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帐款管理论文(实用15篇)

应收帐款管理论文(实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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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27 15:05:00

上传者:笔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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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帐款管理论文

应收帐款,是企业因销售产品、材料、提供劳务等业务而应向购货方、接收劳务的单位或个人收取的款项。形成应收帐款的直接原因是赊销。虽然大多数企业希望现销而不愿赊销,但是面对竞争,为了稳定自己的销售渠道、扩大产品销路、减少存货、增加收入,不得不面向客户提供信用业务。商品与劳务的赊销、赊购,已成为当代经济的基本特征。应收帐款的形成增加了企业风险。特别是现在,用户拖欠企业帐款者越来越多,帐款回收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因此,企业必须加强应收帐款的管理,正确衡量信用成本和信用风险,合理确定信用政策,及时收回帐款。

企业有了应收帐款,就有了坏帐损失的可能。不仅如此,应收帐款的增加还会造成资金成本和管理费用的增加。企业要充分认识和估算应收帐款下列3项成本:

一、机会成本。

应收帐款作为企业用于强化竞争、扩大市场占用率的一项短期投资占用,明显丧失了该部分资金投入于证券市场及其他方面的收入。企业用于维持赊销业务所需要的资金乘以市场资金成本率(一般可按有价证券利息率)之积,便可得出应收帐款的机会成本。

二、管理成本。

企业对应收帐款的全程管理所耗费的开支,主要包括对客户的资信调查费用,应收帐款帐簿的记录费用,收帐过程开支的差旅费、通讯费、人工工资、诉讼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坏帐成本。

因应收帐款存在着无法收回的可能性,所以就会给债权企业带来呆坏帐损失,即坏帐成本。企业应收帐款余额越大,坏帐成本就越大。

以上前2项构成应收帐款的直接成本,第三项为应收帐款的风险成本,这3项就是企业提供给客户商业信用的付出。

着力应收帐款投资的规划与控制,制定有利企业的信用政策。

应收帐款投资成本与收益并存。企业采用赊销方式,虽要耗费一定代价,但也可以开拓并占领市场,降低产成品的仓储费用、管理费用。为双边衡量应收帐款的边际产出与边际投入,提高应收帐款的投资效益,企业从实际出发,制定以信用标准、信用条件和收帐政策为主要内容的信用政策十分必要。

一、确定适当的信用标准。

信用标准,是给予客户最低的信用条件,一般用预期的坏帐损失率表示。企业确定信用标准要力争在增强市场竞争力,扩大销售与降低违约风险、收帐费用这二者之间作出一个双赢选择,调适应收帐款的风险、收益与成本的对称性关系,应着重考虑3个基本因素:一是同行业竞争对手情况。面对市场竞争,企业要知己知彼,根据对手实力状况,相应采取宽或严的信用标准,以在竞争中把握主动,争取优势地位。二是企业承担失信违约风险的能力。企业风险承担能力的强弱也可影响信用标准高低的选择。企业承担风险的能力强,就可以以较低的信用标准争取客户,扩大业务。反之,如果企业承担风险的能力薄弱,就只能执行严格的信用标准,以最大限度地降低违约风险。三是客户的资信程度。企业要在对市场用户资信程度的调查分析基础上判定客户的信用等级,然后以此决定是否给予信用优惠。

西方企业传统经验认为,客户的资信程度通常取决于5个方面,即客户的信用品质(character)、偿付能力(capacity)、资本(capital)、抵押品(collateral)和经济状况(conditions),简称“5c”系统。信用品质主要通过客户过去的付款记录测其将来履约或赖帐的可能性,由此首先决定是否给予客户信用。客户偿付能力的高低主要看其资产的流动比率和变现能力的大小。资本是客户财务状况与经济实力的客观反映,是容户偿付债务的最终保证。企业要通过客户的财务报告资料,了解其资产规模、负债结构及产权比率,判断客户自有资金实力是否雄厚,以掌握好商业信用额度的使用。抵押品是客户提供的资信安全保证,必须具有较高的市场性,企业才可以向抵押人提供相应的商业信用。经济状况则要求客户的偿付能力在不利的经济环境影响下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

企业通过设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利用既有或潜在客户的报表数据,计算各自的指标值,并与标准值进行比较分析,然后详尽地对客户的拒付风险作出准确的判断,以利企业提高应收帐款投资决策的效果。

二、实施具体的信用条件。

信用标准是决定给予或拒绝容户信用的依据。一旦企业决定给予容户信用优惠时,就需要考虑具体的`使用条件。企业在接收容户信用订单时,要向其明白提出付款时间及其他相关要求,包括信用期限、现金折扣和折扣期限方面的约定。

企业允许客户购货款赊欠一定时间,会在一定程度上扩大销售、增加毛利。但不适当地延长信用期限,会引起应收帐款机会成本和收帐费用的增加,也许还会造成坏帐损失。因此,企业必须要求因信用期限的延长带来边际收入的新增量大于边际成本的上升数。

企业在延长信用期限的同时,为了加速资金周转、及时收回货款、减少坏帐损失,对在规定期限内提前偿付货款的容户可以按销售收入的适当比率给予折扣。采取现金折扣的前提就是只要企业通过加速收款带来的机会收益能够多剩有余地补偿现金折扣的付出。至于给予客户现金折扣优惠的期限和程度应根据企业自身需要,在信用成本前后收益比较基础上,择定一个期量结合的最佳数据方案。

三、不断完善收账政策。

客户违反与企业约定的信用条件,拖欠甚至拒付帐款时,企业应该怎么办?

自古以来,欠帐还钱是天经地义的道理。从理论上讲,履约付款是客户不容推辞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企业正当、合法权益所在。但是如果企业对所有客户拖欠或拒付帐款的行为都对簿公堂、付诸法律手段加以解决,往往不是最好的办法。因为企业解决与客户帐款纠纷的目的,主要不是争论谁对谁错的问题,而在于怎样最有成效地将帐款收回。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各位客户拖欠、拒付帐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即使信用表现一贯良好的客户也会因某些客观原因而无法如期付款。特别是在宏观经济环境偏紧、国家实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时期,客户受大气候影响,资金短缺、拖欠债权企业帐款的现象时有发生。此时,如果企业直接向法院起诉追债,不仅需要花费大量的诉讼费,而且除非法院裁决被告破产,强制执行,否则,效果也不理想。所以,通过法院收回帐款一般是企业不得已而为之的最后办法。基于这种考虑,企业能够同客户商量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折衷方案,通过实施债务重组,也许就能够将大部分帐款收回。

当企业应收帐款遭到客户拖欠或拒付时,企业应当首先分析现行的信用标准及信用审批制度是否存在纰漏,然后对违约客户的资信等级重新调查摸底,进行再认识。对于恶意拖欠、信用品质差劣的客户应当从信用清单中除名,不再对其赊销,并加紧催收所欠,态度要强硬。催收无果,可与其他经常被该客户拖欠或拒付帐款的同伴企业联合向法院起诉,以增强其信誉不佳的有力证据。对于信用记录一向正常甚至良好的客户,在去电发函的基础上,再派人与其面对面地沟通,协商一致,争取在延续、增进相互业务关系中妥善地解决帐款拖欠的问题。

企业在制定收帐政策时,要在增加收帐费用与减少坏帐损失、减少应收帐款机会成本之间进行比较、权衡,以前者小于后者为基本目标,掌握好宽严界限,拟定可取的收帐计划。

企业要对应收帐款的运行状况进行经常性分析、控制,及时发现问题,提前采取对策,防止恶化。

应收帐款一旦形成,企业就必须考虑如何按期足额收回的问题。这样,赊销企业就有必要在收款之前,对该项应收帐款的运行过程进行追踪分析,重点要放在赊销商品的变现方面。企业要对赊购者的信用品质、偿付能力进行深入调查,分析客户现金的持有量与调剂程度能否满足兑现的需要。应将那些挂帐金额大、信用品质差的客户的欠款作为考察的重点,以防患于未然。

一般而言,客户逾期拖欠帐款时间越长,帐款催收的难度越大,成为呆坏帐损失的可能性也就越高。企业必须要做好应收帐款的帐龄分析,密切注意应收帐款的回收进度和出现的变化。

在应收帐款的帐龄结构分析中,企业财务管理人员要把过期债权款项纳入工作重点,研究调整新的信用政策,努力提高应收帐款的收现效率。对尚未到期的应收帐款,也不能放松监督,以防发生新的拖欠。

企业为了当期必要的现金支出,必须要取得与之相匹配的现金流入总额。企业既定会计期间预期现金支付额扣出同期稳定可靠的现金流入额(包括可随时支取的银行贷款、短期证券变现净额等)后的差额,就非要通过应收帐款的有效收现才能得以保证最低现金需求。

可以这样说,应收帐款未来的坏帐损失对企业当前经营并非最为紧要,更关键的是现期实际现金到位的应收款要能够填补同期现金流量缺口,特别是要满足具有刚性约束的纳税债务,工资支付及偿付不得展期调换的到期债务的需要。

不管企业采用怎样严格的信用政策,只要存在着商业信用行为,坏帐损失的发生总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企业要遵循稳健性原则,对坏帐损失的可能性预先进行估计,积极建立弥补坏帐损失的准备制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应收帐款可以计提坏帐准备金。企业要按照期末应收帐款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补偿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已无法收回的坏帐损失,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应收帐款管理论文

第七条所收支票已缴交者,如退票或因客户存款不足,或其他因素,要求退回兑现或换票时,营业单位应填具票据撤回申请书,经部门主管签准后,送财务科办理,营业部门取回原支票后,必须先向客户取得相当于原支票金额的现金或担保品,或新开支票,始将原支票交付,但仍须依上列规定办理。第八条应收帐款发生折让时,应填具折让证明单,其折让部分,应设销货折让科目表示,不得直接由销货收入项下减除。第九条财务科接到银行通知客户退票时,应即转告营业部门,营业部门对于退票,无法换回现金或新票时,应即寄发存证信函通知发票人及背书人,并迅速拟定善策处理。第十条营业部门对退票申诉案件送请财务科办理时,应提供下列资料:(一)发票人及背书人户籍所在地(先以电话告知财务科)。(二)发票人及背书人财产(土地应注明所有权人、地段、地号、面积、持分设定抵押)。建物(土地改良物)应注明所有权人、建号、建坪持分、设定抵押。其他财产应注明名称、存放地点、现值等。(三)其他投资事项。第十一条上列债权确定无法收回时,应专案列送财务科,并附税捐机关认可的合法凭证(如法院裁定书、或当地派出所证明文件、或邮政信函等)呈总经理核准后,始得冲销应收帐款。第十二条依法申诉而无法收回债权部分,应取得法院债权凭证,交财务科列册保管,倘事后发现债务人(利益偿还请求权。时效为内)有偿债能力时,应依上列有关规定申请法院执行。第十三条本公司营业人员不依本准则的各项规定办理或有勾结行为,致使本公司权益蒙受损失者,依人事管理规则议处,情节重大者得移送法办。第十四条本办法经呈准后公布实施,修订时亦同。

应收帐款管理论文

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安全、有效的管理应收帐款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必须具备的条件。本文从四个角度出发,和大家一起讨论在日常销售过程中如何管理应收帐款。

销售、财务的监管。

一、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各项条款。

在与经销商签订销售合同时,要注意以下事项,以避免日后处理应收帐款时与经销商产生分歧而带来经营风险:

1、明确各项交易条件,如: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日期、运输情况等;

2、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违约责任;

3、确定合同期限,合同结束后视情况再行签订;

4、加盖经销商的合同专用章(避免个体行为的私章或签字);

二、定期的财务对帐。

财务要形成定期的对帐制度,每隔三个月或半年就必须同经销商核对一次帐目,以下几种情况容易造成单据、金额等方面的误差,厂家要尤为重视:

1、产品结构为多品种、多规格;

2、产品的回款期限不同,或因经营条件的不同而同种产品回款期限不同;

3、产品出现平调、退货、换货时;

4、经销商不能够按单对单(销售单据或发票)回款;

以上情况会给应收帐款的管理带来困难,因此要制订一套规范的、定期的对帐制度,避免双方财务上的差距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而造成呆、死帐现象,同时对帐之后要形成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书,而不是口头承诺。

三、对产品铺货率的正确理解。

如果产品铺货率提高,会增加销售机会(提高了消费者的购买便利性),但应收帐款和经营风险也同时增加;如果降低铺货率,经营风险虽然降低了,但达不到规模销售的目标。所以正确、合理的解决产品铺货率问题,对降低应收帐款,保证货款的安全性是有帮助的。因此我们建议在产品不同销售阶段、或根据产品不同的销售策略、或根据市场推广的强弱势而采取不同的产品铺货政策。

四、减少赊销、代销运作方式。

销售人员为了迅速占领市场,或为了完成销售目标而采取赊销、代销的运作模式。这种销售模式是经销商拖欠应收货款的土壤,并极易造成呆、死帐的出现。我们要制订相应的销售奖励政策,鼓励经销商采取购销、现款现货等方式合作,尽量减少赊销、代销的.方式。

五、制定合理的激励政策。

我们在制定营销政策时,要将应收帐款的管理纳入对销售人员考核的项目之中,即个人利益不仅要和销售、回款业绩挂钩,也要和应收帐款的管理联系在一起,制订合理的应收帐款奖罚条例,使应收帐款处在合理、安全的范围之内。

六、建立信用评定、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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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帐款管理论文

(一)应收账款的定义。对代理企业而言,应收账款是企业因对外提供销售服务而应向开发商收取的销售佣金。

(二)应收账款的产生及后果。应收帐款的产生,通常是由于实现销售和收到代理佣金款项的时间差所致。商品房从签署出售合同,到实现款项回笼、交房、办理小产证,是个长达几个月的过程。而代理企业从完成销售,到开发商确认佣金、支付佣金,需要较长的时间,因此导致了应收账款的产生。应收账款对房产代理企业的影响较大。作为服务性企业,房产代理企业是轻资产型的企业,应收账款在其资产中的占比往往较大;且代理企业付现成本大,流动资金需求大,应收周转率的高低会很大程度地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

会计毕业论文应收帐款日常管理制度

摘要:应收帐款转让市场是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利用这一市场能加快社会总资本周转,缓解企业之间债务链的矛盾。我国建立应收帐款转让市场,应从实际出发,并重点解决以下问题:第一,建立健全应收帐款转让市场的法律法规;第二,严格应收帐款转让市场的日常管理;第三,严把应收帐款转让市场的人员素质关。

(一)。

应收帐款转让市场是在一定的经济条件下,出售与转让应收帐款的一种买卖场所。在应收帐款转让市场上,债权人将尚未收回的应收帐款,按市场交易规则,作价转让给有能力收回帐款的经济组织和个人,由其收回帐款。帐款转让人将债权出售给受让人后,其回收应收帐款的责权,全部由受让人承担。债务方还款时,直接将帐款还给受让方。它反映的是应收帐款转让人、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

应收帐款转让市场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1.转让与受让的标的物是信用债权。销货方采用赊销方式销出商品和提供劳务后向购买方索取的应收帐款,是建立在对购买方的商业信誉的基础上的,从本质上说,应收帐款是一种信用债权。在应收帐款转让市场上将其转让出去,实际上是转让信用债权;2.转让方、受让方与债务方形成一种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转让方将应收帐款转让出去后,即失去该应收帐款的所有权,转让的实质是卖。受让方付出一定价格后,接受了应收帐款的索债权,也承担了无法收回应收帐款的风险,这一点与应收票据贴现不同。债务方欠债的多少,并不因债权人的变更而改变,只要有偿还能力,债务方必须如期归还。由此,三方形成了一种新的债权债务关系;3.转让价格低于应收帐款帐面值,且通常采用竞价拍卖方式确定。尚未收回的应收帐款,才有可能到市场上转让,其间含有不能收回的风险。因此,转让价格必须低于应收帐款帐面值,否则无人受让。转让价格与应收帐款之间的差额多大,依据转让方与若干个受让方之间的供求关系、风险大小、资金松紧情况,通过市场竞价决定。转让价格与应收帐款帐面值之差,是受让方的劳务收入和风险收入;4.转让应收帐款的最终承受者,可能是债务人,也可能是受让方。应收帐款转让后,原债权人的所有权已经丧失,债务方可能在受让方的催款和某些经济措施下,按原帐面值还款或分次还款,也可能确实无偿债能力,永远无法还款。因而,应收帐款转让市场的转让结果,可能是受让方如数收回帐款,取得转让收益,也可能是受让方损失受让应收帐款的价款,成为坏帐损失的承担者;5.应收帐款转让可以是多次的。即可以将受让的应收帐款在市场上再转让,不限定转让次数;6.应收帐款转让市场可以有固定地点,也可以没有固定地点。固定地点的应收帐款转让市场,是在政府指定的地方,采用公开竞价拍卖的`方式,进行应收帐款的转让交易。非固定地点的应收帐款转让市场,是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通过协议方式,将应收帐款所有权转让出去,并不在特定地点进行转让交易,这种应收帐款转让市场在民间早已存在(本文讨论的应收帐款转让市场主要是指有固定地点的市场)。

(二)。

应收帐款的及时回收,是社会资本流通顺畅与否的重要环节。在单个企业资本的循环公式中,g-wdpdw’-g’是一个不可断裂的过程,应收帐款回收位于w’-g’这一最敏感、最关键的跳跃阶段,这一跳跃如不能顺利实现,即g’不能顺利回归企业,将迫使企业再生产萎缩乃至停止。单个企业的资本循环受阻,有可能引起一连串的企业资本循环不畅,最终影响社会总资本的循环和周转。在社会总资本流通公式中,g-w与w’-g’的转化过程是若干个购进企业与若干个销售企业的买卖过程,其中的相当部分采用赊购赊销方式进行。这一过程不仅与购销企业相连,而且与社会生产各部门密切相关,其时间的长短直接影响到社会总资本流通量的大小、速度的快慢。尽力保证这一过程顺利进行,可以采用很多方式,应收帐款转让市场作为加快社会资本流通的一种有效形式,可以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促进并加快应收帐款回归企业,有利于社会资本的循环和周转,这是应收帐款转让市场产生的客观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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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帐款管理论文

笔者一朋友h君,在06月份应聘到某机械产品公司负责应收帐款的管理,月,公司将一笔的应收帐款交给h君,要求收回。帐款总额为人民3万元。起初,h君采用正常方式进行清欠,欠帐单位x公司的财务方面显示只欠款2万。x公司财务f小姐很客气,说有钱就还,态度很好。可后来连续电话和连续登门,f小姐渐渐暴露出赖帐的意图。

f小姐给h君说,你到法院去告吧。而h君也清楚,到法院肯定不行,因为超过了民事诉讼法规定的2年诉讼期限了。只有对事实债务进行清欠了。

然后h君又想办法,委托收帐公司办理,无奈x公司确实是赖帐大王,不理收帐公司那一套威胁和恫吓的程序,攻击不下。

再后,h君万般无奈,只好动员单位职工家属中的妇女儿童到x公司去要帐,x公司也是软硬兼施,一会劝这些人回来,一会找一些不三不四的流氓威胁,一会又报警110,但欠款事实是存在的,无奈。双方坚持了多日,x公司就是不还钱。

最后,h君此次要帐以失败告终。

笔者另一朋友b先生,也是常年从事应收款管理工作的。在b先生的工作经验中,基本没有形成对方赖帐的局面。为什么呢?b先生一般对应收款进行帐龄管理,那些需要电话催收,那些需要发函件,那些需要起诉,等等。因为不同的手段成本不同,在不同阶段的效果也不同。年08月,上海某r机械公司欠b先生所在的a公司款5万不还,b先生分析帐龄,快两年了,并且以前要过多次,对方都拖。b先生分析情况后果断建议公司起诉,经过诉讼和执行,该笔款连同利息一齐执行到位。

分析。

为什么h君操作失败而b先生操作成功呢?笔者进行总结,分析如下:

一是历史问题,

h君到新单位之后,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长期死帐等影响了h先生的发挥。

二是管理思想问题。b先生管理应收帐款,分类明确,并能根据帐龄和数量及双方的合作实际情况进行区分处理,清晰的管理思想带来了较好的管理效果。

三是跟踪管理和监督体制。h君所在的公司从来没有强有力的管理监督和跟进考核,所以导致应收款拖延了七八年。b先生所在公司对应收款有明确的管理考核制度,和管理者的收入奖金直接挂钩。

四是提成制度。应收款对收款者进行经济利益刺激,鼓励其努力工作。如果没有提成制度,干了和不干一样,干好和干坏一样,那操作者就没有积极性。

启示。

从上述案例及对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启示:

第一,应收帐款思想要清晰,思路要明确。思想层面主要解决要不要管的问题。

第二,应收帐款管理制度要规范化。制度层面主要解决怎么管的问题。

第三,应收帐款人员的培训学习,包括财务基础知识,法律知识,诉讼常识,心理学知识,商务谈判知识,等等。

结束语。

应收帐款管理是一门艺术。特别是碰到赖帐,那更是有战斗的情趣。当然,具体情况应当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希望本文对相关人员能有所启发、参考和借鉴。

会计毕业论文应收帐款日常管理制度

(一)。

应收帐款转让市场是在一定的经济条件下,出售与转让应收帐款的一种买卖场所。在应收帐款转让市场上,债权人将尚未收回的应收帐款,按市场交易规则,作价转让给有能力收回帐款的经济组织和个人,由其收回帐款。帐款转让人将债权出售给受让人后,其回收应收帐款的责权,全部由受让人承担。债务方还款时,直接将帐款还给受让方。它反映的是应收帐款转让人、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

应收帐款转让市场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1.转让与受让的标的物是信用债权。销货方采用赊销方式销出商品和提供劳务后向购买方索取的应收帐款,是建立在对购买方的商业信誉的基础上的,从本质上说,应收帐款是一种信用债权。在应收帐款转让市场上将其转让出去,实际上是转让信用债权;2.转让方、受让方与债务方形成一种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转让方将应收帐款转让出去后,即失去该应收帐款的所有权,转让的实质是卖。受让方付出一定价格后,接受了应收帐款的索债权,也承担了无法收回应收帐款的风险,这一点与应收票据贴现不同。债务方欠债的多少,并不因债权人的变更而改变,只要有偿还能力,债务方必须如期归还。由此,三方形成了一种新的债权债务关系;3.转让价格低于应收帐款帐面值,且通常采用竞价拍卖方式确定。尚未收回的应收帐款,才有可能到市场上转让,其间含有不能收回的风险。因此,转让价格必须低于应收帐款帐面值,否则无人受让。转让价格与应收帐款之间的差额多大,依据转让方与若干个受让方之间的供求关系、风险大小、资金松紧情况,通过市场竞价决定。转让价格与应收帐款帐面值之差,是受让方的劳务收入和风险收入;4.转让应收帐款的最终承受者,可能是债务人,也可能是受让方。应收帐款转让后,原债权人的所有权已经丧失,债务方可能在受让方的催款和某些经济措施下,按原帐面值还款或分次还款,也可能确实无偿债能力,永远无法还款。因而,应收帐款转让市场的转让结果,可能是受让方如数收回帐款,取得转让收益,也可能是受让方损失受让应收帐款的价款,成为坏帐损失的承担者;5.应收帐款转让可以是多次的。即可以将受让的应收帐款在市场上再转让,不限定转让次数;6.应收帐款转让市场可以有固定地点,也可以没有固定地点。固定地点的应收帐款转让市场,是在政府指定的地方,采用公开竞价拍卖的方式,进行应收帐款的转让交易。非固定地点的应收帐款转让市场,是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通过协议方式,将应收帐款所有权转让出去,并不在特定地点进行转让交易,这种应收帐款转让市场在民间早已存在(本文讨论的应收帐款转让市场主要是指有固定地点的市场)。

(二)。

应收帐款的及时回收,是社会资本流通顺畅与否的重要环节。在单个企业资本的循环公式中,g-w―p―w’-g’是一个不可断裂的过程,应收帐款回收位于w’-g’这一最敏感、最关键的跳跃阶段,这一跳跃如不能顺利实现,即g’不能顺利回归企业,将迫使企业再生产萎缩乃至停止。单个企业的资本循环受阻,有可能引起一连串的企业资本循环不畅,最终影响社会总资本的循环和周转。在社会总资本流通公式中,g-w与w’-g’的转化过程是若干个购进企业与若干个销售企业的买卖过程,其中的相当部分采用赊购赊销方式进行。这一过程不仅与购销企业相连,而且与社会生产各部门密切相关,其时间的长短直接影响到社会总资本流通量的大小、速度的快慢。尽力保证这一过程顺利进行,可以采用很多方式,应收帐款转让市场作为加快社会资本流通的一种有效形式,可以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促进并加快应收帐款回归企业,有利于社会资本的循环和周转,这是应收帐款转让市场产生的客观基础。

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信用比任何时候都发达,赊购赊销已成为商品交易活动中的一种常见结算现象。如何将应收帐款及时回收,已成为企业最重要的问题之一,特别是在应收帐款未收回之前、企业急需资金之际,用转让应收帐款的方式融资就成为一种有效的选择。一些企业为了防止应收帐款到期不能回收,存在提前转让应收帐款、回避回收帐款风险的意愿。与多个供销单位有“连环套”债权债务关系的企业,亦愿意采用转让应收帐款方式互抵债务。对债务方资信比较了解的一些经济组织,愿意受让应收帐款债权,取得盈利。应收帐款转让市场适应这些需要萌芽、生长和壮大,弥补了资本市场的`不足,促进了信用关系的发展,这是应收帐款转让市场产生的现实基础。目前,在一些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应收帐款转让市场已是常见的经济现象,具有一定的交易规模,其对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可以为我们借鉴。

(三)。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国家银行对企业之间商品交易实行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并。

对债务方付款进行监督,在托收承付到期日,若购货方不提供拒付理由书,银行从购货方帐号上将帐款划转到销货方帐号上。在这种结算方式下,国家银行根据企业托收帐款中的销货成本额为其提供短期贷款,这保证了企业资本流通的顺畅。可以说,原体制下不存在形成应收帐款转让市场的基本条件。

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目标的经济体制改革,使我国结算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各种适应市场经济的结算方式普遍采用,为经济交往提供了方便。但是,由于出现债务方支付能力、银行无能力强迫企业如期支付等问题,原来长期实行的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不得不暂停使用,后来,虽重新恢复使用这一结算方式,但银行监督企业付款已发生实质性的改变,购货方是否有能力和及时足额承付货款,销货方是否能足额按期收回货款,全由购销双方自行负责,各商业银行基本不将企业应收帐款作为提供短期贷款的依据。一些单位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为了应付日常开支需要,多头开户,有意拖欠债务,人为加大商业信用支付难度。企业之间的“三角债”问题已使商界和政府普遍感到头痛,尽管近几年政府竭尽全力解决这一问题,但仍难于根治,且日渐沉淀成疾。

从理论和实际的角度看,我国已存在形成应收帐款转让市场的现实基础: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单个资本流通和总资本流通具有一般市场经济体制下资本流通的基本特征,w’-g’的跳跃同样关系到企业生存问题,解决企业应收帐款回收问题仍是企业经营的关键;2.债务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同样存在,并日益向刚性发展,一家企业不能及时支付,会引起一连串的支付不能实现;3.资本市场在我国初步形成,但并不发达,票据贴现市场基本上未发挥应有作用,企业利用现有资财融资,只限于用固定资产向银行抵押贷款的范围;4.企业之间拖欠债务已成顽症,故意偷逃债务渐成时尚;5.应收帐款不能及时转化成现金,大大缩小了社会资本流通的规模,也给社会扩大再生产制造了障碍。

因而,在我国建立应收帐款转让市场,对于形成并完善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的意义:1.帮助债权企业融通资金,加速资本周转。通过应收帐款转让市场,债权方可将其逾期不能回收的应收帐款、或根据资金情况提前将未到期的应收帐款转让出去,收回部分帐款,从而加快资本周转速度。2.有利于缓解企业之间的“三角债”矛盾。通过应收帐款转让市场,转让方与受让方可以在市场上通过债权转让与债务互抵,解决部分企业相互拖欠债务的问题,缓解“三角债”矛盾。3.为债权受让方开拓了一条新的获利途径。在应收帐款转让市场上,敢于承接应收帐款债权的经济组织,对债务方经济状况至少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或与债务方有相应的债务关系,有能力使债务方还款或抵付债务,用低于帐面值的价格受让应收帐款所有权,取得两者之间的差额,获取利润。4.对拖欠债务、逃避债务的企业有督促的作用。在应收帐款转让市场上公开拍卖转让款或用债务抵充方式收回债权,会使拖欠应收帐款的债务方经济上得不到好处,这将督促债务方如实及时履行偿债义务,改变拖欠陋习。

(四)。

笔者认为,在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我国应考虑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应收帐款转让市场,作为资本市场的组成部分,为企业融资增加一条新渠道。

建立这一市场应遵守以下几条原则:一是政府宏观控制原则。即应收帐款转让市场的设立、地点选择、交易范围、相关政策法规,由政府控制,高级管理职员由政府委派;二是统一管理原则。即政府对应收帐款转让市场的交易时间、操作过程和信息披露方式等统一管理,不允许其他非政府机构插手市场管理,以保证管理权限集中;三是公开操作原则。即在应收帐款转让市场上,对应收帐款的转让方式、运作程序、竞价地点和时间、承接应收帐款的抵押、转让手续费的支付、帐款的回收等,预先公布,置于买卖双方监督之下,防止不规范的暗箱操作;四是法制原则。即对应收帐款转让市场的整个运行过程实行依法管理,严格执法,不允许买卖双方、中介机构和政府官员出现违法行为,一旦有违法活动,必依法查处。

定期或不定期公布应收帐款转让与履约信息,监督债务方在财务情况好转时如期承付,其责任是保证应收帐款转让市场秩序正常,转让各方遵纪守法,违规违法者必受制裁。3.应收帐款转让市场的运作程序。其日常工作由组织者负责,主要是承接应收帐款转让方的委托,向外发布转让信息,中介组织对债权债务情况进行核实,通过相对固定的媒体对外披露,供购买方参与决策。购买方亦可自己进行市场咨询、或委托其他中介机构调查,落实债务方的资信情况,决定是否参与市场竞价转让。竞价购买行为一经确认,购买方应及时支付买价和相关中介费用,组织者办理有关转让手续。此后,受让方按规定向债务方追索应收帐款。应收帐款转让市场固定时间开市,事前预先交纳押金,区域范围内竞价拍卖,落槌认定买主,不许反悔,否则承担违约责任。4.应收帐款转让市场的监管机制。主要由行政监管机构、经济监管机构、执法监管机构、舆论监管机构和买卖方监管组织组成。其中,行政监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应收帐款转让市场运行过程中公务员有无越权行使职权,以权谋私行为。经济监管机构主要职责是监督应收帐款转让市场中的参与者有无谎报应收帐款或对债权债务方资产评估不实的虚假行为。执法监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应收帐款购买方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依法追债,监督债务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推迟还债,或在条件许可时如期还债。舆论监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对应收帐款转让市场中的参与者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对武力追债、恶意拖欠、赖债等行为进行舆论谴责,从道义上规范参与者的行为。买卖方监管组织一般由双方协议组成,系临时性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在应收帐款转让市场上,向有关部门申诉,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五)。

建立我国应收帐款转让市场,要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重点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全社会的思想认识。应收帐款转让市场是一种风险转让市场,在实际运作中时刻可能发生风险损失,难免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即承接债权方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并且不排除原债权人将死帐推向转让市场的可能性。因此,参与各方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社会各界尤其是政府主管部门对此要有正确态度,不要动摇建立该市场的信心。

2.建立健全应收帐款转让市场的法律法规。在我国建立应收帐款转让市场,要涉及一系列的法律法规问题,只有从法律法规上规范应收帐款转让市场,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其正常运行。目前,至少应建立以下一些法律法规:商业信用管理条例、应收帐款转让操作管理办法、企业债权资产抵押拍卖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应收帐款转让市场的准入规定和行为禁止规定,债务企业赖债的惩治办法和新闻曝光制度等。

3.严格应收帐款转让市场的日常管理。重点是防止欺诈行为发生,尽可能减少欺诈行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对市场上转让的应收帐款,市场管理部门要严格审查债权企业的相关合同和会计凭证,并要债务方出示资信证明、书面承认债务。应收帐款转让时,严格采用公开、公平竞争竞价方式,市场转让的帐款实行公证制度,转让手续费定额收取等。

4.把好应收帐款转让市场的人员素质关。对应收帐款转让市场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实行社会统考资格认定制度,在此基础上,实行公开招考选聘,保证人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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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帐款管理制度【】

第1条:目的。

为保证企业最大可能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同时防范应收账款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减少坏账损失,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称的应收账款,包括赊销业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和企业经营中发生的各类债权,主要包括应收销货款、预付购货款、其他应收款三个方面的资料。

第3条:在货物销售业务中,凡客户利用信用额度赊销的,须由经办销售业务员填写赊销的“开据发票申请单”,注明赊销期限。

第4条:销售经理按照客户信用限额对赊销业务签批后,财务部门方可开票,仓库管理部门方可凭单办理发货手续。

第5条:应收账款主管应定期按照“信用额度期限表”核对应收账款的回款和结算状况,严格监督每笔账款的回收和结算。

第6条:应收账款超过信用期限××日内仍未回款的,应及时上报财务经理,并及时通知销售经理组织销售业务员联系客户清收。

第7条:凡前次赊销未在约定时间结算的,除特殊状况下客户能带给可靠的资金担保外,一律不再发货和赊销。

第8条:销售业务员在签订合同和组织发货时,须按照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确定销售方式,所有签发赊销的销售合同都务必经销售经理签字后方可盖章发出。

第9条:应收账款主管应于每月最后××日前带给一份当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提交给财务经理、销售经理及营销总监。

第10条:销售业务员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或协议书时,应按照《信用额度表》中对应的客户信用额度和期限,约定单次销售金额和结算期限,并在期限内负责经手相关账款的催收和联络。

第11条:销售部应严格按照《信用额度表》和财务部门的《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及时核对、跟踪赊销客户的回款状况。

第12条:清收账款由销售部统一安排路线和客户,并确定回到时间,销售业务员在外清收账款时,无论是否清结完毕,均需随时向销售经理电话汇报工作进度和行程。

第13条:销售业务员于每日收到货款后,应于当日填写收款日报表一式四份,一份自留,三份交企业财务部。

第14条:销售业务员收取的汇票金额大于应收账款时,非经销售经理同意,现场不得以现金找还客户,而应作为暂收款收回,并抵扣下次账款。

第15条:销售业务员收款时对于客户现场反映的价格、交货期限、质量、运输问题,在业务权限内时可立即给予答复,若在权限外需立即汇报销售经理,并在不超过××个工作日内给予客户答复。

第16条:销售业务员在销售产品和清收账款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经发现,分别给予罚款或者开除处分,并限期补正或赔偿,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

2、退货不报或积压退货。

3、转售不依规定或转售图利。

4、代销其他厂家产品。

5、截留,挪用,坐支货款不及时上缴。

6、收取现金改换承兑汇票。

第17条:销售业务员岗位调换、离职,务必对经手的应收账款进行交接。

第18条:凡销售业务员调岗的,务必先办理包括应收账款、库存产品等在内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不得离岗,交接不清的,职责由移交者负责,交接清楚后,职责由接替者负责。

第19条:凡销售业务员离职的,应在××日前向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者其薪资和离职补贴不予发放,由此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职责。

第20条:离职交接以最后在交接单上批示的生效日期为准,在生效日期前要完成交接,若交接不清又离职时,仍将依照法律程序追究当事人的职责。

第21条:销售业务员提出离职后须把经手的应收账款全部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的承诺担保,若在××个月内未能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承诺担保的则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第22条:离职销售业务员经手的坏账理赔事宜如已取得客户的书面确认,则不影响离职手续的办理,其追诉工作由接替人员接办。理赔不因经手人的离职而无效。

第23条:“离职移交清单”至少一式三份,由移交、接交人核对资料无误后双方签字,保存在移交人一份,接交人一份,企业档案存留一份。

第24条:销售业务员接交时,应与客户核对账单,遇有疑问或账目不清时应立即向销售经理反映,未立即呈报,有意代为隐瞒者应与离职人员同负全部职责。

第25条:销售业务员办交接时由销售经理监督;移交时发现有贪污公款、短缺物品、现金、票据或其他凭证者,除限期赔还外,情节重大时依法追究其民事、刑事职责。

第26条:应收账款交接后××个月内应全部逐一核对,无异议的账款由接交人负责接手清收。

第27条:交接前应核对全部账目报表,有关交接项目概以交接清单为准,交接清单若经交、接、监三方签署盖章即视为完成交接,日后若发现账目不符时由接交人负责。

第28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企业财务部。

第29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应收帐款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能最大可能的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防范经营风险;并尽可能的缩短应收账款占用资金的时间,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应收账款管理活动的各相关部门。

本办法明确了参与应收账款管理活动的相关部门的职权、责任;规定了本公司应收账款核算、催收、清查、考核等工作的管理要求和坏账核销的管理程序。

3、定义。

应收账款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收取的款项及代垫的运杂费等。

4、收款方式。

4.1账款收取方式分为:银行转账、现金或票据。

4.2以银行转账收款方式为最优,不允许收取商业承兑汇票。若收取支票和银行承兑票据时应注意开票日期、票据抬头及其金额、章印是否正确无误,如不符时应及时联系退票并重新办理。

4.3原则上不能直接收取现金。

4.4任何人员在销售产品和清收账款时有下列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予以开除,并限期补正或赔偿,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

(1)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的;

(2)截留、挪用、坐支货款未及时上缴纳;

(3)使用假印鉴套取资金的;

(4)因过失造成应收款项大额坏账的;

(5)侵占、贪污收回款项的;

(6)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5.管理组织与职责分工。

5.1财务部。

5.1.1财务部负责销售与收款等应收款项的结算与账务处理,监督管理货款回收。

a、按公司核定下达的应收账款合理额度和周转率监控管理。

b、根据坏账损失的处理程序核销处理坏账损失。

5.2业务部。

5.2.1负责处理客户管理,签订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

5.2.2负责催收货款、对账确认债权、取得货物签收回执、销售退回审批。

5.3仓储部门。

负责审核销售发货单据是否齐全,按照销售发货单据组织发货,确保出库实物与销售出库单据一致,确保出货货物安全、及时送达客户。

6、工作内容。

6.1应收账款的核算。

6.1.1财务部按客户设置应收账款明细账,及时反映每一客户应收账款的发生,余额的增减变动,监督信用政策的执行情况。

6.1.2财务部编制应收账款明细表,并对应收账款账龄进行分析,提供给业务部和公司领导,根据信用政策对应收账款数额过大或超过信用期、账龄延长等情况提供预警信息反馈。

6.1.3业务部按客户设置应收账款台账,详细记录应收账款基础资料。包括每个客户的信用额度、信用期限、发票记录,回款记录和对账、催收记录。

6.1.4应收账款的发生和形成要附有完整的反映销售交易情况和货物所有权交割情况的有效凭证,包括经过授权审批的合同,经过授权审批的信用政策及客户签收回执及相应客户印章。以上材料应作为销售货物、形成应收账款的原始资料归档保存。

6.1.5发生销售退回,由仓储部门、品质部、业务部负责。仓储部依据客户退货单清点产品,确认无误后办理销退手续;品质部应对客户退回的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明,并跟踪客退维修进度务必今早返退客户;业务部对客退信息及时跟踪及销退单的处理;财务部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相关账务处理。

6.2.1业务部对应收账款全程负责,并对客户的经营情况、偿付能力进行追踪分析,及时了解客户资金持有量与调剂程度,保证应收账款的回收。

6.2.2业务部应对应收账款客户分类管理,报备财务部登记。信用期限内的应收账款应及时提醒客户按约付款,不能放松监督以防发生新的拖欠。超过信用期的应收账款,业务人员提交分析说明及清收措施交销售部门领导审阅。对于恶意拖欠、信用品质不良的客户应当从信用清单中除名,并加紧催收。催收无果而金额较大的应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对于超过信用期但以往信用记录一向正常甚至良好的客户,争取再延续、增进相互业务关系中妥善的解决应收账款拖欠问题,如果逾期的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应在诉讼时效内及时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6.2.3销售业务人员工作调动,该销售业务人员经办或接管的应收账款应作为主要内容逐笔进行交接,后任业务人员必须接任应收账款清欠责任,发生逾期呆账、坏账的,应根据具体情况同时追究前任、后任销售人员的责任。

6.2.4对于以上处理方式都已使用任然无法收回应收货款的,由业务部经办业务员出具说明报告,经由总经理签字后,交予财务部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6.3应收账款的清查。

6.3.1业务部业务人员应定期与客户对账,对账结果可使用询证函或对账确认书加以确认。询证函或对账确认书应由双方盖章,并及时交财务部,确保债权明确有效。双方对账有异议的,必要时由财务部提供对账支持,和业务部人员共同与客户对账。

6.3.2业务部、财务部、仓储部门应定期(至少每季度末)全面清查应收账款和库存商品,对已经发货实现物权转移的必须开具发票,核实确认应收款项。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业务部人员应追究其责任。

6.3.3财务部在清查应收账款时,相对应的应付款项应当一并清查。对既有债权又有债务的同一债权人,应由业务部、采购部共同说明情况,经业务部、采购部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进行账务抵扣处理,以确认应收账款的真实数额。

6.4应收账款的考核。

6.4.1财务部负责核定应收账款占用额、账龄结构和周转期,与销售额、回款率一并考核。

6.4.2公司对造成坏账损失的销售业务人员,追究责任,扣减提成奖励。

6.5.1在管理和追索逾期应收款项过程中发生的劳务费用、诉讼费用,作为当期费用计入损益,不得挂账。

6.5.2为了减少坏账损失而与债务人签订协议按一定比例折扣收回的,需经总经理签字批准,交财务部账务处理,折扣部分作为损失处理。

6.6坏账核销管理程序。

6.6.1坏账损失确认原则。

6.6.1.5逾期三年的应收款项,债务人在境外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经依法催收仍未收回,且在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取得境外中介机构出具的债务人逃亡、破产企业证明后,作为坏账损失。

6.6.2坏账损失应依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经审批后处理。

6.6.3坏账损失企业内部处理程序。

6.6.3.1业务部提出坏账核销申请,阐明坏账损失的原因和事实,提供企业内部证明材料和外部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6.6.3.2财务部根据核销申请经核实后,出具具体意见提交总经理审定。

6.6.3.3涉及诉讼的坏账损失,由企业委托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6.6.4注意:所有应收账款形成的坏账损失,实行账销案存,继续保留追索权,由业务部门负责追索。

6.6.5“坏账申请书”填写一式三份,有关客户的名称、号码、负责人姓名、营业地址、电话号码等,均应一一填写清楚,并将申请理由的事实,不能收回的原因等,做简明扼要的叙述,经业务部、财务部和总经理批准后,连同账单或差额票据转财务部处理。

6.6.6凡发生坏账的,应查明原因,如属业务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应按坏账金额的20%扣减业务员的工资,可分月分期扣减,直至扣完为止。

7.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经总经理审定授权,批准之日起生效。

应收帐款管理内控制度

第一条:应收账款的大量存在,导致企业大量流动资金被不合理占用,以至企业无法顺利实现由商品到货币的转变。

第二条:为保证公司能最大可能的拓展市场以利于公司的发展,同时又要以最小的坏帐损失代价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防范经营风险;并尽可能的缩短应收帐款占用资金的时间,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应收账款,包括提供管理服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和公司经营中发生的各类债权。具体有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四条:应收帐款的管理部门为公司的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财务部们负责数据传递和信息反馈,业务承办部门或个人负责联系和款项催收,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应收账款的确定。

第二章 应收账款的回收责任制度

并报公司领导。

第六条:收账制度应包括从债务人处收取超过或没有超过期限的应收账款程序,制定操作性强且便于理解和贯彻执行的收账制度。企业要采取强有力的催收措施收取应收账款,一旦应收账款到期,就要及时通过信函、电话或电报等方式催收(以免超过诉讼时效)。如仍未收到账款,应分析原因,寻找对策,再次通过函电或专程上门实施催收,必要时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直至账款收回。

第三章 应收帐款的奖惩办法

第七条:收回应收账款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做到责任到人。因没尽到责任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当事人责任。在收回应收帐款过程中,为公司及时挽回经济损失贡献突出者,应根据数额大小给予一定奖励。每笔应收账款结束后,财务部门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处理好账务。

2

一、强化应收账款内部控制的意义

在现在的市场机制下,应收账款在企业在流动资产中的份额相当高,而且风险性也比较大,企业为了更进一步强化应收账款内部控制的管理,来实现企业资金的完整性,安全性以及合法性,来提高企业的各个方面能力,应收账款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强化便成了企业的重点话题。应收账款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强化不仅为企业增加了款项的使用率,也保护企业的资金安全,加强企业的资金运转。这样更能保证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维护企业之间的有效合作,对于资金的流通与周转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国应收账款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国内大多数企业和和各界人士逐渐认识到到应收账款的重要意义。由于我国信用体系依然不完善,管理体系也在发展建设阶段,而且大多数同时企业对应收账款管理不太重视,因此我国应收账款制度依然在发展阶段。

(一)我国应收账款内部控制意识淡薄

现在我国一些员工不能正确认识应收账款管理不合理使企业遭受损失,忽略应收账款带来的风险。企业员工在实施应收账款内部时漏洞百出,造成了很多风险,有些企业提前不对客户做全面的分析调查,不做任何评估,为了一味的追求高收益,从而使企业应收账款危险随之即来。有些企业更是对拖滞应收账款的回收不闻不问,如果稍微努力就能追回的账款被无限的延期,最后导致坏账的频频发生,使企业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管理者缺乏风险意识

在经济全球化快速发展的今天,销售人员如果没有对客户做准确全面的调查与评估,为了完成销售任务,就直接想当然的赊销货物给客户,完全将责任推给财务部,这样不管资金能不能收回,都与自己无直接的责任关系,这样就降低了员工的生产积极性。

(三)企业管理机制不健全

销售部门与财务部门的职责划分不清楚,对应收账款带来的损失推卸责任。企业没有明确的将责任分配清楚,对销售,资金回收等环节的管理还不完善,有待改进。

(四)信用体制不全面

在我国,单位的`信用体制很不合理,相关的制度规章相对落后,企业信用机制尚在建设阶段。应收账款应该与企业信用紧密配合。我国很多企业缺乏专业化管理模式,各个阶层管理人员分配的责任尚不明确,缺乏专业的管理机构,人员分工规章制度划分模糊不清,未建立公平公正的赏罚措施。事先没有对客户的资信做全面评估, 对应收账款风险的评估没有引起管理阶层的重视,销售渠道不规范,对付款人信资程度尚没有完全了解就对其赊销,增大了坏账发生的可能性,从而增大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发生的频率。

(五)鼓励和管制系统部残缺,绩效考核体系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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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收帐款管理问题的探讨

应收帐款是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的重要环节,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经济中,正确运用赊销,加强应收帐款的管理显得非常重要。应收帐款管理应从应收帐款防范机制的建立和销售全过程的管理监控、逾期债权的处理三方面着手。企业应设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并与销售、财务部门对应收帐款进行发生监控、跟踪服务和反馈分析,并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对于存在的逾期应收帐款,企业应成立专门机构进行催讨,并积极寻找债务重组、出售债权的可能,争取及时收回债权。

应收账款是企业对外赊销产品、材料、劳务等项目而形成的应向对方收取相应款项的一种外置资产,作为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应收帐款管理直接影响企业营运资金的周转和经济效益。如何监控应收帐款发生以及如何处理企业的不良债权等问题,已经成为我们企业管理中不容回避的一个重大课题。

下面我从应收帐款的形成原因、带来的危害和如何去做好应收帐款的管理措施角度来谈谈。

根据有关部门调查,我国企业应收账款占流动资金的比重为50%以上,远远高于发达国家20%的水平。企业之间尤其是国有企业之间相互拖欠货款,造成逾期应收账款居高不下,已成为经济运行中的一大顽症。据专业机构统计分析,在发达市场经济中,企业逾期应收账款总额一般不高于10%,而在我国,这一比率高达50%以上。造成企业应收账款居高不下的原因可以从几个方面来归纳:

1、企业及产品的竞争力不足。

不论是高科技产品还是一般工业品,当前几乎都是买方市场,而一些企业在规模、技术、成本的某一方面不具备优势,不能成为行业里的领军人物,自然在客户面前失去话语权,做不到先款后货,甚至现款现货,只能在政策方面放松,以拉拢客户为其销货。看看美国宝洁公司,在强大的公司实力和品牌竞争力的影响下,基本没什么应收帐款,决大多数可以做到先款后货的销售成交。

2.商业竞争。

3、绩效考核机制不科学。

在某些企业中,为了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往往只将工资报酬与销售任务挂钩,而忽略了产生坏帐的可能性,未将应收帐款纳入考核体系。因此销售人员为了个人利益,只关心销售任务的完成,只管发货,不考虑款是否可以收的回,导致应收帐款大幅度上升。而对这部分应收帐款,企业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要求有关部门和经销人员全权负责追款,应收帐款大量沉积下来,给企业经营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应改以销售回款为第一考核核心指标,只有销出去能收的回的款才能算有效销售,计入销售人员报酬任务中。

4、无对口责任管理部门,管理分不清,造成大家都不管。

有些企业对应收帐款的管理缺乏规章制度,或有章不循,形同虚设。财务部门不及时与业务部门核对,销售与核算脱节,问题不能及时暴露,一些企业应收帐款居高不下,帐龄老化,却任其发展,无人问津。

5、对帐不及时。

由于经营过程中货物与资金流动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差异以及票据传递、记录等发生误差的可能,所以,经营过程中债权债务的双方就经济往来中的未了事项进行定期对帐,可以明晰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然而有的企业由于不及时与客户对帐,有的即使是对了帐,但只是口头上的承诺,并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对帐依据。

6、不做好资信调查,任意给予信用政策。

在给予一个客户应收帐款额度时,不是经过科学的调查分析后给予合理的额度,而是凭感觉和感情任意放大对其的应收额度,造成大量应收放在外面,增加公司的经营风险。

7、财务部门没有履行好监督的职能。

财务对业务的关系本应该是服务和监督有机的结合,平时除做好对业务部门的服务支持外,还应根据管理制度对业务部门进行监督,看其是否有超越管理制度的行为,给应收款带来不安全的因素。业务人员有时候为完成其任务,对方的要求又超越了公司的规定,他也叫发货,这时就需要我们财务部门的把关和监控,超越规律制度的提醒他必须报有权限的上级批准才能发货。

1、占用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降低资金的周转速度。

应收账款未实现现金的流入,属于应收而未收的资产,代表企业的债权,应收账款的不断增加,使企业资金的周转速度减慢,使大量的流动资金沉淀在非生产环节,致使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短缺,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

2、增加企业的现金流出。

(1)应收账款的发生意味着企业销售收入的成立。流转税是以销售收入为计算依据,按期以现金方式缴纳。

(2)应收账款使企业利润增加,企业盈利后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3)应收账款的管理成本(即信用调查费用、信用收集费用、账簿记录费用、收账费用等)会增加企业的现金流出。

3、形成坏账损失,影响企业经营业绩。

坏账是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账款。由于发生坏账而产生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企业对发生的坏账依法处理后,作为企业的一项经营发生的管理费用可冲减企业利润。

应收帐款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能最大可能的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以利于销售公司的产品,同时又要以最小的坏帐损失代价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防范经营风险;并尽可能的缩短应收帐款占用资金的时间,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应收帐款,包括发出产品赊销所产生的应收帐款和公司经营中发生的各类债权。具体有应收销货款、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三条:应收帐款的管理部门为公司的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数据传递和信息反馈,业务部门负责客户的联系和款项催收,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客户信用额度的确定。清欠办负责合同的审核,归档,和应收款的呆坏账清理。稽查办负责应收款及其帐务的巡查监视监督。

第二章:客户资信管理制度。

第四条:信息管理基础工作的建立由业务部门完成,公司营销部应在收集整理的基础上建立以下几个方面的客户信息档案一式两份,由销售经理复核签字后一份保存于清欠办,一份保存于销售办,销售经理为该档案的最终责任人,客户信息档案包括:

d、交易现状:主要包括客户的销售活动现状、存在的问题、客户公司的战略、未来的展望及客户公司的市场形象、声誉、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

第五条:客户的基础信息资料由负责各办事处的业务员负责收集,凡于本公司交易次数在两次以上,且单次交易额达到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均为资料收集的范围,时间期限为达到上述交易额第二次交易后的一月内完成并交销售经理汇总建档。

第六条:客户的信息资料为公司的重要档案,所有经管人员须妥慎保管,确保不得遗失,如因公司部份岗位人员的调整和离职,该资料的移交作为工作交接的主要部分,凡资料交接不清的,不予办理离岗、离职手续。

第七条:客户的信息资料应根据业务员与相关客户的交往中所了解的情况,随时汇总整理后交销售经理定期予以更新或补充。

第八条:实行对客户资信额度的定期确定制,成立由信息中心、销售经理、财务经理、在总经理(或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的主持下成立公司资信管理工作小组,按季度对客户的资信额度、信用期限进行一次确定,并维护到erp系统中去。

第九条:“资信管理工作小组”对市场客户的资信状况和销售能力在业务人员跟踪调查、记录相关信息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确定每个客户可以享有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建立《信用额度、期限表》,由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各备存一份。

第十条;初期信用额度的确定应遵循保守原则,根据过去与该客户的交往情况(是否通常按期回款),及其净资产情况(经济实力如何),以及其有没有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跟其它企业之间有没有法律上的债务关系(潜在或有负债)等因素。凡初次赊销信用的新客户信用度通常确定在正常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的50%,如新客户确实资信状况良好,须提高信用额度和延长信用期限的,的必须经“资信管理工作小组”形成一致意见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第十一条:客户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复核和调整,公司资信管理工作小组应根据反馈的有关客户的经营状况、付款情况随时予以跟踪调整。

第三章:产品赊销的管理。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内主管应收帐款的会计每十天对照《信用额度期限表》核对一次债权性应收帐款的回款和结算情况,严格监督每笔帐款的回收和结算。及时把应收回来的账款和开出发票的录入系统。销售办要随时检查信用的底数,便于及时和业务员沟通,预防因为其他原因导致正常业务开展不顺。

第十四条:凡前次赊销未在约定时间结算的,除特殊情况下客户能提供可靠的资金担保外,一律不再发货和赊销。

第十五条:业务员在签定合同和组织发货时,都必须参考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来决定销售方式,所有签发赊销的销售合同都必须经主管业务经理和清欠办会签后方可盖章发出。

第十六条:对信用额度在50万元以上,信用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客户,业务经理每年应不少于走访一次;信用额度在100万以上的信用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除业务经理走访外,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在有可能的情况下总经理)每年必须走访一次以上。在客户走访中,应重新评估客户信用等级的合理性和结合客户的经营状况、交易状况及时调整信用等级,并根据认证管理要求填写“客户满意度调查表”。

第十七条:财务部门应于月后5日前提供一份当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帐龄明细表〉,提交给总经理、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和稽查办。

第十八条:业务部门应严格对照〈信用额度表〉和财务部们报来的〈帐龄明细表〉,及时核对、跟踪赊销客户的回款情况,对未按期结算回款的客户及时联络和反馈信息给主管副总经理。

第十九条:业务人员在与客户签定合同或的协议书时,应按照《信用额度表》中对应客户的信用额度和期限约定单次销售金额和结算期限,并在期限内负责经手相关账款的催收和联络。

第二十条:财务部门应于月后5日前向业务部门、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总经理)提供一份当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帐龄明细表》,该表由相关业务人员核对后报经业务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安排进行账款回收工作。

第二十二条:清收帐款由业务部门统一安排路线和客户,并确定返回时间,业务员在外清收帐款,每到一客户,无论是否清结完毕,均需随时向业务经理电话汇报工作进度和行程。

第二十三条:业务员收帐时应收取现金或票据,若收取银行票据时应注意开票日期、票据抬头及其金额是否正确无误,如不符时应及时联系退票并重新办理。若收汇票时需客户背面签名,并查询银行确认汇票的真伪性;如为汇票背书时要注意背书是否清楚,注意一次背书时背书印章是否与汇票抬头一致,背书印章是否为发票印章。

第二十六条:业务人员在销售产品和清收帐款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经发现,分别给于罚款或者予以开除,并限期补正或赔偿,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

1、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

2、退货不报或积压退货;

3、转售不依规定或转售图利;

4、代销其他厂家产品的;

5、截留,挪用,坐支货款不及时上缴的;

6、收取现金改换承兑汇票的;

第二十七条:业务人员全权负责对自己经手赊销业务的账款回收,为此,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客户进行访问(电话或上门访问,每季度不得少于两次),访问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现象,应自发现问题之日起1日内填写“问题客户报告单”,并建议应采取的措施,或视情况填写“坏帐申请书”呈请批准,由业务主管审查后提出处理意见,凡确定为坏帐的须报经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按相关财务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业务人员因疏于访问,未能及时掌握客户的情况变化和通知公司,致公司蒙受损失时,业务人员应负责赔偿该项损失根据青天一字。.。.。.

第二十九条:业务部门应全盘掌握公司全体客户的信用状况及来往情况,业务人员对于所有的逾期应收帐款,应由各个经办人将未收款的理由,详细陈述于帐龄分析表的备注栏上,以供公司参考,对大额的逾期应收帐款应特别书面说明,并提出清收建议,否则此类帐款将来因故无法收回形成呆帐时,业务人员应负责赔偿xxx%以上的金额。

第三十条:业务员发现发生坏帐的可能性时应争取时效速报业务主管,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如客户有其他财产可供作抵价时,征得客户同意立即协商抵价物价值,妥为处理避免更大损失发生。但不得在没有担保的情况下,再次向该客户发货。否则相关损失由业务员负责全额赔偿。

第三十一条:“坏帐申请书”填写一式三份,有关客户的名称、号码、负责人姓名、营业地址、电话号码等,均应一一填写清楚,并将申请理由的事实,不能收回的原因等,做简明扼要的叙述,经业务部门及经理批准后,连同帐单或差额票据转交清欠办处理。

第三十二条:凡发生。坏帐的,应查明原因,如属业务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于当月份计算业务人员销售成绩时,应按坏账金额的---%先予扣减业务员的业务提成。

第三十五条:离职业务员经手的坏帐理赔事宜如已取得客户的书面确认,则不影响离职手续的办理,其追诉工作由接替人员接办。理赔不因经手人的离职而无效。

第四十条:应收帐款交接后一个月内应全部逐一核对,无异议的帐款由接交人负责接手清收,(稽查办应随意对客户办理通讯或实地对帐,以确定业务人员手中帐单的真实性。);交接前应核对全部账目报表,有关交接项目概以交接清单为准,交接清单若经交、接、监三方签署盖章即视为完成交接,日后若发现帐目不符时由接交人负责。

第四十一条:帐务稽查办公室负责应收账款,库存商品,应付账款红数等所有涉外经营活动的检查,审计,抽查,监督。并对上述行为的结果拟定处置意见,上报公司领导。

第四十二条:对于往来帐务(截至20xx年5月30日)各业务员、办事处、业务经办人员若主动提报整改的,挽回经济损失的一律从轻处理。一旦查处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第四十二条:稽查办根据客户性质,市场情况,应收款情况以及各方面的信息汇总前期对正常业务户全面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各业务员、办事处根据稽查办的工作安排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必须每月提供各项余额的对账情况,库存情况;

2、提供业务变化情况,包括对方业务经办人的更换,法人代表的更换,重大的组织机构变化,企业性质和公司名称的变化和更改。.。.。.

3、配合稽查办联系稽查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应收帐款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应收帐款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应收帐款是企业对外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所形成的尚未收回的被购货单位,接受劳务单位所占有的本企业资金。

2、企业只有在实现销售并取得货币资金,才能补偿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各种耗费,取得企业资金的循环周转。加强对应收帐款的管理,是企业流动资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且直接影响到公司的获得利润和现金流量。

3、为了应收帐款在发生时能够有适当的程序管理以及良好地控制限额和收回的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应及时组织催收,避免其他单位占用本企业资金,特制定本制度。

2、企业销售应采取前的合同的方式,根据合同规定产品的名称品种数量规格及供货期发货,约定费用承担办法并根据合同规定的收款方式和时间及时收回货款。,用户出具的建议间距也可以作为赊销评距。迁局必须注明所欠货物熟练金额赊欠日期及约定还款日期,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

3、赊欠大额货款及包装物,用户应提供有效财产担保,办理财产抵押手续。未办理抵押前,一律不准赊销。

4、特殊情况超过赊销额是,应经销售部门经理销售副总{业务总监}、财务经理和财务总监统一。

1、财务部门设专人对应收款进行管理。

2、每年在于经营上前的合同签,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根距客户资信状况,划分自信类别,设定赊销限额,并经销售副总{业务总监}和财务总监统一。半年重新评的一次。年内赊销原则上不能超过赊销限额。

3、销售部门持有关用户的资信调查、供销合同的抵押手续及有关部门的批文等相关手续到财务部门办理赊销手续。财务部门严格控制内销制度,有上一笔赊欠未结清前,一律不予办理下一笔赊销手续。

4、财务部门根据贷凭证应及时编制记帐凭证,并按客户名称计入应收帐款明细帐。当发生退货或折让时,在得到主管人员批准后,财务部门应及时计入相应收帐款明细帐,保证帐目清晰完整。

6、财务部门每月要与有往来的'经销商及销售员就赊欠进行对帐。对帐单由销售员分发至经销商,经经销商法人盖章签字确认后返回财务部门。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和处理。财务部门应妥善保管对帐单。

特殊事项,应有尽随时对帐。

1、销售代表对自己经办赊销的应收帐款负全部责任。销售代表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催缴货款。

2、销售代表工作变更,必须办理赊销款交接手续,帐目清楚,并取得客户认可。不办理交接,工作不得变更。赊欠数额较大的,需帐目清理完毕后,方能办理工作变更手续。

3、销售人员催缴的货款要及时交给财务部门入帐,挪用、占用、侵吞、贪污公款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4、对于无理拒不偿还欠款的客户,将移交法律部门提起拆讼。

5、在清理应收帐款过程中发生的债务重组,报经董事会批准。

1、对于发生的坏帐,应采用直接转销法计入坏帐损失。每月根据当年预测的坏帐损失进行预提。

2、由于经办人的责任,造成坏帐损失根据情节大小,追究赔偿责任;责任重大,造成巨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广西创新港湾公司应收帐款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能最大可能的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以利于销售公司的产品,同时又要以最小的坏帐损失代价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防范经营风险;并尽可能的缩短应收帐款占用资金的时间,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应收帐款,包括发出产品赊销所产生的应收帐款和公司经营中发生的各类债权。具体有应收销货款、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三条:应收帐款的管理部门为公司的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财务部们负责数据传递和信息反馈,业务部门负责客户的联系和款项催收,财务部们和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客户信用额度的确定。

第二章:客户资信管理制度

第四条:信息管理基础工作的建立由业务部门完成,公司业务部应在收集整理的基础上建立以下几个方面的客户信息档案,各相关业务员在规定时间内输入erp由业务经理复核后保存,业务经理为该档案的最终责任人,客户信息档案包括(尽可能详细):

d、交易现状:主要包括客户的销售活动现状、存在的问题、客户公司的战略、未来的展望及客户公司的市场形象、声誉、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

第五条:客户的基础信息资料由负责各区域、片的业务员负责收集,凡于本公司交易次数在两次以上,且单次交易额达到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均为资料收集的范围,时间期限为达到上述交易额第二次交易后的一月内完成并交业务经理汇总建档。

第六条:客户的信息资料为公司的重要档案,未经业务经理同意不得随意修改。

第七条:客户的信息资料应根据业务员与相关客户的交往中所了解的情况,随时汇总整理后交业务经理定期予以更新或补充。

第八条:实行对客户资信额度的定期确定制,成立由负责各市场区域的业务主管、业务经理、财务经理、管理中心、分管副总等参与,在总经理主持下的'“客户资信评审会”,按季度对客户的资信额度、信用期限进行一次确定。确定每个客户可以享有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建立《信用额度、期限表》,由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各备存一份。

第九条;初期信用额度的确定应遵循保守原则,根据过去与该客户的交往情况(是否通常按期回款),及其净资产情况(经济实力如何),以及其有没有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跟其它企业之间有没有法律上的债务关系(潜在或有负债)等因素。凡初次赊销信用的新客户信用度通常确定在正常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的50%,如新客户确实资信状况良好,须提高信用额度和延长信用期限的,的必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形成一致意见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第十条:客户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复核和调整,公司市场管理委员会应根据反馈的有关客户的经营状况、付款情况随时予以跟踪调整。

第三章:产品赊销的管理

第十一条:发货环节

在市场开拓和产品销售中,凡利用信用额度赊销的,以《信用额度、期限表》为准,相关人员进行审批《核价单》,由业务经理严格按照预先每个客户评定的信用限额内签批后,仓库管理部门凭签批后的《发货通知单》办理发货手续;凡超过信用额度、或非正常价等销售发货,业务经理需在发货通知单上注明,并一律经总经理特批后予以发货。

注:发生赊销的单位,必须签订有效的《销售合同》,必须取得托运单或收货确认单原件。

如销售《核价单》注明是现款交易的,到会计开具收款收据,后附发货单,出纳按收款收据金额收取现金,并加盖现金收讫章并签名,仓库按收据联、发货单发货。

第十二条 确认应收帐款、入帐

财务部以销售合同为依据,对核价单、出库单、发货通知单、客户确认单等进行比对,确认是否正确无误,并归档;对于比对有问题的业务,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对核对无误业务确认应收帐款;非正常业务销售的,如单价不按出厂价等的,要通过非正常流程进行处理,先通过总经理批准执行后再办理。

第十三条 按要求开具销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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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帐款管理制度

1、销售代表对自己经办赊销的应收帐款负全部责任。销售代表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催缴货款。

2、销售代表工作变更,必须办理赊销款交接手续,帐目清楚,并取得客户认可。不办理交接,工作不得变更。赊欠数额较大的,需帐目清理完毕后,方能办理工作变更手续。

3、销售人员催缴的货款要及时交给财务部门入帐,挪用、占用、侵吞、贪污公款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4、对于无理拒不偿还欠款的客户,将移交法律部门提起拆讼。

5、在清理应收帐款过程中发生的债务重组,报经董事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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