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法制进校园新闻稿大全(16篇)

小学法制进校园新闻稿大全(16篇)

ID:6879725

时间:2023-11-27 09:38:26

上传者:文锋

在信息时代,新闻报道不仅是人们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也是新闻媒体对外展示自身实力和影响力的重要手段。最新的新闻报道素材已经整理好了,快来参考一下吧,或许会给您带来新的思考。

小学法制进校园新闻稿

小学生是道德思想和和意志品质形成的重要阶段,对于法律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从小应该懂法知法,自觉抵制不良行为。根据小学生的心理特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简单入手,层层递进。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判断能力,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从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冷静机智,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

小学生要自觉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

对于小学生,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

1、珍惜学习机会,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

4、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一切为了孩子,给青少年营造一个和谐、平安的学习氛围。在德育教育月活动中,3月19日下午安家底小学组织学生观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座,对学生进行遵规守纪教育。学生们个个注意力集中,认真观看、倾听,学习法制知识。

通过本次活动是学生懂得遵纪守法的道理。法制教育更要潜移默化地从青少年身边的事件起,从他们身边的事做起,通过科学全面的法制教育增强有青少年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和守法用法的意识,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和谐、向上的法制环境。

小学法制进校园简报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责任。为进一步扎实开展“法制进校园”普法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对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4月22日,双流区广都派出所张正清警官到我校为学生讲授了一堂既严肃又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张警官首先对“金钟罩”反电信诈骗小程序的介绍和推广,并要求学生将今天所讲内容带回家提醒父母关注并注册“金钟罩”小程序,共同筑牢反诈骗安全防线。

随后,张警官分别从校园欺凌、毒品犯罪、预防盗窃、打击犯罪等方面,根据儿童的生理、心理、年龄阶段的特点,通过案例讲解,分析了未成年犯罪的动机与原因,引导和教育学生要注意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通过张警官风趣生动、通俗易懂地讲解,引导同学们树立一个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小学法制进校园简报

今年是“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为弘扬法治精神,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建设平安大通,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理念。12月12日上午,大通司法所利用集镇逢集之际联合派出所、妇联、文化站等部门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以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摆放展览刊板等形式,以宪法和老百姓生产生活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宣传内容。活动现场气氛热烈,群众参与热情高涨,并积极向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员咨询相关法律知识,领取相关的法律书籍和宣传海报。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不仅向广大群众宣传了法律知识,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度,激发了群众学法的'积极性,而且增强了群众的法制意识、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创建平安大通、和谐大通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文档为doc格式。

小学法制进校园简报

为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深入推动“七五”普法规划,在“12.4”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银屏镇组织司法所、综治、信访、老年委、妇联、农委等多部门开展了“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今年“12.4”宪法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司法所以该主题制作了条幅,分别悬挂在集镇道路旁和普法活动宣传地的醒目位置,让群众一目了然。围绕本次活动的主题,司法所在宣传材料内容上进行了精心的准备,宣传单页内容亲自把关,除以往经常发放的老年人维权、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等常见的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外,着重把党的报告中的`核心内容及重大理论成果摘录出来单独印刷,内容更具针对性,让群众能够更加快速便捷的了解到党的精神核心内涵。除此之外,活动前期还广泛采用led电子大屏幕、微信等渠道营造宣传氛围。

此次活动是由司法所牵头,多部门参与的联合普法宣传。活动选取银屏集镇群众上班、买菜时间段,在人流量大的地方集中展开,并制作了宣传手提袋,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活动一开始就引来了不少群众的围观,现场群众都对此次材料很感兴趣,争相领取。活动现场还设立了咨询台,面对群众现场咨询的法律问题,司法所工作人员都及时给予了解答,或告知其解决途径。本次多部门联合的普法形式,取得了理想的效果。

此次开展的“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引起了广大群众的普遍关注,激发了广大群众学习的热情,进一步树立了宪法意识,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小学法制进校园新闻稿

为广泛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推进依法治校,创建平安校园,-11-11日下午,五十团二中举行了法制教育报告会。会上法制副校长结合当代青少年的特点,以翔实的案例、朴实的语言给全校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并深刻剖析了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源和社会危害。最后法制副校长勉励同学们要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名知法、懂法、学法、守法的好公民。

通过广泛宣传普法精神,在校园内再次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高潮。法律普及到校园每个角落。有效的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推动校园环境的进一步净化,营造了浓厚的校园和谐氛围。

小学法制进校园新闻稿

加强法制教育 构建和谐校园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校园《“六五”普法规划》,成立了学校“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把学校的各项工作与我县教育发展形势紧密结合,为学校创造了 “六五”普法和依法执教的良好环境。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完善法制教育体系。

校长担任普法领导小组组长,把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起以校长室为龙头,以各办公室为主体,以班主任、品德课教师为骨干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完善了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并在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

我们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图片法制宣传园地,经常更新内容,加强法制宣传,根据教育系统的宣传重点,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及时宣传《宪法》《义务教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两免一补政策》,促进了法制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学校充分发挥手抄小报、宣传橱窗的作用,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教育,使广大师生都能做到知法、守法、护法,并依法办事。

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我们一方面邀请法制辅导员进校讲课;另一方面,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校园“文明安全”讲座等群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氛围。同时,还做到法制教育与纪律常规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正面教育与反面引导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弘扬美德相结合,依法治校与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提高了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效。

小学法制进校园新闻稿

为了进一步落实学校党委今年德育教育工作主题,进一步加强学生法律意识,4月27日下午,共青团某某学校学校团委组织学生参观了河南省第三劳教所,通过劳教人员现身说法的形式对全校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首先,学校、劳教所干警组织学生参观了劳教人员部分生活、学习设施,通过参观,同学们对劳教人员的生活、学习有了初步的认识。其次,学校、劳教所干警组织学生在劳教所礼堂举行了现身说法报告会,报告会由教育科张警官为全校师生做法制报告。我校副书记侯银业、工会主席程保国、校团委书记唐少红、保卫科长申东营、学生科科长张军政、全体学生及班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校团委唐少红书记主持。会上,劳教所教育科张警官为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李队长通过一些具体案例,讲解了劳教人员的犯罪根源: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以致心理上的失衡导致了行动上的偏差,使自己付出惨重的`代价,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此外,劳改所还安排了4名劳教人员讲述了自己的亲身经历,通过现身说法说明他们只因不懂法、逞一时之快而走向犯罪深渊的历程。讲述中他们解剖自己痛苦,忏悔罪恶,更渴望期盼争取新生。现身说法过程中,劳教人员讲到悔恨处留下了痛苦的眼泪;同学们也对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再次,晚自习的时候,学校团委组织全校班级统一进行了法制教育主题班会,针对下午的报告会和同学们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结合实际进行深入探讨、总结,巩固法制报告会成果。

通过这次法制报告会系列活动为全体学生上了重要的一课,让学生近距离感受行为偏差与犯罪的界限,明白勿以恶小而为之的道理,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通过现身说法使青少年懂法、知法、守法,让他们在今后的生活中好好学习,珍惜自由。

小学法制进校园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引导青少年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结合我镇青少年法治素养现状,特制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根据《20xx年道真自治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要求,深入开展中小学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青少年中广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引导青少年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培养青少年法治信仰,努力使青少年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加快构建平安玉溪、和谐玉溪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工作大局,坚持法治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坚持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努力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理念上与时俱进,在方式手段上不断创新,在制度上进一步规范,在措施上务求实效,努力提升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工作水平。

(二)基本目标。青少年法治教育要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知法尊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为根本目标,贯穿于中小学法治教育全过程。要把握青少年成长教育的特点和规律,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格局。不断增强青少年的规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全面健康发展。

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加快依法治国进程。

(一)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青少年的宪法意识。重点学习宣传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特别是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增强公民意识和爱祖国、爱人民的意识。

(二)突出抓好与青少年学习、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重点学习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安全法》《国旗法》《食品安全法》《贵州省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及《禁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宣传教育,使中、小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逐步养成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公民意识和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明辨是非,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三)突出抓好思想道德建设,着力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青少年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培养学生的爱国、交通安全、环境保护、自我防患的意识及知荣辱、明是非的能力,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

(一)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征文竞赛活动。镇直各中小学、要组织学生开展法制征文竞赛活动,评出本校的优秀作品。并于7月30日前从评出的优秀作品中,向镇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5篇,由镇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关工委组织评选。题目自拟、体裁不限、内容紧扣法制主题,篇幅在800-1500字左右。

(二)开展法制演讲比赛。镇直各中小学要组织本校学生开展法制演讲比赛,在评出本校优秀选手的基础上,推荐三名优秀选手,组队参加全镇青少年法制演讲比赛(具体时间届时通知)。要求脱稿演讲,使用普通话,演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三)开展法律进课堂活动。充分发挥学校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推进法治教育进课堂,促进法治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开展好法制渗透式教育活动,加强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做好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培训工作,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师业务进修、培训、政治学习之中。

(四)开展法治校园创建活动。以平安校园建设为载体,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学校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切实保证师生和谐、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努力营造校园法治文化、和谐文化氛围。

(五)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模拟法庭、现身说法,举办法律学习兴趣小组、法治教育主题班会、编排法治文艺节目、观看法治教育片、印发宣传卡片和动漫手册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青少年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增强青少年学法用法的热情,培养青少年学法的兴趣,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帮助青少年在实践中掌握法律知识,在体验中增强法治观念。组织学生自己动手办手抄报、墙报,使学生把法律知识的学习与其他各科知识的学习较好地结合起来,不断扩大学生的法律知识面,依法保护青少年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六)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特殊儿童群体的健康成长,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会、妇联、共青团、关工委、法律援助中心等各种社会力量要积极参与、紧密配合,利用法治学校平台为农村留守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为受到不法侵害的儿童提供法律服务,组织各镇举办“一本法治书、一场法治电影、一次法治讲座、一场文艺演出、一次法律咨询、一次法律援助”等活动,帮助农村留守儿童提高防范危险、抵御侵害、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能力,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七)大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通过制定规范性标准,加强基地的软硬件建设,不断增加和完善法治实践模拟内容,完善法治教育功能,增强其法治教育基地的社会效果。充分发挥法庭、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资源的作用,集中开展模拟法庭、重点安全剖析、图片展览等深受青少年喜爱、便于参与的法治实践活动,帮助青少年在实践中掌握法律知识,在体验中增强法治观念。要依托学校电教室和校外管理规范的网络阵地,利用现代网络手段开展法治教育,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最大限度地消除不良网络内容对青少年学生的负面影响。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镇直各中小学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小学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把这项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创建平安玉溪、和谐玉溪,推进法治玉溪的重要举措。镇直各中小学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工作措施,搞好协调配合,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二)周密安排,务求实效。镇直各中小学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再安排,再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大宣传,形成声势。镇直各中小学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调动宣传力量,尤其是网络、新闻、报刊,加大活动宣传力度,努力形成进一步关注、支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氛围,为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小学法制进校园简报

为深入推进我县平安建设工作,树立少年儿童自我保护意识,更好呵护学子们的健康成长,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11月17日上午,刘集法庭干警惠凝嘉、张刘泽受邀前往安平小学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法庭干警结合少年儿童的特点,从七个方面对在校师生进行了法治教育。重点讲解了近年来频发的校园霸凌、高空抛物、盗窃、闯红灯、未成年人直播打赏、游戏充值等行为的严重后果。教育少年儿童当面对虐待、猥亵、拐卖、电信诈骗等不法侵害时该如何正确处理和自救。干警们用孩子们能理解的语言,通过问答、典型案例分析、举例说明等方式向小朋友们进行了普法宣传,让法治的种子在他们幼小的心中萌芽。

安平小学的校长说:此次活动的开展启蒙了孩子们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激发了孩子们学法、懂法、守法的热情,对正处于长知识阶段的学生们来说,对促进他们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重要作用。对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倡导大家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今后,富平法院刘集法庭将持续推进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不断加强平安建设宣传,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宣传形式,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小学法制进校园新闻稿

小学生是道德思想和和意志品质形成的重要阶段,对于法律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从小应该懂法知法,自觉抵制不良行为。根据小学生的心理特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简单入手,层层递进。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判断能力,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从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冷静机智,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

小学生要自觉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

1、珍惜学习机会,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

4、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5、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法制进校园活动新闻稿

12月4日,庆云县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秦飞飞律师来我们庆云一中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座,给我校师生讲了关于法制教育的四个问题:

一、中学生为什么必须学习法律知识。

二、中学生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三中学生应当学习哪些法律知识。

四、中学生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

这次报告会结合发生在学生中的违法犯罪案件,剖根析源,深入浅出,阐理明法,通俗易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极大地提高了学生对法制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学生学法守法的自觉性,为有效遏制学生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产生了重要意义。

小学法制进校园演讲稿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今天是2018年3月19日,春暖花还没有开的日子,但与大家能够共同坐在这里讨论校园法律常识,相信大家和我一样,已经心花怒放,谢谢大家。本次法治宣讲是华亭县人民检察院同华亭县教育局联合组织的法治进校园活动之一。今天能够来到这里和大家共同学习了解我们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让我们学会保护自己、学会珍惜幸福,大家可能会想:什么是法律我知道一点?什么是幸福我也能体会到一些,如何保护自己爸爸妈妈从小也对我们讲过,可是法律常识和珍惜幸福、自我保护又有什么关系呢?今天就让我们大家一起学习体验一下:法律常识、自我保护、珍惜幸福三者的关系。

有一个网络段子曾经讲到:“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去打小怪兽”这就是幸福,幸福就是“我吃鱼,你吃肉,看着别人啃骨头”。大家平时通过生活常识也能够避免一些伤害,比如上学和放学和同学一起回家、过马路注意安全、不随便吃陌生人给的食物等等,但是有的男同学一起回家路上拿打火机偷偷点女生头发,大家觉得这样的行为危险吗?(大家认为这是犯罪吗?)有的同学下午来上学看见别人家楼下的一盆仙人掌听好看的,就偷偷端到学校送给女同学了,大家觉得这是什么行为?(这样的行为是不是犯罪?)冬天下雪后,大家打雪仗,几个同学把一个女生抬起来扔到雪堆里面了,还往身上撒雪,结果一块冰被撒到这女生的嘴里,卡在喉咙里窒息脑袋缺氧,最终下肢瘫痪,玩的过程中出现这种情况算不算犯罪呢?接下来让我们大家带着这个问题倾听接下来的内容。

法律是国家制定的用来保障社会正常运行的一种规则,就和游戏规则一样,所有的人都是遵守规则来学习、工作、生活,凡是不遵守游戏规则的人,不好意思,你的这一游戏就玩不下去了,只能挂机等待,更严重的是账号被封,永远无法登陆;回归到我们正常生活中,不遵守法律这种规则的人,不好意思,只能进入看守所、监狱去吃着咸菜挂机等待,更为严重的违反法律规定,“永远无法登陆”的现实意义是什么吗?对,是死刑,是生命的结束。所以学习法律常识,让我们大家知道什么是法律规定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为可为,误为不可为,这就可以起到自我保护;劝身边的家人、朋友、同学做遵纪守法的事,当他们遇到被人侵害的时候学会用法律保护的武器保护他们不被侵害,在法律的保护下家人、朋友、同学和你生活在一起这就是幸福。

一、关于“法律”的理解。

政府、检察院、法院在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保障社会安宁的过程中都是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依法惩罚坏人。各位同学在每周的学习过程中都是按照课表上课学习、完成每门课程的作业。法律就向课表一样,课表里有语文、数学、英语、美术、音乐、体育,到语文课我们大家就按照语文老师的安排阅读课文,数学课大家按照数学老师的引导教学学习解题方法;法律里有民法、刑法、商法、婚姻法、公司法、交通安全管理法等,民法,就是两个人商量着干的正常事或者好事归民法管,刑法,就是坑蒙拐骗偷,有可能判刑进监狱的都归刑法管;只要在马路上走路或者行驶就归交通安全管理法管理。

二、什么年龄才是长大?

“我的孩子好懂事,宝贝终于长大了”这是爸爸妈妈特别幸福的时刻发出的感叹,这是你感受到幸福时,家里亲人对你的认可。实际上法律上人可以分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完全行为能力人,现在各位同学就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

民法中规定8岁以上18岁以下都属于未成年人,即18岁以下都可以称之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限制行为能力人就是法律规定限制你的一些行为,实在想干,干了也白干。比如你的爸爸妈妈给你买了一辆自行车,结果有一天你和你的同学签了一个合同把这自行车卖了,这合同不算,不受法律的保护,因为你的这一行为已经超越了你这个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能力范围,除非双方父母签订买卖这辆自行车的合同才是可以的,才是受法律保护的。18岁成年了,你就成为了一个完全行为能力人。

三、案例展现。

(1)校园暴力。

2017年11月2日上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校园欺凌案进行宣判。五名犯罪时未满十八岁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事件回顾:今年2月28日下午3点到晚上10点之间,在北京市西城区某职业学院内,女学生朱某伙同另外四名女被告人在学校女生宿舍楼内,采取恶劣手段,无故殴打、辱骂两名女学生,并拍摄视频。期间五名女被告人脱光了一名被欺凌女同学的衣服予以羞辱,并用手机拍摄了羞辱、殴打视频,事后还在自己的微信群内小范围进行了传播;其中一名被害人,当天先后被殴打了三次。经鉴定两名被害人均构成轻微伤,其中一名被害人精神抑郁,目前仍无法正常生活、学习。校园欺凌是近年来比较突出的青少年社会问题之一,北京的这一判决表明,未成年人实施暴力伤害,同样不能逃避刑法的制裁。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伙同另外四名被告人无故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二人轻微伤,辱骂他人情节恶劣,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严重影响公民的正常生活,破坏了社会秩序,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五名被告人实施犯罪时均未满十八周岁,在被羁押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考虑到五名被告人的父母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且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依法对五名被告人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朱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赵某、李某、霍某、高某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给同学们讲一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件:在平凉市某县某中学8名初中二年级学生晚自习下后在宿舍,签订生死状,摆擂台,打“武林风”,最后致一名学生抢救无效死亡。而这8名学生最小的13岁,最大的也只有15岁。(武术切磋,各安天命)。

(2)盗窃、投毒。

一个是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七月份的某天下午,该学生感觉好玩,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装入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己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3)犯罪。

什么是?鸦片、、、吗啡、。这个故事发生在四川的一家强制戒毒所。这家戒毒所,有一位姓王的女医生,她每天看见大量的戒毒人员因吸毒而痛不欲生。一贯好强的她对此表示怀疑:“难道毒瘾真不可抗拒吗?”她决定要以身拭毒,要亲身“获得感受”,用自己的自信来征服,她要写一篇震动世界的论文,以自己的“伟大”实验来证明自己的与众不同。她从戒毒人员那里获取了购买的渠道,然后开始了她的“伟大实验”。王医生开始了她精心计划的第一步,开始吸了第一口毒,并在专用记录本上描述:“极难受,呕吐。”第二次,她接着记录:“开始有些舒适感。”第三次,她写道:“较适应。”如果这时她毅然止步,她仍然是一名令人尊敬的医生,但她没有。第四次,她又写道:“完全适应”。这时,她已认定自己是真正的征服者,是一名地地道道的吸毒人员,她要将亲身实验告诉世人,她是毒魔的唯一征服者。她要像丢弃一双破鞋一样地丢弃。然而当她象饿虎扑羊般地扑向时,一切就变得那么地可悲、可叹又可笑了。这时她后怕了,她开始挣扎了,然而越来越大的毒瘾,使她难以自拔,先失去了丈夫,然后把存款吸光,把家俱变卖,然后变得一贫如洗。没多久,她的身体开始变得丑陋:身体消瘦,头发开始脱落,身体表面所有可以注射的大小静脉处已看不见一处完好的肌肤。最后,在她“伟大的实验”只有1年零7个月的时候,割脉自杀了。此时,她才30岁。

一个戒毒所的女医生掉进毒窟就不能自拔,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生命,远离,千万别把生命当儿戏,千万别沾第一口!

实验人员把一只猴子关在一只特制的铁笼里,铁笼里设置了一个铁棒,只要猴子碰动了铁棒,马上就会被打一针吗啡。开始,猴子似乎很气愤,因为挨了一针,很痛,便尽量躲避碰撞铁棒。可是一不小心,它还是碰撞了,自然又挨了一针。几天过后,猴子开始不气愤了。因为它觉得每次碰撞打针后,身体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快乐”。于是,它开始有意识的碰撞铁棒。随着时间的推移,猴子又发现,以前碰一次铁棒可以获得的“快乐”,现在碰两次也得不到了。怎么办?聪明的猴子便更频繁更猛烈地碰撞铁棒。这时,实验人员又安上了另一个可以提供精美食物的装置。但猴子即使在极端饥饿的情况下,也是宁可要吗啡不要食物。现在,实验人员又把吗啡撤去,换上输液的盐水。于是,猴子出现了以下症状:泪水、打哈欠、浑身发抖,焦躁不安……,为了得到曾经有过的“快乐”,它竟绝望地一次次重复着枯燥的碰撞铁棒的动作,毫不气馁。最多的一天内,它竟连续不断地碰撞了两万多次,直到力竭而死。它对的无限渴求,使实验人员惊骇不已。

前面讲的王医生染上后不能自拔,猴子染上后也力竭而死,可见对人体具有强大的杀伤力。

四、自我保护。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经常学习法律知识,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做起,从小事做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有一位舒某某同学原是中学的学生,因父母离异无人管教学习成绩越来越差,他的母亲把他转到另一中学读书后。他就自暴自弃,成天泡在网吧玩游戏,并结识了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监牢,被判处七年徒刑。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如果有可能的话,也可以及时向老师和家长报告。通过各方面的力量来达到保护自身的目的。

同学们,俗话说的好: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棵小树长弯了,简单方法伐掉就行了。一碗水不小心弄脏了,不能喝了,怎么办?没有关系,大不了我们不喝吧,然而一个未成年人出现了偏差,那就会影响他的人生。未成年人的心理防线是脆弱的,社会、学校、家庭都要行动起来,保护未成年人。中国有句古话说的好:“一失足成千古恨”。你们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学做人的人生关键时期,稍有不慎,就会误入歧途。

五、法律宣传。

违法,是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之一。它指违反法律,不履行法律义务。比如有的人不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那么什么是我们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呢?我们通常所讲的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即: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多次盗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上述列举的行为中,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这一行为希望同学们引起注意,同学们可能会对此不以为然,但这也是违法行为;还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在学校也是时常发生的,据我们了解,一些高年级同学会向低年级的同学索要钱财,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受害的同学要敢于揭发,同这些违法行为作斗争。那么对具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呢?一方面对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一般由其父母或其监护人和学校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如果未成年人有上述违法行为,且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因不满14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免于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

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ktv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从我们工作实践中发现很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室、网吧、ktv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就被带坏,最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2011年我县某中学十名学生伙同两名社会青年一天内连续抢劫5次,而他们抢劫的目的仅仅是因为没钱上网。他们的结局是什么呢,当然是法律的严惩。

六、寄语。

有的同学也许也会想:我可以利用的我智慧,发挥我的聪明才智,总结警察抓小偷此类影片的经验,可以钻法律漏洞,即使做点坏事也拿我没办法,同学们千万不要有这种想法,你们还是“tooyoung,toosimple”,中国现有法律、法规、规章一万三千多部,超过了三百万条法律条文,规定极为细致,有的法律规定你绝对想不到,也猜不到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尊敬师长,刻苦学习,增强体质,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掌握较高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尊敬师长,刻苦学习”都规定了,可以理解为不尊敬师长是违法的、不刻苦学习是违法的、不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是违法的、不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更是违法的!!!

法律,是一种规则。生活如果是一场游戏,谁破坏了规则,谁就要gameover,谁就要进看守所或监狱失去自由,吃着咸菜挂机等待复活。

面对违法犯罪的事情,我们要坚决抵制;看到违法犯罪的事情我们要积极、及时的报警,不鼓励同学们见义勇为,如果十岁为一级,共六级,分别是青铜、白银、黄金、铂金、钻石、王者,同学们想一想自己是什么级别,大家也一定能猜到青铜玩家遇到黄金、铂金玩家的后果是什么,所以当大家面对犯罪是,记得想代表正义的钻石玩家求救或者求助,而这些钻石玩家呢分别就是:安全的守卫者(人民警察)、正义的维护者(法官、检察官)、祖国的园丁(人民教师)、白衣天使(医生),也正是他们的共同努力才打造出今天的这一片祥和、美好。

法制进校园活动新闻稿

为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校园育人环境,20xx年11月14日下午,xx第二高级中学邀请了xx公安分局刑事侦察大队城区中队副队长xx警官和我校法制辅导员xx警官为全校师生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讲座。

首先,屠警官根据当前的社会和校园周边安全稳定形势,对学生应有的法制责任以及如何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安全素质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用一些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告诫同学们必须引以为戒,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的意识。屠警官还为同学们介绍了遵纪守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预防犯罪、打击犯罪及自我防范和保障生命安全的一些方法和策略,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通过讲座,学生明白了应该怎样规范自己的言行、怎样预防犯罪,明白了在生活中一定要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学校老师表示要以此为契机,认真搞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在各班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整堂讲座使学生们受益匪浅,得到了广大师生的好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法治,迎接xx市国家级“文明城市”创建,2014年12月5日在合肥求实职业学校食堂大厅举办了以“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法制进校园专题讲座。讲座由政教处吴主任主持,合肥双凤派出所郑所长主讲,xx校长做了总结发言。

郑所长的讲座从学校周边治安环境与学校内部专项治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律知识、安全防范知识教育等三个方面展开。讲座中结合中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目前未成年人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陋习,通过剖析具体的司法案例,深入浅出地进行分析,让学生们深刻地认识到进入营业性网吧、打架斗殴、携带管制刀具、赌博、酗酒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巨大危害性。他谆谆告诫学生一定要告别陋习,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情操,牢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懂得知法守法对于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重要意义。郑所长在讲座中,与学生提问互动,学生积极作答,台下学生掌声热烈,强化了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郑所长对法律与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讲座,通俗易懂,互动性强,会场气氛既严肃认真,又热烈活泼,学生容易接受,也乐于接受,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其次,郑所长专门就未成年人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安全意识重点讲了以下六点:即防火用电安全;交通安全;防溺水教育;防盗、防骗教育;一个人在家时的安全注意事项。最后赵校长做了总结发言:希望全校师生一定要自觉养成遵纪守法的意识,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自身和他人安全,积极创建法制、平安校园。

春节临近,为切实做好酒店消防安全工作,增强员工的防火意识和消防知识,1月14日上午,xx大酒店开展了一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讲座。此次活动特邀xx市社会安全消防教育中心xxx教官授课,酒店百余人参加了培训。

刘教官引用发生在实际生活中的真实案例,通过触目惊心的事例,强烈震撼的火灾现场图片,使员工了解防火的重要性和严峻性,为大家带来一堂别开生面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他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一是发生火灾的起因,强调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的重要性;二是日常生活中的.火灾隐患,加强学习消防知识的必要性;三是讲授各类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及其性能;四是火灾现场自救逃生的技能和扑救初期火灾的时机和方法。

消防安全讲座结束后,酒店又邀请到浙江省饭店节能专业委员会xxx秘书长为员工讲授节能知识。

小学法制进校园方案

“爱我许昌,争做文明守法小公民”

学校操场。

1、通过读民警讲座,学生签名等形式向同学们宣传法律知识。

2、通过本次活动,使同学们养成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行为,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3、进一步深化我校德育工作,引导学生在自觉遵守公共道德规范,做文明小市民的同时,进一步培养学生关心他人,关心社会的良好道德品质。

1、让同学们收集有关少年违法乱纪、少年自我保护及尊长爱幼的美德少年的新闻。

2、学生签名用布幕,笔。

3、联系好媒体,并选好回答记者提问学生。

4、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规日常生活中美德。

5、了解一些常见自我保护措施及如何做一个文明守法小公民。

1、学校领导主持会议,介绍到校讲座的法制副校长。

(东城区公安局方梦舒警官讲话)。

2、给法制副校长佩戴红领巾。

3、法制副校长讲话。

4、由少先队辅导员带领学生宣誓。

(宣誓词:创建文明城市,从我做起。我要做到遵守学校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交通法规,不进网吧,不进游戏厅,做一个文明守法的小公民,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增光添彩。)。

5、学生进行签名活动。

6、校长进行总结,并讲话。

7、学生散会,自由向法制副校长请教;同时安排部分学生接受电视台采访。

法制副校长进校园新闻稿

为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活动精神,营造我校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和氛围,增强学校推进法制教育的实效性,提高学生良好法制观念、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20xx年12月21日上午,我校特邀法制副校长王警官和吴家营派出所民警戴警官来校给全校师生法制知识讲座。

戴警官首先就一些基本法律知与学生进行了交流互动,再向学生讲解了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接着,他通过理论联系案例的方式,运用生动鲜活的案例和幽默风趣的语言为学生讲了当前学生违法犯罪的现状、特点、成因;重点介绍了小学生应该如何遵纪守法、远离不良行为一些基本方法和策略;最后戴警官向同学们介绍了如何自我保护,学会在困难中自救的基本方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通过此次讲座,很大程度的增强了同学们心中的法律意识,为同学们积极地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指明了方向,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戴警官和同学们交流互动。

为加强重视和做好我系突发事件快速撤离演练工作,完善我系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建设环境优美,关系和谐,健康向上的安全文明校园,避免因突发事件而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我系在20xx年12月15日上午第二节课,组织一次突发事件快速撤离演练。此次演练,首先班主任对班级学生人数、地域空间等进行全方位布置并处理疏散前管理工作。然后根据不同楼梯学生分流情况安排老师在相应楼梯间值勤,并亲临现场指挥。同时教学楼每层各安排学生志愿者,分别在教学楼各个楼梯口作好保卫工作,维持上下楼梯秩序。

此次疏散演练以“组织得力、准备充分、分流到位、秩序井然、效果明显”五步为流程;以完成“系部重视、完善制度、加强教育、强化管理”为主导进行,实现校园“无安全隐患,无安全事故”的要求。使广大师生掌握一定的安全应急常识,强化了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师生突发公共事件下的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全系师生要树立“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的思想,定期组织学生进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使学生熟悉逃生路线,筑造师生安全“防火墙”。为本系的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建设安全文明的校园打下坚实基础。

三月,青年志愿者弘扬雷锋精神,践行志愿精神,院学生会志愿者工作部在院团委老师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学习雷锋精神的志愿服务活动。

20xx年3月29日中午12点,参加活动的志愿者在一号楼前集合统一出发,于下午一点左右到达活动地点xx市体育场十字。首先根据具体的情况和活动安排,将志愿者进行统一协调分配,使其各自在固定的岗位上执行自己的任务,协助交警同志指挥行人和车辆禁止随意闯红灯,以示保证行人的安全,同时也减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以及预防交通堵塞的发生。起初,交警同志在旁边引导志愿者如何去做,待志愿者基本上熟悉了、懂得了怎样去做之后,交警同志就开始让志愿者在人行道上指挥,体验交警写份神圣的工作。在活动中,志愿者们热心、积极、主动的志愿服务,得到了活动负责人和交警同志的认可和赞扬,给予志愿者更大的鼓励。下午四点钟,本次交通志愿者服务活动圆满结束。

本次交通志愿者服务活动,志愿者不但体验到了交通警察这个职业的神圣,而且也学习到了文明交通出行的.知识,也在现实生活中更好的锻炼了自己。同时,也使得学院的志愿服务拓展到了更大的范围,添加了新的活动项目。

法制进校园活动新闻稿

法制教育进校园为贯彻实施“六五”普法活动和“法律阳光护幼苗”青少年法制宣传主题教育,5月22日,胡乐司法所联合甲路交警四中队、胡乐公安派出所、胡乐镇综治办在胡乐中心小学开展了一场法制教育专题活动。活动中,甲路交警四中队警官作了《交通安全常识》讲座,他从安全行走、安全乘车两个方面向学生作了讲解。小学法制副校长作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讲座,主要从七个方面讲解了什么是犯罪、为什么会犯罪、怎样预防犯罪作了深入的剖析。两个讲座案例鲜活,警示到位,教育深刻,给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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