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工地实施方案(优秀16篇)

清廉工地实施方案(优秀16篇)

ID:7495947

时间:2023-12-21 18:09:18

上传者:LZ文人

实施方案的有效性与可行性密切相关,需要在制定之前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分析。以下是一些成功案例的实施方案,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启发和思路。

清廉机关创建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五廉共建”行动高质量匹配“重要窗口”建设的实施意见》(xx委办发[2021]7号)和《关于印发深化清廉机关(站所)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x直委〔2021〕23号)文件精神,现就建设清廉机关(站所)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以“清廉思想、清廉组织、清廉作风、清廉纪律、清廉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清廉机关(站所)建设,打造“政治清明、干部清廉、文化清正、社会清朗”的清廉机关(站所)样板。通过建设实现xx生态环境分局机关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更强,清廉机关(站所)氛围更浓,清廉机关(站所)制度更加完善,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清廉文化更加深入人心,机关清廉指数显著提升,群众满意度显著增强,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关政治生态,为xx区打造“一区五城”、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提供优良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贯穿于建设清廉机关(站所)、创建模范机关全过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切实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同一切违背、歪曲、否定党的政治路线的言行作斗争,在践行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走在前、作表率。

(二)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对党的忠诚之心、对信念的笃定之力、对使命的担当之责。进一步强化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抓好党支部常态化学习。认真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制度,按规定完成“学习强国”学习任务。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各党支部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党内法规和廉政专题学习,至少组织开展1次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加强清廉环保思想教育,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决策、想问题、办事情,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明政治规矩,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全方位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针对党员队伍思想现状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分析研判。探索完善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常态化监管机制。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价值观,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规定要求,自觉把建设清廉机关(站所)放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局去思考、去定位、去谋划,着力增强建设清廉机关(站所)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做好清廉建设任务细化、责任分解、日常督查等工作,把建设清廉机关(站所)情况列入绩效考核评价范畴。

(五)开展对照排查整治行动。各科室(单位)要参照《xx市xx区清廉机关(站所)建设监测标准体系》(见附件1),组织自查、开展清廉机关(站所)建设工作。同时,根据生态环保实际情况,厘清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深化内控机制,探索构建一套可操作、可量化的“清廉环保”建设标准,推动我局机关(站所)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六)营造机关清廉文化氛围。充分利用局机关(站所)办公楼廊道资源,推动清廉文化阵地建设,积极融入清廉文化元素。积极开展寓教于乐的清廉文化活动,策划组织喜闻乐见、积极向上的文艺创作、趣味竞赛等文体活动,提升机关党员干部对清廉文化的认同感,使清廉文化在机关蔚然成风。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消除应付交差思想,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清廉机关(站所)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推进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清廉机关(站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总支,由张展略任办公室主任。将清廉机关(站所)建设作为2021年度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列为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

(二)明确责任分工。局党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四个亲自”制度,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开展“清廉环保”建设,各科室(下属单位)立足业务工作,按照建设的标准和要求,认真研究清廉机关(站所)建设牵头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进度。

(三)建立考核机制。将“清廉环保”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建立评价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加强对考核结果运用,对思想不重视、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责任追究。

(四)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利用互联网、微信等宣传平台,加强清廉机关(站所)主题宣传活动。及时总结提炼“清廉环保”建设中特色亮点,努力营造“崇廉、尚廉、倡廉、守廉”的良好氛围。

清廉机关创建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局“清廉机关”培育创建工作,切实强化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根据区纪委《关于开展五位一体“清廉细胞”培育创建工作的通知》(洞清廉发〔2018〕1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清廉洞头”建设的总体要求,以着力培育清正廉洁的后勤机关和忠诚、干净、担当的服务团队全面深化“清廉机关”创建为目标,营造清正廉洁政治生态,规范权力运行制约机制,提升机关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全面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发展和服务保障水平提升,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高水平建设海上花园提供坚实的后勤保障。

(一)以严明纪律规矩为目标,深化廉洁从政意识培育。组织开展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纪律讲规矩”、“清风润商铁腕除弊”等内容为主题的集中学习和座谈讨论活动,助理强化政治纪律意识培育。结合理论中心组学习、周一例会学习等载体,有针对性开展后勤机关领域法律法规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集中学习,引导机关干部结合自身岗位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自学。坚决落实执行乡村振兴、“花园洞头”建设、五水共治等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在思想上、行动上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大局,不折不扣抓好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二)以落实主体责任为目标,强化党风廉政组织领导。始终坚持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全局中心工作来抓,坚决摒弃“重业务、清廉政”的错误思维,将党风廉政工作与具体工作同研究、同指导、同部署,定期开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和科室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有关制度规定,切实强化班子成员自我监督、自我提升,自觉维护班子团结。

(三)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健全权力运行制约体系。以局机关大科室调整为契机,对科室廉政风险点做好新一轮梳理排查,将涉及营商领域作为廉政防控重点,尤其针对物品采购、财经纪律、工程招投标等营商领域廉政风险高发环节,组织人员开展专项检查,对思想认识不足、规定执行不力、流程执行不规范等问题要按时限抓好整改。通过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家访和谈心提醒工作,解决干部职工在履行岗位职责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提升机关干部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四)以强化廉洁意识为目标,推进后勤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促营商环境提升”专项行动,切实强化机关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督查力度,结合一三五工作制(周一例会、周三巡查、周五采购),定期开展机关干部会风会纪、考勤纪律、工作作风情况监督检查,强化单位固定资产、小宗物品采购审核把关,坚决堵塞制度漏洞。紧盯存在于机关干部队伍和后勤服务团队中存在的庸懒散、不担当、不作为等顽疾,通过集中整顿、问题查摆、谈心提醒等形式,全面深化作风建设。健全日常监督考核和奖励激励机制,通过组织开展业务技能比武活动等手段,充分践行多劳多得的工作理念,激发机关干部干事创业意识。

(五)以打造满意品牌为目标,大力弘扬廉政后勤文化。将“清廉机关”创建与后勤机关服务品牌打造紧密集合,以打造廉洁、务实、有为的后勤服务团队为目标,组织食堂、物业、车队人员开展后勤服务岗位技能大比拼活动,认真做好“后勤服务十件小事”具体项目落实工作,切实改进后勤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提升后勤服务品牌满意度。进一步强化廉政阵地建设,积极拓展和延伸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的学习和内容,通过在“百岛后勤”微信公众号推送廉政信息、发送廉政提醒短信等形式,充分营造廉政后勤浓厚文化氛围。

(一)动员部署阶段(时间:9月份)。根据“清廉机关”创建工作具体要求,结合后勤机关实际,科学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活动领导小组和责任人员,在全局范围内对创建工作做好动员部署,使机关干部在思想上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创建工作,为全面“清廉机关”创建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全面实施阶段(时间:10月至11月)。紧密围绕营造清正廉洁政治生态,培育领导干部廉政意识,完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弘扬后勤机关廉政文化,深化满意服务品牌打造等“五位一体”创建工作总体要求,有针对性地设置载体开展创建活动,同时做好申报材料的整理和上报工作。各科室人员要认真按照总体方案要求,强化联动协调,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如期效果。

(三)总结提升阶段(时间:12月份)。对“清廉机关”创建工作开展的经验及时进行梳理和总结,以此次创建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逐步形成“清廉机关”培育工作长效机制。

(一)强化领导,狠抓创建任务落实。确保此次活动顺利开展,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创建具体工作。要将创建“清廉机关”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核心工作、重点工作,带头抓部署、带头抓落实,确保“清廉机关”创建任务圆满完成。

(二)狠抓落实,确保责任细化到人。要认真对照“清廉机关”创建工作总体要求,层层分解创建目标,将创建责任细化到科室、细化到人,对照“清廉机关”培育创建标准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创建领导小组要对任务落实情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担负起创建“清廉机关”的重要职责,切实强化创建工作督促指导,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三)广泛宣传,努力营造浓厚氛围。“清廉机关”创建是我局全面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同时也是充分展现后勤机关良好社会形象的宝贵契机。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阵地,大力开展“清廉机关”创建的宣传引导工作,突出抓好先进典型宣传,为此次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将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清廉机关创建实施方案

根据市直机关党工委《关于全面推进市直机关清廉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诸机工委[2018]9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加强机关清廉文化建设,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从严治党要求,确立“培养廉洁高效、公道正派的机关作风”为目标,培育政治过硬、业务精练、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营造文明、规范、和谐的工作环境,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形象,营造崇廉尚洁的从政环境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准备部署阶段(5月上旬—5月中旬):开展活动前期调研,研究制定活动计划,做好活动开展的相关准备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5月下旬—11月底):按照活动计划表,全面组织实施清廉文化建设。

3、小结验收阶段(12月份):对清廉文化建设开展情况进行整理汇总,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明确方向。配合做好市直机关党工委对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验收工作。

1、抓学习教育,夯实从严治党思想政治基础。认真执行机关干部周一夜学制度,制定夜学计划;按照“每月一提示”的部署,指导全体机关党员干部逐字逐条学懂弄通党章党规党纪;开展学习经验交流,每月撰写心得体会,开展经验交流,每名机关党员每年至少报送一篇以上廉政教育心得体会;组织参加庭审、参观监狱等实地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规矩意识和敬畏之心;强化干部“八小时外”廉洁自律教育,树良好家风,促廉洁从政。

2、抓阵地建设,潜移默化增强干部防腐意识。要将清廉文化纳入机关党建示范点建设内容,按照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原则,利用大厅、走廊等场所,建成清廉文化长廊,利用办公室的墙面、桌面,设置廉洁警示牌,以“倡廉于有形、润物于无声”的方式增强党员干部的防腐意识,浓郁清廉机关氛围。适当投入经费,购置一批清廉文化书籍、影像制品,为机关干部提供丰富的清廉文化精神食粮。

3、抓活动载体,开展富含清廉内涵的“六个一”活动。开展清廉文化进机关“六个一”活动:讲好“一句话”。要求机关党员干部结合岗位廉政风险点开展“一句话”提醒,做成廉洁警示牌,以提醒鞭策行动;读好“一本书”。机关党支部每季度向党员推荐一本廉政题材书目,并督促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上好“一堂课”,“一把手”每半年上一堂廉政党课;走好“一次亲”。鼓励机关干部在“返乡走亲”活动中,把“清廉诸暨”宣传深入一线,促进崇廉向善的社会风尚形成。此外,组织机关全体年轻干部开展一次廉洁自律知识竞赛,强调年轻干部在做好业务同时一定要注意“抬头看路”,主动吃透中央、省里关于纪律规矩方面的文件精神,入脑入心。

4、抓宣传引导,营造弘扬清廉文化的舆论氛围。在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媒体、自媒体等新媒体,通过短信群发、微博撰文等形式,向机关干部推送清廉文化元素,构筑舆论宣传阵地;加大清廉文化建设的信息采集、编辑和报送,加强清廉文化宣传,引领舆论导向,让清廉文化真正入耳、入脑、入心;充分结合“返乡走亲”活动,动员机关干部主动下基层,深入村落民居宣传清廉文化,在清廉文化引领乡村文化健康发展中,体现机关智慧、提供机关方案;要深入挖掘一批默默无闻、埋头苦干、勤政廉政的“老黄牛”式好干部,配合做好全市廉政先锋、廉洁模范、清廉文化示范岗等先进模范的评选表彰活动,坚持典型引领,用这些典型干部的先进事迹和可贵精神,激励全体机关干部对标“好干部”标准,争当“为民、务实、清廉”的新时代好干部。

1、加强领导。成立由机关党委书记任组长,机关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它机关党委委员任组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2、高度重视。要高度重视抓好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清廉诸暨”建设,省厅、绍兴市局关于“清廉国土”建设,市纪委关于清廉文化建设的相关要求及本方案总体规划,科学制定本部门活动具体方案计划,细化工作,强化责任,深化落实,确保活动各个阶段工作内容得到扎实推进。

3、积极参与。各科室、单位要把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塑造党员干部良好人格形象和执政形象,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摆上位置,抓实抓好。全体人员要积极参加各项廉政文化活动,各科室及干部职工活动参与率将列为年终评优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清廉机关创建实施方案

(二)实施思想教育重点行动,做理论武装的模范 。

(三)实施机关党建提升重点行动,做组织有力的模范 。

(四)实施转作风抓落实重点行动,做责任担当的模范 。

(五)实施清廉综合执法行动,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

清廉企业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实施“清廉”建设工程部署,按照《“清廉”建设工程20xx年工作要点》和《市“清廉”建设工程工作机制》,围绕建设清廉企业,营造良好政企关系和营商环境,构建清朗和谐的社会根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现就“清廉企业”建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企业的绝对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企业延伸,引导广大企业经营管理者将诚信廉洁、守法经营的发展理念融入企业制度、文化和经营活动中,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加强企业内部腐败问题治理,不断推动企业诚信合法经营、落实生产安全责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生态环境,全面建成清廉程度高、政商关系纯的优良政商环境。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将企业廉政文化建设作为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由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国资委为责任部门的工作推进机制,分解落实任务,做到有计划、有安排,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成立“清廉企业”建设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强力推进“清廉企业”建设。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排名第一的为牵头部门,下同),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2.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督促相关企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廉政建设作为企业“一把手”工程,强化“一岗双责”,坚持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与项目审批、资金申报、奖励评优等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是有违反廉洁纪律的企业当年一律不予支持。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3.切实加强国企领导班子建设。加快推进“清廉国企”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重要内容融入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制定《市国资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提升“清廉国企”建设在企业年度领导班子考核中的比例和权重。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二)加强制度建设,拓宽教育渠道。

4.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规范。向全市重点企业发放《规范政商交往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规范》,加快推进“亲清政企通”服务平台推广和应用,助力政企聚正气,清上更加亲,推动政商交往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5.指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科学决策、规范企业内部管理,重点加强关键岗位和环节监控,健全工程招标、物质采购、产权转让、资产租赁、财经管理等各项内控制度,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超前化解权力运行中容易引发腐败问题的风险。推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已建立并运行现代企业制度的优秀示范企业予以奖励。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

6.深化法规纪律教育。举办企业经营管理者专题培训班,将企业廉政宣传教育融入各类培训,加大法制观念培养,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依法经营和管理现代企业的能力。督促指导企业将廉政教育纳入职工教育计划,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廉政法规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不断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法纪防线。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三)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破解难题。

7.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着力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为推进“清廉企业”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完善机关内部管控制度和监督检查机制,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主动作为,把“最多跑一次”改革贯穿到政府运行各环节。推行行政审批“无差别受理”新型服务模式,整合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8.畅通政企交流沟通渠道。搭建政企沟通桥梁,畅通企业服务途径,通过座谈会、恳谈会、走访调研,建立微信群、qq群、公众号等方式,及时掌握和解决企业诉求;开辟企业服务绿色通道,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提升企业服务效率水平。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国资委)。

9.为企服务解难题。拓展企业服务渠道,通过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开展项目资金申报、税收、社保等国、省、市涉企政策解读的线上线下宣传培训。开展重点企业全覆盖大走访,积极宣讲和推动政策落实,收集整理和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难题。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四)党建引领发展,倡导廉洁从业。

10.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党的组织,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一切责任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突出政治功能,推动企业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小微企业党组织建设,扩大企业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消除企业党建盲区。市国资委要持续推进国有企业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整顿软弱落后党支部。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11.积极发挥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引领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推进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引导企业打造“廉洁守法、诚信经营、服务社会”的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坚守廉洁从业底线。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12.打造国企标杆示范点。压紧压实“清廉国企”建设企业党组织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清廉文化建设机制,推进清廉文化“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岗位、进家庭”活动,形成全员参与清廉文化建设的局面。发挥国企清廉文化的引领示范作用,打造国企标杆示范点,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维护公正公平的市场秩序贡献力量。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部门党委(党组)要坚决扛起实施“清廉企业”建设的政治责任,明确责任要求,分步骤、分阶段推进落实。各级企业党组织书记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强化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分管领域日常业务工作。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部门党委(党组)和企业党组织要聚焦“清廉企业”建设,积极创新传播方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的作用,深入宣传进展动态、工作成果,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形成合力,打造一批典型做法和样板经验。

(三)强化督导严格考核。部门党委(党组)要对照“清廉企业”建设任务要求,定期开展监督指导,要将“清廉企业”建设情况纳入单位目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将适时对清廉建设情况开展督查,对思想重视不够、工作推进不力以及协作配合不到位等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清廉企业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中共泰顺县委关于推进清廉泰顺建设的实施意见》(泰委发[20xx]35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快推进我县国有企业“清廉国企”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按照县委关于“清廉泰顺”建设的部署,坚持党委主导、坚持标本兼治、统筹推进,坚定不移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泰顺国企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用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在我县国有企业中形成规则明、关系清、行为廉、风气正、结果可预期的发展态势,助力我县改革发展。

二、主要任务。

加强我县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激发员工廉洁自律的内在动力,引导国有企业成为奉公守法守纪、清正廉洁自律的模范。

(一)筑牢国企清廉文化阵地。

1.指导国企制定清廉文化建设工作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把清廉文化建设作为企业党建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与精神文明建设、企业经营管理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2.结合党建示范点建设,设置清廉文化长廊,建立廉洁图书专区、廉洁影视角,开辟企业清廉文化专栏、专题节目和屏保等,教育引导企业领导、管理人员增强遵纪守法认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教育引导广大员工增强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认识,自觉抵制商业贿赂。通过专题报告、理论研讨、党课教育等形式,经常性地开展“廉洁诚信、守法经营”主题教育活动。

3.着力打造清廉文化进企业示范点,坚持以党建示范点建设为抓手,努力提升企业的文化品位,培养企业员工高尚的精神境界、价值观念、道德修养和廉洁操守,逐步建立企业清廉文化建设长效机制。企业领导班子和全员参与的清廉文化活动每年不少于一次。

(二)确保党组织“双核心”作用发挥。

1.健全完善国有企业党组织议事规则,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

2.因企制宜落实实施细则,指导各国企结合实际制定党组织会议前研究讨论重大问题的具体办法,明确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基本要求、内容和程序。

(三)完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

1.以日常参会为手段,强化监事会日常监督,部署开展以“防范重大风险、规范内部管理”为主题的国有企业重大风险隐患的摸底排查,促进企业规范内部管理,强化内控机制。

2.健全完善监事工作动态反馈机制,发现重大问题“一事一报”。完善专项检查落实整改机制,应整改事项落实责任主体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

(四)落实国企重大信息公开。

1.指导企业健全完善党务公开、厂务公开、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载体,推进党务公开、厂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推进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党员评议、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询问质询等机制落实,全面加强民主监督,扎实推进国企重大信息公开。

2.指导各国有企业充分发挥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职代会的监督作用,整合监督力量,创新监督形式,规范监督程序,增强监督实效。全年不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企业及时整改。

(五)加强县级重点监督项目督查。

1.定期开展“三重一大”、资产管理、选人用人等重点监督项目的专项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制定项目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具体进度、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2.加强和规范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

3.加强信访件的办理,配合做好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以及县委巡察组的有关工作。

4.积极探索国企对二级企业的巡察,切实把整改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契机。

5.建立月报制度,掌握工作动态,适时开展抽查工作。

(六)优化县国资办办事流程。

1.修订国资监管制度体系,优化缩短办事流程,重新梳理各类审批、备案、审核事项的流程及时限,尽可能精简优化流程、缩减办事时限,并将各类业务办理流程汇编成册,方便企业对照执行。

2.结合工作实际制作“一次性告知单”,即办事项即时办结;手续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企业,避免服务对象多次往返或报办,建立“一次性告知”督查机制,倒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

(七)建立国资国企权力清单。

1.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按照职权法定、规范行权的要求,围绕出资人职责,进一步调整、精简、优化国资办职能,实现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国有企业做强做大等目标的有机结合与共同发展。

2.坚持权力和责任相统一、相匹配原则,对照《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规定,结合我县国企实际,进一步梳理出资人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通过明晰出资人职责权力,避免出资人过多干预企业事务,最大限度落实企业自主经营权。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统筹领导。成立“清廉国企”建设领导小组,国资办主任周士姜任组长,翁霜珠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国有企业主管部门联系或分管负责人、各国企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我县“清廉国企”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国资办企业监管科),负责规划、指导、协调、督查等具体工作。健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问题。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国有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牵头指导落实下属企业“清廉国企”建设。国有企业要按照建设“清廉泰顺”和“清廉国企”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明确目标任务、内容要求,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清廉国企”建设。“清廉国企”建设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内容。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围绕“清廉国企”的决策部署,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建设“清廉国企”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任务,广泛宣传建设“清廉国企”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调动各国有企业共同参与建设“清廉国企”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营造崇清尚廉的舆论氛围。

清廉机关创建实施方案

(二)坚持以组织建设为基石,开展固本强基行动,构建党建业务融合体系。 。

(三)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支撑,开展清废改立行动,构建权力运行制约体系。 。

(四)坚持以作风建设为重点,开展正风肃纪行动,构建干部管理监督体系。 。

(五)坚持以文化建设为载体,开展思廉践廉行动,构建清廉文化培育体系。 。

清廉机关创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全面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关于推进清廉畲乡建设的决定》《“清廉畲乡”建设2020年行动计划》等决策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清廉机关”建设工作,现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按照“政治清明、政务清廉、干部清正、行风清朗”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清廉机关建设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以“走在前、作表率”的干劲和担当,不断推动清廉思想、清廉组织、清廉作风、清廉纪律、清廉文化在我局落地生根。

(一)净化政治生态。坚持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更加自觉,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党内政治生态更加纯净,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明显增强,清廉机关建设各项制度机制更加成熟,权力运行规范更加有序,清廉文化深入人心,带动社会民风清朗作用更加突出,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全面形成。

(二)推动科学发展。坚定不移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统计事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以“求真、求精、求新”为准则,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常态化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全面推进防范和惩治统计弄虚作假工作,为全县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统计保障。

(三)强化队伍建设。从严加强干部管理,弛而不息改进作风,提升履职尽责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能担当的统计铁军,树立“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统计新形象,以“统计之干”助力“丽水之干”,努力成为全方位展现“清廉畲乡”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

(四)促进社会和谐。以“统计核心价值观”为纽带,把统计人与肩负的历史使命责任和统计事业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打造“阳光向上、求真务实”的统计文化,引领风尚,凝聚力量。促进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相互浸润、相得益彰,党内正气持续上升、社会风气持续上扬,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信任和信赖不断增强。

(一)突出党建引领,筑牢政治基础。

1.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准政治方向,强化政治领导,坚定政治信仰,夯实政治根基,净化政治生态,提高政治能力,以政治上的加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引领带动党的建设质量全面提高。积极落实机关政治生态建设分析研判制度。

2.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实。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创新观点,争当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排头兵。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着力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充分运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上党课、主题党日活动、专题会议、学习强国等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活动,推动学习向广度延伸,向纵深拓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月不少于2次,主题党日活动每月1次。

3.加强党纪法规教育。自觉尊崇党章、自觉践行党章,把学习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作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必学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对宪法法律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决策、想问题、办事情,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教育,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和网上言行,提高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强化廉政教育,每年至少集中开展2次廉政专题学习、2次警示教育活动。

(二)突出责任落实、筑牢数据质量防线。

1.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规定》,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制,完善组织领导、责任传导、风险防控等机制,明确党组书记、班子成员、科室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分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统计行风建设责任书,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在抓班子、带队伍上坚守责任担当,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党组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高度重视统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党风廉政专题会议,每半年至少1次听取“一岗双责”汇报。

2.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落实《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景政办发〔2020〕13号)文件精神,强化乡村统计员队伍,完善乡村统计网络。按照“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持续推进“三服务”活动,领导干部深入联系服务企业,做好疫情时期的统计业务指导,切实做到应统尽统。持续完善数据质量管控办法,规范数据采集、审核、评估、核定流程,加强分析研判预警。加强统计法制宣传,结合“七人普”工作扩大统计法制宣传范围,强化对源头数据的常态化核查,针对性解决基层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全面提升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公信力。

3.加强统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坚持从严管统、从严治统,持续深入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行动。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积极开展依法治统工作,根据四上企业名录变化和执法人员的动态变化,及时维护更新“双随机”执法检查库、“统计执法人员库”和“专业人员库”。积极开展专项、“双随机”等执法检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深入贯彻落实各级纪委《关于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履行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工作职责。畅通统计违法线索发现渠道,对群众举报案件要及时展开核查。发现统计弄虚作假问题的,主动报告统计局和县纪检监察部门。严格按照《浙江省统计局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对统计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进行通报曝光。每个执法人员每年办案数不少于3个,开展“双随机”抽查的单位数不少于11家。

(三)严管厚爱,营造良好“清廉机关”建设氛围。

1.严格干部日常管理。严格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定期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防范和化解措施,及时提醒和纠正不当行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廉政档案,探索实行全员覆盖,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出国(境)审批和证件管理、干部个人有关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主动向组织汇报相关事项变化情况,及时更新个人廉政档案。推进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结合“党员先锋指数”“清廉指数”强化对干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深入考察考核,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健全谈心提醒制度,落实风险提示和教育提醒常态化,建立健全沟通谈话、激励谈话、专题谈话、提醒谈话的谈心谈话制度,做到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必谈,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必谈,党支部书记与党员必谈。

2.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加大自查自纠力度,着力纠治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违规参与民间借贷等问题。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提供坚强后盾。

3.弘扬清廉文化。抓好清廉机关文化建设,广泛开展以“廉”“忠”为主题的优秀传统文化宣教活动,充分利用微信、钉钉、学习强国等平台、载体,广泛开展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大力营造善学、廉洁的机关文化氛围。努力推动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创新廉政宣教形式,通过政治学习、专题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读廉政书籍、推送清廉文化短信等多种形式,丰富干部清廉文化生活,增强干部清廉价值观认同感和行动自觉性。

(一)动员阶段(2020年6月中旬)。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及时将方案和部署情况上报县委组织部,组织召开动员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三)深化阶段(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对照清廉机关创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和总结。查找薄弱环节,提炼特色经验做法,巩固和创建拓展工作成果。

(四)提升阶段(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持续推进清廉机关创建各项任务举措,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机关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纪律保障,提升清廉机关创建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清廉机关”建设是“清廉畲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党组要履行“清廉机关”建设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具体贯彻落实任务,层层传导压实责任,确保“清廉机关”建设各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每半月报送一次清廉机关建设进度。每季度专题会议进行一次总结反馈,推动落实。

(二)增强工作合力。各科室要紧紧围绕制定的目标,根据本实施方案内容要求和2020年工作任务,结合创建活动的基本要求,立足于业务职责和工作实际,专题研究,抓住重点,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要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办法,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使“清廉机关”建设成为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实事的过程。

(三)构建长效机制。要不断强化制度执行力和刚性约束力,对“清廉机关”建设过程中查找出来的薄弱环节、薄弱领域,要及时总结并建章立制,以制度建设巩固深化建设成果,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不断强化改革创新意识,以振奋的精神,有为的姿态、优良的作风,积极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更大力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建设市、镇、村三级联动监督网络,市纪委正在我市全面推进“清廉村居(社区)”建设新实践。根据《xx市“清廉村居60分+”建设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我镇实施方案。

坚持以执纪严明扬正气、建章立制树清风、清廉文化润心田为出发点,紧紧围绕“清廉班子、清廉村务、清廉文化”的建设目标,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探索推进清廉村居(社区)建设,努力营造基层组织坚强有力、党员干部清正勤勉、村社治理规范有序、家风民风淳正向善的良好局面。

以xx村为重点村先行先试,原则上在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试点工作,其余各村(社区)原则上在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各村可同步推进,并应长期坚持。

(一)维护清廉队伍

1、强化制度教育。收集遂宁市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用权行为规范、议事规则、财经纪律、工程管理规定、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物资采购规定、办事服务制度、组织人事纪律、村务监督制度,制定制度手册,督促村(社区)干部认真严格遵守执行。

2、建立村(社区)“两委”干部廉洁档案。制定《廉洁档案基本信息采集表》模板,实施“两委”干部个人财产、工资、投资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建立个人廉洁档案,每年更新一次,动态掌握“两委”干部廉政风险情况。

3、推动班子队伍清廉化。根据村(社区)干部日常履职情况、廉洁用权情况,以及通过干部廉洁档案掌握的有关问题,严肃开展执纪问责,将不合格的班子成员坚决清理出干部队伍,把好选人用人关,确保“源正水清”。

完成时限:20xx年4月15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纪委、镇党建办、镇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二)重塑监督机制

1、加强对村(居)监督委员会履职的考核。由镇纪委制定履职考核办法,保障各村(居)监委会主任考核和待遇发放。制作《xx市xx镇村级监督一体化工作手册》,梳理监督委员会履职清单及纪实台账,做好日常考核。

2、加大对监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定期向其派发工作任务,激励监督委员会主任积极履职,发挥“监督末梢”的探头作用,将其日常表现纳入年度考核。

3、加大对监督委员会的培训,定期组织监委会主任参加集中学习,提高履职本领,以强有力的监督保障工作推进。

4、建立村监委片区监督机制。将全镇9村1社区按照就近原则划分为兴隆、xx两个片区。兴隆片区由镇纪委两位同志负责指导,xx片区由镇纪委李琪、胥可两位同志负责指导,进一步增强指导力量,助推监督发挥实效。

完成时限:20xx年4月20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纪委、镇财政办、镇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三)推行阳光村务

1、拓展公开模式。以公开栏为主阵地,精简公开内容。每季度通过“村村通”广播、微信群、qq群等方式进行广泛公开村(居)务、党务、财务,遇重大事项及时公开,既公开结果,又公开过程。公开资料报镇纪委备案。

2、全面推广使用“遂宁一卡通”微信小程序。动员所有公职人员、群众关注,确保群众会操作、懂查询,让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及村务、党务、财务在阳光下运行。

3、加大重点项目的公示公开。及时公开重点项目的资金来源、中标单位、工程进度等,将工程项目始终晾晒在阳光下。

完成时限:20xx年4月15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纪委、镇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四)推广清廉文化

1、打造清廉文化品牌。充分结合我镇历史文化、重点产业等,挖掘探索廉洁文化品牌。

2、建设清廉文化阵地。结合社区治理和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廉政文化浸润作用,以文化室、妇女儿童之家为载体,设置清风“读书角”、廉政书画工作室等面向社会公开的场所,吸引老人、小孩等社会群体积极参与,提高廉政文化的受众面。

3、培育优秀家风文化。通过“家风故事大讲堂”等活动挖掘好家风,向全社会推广,实现好家风带党风政风、促社风民风向上向善发展。

4、开展丰富廉政活动。通过举办廉政坝坝会、廉政文化节目展演、廉政故事分享会等活动营造廉政文化氛围,让党员干部群众乐于受熏陶。

5、坚持强化警示教育。持续维护好村级警示教育专栏,通过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现场参观等方式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

完成时限:20xx年6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镇纪委、各村(社区)

(五)明晰小微权力

1、建立小微权力清单。结合市纪委编制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印发《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手册》,让干部群众明确村级小微权力,规范办事流程,力促用权清晰。

2、继续推行“六手印记”工作。全覆盖推广“六手印记”工作法,提高群众参与度、满意度,推动小微权力公开运行。

3、做细做实“阳光三问”工作。继续做好镇级阳光问效、村级阳光问权工作,扎实整改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并通过反馈会、回音壁等方式向群众回复整改情况。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纪委、镇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一)强化统筹协调。由镇纪委牵头社会事务办、财政办、宣传文化服务中心等部门,把“清廉村居(社区)”建设纳入我镇总体工作布局。各村(社区)联系领导要切实发挥统筹作用,对联系村(社区)建设工作定期督促、加强指导。镇纪委要认真履职尽责,强化工作指导,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二)积极探索创新。各村(社区)要结合村情社情、历史文化,开展符合实际情况的创新举措,推进一村一韵、一村一品、一村一策“清廉村居(社区)”建设,不断丰富清廉文化载体,丰富清廉活动形式,让“清廉村居(社区)”成为群众普遍赞誉的廉洁品牌。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对“清廉村居(社区)”建设意义、经验做法的宣传,通过开展文艺汇报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清廉村居(社区)”建设中来,弘扬和传承优秀家风文化、廉洁文化,营造浓厚的清廉氛围。

小学“清廉学校”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按照《中共郑州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印发2022年郑州市教育系统清廉学校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教党〔2022〕44号)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扎实推进我校“清廉学校”建设,营造政风清明、校风清净、教风清正、学风清新的育人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郑州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十二届区纪委二次全会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坚持发挥监督治理效能,坚持目标导向和系统观念,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教育教学一线延伸。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学校的清廉之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推进“五个一”工程,着力打造清廉校园文化品牌、开发清廉教育校本课程、梳理学校权力清单、建设学校清廉宣传阵地,争创示范清廉学校,从党的建设、文化建设、思想建设、队伍建设、教育教学等方面一体化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大力开展2022年“清廉学校建设推进年”活动,加大清廉学校建设力度,使清廉学校建设出成效、上台阶。学校及师生依法治校、清廉从教、诚实守信的意识显著增强,校风、教风、学风、作风明显改善,清廉学校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清廉学校的建设成果初步形成,家长对我校品牌教育的满意度、认可度和幸福感显著提升。

(一)推进清廉文化建设,打造清廉校园文化品牌。

深入挖掘校史、校训、校友等校本文化资源和当地优秀传统文化、红色革命文化,结合学校教育教学特色,开展形式多样的清廉文化活动,努力打造独特的清廉文化品牌。分类制定干部、教职工、学生清廉公约,倡导清廉、诚信、公正、守法的行为准则,将签订清廉公约纳入每学年开学第一课的重要内容。制定新任教职工、新入学学生、新任班主任、新任干部、新党(团、队)员等专项清廉教育方案,将清廉教育作为岗前“必修课”。开展形式多样的清廉文化活动,利用各类校内外活动平台,创新活动载体,开展清廉书画、清廉故事、清廉情景剧、清廉微电影等艺术创作、表演展示活动。

(二)推进清廉教育进课堂,开发清廉教育校本课程。

将清廉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整体规划,以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推进清廉教育进课堂,使清廉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组织语文、政治、历史等学科教师编写清廉校本教案、校本教材,邀请老红军讲革命清廉故事,把清廉教育融入教育教学环节、融入育人全过程。结合党团队建设,邀请法制副校长、纪检监察干部进校园,开展法纪宣传活动,把清廉价值理念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有机结合起来。结合研学活动,组织师生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学生社团、研学基地、清廉教育基地、法纪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开发清廉课程,开展清廉教育。

(三)推进风险排查防控,梳理学校权力清单。

聚焦招生、招聘、招标、财务管理、食堂管理、教辅、师德师风等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对议事决策、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岗位履职、纪律作风等方面廉政风险开展排查防控,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开展学校廉政风险排查,从岗位、内设机构、学校三个层面,深入排查议事决策、权力运行、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结合权力重要程度、易发概率及后果等因素,分高、中、低三级制定廉政风险清单。建立防控体系,根据排查出的廉政风险,及时分析研究、查漏补缺、完善工作制度流程,对存在的廉政风险及时预警、及时校正、及时纠错。健全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制定有效管用的“小微”权力清单和办学行为负面清单,从而强化学校“小微”权力制约监督。

(四)推进清廉环境营建,建设学校清廉宣传阵地。

利用好学校宣传栏、led屏、党建活动室以及校园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建好学校校园和网络两个宣传阵地,营造弘扬清廉、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在校园开辟校史馆、党建馆、家风馆和清廉宣传专栏等阵地,在校园网、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清廉学校建设专栏,组织开展主题征文、辩论、演讲、作品展示等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和载体,广泛宣传优秀典型案例、事迹、人物和崇廉尚廉的乡风、家风、校风、班风。发挥美术、数字媒体等学科、专业优势,结合党章党规学习和清廉学校建设、作风建设的具体内容,创作清廉漫画,讲好清廉故事,开展警示教育,传播清廉理念。

(一)研究部署阶段(2022年3月)。

召开2022年清廉学校建设推进会,对本年度清廉学校建设作总体安排部署,同时做好清廉学校的宣传动员,营造氛围;制定出本学校清廉学校建设方案,发动全体师生参与清廉学校建设。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2年4月—10月)。

积极参加教育局组织的清廉学校第一批示范点参观观摩学习活动,结合学校实际,组织校内清廉校园文化展示评比活动,通过微采访、微电影、社团情景剧、说唱等形式,开展具有观赏性、教育性的展示活动,开展清廉教育校本课程评比、说课展示活动,推进校园清廉文化传播。

(三)总结反思阶段(2022年11月—12月)。

对征集的优秀案例、校本课程、说课活动以视频、文字图片等形式进行展示,促进校内交流学习,并对照清廉学校示范点建设细则和要求进行总结反思。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组长:周华党委书记。

王丽娟校长。

副组长:胡应彬纪检委员纪委书记、行政副校长。

谷月云群团委员党总支书记。

刘淑清组织委员德育副校长。

王延钊学习委员教学副校长。

孟占彪文体委员工会主席。

程彩霞女工委员学区负责人。

徐琳宣传委员办公室主任。

程洛佳保密委员政教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琳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他处室主任任副主任。

(二)强化支持保障。

立足学校实际,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过程管理,加大培训指导和支持保障力度,注重首创精神,结合实际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三)注重宣传推广。

及时总结清廉学校示范点创建过程中的新情况、新做法、新经验、新亮点,采取座谈会、交流会、现场观摩等形式加强创建工作的舆论宣传,为全面推进清廉学校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中共郑州外国语中学委员会。

2022年3月29日。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关于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进20xx年清廉村居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20xx年,我县坚持以新时代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为主线,全面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强化监督制约保障,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夯实”三资”管理基础,全县所有村(社区)按标准创建,达标基础上再择优推荐评选示范村(社区),每个乡镇至少要创建2-3个清廉村(社区)示范。今年力争创建省级示范1个、市级示范1个、县级示范20个,为打造干部清正、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清廉村居开好局起好步,为清廉xx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严格规范组织设置和组织活动,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监督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建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阵地建设达标升级,依托现有资源建设清廉文化宣传专栏,着力抓好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礼堂、清廉长廊等建设。

(二)强化清廉班子建设。提升干部综合能力。加强对村居

”两委”、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廉洁教育培训,做到”人岗相适””德能配位”。发挥驻村工作队助廉作用。以驻村”第一书记”和队员为骨干,组建村居清廉建设宣讲队,以”筑堡工程”为抓手,助力”清廉班子”。加强主体责任监督考核。完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分级分类备案管理制度,压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清廉建设主体责任。探索建立村居主职干部廉洁档案、”两委”成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村妇女议事会廉洁管理制度,推行廉洁履职承诺制。强化廉情考核应用,探索”工作作风、岗位风险、廉洁履职、规范用权”等廉情指数评估,并计入干部年终目标考核。

(三)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化运行,强化村级事务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落实对村干部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提升监督效能,推进党组织全面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政府及职能部门业务监督、村级组织民主监督、村(居)民全员监督相统筹衔接,形成村(居)”大监督”格局。充分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监督检查结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实施村(居)事务阳光工程,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规范村(居)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完善集体”三资”监管。强化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日常监督,开展村居财务规范化情况检查。加快县乡两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建设,落实”一办法一方案三规则”,切实规范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行为。开展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完成清产核资系统录入,做到”清资产资源、清债权债务、清经济合同”常态化。深化农村改革,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启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创建工作,探索开展村社”三分离”改革试点,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质效。加大村级债务化解和管控力度,力争无债务村达到160个以上。

(五)促进村风民风清醇。架设干群连心”桥梁”,将清廉村居建设与基层治理、”筑堡工程”相融合,深入拓展”两个幸福”建设,积极开展”廉政夜话”;有效发挥”一约四会”作用,推进移风易俗。依托屈原廉政教育基地群,打造屈原廉洁文化长廊,新增屈原廉洁文化小景,举办”屈原勤廉诗会”,丰富端午文化习俗,夯实弘扬屈原廉洁文化的群众基础。大力传承弘扬屈原廉政文化。运用多媒体展示屈原廉洁文化,讲好屈原廉洁文化故事和xx本地正风肃纪反腐故事,赋予屈原廉政教育新的时代内涵,擦亮屈原廉洁品牌,涵养屈乡清风正气。

(六)狠抓清廉环境建设。坚持建设清廉环境和美丽乡村并举,着力做好清廉村居内外环境两篇文章。围绕”绿净齐富厚和”,开展”醉美‘姊归・最美庭院’创建;围绕”五清一改”,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和长效化。努力实现”清廉村居”从政治建设到组织生活,从管事理财到资源整合,从家风村风到文明实践,从经济发展到人居环境,全面覆盖、系统治理,让”清廉村居”建设持续增强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不断激发乡村振兴的机制活力。

(一)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县、乡、村三级联动,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科学谋划统筹,协调务实推进。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清廉村居建设,坚持将清廉村居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县直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开展清廉村居日常拉练,每年召开2次(村、居各1次)清廉村居建设现场推进会,形成清廉创建”比学赶超”氛围。

(二)完善督促考评。将清廉村居建设纳入县级目标考核乡村振兴工作考核内容。加大督办力度,把清廉村居建设纳入村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村”两委”班子成员考察考核内容,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约谈提醒、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追责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采用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的宣传,营造深厚氛围。及时总结清廉村居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打造一批有影响、有特色的清廉村居,选树一批表现突出、群众拥护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通过示范引领,形成上下合力的良好局面。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每季度要向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报送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清廉村居实施方案

为构建党建引领下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持续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环境,根据《关于纵深推进清廉诸暨建设的意见》(市委〔20-〕9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决策部署,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着力营造党员干部清正勤勉、社会风气清朗向上的良好局面,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农村社会整体廉洁程度得到明显提升。

(一)实施监督提升工程。积极探索“一肩挑”背景下的村社班子运行管理新模式和有效监督治理新路径,压紧压实乡镇党委全面监督、乡镇纪委监察办专责监督、职能部门业务监督、包村驻村日常监督、巡察审计专项监督、村级监察监督等责任,构建“六位一体”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持续提升村社治理效能(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审计局)。

(二)实施三务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村级重大事务决策“三上三下三公开”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村级权力运行事项清单与操作指南,建好用好村级“三务”公开信息化平台,切实规范农村“三资”管理、村级工程、农民建房、农村土地开发复垦及承包经营、村务公开等村级“五件事”,以公开倒逼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管办)。

(三)实施改革创新工程。稳慎推进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试点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深化完善闲置农房激活,扎实开展农房、集体股权、流转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推进镇乡(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规范农村产权交易操作规程,激发农村发展活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四)实施清风“亮剑”工程。深化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打造村级监察工作规范化样本,全面推行村级监察议事会,抓实农村涉纪信访举报“清淤”行动,严肃查处涉农领域腐败问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健全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信访局)。

(五)实施文化养廉工程。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先行试验区”建设,积极培育具有乡土味的清廉文化,厚植全社会清廉土壤,营造农村反腐倡廉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构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体系和清廉文化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清廉文化在我市农村的广泛传播和繁荣发展。(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镇乡(街道)要高度重视“清廉村居”建设,坚持“清廉村居”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细化工作责任,加强统筹谋划,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简报、橱窗和网络等宣传阵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清廉村居”建设宣传活动,挖掘特色亮点,培育若干样板,增进社会各界对“清廉村居”建设的认同支持,形成上下合力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良好局面。

(三)完善督查考评。各镇乡(街道)要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把清廉村居建设纳入村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村两委班子成员考察考核内容,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精神,扎实推进全省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坚持“尊重规律、稳扎稳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保护、体现特色,政府引导、农民参与,建管并重、长效运行,节约资源、绿色建设”的原则,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到20xx年,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取得重要进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明显加强,打造乡村建设湖南样板。

(一)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坚持“城乡统筹、乡村一体”推进乡村规划编制,20xx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实现规划管理依据全覆盖。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合理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优化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因地制宜界定乡村建设规划范围,严守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严格农村居民建房规划审批管理。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加强乡村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科学保护大树古树,编制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注重乡村空间保护开发利用,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监督管理,作为用地审批和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依据。建立政府组织领导、村民发挥主体作用、专业人员开展技术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加强规划刚性约束和执行落实。

(二)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全面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统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在规划设计时将更多村组串联起来。以县域为单元,构建外捷内畅交通网,到20xx年,实施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改造3000公里,新增约250个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有序推进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改造、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或错车道建设,建设新村与撤并村间便捷连通路6000公里;促进农村公路与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重点建设农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1.8万公里。到20xx年,实现5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省级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水平。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到20xx年,完成约3.3万公里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建设。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强化消防车道建设管理,推进林区防火隔离带、应急道路建设。

(三)实施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工程。优先支持以灌区“中梗阻”畅通和骨干山塘清淤加固为重点的小水源建设。推进椒花、犬木塘、大兴寨等在建水库工程建设,加快金塘冲水库等水源工程前期工作,“十四五”期间开展86座大中型病险水库和3528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力争完成主要支流治理600公里、中小河流治理1500公里和重点山洪沟治理47条,完善抗旱水源工程体系,充分发挥骨干水利工程防灾减灾作用。坚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持续动态清零,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到20xx年,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指导县级制定并公布本地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推进划定千人以上规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规定配套完善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可由城镇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供水,因地制宜推进供水入户,同步推进消防取水设施建设。逐步推进千吨万人农村供水工程实现专业化管理。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健全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

(四)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到20xx年,力争全省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9%,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9.85%,农村户均配变容量达到2.6千伏安。在资源禀赋较好、建设条件较优的区域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适度规模化开发,到20xx年,力争风电、光伏发电总装机规模达到2500万千瓦。可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各类试点示范村、旅游资源丰富的村及民宿场所,支持开展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建设。推动新建农村住房的节能建设和既有农村住房的节能改造。

(五)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进鲜活农产品低温处理和产后减损。围绕蔬菜、水果,兼顾薯类、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畜牧、水产等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依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基层供销合作社等,建设预冷库、节能型机械冷库、节能型气调贮藏库、通风贮藏库等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到20xx年,全省新增冷藏保鲜能力100万吨以上。构建“一核三区多基地”冷链物流格局,布局建设长株潭冷链物流核心区块和湘南、洞庭湖、大湘西地区冷链物流区域中心。发挥怀化等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示范带动作用。完善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改造提升县城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商贸中心,发展新型乡村便利店,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打通农产品进城“最先一公里”,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到20xx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物流快递全覆盖。深化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提高农村物流配送效率。

(六)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动数字乡村试点扩面,到20xx年,建制村千兆光纤通达率和5g网络覆盖率均达到80%以上。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数商兴农”行动,构建智慧农业气象平台。加强农村仓储、物流、冷链设施的数字化建设,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在农业生产、加工、经营中的运用。推动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数字博物馆建设。推进乡村治理、农村集体经济、集体资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数字化管理。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到20xx年,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事项除外)。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加快城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实现所有建制村益农信息社全覆盖。深入实施“雪亮工程”。集中开展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行动,指导地方因地制宜设置农村地名标志。

(七)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规范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和配套服务设施管理,加快补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服务设施短板,支持党务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服务就近或线上办理。构建县、乡、村三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建设农村社区“30分钟健身圈”。有序推进村庄“亮化工程”,逐步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持续推进农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门前十小”工程。实施县域城乡广播电视建设一体化行动,推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基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完善县域节目传输覆盖。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应急避难场所,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八)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农房周边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农房设计,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完善农房使用功能,推动配置水暖厨卫等设施,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钢结构、木竹结构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加强新建农房选址的引导,合理避让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危险区、山洪危险区和地下采空区,与交通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危险危害源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挖山填湖、不破坏水系、不砍老树,不随意切坡建房。省级统筹建立从用地、规划、建设到使用的一体化管理体制机制,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信息化管理,完善农村房屋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科学设置农村防灾避难场所,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处置突发事件和危机管理能力。推进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保护民族村寨、特色民居、文物古迹、农业遗迹、民俗风貌。

(九)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推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支持美丽屋场和美丽庭院建设,建设一批省级美丽乡村。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实行“首厕过关制”,做到农村户厕愿改尽改,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公厕,到20xx年,全省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统筹推进厕所粪污、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重点整治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打造一批“水美湘村”,建设一批水库移民美丽家园。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到20xx年,实现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5%。健全“户投放、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广“五点减量”“二次分拣”“绿色存折”“积分银行”等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依法探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受益农户合理付费机制。加强乡村风貌引导,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打造村庄生产生活生态共同体,建设具有湖湘特色的和美乡村。大力实施以“三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从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十)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办好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发挥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对村级幼儿园的辐射指导作用。加强芙蓉学校内涵建设,持续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实施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现农村学校网络和多媒体教室全覆盖,加快推进乡村教育数字化转型,构建城乡数字教育资源共同体。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支持县域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支持各县重点办好1所以上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加强高职院校涉农专业建设。加快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提升县级疾控机构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升级改造一批中心乡镇卫生院,鼓励有条件的建设发热门诊。推进村级医疗疾控网底建设,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和产权公有化建设,持续提升村卫生室健康管理水平。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保障合理收入。推动城乡养老助残和未成年人保护服务设施和服务协调发展、均衡布局。支持卫生院、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农村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大力推动殡葬改革,推进乡村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

(十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实施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正职,充实加强乡镇工作力量。持续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实现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驻村工作队全覆盖。除一些确不具备发展条件的村外,力争在“十四五”时期全面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实现村村都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加大在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原则上每个村每2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每个县每年新发展农村党员35岁以下的不低于50%。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统筹网格内党的建设、村民自治、综合治理、应急管理、保障救助等工作,推广“乡村振兴月例会”等典型做法。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推进法治乡村、清廉乡村、平安乡村建设和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经常性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十二)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实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全覆盖,大力发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发展农村网络文化阵地,面向农民群众提供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开展“欢乐潇湘”“湖南公共文化进村入户・戏曲进乡村”等文化下乡活动。加强农耕文化传承保护,推动非遗工坊建设。推进文旅产业赋能乡村振兴,支持一批革命老区基点村利用红色资源推动文化建设和产业发展。开展文明村镇创建,加强家教家风建设,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的作用,推动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大力开展高价彩礼、厚葬薄养、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广积分制、数字化、“湘妹子能量家园”等典型做法。

(十三)建立专项任务责任制。省直牵头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根据国家有关部委重点任务专项推进方案,制定相应专项推进方案;要结合湖南实际,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列出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推进。其他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工作推进。专项推进方案和年度工作方案及时报省乡村振兴局备案,相关责任部门每半年报送一次工作落实情况,由省乡村振兴局汇总形成年度建设任务和工作推进情况报送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十四)完善项目库管理制度。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原则,在县一级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库。加强项目论证,优先纳入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安排乡村建设项目资金,原则上须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结合实际制定“负面清单”,建立健全入库项目审核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

(十五)优化项目实施流程。对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按规定实施简易审批。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对于农民投资投劳项目,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推进建设。严格规范乡村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

(十六)完善农民参与机制。坚持和完善“四议两公开”制度,推广屋场会、恳谈会等方式组织农民议事,引导农民全程参与乡村建设,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鼓励村民投工投劳、就地取材开展建设,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农村低收入群体就地就近就业。支持将政府投资村庄建设项目产权划归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承担管护责任,推行“门前三包”、受益农民认领、组建使用者协会等农民自管方式。

(十七)健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各地要以清单形式明确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等,建立公示制度。供水、供电、供气、环保、电信、邮政等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全面加强对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推行经营性、准经营性设施使用者付费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十八)加强投入保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乡村建设。省财政继续通过现有渠道重点支持乡村建设,在资金项目安排上,适当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将乡村建设作为地方政府支出的重点领域,强化资金筹措和奖补。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使用相关资金推进乡村建设。可按规定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部分支持乡村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乡村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依法依规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投入。

(十九)创新金融服务。推动农村金融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围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领域,依法合规开发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加大对乡村道路建设、供水工程改造等项目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稳妥拓宽农村资产抵质押物范围,支持开展保单、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活体畜禽、圈舍、养殖设施等抵质押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行动项目申报发行政府债券。加强涉农金融创新服务监管和风险防范,防止发生区域性、涉众型金融风险。

(二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将乡村建设纳入省内对口帮扶重点支持领域和驻村帮扶工作重点内容。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群团组织作用,扎实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商协会等社会力量投入乡村建设。注重发挥乡贤作用,深入开展“迎乡贤建家乡、改陋习树新风、兴产业振乡村”活动。

(二十一)完善集约节约用地政策。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预留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支持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助力打造“接二连三”全产业链;省级每年安排至少10%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乡村产业等乡村建设用地;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应保尽保,单列用地指标。利用农村本地资源开展农产品初加工、发展休闲观光旅游等产业必需的配套设施建设,可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不突破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等约束条件及不破坏生态环境和乡村风貌的前提下,以项目所涉及区域确定范围边界,编制特殊单元详细规划,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满足“点状供地”合理用地需求。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在建制村域内规划村庄集中建设区,集中共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可依法依规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重点保障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用地。探索针对乡村建设的混合用地模式。鼓励在符合集体建设用地负面清单管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产业用地政策,不需要办理不动产权变更或转移登记手续的,可以暂不进行规划修改、不办理土地使用用途变更手续。对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省级以上乡村建设行动项目,及时开辟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办理、限时办结审批手续。推行小型村庄建设项目用地简易审批。

(二十二)强化人才技术标准支撑。加快培育各类技术技能和服务管理人员,探索建立乡村规划师、乡村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支持熟悉乡村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村庄规划设计和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人才互通共享。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开展“湘才乡连”万名专家服务乡村振兴行动。鼓励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乡村建设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分类制定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编制技术导则。建立健全乡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等标准体系,完善建设、运行维护、监管、服务等标准,积极开展乡村振兴领域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十三)强化统筹协调。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要求,压实县级党委和政府责任,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落地实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市县乡党委和政府要把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结合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统筹开展乡村建设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

(二十四)实行清单管理。全省按照近细远粗、分步建设的原则,按年度确定建设任务,细化到县市区。各县市区按照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要求,科学制定任务清单,建立乡村建设台账。

(二十五)加强评估考核。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采取第三方评估、交叉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确保乡村建设项目质量和实际效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乡村建设评价,查找和解决乡村建设中的短板和问题。

(二十六)强化宣传引导。统筹各级各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建设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推进乡村建设浓厚氛围。

清廉企业实施方案

建设清廉企业是清廉湖北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重要支撑。根据湖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北建设的意见》,结合企业实际,现就清廉企业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守法诚信,着力构建良好政治生态,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培育更有活力、创造力和竞争力的清廉市场主体。

(二)主要目标。力争到“十四五”末,全省各级企业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意识更加自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企业党员干部职工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显著增强,政治生态显著优化,清廉文化深入人心,企业运行规范透明,亲清政商关系有效构建,职工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显著提升。

(一)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促进清廉国企建设走深走实。

1.坚持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全省各级国有企业要深化拓展“党建入章”成果,全面完成二级及以下独立法人企业“党建入章”工作。制定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从组织上制度上机制上确保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厘清党组织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职责边界,制定各个治理主体议事规则,构建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治企、合规管理,构建企业内部廉洁防控体系,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2.构建科学高效的国资国企综合监管体系。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探索推进建立出资人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贯通融合机制,增强信息共享、督促整改协同、责任追究协同等方面的监督合力。探索建立“提级式”“点穴式”“交叉式”巡察机制,加强对企业内部巡察工作的指导。全省各级国有企业探索构建党委领导、纪委统筹,纪检监察、监事会、财务、法务、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全面风险管理协同联动的监督体系,促进党内监督和法人治理监督有机融合。建立健全企业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和工作体制机制,依法确定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积极稳妥推进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打造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发展需要的阳光企业,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管及社会监督。

3.搭建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按照“以管资本为主”的原则全面梳理国资监管数据指标,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加快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对国有企业“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的实时在线监管。全省各级国有企业要加快数字化转型,加大数据共享中心建设,构建企业集团组织层级全覆盖、集团管控业务全覆盖、集团境内外全覆盖的数字化管理系统,通过与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全方位动态监管。

4.加强对“一把手”等关键少数的监督。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全省各级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国资监管机构加强对各级国有企业“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日常监督,通过驻点调研、专项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全省各级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加强对下属企业“一把手”的监督。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和国有企业党组织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要求,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对归口管理的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常态化监督,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诫勉。出台《湖北省国有企业党风廉政教育指导意见》,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建立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鼓励国有企业结合自身特点探索建立廉政教育基地,丰富宣传教育活动载体,推动清廉文化建设。

5.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检查。全省各级国有企业要严格执行国资监管规定,重点在企业改制重组、项目投资、物资采购、资产评估、境外投资经营、选人用人等领域,完善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透明的工作程序,建立全过程监督体系,扎紧制度的笼子。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要定期开展各业务领域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针对不同时期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抽查,推动制度有效落实,及时督促企业停止或纠正违规操作,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对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国有企业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定期分析研判重点领域存在的廉洁风险,依规依纪依法办理相关问题线索与信访举报,对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快查快办,发挥以案示警、以案释纪作用。

6.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紧盯腐败易发领域,结合国资国企发展大局,坚持“小切口”精准施治。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谋划推进国有企业违规借贷专项整治、违规担保专项整治、国有企业对参股企业“重投资轻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专项整治、国有企业违规出租出借房产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逐个解决影响国企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和症结,有效净化国企领域发展环境和政治生态,深化清廉国企建设。

激励约束并重,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鄂纪励十二条”,激励企业领导人员担当作为,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失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全省各级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经常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汇报,帮助解决纪检监察机构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职尽责。

(二)加强宣传引导,着力推动清廉民企建设。

1.引导广大民营经济人士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全省各级统战部、工商联持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和“法律三进”、“法治体检”活动,引导企业家从自身做起,推进法治企业和诚信企业建设,自觉抵制利益输送、权钱交易,打牢清廉企业建设的法制基础。党员企业家要按照党章党规党纪要求,在清廉企业建设中作示范当表率。

2.引导全省民企加强内部廉洁防控体系建设。全省各级统战部、工商联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构建企业内部廉洁防控体系,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权责明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到位的廉洁防控机制,有效实现内部监督、源头管控。

3.推动民营企业清廉文化建设。全省各级统战部、工商联推动民营企业把企业文化、职业道德教育同廉洁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以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廉洁从业为主要内容,积极构建具有行业和企业特点的廉洁文化。以倡议书、集体签名等多种形式,在全省各地开展创建清廉企业的倡议活动,引导民营企业家争做守法诚信清正廉洁楚商,推动廉洁从业理念在企业间和全社会形成普遍认同。

4.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行业自律作用。全省各级统战部、工商联、民政部门及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指导商会在加强自律、促进发展、强化监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引导民营企业家树立正确的发展观、经营观和廉洁观,增强企业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意识。进一步完善行业自律规范、管理规范、道德规范,共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三)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政企面对面交流活动。全省各级统战部、工商联、国资监管机构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部门与企业家的联系服务机制,定期召开“亲清”政商关系座谈会,促进“私交远距离、服务零距离、对话等距离”的政商交往观念的形成和落实。

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全省各级工商联加强非公企业投诉服务平台建设,高效受理、办理企业投诉服务事项。

3.加大清廉企业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工商联对我省企业加强清廉建设的经验和做法进行集中报道,对相关职能部门主动作为、服务企业的典型做法进行集中宣传。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自有媒体,线上线下结合,用好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打好“组合拳”,提高宣传辐射力和影响力。

4.强化企业依法经营责任。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工商联抓好先进典型示范宣传和违纪案件警示教育,推动企业清廉文化建设。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倡导全省企业争做依法依规经营、重合同守信用,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劳动者权益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表率,守住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不逃废债的底线。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1年9月一10月)。将清廉企业建设工作纳入全省党风廉政宣教月的重要内容,采取召开工作部署会、现场调研等形式,积极宣传清廉企业建设的主要目标、主要举措、实施步骤、组织保障等内容,提高企业各级党组织对清廉企业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开辟网络专栏、制作宣传橱窗、编发企业刊物等多种方式宣传清廉企业建设有关内容,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制定工作方案阶段(2021年11月一12月)。各企业按照《关于推进清廉湖北建设的意见》(鄂发〔2021〕21号)和本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完善清廉企业建设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认真研究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可检验性的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工作责任,鼓励大胆探索创新,确保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三到位”。全省各级企业将工作方案分别报各主管部门。

(三)全面推动阶段(2022年1月一12月)。各企业对照本实施意见,全面推动清廉企业建设工作。对已开展的工作进一步进行深化,巩固工作成果;对正在开展的工作进一步完善,强化工作效果;对未开展的工作,抓紧时间落实,确保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在推动过程中,各企业要采取自主排查方式对照本实施意见进行全面排查,在排查过程中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对存在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找准病灶、靶向治疗、抓源治本,该建章立制的要建章立制,该检查督办的要检查督办,该追责问责的要追责问责。各企业将全面推动情况特别是排查情况报各主管部门。

(四)深化巩固阶段(2022年7月起持续推进)。2022年7月一2024年12月,各主管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重点开展三项行动,强化清廉企业建设的效果。一是开展专项检查。定期对国有企业执行国资监管制度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每年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抽查,推动制度有效落实。二是开展专项调研。适时对清廉企业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举措,指导推动企业深化清廉企业建设的成果。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在企业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针对重大问题、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做到见人见事见责任。2025年上半年,各企业对清廉企业建设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于6月底前将总结报各主管部门。下半年,清廉企业建设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将整合相关力量,对企业清廉企业建设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对企业好的经验做法进行积极广泛宣传,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推动建立清廉企业建设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把清廉企业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和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建立由省政府国资委、省委宣传部、省工商联牵头,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参与的清廉企业建设领导小组,准确把握清廉企业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统筹指导督促各企业开展清廉企业建设工作。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整体谋划部署,统筹协调推进,层层抓实清廉企业建设各项工作。各企业要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四责协同”的责任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健全督查制度,强化督查督办。清廉企业建设领导小组通过多种方式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宣传清廉建设推进情况。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工作落地落实。各主管部门每年初明确清廉企业建设的年度工作计划,年底对清廉企业建设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紧密衔接。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将落实清廉企业建设情况纳入巡视巡察、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每年底,企业党组织要向主管部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书面报告清廉企业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平台作用,加强对清廉企业建设的宣传,引导全省各级各类企业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清廉企业建设的认同、支持和参与。充分发挥企业各级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营造有利于清廉企业建设的良好氛围。加强清廉企业建设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打造“政治生态好、用人导向正、干部作风实、发展环境优”的清廉湖北作出应有的贡献。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台州市委关于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巩固发展我市清廉村居建设成果,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水平和党员群众廉洁意识,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发展环境和社会氛围,现就推进20xx年清廉村居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清廉xx”的战略部署,以问题为导向,以制约和监督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为重点,实施以“一二三四”为建设路径的工作举措,即:创建一批标杆、推进二个应用、开展三大行动、健全四项制度,切实加强基础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构建具有xx特色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

(一)创建一批标杆

坚持以点带面、抓纲带目,以村级阳光监督平台建设为主打品牌,同时突出各地的“清廉特色”建设,统筹运用好党建示范村创建、星级文化礼堂评比、民主法治村建设等工作成果,促进相互融合,着力培育一批典型性、引领性、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板,带动清廉村居建设全域推进、全线共进,释放叠加清廉效应。(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宣传部、各镇街道)

(二)推进二个应用

一是基层小微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应用。围绕小微权力事项清单、责任主体、操作流程等方面内容,督促各村社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在7月底前完成平台推广使用,同步运用好村级阳光监督平台,实现基层小微权力全流程线上运行、网上公开,提升监督质效。建设“监督一点通”平台,督促村社党组织引导群众通过平台开展监督、反映诉求,构建诉求办理、反馈全流程在线流转机制,推动基层小微权力公开透明化、监督标准化。(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委、各镇街道)

二是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系统应用。加快农村集体经济数字化管理应用,将“三资”管理系统建设与清廉村居建设紧密结合,通过网络的形式,加强农民群众对财务等工作的监督,扩大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民主化管理。(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三)开展三大行动

一是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行动。在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的基础上,聚焦村级集体“三资”管理、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明确村级小微权力的监管重点和监管方式,督促村级权力在权力清单和规定流程范围内运行。开展全市634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xx年度账务各镇(街道)间交叉审计,对个别问题突出、群众有反映的村社进行重点审计。加强村级财务日常线上线下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镇(街道)整改落实到位;对涉及违规的问题线索,应统一移送市纪委市监委处置。(牵头单位:市农水局、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民政局、各镇街道)

二是治理农村涉纪信访行动。聚焦“一肩挑”主职干部信访,村级“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等村务管理运行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等问题,开展专项攻坚,通过上下联动、分类处置,实现快办快结、逐件销号。强化源头治理,深化澄清正名,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进一步巩固信访举报“三清三提升”工作成果,切实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三是打击村梗地霸专项行动。认真梳理近三年来涉及镇(街道)、村(居)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重点聚焦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村梗地霸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等方面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加大处置力度,抓好初次检举控告件“清零”、“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件清淤工作。同时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注重个案剖析,加强类案分析,深挖案件背后存在的体制性、机制性漏洞。围绕“治理有效”要求,动态监测村干部有无政治问题、涉恶、充当“保护伞”和群众不良反映等问题,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对查实的问题,及时向镇(街道)党组织反馈,推动镇(街道)党组织严把村干部入口关,选优配强村居“两委”班子。(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各镇街道)

(四)健全四项制度

一是村社干部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一肩挑”严管厚爱、村干部基本报酬、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文件,完善以“三同”考核为主要抓手的村社干部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结果同村干部报酬挂钩力度。全面深化“导师帮带”工作机制,实行兴村治社名师与新任村社干部“一对一”结对,推动换届后村社班子高效运行。加大不合格村社干部教育处置力度,以“四过硬五不能六不宜”为标尺,认定为不合格的,根据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采取停职教育、责令辞职、免职、罢免、职务终止等处置措施。(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水局、各镇街道)

二是村务监督管理制度。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报告制度,落实岗位分工回避、村务监督责任倒查制度,不断压实监督责任,推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村(居)监察联络站一体发挥作用。实行违法违纪“一票否优”,倒逼村居干部守牢底线。严格执行市委1个届期内对辖区所有村至少巡察1次制度,对问题反映较多的村,运用提级巡察、巡察“回头看”等方式强化监督。(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巡察办、各镇街道)

三是村级工程报备案和招投标制度。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由村民(社员)代表会议或村民(社员)大会讨论确定后,将工程项目名称、预算金额、资金来源、组织形式等情况报所在镇(街道)备案。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以上进市招标中心招标;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400万元以下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进入镇(街道)招标中心招标;单项估算1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工程可由镇(街道)招标中心招标,也可委托招投标中介组织招投标;单项估算15万元以下的可以采取村级组织招投标,或由村集体自行组织实施。由村集体自行组织实施的,人工费可采取点工形式。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严格按合同实施和支付工程款。(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四是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出台新的《xx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各镇(街道)、村完善制定本地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村级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依法依规实行“五议两公开”,财务报销时须附村民(社员)代表会议决议,确保各项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压紧压实各镇(街道)监管村级“三资”的主体责任,加大村级财务管理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的力度,支持镇(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严格规范履职。集中整治村集体经济收入“另设账目”等问题,将村集体老年协会的财务收支纳入村集体总账统一管理。(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老龄委、市民政局、各镇街道)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把清廉村居建设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发挥牵头主抓作用,明确本地清廉村居建设的目标、标准、任务、要求,形成各具特色、符合本地实际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清廉村居建设负总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协调,定期听取汇报,及时掌握动态,协调解决问题。

(二)落实工作责任。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参与,相互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抓好职责范围的清廉村居建设任务。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农村基层违纪违法问题;组织部门要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宣传部门要大力推进农村廉洁文化建设,加大“清廉村居”建设宣传力度;民政部门要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农水部门要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加强村级财务清理和审计。

(三)加强督促落实。相关单位要抽调精干力量,组建联合督导组,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深入基层一线,注重督查实效,加强分类指导。要每季度定期通报全市各镇(街道)清廉村居建设进展情况,加强量化指标分析,推动镇(街道)主动找标杆、建标杆。对督查发现思想不重视、推进措施不够有力的镇(街道)和村社,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清廉企业实施方案

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局内各股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意见》(x委发[xx]12号)和区纪委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推进企业廉政文化建设,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和谐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企业发展为目标,以“诚信廉洁、依法经营”为主题,以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为重点,以企业文化教育活动为载体,坚持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企业活动,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教育、示范、熏陶、导向作用,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企业风尚,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廉洁经营、依法经营,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整体形象,增强企业的向心力、凝聚力和综合竞争力。

通过廉政文化进企业活动,使企业经营者进一步认识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自觉地把廉政文化融入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之中,反腐倡廉的企业环境和舆论氛围得到改善,诚信经营、廉洁经营、依法经营的理念逐步树立,初步建立起以廉政理论为统领、以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为载体、以廉政制度为基础的企业廉政文化体系。

围绕“诚信廉洁、依法经营”的主题,将廉政文化融入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各个环节,切实加强廉洁从业教育,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积极创建廉政文化宣传阵地,健全完善廉政经营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企业员工特别是经营管理者廉政意识和能力,在企业营造廉洁、诚信、和谐、守法的文化氛围。重点要开展好“六个一”活动:

1、召开一次座谈会。组织部分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召开廉政文化进企业座谈会,围绕廉政文化进企业展开座谈研讨,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形成共识,增强企业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主体意识。

2、发出一份倡议书。业向全区企业发出以“诚信廉洁、依法经营”为主题的倡议书,营造舆论氛围。

3、开展一次廉洁从业教育。各企业要围绕“诚信廉洁、依法经营”的主题,通过讲座、报告会、上廉政课、岗位廉政培训等形式,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和企业员工遵纪守法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切实增强诚信经营、廉洁从业意识。同时,要创新载体,通过举办文艺演出、演讲比赛等员工喜闻乐见的活动,使企业管理人员和广大员工受到廉政文化潜移默化的教育。

政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在企业内部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建设氛围。

5、健全一系列廉政制度。各企业要从实际出发,将廉政文化与企业生产经营相结合,将廉政思想融入企业各项管理制度中,深入推进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资金管理、产品销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劳动人员管理等工作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权力行使和资金运作的监督,在制度上保证廉洁从业。

6、开展一次服务企业互动交流活动。结合科学发展观活动,组织开展以“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提高政府涉企办事效率”为主题的政企廉政互动交流会,帮助企业增强发展信心,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助推企业解困,促进企业发展。

1、加强领导,精心实施。要充分认识加强企业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廉政文化进企业工作的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精心组织实施,加强指导督促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企业作为廉政文化进企业的实施者、参与者,要充分发挥责任主体作用,切实加强对廉政文化建设的领导,建立组织机构及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积极提供组织保证。要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列入重点议事日程,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认真抓好实施。

融入到企业党建工作中,融入到企业员工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中,通过廉政文化建设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切实提高廉政文化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机制、制度、管理、经营观念等方面解决企业廉政文化建设倾向性和深层次的问题,防止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效果的现象,不断巩固和扩大廉政文化成果。

3、创新载体,形成特色。各企业要结合企业的特点、不断探索、不断创新廉政文化创建方式,使廉政文化进企业活动更广泛、要扎实地落到实处。要在充分利用现有企业宣传栏、企业网站、企业简报等宣传阵地开展廉政文化宣传的基础上,不断创新载体,丰富廉政教育内涵,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促进廉政文化形式更加新颖多样,成效更加明显。要善于探索、总结、提炼、发展,为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展示看点、亮点,形成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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