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工作督查方案(热门15篇)

改革工作督查方案(热门15篇)

ID:7751159

时间:2023-12-24 16:42:39

上传者:MJ笔神

工作方案应该注重可操作性,切实可行,能够具体指导工作的开展。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推荐一些著名学者和专家的工作方案研究成果,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启发。

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各总支、村委会、镇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安综省殡葬管理办法》,大力推进殡葬改革,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我镇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尸火化为实破口,以提高火化率、平坟还田、清理整顿丧葬用品市场为重点,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大兴移风易俗之风,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二、目标和任务。

1、迅速提高火化率。各村和各单位要把提高火化率作为殡改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以起尸火化和打击违规偷埋土葬为手段,坚决遏止遗体土葬,要认真排查近两年来偷埋土葬的死亡人员,适时进行起尸火化,力争全年火化率达到95%以上。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我镇的目标任务。

2、清理整顿,规范丧葬用品市场,镇民政、工商、公安将组织力量,积极配合县殡改领导小组的专项活动,集中力量对我镇范围内的木棺,纸扎等封建丧葬用品市场进行严格的清理整顿,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销售丧葬用品行为。

3、开展平坟还田活动。平坟还田是节约资源,造福子孙的公益事业。各村要广泛宣传,认真抓好落实。镇决定适时对我镇范围内坟头彻底平除,基本实现耕地、林地无坟化。对特殊坟墓,严格依据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三、方法与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殡改工作氛围。从今年开始,镇将配合县殡改执法队对全镇每个自然村集中宣传两次,宣传时间定为每年的3月份和9月份。主要以宣传车进行宣传并张贴宣传标语。同时对违反殡改条例的丧葬户进行面对面教育。镇还决定逢会必讲,切实做到人人皆知殡改工作的意义。

2、加大执法力度。对拒不执行殡葬改革,偷埋土葬的户坚决依法进行起尸火化;对干部参与偷埋土葬及收取钱财的、将依法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触及法律的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3、加大奖惩力度。镇政府对各村殡改工作采取月通报,季评比,半年小结,年终总评的办法对各村及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月通报中表扬前六的村、批评后二名的村,对火化进度明显,无偷埋现象的村,每火化一具尸体补助30元;季度评比中达到规定指标,评出前三名,且无偷埋土葬现象的,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后两名的村在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半年小结达到规定指标的前三名的村分别奖励1000元、900元、800元,后两名的村除大会表态发言外,每偷埋一例罚该村1000元,罚包村干部500元,并扣除该村干部绩效工资30%(给民政办提供信息除外);年终总评,凡火化率达到分配任务95%以上的村,均奖励村2000元,并奖村书记、村主任各1000元,火化率在90%-95%之间的村均奖励1000元。村书记、主任各奖500元;火化90%-85%的不奖不罚;低于80%且倒数后三名的村,每村罚3000元,干部绩效工资全部扣除,并给予一票否决。凡是年终受奖的村,镇包村干部每组奖500元。凡连续两年被通报批评的村,书记就地免职、村主任依法罢免。

4、对拟起尸火化的,由镇协同县执法队坚决予以起尸,起尸时,村干部必须亲自点到坟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否则将由纪检监察部门介入查处。

四、严明纪律。

全镇共产党员,各级干部要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殡改政策,自党遵守殡改规定,做好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的思想工作,坚决控制偷埋土葬和以罚代葬的行为,对干部及其亲属偷埋土葬的,一经发现要坚决追究责任。对以罚代葬接受贿赂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五、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抓好此项工作,镇成立殡改工作领导小组,陈涛镇长任组长。李廷山、宋其跃、胡维峰任副组长,民政、派出所、综治办、工商、司法、土管所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龚连明任主任,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

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以《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为指导,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将兴建、改造殡葬服务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把建设殡葬设施,提高火化率,制止乱埋乱葬等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殡葬改革是我们党和政府一贯积极倡导和推行的一项重大社会改革,是利国利民、造福子孙的一件大好事。现阶段兴建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是处理骨灰切实可行的表达式,也是改革丧葬陋习的一项有效措施,应本着“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等方针,加快我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二、加强领导,广泛宣传,扎实抓好殡葬改革工作。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殡葬改革是一场直接触及几千年传统习俗的大变革,是党和政府倡导的一项重要政策。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因此,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分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家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殡葬改革对保护资源,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作用,宣传乱葬对于秀丽山川、生态环境乃至子孙后代生存环境的危害性,让广大群众认识到实行火葬是一种有利于节约土地、净化环境、节约开支、减轻农民负担的好事。各村要召开会议传达贯彻殡葬管理政策,通过党员干部会、村民代表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实行干部包村宣传,提高群众认识,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执行殡改的有关规定,既要加大下面典型宣传,也要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人和事予以曝光,使我镇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入人心,促进殡葬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大力提高节俭办丧事的文明新风,宣传违反殡葬管理的处罚规定,对毁林占地建坟、乱建坟墓的典型事件要予以平毁并要处罚处理,在全镇形成有利于殡改的良好氛围。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殡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镇成立了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综治及民政的领导为副组长,成员单位由民政办、派出所、国土所、村建站、林业站等负责人组成,小组下设办公室镇指定2名联络员,村由村主任兼任信息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殡改工作有序进行。

三、

基本原则和要求。

1、农村公益性公墓应利用脊地,严禁占用耕地和在公路、河流、主干道两侧及风景区、乡(镇)周边地区水源保护区内建设公益性公墓。同时,也要尊重当地群众的意见,在选定公益性公墓时,可邀请当地有影响的村民代表参与一道择地,便于大多数人接受。

2、农村公益性公墓要严格控制墓穴用地面积,按照保护环境、节约土地的原则,统一规划,每穴墓不得超过3平方米。安葬时应以土掩埋,以利绿化;以碑为标志的应统一规格,宜小不宜大,尽量使用卧碑或横碑。禁止建造大型墓、家庭(宗族)墓。

3、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严禁对外经营,不得为本村村民以处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4、每个村原则上兴建一处公益性公墓或一座骨灰堂(尽量利用旧墓地),偏远、人口较多的自然村根据需要,经统一规划,也可设置公益性公墓。各村可侧重于骨灰堂的存放设施建设,特别是多姓的村,要尽可能集中建一处骨灰堂,也可利用祖祠空余房间作为骨灰安放,便于村民就近祭祀。

5、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经镇政府审核同意,报县民政部门审批。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1、准备阶段(2005年5月—2005年7月15日)。各村要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并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做好各村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的规划、选址工作,并做好申请报批材料。

2、实施阶段(2005年7月16日—2005年8月15日)。搞好整体规划,分步进行,先开路后整台面,一处公墓原则上要统一墓型,最少要一平台一墓型,专人制作。安葬时应以土掩埋为主,尽量避免使用硬化材料,统一绿化。公墓规模一般可按本村人口年死亡率6‰作规划,先期可造3年需要量的示范墓葬,示范墓待验收后即可安放骨灰。

3、管理要求:各村必须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关于殡葬改革和公墓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有效的管理制度,以成本计费原则规范收费额度,计费标准要向村民公布,接受县民政局和物价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方案和奖励措施。

1、公墓、骨灰堂(楼)要求在2005年8月底前完成,经县、镇主管部门验收认定后,县补助每个村3000元,镇政府补助每个村3000元;在2005年9月底前完成的,按上述标准的70%拨补;在10月底前完成的,按上述标准的50%拨补;超过上述时限,不予补助。

2、各村在8月底前完成公墓或骨灰堂(楼)建设,给予所在村工作人员奖励3000元,逾期不予奖励。县殡仪馆建成投入使用后,火化率达100%并按规定安放骨灰的,每个村奖励3000元。

苟堂政[2005]43号。

各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直属党委、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根据新密办(2005)41号文件《新密市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我镇殡葬改革事业进程,现就依法强力推行殡葬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为依据,按照“城乡一体,整体推进,一步到位,全面规范”的要求,认真落实殡葬改革工作的各项措施,在全镇行政辖区内强力推行火化,革除丧葬陋俗,全面完成市下达的殡葬改革责任目标,努力开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新局面。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苟堂镇殡葬改革委员会”,负责领导、协调和管理全镇的殡葬改革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殡葬改革的组织、监督、检查、考核和评比等日常工作。各村要建立相应组织和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对殡葬管理的组织指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主要任务。

(一)利用多种方式和途径,深入宣传有关殡葬管理的法律法规,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殡葬改革。

(二)按照统一部署,实行“零点行动”即从2005年9月1日零时起,全镇所有亡故人员遗体一律实行火化(国家政策规定的少数民族除外)。

(三)革除丧葬陋俗,禁止在公共场所搭设灵棚,停放遗休,吹奏哀乐,抛撒、焚烧冥币及其它迷信物品。

(四)完善骨灰存放设施建设,规范骨灰处理方式,提倡骨灰进入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存放,火化后深埋不留坟头,禁止将骨灰装棺土葬。(五)建立健全机构,落实工作职责。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从2005年8月16日至2005年8月31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运用各种有效方式,深入宣传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及新密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改革群众殡葬观念,倡树文明新风。(二)强力推行阶段(从2005年9月1日0时至市殡仪馆建成投用)。在市殡仪馆没有建成之前,按属地管理原则,亡故人员的遗体由所在村负责落实运往邻近县(市)殡仪馆火化,所需费用由丧事承办者承担。镇直各单位亡故人员的火化工作由本单位负责落实。镇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周边县(市)殡仪馆的协调工作。对偷埋土葬的遗体,一律依法强制起尸火化,起尸火化工作由村组织实施,费用由丧事承办人承担。(三)完善规范阶段(市殡仪馆建成投用后)。亡故人员的尸体原则上在本市殡仪馆火化。要认真规范殡葬管理制度,完善殡葬改革工作措施。镇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要进一步配合市民政局,大力做殡葬改革的完善提高工作,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迈入正常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五、保证措施。

(一)宣传舆论开路,党员干部带头。镇政府要印发宣传资料1万份,《通告》350份,组织宣传车入村巡回宣传;各村委在辖区内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书写固定标语(每村横幅不少于10幅,固定标语不少于10条)。把通告张贴到每个村民组,把宣传资料发送到户;镇宣传办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主阵地作用,开设专题栏目、强化宣传教育;镇直单位要在单位门口悬挂殡葬改革横幅。要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活动,使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家喻户晓,为殡葬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全镇国家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要认真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人做起,做推行火葬的带头人,做殡葬改革的开拓者,引导、带动群众自觉参与殡葬改革。

(二)层层签订目标,认真落实责任。火化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和支书、主任负责制,镇政府与镇直有关单位、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殡葬改革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职责,建立奖惩兑现的激励机制,确保全镇殡葬改革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严格殡葬管理,整顿相关市场。各村要严格按照《新密市死亡人口登记报告制度》的规定,认真对本辖区死亡人口进行登记上报,准确掌握死亡人口数量,防止土葬现象发生;镇文教办要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加强对在医院亡故人员的登记管理,把紧关口,严禁遗体运走土葬;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殡葬法规的规定,规范本辖区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对非法制造、经营封建迷信用品的商户要坚决取缔,对经营、制造者依法严惩。

(四)强化督促检查,建立举报制度。镇包村领导、包村干部负责督促分包联系村和分管联系单位的殡葬改革工作;各村也要明确殡葬改革工作联络员,对辖区内的殡葬改革工作实行依法督查。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69251006),全天接受举报,及时调查处理。(五)完善配套设施,确保骨灰存放。各村要科学规划完善殡葬改革配套基础设施,做好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工作,保证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满足实行火葬后骨灰处理的需要。(六)改革丧葬习俗,倡导文明新风。各村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改革丧葬习俗中的作用,把丧葬改革纳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村民守则,作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一项内容,使村民主动参与丧葬习俗改革。各村委会要建立“红白理事会”,教育和引导群众破除丧葬陋俗,树立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坚持文明节俭办丧事,严禁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禁止在丧葬活动中从事封建迷信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推行殡葬改革的重要性,主要负责同志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重视殡葬改革工作,把它放到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按照目标任务和要求,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完成责任目标。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镇纪检、宣传、民政、公安、工商、卫生、土地、城建、劳保等殡葬改革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分工负责,加强信息联络,强化管理监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落实。要构建“反应快捷,运转协调,高效便民”的殡葬改革网络体系,确保火化目标圆满完成。

(三)落实责任,严格奖惩。镇党委、政府对年度火化率达标的村予以通报表彰,村主要干部和分管干部予以奖励,对年度火化率不达标的,取消单位和个人的年度评先资格,并给予单位黄牌警告,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对亡故土葬后起尸火化的原单位干部职工,要追究死者生前所在单位领导责任,同时取消所在单位年度评先资格,同时,不再发给亡故人员亲属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和遗属补助费。对于我市殡仪馆没有建成前,亡故人员交通费补助除市补助外,我镇再补助100元,实行半年对村结算一次。对各村每发现1例,对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支部、主任、主抓村干部及组长扣发1个月工资,完成任务者奖。

(四)常抓不懈,依法行政。殡葬改革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工作,宣传教育工作要实现经常化,要充分利用正反两面典型,加强宣传,弘扬正气,警示教育。要加强对殡葬管理队伍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各级殡葬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和《抚州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及县殡葬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有步骤地推行强制性火化政策,改革土葬,革除丧葬陋俗,倡导文明新风,保护土地资源和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本镇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国家殡葬管理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改革为动力,改革传统丧葬习俗为内容,加快殡葬设施建设,改革土葬,积极有步骤地推行强制性火化政策,破除丧葬陈规陋习,建立完备殡葬服务设施和殡葬管理服务网络,反对封建迷信,形成文明、健康,崇尚科学的社会风气,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目标任务。

1、改革土葬,推行火葬。各村要按照统一规划、合理用地的原则,逐步建立农村公益性墓地,并加强管理,为本辖区村民提供丧葬服务。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经营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的指导与监督,使其规范化发展。

2、2008年9月6日零时起全面推行火化政策,死亡人员实行强制火化。

3、禁止乱埋乱葬。禁止在三沿六区(沿铁路、公路、河道两侧,规划建城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内葬坟。全镇行政、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死亡火化后,骨灰应当葬入县公墓山或寄存在县殡仪馆骨灰堂。各村要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坚决禁止乱埋乱葬。

三、工作步骤。

按照《抚州市殡葬改革工作“十五”发展计划》要求,本着突出重点、主攻难点、分段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全镇的殡葬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08年7月19日-9月6日)。

2、召开全镇殡葬改革动员大会,各村(居)委会都要召开相应的动员大会,进行动员布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开展殡改宣传月活动。采取城镇与乡村,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开展以“改革传统丧葬习俗为内容,推行全面火化政策”为专题的宣传月活动。各单位和所有村(居)委会要办好墙报,张贴标语和县政府《通告》、各村所在地悬挂横幅,散发传单,宣传中做到不留死角。

4、各部门和各村(居)委会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开展殡葬改革专题学习和座谈,重点学习殡葬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目的意义等。

第二阶段准备实施阶段(2008年8月6日-9月6日):

1、组建殡葬执法队伍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2、清理全镇丧葬用品市场。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9月6日零时开始):

(一)全面火化,分步到位。以提高火化率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加快工作步伐,确保火化目标如期实现。2008年9月6日零时起实行“零点行动”,对规定区域内死亡人员实行强制性火化。关闭火化辖区内棺木市场。

(二)以整治“三沿六区”乱建坟墓为突破口,认真清理“三沿六区”乱建坟墓。通过整治,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

四、组织领导。

1、成立赤水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党委员委员、镇纪委书记、派出所所和分管民政领导为副组长,政府办、纪检监察、民政、宣传、土管、林业、城管、公安、工商、卫生、团委、妇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民政所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殡葬改革工作的规划制定,协调指挥全镇的殡改工作,对殡葬执法进行监督检查。

办公室职责为:负责殡改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具体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殡改文件上传下达工作,及时通报殡改情况;做好领导小组的参谋,负责牵头召集各职能部门协调工作,处理有关日常事务。

有关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为:

(1)民政部门:宣传贯彻国家殡葬改革的法规和政策,制定殡葬改革有关规划和措施,履行好殡葬管理职能,抓好殡葬改革各项措施落实,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管理,负责解释政策、法规。

(2)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和有关单位负责人予以查处。

(3)宣传部门:加强对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主动组织各新闻单位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殡葬改革的目的意义、政策法规、正反典型,不断提高人们推行殡葬改革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4)公安部门:负责全镇范围内因各种案件死亡的尸体现场处置,并及时上报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阻碍殡葬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毁坏财物、侮辱、殴打殡葬执法人员的人和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从重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工商部门:依法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管理,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民政部门审核后才能发给营业执照,对在火化区内生产、销售土葬用品的,坚决取缔,依法处理。

(6)土管部门:加强对丧葬用地的管理,对滥占土地、乱埋乱葬和非法出售墓地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制止和取缔。

(7)林业部门:对占用林地毁林建墓及利用木材在火化区内搞土葬的,按照《森林保护法》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8)城管部门:对占用公共场地搭设灵栅停放遗体、摆设花圈和挽幛、吹奏丧事鼓乐的,依法予以制止和处理。

(9)卫生部门:加强对医院的监督管理,对医院同意或默许单位和个人(含丧主)将尸体外运造成棺殓土葬的,进行责任追究和行政处分。

(10)团委、妇联职责:在青年、妇女中做好殡葬改革,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丧事的宣传教育解释工作,积极引导青年、妇女理解、支持,参与殡葬改革工作。

(11)各村(居)委会:加强对本辖区人员的宣传教育,积极做好殡葬改革落实工作,严格管理和监督本辖区内的殡葬行为,及时主动上门做好丧户工作,明确各村小组的工作职责,并实行零报告制(向殡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确保殡葬改革工作落实到位。

2、组建赤水镇殡葬管理执法队。从民政、公安、城管、工商、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抽调政治素质高、原则性强、身体健康、能说肯干的人员到镇殡葬管理执法队集中办公,具体实施全镇殡葬管理的行政执法。各村要有一名殡葬改革信息员,由各村民连长担任。

五、处罚办法。

1、将应当火化的遗体进行土葬的,或者将骨灰殓棺土葬的,由殡葬管理执法队会同有关单位责令死者亲属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应采取强制性措施进行遗体火化,所需费用由死者亲属承担。要采取强制措施时,村(居)委会和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到场协助落实各项强制性措施。

2、全镇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中的亡故人员,实行强制性火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其遗属可离受国家抚恤等待遇的,必须凭火证明,向有关单位申领丧葬费、抚恤金。对拒不按规定执行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不得为其举行遗体告别仪式,不得发放安葬费、抚恤金。

3、火化区内的城镇居民(含菜农)、村民死亡后拒不实行火化的,乡(镇)可以停发其遗属所享受的有关社会福利待遇。

4、在火化区域内生产、销售棺木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依法进行关闭,非法进行交易的没收物品,并处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土地给丧家葬坟,农村公益性公墓不得为本村村民以外的人员提供服务;对非法出售土地葬坟的单位和个人,由土管部门会同镇政府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对每穴处以相应的罚款。

6、在机关单位院内及街道旁等公共场所搭设灵栅的,由民政、城管、公安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并处相应的罚款。

7、阻碍殡葬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聚众闹事,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对应当火化而未火化的死亡人员遗属发放了丧葬费、抚恤金的单位和责任人,由监察部门进行查处,除责成有关单位追回违规发放的丧葬费等各种补助外,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9、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保障措施。

1、强化殡葬宣传。各村(居)委会要对本单位或本辖区的人员进行殡葬改革的宣传教育,注意把殡葬政策、移风易俗的思想观念与实践“三个代表”和“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确保殡葬改革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殡葬改革的行为,都有责任劝阻、制止和检举。要通过全方位宣传,真正使殡葬改革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使之自觉参与。

2、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镇两个文明建设发展总体规划,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好。

3、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殡葬改革工作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村(居)委会要把殡葬管理纳入村(居)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村(居)委会必须对死亡人员实行零报告制(每日下午5:30时前向镇殡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对未实行零报告的单位,将由镇政府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健全殡葬管理服务网络。镇成立殡葬服务站,村(居)委会成立殡葬管理理事会,村民小组要有一名殡葬改革工作联络员,形成上下贯通的殡葬管理工作网络,从而整体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七、八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国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思路,采取先行先试、循序渐进、稳妥推进、全面推广的方法步骤,积极启动我镇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在社会养老方面保基本、兜底线的功能和辐射、示范、带动作用,使我镇公办养老机构资源效益达到最大化的目的,推动我镇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试点单位概况

(一)试点简介。我镇位于县南部,与新余市分宜县接壤,距县城23.6公里。全镇总面积117.3平方公里,下辖9个行政村,1个直属队,116个村民小组,132个自然村,总人口5039户17110人,人均年龄在43.5岁左右,60岁以上老人2705人,人口趋于中老年化,而且孤寡老人较多,全镇五保户152户156人,其中孤寡老人就达152人。目前,我镇公共养老职能由镇养老院承担,其服务范围现已辐射到邻近乡镇。

该敬老院座落于空气清新、环境幽静的小坪村境内,离集镇1公里,占地面积80余亩,建筑面积4759.5平方米,由生活区、休闲区、种养殖区三个功能区组成。院内亭台楼阁、青砖黛万,雕镂画栋,古色古香;绿树成荫,鱼水嬉戏,人文、自然、绿色浑然于一体。

生活区由住宿楼、餐饮楼和卫生楼构成。住宿楼现有单层宿舍楼三排,房间100余间。目前有床位150余个,入住老人109人。在房间布局中,充分考虑了老人各种情况,配置了单人间、标间、三人间、四人间等,满足不同老人的居住需求。房内配备了电视机、衣柜、单独卫生间等设施设备。餐饮楼分厨房、餐厅、储物室。厨房配备了现代化的餐饮炊具,功能齐全,充分满足老人饮食方面的各类需求。卫生楼有急诊室、公共浴室和理发室等;休闲区由“休闲广场”、“康复室”、“阅览室”、“散步长廊”构成。喷泉、凉亭、健身器材、报刊杂志等完善的休闲娱乐功能在全面满足老人各类娱乐休闲需求的同时,更加深入地关注老人精神生活,为老人营造出自由自在,快乐舒适的生活环境;种养殖区由种殖区和养殖区构成。充分利用农村土地资源提高自身供给能力,极大减轻政府财政负担。自产的蔬菜、肉类等绿色无公害不仅保证了老人的饮食安全,更为老人提供了天然健康的饮食营养。

(二)工作开展情况。结合试点改革的任务要求,一是对现有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完善。以文件要求为指导对现有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完善,重点建立健全了老年人经济情况、身体状况为重点的评估制度,入院甄别标准,社会评议和公示制度。在具体改革措施开始实施前形成制度规范,让制度先行;二是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对休闲广场、种养殖区建设、宿舍楼修缮等继续加大投资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相关服务功能;三是挑选业务骨干参加服务技能培训。在现有人员队伍中挑选业务能手、技能骨干等参加学习培训,超前适应公办民营化后养老院的经营和管理,为改革做好充分准备。

(三)与试点任务相关工作基础。一是功能化分区已现雏形。公办养老院改革之后原则上实行“一院两制”,对老人的服务和管理将实现差异化,因此功能分区就非常有必要。目前,该院生活区、休闲区等已初步形成区域分隔,为差异化管理和服务奠定了硬性基础;二是初步建成一支专业化人才队伍。目前该院主要管理和服务人员都具备多年养老院的工作经验,在如何经营管理养老机构、如何服务好老人等方面都具备较强的能力素质,为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奠定了人才基础;三是摸索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养老服务制度。该院多年的运营管理及与老年人的相处沟通中,探索出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养老服务制度,不仅充分符合老年人的心理和生理规律,让老年人乐于接受,更适应该院的日常运营管理。

(四)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

1、有利条件:一是我县老龄化加速,社会养老力量严重不足。我县老龄化水平高于全国14.8%的平均水平,老龄化加速的同时,社会养老力量又严重不足。另外,随着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多数家庭都缺少足够的人力和精力照顾老人。因此,我镇养老院民营化的市场空间很大;二是该院现有的`资源条件为改革试点奠定了一定的软硬基础。尤其是在自然环境方面,空气清新、景色优美,是老年人追求回归自然、颐养天年的好地方;三是性价比优势。与纯商业化养老机构价格昂贵相比,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后不丢公共属性,不以营利为目的,在利用现有公共资源来弥补社会养老力量的不足方面具有物美价廉的优势;四是农村老年人的观念在慢慢转变,逐渐接受社会养老这一养老方式。

2、不利条件:一是民营化经验欠缺。公办养老院在推入市场后如何应对市场竞争,如何应对市经风险,在实践经验上存在不足;二是硬件条件要在民营化后充分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上还严重不足;三是业务队伍人员结构失衡,突出表现在年龄结构和性别结构方面。该院目前业务人员平均年龄40岁左右,男性占比偏高。尤其缺少专业的女性护理师。

三、试点主要目标

一是面对社会养老力量薄弱、费用昂贵而非困难户或五保户等普通群众养老需求层次稍高的现状,通过改革,提高该院服务档次,满足普通大众的养老需要;二是改变以往养老机构只重解决温饱单一化功能,实现服务功能多样化;三是增强该院自身存在能力。通过改革,使部分养老服务民营化,从而增加经济收入,实现“以院养院”的目标,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四是探索出一条社会养老新路子。在家庭养老逐渐缺失,农村社会养老负担不起的现状下,通过该院先行先试,探索出一条适合农村养老的新路子。

四、具体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调查阶段(20**年5月1日至6月30日)

通过问卷调查、随机走访等调查方式掌握我镇老年人社会养老需求情况。同时可委托专业社调单位对我县养老市场的需求度、消费能力、服务类型等方面做好市调,为改革决策提供准确真实的参考材料。

(二)筹建阶段(20**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在县民政局的指导下,根据调查结果和该院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改革内容,科学制定具体的改革执行方案。另外,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出良好的改革氛围,为顺利推进改革蓄势造能。

(三)启动阶段(20**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遵循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稳妥推动、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启动改革程序。在硬件建设方面切忌求大求全,要充分结合实际发展,既要注重眼前也要着眼未来,统筹兼顾、有所侧重,在改革实践中修正完善。

五、风险评估与保障措施

(一)风险评估:一是由于养老院的投资较大,短时间内不会很快回本,市场的变动会增加投资收益的不确定,在前期试点运营中甚至可能出现亏损;二是民营化后可能效益较好,公共属性不断被商业化侵占从而削弱公共服务功能,造成福利养老职能弱化;三是“一院两制”,分区入住,在服务管理差异化中可能产生新的不公平,侵害相互利益;四是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处于起步阶段,可借鉴经验少,人员素质跟不上,问题处理不当产生大量诉讼纠纷。

(二)保障措施: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一是在改革初期,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帮助养老院逐渐步入市场运行轨道;二是适应改革需要及时修改完善制度,巩固改革成果;三是加大队伍培训,尤其要在经济、法律、管理方面加大培训力度;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养老院公共福利属性,及时纠正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偏移。

六、试点改革的有关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公办养老院改革试点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在试点探索、稳妥推进的过程中要加强组织领导,因时因势周密部署,先易后难地稳妥实施,务求在改革探索中走出路子,求得实效。

二是明确改革方向。公办养老院是国家投资兴建的,为最困难、最急需、最弱势群体配置的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主要承担保障城乡特困人员中的老人,孤老优抚对旬,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失独等老年人养老服务职责,发挥托底作用。公办养老院的改革不能丢掉原有的公益性质,过分地追求商业化利益。试点改革的方向要坚持公共性质为主,民营化为辅的原则,在服务差别化的同时,务必要保证公共养老的各项职能正常发挥,避免产生新的不公平,确保公共养老职能落实到位。

三是落实相关规定。镇民政所要按照国发[20**]35号、民函[20**]369号文件及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省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落实好相关文件要求。要在试点中既要贯彻改革原则、明确改革方向、落实改革任务,又要因地制宜地创新思路、勇于探索,为我镇公办养老机构发展改革积累经验。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缓解各乡(镇)普遍存在的财政困难、资金周转难等现象,保障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行,确保乡(镇)基本支出需要,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柯坪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客观公正地处理乡(镇)财务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根据当前公共财政发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乡(镇)财政管理制度,是符合我县实际。通过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实行“乡财县管乡用”,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促进县乡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县、乡利益分配不变原则。严格按照县乡分税制财政体制不变原则,在乡(镇)财政体制实施期间,除财税政策调整外,乡(镇)财政收支范围和定额上交(补助)基数不变。

(二)乡(镇)的预算分配权不变原则。乡(镇)政府按《预算法》的有关规定自主决定本级财政预算编制,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决定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三)乡(镇)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原则。乡(镇)的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各乡(镇)所有,县财政不得集中或平调。

(四)财务审批权不变原则。属于乡(镇)财权和事权范围内的各项支出,其审批权,仍按乡(镇)原有规定程序办理。

(五)独立核算主体不变原则。以乡(镇)为单位进行乡(镇)财务核算,结余归各乡(镇)所有。

(六)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原则。乡(镇)的债权、债务仍由乡(镇)享有和承担。

三、“乡财县管乡用”的主要内容

“乡财县管乡用”是在现行财政体制和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对乡(镇)财政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预算管理方式,做到所有权、使用权与管理权、核算权相分离,由县财政部门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收支。

(一)预算共编。县财政局、乡财股按有关政策,结合财力实际,兼顾需要与可能,明确预算安排顺序和重点,提出乡(镇)财政预算安排的具体指导意见,报县政府批准;乡(镇)政府根据县财政部门的指导意见,结合各自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求,编制本级预算草案,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后,报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经批准后,由乡(镇)财政所及时批复至各单位,同时上报县财政部门。乡(镇)财政预算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执行。在年度预算执行中需调整的,由乡(镇)政府提出预算调整方案,报县财政部门审核。

(二)账户统设。撤销原乡(镇)各站所在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账户,由乡(镇)财政所统一在金融机构开设“收入待解户”、“基本支出户”、“专项资金专户”、“村级资金专户”四个账户。

“收入待解户”仅限于乡(镇)所收的契税、耕地占用税、预算内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预算外收入及乡(镇)各站所的上级补助收入的报解。“基本支出户”主要用于各乡(镇)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其他项目的收支核算。“专项资金专户”主要用于“粮食直补”、“退耕还林”、“抗震安居”等国家明文规定需要进行专户核算的专项资金,实行一个账户,分账核算的办法。“村级资金专户”主要用于村级的转移支付资金的收支核算。

(三)集中收付。乡(镇)财政预算收入和预算外收入按有关规定分别上缴县国库和财政专户;支出根据乡(镇)财政预算和用款计划,定期拨付到“基本支出户”。根据我县特殊环境,在以上措施的基础上,各乡(镇)还将严格实行“支出限定用款额度,逐级核定下拨和预提备用金制度”(阿恰、启浪、玉尔其、盖孜力每月用款额度5000元,柯坪镇每月用款额度xx元)各单位不得超额支出,不得向银行或私人举债。如遇特殊情况,报县财经领导小组审批后可动用预提备用金;村级财务可参照执行。

(四)采购统办。各乡(镇)的物品采购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柯坪县政府采购实施细则》及《柯坪县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批量在xx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必须依照集中采购目录,编制和申报采购计划,由乡(镇)财股按照预算审核后,交县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办理。采购资金由乡财股从“收入待解专户”直接转入“乡(镇)政府采购专用支出户”进行集中采购。

(五)票据统管。乡(镇)使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罚没票据,其管理权全部上收到县财政、乡财股,乡(镇)票据采取“限量领用、定期核销、票款同行”的管理办法,做到以票管收,票款同行,严禁坐收坐支。未经财税部门监制的票据均为非法票据,乡(镇)不得使用。村级财务使用票据向财政所提出申请,实行限量领购、以旧换新制度。

四、操作方法

(一)机构和岗位设置

1、县财政局设立乡(镇)核算中心

乡(镇)核算中心主要职责是代理乡(镇)财政职能,专门管理乡(镇)财务工作,负责编制审核、汇总乡(镇)年度部门预、决算报表,审核各乡(镇)用款计划,监督预算的执行,负责乡(镇)各项收入的分配和资金的拨付与管理,办理乡(镇)财政收支结算,负责票据管理,按月向乡(镇)府和县财政局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2、乡(镇)设立会计核算站

主要职责是管理、核算乡(镇)及所属站所各项财务收支、税收管理,并承担乡(镇)财政所“两免一补”等职能。实行财政所、农税所、核算所“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的联合办公机制。另外,乡(镇)核算站内设财政结算员、会计核算员、出纳员、农税征管员、票据专管员。财政结算员负责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办理与乡(镇)政府各部门及县财政局的结算和对账,负责非税收入执收管理系统收入数据的录入,按月编制乡(镇)财政用款计划,办理乡(镇)政府经费支出的请拨,负责向乡(镇)有关领导提供本预算单位预算会计报表,负责乡(镇)财政票据的领取和缴销,监督乡(镇)财政收入的及时足额入户(库)。会计核算员负责乡(镇)各单位日常会计核算,按行业设多个岗位提供财务报表,办理年终决算,按月向乡(镇)政府和所属各单位提供财务报表,办理年终决算,出纳员负责核算站现金、支票的管理和收付结算业务。农税征管员负责乡(镇)范围内的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征收、涉农专项资金的兑付及发放。票据专管员负责票据的领取、发放、核销,建立票据管理台账。

3、乡(镇)及其所属站所各设一名报账员。

主要负责本单位用款计划编制,解决收入,报送收支单据等。

(二)建章立制

主要制定乡(镇)核算中心工作职责、报批程序、业务办结时限、股长职责、各业务岗位职责、乡(镇)核算站站长职责及核算员、会计员、出纳员、农税征管员和票据专管员岗位职责。

(三)人员培训

重点培训财政部门预算的知识和基本要求、非税管理的操作要求,乡(镇)核算站如何建立核算体系、设立各类总分账、明细帐;结算员的结算、对账程序和各部门报账员的报账时间、审批程序、票据台账的建立和领取、核销程序。

(四)收入管理

1、国、地税部门征收的各项税款由税务部门直接缴入县级国库。

2、乡(镇)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契税、耕地占用税收入、其他预算外收入、乡(镇)借款等收入全额缴入“收入待解户”,归集到“非税专户”和国库集中管理。

(五)支出管理

1、全面推行乡(镇)人员工资县级统发办法,把工资发放作为乡(镇)财政支出的第一顺序,对乡(镇)全额编制人员工资实行财政统发,银行待发;对其他个人支出如:社保资金、住房公积金等按预算安排,钱跟人走,确保拨付到位。

2、上级安排乡(镇)使用的各类专项资金,除继续实行县财政报账的以外,其他专项资金由相关业务股室直接拨付“专项资金支出户”。

3、对直接支付给农民的粮食补贴、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助、救灾优抚补助等国家对农民个人的补助,由乡(镇)核算站出具相关表格,报经相关股室和乡(镇)财政部门审批后从县国库或专户直接拨付乡(镇)“专项资金支出户”,由乡(镇)核算站统一组织发放。

4、乡(镇)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先由乡(镇)及其所属站所的报账员提出用款计划,经乡(镇)领导签批后由乡(镇)核算站集中报“乡(镇)核算中心”审核。乡(镇)核算中心审核后由国库或非税专户拨入“基本支出户”,由乡(镇)按照规定使用,每月末开支单据经乡镇(站、所)长签字后,由核算会计审核加盖乡(镇)核算站图章入账。

5、乡(镇)政府的采购项目,由乡(镇)各单位提出采购计划,报乡(镇)财政部按预算审核后,交政府采购中心办理,采购资金由国库或非税专户划入县政府采购专户直接支付。

6、各乡(镇)的基本建设项目,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预、决算,乡(镇)根据评审中心的评审结果,按工程进度提出基本建设资金申请,由国库或非税专户直接划入“专项资金支出户”。

7、为保证乡(镇)机关及各站所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办公需要,由各部门报账员提出用款计划,单位和部门领导签字,报经核算站审核后,预拨一定限额备用金。

8、以上各项支出的用款计划和拨付凭证,均保留、保存在乡(镇)核算中心备案。

(六)收支对账

1、乡(镇)财政结算员要建立乡(镇)分部门、分收入项目台账,按月与各部门进行收入结算,将收入与缴费相核对,定期清理各部门领用的票据,确保收入的及时足额入户(库)。

2、乡(镇)财政结算员每月定期与乡(镇)各部门报账员核实备用金使用情况。

五、配套措施

(一)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加大对乡村两级政权的支持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调动乡(镇)发展经济和组织收入的积极性,确保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各乡(镇)财政要加强税收征收力度,坚持依法治税,做到应收尽收,坚决维护税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同时要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力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乡(镇)所有非税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等),预算外收入要全部上缴县级开设的乡(镇)“收入待解户”中,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定期将“收入待解户”中的收入分别缴入县国库和预算外专户,实行综合预算,严格做到收缴、罚缴分离,提高预算内外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县级财政不得在财政体制外调用乡(镇)的财力。

(二)规范乡(镇)财政支出管理。乡(镇)财政要明确乡(镇)支出范围,健全各项开支标准,完善财务审批程序,从严控制一般支出,确保重点支出需要。对农村税费改革后原由乡(镇)统筹费开支的乡村两级办学、计划生育、优抚、乡村道路修建四项事业经费支出,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编制预算,结合可用财力,统筹安排,专款专用。

(三)清理乡(镇)银行帐户、核实乡(镇)债务。全面清理乡(镇)银行帐户和票据,摸清乡(镇)收入家底。认真清理核定乡(镇)债权债务,并逐一登记造册,上报乡(镇)财股备案,严禁借清理债务之机变相增加债务。

(四)核实财政供养人员。要会同编办、民政等有关部门认真核实各乡(镇)党委、政府、事业单位在编、超编人员、乡(镇)自聘人员和机构改革分流人员,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逐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严格控制乡(镇)财政供养人员。

(五)加强乡(镇)财政所管理。实行县财政局管理为主、乡(镇)财政配合管理形式。由县财政局负责乡(镇)财政所岗位设置、人事安排、业务管理考核和文明所创建等事宜。

(六)加强督促检查,严肃改革纪律。各级财政要层层建立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七)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各岗位制度,加强乡(镇)资金,用款,财务审批,报帐,债务管理以及帐务核算和责任追究制度。

六、实施步骤

为顺利开展此项活动,经过学习、考察、调查摸底,将柯坪县“乡财县管乡用”分四个阶段实施,各阶段工作可以交叉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年××月××*日-××月××*日)。首先要及时成立“乡财县管乡用”乡(镇)财政改革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其次是召开由政府主要领导、财政局局长、乡(镇)主要领导等相关人员参加的宣传动员大会,安排部署试点工作;再次是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改革期间工作秩序不乱和各项资金的安全。

(二)实施准备阶段(200××年××月××日---××月××日)。在“四乡一镇”和县直各单位全面实行报账制,彻底清理完银行帐户、预算内外资金、各种票据、财政供养人员和编制、清理并锁定乡村债务。

(四)总结验收阶段(200××年××月—××月)。各乡(镇)对实施乡“财县管乡用”农村税费改革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及时上报县“乡财县管乡用”财政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届时,县“改革领导小组”将对试点乡(镇)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召开总结、经验交流、表彰大会,完善办法,为全面推进此项工作奠定基础。

教学改革工作方案

《高等数学》课程教学模式、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内容、教材建设等方面的探索与改革关系到本课程的优化和发展。在教学过程中,我们数学组不断学习研讨、改革创新,本着与专业课程接轨的课程教学理念,培养了一支整体素质高、教学质量好,技术能力强的教学团队,并准备完善教材建设、网络资源和教学资源库的建设。主要方案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1、加强数学模型教学环节、强化与专业技能接轨的研究与实践。

2、体现以就业为导向,能力为本位,学生为主体,创新教材体系、结构的研究与实践。

3、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发数字化教学资源的研究与实践。

4、加强高等数学精品课程建设的研究。

5、充分利用教学资源,提高教学质量的做法与经验。

1、规范高等数学教学大纲;

2、完成高等数学试题库建设;

3、完成并出版xx编写的《高等数学》教材及配套练习册,并在全校投入使用。

4、继续进行数学建模培训,准备组织学生参加“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5、准备申报院级精品课。

外贸工作改革活动方案

一、顺利处理美国客户订单,70%余款收回,这样7月份至少能够完成3万多美金。当然不能只盯着一个客户。墨西哥客户太阳能电池板样品测试已成功,客户也比较满意,目前正在谈一个小柜的订单,根据和客户的联系状况,以及私人关系,目标7月份拿下订单。对于这样的客户,当然是要像猫盯着老鼠那样,抓紧,不放松,有望7月中旬收到定金。所以给自我7月份的目标是5万美金。

二、其余每个月的任务,很难细分,因为和客户的进展是在变化的。期望每月的任务能提前一个月定下来。

三、还有一个主要的任务,帮忙新业务员适应公司,尽早做出业务。目前,只有郑蓉是我负责,我会耐心为她解答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并给予适当的指导,帮忙她早日为我们公司外贸业务作出成绩。

我明白,对于工作的计划也许还不让人满意,在我个人的便签纸上方,每一天的计划,都一条条写下来了,每一天的计划我相信是为我大的目标服务的,所以会脚踏实地做好。在公司这半年时光,我有不足的地方,期望同事领导给我提出,我会虚心理解,并改正,争取做得更好。每个公司都有自我的制度,以及管理方式,在努力工作的同时,我也会配合公司的各项制度。对于公司,我也有以下推荐:

四、对待资源资源。在上方的工作总结中,我提到,网络平台是一个很好的资源,有了平台,业务上有了明显的进步,客户积累量也突飞猛进。所以期望公司在资源分配上,尽量做到公平公正,因为这个对每个业务员都狠重要!

五、对待样品。因为前半年,我出的大都是样品,所以对这一点体会比较深刻,如果样品单客户能培养成定期下单的长期客户,那目标是很容易实现,也为公司的长期客户做出贡献。我提出这一点并不是说我的样品出了问题,相反,我出的样品,客户都比较满意,测试也很不错,所以我期望能继续持续下去。因为样品是客户对我们产品的初步审核,是我们取得订单的关键。

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贵州省教育纪工委:

紧紧围绕“全省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对全省619所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资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监察。一是主动发现问题,拉网排查“深”。采取查阅资料凭证、调阅银行发放清单、面对面找学生核对等方式开展拉网式核查。二是引入审计监督,多措并举“纠”。组织力量对施秉县、威宁自治县学生资助和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开展审计调查,责成专项监察中发现问题的民族大学纪委对其5个联合办学点资助金进行审计。三是突出办案震慑,重拳出击“惩”。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全省共立案142件,党政纪处分75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四是注重监察实效,立说立行“改”。下发监察建议、督办意见、整改通报等方式,指出存在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

遵义市:

强化案件查办,真“敢碰硬”。主动发现问题线索、主动查办案件,对新型农村养老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领域开展专项监察。强化责任追究,真“打板子”。坚持“一案双查”,强化倒查追责。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57起民生领域案例进行通报,对查办案件不力的.27个民生监督组,进行督导。强化成果运用,真“堵漏洞”。编印《民生领域典型案例选编》之《主体责任篇》、《部门系列篇》和《村官系列篇》,发给各主体责任单位作为开展警示教育的教材。

六盘水市:

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民生监督工作的首要任务,突出“系统抓、系统查”,严查群众身边的“”和腐败问题。一是重点查。通过一线调研、走访群众和分析,选准办案突破口,明确市纪委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查处重大案件。二是专项查。围绕一个单位、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开展“短、平、快”的专项监察。三是联动查。建立民生监督工作“逐级报告、签字背书、责任倒查”三项机制。

安顺市西秀区:

一是科学研判机制。实行“周汇报、月调度、季小结”,纪委班子分片督导,靠前指挥,定期召开工作研判分析调度会,及时分析摸排、研判发现的问题线索。二是线索管理机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实行分类、分级办理,定期检查线索处置,及时通报办理情况,提高规范处置线索的能力。三是交叉监督机制。各民生监督组、各乡镇民生监督工作站之间交叉走访、异地办案,有效整合监督力量,打破熟人瓶颈的限制。四是考核评价机制。将民生监督的各项工作纳入评价体系,按月排名,及时通报,促使各民生监督组找准不足,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督查工作方案

本文目录。

第一条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全县水利系统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督查工作是确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及上级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各项工作顺利实现的重要措施,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办事,敢于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督查工作在局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办公室和监督组具体负责。

第五条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把督办的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办、站、股、室、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单位完成局里交办的各项督查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

第二章督查范围。

(一)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督促检查上级机关领导及本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督促检查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及交办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八)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九)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八条督查工作分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为按照年度督查计划进行的督查,主要是对目标责任制、部门。

年度工作计划。

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督查。专项督查是未列入日常督查任务的督查,主要是对局党总支局务会等有关会议的决定落实情况领导批文阶段性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的督查。

第九条日常督查按计划、审批、执行、考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计划:每年年初由办公室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提出初步督查计划,报局务会审批。

(二)审批:经局务会审批后,形成正式的年度督查计划;

(三)执行: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督查;

(五)通报:对督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六)归档:有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条专项督查工作按照立项、计划、反馈、督办、审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立项:根据阶段性中心工作及局领导的批示及局务会等有关会议决定,由办公室填制督查任务表报请领导批准、立项、明确督查要点。

(二)计划:由监督组会商有关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按督查要点,拟定落实计划。

(三)反馈:监督组及承办单位将落实计划报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意见,修改落实计划。

(四)督办:监督组根据承办单位的落实计划进行跟踪督查。

(五)审核:监督组对承办单位报来的办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督办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通报。

(七)归档:督办事项办理结束后,相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各承办单位对督查事项要制定相应的落实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认真办理,对落实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有关落实情况要形成相应记录和报告。在办复期限内提前1日送办公室审核。

第十二条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公文传递程序,各种发文应抄送办公室。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分级负责制。督查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十四条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要把督查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五条督查时限制。督查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考核。

第十六条责任追究制。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督办任务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水务局负责解释,局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通过之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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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督查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级安全生产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各部门监管主体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排查,隐患分级治理,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内容。

(一)综合督查的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

应急预案。

等情况。

2、各单位、企业要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治理的活动。

3、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的情况。

4、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因素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二)专项督查的主要内容。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人员密集场所、成品油市场、食品卫生等各行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等贯彻执行情况。

三、组织领导及部署。

成立xx镇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镇委委员、武装部长任组长,镇经济办、派出所、城建办、中心学校、国土所、卫生院、农业、水利、供电等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督查行动的日常工作。

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同志要具体抓,深入抓,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自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动手抓落实。

(一)镇安委会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综合指导、协调、组织综合督查。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板材企业、加工企业、养殖企业的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二)镇派出所牵头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民爆器材使用管理、商贸企业及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三)镇中心学校牵头负责学校及校办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四)镇城建办牵头负责建筑施工、房屋拆除,城建燃气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五)镇卫生院牵头负责医疗机构安全生产、食品卫生安全专项督查。

(六)镇农机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农机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七)镇水利水产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水利行业,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八)镇文化服务中心牵头负责网吧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九)镇供电所牵头负责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四、督查形式。

此次督查由镇政府统一部署,各单位组织实施,镇安委会组织协调,督查形式突出“三个结合”,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督查行动与效能监察相结合。从5月下旬开始,镇政府组织成员进行督查,每月一次。

五、督查步骤。

此次行动从xx年5月到7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5月15日)。

镇政府召开全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动员大会,镇直各单位要按照文件及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16日—5月31日)。

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实施专项行动,排查安全隐患。镇安委会在月底进行一次检查。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6月1日---6月30日)。

督查各单位开展专项行动的实施情况,查阅相关工作记录,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隐患清理、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

第四阶段:复查验收阶段(7月1日---7月15日)。

对第一、二、三阶段工作进行认真分析,查漏补缺,对所排查的隐患整改进行逐一验收。

第五阶段:回头看再检查阶段(7月16日---7月31日)。

巩固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总结取得的成绩和问题,建立隐患排重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调查。

(二)周密部署,广泛宣传。各有关单位要根据上级会议精神制订切实的工作方案,明确内容,要求和责任,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媒体,广泛宣传此次行动的百日意义、做法、成效和经验,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宣传力度。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百日专项督查行动要突出重点,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务求实效。

“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汇报

近日,大连市烟草专卖局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工作,明确以“依法依规、实事求是、解放思想、降低门槛、宽进严管、注重实效”六项工作原则为指引,把“放”作为前提,把“管”列为重点,把“服”定为关键,以“五项”举措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地落实。

一是简政放权,及时优化审批事项。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逐步降低准入门槛,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个流程办结、一个印章审批、一站式服务”,对变更、延续等后续监管事项的申请,实现当场办结,真正做到简政放权、高效服务。

二是提高效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持续优化许可证“三员”监管流程,有效落实“证照分离”,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三是权责分明,切实规范行政审批。修订并公布权责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申请与办理程序等相关内容,把好入口关、审批关、技术关,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流程、规范审批服务。

四是立行立改,有效建立长效机制。以此次督查工作为契机,在全面检查中,查缺补漏、对发现的问题,边检查边整改,边检查边完善。通过优化流程、规范整改、完善制度等手段,有效建立长效机制。

五是服务为先,打造网上服务平台。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落实、推进线上线下整合及时落实,进一步优化网上受理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升行政许可信息化服务水平,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创卫工作督查方案

创卫工作督查方案的内容有哪些?工作方案是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做了最佳安排,并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导性粗线条的筹划,是应用写作的计划性文体之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农村环境整治的布置和要求,加强创卫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高效规范、分级负责的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创卫过程中的不足和问题,有效促进创卫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结合附城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考核指导思想

按照广东省卫生镇标准“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为指导,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标本兼治,重在教育,贵在坚持,广泛参与的原则,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整体素质,环境意识和文明程度,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督查考核方式

(一)督查采用日常督查、专项督查两种方式。

日常督查:按计划或实地随机检查,着重督查重点区域、村委、难点热点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

日常督查以明查与暗访方式进行,以暗访为主;

专项督查:事先告知被督查村委,着重督查通报工作差距大、进展缓慢的村委;

督查中发现问题,由镇创卫领导小组发出《督办通知》,并对整改或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反复督办,如被督查单位对存在整改不力,整改不达标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负责人问责。

(二)考核以现场检查为主,由镇创卫领导小组督查考核组对各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进行检查,依据现场检查情况,结合督查员平时督查情况和各村委报送信息及有关材料进行打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考核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进行,每年不少于4次,年终进行总评。

年终在各村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由镇创卫领导小组成员,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方法,按照评分标准对各项考核指标进行评定打分,综合评定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村委。

三、督查考核对象与内容

督查考核全镇33个村委会,104个自然村。

督查考核各村委、自然村履行创卫工作职责、完成创卫工作任务情况。

四、评分标准及结果运用

评分标准:依据现场检查情况结合平时报送信息和当天汇报进行量化打分。

设总分为100分,单次考核分=单次考核得分-单项扣分,年终总评得分=各次考核得分的平均分。

单项扣分办法:(一)被市委、市政府批评的,每次扣2分;(二)被市创卫办督查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三)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扣1分;(四)其它,视具体情况扣分。

评价方法:通过省、市级验收且年度镇考核得分列前三名且综合得分90分以上的为创卫工作优秀村,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的为良好村,年度综合考核得分60分以上的为合格村,年度综合考核得分60分以下的或未通过省验收的为不合格村。

结果运用:考核成绩按分数高低实行分类排名,即33个村委会的履职考核情况排名。

考核结果报送镇委、镇政府作为村委班子、干部工作评价参考。

考核成绩优秀的,给予通报表扬并适当奖励;成绩差的根据雷委办发电〔2016〕17号文件中规定予以问责。

本方案由镇创卫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为加快市中心城区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的工作进度,加大创卫工作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现就创卫督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督查机构及职责

根据《抚州市中心城区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办发〔2013〕5号)要求,成立抚州市中心城区创建省级卫生城市(以下简称“创卫”)工作督查组,抽调市直卫生系统、创卫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共同组成督查工作组,督查人员交叉配对每2人一组,组建9个督查组,督查区域及任务分配由督查工作分管领导统一调度。

主要职责:1.负责拟定创卫工作督查方案;2.按照工作进度、质量标准、目标任务,对全市各单位创卫工作进行经常性全面督查;3.负责建立督查台帐,督促整改;4.负责提出对单位和个人的奖惩(包括责任追究)建议;5.负责完成创卫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督查内容

(二)“九大攻坚战”等专项行动的工作任务 ;

(三)创卫办领导下达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四)市领导视察检查中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三、督查实施

督查工作贯穿创卫始终,以省考核组暗访为时间节点,暗访前每两天开展一次督查,省考核组暗访验收过程中每天开展一次督查。

创卫办领导督查由市创卫办主任带队每周开展一次。

督查组每月联系一次市内主流新闻媒体开展联合督查。

(一)省考核组暗访前督查安排(2013年4月-2014年4月)

1.创卫启动、动员布署阶段(2013年2月至3月)的督查内容:

(1)各责任单位贯彻落实市“四城同创”动员大会精神情况;

(2)各专业工作组、各责任单位创卫组织机构建设,创卫工作方案制定情况;

(3)各专业工作组、各责任单位落实创卫工作的举措情况。

2.创卫实施阶段(2013年4月至12月)的督查内容:

(2)创卫“九大攻坚战”等专项行动的实施情况;

(3)各责任单位对督查组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无对照标准进一步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

3.自查申报、技术指导阶段(2014年1月至4月)的督查内容:

(2)各责任单位对省爱卫会办公室进行技术指导后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有无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

(二)省考核组暗访验收督查安排(2014年5月至6月)

每天督查一次,主要内容有:

(1)市爱卫办向省爱卫办提出创建省级卫生城市考核验收申请的材料准备情况;

(2)各成员单位针对责任工作进一步落实情况;

(3)各责任单位自查自评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4)省考核组暗访提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创卫申报阶段,参照暗访前每两天督查一次,主要检查各有关单位根据上级预审意见,进行整改情况。

四、督查方法

紧扣各项创卫任务和时间要求,结合创卫工作不同阶段的工作特点,采取听、查、看、访、报等方式组织开展日常督查、专项督查、跟踪督查、联合督查、重点督查等,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听”:即听取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创建工作的汇报;

“查”:即查阅创建活动的资料、记录;

“看”:即实地察看各项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

“访”:即走访群众、听取意见、了解情况、反映民意。

“报”:即及时梳理汇总督查情况,市创卫办每周编发一次《限期整改通知书》,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政府分管领导和各责任单位通报督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并以适当形式在市内新闻媒体公布。

五、督查取证

督查结束后,督查组需形成完整的督查报告。

报告由摄像资料和文字材料两部分组成,对督查的责任单位进行总体评价。

督查结束后1天内将督查报告(书面和电子版)报市创卫办。

(一)摄像资料要求

1.内容以反映问题为主,所反映的问题应是相对突出存在的问题;

3.画面清晰、稳定。

(二)文字材料要求

根据《省级卫生城市(区)标准》的要求,客观真实地描述督查到的实际情况。

要总结出责任单位的主要成绩和特点,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明确的结论。

要有参加督查人员的签字认可。

六、结果应用

对督查中首次发现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逾期整改不到位者,进行通报批评,仍无改进者,实行责任追究。

月度评比中,后三名的责任单位,第一次通报批评,连续两次给予警告,三次追究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分组,细化责任。

将督查组分成若干小组,明确督查区域和任务划分,责任到人,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

(二)创新管理机制。

一是工作调度制度。

每周一上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对上周责任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书面汇报,安排部署本周督查工作;二是月度报告制度。

各单位每月底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督查组汇报。

三是通报制度。

依据督查及平时了解掌握的有关情况,对各责任单位承担的创卫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抚州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督查专报》形式,每月通报一次;对领导视察情况做到及时通报。

(三)强化宣传教育。

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标准化考评对于建立城市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的重大意义,要广泛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创卫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促进会精神,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根据《驻马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和《驻马店市2016年创卫工作督查考评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结合局机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六城联创”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坚持“分级负责、全员参与、人人动手”的工作方针,扎实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以良好的机关风貌迎接暗访、目标管理考核,为我市夺取国家卫生城市称号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宣传发动工作。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橱窗、宣传栏等载体,在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创卫知识宣传活动,号召广大干部职工了解创卫、积极参与创卫,提高干部职工创卫知识知晓率;开展“洁美家庭创建活动”,将创卫工作延伸到家庭和社会,影响和带动家人及群众积极参与到创卫中来,达到“教育一个职工,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区,文明整个社会”目的,为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单位卫生工作。

1、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竞赛活动。

2、加强卫生管理。

室内卫生随脏随打扫,保持窗明几净,办公物品摆放整齐。

室外卫生坚持每天打扫,全天保持 ,清扫保洁率覆盖率达到100%;车辆停放整齐,环卫设施完善,无乱扔乱吐、乱张乱贴、乱拉乱扯现象,办公垃圾定期清运。

厕所符合卫生要求,坚持每天打扫冲洗,保持下水道畅通,防止污水横流。

建立周末卫生大扫除、大检查、大评比制度,保持单位卫生状况良好。

3、按时按要求完成区政府分配的创卫任务。

(三)健康教育工作。

1、强化健康教育宣传。

利用宣传栏,广泛宣传健康知识,普及卫生科普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的自我保健能力。

创卫工作督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促进会精神,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根据《驻马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和《驻马店市创卫工作督查考评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结合局机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六城联创”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坚持“分级负责、全员参与、人人动手”的工作方针,扎实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以良好的机关风貌迎接暗访、目标管理考核,为我市夺取国家卫生城市称号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宣传发动工作。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橱窗、宣传栏等载体,在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创卫知识宣传活动,号召广大干部职工了解创卫、积极参与创卫,提高干部职工创卫知识知晓率;开展“洁美家庭创建活动”,将创卫工作延伸到家庭和社会,影响和带动家人及群众积极参与到创卫中来,达到“教育一个职工,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区,文明整个社会”目的,为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单位卫生工作。

1、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竞赛活动。

2、加强卫生管理。

室内卫生随脏随打扫,保持窗明几净,办公物品摆放整齐。

室外卫生坚持每天打扫,全天保持,清扫保洁率覆盖率达到100%;车辆停放整齐,环卫设施完善,无乱扔乱吐、乱张乱贴、乱拉乱扯现象,办公垃圾定期清运。

厕所符合卫生要求,坚持每天打扫冲洗,保持下水道畅通,防止污水横流。

建立周末卫生大扫除、大检查、大评比制度,保持单位卫生状况良好。

3、按时按要求完成区政府分配的创卫任务。

(三)健康教育工作。

1、强化健康教育宣传。

利用宣传栏,广泛宣传健康知识,普及卫生科普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的自我保健能力。

2、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的健康教育活动。

“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汇报

近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统一部署,自治区在全区部署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和迎检工作。自治区主席陈武、自治区常务副主席蓝天立亲自审定督查和迎检工作方案。本次督查重点围绕本届政府成立以来“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落实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放管服”改革任务的具体措施开展,具体包括简政放权措施落实情况、商事制度改革落实情况、权责清单制度落实情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改进优化政府服务情况等5个方面。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各市县、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国务院督查重点,主动对号入座,对本地、本部门承担的改革任务开展自查,全面梳理“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总结成效、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自治区各牵头部门要按照职责范围和任务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督查,确保放权事项落地生效,把“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汇报

按照市、区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对近两年来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工作进行了梳理,主要涉及行政许可项目精简、清理行政权责、行政处罚案件审批权下放等三个方面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许可项目精简。20xx年以来,我局根据区里的总体部署先后完成了两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第一轮改革是从20xx年8月开始至20xx年11月结束,行政审批事项由25项减至2项,精简比例为92%;第二轮改革是从20xx年3月开始至20xx年9月结束(期间新增审批事项9项),行政审批事项由18项减为7项,减少11项,精简比例为61.11%。这两轮改革,结合市、区两级机构改革情况,大力精简压缩审批事项,完善了行政审批配套制度,规范了行政审批方式,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增加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机关廉政建设。10月,我局派出工作人员进驻区行政服务大厅,统一受理各项行政审批申请。(详见附件)。

(二)清理行政权责。20xx年,根据区清理行政权责和编制权责清单的工作要求,我局全面启动行政权责清理工作,共梳理行政权责9类,共计611项行政权责事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533项,行政强制2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23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指导3项,行政服务3项,其他行政权责19项。

(三)行政处罚案件审批权下放。自20xx年3月1日起执法队全面下放街道,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批权也一并下放街道,我局不再直接审批案件作出处罚决定。

经统计,20xx年我局行政处罚共立案查处2929宗,决定处罚金额1192800元;共受理户外广告许可182宗,许可155宗,受理垃圾转运证46宗,许可46宗,受理林木采伐许可2宗,许可2宗;签订行政征收合同853份,收取垃圾清运费8961194.88元。截止20xx年4月底,我局行政处罚共立案查处992宗,决定处罚金额356000元;共受理户外广告许可23宗,许可22宗,受理垃圾转运证28宗,许可28宗;签订行政征收合同853份,收取垃圾清运费2999719元。

二、主要做法及存在问题。

(一)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方面。

为提速增效,提升便民服务,我局7项行政许可的办理时限全部进行了最大程度的压缩,分别优化为1、5、7个工作日,其中委托街道实施的饲养犬只许可已调整为首办负责制,作为即来即办事项处理;20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制定了外部审批及内部审批流程图,明确每一个审批环节的办理时限,使整个审批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为进一步规范集中审批后续工作,按照区编委文件精神,我局将7项行政许可归口到同一科室办理,并将科室更名为环境综合审批与管理科。

(二)清理行政权责方面。我局结合所承担的职能职责的实际情况,对9类行政权责611项事项分别做出了保留、取消、下放及整合的建议处理意见。保留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9类574项权责事项。理由为:生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责,不存在权责交叉情形,且为我局主要职责。取消事项: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圳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变更的公告》(深法制【20xx】159号)的规定,原市城市管理局承担的市政道路管理和市政道路执法职责等7项由于执法主体变更调整为其它职能部门行使。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水务行政执法权的决定》(深府【20xx】114号)综合执法部门不再行使水土保持等方面的水务执法权,相关3项水务行政处罚职责交由市、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行使。下放事项:“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垃圾清运”、“环卫设施管理”等3项部分下放街道,以便简化程序,进一步明确事权划分。整合事项:对涉及建设施工、燃气、非法出版物、非法演出、烟花爆竹、殡葬服务、非法办学等24项建议整合至相关主管单位行使。理由为:既非城市管理行政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又非与市容管理密切相关且属于现场易于判断、不需要专业设备和技术检测手段即可定性的事项。依法不属于《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八条规定纳入综合执法职责范围事项。

在梳理的基础上,我局对行政权责事项分别完善了行政权责登记表,编制了流程图,形成一整套规范化操作流程,并在政务网上进行信息公开,方便市民查询监督。

(三)行政处罚案件管理。近两年来,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对街道执法队审批案件的管理工作。年12月26日,在《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暂行)》基础上,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印发实施。《规定》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管理和审批问题作出了进一步规定,明确了除重大、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案件须报区局审查外,行政处罚案件均由街道执法队直接作出处罚决定。同时我局还通过每季度的案卷评查,执法监察等形式对街道执法队的办案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近年来开展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许可事项可通过调整职能或事后监督等非行政审批方式予以规范,缺乏继续保留的必要。如城市垃圾准运证。在审批内容方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主要审查车辆的质量和技术性能,城市管理部门主要审查车体密闭运输性能,三者之间具有较高的相似性和可兼容性。然而在审批内容并不复杂的情况下,当前申请人获得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需要经过三个职能部门,而且每年至少得申请两次年审,程序相当繁琐。按照相同或相近的职能由一个部门承担的原则,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项目可以调整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审批的事项;二是推行全流程网上审批与部分项目的实际审批流程产生冲突。因我局的审批业务有的需要到现场勘查(如户外广告、林地许可)、有的需要现场审验犬只品种(饲养犬只许可)、有的需要专业现场验车(垃圾准运证),因此只能接受网上咨询业务,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三是个别行政审批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且更换频繁。如委托各街道办实施的饲养犬只许可,各街道办安排的审批人员均为临时聘用人员,并且人员处于经常更换状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建议。

(一)努力推进行政权责清理工作处理意见的落实。为切实加强我区户外广告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明确区、街两级对户外广告设置事权划分,为市民和商家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根据行政权责清理工作下放事项的处理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各街道办事处进行试点,将辖区内一楼门楣招牌行政许可事项委托给各街道办理。区委区政府也高度重视该项工作,陈清常务副区长专门在罗湖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会议上对该项工作进行了部署。目前我局已起草了委托实施工作方案并提请区法制办进行法制审查。

(二)进一步加强下放事权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更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本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与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规范行政行为,切实提高办案及审批质量与水平。督促各街道办按要求使用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系统,通过网上平台监督加大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电子监察系统的监督作用。区城管监察大队加强对各街道执法队日常执法行为、执法过程的监督,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重大问题派专人跟踪督办,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汇报

7月29日,商丘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编委主任张建慧主持召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协调会议,要求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建设网上政务大厅,打造单网融合的政务服务体系。

会议认为,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要求。健全政府权力清单体系,建设网上政务大厅,是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突破口,也是政府加强管理的重要抓手。通过健全政府权力清单体系,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挖掘改革潜力,增强发展动力,激发发展热情,释放改革红利,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一要简政放权。按照“能减则减、该放尽放、应管善管”的要求,把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把该管的事务管住管好;二要强化监管。积极创新监管方式,转变监管理念,提升监管效能,加快构建健全完善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三要提高服务。以解决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为核心,按照单网融合的要求,推进权力事项网上运行,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简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以硬性指标约束倒逼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切实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在便民利民、提高服务效能上有新成效。

会议要求,要突出重点,加快构建权力运行新机制。要在推进行政审批事项“两集中两到位”的基础上,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政府权力清单体系,全面构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进一步加大政府简政放权力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着力打造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诚信政府、阳光政府和廉洁政府。一要加快推进清单编制工作。坚持“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编制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加快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政府性基金清单,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规范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取消政策效应不明显、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政府性基金;探索编制产业集聚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将各类清单的事项名称、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和收费依据标准、咨询监督电话以及办理结果等内容,全部通过网上政务大厅向社会公开,推动政府部门更好依法规范履职。二要建设网上政务大厅。依托互联网和电子政务外网,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手段,以清单为支撑,建立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效能监察、资源共享、互动交流、咨询投诉等功能于一体的市、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四级联动的网上政务大厅,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政务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深度融合,权力事项网上线下一体化运行的政务服务体系。在乡镇和社区建立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推动市、县政府职能部门向社区下放办事权限,原则上凡涉及社区居民的行政审批、民生保障、证照办理、各类证明等政务服务事项,均要逐步纳入社区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办理,实现“一站受理、一站办结”,让群众办事不出社区(乡镇)。

会议强调,要强化协调配合,确保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取得实效。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政府权力清单体系,建设网上政务大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要求和全市部署上来,不断增强改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按照全面部署、分步推进、重点突破、依法实施的要求,拟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抓好工作落实。各牵头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明确重点任务,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推进措施,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改革扎实稳妥推进、取得实效。

外贸工作改革活动方案

一、课堂改革思路:

1、以设疑激趣为先导;。

2、以思维训练为核心;。

3、以揭示规律为重点;。

4、以精讲精练为策略;。

5、以学生参与为途径;。

6、以整体教学为目标。

二、组织形式和改革范围:

在董事长、校长的直接领导下,由教科室牵头制定改革方案,并会同教研组长一起负责改革方案的落实。除音体美学科外,其余学科均参与这次改革。

三、课堂改革的基本模式:先学后教精讲精练突出主体。

1、先学后教:先学,是指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课前预习和课上自学;后教,是指在学生先学的基础上,教师适当的点拨、解疑、归纳和总结。

2、精讲精练:学生的自学、教师的讲授、学生的练习大致各占三分之一(根据学习内容灵活掌握)。

3、突出主体:课堂上,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师要由传授者转化为促进者,由管理者转化为引导者;由居高临下转向“平等中的首席”。

四、课堂改革的操作程序:

1、教研组下设备课组,由备课组长负责本年级本学科改革方案的实施。

(2)组织本组教师分工完成每课训练题的设计,做到资源共享;。

(3)负责课堂改革进程的安排、检查和记录。

2、教研组长负责本学科改革方案的督促、协调和管理。

(1)负责“自测题”设计的检查、指导;。

(2)组织组内的研讨课和研讨会;。

(3)今后学校定期举办校级的研讨课和观摩课,组织形式每大周分两次举行:第一(文章自:/fangan/gaigefangan/请保留此标记)次单周四、第二次为双周三,每次一人;参与人员为本大组的所有本学科老师,参与办法为定期举行但不定人、不固定教研组和不定年级组的办法提前一天通知相关的教研组、年级组及相关老师。这样的目的是让老师把功夫花在平时,始终如一的专心备课、钻研教材加强教研组老师之间的教研氛围。

(5)评课的标准:其他老师先评,主评老师后评;以提出该任课老师在本节课中存在问题为主,提出优点为次;坚决杜绝以往的那种蜻蜓点水、碍于情面和全是好话,套话;要讲真话提真问题和真缺点;目的是形成良好的教研氛围;促进青年教师的健康成长和教育教学整体水平的提高;进一步提高我校升学率和社会知名度!办成真正让学生、家长社会满意的全县名校!

五、课堂改革中注意的问题:

1、教师要认真研究教材和课标,熟练把握教材和知识点的规律性;。

5、把自习课还给学生,分给各科。教师在自习课只许答疑或个别辅导,不许把自习课当成讲读课。

7、备课组长填写备课记录。

8、自测题格式:由教研组长和教研组成员讨论决定。

创卫工作督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农村环境整治的布置和要求,加强创卫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高效规范、分级负责的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创卫过程中的不足和问题,有效促进创卫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结合附城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考核指导思想。

按照广东省卫生镇标准“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为指导,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标本兼治,重在教育,贵在坚持,广泛参与的原则,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整体素质,环境意识和文明程度,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督查采用日常督查、专项督查两种方式。

日常督查:按计划或实地随机检查,着重督查重点区域、村委、难点热点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

日常督查以明查与暗访方式进行,以暗访为主;。

专项督查:事先告知被督查村委,着重督查通报工作差距大、进展缓慢的村委;。

督查中发现问题,由镇创卫领导小组发出《督办通知》,并对整改或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反复督办,如被督查单位对存在整改不力,整改不达标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负责人问责。

(二)考核以现场检查为主,由镇创卫领导小组督查考核组对各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进行检查,依据现场检查情况,结合督查员平时督查情况和各村委报送信息及有关材料进行打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考核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进行,每年不少于4次,年终进行总评。

年终在各村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由镇创卫领导小组成员,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方法,按照评分标准对各项考核指标进行评定打分,综合评定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村委。

三、督查考核对象与内容。

督查考核全镇33个村委会,104个自然村。

督查考核各村委、自然村履行创卫工作职责、完成创卫工作任务情况。

四、评分标准及结果运用。

评分标准:依据现场检查情况结合平时报送信息和当天汇报进行量化打分。

设总分为100分,单次考核分=单次考核得分-单项扣分,年终总评得分=各次考核得分的平均分。

单项扣分办法:(一)被市委、市政府批评的,每次扣2分;(二)被市创卫办督查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三)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扣1分;(四)其它,视具体情况扣分。

评价方法:通过省、市级验收且年度镇考核得分列前三名且综合得分90分以上的为创卫工作优秀村,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的为良好村,年度综合考核得分60分以上的为合格村,年度综合考核得分60分以下的或未通过省验收的为不合格村。

结果运用:考核成绩按分数高低实行分类排名,即33个村委会的履职考核情况排名。

考核结果报送镇委、镇政府作为村委班子、干部工作评价参考。

考核成绩优秀的,给予通报表扬并适当奖励;成绩差的根据雷委办发电〔〕17号文件中规定予以问责。

本方案由镇创卫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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