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计划方案(热门20篇)

生活垃圾计划方案(热门20篇)

ID:7805029

时间:2023-12-25 09:43:12

上传者:紫薇儿

在写计划书之前,我们需要分析和思考目标、方法、资源等多个方面的问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一些计划书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

成立局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1.楼层内:每层楼梯间各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2.局机关大院:在值班室后面内空地设置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可回收物收集桶及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4.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设置回收纸张书架、回收电池箱、电子类产品回收箱各1个。

(一)有害垃圾。

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物品统一投放在一楼值班室后的有害垃圾桶。之后由具备资质的有害垃圾回收机构统一回收。安排专人与回收机构联系,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二)可回收垃圾。

1.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按照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通过报废资产处置平台,统一委托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中涉密载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图书、废弃打印纸等其他可回收垃圾,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定时委托已签订合同具备资质的处理企业上门回收。

(三)其他垃圾。

废弃食品袋(盒)、保鲜膜(袋)、卫生纸、餐巾纸、果皮果壳、灰土等不可回收垃圾,投放在每层办公楼楼梯间的可回收或不可回收垃圾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科、分局、中心、办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工作的意义,把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抓手,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工作认识。

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垃圾分类,自觉在工作、生活中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之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奖惩结合、持续推进,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初步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升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为全面建设美丽长安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8月底前完成全区四分类垃圾设施布设工作;

10月底前健全厨余与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收运车辆;

(二)完善组织机构。各街镇、成员单位要组建工作专班,安排一名主管副职具体负责,并配备3-5名专(兼)职工作人员,村(居)委会要配备1-2名兼职工作人员。分类小区按照300户配1-2名的比例配备分类督导员,6月底前完成。

(三)强化宣传培训。加强公共信息平台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平台媒体和街边立面广告、led显示屏、建筑围挡等信息平台,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营造生活垃圾分类社会氛围。强化培训宣讲工作,各街镇、成员单位根据工作实际,以社区干部、督导员、物业公司管理人员为重点,分层次分批组织相关人员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方法和垃圾分类基础知识,不断增强一线工作人员分类素养。抓好入户宣传工作,组织街镇(社区)干部、督导员、志愿者进家入户宣传,使每一个市民都懂得为什么要开展垃圾分类、知道怎样分类、怎样投放,不断启发自觉,实现由“要我分”到“我要分”的转变。发挥教育先行作用,以统一编印的《知识读本》为依托,切实将垃圾分类知识作为教育和社会实践的"主要内容,纳入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积极营造“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的浓厚氛围。

(四)配齐基础设施。各街镇、成员单位负责督促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城市道路、旅游景点、广场公园、公关场站、公共机构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完成分类基础设施配套工作。要严格按“四分类”要求和《生活垃圾分类技术规范》配备,务必于8月底前配置到位。

(五)完善处理体系。10月底前,根据《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由市供销社牵头建立完善的收运处置体系,厨余垃圾由驰奈威德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收运处置,其它垃圾由区环卫大队负责收运处置。结合我区特色,节约财政投资,加快推进辖区“撤桶并点”的投放模式,进一步引进第三方公司的收运模式,加快网点布局。全面推广智趣回收小屋进校园亮点工程,搞好校内校外宣传,年内打造10-20个示范点位。

(六)组织“回头看”。12月底前,各街镇、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对辖区四分类设施、宣传栏宣传牌布设,督导员配备标准,分类装运处理、信息台账等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工作统一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直相关部门及各街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长安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推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城管局局长共同担任,成员由区城管局相关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各街镇、成员单位工作开展。

(二)加强信息报送。按照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以街镇为单位,分别建立微信工作群,范围涵盖辖区内各社区居委会、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并指派1-2名负责人,对省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时上传下达,确保各级负责人传达到位。各街镇每周要向区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微信群报送至少2篇工作信息,要求图文并茂,措施具体,数据详实。

(三)加强督导考评。由区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牵头,每月对各街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报送区四大班子领导。同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街镇市容考评体系,统一考量。区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思想不重视、落实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将上报区委、区政府通报批评。

积极发挥行政机关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形成全体干部职工参与齐抓共管局面,以垃圾源头分类、统一投放、集中回收等有效措施,实现残联办公场所区域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达到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二、实施区域和范围。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区域范围为市残联机关所有区域。本方案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个类别。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制定方案。根据残联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2、设施设置。完成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宣传信息张贴,指示牌设置。

3、召开动员会议。召开残联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动员会议,提出方案、落实要求。

(二)实施阶段。

1、落实责任。建立市残联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管理制度。

2、实施分类。按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3、检查成效。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三)总结阶段。

1、做好自查自检。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自查自纠工作,积极主动地发现和改进问题,进入常态化管理。

2、推进分类覆盖。残联机关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

四、设施设置。

1、五楼公共区域:在两个卫生间内各设置1个可回收物、1个有害垃圾桶和1个其他垃圾桶。

2、各办公室:设置1个其他垃圾桶。

五、投放要求。

(一)废品及可回收物。

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可回收垃圾桶,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

(二)有害垃圾。

电池、硒鼓等有害垃圾统一投放至有害垃圾桶。

(三)其他垃圾。

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其他垃圾桶内。

六、工作职责。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监督实施和检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副组长:×××。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残联办公室。

具体职责明确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做好本科室生活垃圾分类监督检查工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知晓率。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牵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牵头做好垃圾分类检查考核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认真领会,提高认识。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利己的大事,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认识水平,增强参与的自觉性。

(二)严格分类,担好责任。

垃圾分类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全体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格按照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进行正确投放,真正担好责任、守好阵地。

(三)加强监督,取得成效。

要经常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表扬工作成效显著的个人,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确保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生活垃圾清运工作方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xx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xx省生活垃圾分类指引(试行)》《x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20xx-2022年)》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抓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及城市品质提升契机,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推进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推动习惯养成,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1、党建引领,全民参与。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和政府引导作用,党员干部主动参与并带动广大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强化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全民参与体系,引领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倡导低碳生活、源头减量,形成全镇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示范先行,循序渐进。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分类范围由公共机构、示范片区和物业小区推广到全镇各区域,以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倒逼前段分类,实现全链条发展。

3、全程分类,协同高效。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体系,形成统一完整、能力匹配、协同高效的垃圾处置系统。

4、因地制宜,全力推进。综合考虑生活垃圾分类的目标进度要求和各村(社区)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三)工作目标。

根据市有关工作部署,全力推进我镇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形成切合我镇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具体如下:

20xx年,全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先行示范片区建设,重点开展“1+1”示范片区,即中心区(居民社区、清厦村)、荔横村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推进与生活垃圾分类相适应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能力;集中力量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试点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城乡一体化制度。同步加大有害垃圾收集力度,实现中心区(居民社区、清厦村)、荔横村30%以上的区域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20xx年,继续推进与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80%以上的区域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2022年,全面完成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全覆盖。

(一)强化示范带动,建立分类覆盖体系。

1、建设“1+1”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2、推动公共机构率先示范。

3、全面推进公共场所垃圾分类。

4、建设全链条垃圾分类体系。

(二)完善设施配套,建设全程分类体系。

根据市相关工作指引,我镇实行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标准,分别对应蓝色、绿色、红色、黑色分类标志颜色。制定、宣传生活垃圾具体分类目录,推进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开投放,努力提高可回收物的投放比例。根据示范片区进度,推进示范片区和各物业小区“楼层撤桶”“收集点改造”及“定时定点投放”,合理配备分类收集容器,充分考虑居民生活习惯,科学设置投放时间及定时、误时投放,做好入户宣传,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必须实行分类运输,推行“桶车同色”“标志明显”分类运输。

1、建设完善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通过电话预约、定时回收等模式,由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组织环卫承包企业对辖区内的有害垃圾进行单独收集、分类收运至有害垃圾临时贮存点,统一由市城管局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定期前往有害垃圾临时存点进行收运处理,同时,建立有害垃圾收运台账。

2、建设完善厨余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结合“1+1”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将香芒西路南五街垃圾中转站改造成首个分散式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站,通过配置小型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备,实现厨余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由有资质的环保处理公司安排标识厨余垃圾专车、专人对示范片区产生的厨余垃圾收运至指定收集站处理,建立厨余垃圾回收统计台账。

3、建设完善可回收物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4、建设完善大件垃圾和园林废弃物收运处理系统。

20xx年底前,合理设置大件垃圾集中投放点,其中,各村(社区)设置一个50-100平方米的集中投放点,同时配备消防设备、标识牌和应急用水等。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大件垃圾收运处理企业,建立大件垃圾便民收运服务,向社会公众公布预约上门收集的联系方式(不向市民另行收费)。建设一个处理能力不少于x吨/日的大件垃圾破碎场,率先建立大件垃圾便民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管理办衔接,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增加废旧家具无偿领用、慈善捐赠、二手交易、翻新再生等内容,促进循环再利用。

(三)推动习惯养成,建设全民参与体系。

1、开展现场引导。

2、开展宣传发动。

3、组织教育培训。

4、开展志愿活动。

5、促进源头减量。

推行简朴的生活方式,倡导低碳生活、绿色出行、源头减量、光盘行动等;严控商品过度包装,引导生产企业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商品的包装设计,有效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推进快递行业绿色发展,鼓励企业研发生产可循环使用、可降解和易于回收的绿色包装材料,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使用;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引导消费者使用可反复循环使用的环保袋。

建立“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发挥行业管理优势,推动各行各业开展垃圾分类。各成员单位应根据以下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各自制定落实相应台账、方案和宣传、督导等工作。

精管办:负责统筹推进全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相关工作。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协助推进全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相关工作。

城市综合管理和执法分局:负责建立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联合执法检查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垃圾分类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不配合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及非法倾倒生活垃圾等行为。

党政办、机关事务中心、督查室:负责督促党政机关办、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做好每月垃圾分类数据台账,20xx年实现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全覆盖。协助镇垃圾分类办公室对各公共机构、各单位、各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考评。

财政分局:负责做好垃圾分类工作资金保障,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财政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宣教文体局:负责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媒体宣传引导、舆论氛围宣传营造工作,引导居民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和文明行为。

教育管理中心:负责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的业务指导,制定教育系统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督促落实所管范围内的教育机构实行垃圾分类工作,强化垃圾分类国民教育和社会实践,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加强学生的垃圾分类意识培养。

农林水务局:负责协助制定我镇农村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推进农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等工作。

房管所:制定物业管理行业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小区楼层撤桶、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配套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做好垃圾分类定点定时投放工作、落实住宅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将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定和示范考范畴。

供销社、再生资源办、商务局:负责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加强行业专项整治及日常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进一步优化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市场秩序;支持行业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信息化平台,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向村(社区)延伸,增强可回收物交售的便捷性,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

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措施;鼓励社会企业参与垃圾分类,制定促进企业源头垃圾减量措施。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督促商品交易市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发动、配套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等;依法查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制定卫生健康系统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落实医院、社卫中心(站)、门诊部、卫生所、医务室等医疗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做好医疗废弃物与生活垃圾的分流分类管理。

交通分局:负责制定全镇交通运输系统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落实相关单位在车站、公交站等交通场所开展垃圾分类及宣传引导工作。

妇联、团镇委:负责制定志愿者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发动青年志愿者、义工、妇女儿童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引导公众分类投放。

企业工委:结合我镇实际,利用每月主题党日等时机,广泛搭建“垃圾分类党员先行”主题党会、党课等实践载体,深入开展“三亮三比”(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比知识、比服务、比贡献)活动,有效发动和组织党员参与进来。要将党员参与活动情况纳入民主评议党员内容,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纳入积分制入党考核范围,督促入党积极分子践行垃圾分类要求,承担相关任务。

旅游办:负责制定旅游行业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落实全镇旅游行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在景区通过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引导游客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督促企业对暂时不利用或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进行安全分类存放,或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

住房规划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新建或改建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的配套建设。

自然资源分局:负责提供垃圾分类处理项目用地政策指引,配合项目单位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规划管理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等相关专项规划与法定规划的衔接,以及相关设施的用地规划审批工作。

司法分局:负责参与我镇生活垃圾分类方面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网格管理中心:负责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辖区内的出租屋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市政公司:负责协助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等相关工作。

邮政分局:负责推进快递行业绿色发展,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使用。

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制定本辖区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建立垃圾分类台账,投放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资金投入。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村民公约,做好入户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一)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

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按照《xx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第九条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管理责任人需建立日常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包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配套和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分类收集设施,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规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等。

各村(社区)负责制定本辖区生活垃圾工作方案并报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辖区内铺开的步骤和范围,成立辖区内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全力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台账,组织辖区内各村小组、居民小组、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等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各村民小组、居民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村民、居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村民、居民公约,做好入户宣传教育,引导村民、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设置分类投放点、配置分类收集容器、做好垃圾交运、建立分类台账。

房管所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或约定履行垃圾分类责任,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住宅小区等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单位自行管理的,由自管单位负责;无物业管理或单位自行管理的,由村委会或居民委员会负责。

(一)坚持党建引领。

加强党建引领,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支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号召广大党员同志带头践行垃圾分类。将垃圾分类参与情况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考评,建立垃圾分类党员联系包户制度,深入群众开展入户宣传引导,形成垃圾分类全社会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资金投入。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所需经费,按照镇政府事权划分,财政分局要会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加大垃圾分类资金投入,合理安排年度预算,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情况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投入力度,建立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创新投资模式,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研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回收利用。

(三)强化考核机制。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考评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纳入政府年度重点督导任务。制定x镇生活垃圾分类综合考核标准,由垃圾分类引导员定期对各相关部门、村(社区)相关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每季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生活垃圾分类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谈话提醒或通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基层扎实有效开展。

生活垃圾分类方案

《xx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出台并进入全面提速阶段,我市将正式步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时代,从垃圾产生源头到末端处理实行全流程分类管理。按照工作目标,今年12月底前将完成市区3万户以上生活垃圾分类任务,其中xx区、xx区、xx区分别达到7000户以上,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xx区要分别达到5000户、4000户以上;到2020年12月底,完成市内五区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各县(市)和xx区要完成50%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任务。

三类实施主体各负其责。

《方案》指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将以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采取政府主导、系统推进、全民参与、市场运作、循序渐进的方式,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处理体系,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循环利用,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功能,提升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建设美丽宜居鹰城。

《方案》中将实施主体分为三类,分别是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负责做好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企业单位,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企业单位,负责做好本经营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居民区,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服务志愿者做好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我市的城市生活垃圾按照以下标准分为四类:(一)可回收物,是指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二)有害垃圾,是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三)湿垃圾,即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四)干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可回收物的标志一般采用蓝色、有害垃圾采用红色,湿垃圾采用棕色、干垃圾采用黑色。

按照要求,居民区在楼栋、单元等生活垃圾收集点成组设置湿垃圾、干垃圾收集容器,指定两处以上的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收集点,并设置相应的收集容器,在生活垃圾收集点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栏或指示牌,引导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非居民区,按标准成组设置四类收集容器,张贴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宣传标语。

高标准推进硬件设施建设。

今明两年,我市各地将高标准推进硬件设施建设,补齐设施能力短板,实现不同种类垃圾的分类处理。

在运输环节上,市区现有的生活垃圾中转站按照垃圾分类需要进行改造升级,每季度改造完成15%以上。今年年底前,所有生活垃圾转运车辆全部更换为新能源车辆。在末端的处理环节上,我市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度,今年10月底前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使用,2020年底前新建餐厨垃圾处理厂、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投入使用。

生活垃圾分类方案

“我的生活我做主”德育实践体验活动为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质量,探索学校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可行途径,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开展,提高我校师生的环保意识,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科学精神,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并以实际行动参与垃圾分类的宣传,掌握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常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每人每天都要产生一些垃圾,如废纸、旧书报、食品包装、厨余物品等,其中以废纸为最多。这些垃圾如果混杂在一起被运走,一方面是对资源的浪费,如废纸、塑料等完全可以再生利用;另一方面,垃圾中有可能混有少量有害物品(如废电池),会造成环境污染。另外,少数学生平时乱扔垃圾,既影响校园环境,又会养成不良的习惯,这也不利于学生环保意识的培养。

鉴于上述情况,学校在“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思想指导下,培养学生“保护环境,从我做起”的意识,让垃圾分类成为一种习惯。同时进行环保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学生影响家庭、社区,为我校实施垃圾分类打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垃圾分类质量为目标,整合全校各方面的力量,围绕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的主题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师生、家长认识到垃圾分类是要从源头上分离出来,并尽量减少垃圾的产生量,减少污染,保护环境,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做到人人知道垃圾分类的重要性,自觉进行垃圾分类。

四、工作重点。

1.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10月15日-10月30日)。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红领巾广播、橱窗、横幅、黑板报、班会课、展板、分发宣传手册等形式,开展大规模的持续深入的校园宣传动活动,使全校师生人人皆知生活垃圾分类活动。2.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11月1日—11月28日)。以“我的生活我做主-垃圾分类”活动为载体,在全校内推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通过少先队活动开展“小手大手齐动手、垃圾分类记心头”活动,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所学校带动一个社区、一个社区带动整个社会。3.验收评比阶段(2013年12月)。针对各班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学校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班和优秀个人(含教师和学生)的考核范围,对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校领导要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切实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我校环境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抓出特色。学校制定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推进计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2013年9月28日前提交学校垃圾分类工作实施计划。2.2013年10月份校园内积极宣传垃圾分类知识。

3.2013年11月份开展垃圾分类体验活动和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抽查。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学校、班级宣传栏或黑板报、广播站、校园网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使垃圾分类人人知晓、深入民心,营造师生自觉参与垃圾分类的氛围。

(三)加大投入,落实保障。在校园内增加垃圾分类设施的购置,在人流密集的地方,如操场、校门等地方放置分类垃圾桶,方便师生分类投放,提高师生参与程度,并加强垃圾分类设施的日常维护、保洁。学校后勤要做好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工作。

六、具体工作安排。

(一)人员配备。

1.加强领导,由德育处牵头,各部门协作,办公室负责每天的垃圾分类情况和监督计量工作。

2.各班由班主任、环保小卫士负责,各办公室由校办负责,对垃圾分类的要求进行监督执行,每周进行小结,每天定人、定时进行垃圾清倒。

(二)工具配备(办公室负责)。

1.每层走廊放可回收、不可回收2个垃圾桶。

2.学校室外摆放垃圾收集箱,分别为可回收、其他、有毒垃圾三种。

3.学校向每个班级发放垃圾桶2个,分别为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垃圾袋也由学校统一发放。

4.食堂配有厨房垃圾回收桶若干和专门的牛奶盒回收桶。

1.走廊的垃圾桶为家长、领导来校,以及师生在课间活动中产生的垃圾时存放所用,教室产生的垃圾不得倒入其中。由清洁工每周清理数次,其中可回收垃圾交学校统一处理。2.教室产生的垃圾分类后送交学校垃圾收集箱,其中可回收垃圾由专门人员统一计量,不可回收垃圾统一由环卫所来清理。

3.废旧电池由学校统一收缴后交环保部门处理(废旧电池一定要放在专用收集箱内,家中使用的电池也可带来)。

4.文印室的废墨盒由文印室人员统一保管集中处理。

5.厨房垃圾一部分堆肥使用,另一部分每天进行专门处理。

(四)统一分类收集时间。

1.每天上午、中午、下午放学前由值日生清理教室垃圾。2.办公室定期对可回收垃圾送废品回收站。

3.办公室对有害垃圾不定期送交环保部门专门处理。

(五)反馈检查由值日生负责,卫生检查小组学生检查各班教室是否对垃圾进行正确的分类,若没有按要求分类,每次扣0.5分。

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

成立局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价格综合科科长任领导小组组长,xxx担任组员,落实工作责任,共同推进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1.楼层内:每层楼梯间各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2.局机关大院:在值班室后面内空地设置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可回收物收集桶及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4.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设置回收纸张书架、回收电池箱、电子类产品回收箱各1个。

(一)有害垃圾。

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物品统一投放在一楼值班室后的有害垃圾桶。之后由具备资质的有害垃圾回收机构统一回收。安排专人与回收机构联系,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二)可回收垃圾。

1.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按照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通过报废资产处置平台,统一委托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中涉密载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图书、废弃打印纸等其他可回收垃圾,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定时委托已签订合同具备资质的处理企业上门回收。

(三)其他垃圾。

废弃食品袋(盒)、保鲜膜(袋)、卫生纸、餐巾纸、果皮果壳、灰土等不可回收垃圾,投放在每层办公楼楼梯间的可回收或不可回收垃圾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科、分局、中心、办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工作的意义,把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抓手,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工作认识。

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垃圾分类,自觉在工作、生活中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之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

生活垃圾分类方案

为推动全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各镇完成1-2个行政村试行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模式;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22年,全区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2025年,全区基本建成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二、工作任务。

加快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体系规划建设,统筹布局垃圾分类处置设施,优先安排用地,并按照规划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各镇、街道负责所在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项目、进度计划和具体措施等。区直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的原则,制定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方案,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二)明确分类标准。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市生活垃圾处理终端设施建设时序,近期我区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专业垃圾进行分类;市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后,再增加厨余垃圾分类。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主体,鼓励有条件的小区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

1.广场、道路、公园、公共绿地、机场、车站、码头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等公共场所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牵头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2.居民小区: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有条件的小区可设置分类亭、分类小屋,推行“桶改亭或屋”,实行“定时投放、定点收集、定人督导、定位监控”四定模式,提高分类精准度。同时还应设置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等专业垃圾临时投放点。(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3.单位办公和生产经营场所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集中供餐的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等)应增加餐厨垃圾分类,不得将其他垃圾混入餐厨垃圾。(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区zf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市属驻各单位)。

4.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大型超市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5.各镇试行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模式。参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要求,因地制宜,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可进一步发展与延伸。可参照“4+1”垃圾分类模式,“4”为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有毒垃圾和其他垃圾;“1”为砖瓦石块等建筑垃圾。农村垃圾就地分类,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和处理。(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

6.餐饮服务单位按照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各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督导餐饮服务单位垃圾分类及餐厨垃圾去向。(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三)规范收集运输。

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度,调整原有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立分类收运系统,配备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收运需求的专用收运车辆,实现不同类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避免“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确保全程分类。严格落实“不分类、不收运”原则,对未按规定投放的单位和个人,通过教育、行政处罚、拒收运和纳入社会征信体系等方式进行强制约束。

1.可回收物。合理布局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完善可回收物转运系统,提高可回收物分类回收能力。利用上门回收、智能回收、“互联网+资源回收”等多种模式推动可回收物规范化、专业化处理。(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2.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由环卫企业采用专用密闭车辆收运,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前,厨余垃圾按其他垃圾投放收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后,厨余垃圾单独实施分类,由运输单位使用专用密闭车辆收运。(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3.有害垃圾。合理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由收集单位负责将有害垃圾从投放点收集到暂存点,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品种或者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按照危废管理办法,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弃物收运企业,负责从暂存点运送至危险废物专业处置厂处理。(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4.专业垃圾。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等专业垃圾运输企业,并对社会予以公示,由居民或物业企业预约清运。餐厨垃圾由餐厨废弃物特许经营企业统一收运,对沿街餐饮店实行流动收集,签订协议建立台账管理。(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四)推进处理设施建设。

加快建设与前端分类相匹配的末端处理设施。1.推进可回收物和大件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在每个镇、街道至少建设一处可回收物和大件垃圾处置中心,对交投点、中转站收运的可回收物进行二次分类,对辖区内收运的大件垃圾及部分装修垃圾进行暂存处理。(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2.完善有害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将全区有害垃圾处理纳入工业危险废物处理体系,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弃物收运企业与专业处理企业签订收运处理协议,实施统一运输和处置,保障各类有害垃圾妥善处理。(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3.推进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结合矿区恢复治理,建设区级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消纳处理场。(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发展集团)。

4.推动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大型超市易腐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建设,实现闭环管理。(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五)广泛宣传发动。

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体系,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设施和公共场所,广泛开展舆论宣传引导,切实提高群众认识水平。教育部门要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切实加强学校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深入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等活动,培养良好的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家长参与垃圾分类。

宣传部、共青团组织要通过开展社会宣传、培训、主题实践等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实践活动。妇联要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团区委、区妇联、区教育和体育局,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六)促进源头减量。

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行净菜上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控制旅游住宿、餐饮服务等一次性用品使用,提倡消费者适量点餐;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的产品,鼓励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建立减少使用一次性杯具等“硬约束”机制。(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七)强化示范引领。

推动公共机构率先示范,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各行业管理部门、各镇、街道要监督指导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国有企业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写字楼等经营场所,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牵头单位: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上半年)。

1.出台我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区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小组,制定区级生活垃圾分类奖补资金和宣传、培训工作经费计划,选定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试点小区、试点学校,并根据《市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建立责任区责任人制度。

2.各镇街道和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工作。

3.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建设方案和分类投放容器、分类运输车辆购置方案,纳入2021年区级城建计划。

(二)稳步推进阶段(2021年下半年)1.前期在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总结试点经验,逐步扩大全区公共机构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形成党政机关带头示范、全社会普遍参与的良好局面。

2.成立分类收运队伍,开设分类运输专线;试点镇、街道设定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暂存点投入使用,初步建立大件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数据统计制度。

3.指导示范片区、试点小区、试点学校搞好宣传动员,争取广大居民积极支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主动配合收运单位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示范片区和试点小区、试点学校分类劝导员上岗到位,积极发动志愿者和义工组织参与。

4.完善垃圾分类配套措施。依据市出台的大件垃圾管理办法、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等配套规定,制定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细则,编印《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

(三)全面推行阶段(2021年至2022年)。

1.2021年,各镇、街道完善公共机构、示范片区、试点小区管理责任人制度,充分利用生活垃圾分类专业骨干力量扎实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秦楼街道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分类运输车辆购置到位。

2.2022年,全区基本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3.2022年底,出台各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的激励措施,对生活垃圾分类开展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认真总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评估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技术路线的科学性、适用性,梳理存在问题,优化垃圾分类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

(四)提升完善阶段(2023年至2025年)。

进一步完善我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配套设施体系建设,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和强制监督管理机制日益完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研究、协调和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下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各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掌握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为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决策提供建议;实行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和月报制度。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位。各镇、街道和社区(村居)是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强化督导考核。

各级各部门、单位应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计划。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小组制定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办法,按照上级规定,纳入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指标;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检查,实施分类质量评估和工作考核。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定的公开曝光,对工作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按规定问责。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监督工作。

(三)完善支持政策。

研究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办法,建立与分类质量相挂钩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垃圾分类成本核算;建立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引导企业回收利用低价值可回收物;研究试点小区桶边劝导员补贴政策,解决劝导员报酬问题;建立奖励机制,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创新激励措施与机制,对分类推进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奖励。

要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套建设运行经费、宣传教育经费、工作经费等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区财政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情况,按照上级规定,适时出台奖补政策;通过市场化运作引入社会资金或专业化公司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支持与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综合利用相关的重点企业和项目建设。

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训方案

为贯彻落实《xx省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吉祥物和宣传口号的`通知》、《xx市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唐教后勤〔20xx〕xx号)要求,保持校园的清洁卫生,培养师生的环保意识,提高大家的环保能力,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学校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

我校首先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学校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负责,并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及分类处理实施工作。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教导处将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通过品社课对学生进行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并利用校园甬路、教室、宣传橱窗、校园广播、校园网站等媒介,广泛进行垃圾分类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好垃圾分类吉祥物和宣传口号。

xx省生活垃圾分类吉祥物“冀小分”,设计原型为松鼠,宣传主口号“垃圾分类,冀刻行动”,我校将垃圾分类吉祥物和宣传口号分别张贴、悬挂在校园明星位置,使广大师生认识吉祥物、喜欢“冀小分”,让“垃圾分类,冀刻行动”深植人心。

1、利用校园网及钉钉网课直播形发布本活动实施方案。

4、开展“冀小分”超轻黏土手工制作活动。

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1、了解垃圾的来源,认识到合理处理垃圾,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2、掌握相关知识,初步学会给垃圾分类,能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

有关垃圾的资料。

一、什么是垃圾。

垃圾就是没有用的、准备扔掉的东西。

二、垃圾到哪里去了。

我们每个人每天都会扔出许多垃圾,你知道这些垃圾它们到哪里去了吗垃圾处理的通常方法大多处于传统的堆放填埋方式,占用上万亩土地;并且虫蝇乱飞,污水四溢,臭气熏天,严重地污染环境。人们大量地消耗资源,大规模生产,大量地消费,又大量地生产着垃圾。

三、了解垃圾的危害。

出示有关垃圾危害的资料,请大家结合自己的经验谈谈垃圾的害处。

小结:垃圾气味难闻,破坏风景;垃圾侵占土地,使人们生活的地方越来越小;垃圾中的病毒、病菌会让人生病。

四、分类处理垃圾的优点。

分类处理垃圾的优点:

3、变废为宝:回收1500吨废纸,可免于砍伐用于生产1200吨纸的林木。生产垃圾中有30%—40%可以回收利用,应珍惜这个小本大利的资源。大家也可以利用易拉罐制作笔盒,既环保,又节约资源。

五、认识垃圾分类标记,学会垃圾分类。

出示新型垃圾箱照片,说说它的外形特点。

如今中国生活垃圾一般可分为四大类: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

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类废物。

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等,这些垃圾需要特殊安全处理。

其他垃圾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纸巾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采取卫生填埋可有效减少对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及空气的污染。

六、树立垃圾分类的环保意识,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爱护身边的环境,把垃圾从敌人变成朋友。

1、出“垃圾分类”主题黑板报。

生活垃圾分类亭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我省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实施好《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各项要求奠定坚实基础,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坚持以全程管控为核心,增强处置能力为关键,落实源头分类为基础,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为高水平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提供有力支撑。

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自xxxx年10月1日起按照《条例》的要求,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到xx22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其他市、县自xxxx年起至少选取一个条件较为成熟的党政机关、学校、住宅区、超市商场等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到xx21年选取不少于三个乡镇、街道、社区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到xx22年所辖范围内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到xx年,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高,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氛围基本形成。

(一)明确分类标准和要求,夯实基础工作。

1、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城镇的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按照“因地制宜、简单易行”的原则对生活垃圾实行简易分类。鼓励农村和偏远地区对厨余垃圾、枯枝烂叶等实行就地处理,能还林还地的尽量还林还地,减少垃圾外运量。(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

(二)切实提升源头分类质量,实现垃圾准确投放。

1、合理设置投放容器及收集点。综合考虑生活垃圾产生比例、人口数量、运输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投放容器的类别、尺寸、数量,建设或改造一批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xx19)要求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收集亭,并在明显位置告知各类生活垃圾收集点的位置、收集时间、收运频率、收运时间等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住宅区,配备可回收物分类柜、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备等,并设置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的临时收集堆放点。(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

对于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建设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并和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验收后交付使用;对于已建成的住宅区、公共场所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应进行改造或配置符合要求的环卫附属设施,使其满足垃圾分类收集要求。(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2、提升投放质量。可回收物应做简单分类处理后投放至指定投放点;易碎或含有液体的有害垃圾应采取防止破损或渗漏的措施后投放;厨余垃圾应沥干水分后,使用可循环利用的盛装容器投放;装修垃圾应简单分类,捆扎装袋后投放至指定投放点;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家具、家电等大件垃圾,应当预约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废品收购网点或者投放至指定投放点。(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3、推行定时投放。根据居民的作息时间、垃圾产生量等合理确定各类垃圾的投放时间。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可每天投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可集中在双休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定时投放,具体投放时间由各市、县确定。(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4、落实投放管理责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管理责任人应承担下列责任:一是按照分类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的投放设备设施并负责维护,对现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改造;二是通过宣传栏、宣传手册、宣传横幅、电子屏幕等形式,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三是设立督导员或志愿者,引导群众准确分类投放,纠正不准确的投放行为,实现垃圾准确投放。(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妇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9月)。

5、公共机构率先垂范。优先选择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主要旅游景区、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宾馆、饭店、酒店、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公共机构和场所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应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宣传、优先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并推广无纸化办公,引导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9月)。

(三)杜绝“混装混运”,畅通垃圾全程分类渠道。

1、确定收运模式。按规定时间、频次和路线对不同类别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运输,做好管理责任人和运输企业、环境卫生部门的衔接,采取定点收运、箱房分类直运等模式,具备条件的区域或居住区内交通不便利的“城中村”可以实行以桶换桶、桶车直运的模式,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9月)。

2、配置收运车辆。对现有收运车辆进行改造,按照不同类别喷涂与《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xx19)相一致的图文标识和颜色,并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需要按计划增配收运车辆,确保生活垃圾全程分类。新购置的收运作业车辆原则上应选择新能源环卫车辆。(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9月)。

3、落实收运要求。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根据产生量合理安排收运频次,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预约收运或者定期分类收运;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行每日分类收运,且必须使用密闭高效的垃圾运输设备,并做好收运过程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避免在装车和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滴漏”等二次污染现象。(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9月)。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垃圾分类处置能力。

1、规划建设终端处理设施。按照城乡同步、区域统筹的要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厨余垃圾(含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等终端处理设施的规划选址和建设,合理规划布局生活垃圾协同处理综合产业园等项目,将其提前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加快立项、规划、用地、环评等前期手续的审批进度,确保项目尽快落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供销合作联社,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2、增设环卫作业基地。各市、县至少规划建设1座环卫作业基地,满足本地区环卫车辆的日常维护、清洗、消毒、充电等操作需求。(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3、完善分类配套设施。加快推进可回收物回收网点和分拣中心、有害垃圾暂存点和分拣中心的规划建设,并根据需要对转运站进行合理扩建改造,增设大件垃圾处理设施,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后的处理要求。鼓励偏远的农贸市场、农家乐等经营场所安装符合标准的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备,就地处置厨余垃圾。垃圾处置单位应建立处理台账,确保来源、数量、去向等信息可追溯,各类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五)强化政策引导,健全全程分类管理体系。

1、科学制定方案。各市、县要充分学习借鉴省内外经验,于xxxx年7月底前编制完成所辖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项目、责任分工、保障措施等内容,做好投入资金测算并统筹安排资金,按照预定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于xxxx年8月1日前试行并做好执行《条例》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全域启动垃圾分类工作。(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7月)。

2、完善政策制度。加快顶层设计,省直相关部门应根据各自工作职责,于xxxx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划、有害垃圾种类目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可回收物种类名录及处置企业、场所名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指南、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评价办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快递业绿色包装标准、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产品目录等系列配套文件。各市、县应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根据分类要求探索建立差异化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12月)。

3、开展示范片区建设。地级市应以区、镇为单位开展试点,把试点打造成为可供参观、学习的观摩点。其他市、县应尽快明确试点范围,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通过梳理成功的典型案例,发挥示范社区、示范街道(乡镇)等模范带头作用,将好的做法和模式复制推广,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全覆盖。(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12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省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从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主要负责日常组织协调、联络调度、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省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另行印发。省直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各市、县政府也要抽调相关人员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集中办公,负责所辖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具体事务,同时指定专人定期向省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间:xxxx年9月)。

(二)开展全方位多层面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传统主流媒体、新兴网络媒体等正确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开设专题专栏、视频新闻、热点解读等形式深入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各项要求和阶段性成效,尤其可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充分的正面宣传报道,增强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效果。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优势,广泛发动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通过入户宣传、派发宣传画册、现场互动引导等形式,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把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的专题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通过“小手拉大手”系列课外活动,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文明整个社会”的良好效果。鼓励全省各级党校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的生态环保理念。(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直机关工委、省民政厅、团省委、省妇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三)保障资金投入。

各市县财政部门应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合理安排资金,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备及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提供足额的资金保障。有条件的市、县可在一定时期内对分类工作有明显成效的单位、企业、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具体办法由市县政府确定。要创新投融资模式,依法依规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探索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大投资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相关资金支持,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牵头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四)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多部门协同执法机制,明确牵头执法部门,梳理执法流程,并将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列入执法目录中,统筹部署收集、转运环节生活垃圾分类的执法和监管。各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查、指导、考核力度,通过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开通微信投诉渠道等方式,倒逼相关责任单位做好分类管理工作。定期汇总情况并通报排名,对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对推进不力的实行约谈问责,同时将考核结果提交相关部门作为文明城市(单位、家庭、校园)、卫生城市的创建评比和省直单位、市县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开发建设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省商务厅要开发建设再生资源信息系统等,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科技,整合现有的智能监控装置、车载gps设备等资源,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成效进行分析评估,并加强对不规范投放行为的信用惩戒,进一步提升我省生活垃圾的管理水平。

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策划方案

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

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类废物。

1.出“垃圾分类”主题黑板报

2.设计“垃圾分类”垃圾桶。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xx〕2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0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村〔xx〕170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甘肃、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坚持走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为方向,以实现农村垃圾全面治理为核心,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立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引导农村居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习惯,逐步实现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生活和谐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依靠群众。

坚持农村垃圾治理公益性事业属性,全面落实各级政府的职责,特别是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有序参与农村垃圾治理,全民动员,上下联动,共同推进村容村貌改善,建设美好家园。

城乡统筹,合理布局。

坚持“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为辅、配套设施共享、城乡统筹治理”,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垃圾处理设施,统筹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城乡衔接、一体发展的农村垃圾治理体系。

因地制宜、科学治理。

坚持效益为先,结合镇村人口规模、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因势利导,选择科学合理、经济适用的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处理模式,防止简单照搬城市模式和治理标准,坚决杜绝“一刀切”。

健全机制,长效管理。

坚持治标与治本、集中整治与全面推进相结合,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完善保障措施,固化治理成效,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农村垃圾治理持久深入开展,坚决防止“走过场”、“一阵风”。

xx年2月底前,各市(州)、县(市、区)分别完成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目标、完成时限、重点任务、进度安排、保障措施。

xx年,全面完成村庄陈年垃圾清理。

全省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覆盖率达到60%以上,60%的村庄垃圾得到治理。

xx年,全省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覆盖率达到90%,70%的村庄垃圾得到治理。

xx年,全省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覆盖率达到100%,90%的村庄垃圾得到治理。

(一)加快设施建设。

1.配置村庄垃圾处理设施。

加快建设村庄垃圾收集点,配置收集车辆、清扫工具等设施,确保垃圾及时收集。

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至少建设一处垃圾集中收集点,并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及自然地理条件合理配置不同类型的垃圾收集车辆。

逐步改造或停用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场所、设施,鼓励村民利用筐、桶等已有器具自备户用垃圾收集容器。

2.配置乡镇转运车辆。

提高转运设施及环卫机具的卫生水平,逐步普及密闭运输车辆,有条件的可配置压缩式运输车,确保垃圾能及时清运,并建立与垃圾清运体系相配套、可共享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3.建设垃圾处理场。

优先利用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城镇现有处理设施容量不足时要进行新建、改建或扩建,转运距离较长的,应在乡镇或中心村庄统筹建设处理场。

新建垃圾处理设施,要合理布局。

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处理场应远离江河湖泊和邻近水源地,尽量不安排在村头、路口。

(二)全面实行村庄保洁制度。

根据作业半径、劳动强度等合理配置保洁员,负责村内垃圾收集、公共环境保洁、可再生资源分类回收等工作,原则上每个村庄至少配备1名保洁员,鼓励采用村集体内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保洁员并明确其工作职责。

通过制定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

(三)建立日常管护机制。

各县(市、区)要制定农村垃圾简易分类、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长效管理制度,明确收运和处理设施管理维护的责任主体,建立设施设备定期维护检查制度,及时修缮破损设施设备。

培训操作人员和保洁员,严格执行垃圾收集和转运技术要求,确保垃圾收运及时、到位、长效。

(四)推行垃圾源头减量。

适合在农村消纳的垃圾应分类后就地减量。

果皮、枝叶、厨余等可降解有机垃圾应就近堆肥,或者利用农村沼气设施与畜禽粪便以及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合并处理,发展生物质能源;灰渣、建筑垃圾等惰性垃圾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可再生资源应尽可能回收,鼓励企业加大回收力度,提高利用效率;有毒有害垃圾应单独回收,送相关废物处理中心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彻底清理陈年垃圾。

全面排查农村陈年垃圾堆弃情况,集中力量,限定时间,重点清理路边、河边、坑塘沟渠等地方堆弃的垃圾。

禁止城市向农村转移垃圾,防止在村庄周边新增垃圾堆放点。(六)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推广适合不同区域特点的经济高效、可持续运行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推动建设一批畜禽粪污原地收储、转运、固体粪便集中堆肥等设施和有机肥加工厂。

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建立健全秸秆收集储运体系,推进秸秆机械还田和饲料化利用,实施秸秆能源化集中供气、供电和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供热等项目。

推进农田残膜回收,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健全农膜回收网点,加强废旧农膜加工企业能力建设。

建立农资包装废弃物贮运机制,回收处置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包装物。

(七)规范处置农村工业固体废物。

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无害化管理措施,坚决查处在农村地区非法倾倒、堆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严厉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

推动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发展能源化、建材化等综合利用技术。

依托现有危险废物处理设施集中处置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

(一)科学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坚持源头治理,以农户为主体,积极推行集中回收、就地减量、统一转运等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减少进入处理末端的垃圾量。

对塑料(农膜)、玻璃、纸类、金属等可再生资源尽可能回收,鼓励企业加大回收力度,提高回收利用率;对厨余、果皮、枝叶、秸秆和粪便等可降解的有机垃圾,应就近堆肥或生态循环处理;对砖瓦、石块、渣土、煤灰等惰性垃圾,应铺路填坑或就地填埋;对废电池、农资农药包装废弃物、废灯管、废油漆、废旧化学品和过期药品等有害垃圾,应单独收储收集,按有关规定处理。

切实加强对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避免因非法倾倒、堆置等造成对农村生态环境的污染。

(二)因地制宜确定垃圾处理模式。

根据村庄人口分布、运距等条件合理确定垃圾直运或中转运输等方式,县城周边村庄实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远离县城的镇村实行“户分类、组收集、村转运、乡镇处理”的模式,远离城镇、村庄分散的地区,选择“户分类、村收集、连片村处理”、“户分类、村收集、村处理”等模式。

(三)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

城镇垃圾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村庄,应就近纳入城镇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边远山区等交通不便的村庄,原则上应就地进行处理,没有条件就地处理的应妥善储存后定期外运处理。

确定终端处理工艺时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要选择符合环保要求、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

推行卫生化的填埋、焚烧、堆肥或沼气处理,禁止露天焚烧垃圾,逐步取缔二次污染严重的简易填埋设施和小型焚烧炉。

(四)积极动员农民群众参与。

村庄保洁事务应由村民民主讨论决定,应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

要让村民参与村规民约的制定、设施配置的决策、保洁质量和费用使用的监管。

调动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动员村民主动履行清洁房前屋后、维护公共环境等义务。

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过公益广告、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以及乡村学校少年宫、道德讲堂、村广播室、文化活动室、乡村文明一条街等阵地,宣传垃圾治理要求、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

宣传要贴近群众、进村入户。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州)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农村垃圾治理负总责,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农村垃圾治理的责任主体,整合各类资源,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保洁队伍建设和收集转运设施的日常运行。

村委会负责组织动员村民,制定村规民约,做好村庄保洁。

(二)明确分工,合力推进。

省政府建立全省农村垃圾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农村垃圾治理的政策措施,协调省级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农村垃圾治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农村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省委农办参与制定农村垃圾治理相关政策,做好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省文明办负责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省级文明村镇创建考核及“五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内容。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相关规划,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负责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

省财政厅负责统筹现有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治理,监督指导资金的规范使用。

省环境保护厅负责组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农村垃圾治理予以重点支持,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考核内容,对农村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省农牧厅负责加强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产废弃物和农资包装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省商务厅、省供销社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省爱卫办负责协调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将农村垃圾治理情况纳入卫生乡镇的考核内容。

省妇联负责发动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农村垃圾治理。

(三)加大投入,保障经费。

省财政统筹现有资金,给予积极支持。

各县(市、区)要在准确测算垃圾处理成本的基础上,建立财政补助、乡(镇)村补贴、农户付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

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农村垃圾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乡、村出资和村民适度缴费(投工投劳)用于支付本辖区村庄清扫保洁,垃圾分类、收集及运输等费用。

要积极推行市场化运作,探索通过ppp模式引入企业或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垃圾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服务。

鼓励社会帮扶、捐资捐赠治理农村垃圾。

(四)广泛宣传,农户参与。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深入宣讲农村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基础知识、生态环保常识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要结合开展文明农户、卫生家庭、美丽庭院、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大力宣传农村垃圾治理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树立和表彰优秀典型,营造全方位动员、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广泛调动村民主人翁意识,动员村民主动清洁房前屋后、维护公共环境,引领文明新风。

(五)加强督导,严格考评。

全省将加强对各地垃圾治理任务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等情况的督查指导,定期通报进展情况,严格绩效评价。

对工作进展快、成效明显、机制完善的县(市、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落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镇农村卫生环境,增强农民的环保和卫生意识,妥善解决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以“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宜居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和提高农村居民卫生意识为重点,坚持“政府引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讲求实用”的原则,全面推进我镇农村垃圾处理,引导农民形成日常性的卫生清扫保洁惯,用有效的工作机制推动农村垃圾的收集处理。

从20xx年5月15日开始至6月底,以行政村为单位全面集中进行生活垃圾清运行动,重点对“三边”(即路边、山边、水(河)边)环境进行一次彻底整治。基本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使农村的环境卫生状况和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同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有效控制农村垃圾污染趋势。全面提高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逐步把我镇农村建设成为“基础设施配套、环境优美整洁、生活和谐幸福”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各村(居)委在农村糊口垃圾处理过程中应结合自身实践,量体裁衣,积极探究垃圾收集处理工作的有效途径,促使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一)集中收集模式。

对……等14个村庄采取“户分类收集、村转运、镇处理”的模式,农村生活垃圾由群众家户自行分类装袋后将不可回收垃圾送到村垃圾收集点或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内。村保洁员(拟由各村护林员兼职)负责将本村的垃圾转运到镇指定的垃圾堆放点,xxx定时(暂定每周一次)将垃圾清运到镇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处理。

对……等8个较边远村庄则采取“户分类、村处理”的模式。各村首先要结合自身实际,科学选好本村垃圾填埋或焚烧地点。由农户将分类后的不可回收垃圾送到村垃圾收集点或垃圾桶内,村负责将垃圾运往垃圾场进行填埋或焚烧,但应做到不污染环境,不污染水源。

五是保洁员需配:一车,三栏垃圾收运车;一钳,垃圾清拣钳;一铲,垃圾清理铲。

县、镇将每年投入80万元以上作为垃圾处理运营费用,各村应积极筹集垃圾处理费用,充分发动全社会力量积极自动参与环境治理工作,每年应投入一定的垃圾处理费用,同时做好垃圾处理费的收取工作。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初)。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组建机构,责任分工,制订方案,宣传发动口。充分利用广播、横额、标语、倡议书等多种手段,在全镇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的宣传活动,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深入人心,从而促使广大农民自觉地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积极维护良好的农村卫生的环境。

(二)集中清理阶段(20xx年6月底前)。

各村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对原垃圾堆放点进行一次全面完全的垃圾清理,镇将于6月下旬组织督检验收。

(三)全面铺开阶段(20xx年6月中旬开始)全镇范围全面实行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期间认真开展督查和考评,至年底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80%以上,力争达到90%。

(一)建立机构,加强带领。

为加强对我镇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有效地推进宜居城乡建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松源镇宜居城乡建设领导小组(已以政府文件印发)。

各村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领导,明确分工,村支书要亲自抓,组织有力人员认真落实,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xxx、中学要加强教育,让广大中小学生从小养成良好卫生惯,不随意乱丢垃圾。适时组织开展环保志愿者活动,协助做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宣传和推广。

(二)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高效稳定运行。

按照“谁产生,谁出钱”的.原则,对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实行“一事一议”,以村为单位向农户收取适当垃圾处理费(建议2~3元/月为宜),重点用于垃圾清运人员的工资。县、镇下拨经费主要用于垃圾池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购置清运工具等支出。收费工作实行村干部包干负责制,完成情况与县、镇拨工资补助挂钩(每人每月200元)。对收取的资金要加强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并做好年度计划。

(三)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农民养成优秀的卫生惯,营建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是新农村形象的会合表现,是构建“人与自然协调共处”的客观要求,也是践行“”重要头脑的关键所在。

要通过意愿者参与,社区公益宣传等多种形式,提高全社会对环境卫生的参与认识和责任认识,培养引导村(居)民养成文化健康卫生惯。建立公家监督机制,自我管理,促使农村自然环境得到根本性的好转。

(四)落实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镇府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对全镇各村(居)委糊口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与各村干部绩效人为挂钩。同时镇将以奖代拨形式对考核优秀的村赐与适当经费。

生活垃圾分类方案

1、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鼓励居住小区因地制宜设置定时定点投放点,设定投放时间,制定分类投放规范等。沿街商铺应当按照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的要求,结合环卫作业单位“上门收集”工作,实行定时定点分类交投各类垃圾。

2、深化绿色账户正向激励机制。以“自主申领、自助积分、自由兑换”为方向,开通完善“亭城绿色账户”激励机制。拓展绿色账户开通渠道,不断拓展绿色账户覆盖面,力争到20xx年,实现绿色账户与垃圾分类同步覆盖。完善绿色账户积分规则,发挥绿色账户在促进分类、可回收物回收方面的激励作用。加大政府采购力度,引进第三方参与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监督工作。完善绿色账户监管模式,提升绿色账户第三方服务质量。探索绿色账户市场化运作方式,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参与,多渠道募集资源,增强绿色账户影响力吸引力,提升绿色账户实效。

3、加快推进“两网融合”。市城市管理执法、商务部门按照“有分有合,分类分段”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职责,加快推进居住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的“两网融合”。推进源头垃圾分类投放点和再生资源交投点的融合。推进标准化菜场、连锁企业、商业楼宇等企事业单位结合垃圾分类开展“两网融合”工作。加快培育各区可回收物收运服务企业。鼓励通过建立二手用品调剂平台、旧货商店、跳蚤市场等,促进闲置物品的直接再利用。

4、不断完善“大分流”体系。坚持“大分流、小分类”的基本路径,不断完善“大分流”体系。加强装修垃圾管理。规范居住小区装修垃圾堆放点设置,引导居民对装修垃圾开展源头分类及袋装堆放。搞好大件垃圾收运服务。鼓励通过交换、翻新等措施,实现木质家具等大件垃圾再利用;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利用大件垃圾。结合建筑垃圾中转分拣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大件垃圾破碎拆解体系。促进枯枝落叶的资源化利用,完善枯枝落叶单独收集体系,鼓励绿化养护企业通过就地粉碎、堆肥等方式做好枯枝落叶的就地资源化利用。完善集贸市场垃圾分流体系,强化集贸市场垃圾的源头分类,结合垃圾收运及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促进集贸市场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1、全面实行分类收运。

(1)明确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要求。分类后的各类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运。

有害垃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处置。可采取预约收运或定期收运方式。采取定期收运的,每月至少清运一次。

可回收物。可采取预约或定期协议方式,由经本市商务部门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收运后,进行再生循环利用。采取定期收运的,每半个月至少清运一次。

厨余垃圾。由收运企业采用密闭专用车辆收运,严格落实作业规范,避免收集点对周边环境影响,避免运输过程遗撒滴漏。厨余垃圾应当做到“日产日清”。

其他垃圾。由收运企业采用专用车辆收运。根据垃圾中转站贮存条件合理确定收运频率。

(2)监督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责任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的义务,严格实行各类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坚决杜绝收运环节的混装混运。对收运环节混装混运的,严肃追究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

(3)加强环卫收运作业监督管理。环卫收运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分类收运规范,对各类生活垃圾实施分类收运,杜绝混装混运,并通过公示收运时间、规范车型标识等举措,接受社会监督。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

2、建立完善分类转运系统。以确保全程分类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强化其他垃圾转运系统,全市新建8个垃圾中转站。完善餐厨垃圾中转系统,推进市、区两级中转设施建设,新建5个餐厨垃圾中转站,配置餐厨垃圾专用转运设备。建设可回收物转运系统,合理布局建设可回收物中转站、集散场。各区要结合实际,建设一批低价值可回收物转运场(站),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分类、储存、中转等功能。规范有害垃圾中转运输,完善有害垃圾收集暂存点布局强化有害垃圾中转运输过程污染控制,防止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

1、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保障。注重规划引领和保障作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保障。针对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按照“统筹功能、合理布局、节约土地”的原则,做好各类垃圾处理设施的总体规划布局。充分挖掘已建成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周边空间潜力,进一步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做好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处理及利用设施相关规划并抓紧实施。各区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相关规划,确保辖区内规划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落地。

2、加快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建立完善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体系。继续提升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建设使用、大件垃圾破拆设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满足无害化处置需求。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厨余垃圾等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努力推进静脉(循环)产业园建设,积极打造市级静脉(循环)产业园,全面提升垃圾综合处理、循环利用效能。论证推进和建立市级可回收物集散中心,布局本市再生资源产业,提升资源利用水平。结合本市危险废弃物处置能力建设,将有害垃圾纳入危险废物处理系统。

(一)健全体制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市、区两级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等工作平台,加强统筹协调,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协同。坚持条块结合,落实属地责任。

(二)加强法治保障。按照法定程序,加快研究制定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章制度。研究建立限制过度包装、控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及对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联合惩戒等“硬约束”机制。建立环保、规划、城市管理执法等多部门管理执法协作机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实现监管信息共享,切实加强对分类源头参与主体、投放管理主体、收运作业主体的执法监督。将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标准体系,引导物业企业参与垃圾分类管理,保障物业企业在垃圾分类管理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并完善政府依法监管、第三方专业监管、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区、街镇、社区属地监督检查机制,加强考核督办,对拒不分类、混装混运、无资质收运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在媒体曝光。

(四)注重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充分发挥媒体报道、社区宣传栏、宣传横幅的作用,形成舆论氛围。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作用,引导居民开展垃圾分类,提高垃圾分类在文明创建测评体系中的比重,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垃圾分类典型经验。

生活垃圾分类方案

垃圾处理要坚持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产业化原则。要减量化、资源化和产业化,离不开垃圾分类。通过分类,回收利用可作为原料或二次原料的无知,回收利用不能作为原料使用的无知的能量,只有这样,方能实现垃圾垃圾资源化利用,方能做大做强垃圾处理产业,通过分类、回收与利用,不仅保护了资源,提高了后续处理设施的使用效率和使用寿命,还可大大减少填埋处置垃圾的量,减少填埋垃圾中有机质含量,从而把填埋对环境的破坏降到最低。由此看来,垃圾分类是高效处理垃圾的基本工序,值得全社会重视。

建议焚烧厂和填埋场添置垃圾分选设施。尽量讲进入焚烧炉的无机质含量和进入填埋区的有机质含量降到最低,国家可以考虑制定相关标准,如规定进入填埋场的有机质含量和进入焚烧炉的无机质含量不得超过10%(干基),只有以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形式前置推行,方可收到一定效果。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全力做好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总体要求,以统筹城乡发展、造福农民群众为出发点,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长效治理为目标,加大投入、健全机制、发动群众、科学施策,形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提升乡村文明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建设清洁卫生的宜居环境和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一是政府主导,依靠群众。各乡(镇)、街要切实承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职责,做好规划编制、资金投入、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工作。发挥群众主动性,尊重群众意愿,明确村民责任和义务,共同改善村容村貌、建设美好家园。二是因地制宜,科学治理。各乡(镇)、街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和自然条件,科学确定不同区域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和处理模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三是全面治理,注重长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要全面推进,不留死角,坚决防止搞形象工程、做表面文章。要一抓到底,逐步建立农村生活垃圾长效治理机制,确保取得实效。

(三)目标任务。

全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回收利用,按照“一年全面铺开、两年提前验收、四年完善巩固”的工作步骤,20xx年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加快建设镇、村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构建农村环卫队伍,建立和完善镇村环卫一体化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力争用两年时间,到20xx年末,全市村庄的生活垃圾基本得到有效处理,特别是公路、铁路、江河沿线,集镇街区,村庄路旁,河边桥头,坑塘沟渠等重点区域,要实现垃圾治理全覆盖。到20xx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得到全面有效治理,实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的“五有目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改善。

各乡(镇)、街要科学编制镇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及年度工作方案。专项规划要符合镇域村镇体系规划,要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村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处理、美丽乡村建设等规划相协调。重点是确定垃圾处理目标及技术路线,选择合适的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和处理工艺,科学确定各类设施设备的布局、用地、规模和数量;明确各阶段治理工作重点,分年度确定各项建设内容,测算建设运行经费,落实责任和保障措施。

(二)建立村镇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

按照管干分离原则,实现市级环卫管理职能向乡(镇)级延伸,尽快建立由乡(镇)统一管理的村镇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和保洁队伍。每个乡(镇)、街要安排专人负责区域内生活垃圾治理的操作指导及督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可按服务人口3‰左右的标准配备保洁人员,工资及经费由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优先从低收入农户和低保户中聘用责任心强、有劳动能力的人员,为村庄配备环卫协管员或者保洁员,组建稳定的农村保洁队伍。原则上每个自然屯应至少配备1名保洁员,并明确其在垃圾收集、村庄保洁、资源回收、宣传监督等方面的职责。同时可通过修订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农村生活垃圾根据成分和处理方式的不同,实行分类后就地减量处理。厨余、果皮、植物枝叶等可降解的有机垃圾,应就近堆肥,或利用农村沼气设施与畜禽粪便以及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合并处理,发展生物质能源;灰土、建筑废弃物等无机垃圾,应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废纸、塑料、玻璃、金属、破布等可再生利用垃圾,应尽可能回收;易对环境造成污染、不可降解的毒性垃圾,应单独收集,送德佳垃圾生活发电厂或按有关规定处理。重点引导农户参与干湿分类,让易降解的厨余垃圾堆肥返田,一般垃圾进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建筑垃圾和毒性垃圾不得进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

(四)科学确定收运模式和处理方式。

根据垃圾处理设施的服务范围以及村庄分布、道路交通、社会经济等因素,科学选择并努力探索适宜本地的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模式和工艺。优先利用镇区设施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必要时可就地就近跨越行政区运送、处理。镇区周边的村庄可统一纳入镇区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处理;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较近的村庄,可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方式处理;居住分散且交通不便的村庄,尽量就近减量、无害处理,避免二次污染,不具备处理条件的应妥善储存、定期外运处理;偏远地区或转运距离较远的乡(镇),可以通过采取符合环保要求的填埋、焚烧等方式在乡(镇)就地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重点抓好村屯垃圾收集点、乡(镇)垃圾转运站、城镇现有处理设施以及农村废旧物品回收站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原则上平均每10户应配备1组容积不低于30升的便于分类的垃圾箱,所有行政村、自然屯都应建设至少一处占地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的密闭式垃圾收集点,并配备收运车辆。每个乡(镇)、街都应按50㎡/万人的规模建设至少1处垃圾转运站,在满足清运要求的前提下,相邻乡(镇)、街可共建共享。各乡(镇)、街应抓紧对超出处理能力和没有达到处理标准的垃圾处理厂进行改造升级,确保达到处理标准和要求。逐步提高转运设施及环卫机具的卫生水平,普及密闭运输车辆,有条件的应配置压缩式运输车,解决垃圾收运过程中的脏、臭、漏、洒等问题。健全农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快废旧物品回收站建设和产业化发展,方便农村回收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再生资源。

(六)开展专题整治行动。

以乡(镇)、街为单位,每年春、秋两季,在所有村屯开展大规模的环境卫生专题整治行动,彻底清理存量生活垃圾,清除卫生死角。道路两侧、排水沟渠、饮用水源地等区域的存量生活垃圾要彻底清理并转运到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清理后的区域要及时绿化并配备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巩固工作成果。同时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禁止镇域垃圾向村屯转移。

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以“精准分类、规范投放、严格管理、确保常态”为基本原则,引导机关事业单位人人参与,落实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带头表率作用,推动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助力国家卫生镇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按“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分类法执行,单位设有食堂的再增加一类“餐厨废弃物”分类。具体分类要求如下:

(一)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等)和其他可回收物(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等)。

(二)有毒有害垃圾。指含有有毒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

(三)餐厨废弃物。指单位食堂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

(四)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餐厨废弃物、有毒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塑料制品、破旧陶瓷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烟头、果皮果壳等不可回收垃圾。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20xx年8月10日至8月30日)。

垃圾分类是一场长期的治理行动,各单位要强化宣传发动,专题进行部署;通过发放分类宣传册、张贴分类标语、集中学习垃圾分类常识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工作氛围,达到“三个明确”:明确垃圾分类的意义,明确垃圾分类的方式,明确垃圾分类的责任。

(二)规范配置,容器分类。(20xx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单位要根据垃圾分类的基本要求和自身实际需要配置分类垃圾容器。配置基本要求如下:

1.办公室配置标准: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每个办公室配置1只可回收物垃圾收集容器,视情况配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2.楼层配置标准: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每个楼层卫生间、茶水间等空间配置一组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容器,便于每个办公室产生可回收物垃圾的归集和每位工作人员分类投放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3.食堂配置标准:各单位应在食堂设置餐厨废弃物和其他垃圾容器,禁止餐厨废弃物与其他垃圾混装。

4.垃圾归集点配置标准: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一处或多处生活垃圾分类归集点,便于环卫作业单位分类收集。归集点应设置1组垃圾分类投放亭(包括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集中办公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统一设置较大的垃圾分类归集点。

5.分类容器颜色和标识标准。容器颜色:可回收物容器为蓝色,有毒有害垃圾为红色,其他垃圾为灰色或绿色,餐厨废弃物为黑色。容器标识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08)规定执行。

各单位归集的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由辖区环卫部门负责定期分类收集、运输,可回收物送再生资源回收点,有毒有害垃圾送环保部门指定地方,餐厨废弃物由特许经营公司收运至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处理。

(三)全面实施,人人参与。(20xx年10月9日起)。

从20xx年10月9日起,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实现垃圾分类,全体机关事业单位人人参与,规范分类、准确投放。

(一)强化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教育,落实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将垃圾分类纳入单位内部管理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基础台账,对本单位垃圾产生量及分类等情况进行记录,便于总结经验、指导工作。

(二)强化协调配合,定期督查通报。镇“263”办公室要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业务指导,完善分类收运服务。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26号)要求,结合福建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我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要求,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着力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不断改善全省人居环境。

坚持政府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实施路径;坚持立法先行,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法规体系;坚持教育引导,动员全民参与;坚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示范,以设区市辖区为单元,带动居民小区连线成片整体推进,逐步扩大垃圾强制分类范围。

(二)目标任务。

加快出台垃圾分类实施办法,福州市、厦门市20xx年底前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办法;其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20xx年底前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办法或实施方案。

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厦门市、福州市城市建成区分别于20xx年、20xx年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除厦门外,福州、泉州、漳州、莆田、三明、龙岩等6个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的设区市20xx年至少选择1个区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建成区于20xx年前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xx年,全省基本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一)主体范围。全省到20xx年前在设区市建成区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以设区市辖区为单元,居住区域、单位区域、公共区域连线成片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四位一体”机制。

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单位区域,包括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大厦等办公场所,有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公共区域,包括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有条件区域,可在此基础上进行精分、细分。

(二)强制分类要求。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办法,细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有害垃圾必须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未纳入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定时收运。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处置。鼓励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2、易腐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海鲜产品(水产品)、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内脏等。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3)收运处置。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

3、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根据试点情况完善立法,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范围。

(一)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实施居民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居民社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

(二)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居住社区可探索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实施“四分类”。结合当地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分类方法,实行社会分类与专业分类相结合,引导居民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投放。“湿垃圾”由环卫部门、专业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鼓励居民和社区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根据垃圾产生量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

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所单独设置,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推动建筑垃圾和园林绿化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处置。

(一)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志,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环卫主管部门要加快组织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设施,有条件的增加大件垃圾破碎、分拣设施,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直运、定点定时等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

(二)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强化产品制造企业与销售企业的产品及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责任,通过“以旧换新”“押金退换”等方式,利用现有物流体系,推进垃圾收运处置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鼓励定时定点开展大件垃圾、园林垃圾收集和再生利用工作,有条件的鼓励建设收集处置专用场所。

(三)完善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加快危险废弃物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鼓励利用易腐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有条件的大型农贸市场、果品批发市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和大型企业等有机易腐垃圾产生量较大的单位自行建设相对集中的处理设施,避免分类后易腐垃圾直接进入城市焚烧厂或填埋场。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将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

20xx年底前,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和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20xx年底前,按照《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完成具体项目建设,对即将饱和的垃圾填埋场要实施新建扩建。

(四)积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产业园区)。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积极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促进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缓解生态环境压力,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20xx年底前,福州、厦门、漳州、泉州、龙岩要力争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产业园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省住建厅,定期研究相关工作。设区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切实承担起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快制定辖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和工作推进,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将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对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通报批评,对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省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协调力度,强化督促检查,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纳入省文明城市、生态城市、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园林城市、食品安全创建城市、人居环境奖和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各类创建活动的考核评价体系。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级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共同做好工作。

环卫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考核和监督,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组织协调解决生活垃圾分类中的重大问题。

发改部门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审批、核准等相关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发挥省预算内基建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经信部门负责推进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推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等工作。

商务部门负责推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的回收管理,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工作。

环保部门负责有害垃圾的运输、处置监督管理,督促加快危险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依法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宣传、教育部门负责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和指导各类媒体和志愿者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将垃圾分类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的评测内容。教育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幼儿园、小学、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学内容。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的规定,督促指导本行业系统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完善政策法规。各地要加快推进立法,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制定完善引导政策和收费政策,保障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所需经费。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探索开展垃圾“计量收费”。积极争取中央基建投资政策,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严格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投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资源化和再生产品应用项目。出台相关市场推广引导机制,促进低值废品回收。

(四)创新体制机制。实行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各类型区域管理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相关考评激励办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建设,通过“互联网+”等模式提升垃圾分类回收整体水平。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探索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监管。

(五)动员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公众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绿色环保理念,普及垃圾分类知识,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共青团、妇联要动员团员青年、基层妇女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党支部、居委会、老人会、志愿者协会等基层力量,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强化国民教育,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开展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方案

在平常生活中,垃圾分类处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通过此次活动,让学生们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从而引导学生养成在日后生活中能够分类投放各类垃圾的好习惯。让我们一起共同努力,保护好我们身边的环境,为了大家都能拥有一个清洁、美好的环境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20xx年x月x日下午xx。

xx校区x年级全体学生。

xx校区x楼报告厅。

3、学生代表发言。

4、现场提问并进行模拟操作。

5、各班“环保小卫士”宣誓。

村级生活垃圾转运工作方案

为做好20xx年度的普法工作,按照县政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文件精神要求,现就我乡积极开展普法活动,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要切实加强对法制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把普法工作列入党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配备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的工作(兼职)人员,保障普法所需的经费,抓好“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与落实。

(二)建立健全和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职工学法日制度、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等。加强普法工作总结评比,把法制教育、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作为衡量各单位工作的重要标准,表彰先进,督促后进。

(三)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科室队执行“五五”普法规划和开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审批、依法管理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针对存在的突出矛盾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及时通报和向上级报告普法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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