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问题的通知(通用16篇)

山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问题的通知(通用16篇)

ID:6985355

时间:2023-11-30 08:33:59

上传者:书香墨

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包括公司管理者、投资者、政府监管机构等,他们需要准确的财务报告来做出决策。这些会计总结范文涵盖了不同行业和规模的企业,对于我们理解和学习会计总结有很大的帮助。

[北京市]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问题的通知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经济法。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9:00―11:30。

中级会计实务(一)。

9:00―11:30。

中级会计实务(二)。

三、报名办法、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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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问题的通知

根据平会考办[2003]3号《关于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现将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二、报名办法、时间和地点如下:

1、报名办法:由单位统一组织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2、报名时间:全市报名截止时间2003年12月5日,逾期不予办理。

3、报名需交验证件:身份证、会计证、学历证书的原件。

4、报名地点:各地财政局会计科。

三、报名条件一览表(见附表1)。

四、考试级别、科目、时间安排表(略)。

2003年11月19日。

附表1:

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来资格证书(会计证)。

初级资格: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中级资格: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山东省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问题的通知

(一)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2、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3、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二)考试大纲。

二、考试时间。

(一)初级资格考试于20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二)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年5月15日(星期六),考试时间为8:30—12:00。

(三)2021年6月15日前和6月22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分别公布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四)本公告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五)本公告所述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四、报名与考试地点。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三)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五、报名方式及流程。

(二)12月1日至12月25日,为20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时间,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于月6日前,公布本地区2021年度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

考生应在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本地区报名日期内,完成考试报名确认及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及完成交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在报名确认及交费成功后,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将不能在网上自行修改。

(三)2021年4月16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的起止日期。

考生应在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本地区准考证打印起止日期内,打印本人准考证,确认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

(四)考生应按要求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五)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考生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审核后再进行上传。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二)考生应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控,并积极配合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单位的防控工作。

七、相比往年,2021年考试注意要点:

1、考试时间延后:于2021年5月15日开始进行,较往年延后6天;

2、报名时间延后:于2021年12月1日开始进行,较往年延后1个月;

4、2021年4月16日之前各省市公布准考证打印起止时间;

5、考试仍为一年一次;

山东省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新财会[2004]64号)和兵团人事局《关于兵团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兵人明传[2004]62号)精神,20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年5月21日、22日举行。现将师市200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3、考试科目及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5月21日09:00——11:30经济法基础。

5月21日14:00——17:00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5月21日09:00——11:30财务管理。

5月21日14:00——16:30经济法。

5月22日09:00——12:00中级会计实务。

5月22日09:00——11:30中级会计实务(一)。

5月22日09:00——11:30中级会计实务(二)。

二、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凡已报名参加2004年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单科合格人员的成绩将带入2005年,档案号不变,档案号见成绩通知单。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科目衔接。

今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会计科目有所调整。为保证中级会计实务考试科目调整的平稳过渡,凡参加2005年度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按下列要求进行:

1、在考试中,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的考试;虽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也可报名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只能选其一项)。

山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问题的通知

潮财会[2003]13号。

各县、区财政局、人事局,市直和驻潮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03]57号)的部署和安排,现将我市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仍按省财政厅、省人事厅《转发财政部、人事部修订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会[]48号)执行。

二、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考资格条件以及考场设置要求不变。其中报考资格要求的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计算到12月底止。

三、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

四、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

2004年度考试继续使用考试大纲、考试用书。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初级资格中级资格。

六、报考时间和办法。

我市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时间定于月20日至28日止。各县、区务必于2003年12月2日前将报名人数上报市会计资格考试办公室。

报名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考生到当地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点(属地财政局)报名。

报考人员须填写《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附件三)一份,同时附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和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小一寸黑白光面免冠正面同底相片三张(含贴报名表的相片)。

中级会计专业资格考试从起实行滚动考试。滚动考试周期为两年,即考试获取资格证书的条件是: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考科目,成绩合格。

对于跨年度、跨省区报考中级资格人员,如果第一年在原考区已经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第二年需在异地报名考试的,由原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出具成绩合格证明和成绩档案调转软盘。原考区考试管理机构出具证明后,应做备查登记,新考区市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根据转来的证明和软盘为该考生在当地建立新的档案,其档案号不变。

七、报考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37号)精神,200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不得收取考试报名费。

各县、区要认真组织好200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认真学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提高对会计资格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及严肃性的认识,增加责任感,把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做好。

附件:(略)。

[北京市]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问题的通知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二、考试日期:2006年5月20、21日。

三、报名时间:月10日-10月24日(双休日休息)。

四、报名地点:三县报考人员到县财政局会计股报名,市区报考人员到中荣街146号天源大厦三楼市会计考试办公室报名。

五、报名办法:报考人员持会计从业资格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领取“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咨询电话:2076967、2048890。

注:报名条件与上年相同,报考人员可登陆蚌埠市财政局网站“财会园地”查询,网址:/。

蚌埠市财政局。

二00五年九月二十日会计。

山东省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问题的通知

20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3个科目;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个科目。

(二)考试科目衔接。

为保证中级会计实务考试科目调整的平稳过渡,在年度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时,应注意实务科目的衔接:

1、在考试中,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的考试;虽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也可报名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2、度均未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报名时须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3、参加2005年度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合格成绩仅在当年有效。自起,停止原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

4、2005年度首次报名参加中级资格会计实务科目考试的人员,按照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报考。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5月21日09:00——11:30经济法基础。

5月21日14:00——17:00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5月21日09:00——11:30财务管理。

5月21日14:00——16:30经济法。

5月22日09:00——12:00中级会计实务。

5月22日09:00——11:30中级会计实务(一)。

5月22日09:00——11:30中级会计实务(二)。

三、报名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山东省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问题的通知

一、购买报考资料时间:

2004年10月29日—11月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二、报名时间:

11月3—5日,8—9日报中级(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三、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学历证书(原件)。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原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

4、经单位审核加盖人事公章的“报名登记表”

5、填涂完整的信息卡。

6、本人近期同底免冠黑白照片三张(其中一寸照片二张,二寸照片一张)。

四、报名及购买报考资料地点: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三楼)。

注:具体报名相关事项请详见报考简章。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人事局。

山东省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的部署,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5月29、30日举行,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设置。

(一)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一)、中级会计实务(二)四个科目。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二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二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部分科目合格后,由当地考试中心核发成绩通知单。

二、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

5月29日9:00-11:30经济法基础。

14:00-17:00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

5月29日9:00-11:30财务管理。

14:00-16:30经济法。

5月30日9:00-11:30中级会计实务(一)。

14:00-16:30中级会计实务(二)。

三、报名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即底。

石狮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报名地点:石狮市财政局(石狮市公务大厦1213室)。

联系电话:88710299;

报名条件:在石狮工作的财务人员;报名时,须携带会计证(会计从业资格证)、高中学历以上的毕业证、身份证三证原件。

石狮市财政局

二oo四年十月十五日。

厦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各区市人事局、财政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财务处:

20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年5月21、22日举行,根据省人事厅、财政厅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与考试科目衔接。

(一)考试科目。

2005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3个科目;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个科目。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中级资格考试以2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科目衔接。

为保证中级会计实务考试科目调整的平稳过渡,在2005年度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时,应注意实务科目的衔接:

1、在年度考试中,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的考试;虽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也可报名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2、2004年度均未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报名时须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3、参加2005年度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合格成绩仅在当年有效。自年度起,停止原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

4、2005年度首次报名参加中级资格会计实务科目考试的人员,按照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报考。

考试日期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5月21日09:00--11:30经济法基础。

5月21日14:00--17:00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5月21日09:00--11:30财务管理。

5月21日14:00--16:30经济法。

5月22日09:00--12:00中级会计实务。

5月22日09:00--11:30中级会计实务(一)。

5月22日09:00--11:30中级会计实务(二)。

三、报名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常熟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通知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统一部署,我办已完成了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铜陵考区考点及考场的`编排工作。现就准考证打印相关事项公告如下,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

一、准考证打印方式。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

全省统一设定准考证打印系统开通时间:4月1日至5月17日。

三、准考证打印网址:/ksbm/。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在打印准考证时,如果出现异常情况或错误信息,请及时到当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查明原因并办理相关手续。

2、考生应持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请考生在考试前务必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

铜陵市会计考办。

2009年3月30日。

[北京市]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的部署,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4年5月29、30日举行,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设置。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一)、中级会计实务(二)四个科目。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二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二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部分科目合格后,由当地考试中心核发成绩通知单。

二、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

5月29日9:00-11:30经济法基础。

14:00-17:00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

5月29日9:00-11:30财务管理。

14:00-16:30经济法。

5月30日9:00-11:30中级会计实务(一)。

14:00-16:30中级会计实务(二)。

三、报名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即2003年底。

[北京市]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问题的通知

潮财会[]13号。

各县、区财政局、人事局,市直和驻潮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03]57号)的部署和安排,现将我市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仍按省财政厅、省人事厅《转发财政部、人事部修订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会[]48号)执行。

二、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考资格条件以及考场设置要求不变。其中报考资格要求的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计算到12月底止。

三、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

四、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

年度考试继续使用考试大纲、考试用书。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初级资格中级资格。

六、报考时间和办法。

我市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时间定于月20日至28日止。各县、区务必于2003年12月2日前将报名人数上报市会计资格考试办公室。

报名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考生到当地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点(属地财政局)报名。

报考人员须填写《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附件三)一份,同时附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和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小一寸黑白光面免冠正面同底相片三张(含贴报名表的相片)。

中级会计专业资格考试从起实行滚动考试。滚动考试周期为两年,即考试获取资格证书的条件是: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考科目,成绩合格。

对于跨年度、跨省区报考中级资格人员,如果第一年在原考区已经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第二年需在异地报名考试的,由原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出具成绩合格证明和成绩档案调转软盘。原考区考试管理机构出具证明后,应做备查登记,新考区市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根据转来的证明和软盘为该考生在当地建立新的档案,其档案号不变。

七、报考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37号)精神,200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不得收取考试报名费。

各县、区要认真组织好200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认真学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提高对会计资格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及严肃性的认识,增加责任感,把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做好。

附件:(略)。

石狮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各区市人事局、财政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财务处:

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5月21、22日举行,根据省人事厅、财政厅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与考试科目衔接。

(一)考试科目。

2005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3个科目;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个科目。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中级资格考试以2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科目衔接。

为保证中级会计实务考试科目调整的平稳过渡,在2005年度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时,应注意实务科目的衔接:

1、在年度考试中,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的考试;虽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也可报名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2、2004年度均未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报名时须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3、参加2005年度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合格成绩仅在当年有效。自年度起,停止原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

4、2005年度首次报名参加中级资格会计实务科目考试的人员,按照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报考。

考试日期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5月21日09:00--11:30经济法基础。

5月21日14:00--17:00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5月21日09:00--11:30财务管理。

5月21日14:00--16:30经济法。

5月22日09:00--12:00中级会计实务。

5月22日09:00--11:30中级会计实务(一)。

5月22日09:00--11:30中级会计实务(二)。

三、报名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厦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省考办通知精神,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定于12月1日至10日进行。凡需报考的会计人员,请携带毕业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及一寸照片3张到各报名点报名。具体报名条件见各报名点。

报名工作实行属地原则,各县(市、区)考生到当地财政部门报名。市直及部省属在通单位的考生到单位所在地的区财政局报名;银行系统的考生到所在各银行报名;个体、私营企业的考生到南通市工商联报名。联系电话:崇川区财政局5128817、港闸区财政局5609718、开发区财政局3596080、工商联5111299.

注:

(1)20的考试用书与的相同。

(3)考生自主选择培训点。

(4)教材与辅导书由考生自主确定是否购买。

南通市财政局会计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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