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沿街房租租赁合同优质

最新沿街房租租赁合同优质

ID:722821

时间:2023-07-01 14:22:12

上传者:曹czj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最新沿街房租租赁合同优质篇一

合同编号:( )

出 租 方(甲方):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法 定 代 表 人:

地 址:

承 租 方(乙方):

地 址: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依据《^v^民法典》,《^v^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为 年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乙方可将出租房屋作 用途。

甲方保证出租房屋能够作上述用途使用,并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

第四条 甲方保证第三条所列出租房屋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 出租房屋的单位租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月租金总额人民币 元(大写 )。

第六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

第七条 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贰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 即人民币 元(大写 )。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八条 租赁期间,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物业管理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及其它应缴费用。

第九条 双方同意以委托建设银行托收为结算方式,乙方保证每月五日前其托收账户内有足够的金额支付应缴甲方的各项费用。

每月五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为乙方应缴甲方的各项费用的银行托收日,托收不成功的租户可于托收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到甲方业务大厅缴纳现金,并承担由托收日后的第一日起计的应缴费用每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并且在乙方滞纳期间,甲方有权进行督促,有权停止水,电供应。

第十条 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要求。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按时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在结清费用后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

第十一条 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接到乙方通知后拾日内进行维修;甲方拒不维修的,乙方可经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代为维修。

本条维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使用损坏的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因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须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及时通知乙方后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乙方不得因装修或其它原因改变房屋结构,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四条 乙方不得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于他人,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出租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一)乙方拖欠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达壹个月;

(二)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

(五)乙方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收回出租房屋,乙方预交款项有结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但保证金无权要求退还。

(一)甲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壹个月以上;

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及时迁离出租房屋,并有权要求甲方返还保证金以及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同意续租,应重新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手续。甲方不同意续租,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

第二十条 乙方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迁离出租房屋,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房屋的,甲方可没收租赁保证金,并且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提供配套服务,包括水,电供应等。

第二十一条 乙方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的,应向甲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转租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壹佰伍拾元。同时甲方有权按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各项义务,不得无故解除合同。

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退还租赁保证金,并支付一个月房租金额的补偿金给乙方方可解除合同。

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说明理由,经甲方同意并支付其相当于乙方所租房屋一个月租金的补偿费用方可解除本合同;如乙方拒不支付补偿费用,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实际损失。

第二十四条 乙方承诺遵守“梅山苑住户公约”,“梅山苑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各项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及其它与甲方达成的涉及所租房屋的协议,否则视为违约。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违约,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或: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以中文为正本文字。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壹份,有关部门执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最新沿街房租租赁合同优质篇二

承包方为乙方

一、 租期定为三年,条件如下:

1、 自20xx年5月20日至20xx年5月19日止租金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签订之日一次付清,以甲方出据生效。

2、 自20xx年5月20日至20xx年5月19日租金为壹拾叁万元整此租金在20xx年4月20日一次付给甲方,以收据生效。

3、 自20xx年5月20日至20xx年5月19日,期间租金为壹拾肆万元人民币,租金在20xx年4月20日一次付给甲方,出收据生效。

二、 综合上述乙方将租金交付给甲方,以收款凭证为准,乙方如果在所定时间内不能交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此房。

三、 乙方在租赁期间,租赁税、水、电、暖、卫生、物业费等一切费用都由乙方自己承担(包括派出所所收的费用)

四、 合同期满后乙方承租优先,租金随行就市。

五、 乙方在租赁期间无权将甲方房屋私自出租或转让。转借他人,如乙方私自转租转让,甲方有权收回此房。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转租他人,必须同甲方协商。甲方同意方可转租他人。

七、 房屋内桌椅、床、电视归乙方。其余物品都属甲方所有。如乙方重新改造房屋,必须经甲方同意。如私自损坏由乙方按价赔偿。

八、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在此房内从事违法活动,否者责任自负。

九、 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做好防火等安全工作。合同未期满后,如单方违约双方本着友好方式解决,如果乙方出兑,双方再议。如未能达成一致,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最新沿街房租租赁合同优质篇三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商品房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商品房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算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乙方应恢复原样,或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或乙方放弃收回的归甲方无偿所有。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商品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商品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2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商品房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商品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商品房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商品房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转租

(一)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对商品房进行转让。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商品房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商品房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商品房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3、其他: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商品房达

2、交付的商品房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商品房的。

4、交付的商品房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商品房结构的。

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该商品房转租、转借的。

6、利用该商品房从事违法活动的。

7、利用承租房存放危险品的。

8、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9、其他:

第十一条 安全责任

(一)在租赁期间,乙方自行负责该商品房区域内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等工作。

(二)乙方不得违反当地政府治安综治管理有关规定,或从事违法活动或经营,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三)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商品房的,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金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50%支付违约金。

(六)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乙方擅自对该商品房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八)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50%支付违约金。

(九)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商品房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商品房的,应按日租金两倍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十)其他: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拉萨市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 所: 住 所: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日照市绿舟南路康年华酒店沿街商铺的房屋,房号1-006-107建筑面积426.76平方米,类型楼房,整体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暂定为12个月,甲方从20xx年6月1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20xx年5月30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质保金和交纳期限

1、租金实行预付制。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 元,年房租 元。半年一付,由乙方在签订合同日将半年房租提前预付。下半年房租在20xx年11月30日前交付。

2、质量保证金。甲方租赁房屋时,保证房屋的产权所有,并提供房屋配套设施、设备清单。乙方租期内必须保证使用设备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不得随意损坏和破坏。租赁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 为质量保证金,租赁期如发生设备损坏,甲方将视情扣除部分质量保证金或责令乙方恢复原状或按价赔偿为止。期满如无设备家具等损坏情况,甲方在收房时向乙方全额退还质量保证金。

1、 甲方保证结清租赁前的房屋发生的所有费用,租赁 后发生的物业、水、电费等由乙方承担。

2、乙方租赁期满,拟不租赁时,必须结清租赁期间发生的物业、水、电等费用。如未结清,甲方将扣质保金至结清为止。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租期内必须按约定交付租金,如交租期逾10日不交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房子扣全额质保金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租期内不得随意解约,否则需承担2个房租的违约金。如征得甲方同意条件下可解约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保证承租房屋的产权所有,在承租期间如对房屋进行任何处臵、抵押、转让、出售等,必须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甲方不承担提前解约责任。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不得将所租房屋介入经济纠纷。

第六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自然灾害、战争、地震、海啸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致损毁或造成一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租期未满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双方均不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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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沿街房租租赁合同优质篇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

第一条 商品房基本情况

该商品房位于拉萨市 路,编号 ,使用面积 平方米,计租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商品房用途

该商品房用途为: 合法、合规从事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用途,不得破坏商品房主体结构。对商品房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应事先书面得到甲方许可。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商品房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期限超过20xx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商品房。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商品房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商品房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四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 元/月(大写: )租金总计: 元(大写: 元)。该商品房租金 不变,自第 年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每月20日前缴纳下月租金。

(三)租金支付方式:乙方自行到银行交款,并在20日前向甲方提供的交款回执。

(四)单位名称:西藏电力有限公司综合服务中心

(一)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交付该商品房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商品房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 元(大写: 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商品房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如数无息返还乙方。

第六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商品房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租赁商品房经营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及各项税费。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一)交付: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商品房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商品房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商品房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商品房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算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乙方应恢复原样,或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或乙方放弃收回的归甲方无偿所有。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商品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商品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2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商品房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商品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商品房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商品房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转租

(一)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对商品房进行转让。

(二)乙方私自转让商品房的,甲方有权收回商品房,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商品房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商品房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商品房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3、其他: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商品房达

2、交付的商品房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商品房的。

4、交付的商品房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商品房: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商品房结构的。

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该商品房转租、转借的。

6、利用该商品房从事违法活动的。

7、利用承租房存放危险品的。

8、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9、其他:

第十一条 安全责任

(一)在租赁期间,乙方自行负责该商品房区域内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等工作。 (二)乙方不得违反当地政府治安综治管理有关规定,或从事违法活动或经营,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三)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商品房的,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金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50%支付违约金。

(六)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乙方擅自对该商品房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八)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50%支付违约金。

(九)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商品房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商品房的,应按日租金两倍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十)其他: 。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拉萨市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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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沿街房租租赁合同优质篇五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__,房号____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类型楼房,整体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质保金和交纳期限

1、租金实行预付制。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元/年。

2、质量保证金。甲方租赁房屋时,保证房屋的产权所

1、甲方保证结清租赁前的房屋发生的所有费用,租赁____后发生的物业、水、电费等由乙方承担。

2、乙方租赁期满,拟不租赁时,必须结清租赁期间发生的物业、水、电等费用。如未结清,甲方将扣质保金至结清为止。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租期内必须按约定交付租金,如交租期逾10日不交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房子扣全额质保金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租期内不得随意解约,否则需承担2个房租的违约金。如征得甲方同意条件下可解约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保证承租房屋的产权所有,在承租期间如对房屋进行任何处臵、抵押、转让、出售等,必须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甲方不承担提前解约责任。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不得将所租房屋介入经济纠纷。

第六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自然灾害、战争、地震、海啸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致损毁或造成一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租期未满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双方均不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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