国标认真查验电动自行车的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ccc认证证书、销售发票等信息,严禁为未获ccc认证车辆登记上牌。对不符合新国标要求的,一律不得注册登记,并将违规生产、销售企业和产品情况通报工信、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简化办理程序、推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等方式,为群众办理注册登记提供便利服务。

(四)抓好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大力保障非机动车通行路权,提升非机动车道建设改造标准,明确城市新改建道路非机动车道宽度,确保非机动车道的平整性和延续性。加强道路交叉口交通渠化设计,完善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过街设施,设置足够面积的非机动车过街囤积区,保障和引导非机动车路口规范通行。公安部门要集中整治非机动车逆行、走机动车道、闯红灯、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城区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电动三轮车违法上路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电动自行车假牌套牌和非法改拼装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行为。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大对非机动车道上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整治力度,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的出行效率。

(五)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消防救援机构负责督促村(局)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要发动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基层力量,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对发现电动自行车违法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依法清理搬离;对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责任,并严格倒查生产、销售等环节的责任。

(六)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要通过媒体、微博、微信、门户网站、户外led、手机app等媒介,曝光电动车典型事故案例和交通违法乱象,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要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居民住宅区、出租屋集中区域等场所和快递、外卖企业及其配送人员,大力开展警示性宣传,曝光典型火灾案例和交通事故案例,张贴发放标语图册,引导群众和快递、外卖企业购买并安全使用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一)宣传准备阶段(即日起至9月30日)。

各责任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稳步推进,确保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正面引导、案例宣传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教育。

(二)全面整治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

按照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量化工作任务、分步推进,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集中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通行、停放、充电和管理违法问题,依法督促整改。

(三)规范管理阶段(20xx年1月1日—长期)。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日常管控,对综合治理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电动自行车销售、通行、停放、充电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巩固工作成果,建立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把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要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抓推进、抓落实、抓效果,确保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要明确有关负有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要及时协调,落实有关部门责任,防止推诿扯皮,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形成监管合力。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建立联合检查处理机制,形成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通行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乡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如下:

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认真做好普法宣传、治安防范,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等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全力推进“平安村”建设,为村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创造更加稳定、安全的社会治安环境。

1、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全面实行领导责任制。

加强村综治维稳工作信息排查队伍建设,确保信息畅通和各项工作及时落到实处;努力完善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计生、民政工作配合协调机制,整合和提高综治工作力量。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通过签定综治,创安各种责任书,确保综治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保证工作上的统一性和一致性,努力维护一方平安。

2、加强以基层党支部为核心的配套组织建设。

按照上级的要求,继续抓好治保会、调解会和群众性群防群治组织建设。着力推进居民住宅区治安防范工作的落实。联合村妇联组织开展平安家庭、五好文明家庭、文明新风户、遵纪守法户等活动,加强群众社会和谐意识。联合共青团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和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预防青少年犯罪。加强民兵组织建设工作,发挥民兵在治安工作中的重要角色,如夜间巡逻等。

3、加大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力度。

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办事”的原则,深入排查影响本地区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收集可能造成矛盾的及时信息,掌握社会及群众动态,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和排查调处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加强督促检查,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矛盾纠纷,避免矛盾激化,防止重大治安问题或群众性事件的发生。进一步健全完善处置群体性的事件的工作预案。一旦发生群体性的事件,快速出击处置,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切实防止和避免因处置不当而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

4、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

加强对青少年和邢释解教人员的教育,认真开展普法活动,村干部带头学法,坚持按月出一期法制宣传栏专刊。今年我们要加强对《农民常用法律知识手册》、劳动、工伤类《合同法》、《划生育法》、《婚姻法》、打击拐儿童妇女等与农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宣传,结合综治宣传月活动,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讲座等。广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组织法》,保证今年的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

继续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健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加强对他们的法律教育,落实帮教措施,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以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普法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持续开展。

5、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长效工作机制。

完善综治组织网络信息和治安防控网络,强化工作职能,充分发挥作用,维护村的治安和稳定。强化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建立以治安巡逻队为骨干,居民广泛参与群防群治组织协同配合的巡逻体制,充分发挥巡逻队的作用,增强对违法犯罪的发现和控制能力,重点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

建立随时排查处理纠纷工作机制,每周召开一次维稳工作信息排查碰头会,不安定因素及时发现及时上报,真正做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不安定因素的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和早解决。对重大纠纷要实行交办,坚持把矛盾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确保社会治安稳定,营造“平安村”,建设“平安村”。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园区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经园区管委会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园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智能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充电,与相邻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离。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一)落实标准规定。引导相关单位积极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xx),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适时出台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的规定。

(二)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积极劝导群众不要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不“飞线”充电。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规范停放、充电,督促指导劳动密集型企业等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见附件1),同步建设具备过载保护、功率监测、充满自停、故障报警等功能的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系统,老旧住宅小区等要列出计划逐步增设。

(三)依法严格整治。严格电动自行车使用的监管。督促村企业和部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和宣传提示,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严肃处理,并督促建立严格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防整治过后出现反弹。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及时曝光宣传违规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引导群众使用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广泛张贴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和我省《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和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通过制作动画、挂图、横幅、标语等方式宣传通告内容,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微信、微博、短信等平台向广大群众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教育,属地企业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及时开展现场灭火救援。指导属地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职工逃生自救能力。同时,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治理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中旬之前)。园区各企业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将治理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人。要发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通告,发动社会广泛参与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中旬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使用企业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并积极进行整改。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园区管委会:具体负责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方面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对属地企业和部门进行排查检查,开展经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现象。

园区企业:要督促企业职工签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承诺书,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做到不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企业车间、库房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园区协调小组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示范区安监局牵头,园区党工委书记朱晓文为组长,各片区片长为副组长,各部门有关同志组成“园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园区协调小组)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具体落实工作。

组长:朱晓文。

副组长:姜清华李正清于怀亚嵇明来。

成员:沈海霞孟炳才朱从茂吴阳。

(二)严格督导检查。园区协调小组将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片区和企业,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企业,园区协调小组将派出专人驻点督导、重点督办。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既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发生火灾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更前追一级,从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实施责任倒查,切实以强有力的问责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片区片长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工作人员和属地企业的责任,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拧紧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要结合实际,从停放充电等方面入手,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完善本地电动自行车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提升综合治理成效。

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黄河内蒙古段十大孔兑综合治理,深入推动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围绕十大孔兑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聚焦突出问题、目标要求、工程项目、统筹联动,紧紧抓住水沙关系调节的“牛鼻子”,落实“六大行动”,将十大孔兑打造成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样板区。

(一)主要问题。总体看,十大孔兑流域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禀赋条件较差、水沙关系不协调,近年来虽然进行了大量治理工作,但成效依然不明显。特别是缺乏科技监测手段,入黄泥沙量没有科学统计数据。分区域看:上游水土流失严重,上游沟壑纵横,被有“地球癌症”之称的砒砂岩覆盖,土壤抗蚀能力弱,林草植被结构单一,夏季雨后会形成大量粗砂,随雨水裹挟下泄河道。同时,上游受立地条件限制,农牧业生产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特别是部分上游区域矿山较多,开采活动对生态的破坏更为突出。中游荒漠化严重,库布其沙漠横贯十大孔兑中游,有大面积的流动沙丘和半固定沙地,风力作用使流沙堆积在孔兑两岸,每遇暴雨,大量泥沙冲入河道。同时,沙漠旅游对河道的影响也不容忽视。下游泥沙淤积严重,下泄的洪水泥沙直接进入黄河,泥沙大量淤积在入黄口和黄河河槽内,使得黄河内蒙古段河槽萎缩、河床抬高、河水变稠,流速变缓,主流摆动频繁,形成“游荡性”河道,河岸冲淘冲刷严重,险工险段逐年增加,对河道两岸和下游平原区群众生活和工农业生产形成极大危害,导致每年的防洪防凌形势十分严峻。

(二)目标要求。

到20xx年底,十大孔兑入黄泥沙明显减少,水土流失治理度由32.79%提高到43.6%;泥沙监测能力大幅提升,入黄口泥(风)沙监测站全部建成,监测体系基本形成;重点小流域治理扎实推进,拦沙换水试点工程全面完成,淤地坝体系持续完善,主要河道安全畅通运行。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统筹谋划。加强党对十大孔兑综合治理的领导,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水利局牵头,整合多部门资金和力量,按照系统思维、统筹理念推进综合治理,着力提升十大孔兑治理质效。坚决杜绝多部门各自为政、分头治理,将各部门十大孔兑范围的工程项目真正统筹起来。

2.坚持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准确把握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坚决落实四水四定、节水优先,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现代化道路,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3.坚持科学施策、协同推进。优化流域治理空间布局,以小流域为治理单元,推进上游丘陵沟壑区、中游风沙区和下游平原区“三区”分类分区协同治理,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构建“上中下游联动、左右岸一体、干支流统筹”的治理新格局。

4.坚持人民至上、生态惠民。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全力保障黄河安全、能源安全、粮食安全、产业安全。坚持综合治理与农牧民生产生活、乡村建设、产业发展等有机结合,统筹落实惠农惠牧政策,认真实施生态惠民行动,促进农牧民富裕富足。

(一)流域治理和泥沙减量行动。

1.淤地坝体系提升工程。推进淤地坝建设,实施除险加固工程,完善淤地坝“三大件”,提升防洪标准,有效减少入黄泥沙。新建淤地坝30座,除险加固19座。(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东胜区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水利局)。

2.库布其沙漠锁边固沙工程。坚持乔、灌、草有机结合,推进库布其沙漠锁边林带建设,完善绿色防风固沙体系,形成生物阻隔带,阻止沙漠向北扩展。实施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央财政造林补贴和植被恢复项目,建设库布其沙漠重要节点锁边固沙工程,完成林业生态建设4万亩。(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

3.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推进生态恢复区封禁治理,加强综合治理区治理,有效提高区域林草植被覆盖度。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3条小流域综合治理任务101.1平方公里,晋陕蒙砒砂岩区十大孔兑沙棘生态减沙工程种植沙棘153.3平方公里,实施自治区和市级投资5条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100.1平方公里。(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东胜区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水利局)。

4.拦沙换水试点工程。加快推进拦沙换水试点工程,有效缓解水资源短缺现状。相关旗区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征地工作,建设单位尽早完成剩余75座拦沙坝和1处引洪滞沙工程。项目建成投运后,通过拦减入黄泥沙,置换黄河水指标2800万立方米。(责任单位:市水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胜区人民政府、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5.入黄口改造提升工程。推进堤防工程建设,实施河道疏浚,提升两岸防洪标准,控制主槽摆动范围,对4条孔兑入黄口实施提升改造,清理入河口淤积泥沙,疏浚河道4公里,堤防加培0.8公里,迎水侧干砌石护坡3.5公里,种植护堤林4.35万株。(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水利局)。

6.滩区居民迁建工程。持续推进黄河河道有关问题整治,加快滩区居民迁建进度,启动达拉特旗王爱召镇德胜泰村田家圪旦社674户1561人居民迁建项目。(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水利局)。

7.沿黄生态屏障建设工程。以沿黄高速两侧为重点,推进实施人工造林种草、飞播造林,推进沿黄生态廊道建设。实施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央财政造林补贴低质低效林改造和植被恢复项目,完成林业生态建设6.55万亩,其中新造林5.25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1.3万亩,争取中央预算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19万亩。(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

(二)“四水四定”和节水推进行动。

1.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程。加强达拉特旗超采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提升治理成效。推进达拉特旗3个地下水超采区25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减少地下水开采2500万立方米。加强超采区周边违规开垦草原、林地行为治理,压减违规灌溉面积5万亩,减少地下水开采1500万立方米。(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水利局)。

2.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按照“应建尽建”“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地块纳入年度建设范围。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有效提高耕地地力和质量。20xx年十大孔兑流域范围内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5.8万亩。(责任单位:东胜区人民政府、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农牧局)。

3.节水社会建设工程。按照“节水优先、量水而行”的原则,重点以滴管、喷灌、沿黄衬砌为主要措施,大力推进节水灌溉、优化调整作物种植结构、积极推广畜牧渔林业节水方式,实现农业用水量减少。20xx年实施糜子品种展示示范与推广科技项目4500亩、小杂粮品种展示示范推广项目100亩。持续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力争到20xx年,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非常规水利用占比进一步增大,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责任单位:东胜区人民政府、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农牧局、市水利局)。

(三)国土绿化和荒漠化防治行动。

1.重点区域绿化工程。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推进黄河流域、城镇村庄周边和重要交通干线两侧、重点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造林绿化,重点在罕台川流域、树林召镇、展旦召苏木等城镇周边、重要交通干线开展区域绿化2300亩。(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东胜区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

2.库布其沙漠治理工程。按照“先易后难、由近及远、锁边切割、分区治理、整体推进”的原则,采取“南围北堵中切割”的方式,持续推进库布其沙漠治理。实施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央财政造林补贴低质低效林改造、植被恢复项目,开展林草生态建设31.8万亩,其中新造林20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5万亩、森林抚育6万亩、退化沙化草原生态修复0.8万亩,争取中央预算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防沙治沙项目14万亩、欧洲投资银行贷款黄河流域沙化土地可持续治理项目18万亩。(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

3.中上游地质环境修复工程。全面完成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科学谋划和实施矿山修复工程,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纳入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提前编制治理方案,积极争取治理资金。(责任单位:东胜区人民政府、达拉特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四)污染防治和环境整治行动。

1.绿色矿山建设工程。持续推进生态修复制度体系建设,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计提使用监督管理,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指导达拉特旗3家矿山企业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东胜区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2.流域排污口整治工程。推进十大孔兑入河排污口现场排查、监测溯源和治理整治工作,年内完成现场排查和监测溯源工作,推进哈什拉川北郊入河排污口和高头窑煤矿入河排污口水质提标改造和及回用工程,实现水资源高效节约利用。(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东胜区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3.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实施达拉特旗农膜回收区域补偿制度试点项目。推广全生物降解膜2.1万亩,完成残膜再利用2100吨。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示范推广5万亩。(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农牧局、市生态环境局)。

4.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尊重农牧民意愿,坚持为民而建、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的原则,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妥善推进农村牧区厕所革命,梯次推进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持续健全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整治提升村容村貌。计划新建卫生户厕300个,公厕60个,支持配套5立方垃圾收储箱3000个,5立方清运车18辆,垃圾机扫车9辆,对达拉特旗白泥井镇、中和西镇2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实施农村环境整治嘎查村15个。(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东胜区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农牧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五)生态修复和惠民行动。

1.自然生态修复工程。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修复,采取补植补造、封山育林、中幼林抚育、灌木平茬复壮、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草种繁育、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等多种措施,实施退化林分修复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在十大孔兑流域开展林草生态修复12.2万亩。(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东胜区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

2.林沙产业发展工程。推进林沙产业高质量发展,在十大孔兑流域建设沙棘、红枣、苹果等林沙特色经济林基地,发展沙柳刨花板和柠条、紫花苜蓿饲草料加工等林产品加工产业。支持发展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推广沙柳种苗基地,支持发展林下经济。(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东胜区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

3.特色产业培育工程。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原则,推动达拉特旗农牧业绿色化、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重点扶持建设现代农牧业产业园、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嘎查村,积极在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精深加工企业、产业化联合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方面加大对达拉特旗产业发展扶持力度。创建国家级产业强镇1个,实施奶牛饲草料收储补贴项目,扶持建设市级现代农牧业产业园、“一村一品”示范嘎查村等产业联动项目。(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东胜区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农牧局)。

4.文旅融合发展工程。保护传承弘扬十大孔兑流域黄河文化,围绕十大孔兑综合治理等现实题材,推出一批文艺作品。加大十大孔兑流域文物保护力度,完善非遗传承体系建设。促进乡村振兴和旅游业融合发展,提升十大孔兑区域景区品质,打造沿黄沙漠旅游精品线路。推进恩格贝生态示范区内蒙古鄂尔多斯国家地质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责任单位:东胜区人民政府、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恩格贝生态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监督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5.光伏治沙修复工程。采取“光伏遮阴、板上发电、板下种植、板间养殖、光伏组件清洗与电站相结合”的模式,推进光伏治沙,通过实施国家大型基地项目、自治区保障性并网项目、新能源制氢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等方式,争取更多光伏治沙项目。年内重点实施光伏治沙项目5个,总装机规模310万千瓦。(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东胜区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能源局)。

6.林草生态惠民工程。认真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将十大孔兑流域草原划定为禁牧区,实行全年禁牧,持续改善草原生态,增强农牧民草原保护意识,提升草原自我更新修复能力,稳步增强畜产品供给能力。年内争取落实中央财政禁牧补助资金1.36亿元,协调纳入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780万亩,争取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支持的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2亿元。(责任单位:东胜区人民政府、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

(六)科技创新和监管能力提升行动。

1.入黄泥沙监测工程。按照全市入黄泥(风)沙规划设计,规划在十大孔兑每个入黄口建设1处泥沙监测站,沿黄建设11处入黄风沙监测站。聘请水利部泥沙研究培训中心和清华大学分析全市入黄泥沙量和输沙规律。(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2.科技创新支撑工程。以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为抓手,围绕水资源高效集约利用、现代农牧业发展,开展科技攻关和创新平台搭建。成立“鄂尔多斯乡村振兴研究院”(暂定名),持续推动已立项的十大孔兑综合治理、水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技术集成示范,现代农业节水和水肥精准调控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黄河南岸灌区高标准农田灌排协同调控和耕地质量提升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强化同科研院所开展合作,推进十大孔兑水沙机理研究、综合治理、河湖水综合治理研究示范等课题研究,提升科技创新支撑水平。(责任单位:东胜区人民政府、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科学技术局)。

20xx年,聚焦十大孔兑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全力落实“六大行动”,计划实施重点项目25项,总投资17.7亿(能源局光伏治沙富民工程投资未统计),按资金来源划分:中央5.78亿元、自治区2.26亿元、市本级4.92亿元、旗区1.17亿元、社会投资3.57亿元。按部门划分:水利8.91亿元、林草5.22亿元、农牧1.46亿元、自然资源0.16亿元、生态环境1.19亿元、科技0.3亿元、文旅0.13亿元、住建0.33亿元。按资金落实情况划分:已落实资金17亿元,缺口水利资金0.7亿元。拦沙换水试点工程总投资6.43亿元,其中通过水指标交易筹措4.2亿元,市财政配套解决2.23亿元,市财政已从市级水土保持补偿费中安排1.5亿元,20xx年安排的市级水土保持补偿资金1.6亿元全部用于十大孔兑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需市财政另外安排解决0.7亿元。

(一)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2月至20xx年4月)。完成实施方案编制、立项审批、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按照《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规定,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统称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同时,需办理土地、林草、环评、矿产压覆、社会稳定性分析等相关手续。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依法依规简化地方投资项目相关程序,参照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实施淤地坝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做法,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水利局联合印发,各旗区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实施范围、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投资标准等编制初步设计,由市水利局组织审查初步设计,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组建十大孔兑综合治理工作专班,以旗区为单位成立现场指挥部。召开十大孔兑综合治理工作动员会议,举行十大孔兑综合治理集中开工仪式。

(二)综合治理阶段(20xx年4月至20xx年11月)。广泛动员,聚焦重点,集中精力,全面启动十大孔兑综合治理项目。加强日常调度,不定期举办综合治理现场推进会,统筹研究解决治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认真总结综合治理情况,形成年度工作报告。同步推进项目阶段性审计验收,总结治理经验,积极推广治理模式。根据十大孔兑综合治理规划,科学制定下一年度工作实施计划和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十大孔兑综合治理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长任组长、各相关市级孔兑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十大孔兑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统筹协调推进综合治理工作。

(二)狠抓责任落实。细化工作措施,压紧压实责任,各有关旗区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认真编制治理方案和实施计划,健全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全面加强要素保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同心协力、密切配合,合力推动各项任务扎实有效落实。

(三)拓宽资金渠道。坚持政府主导、多元投入,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强化项目包装储备,统筹整合涉农涉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水土保持补偿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资金等专项资金,积极争取信贷支持,全面保障资金需求,形成资金综合效益。

(四)创新工作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包联项目制度,组建专班集中办公推进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日常调度、部门协作、联动配合、信息通报等运行机制。充分利用高分卫星中心、信息监管平台等,努力提升监管监测能力和水平。

(五)强化考核问效。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目标导向,结合实际情况明确考核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将此项工作纳入各地、各有关部门“五位一体”实绩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指标,压实具体责任,定期公布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六)广泛宣传动员。广泛宣传禁牧休牧、滩区禁限种植等相关政策措施,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综合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关心、参与综合治理的浓厚氛围。

学校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道路交通安全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凌晨2时至5时客运车辆停运服务安全保障和国庆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有效预防国庆、中秋两节交通事故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特制定本整治方案。

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管理部门的主体责任,全面加强“一岗双责”,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国庆、中秋两节道路交通安全。

1、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整治办牵头组织安办、松城派出所,组成国庆、中秋两节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社区、村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整治交通安全各项工作。

2、实施隐患排查。各社区、村组织人员对辖区内道路险段具体情况,停车站(点)规模设施,以及非法载客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含地老鼠)和拚改车,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帐,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整治方案,及时汇总到街道整治办。

3、深入宣传动员。结合隐患排查工作,面对面向群众讲解“两节”期间交通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的重要性,大力宣传“两车”危险性、危害性,劝导群众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劝阻非法营运车辆者不要从事营运,确保交通安全。

4、实施定岗值守。根据排查结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公共地段和部位,实行定人轮流。对非法载客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含地老鼠)和拚改车,严禁上路载客,并实施监管及时拆解,严厉打击。

5、建立应急机制。松城派出所、松城卫生服务中心、街道综治办要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安排进行演练。

1、9月27日到9月30日,各社区、村组织对本辖区的内的旅游点、风景点、寺庙、公共场停车站(点)等交通的的'场所开展全方位排查,并将排查情况报街道整治办备案。

2、9月30日前,各办站所、社区、村将国庆、中秋两节期间交通整治工作小组、定岗值守人员安排名单报街道整治办备案。

3、“两节”期间,街道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在岗带班,整治办全天候在岗到位,随时处理各种情况。民警和巡防队员24小时值班,保持高度警惕,保证能够及时出警、出队。松城卫生服务中心要组织专项医疗药品,调配医务人员坚守岗位,以防紧急事件发生。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办站所、各社区、村要高度重视国庆、中秋两节期间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2、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各办站所、各社区、村要明确职责,周密部署,强化措施,加强配合,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志愿者的作用,一同开展整治工作,形成群防群治的格局。

3、严格管理,落实责任。街道纪工委在“两节”期间组织专项工作督查组,不定时进行抽查,对道路交通排查不彻底、擅离岗位或工作不认真负责的相关单位和个人,按绩效考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按照县教育局下发的《大厂回族自治县教育局“十八大”消防安全检查方案》通知要求,我校领导非常重视,具体部署落实了此项工作,现结合我校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特定如下工作方案: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管理理念,按照“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落实责任、健全机制、消除隐患”的总体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切实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力排查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提高学校的防控火灾的能力;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损失,坚决打赢“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组长:苗永生。

副组长:赵金贵刘瑞龙舒军胡亚娟。

成员:法制安全办工作人员和各班主任。

(一)部署发动阶段(xx年7月7日至7月10日)。制定详细的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明确部门职责、检查范围,部署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落实专人组成检查组开展全面排查。学校积极通过校园网络、广播、黑板报等阵地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全面检查阶段(xx年7月11日至8月31日)。学校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迅速开展拉网式的消防安全检查。在暑假时间,学校安排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每天不定期巡视学校教学楼、宿舍楼、幼儿园和食堂,检查消防隐患。

(三)集中整治阶段(xx年9月1日至9月30日)。学校在排查检查的基础上,要及时梳理校园内消防安全状况,形成合力督改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具体措施,要明确主管领导加强督办,督促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完成。

(四)验收总结阶段(xx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学校对前期检查整治情况进行验收,认真总结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情况,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长效机制。

在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中,学校组织力量对学校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检查的范围主要有:教学楼、宿舍楼、幼儿园和食堂。

排查要求:学校火灾隐患排查实行分“模块”排查、落实责任人制度,各处室主任、年级组长是各部门安全隐患排查的具体责任人,排查要认真落实登记制度,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绝不允许走过尝图形式。

学校将通过黑板报、橱窗、讲座、国旗下讲话、消防演练、校园网等形式经常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组织师生学习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通过组织消防培训,教会师生掌握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和防火措施。

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网络,结合实际,制定一套完整、规范、切实可行的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保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各班级利用班会课时间专门组织住宿生进行一次消防疏散演练。开展义务消防队培训,开展实战演练,提高防火灭火能力。

乡镇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相关精神,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动员全乡上下力量,广泛发动群众志愿者参与,立即行动起来,打一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攻坚点,确保群众安居乐业、确保社会长治久安。为使该项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九次党代会和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市、区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到全民参与、全民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构建严密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为我区加快建设“名副其实的首善之区、生机盎然的魅力之都、群众公认的幸福之城”,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近期目标:一个月内,破获一批重特大刑事案件,抓获一批刑事犯罪嫌疑人,乡派出所要让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各类刑事案件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违法犯罪受到有效打击和有力震慑,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事件,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

中期目标:今年底前,刑事案件发案数比去年同期明显下降,破案数、打击数比去年同期明显上升,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群众安全感达到86%以上,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远期目标:20xx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社会治安状况进一步向好,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提升,“十二五”期末群众安全感超过90%。

1、重点区域:二戈寨片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等区域。

2、重点部位:沿街机动车停放点、餐饮娱乐场所、散居楼群院落、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企业及周边、公路和铁路沿线、集贸市场、商场、公交车站(场)、出租屋、网吧、汽车租赁市场、二手物品交易市场等场所。

(一)乡综治办。

1、集中开展治安排查整治。集中梳理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并进行重点整治,强化综合治理,减少和消除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召开二戈寨及周边社会治安秩序整治工作联席会、云关乡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整治工作会议、云关乡社会治安重点区域整治工作会议,对今年上半年社会治安重点区域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做到“五明确、一挂钩”:即明确整治问题、明确整治目标、明确整治措施、明确整治工作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明确奖惩措施;重点整治工作效果与年终专项工作考核相挂钩。对重点整治区域实行档案跟踪管理制度,实行一个重点整治区域一个档案,并按照要求完善档案资料。

2、全面开展群防群治工作。广泛动员和组织单位、群众全面开展群防群治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社会矛盾联调、社会治安联防、治安问题联治、重点工作联动、基层平安联创、服务管理联抓”为目标,完善社会面巡逻防控体系、村治安管控体系、重点部位防范体系、单位内部安全保卫体系、校园及周边防控体系、以居住地管理为主体的特殊管理体系、特种行业、危险物品的治安监控体系等九大防控体系。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要督促沿街铺面经营人员和公共户单位值班人员佩戴治安防范红袖标,大力开展综治志愿都活动。在散居户、经营性门面推行“邻里关照”、“十户联防”、“二十户联保”等载体的群众自防措施,扎实推进群众自治(自助)防范工作。

3、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不断扩大创建工作覆盖面,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继续开展“平安村”、“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各村要按照党支部牵头、乡政法委组织、村及公共户单位实施的原则,依据《南明区“平安居(村)”、“平安单位”评选标准》组织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做到积小安为大安,不断提高我乡的平安创建整体水平。

4、切实提高村民住宅防范水平。依法加大对物业公司落实安保措施的督促力度,引导鼓励无物业管理的楼栋、院落落实基础防范,大力开展预防入室盗窃专项行动。大力推进“平安e家”报警电话入户工程,切实提高村民住宅的安全防范水平。20xx年技防入户覆盖率要达到20%。

5、大力弘扬见义勇为风尚。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和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适当增加见义勇为基金的规模,提高见义勇为奖励标准,及时按照规定对见义勇为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乡政法职能部门。

1、乡派出所。

(1)强化破案攻坚。组织精干力量加大对大案、要案的侦破力度,对重点案件实行所长挂牌督办,侦破一批重点、恶性刑事和违法犯罪案件,健全完善刑事侦查、刑事技术、技术侦查、网络侦查“四位一体”同步上案、合成作战工作机制,提高精确打击能力。同时,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要第一时间报告乡委政法委,进展情况要落实续报制度。

2、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针对“两抢一盗”案件的发案特点和规律,采取集中行动和专项行动,坚决遏制“两抢一盗”案件高发势头。

(3)加强巡逻防控,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和见警时间。要建立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机制,建立以村为格、派出所为片、警区为网、多层力量、多种形式合力的三级“网格化”治安巡逻防控长效机制,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有效控制,有效遏制街面犯罪行为。调整工作思路,将巡逻防范的重点向城郊结合部、复杂地段场所延伸。制定并实施巡逻防范工作考核制度,最大限度的调动各方参与社会面防控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提升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效能。

(4)强化重点区域整治。采取“集中行动与区域性打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重点区域和行业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主力军作用,明确派出所重点区域和行业整治工作中的责任及任务,制定本辖区的重点整治工作方案。

(5)加强驻村警务工作。以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以警民议事会制度和村民议事会制度为载体,推行“七小”工作法,对参会的群众代表要适时更换,扩大群众对驻村警务的参与面,提高群众对村警务的知晓率,充分发挥驻村警务在治安防范中的龙头带动作用。以重点人员信息化管控、流动人口管理为重点,强化社区基础信息采集,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奠定扎实的社区工作基础。

(6)加强禁毒工作。严格开展吸毒人员大收戒行动。加大打击娱乐服务场所贩卖、吸食毒品行为的力度,依法严惩容留吸毒、贩毒的经营业主。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配合政法、禁毒部门加大“阳光工程”建设力度,有效稳控安置吸毒人员。

2、司法所:建立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衔接工作机制,指导、督促各村开展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其重新犯罪;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协调指导对在校学生、闲散青少年、流动人口等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大法制副校长的辅导力度,把学校作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宣传的主阵地,把城郊结合部及民办中小学作为主战场,切实开展法制进校园、进家庭活动。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及未成年人违法和轻罪记录消除工作。

(三)综治委部分成员单位。

1、乡人武部:组织民兵开展巡逻防范;开展军地、军民共建平安活动。

2、城管办:在开展市容环境巡逻中,充分发挥综治志愿者作用,协助公安机关制止现行犯罪和扭送犯罪嫌疑人。

3、文化站:组织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加大“网吧”管理力度,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清理整治“黑网吧”。督促网吧、文化、体育、娱乐场所落实治安防控措施,落实值班保安人员佩戴治安防范红袖标。

4、社会事务办:加强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防止其被组织、引诱和胁迫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督促养老服务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等社会福利机构落实治安防控措施,落实值班保安人员佩戴治安防范红袖标。

5、林业站:加强林区的治安管理,预防和减少案件的发生。

6、人口计生办:充分发挥人口计生工作网络作用,建立完善全员人口信息平台,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供信息;按照《贵阳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办法》,加大《居住证》办理力度,今年底办证率达80%以上,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动员计生网络力量在入户走访中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常识,广泛征求居民对社会治安的意见建议并反馈属地公安部门。

8、乡工会:协助企业制定、推行各种形式的安全保卫责任制,动员职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保卫组织和群防群治队伍,深入开展平安建设。

9、乡妇联:在各村广泛开展千户带万户“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号召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做遵纪守法好市民,以家庭的平安和谐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10、共青团:大力实施“打好综治攻坚站、团员青年总动员”青年志愿者系列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闲散青少年就业培训,加大对刑释解教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帮教工作;广泛招募维护社会治安青年志愿者,促进形成群防群治的浓厚氛围。

11、乡护路办:指导各村对重点、复杂区段的于整治力度,严厉打击盗抢铁路设备设施犯罪,维护铁路运输治安秩序。

12、其他单位:紧密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围绕打击刑事犯罪,积极开展防范、治理等工作,做好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同时督促监管服务的行业落实治安防范措施,落实值班人员佩戴治安防范红袖标。

(四)村。

充分发挥各村党支部的组织作用,组织开展基层平安创建,建立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范机制,加强农村警务工作,推行民警包村、保安驻村和“治安中心户长”等做法,开展形式多样的治安巡逻和邻里守护活动,加强城郊结合部村民出租房的管理,构建专群结合、警民联防的农村治安防控网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乡委政法委要定期听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工作。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各村支两委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乡属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全力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强化队伍保障。各村委配齐配强综治力量,及时增加、补充辅警力量并提高辅警待遇,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可靠保障。

3、强化责任意识。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强化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意识,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绩档案制度》要求,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绩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级、管理监督和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4、明确工作责任。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村、乡属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自我管理,加强自身防范,规范内部安全保卫制度,督促值班人员在岗尽责,并佩戴治安防范红袖标,切实做到各单位内部无盗窃案件发生。教育本单位干部职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用自身的行为来引导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来统筹区域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不配合、不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单位,要下达综治工作建议函,同时抄报其主管部门。对仍不整改的单位要报乡综治办,由乡综治办会同上级综治部门下达综治工作建议书,与其上级部门一起督促整改。

5、严格责任追究。各村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措施过程中存在问题,要进行通报或警示,并责令其整改;乡党委、政府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重视,措施不落实,导致社会治安混乱、发生重大问题的,要严格按照《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查究制的规定(试行)》,对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各村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敷衍塞责、无所作为、效能低下,导致本村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的,要严格按照《贵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办法》,对主人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对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攻坚站中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追究其责任。

(二)加强督查考核和信息报送。

1、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各村、各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内容,严格检查考核和兑现奖惩,由党政办牵头,乡综治办参与,对各村、乡属各部门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并进行通报,督促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2、各村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信息报送,每月上报工作信息、进展情况和有关数据,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三)加强人大、政协监督力度。

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的作用,有计划的组织人大代表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区域、重点领域进行检查和视察,提出意见和监督建议,失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充分发挥政协民主监督的作用,组织政协委员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区域、重点领域进行视察和监督,提出监督意见。

各村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精神,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从源头上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xx〕13号)要求,区安委会决定自20xx年6月开始至20xx年底在全区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抓源头、治违法、促规范”,集中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严格规范维修改装行为,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推动规划建设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意识明显提升,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区安委会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主要承担日常协调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区安监局、区房管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规划分局、区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各单位要成立或指定专门工作机构,定期分析调度,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6月开始至20xx年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20日前)。各单位要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综合治理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细化工作标准,制定检查考核标准,广泛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20日至11月30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要对本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单位,电动自行车回收、改装单位(场所)进行排查,建立档案台账,强化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各街道办事处、区房管局、区城乡建设局、各派出所要对居民社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整治,针对新旧住宅小区等不同情况,分门别类,逐一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切实解决在公共走道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宣贯工作,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各单位要于12月22日前完成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总结工作。区安委会将牵头组织对本区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评,考评情况纳入区政府20xx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综合治理部署不到位、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街道办事处和行业部门予以通报。

(一)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单位专项治理。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区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对本地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单位开展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严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严把市场入口关,集中查处无证生产、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产品等行为。按照《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等技术标准要求,督促生产单位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电器装置、绝缘性能、蓄电池密封性以及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等相关技术标准。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生产单位应当设置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依法重点查处以下问题:生产单位在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伪造电动自行车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维修单位专项治理。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区公安分局等部门配合,对本地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维修经营者开展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加强销售维修领域监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依法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销售单位无照经营;产品没有质量合格证,没有明确标注厂名厂址的;产品来源不明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销售的产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要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回收、维修经营场所,依法查处销售存在安全质量问题的二手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依法查处维修经营者使用不合格配件、超标准更换蓄电池、拆除减速器等违法行为。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由各街道办事处、区城乡建设局、区房管局、区规划分局等相关部门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区城乡建设局、区规划分局要牵头负责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建设标准,组织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加强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和管理;凡新建的住宅小区,严格源头管控,同步规划建设停放充电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对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建成车库(棚)、充电设施的老旧住宅小区,划定一个或多个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满足居民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需求。

(四)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治理。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指导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规定;指导无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明确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管理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各街道办事处、各派出所等部门报告。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消防大队等部门要依法负责指导各街道办事处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要负责强化对电动自行车的道路管控,对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罚教育。各派出所要督促居民委员会、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省公安厅《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要求开展自查自改。对存在违规行为拒不改正,以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引起火灾事故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公交、楼宇视频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区广电中心要负责指导、协调各级主流新闻媒体播出相关电动自行车安全节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宣贯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区房管局、各派出所要深入社区、单位、群租房等场所宣讲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普及扑救火灾、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识;要广泛张贴《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等宣传挂图,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张贴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标识;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等定期组织群众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严密责任链条,稳步推进综合治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对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二)认真履责强化配合。要坚持齐抓共管,压实属地街道办事处、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对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要及时沟通协调,落实具体责任,防止推诿扯皮。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严格检查强化督导。区安委会要加强本地区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充分发挥协调督促和工作督查职能,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区域,要加强检查督导力度。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在综合整治期间,因管理整治不力,造成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连年增加,由于产品质量不过关、违规改装改造、停放充电不规范、群众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电动自行车领域的火灾呈多发趋势,极易引发“小火亡人”火灾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以来我辖区电动自行车火灾也时有发生。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消防工作不容懈怠,安全意识不可忽视。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厦安办〔20xx〕49号)文件要求,杏滨街道决定即日起在本辖区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严格落实《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附件1),注重从源头上解决根本问题,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广泛开展宣传提示,力争通过半年的综合治理,建立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伤亡火灾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

(一)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未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将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带入电梯或户内。

(二)电动自行车消防宣传教育。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引起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在物业小区、群租房等公共区域广泛张贴宣传标语、海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指导使用者按照规定要求配合做好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工作,同时教育使用者一旦遇到电动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选择正确的路线和方法,增加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逃生能力。

20xx年6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阶段(20xx年6月底前)。各社区、各有关单位按照本辖区的整治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

(二)整治攻坚阶段(20xx年7月至11月)。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各社区、各有关单位结合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按照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全面摸排使用管理等领域存在的隐患和风险,抓好实施,并进行整改。在社会面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提示。

(三)建立长效机制(20xx年12月)。按照《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对综合整治期间的各项工作进行总结。

(一)规范停放充电行为。各社区要督促村(居)民、物业、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要继续加快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基层力量,对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依法清理搬离;对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产生较大影响的,要依程序启动“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要积极推动商业区、居民住宅区、群租房密集区、工业集中区、办公集中区、村民自建区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新建建筑从源头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库,或在室外预留空间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集中充电设施应选用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与其他功能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因地制宜配置简易喷淋、消防卷盘、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灭火器、可视监测系统等技防措施。

(二)紧盯重点场所人员。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紧盯快递、物流、外卖等重点领域,部署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体系、组织岗前教育培训、加大投入硬件设施,强化仓储物流、分拣中心、中转站点安全管理,落实作业区、生活区、住宿区与仓储区防火分隔。紧盯群租房、沿街商铺等场所,推动落实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与其他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措施、清理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停放充电场所违规住人,并加强日常和夜间巡查值守。

(三)严格执法铁腕整治。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按照《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附件1)要集中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与其他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的“保命墙”工程,清理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停放充电场所违规住人现象,强化源头防范。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要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应每月定期开展“纠违停、清飞线”集中整治行动,并邀请媒体进行集中曝光。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介,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教育。利用城市户外视频、公交移动电视、楼宇视频系统、社区报栏等平台,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提醒居民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引导广大市民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门厅、过道充电。街道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要加强联合执法,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社区、深入企业、深入相关单位和场所,认真查找隐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成效。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纳入对各社区各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的内容。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动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机制。20xx年8底前,要摸清本辖区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点及生产、销售、回收、改装、修理等场所数量,完善基础台账。整治期间,要积极推广建设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设施。

(三)要加强情况报送。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完善基础台账,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

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以突出特色,塑造典型和样板,以点带面,通过创建示范组,实现点上有亮点,有特色,依托(玖瑰园)打造生态人居环境。按照“示范带动”的要求,以“绿化、美化、净化、亮化”为标准,以彻底解决“脏、乱、差”等问题为突破口,以建立(示范组)工作长效机制为着力点,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搞好示范组工作,给广大村民创造一个全新的生活环境。

1、建立管理制度,造册确定卫生保洁员和管理员,挂牌明确责任区域,进一步落实责任。

2、在示范组行人醒目处或交通要道口设立宣传牌悬挂横幅,刷写标语;。

3、家禽家畜实行圈养,严禁散放;。

5、房前屋后堆放整齐,有碍村容村貌的建筑物予以拆除,保持巷道整洁美观;(拟对全组民区进行风貌打造)。

7、做好旱厕改水厕工作。

8、抓好庭院及个人卫生。做到庭院清洁整齐,干净卫生,人人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一阶段:组织宣传动员阶段。主要是召开各种会议,建立健全机构,利用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创建卫生示范村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做到人人皆知。全面部署创建示范工作,层层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按照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时限全面完成。同时做好日常卫生工作。

第三阶段:自查阶段。搞好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示范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宣传,全民动员。通过召开会议,张贴标语,更新板报等形式进行宣传,形成人人关心、参与治理、支持治理的浓厚氛围。

3、多方投入,保障经费。为了保证治理经费,社区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严格遵循有关程序,在确保一致通过的前提下在农户中收取每人每月1元的.清洁费,以解决资金短短问题,确保治理工作中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同时,积极组织广大群众投身到创建卫生示范村工作中,为创造干净舒适、生态的生活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整治成果不反弹。社区制定出一套科学高效的管护制度,明确包片的主要负责人,卫生保洁员,卫生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并落实好经费和人员报酬,确保环境卫生长期有人抓有人管。

乡镇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在总结我村在上年度综治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与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我村平安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的现状,现具体安排工作计划如下:

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认真做好普法宣传、治安防范,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等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全力推进“平安村”建设,为村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创造更加稳定、安全的社会治安环境。

1、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全面实行领导责任制。

加强村综治维稳工作信息排查队伍建设,确保信息畅通和各项工作及时落到实处;努力完善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计生、民政工作配合协调机制,整合和提高综治工作力量。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通过签定综治,创安各种责任书,确保综治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保证工作上的统一性和一致性,努力维护一方平安。

2、加强以基层党支部为核心的配套组织建设。

按照上级的要求,继续抓好治保会、调解会和群众性群防群治组织建设。着力推进居民住宅区治安防范工作的落实。联合村妇联组织开展平安家庭、五好文明家庭、文明新风户、遵纪守法户等活动,加强群众社会和谐意识。联合共青团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和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预防青少年犯罪。加强民兵组织建设工作,发挥民兵在治安工作中的重要角色,如夜间巡逻等。

3、加大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力度。

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办事”的原则,深入排查影响本地区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收集可能造成矛盾的及时信息,掌握社会及群众动态,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和排查调处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加强督促检查,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矛盾纠纷,避免矛盾激化,防止重大治安问题或群众性事件的发生。进一步健全完善处置群体性的事件的工作预案。一旦发生群体性的事件,快速出击处置,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切实防止和避免因处置不当而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

4、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

加强对青少年和邢释解教人员的教育,认真开展普法活动,村干部带头学法,坚持按月出一期法制宣传栏专刊。今年我们要加强对《农民常用法律知识手册》、劳动、工伤类《合同法》、《划生育法》、《婚姻法》、打击拐儿童妇女等与农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宣传,结合综治宣传月活动,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讲座等。广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组织法》,保证今年的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

继续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健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加强对他们的法律教育,落实帮教措施,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以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普法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持续开展。

5、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长效工作机制。

完善综治组织网络信息和治安防控网络,强化工作职能,充分发挥作用,维护村的治安和稳定。强化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建立以治安巡逻队为骨干,居民广泛参与群防群治组织协同配合的巡逻体制,充分发挥巡逻队的作用,增强对违法犯罪的发现和控制能力,重点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

建立随时排查处理纠纷工作机制,每周召开一次维稳工作信息排查碰头会,不安定因素及时发现及时上报,真正做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不安定因素的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和早解决。对重大纠纷要实行交办,坚持把矛盾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确保社会治安稳定,营造“平安村”,建设“平安村”。

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以“除陋习、树新风,还我美好生活环境”为主题,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对场镇通过治理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垃圾乱扔、广告乱贴、工地乱象,使场镇环境面貌有明显改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场镇区域内所有街道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挂、乱堆乱码等违法违章行为。

成立场镇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环境卫生整治小组、宣传报道小组。

(一)镇容镇貌整治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街道“骑门”摊点、占道经营、以街代市、乱张、乱贴、乱挂等影响镇容镇貌的现象进行整治,负责对农贸市场的规范管理,做到行商归市、坐商归店。

(二)交通秩序整治小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街道车辆乱停乱放进行整治,场镇各种车辆必须停放在划定的停车区域,做到按规定停放,停放有序。

(三)堆码占道整治小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街道乱堆乱码进行清理,对施工场地进行规范管理,做到街道无堆码,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围挡规范,堆码有序。

(四)环境卫生整治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街道环境卫生的'整治,垃圾清扫清运,全天保洁,彻底消灭卫生死角,保持街道和人行道的干净、清爽、整洁。

(五)宣传报道小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4月10日至4月20日)。遵循宣传在先、执法在后,劝告在先、处罚在后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为集中顺利推进营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和舆论环境。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4月21日至5月21日)。集中精力重点进行镇容镇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骑门摊点、占道经营、车辆停放和建筑工地的整治,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高阶段(长期)。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定人、定岗、定时、定责”措施。各单位、门市、住户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制,各单位实行镇容区域负责制(具体责任区域见附表),每周星期一下午4:00-6:00为义务劳动时间,组织干部职工对责任区域进行清扫保洁。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场镇整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场镇整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把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实行“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居民参与、各方联动”的方法,城镇综合整治小组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各单位要按照划分的责任区域搞好整治工作,各单位、门市、住户要自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二)广泛宣传、全民动员。通过宣传车、标语横幅、车载广播,公开信及会议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场镇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和要求,“门前三包”的内容,开展集中整治的时间、内容,场镇综合治理的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夯实整治工作基础。在中小学开展爱国卫生教育和“小手牵大手”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居民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形成良好氛围。

(三)逗硬督导、确保效果。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由镇长陈尚文任组长、人大副主席杜孝斌、党委副书记杜浩为副组长,杜射、王亮、熊中利、陈力为成员的场镇综合整治督查督办领导小组,负责对“门前三包”及各单位责任区域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实行一周一评比,一周一通报。

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朝农街道办事处地处西湖区朝阳新城,目前管辖10个社区居委会,面积4.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8万人,近几年,因朝阳新城的快速发展,新建楼盘多,且大部分楼盘已完工并交付使用,业主正在陆续入住,现都由新光、五坊、天琴湾西苑、天琴湾东苑、隆泰苑、向阳社区代管新建楼盘,共管辖新建楼盘14个,总住户1万4千余户。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xx]13号),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20xx年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以“推进社区分类治理实现服务精准施策”为主题,大力推进街道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为确保我街道实验目标如期完成,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认真落实中发[20xx]13号文件精神,以强化党建工作为引领,以扩大居民参与为基础,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居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优化社区服务为重点,以深化居民自治为内核,以创新体制机制为保障,以营造和谐温馨社区氛围为追求,切实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为建设美丽幸福西湖提供有力保证。

1.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方向。推进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确保社区治理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相信群众、团结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把服务居民、造福居民作为社区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靠居民,依法有序组织居民参与社区治理,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

3.坚持改革创新,依法治理。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积极推进社区治理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

4.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自身资源、条件和人文特色,制定针对性工作思路和推进策略,形成既有共性又有特色的街道社区分类治理模式。

5.坚持统筹推进,重心向下。动员协调各方力量、各个层次、各项工作,统筹结合,共建共享共进。把眼光、资源、管理、服务向下,真正做到基层“吹哨”、部门“报到”。

根据朝农街道的实际,结合社区房屋结构、人口密度、环境设施及居民结构等要素,对社区进行细化分类,根据不同类型社区的优势、短板和特征,充分考虑不同类型社区居民特点及需求差异,制定针对性治理方案和措施,配套个性化治理方式和方法,尤其在社区治理资源配置、社区服务供给、社区居民自治等方面实施共性差异化相结合治理,提高社区治理的精细化程度和精准化水平。通过二年探索实践,将“精细化治理、精准化服务”理念融入社区治理全过程,着力打造社区分类治理西湖模式,为中西部地区乃至全国城市社区探索实施分类治理提供有益参考和借鉴。

(一)推行社区科学分类。

组织开展社区情况专题摸底调查活动,对全街道10个社区进行全面摸底和梳理。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人口、地域、文化、设施等社区基本要素,依据人口密度、居民构成、小区特征、物业模式等差异情况,将全街道10个社区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超高密度开放式老旧社区。

凉伞树社区、红苗社区、灌婴路社区、五坊社区、新光社区。主要特点:社区内无65岁以上老年人占比大于20%;“4050”下岗人员多,居民交往密切,相互熟悉,对社区有较高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社区具有浓厚的文化地域特色。

存在的主要问题:生活环境脏乱差,房屋老化、基础设施不配套,物业管理缺位,人员复杂、利益诉求多样,居家养老需求、困难人员生活保障需求等“刚性”需求不断增加,社区资源处于“僧多粥少”的境地。

2.中低密度封闭式商品房社区。

天琴湾东苑社区、天琴湾西苑社区。主要特点:社区内封闭式商品房小区居民占社区居民总数的50%以上,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在5000至10000人之间,各类群体分布比较均衡,65岁以上老年人占比10%左右,失业率低于2%,居民平均收入水平位于中等以上,主要分布于新城区,大部分有专业的物业公司管理,社区基础设施完善,生活环境优美。

存在的主要问题:邻里关系较为冷漠,居民与物业公司矛盾冲突不断,业委会难以获得大多数业主的认同,物业公司提供服务得不到很好的监督整改;街道和居委会对小区的治理,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和指导作用;职能部门对小区的管理各自为政,与居民、居委会、业委会未建立有效的衔接沟通机制;一些小区日常生活并不便利。

3.低密度回迁式安置片区。

隆泰苑社区、向阳社区、悦湖社区。主要特点:是典型的城市化进程中兴起的居民区,一种是农场社区居民集中安置区,土地被征用,由本场建成安置小区集中居住;另一种是保障房小区,提供给保障房申请家庭。地段主要集中于新城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一般在5000人以下,65岁以上老年人占比大于10%,失业率大于4,5%。

存在的主要问题:人户分离现象普遍,空心化程度较高;居民之间关系疏离,对社区缺乏归属感,公共事务没人管理;社区配套设施缺失,社区建设层次相对较低;拥有非市场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社区自治水平低下,人居观念落后,农民变居民的进度缓慢,平房进楼房适应能力不够;精神生活贫乏,麻将室、棋牌室、茶室散布小区,甚至黄赌毒偶有发生。

(二)推进多元主体、更好服务辖区居民。

实施社区“大党委”工程。在所有社区全面推行“双向服务、全域融合”的社区“大党委”。

在坚持党组织隶属关系不变的前提下,打破原有以条为主、条块分割的封闭式党建模式,在横向创建以社区“大党委”为组织核心,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驻区单位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等共同参与的`组织设置新架构;在纵向理顺街道综合党委—社区“大党委”—网格党支部—“党群微家”党小组“四位一体”的党组织网络,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全覆盖,推动街道社区党建、驻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动,促进责任联动、组织联席、资源联享、党员联管、活动联办、民事联商,实现全区域统筹、各方面联动、多领域融合,着力提高城市基层党建整体效应,促进基层治理水平提升。

实行社区公共资源优化整合。探索“一委一站多居”扁平化社区管理体制,针对人口密度较高的超高密度开放式老旧社区,整合现有邻近的两个社区的场地资源,集中设置一个区域化中心社区工作站,专职从事社区公共事务服务;剩余的原居委会的社区服务和办公用房,用于居委会开展居民自治和服务场所,并对社区人财物进一步合理调配,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效果。

探索“全岗通”社区综合服务模式。对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全科业务培训,建立工作运行机制,制定“首问接待”等制度,打破社区专职工作条线壁垒,实行“全天候接待、全方位受理、全过程负责”,让居民群众始终“找得到人、办得了事”。

在所有社区逐步实现“1+5+x”社区邻里中心全覆盖。20xx年在兰宫路社区尚水花园小区建设一个“1+5+x”社区邻里中心。围绕生活便捷化目标,逐步构建“15分钟+24小时”生活服务圈,以党建为统领,配套教育、医疗、助老、商业、文体5类基本服务形态及若干衍生业态;使“邻里中心”成为营造社区文化、荟萃社区精神、增进邻里和睦的客厅;成为汇聚生活服务、为老服务、健康服务以及其他服务的综合体。

实施“老旧小区环境提升”工程。针对超高密度开放式老旧社区存在的环境脏乱差、基础设施老旧缺失问题,优先将该类社区纳入到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每年投入资金实施一批社区环境改造项目,积极推进微改造、美丽楼院打造。达到“路平道净、线齐物整、灯亮墙美”,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一)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3月)。

1.制定实施方案。在对全街道10个社区进行调查摸底并广泛听取街道、社区意见基础上,根据西湖区民政局申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朝农街道开展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

2.组织调研学习。组织有关人员赴国内社区治理先进地区进行学习考察,注重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结合实际,完善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的政策措施。

3.成立领导机构。建立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领导协调机制,统筹领导协调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工作。

(二)深入实践阶段(20xx年4月-20xx年12月)。

1.开展试点(20xx年4-12月)。结合社区分类,选取2个社区进行分类治理试点,及时总结试点经验。

2.全面实施(20xx年1-12月)。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在街道10个社区全面推行分类治理。

(三)总结推广阶段(20xx年1月-20xx年3月)。

对三年实验成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对发现的瓶颈和短板提出针对性举措,予以完善,在总结中推动实验成果落地;对照实验各项任务要求,固强补弱,确保成效。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成立朝农街道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书记总负责,街道主任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街道各科室等为成员,办公室设在街道社会事务办,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分管民政领导担任。各社区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符合社区特色的方案,强化组织指导,切实抓好任务落实,确保实验任务有序推进、如期完成。

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社会治理和服务创新各项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朝农街道办事处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创建工作专题会,研究讨论实验任务推进情况;各成员科室要结合各自职责,密切协作,分工配合,共同推进此项工作。

(二)保障资金,加大投入。积极推进社区治理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奖励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工作中的优秀“社区带头人”、“居民领袖”、社会组织负责人等先进个人,扶持社区治理重点项目,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全面提升朝农街道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水平,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督查,推进工作。加强工作督查,将社区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范围,社区治理工作、共建共商共管共治工作纳入社区书记每年述职内容。各社区每季度向街道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街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各社区开展社区治理工作进行抽查和督查。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根据《银川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xx]90号),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xx〕4号)精神,深刻汲取近年重特大电气火灾事故教训,部署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治理责任,确保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1、强化局属各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各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各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损坏、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电缆井、配电箱、变压器等电力设施周边堆放可燃杂物、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堆放杂物及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等问题;严查各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各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

2、加强文物古建筑单位电气火灾防控。各级文物古建筑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文物、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17号)有关要求,密切合作、联合执法。根据《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积极指导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风险评估工作,加大检查督察文物古建筑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力度,采取有效的电气火灾防护技术措施,切实增强文物古建筑电气火灾防控能力,减少火灾危害,全面加强文物古建筑电气防火工作,确保文物古建筑安全。

3、加强文化经营场所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力度。充分发挥“一户一档”监管措施,将电气火灾隐患检查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当中,严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损坏、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电缆井、配电箱、变压器等电力设施周边堆放可燃杂物、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堆放杂物及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等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各文化娱乐场所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

4、强化电气火灾防范宣传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聘任持证电工上岗。将电气安全知识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当中,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加强正面引导和典型案例警示宣传,通过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及张贴电气火灾防范常识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不断提高全社会电气火灾防范意识。

20xx年5月开始至20xx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底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严格落实本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级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组织对单位责任人、相关工作负责人、文物古建筑看护人员等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10月)。组织发动电器产品使用单位,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4月)。各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4月)。各单位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五)督促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将电气安全作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填写后报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备案,督促单位、企业邀请具有相关电气资格证书的人员或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电气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测,检测记录由单位责任人或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二)银川文化艺术中心负责局机关、文化艺术中心大楼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三)银川市图书馆、银川市文化艺术馆负责本单位办公场所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四)文物局、文物管理处负责国家级、自治区银川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五)银川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负责全市所管辖区域文化娱乐经营场所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六)银川市图书馆、银川市文化艺术馆、银川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单位组织承办和参与演出活动中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文广局成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局长刘涛任组长,副书记郑强任副组长,各处处长、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统筹安排部署各单位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下设至局综合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检查小组,并明确责任人、管理人、联络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保检查工作认真负责,杜绝出现走过场的现象发生。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全员参与。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对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和发动广大职工参与到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中,对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追究责任。

(三)严明纪律,畅通渠道。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期间,凡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请于20xx年9月25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xx年起,每年1月2日前报送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6月25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20xx年4月10日前报送综合治理。

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州电气火灾所占比重增大。20xx年,全州共发生电气火灾340起,直接财产损失220、94万元,分别占火灾总量、财产损失的39、72%、42、72%,较20xx年,起数增加151起,财产损失增长110、73万元。为进一步消除电气安全隐患,遏制电气火灾事故高发态势,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工作部署,州安委会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通过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消除一批电气火灾隐患,普及安全用电常识,提高电气火灾预防意识,建立电气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州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

1、全面开展电器生产领域治理。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管理,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提高管理能力,规范生产秩序。

2、全面开展电器产品流通领域治理。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储存仓库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对以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器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3、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

4、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禁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5、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

合同。

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三)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

6、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社会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7、推动城乡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街道、乡镇为基本单元,排查城乡社区、乡镇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可结合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解决。

8、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规范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考核机制,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做到持证上岗。

州安委会成立由分管副州长任组长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统筹推进综合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育、公安、经信、民政、住建、交通、商务、文化、卫计、工商、质监、安监、电力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公安消防支队。各地要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由县(市)级政府具体实施,各有关行业部门按职责抓落实。

各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质监部门依法负责生产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器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电器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违法行为,严把电器产品质量源头关。

工商部门依法负责流通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和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商品违法行为。

住建、交通、水利、经信、电力等部门,依法负责督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电气设计和施工,对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电力部门依法负责对电力行业各企业的监管,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督促电网企业开展输配电线路和受(送)电设施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公安部门要与工商、质监等部门协作配合,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做好综合治理相关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因电气原因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

教育、公安、经信、民政、交通、商务、文化、卫计、安监、旅游、文体新广、民宗、民航、邮政等有关部门在县(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规定做好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整治时间从20xx年5月开始至20xx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底前)。各地、各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级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县(市)政府要组织对有关部门、社会单位责任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10月)。组织发动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4月)。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电气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按规定将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器产品和开展电气设计施工的企业单位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定期公布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单位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和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4月)。各地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一)提高认识。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清当前电气火灾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明确工作机构,量化工作任务,切实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落实责任。各地要建立健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落实到人。各社会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排查,积极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格依法处罚,督促抓好整改,最大限度消除电气火灾隐患。

(三)广泛宣传。各地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电气消防安全知识,及时通报整治工作成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强大的整治工作氛围。要加强单位员工安全教育,将电气安全知识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内容,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四)及时反馈。各地要对电气火灾专项治理实行分阶段考核考评,并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消防考核等有关安全考核评比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及工作部署情况于20xx年6月15日前报送州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10月15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xx年起,每年1月15日前报送上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7月15日前报送上半年工作小结;20xx年4月30日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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