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十实用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十实用

ID:848993

时间:2023-07-04 14:51:55

上传者:曹czj

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十实用篇一

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xx-2025)》和《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xx〕3号)有关要求,为推动《“健康安徽20xx”规划纲要》、《安徽省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健康马鞍山行动实施方案》相关举措在企业落地见效,结合实际,制定此方案。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立健全企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树立健康经营理念,打造文明健康绿色的职业健康环境和企业健康文化,不断提高劳动者健康素养,降低职业相关疾病的发病率及工伤事故发生率,实现企业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健康企业建设坚持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统筹协调、企业自主负责、专业机构指导、全员共建共享的指导方针,按照自愿参与、属地管理,创新引领、健康优先,行业推动、文化促进,能建尽建、动态评定,措施激励、助企惠民的原则,面向全市范围内各级各类企业开展。

鼓励引导用人单位建立完善与劳动者健康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整洁卫生、绿色环保的健康环境,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完善职业健康监护、传染病和慢病防控、心理健康辅导等健康服务,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包容的健康文化,建成一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设施完备、成效显著的健康企业,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以县(区)、开发园区为基本单位,面向各级各类企业开展,区分市级、县区级健康企业。自20xx年起,每年市级健康企业数量按照不少于10家的标准开展建设,县区(开发园区)级健康企业数量按照每个县区(园区)不少于3家的标准开展建设。

(一)建设评估内容

按照全国爱卫办等7部门印发的《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试行)》和中国疾控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编写的《健康企业建设评估技术指南》要求,具体内容包括管理制度、健康环境、健康管理与服务、健康文化等四个方面的60项指标。

(二)建设评估方法

1.企业自主申请。企业依据《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进行自评,具备条件的均可向所在地县区卫生健康委、开发园区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提出健康企业建设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健康企业申报表》(附件1)、《建设健康企业承诺书》(附件2)、《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附件3)及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2.县级审核。根据企业申请材料,所在地县区卫生健康委、开发园区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审核,对达到标准的企业按得分高低编制《符合健康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名册》(附件4)并附相关申请材料,于每年8月30日前报至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支队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科。(邮箱:1048039169@,联系电话:2366563)。

3.市级评估认定。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职能部门主管人员组成市级健康企业评估组,按各县区、开发园区评分高低分层随机抽取50%的申报企业进行现场复查评估(10家及以下复查评估须全覆盖),按照通过率核减该县区通过市级评估的家数。通过市级评估的认定为市级健康企业。每年9月30日前完成市级健康企业评估认定工作,并在认定的市级健康企业中择优推荐为省级健康企业评选对象。

(三)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完善健康企业承诺和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1.承诺制度。建立长效管理及运行机制,切实保障和维护职工的健康权益。自市相关主管部门公布健康企业名单之日起,每满3周年的前3个月内,健康企业需向市卫生健康委提交《健康企业延续承诺书》(附件5),市卫生健康委于1个月内作出复核认定。

2.退出机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市主管部门编制《退出健康企业名单》(附件6)与当年通过认定的健康企业名单同步在网站公布。

(1)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

(2)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导致员工死亡的;

(3)发生饮水污染或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故造成群体健康危害的;

(4)发生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的;

(5)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

(6)有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的;

(7)发现弄虚作假,存在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8)满3周年未提交《健康企业延续承诺书》的;

(9)复核不符合要求的。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开发园区要把健康企业建设纳入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总体部署,纳入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监测和考核范围,对健康企业建设以及现场复核评估情况进行定期通报,推进健康企业建设活动落地见效。各级应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制,市级成立由卫生健康、经济信息化、人社、生态环境、总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部门组成的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法规监督科。卫生健康部门和爱卫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创新举措,按《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明确的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二)强化技术支撑。市、县区(开发园区)要成立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指导组,负责健康企业评审工作,为健康企业建设、评估验收、经验总结等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市疾控中心为全市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指导单位,各县区(开发园区)要充分发挥疾控中心、专业技术机构、专家和行业协会作用,为健康企业建设的政策制定、师资培训、考核评估、经验总结推广等提供支撑。

(三)强化措施激励。市、县区卫生健康委、开发园区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对认定的健康企业,以文件的形式进行通报命名并在各自网站公布健康企业名单。推进健康企业评估结果逐步纳入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健康企业,其申报的工伤预防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鼓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属地健康企业提供优惠的技术服务。各县区(开发园区)可结合实际,出台健康企业优惠优待政策,将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为企优环境”要求落到实处。

(四)强化宣传动员。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和微博、微信等媒体,及时对健康企业建设的典型事例、特色做法、建设成效进行总结报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健康达人”评选等活动,加强对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政策宣传,引导企业了解和认识健康企业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社会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全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十实用篇二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压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切实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健康企业建设是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具体行动,是推进健康xx、健康xx建设的重要基础和组成部分。在我区深入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年行动,促进健康“细胞”建设,进一步加强企业职业健康意识,进一步推动企业压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健康企业建设评估管理工作。统筹推进职业健康重点工作,进一步创建有利于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倡导健康工作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劳动者健康素养,降低职业病、工作相关疾病和常见病的发病率以及工伤事故发生率,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

通过健康企业建设年活动,选择一批职业健康基础工作扎实、管理规范、职业病防治成效明显、近年来没有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企业参与创建,发挥规上企业、生产性企业创建示范效应,进一步完善健康企业建设标准,按照企业规模、经济类型兼顾的原则,推进健康企业培育建设。

本次健康企业建设年活动分为宣传发动、制定方案、评估考核等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20xx年7月中旬前)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健康企业建设年相关宣传活动,引导企业树立职业健康意识,提升企业职业健康素养水平。重点面向企业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一线劳动者,开展咨询解答、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等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通过开展职业健康宣传进企业活动,动员广大企业积极参与,营造争创健康企业的浓厚氛围。

(二)制定方案(20xx年7月底前)

各单位要制定符合实际的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方案,督促指导企业按照方案要求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序时进度,对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开展健康企业建设。今年原则上共需完成5家以上健康企业建设任务。

(三)评估考核(20xx年9月中旬前)

1、企业自主申请

具备以下条件的各类企业均可向属地卫健委提出健康企业评估申请:

(3)对照《健康企业评估表》(附件3),自评分在800分以上。

申请材料包括:《建设健康企业承诺书》(附件1)、《健康企业评估申请表》(附件2)、《健康企业评估表》(附件3)及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2、初审上报

我区卫健委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职能部门主管人员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评估,并在《健康企业评估表》(附件3)的县区评估栏中填写分数。对符合健康企业认定条件的,将《健康企业评估表》(附件3)和《健康企业评估意见表》(附件4,按评估分数从高到低排列)的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报送市卫健委相关科室。

3、市级考核评估

市卫健委将牵头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职能部门主管人员进行现场复查评估,并在《健康企业评估表》(附件3)的市级评估栏填写分数。现场复查评估以县区为单位,按评分高低分层随机抽取50%的申报企业进行,按照现场复查评估通过率核减县区通过市级评估的家数,最终确定符合健康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名单,上报省卫生健康委。

为加强对健康企业建设年活动的领导,我区卫健委成立健康企业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健康企业建设坚持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统筹、企业负责、专业机构指导的方针,加强沟通协作,把健康企业建设纳入健康城市总体部署。

二是加强培育扶持。

区疾控机构作为健康企业创建专业技术指导机构,要组织专家对创建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在企业对标建设、工艺技术改造、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培训教育等环节,进行重点培育和帮扶。

三是加强宣传和示范引领。

要充分利用媒体加强对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政策宣传,加大对健康企业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的报道,适时组织参观学习、现场观摩等活动,发挥示范作用,促进同行业、同类型企业提高创建水平。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十实用篇三

健康企业是健康“细胞”的重要组成之一,通过不断完善企业管理制度,有效改善企业环境,提升健康管理和服务水平,打造企业健康文化,满足企业员工健康需求,实现企业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健康企业建设坚持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统筹协调、企业负责、专业机构指导、全员共建共享的指导方针,按照属地化管理、自愿参与的原则,面向全国各级各类企业开展。

第一条企业成立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健康企业工作计划,明确部门职责并设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鼓励企业设立健康企业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第二条结合企业性质、作业内容、劳动者健康需求和健康影响因素等,建立完善与劳动者健康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劳动用工制度、职业病防治制度、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定期体检制度、健康促进与教育制度等。保障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内容,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保费。鼓励企业为员工投保大病保险。

第四条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采取多种措施,发动员工积极参与健康企业建设。

第五条完善企业基础设施,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为劳动者提供布局合理、设施完善、整洁卫生、绿色环保、舒适优美和人性化的工作生产环境,无卫生死角。

第六条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排放和贮存、运输、处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七条开展病媒生物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得到有效控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第八条工作及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工效学要求和健康需求。工作场所采光、照明、通风、保温、隔热、隔声、污染物控制等方面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九条全面开展控烟工作,打造无烟环境。积极推动室内工作场所及公共场所等全面禁烟,设置显著标识,企业内无烟草广告和促销。

第十条加强水质卫生管理,确保生活饮用水安全。

第十一条企业内部设置的食堂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要求,达到食品安全管理等级b级以上;未设置食堂的,就餐场所不能与存在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工作场所相毗邻,并应当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

第十二条厕所设置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干净整洁。

第十三条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做好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及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第十四条鼓励依据有关标准设立医务室、紧急救援站等,配备急救箱等设备。企业要为员工提供免费测量血压、体重、腰围等健康指标的场所和设施。

第十五条建立企业全员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制定员工年度健康检查计划,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设立健康指导人员或委托属地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员工健康评估。

第十六条根据健康评估结果,实施人群分类健康管理和指导,降低职业病及肥胖、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等慢性病患病风险。

第十七条制订防控传染病、食源性疾病等健康危害事件的应急预案,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防止疾病传播流行。

第十八条鼓励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制订并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提供心理评估、心理咨询、教育培训等服务。

第十九条组织开展适合不同工作场所或工作方式特点的健身活动。完善员工健身场地及设施,开展工间操、眼保健操等工作期间劳逸结合的健康运动。

第二十条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加强对怀孕和哺乳期女职工的关爱和照顾。积极开展婚前、孕前和孕期保健,避免孕前、孕期、哺乳期妇女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放射线。将妇科和乳腺检查项目纳入女职工健康检查。企业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按规定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母婴室等设施。

第二十一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卫生档案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实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评价。

第二十二条对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岗位,应当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对可能导致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十三条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规范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定期评估,配合做好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妥善安置有职业禁忌、职业相关健康损害和患有职业病的员工,保护其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第二十四条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第二十五条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和能力。

第二十六条通过多种传播方式,广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倡导企业员工主动践行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等健康生活方式。积极传播健康先进理念和文化,鼓励员工率先树立健康形象,鼓励评选“健康达人”,并给予奖励。

第二十七条定期组织开展传染病、慢性病和职业病防治及心理健康等内容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健康素养。

第二十八条定期对食堂管理和从业人员开展营养、平衡膳食和食品安全相关培训。

第二十九条关爱员工身心健康,构建和谐、平等、信任、宽容的人文环境。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预防和制止工作场所暴力、歧视和骚扰等。

第三十条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等社会公益活动。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十实用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规范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推动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根据《自治区健康促进企业评估标准(试行)》、《达拉特旗爱卫办关于印发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旗创建健康促进旗工作总体部署和辖区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以及相关法规,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主体落实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推动落实职业卫生基础工作,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提高我旗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1、各企业成立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公开承诺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倡导全体职工积极参与。

2、制定配套的政策、文件和管理制度;健康教育年度有计划总结、活动有记录,各类档案资料规范完整。

3、开展无烟环境建设,有控烟阵地和定期宣传。

4、组织企业职工开展职业安全和职业防护培训,举办防护技能、应急演练。

5、组织企业职工开展以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的健康讲座,每年不少于4次;每年举办2次以上以健康为主题的戒烟、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有通知、签到、现场图片、工作记录、讲座课件等全部资料)。

6、有固定健康教育宣传阵地,每年更换不少于6期。

7、到20xx年底职工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0%;职工吸烟率下降3%;职业防护知识、技能有所提高;职工对健康促进企业的知识知晓率达70%以上。

8、全旗大中型企业到20xx年底全部达到健康促进示范企业标准。

根据《自治区健康促进企业评分参考标准(20xx版)》(附件2),考核的内容为:组织管理、健康环境、健康活动、建设效果等4个大项目、11个子项目,总计100分,现场评估达到80分及以上,认为达到健康促进企业标准。

(一)部署阶段(20xx年5月)

旗安监局将积极组织部署,开展摸底调查,认真筛选,深入企业宣传,根据摸查情况,从各生产经营企业中选出3个建设较好的企业参加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其他有条件的企业也要积极参加。

(二)实施阶段(20xx年6月至10月)

本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按照“企业提交创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1)到旗安监局—参加创建企业制定创建方案——对照标准找差距——制定措施抓整改——企业自评”的步骤进行示范企业创建。旗安监局将指导企业按照《自治区健康促进企业评分参考标准(20xx版)》中的要求完成企业自评。

(三)验收阶段(20xx年12月)

旗爱卫办对参加创建的企业进行指导和初步考核验收,市爱卫办对参加创建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在考核验收中将严格按照《自治区健康促进企业评分参考标准(20xx版)》的要求,坚决杜绝流于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等行为,确保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认识,精心组织

开展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以及相关法规的实际行动,是促进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根据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和申报管理数据,制定本单位创建方案,各单位主要领导要监督落实情况,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二)大力宣传,认真开展

各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动员和组织辖内职业卫生基础较好的企业参与本次创建活动,按照企业主动申报创建,监管部门重点督促指导的原则,认真开展健康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同时,各主管部门要结合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等职业病防治工作,督促企业按照《自治区健康促进企业评分参考标准(20xx版)》进行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

(三)以点带面,突出成效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总结职业健康示范企业的经验做法并加以推广,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座谈会和参观学习,以点带面逐步提高企业在职业卫生重点行业领域的覆盖面,进一步加强我旗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从业人员防范职业病危害的能力,提高企业劳动者的健康素质。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均不能参加创建活动

1.证照不全的;

3.本年度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健康示范企业若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受到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取消示范企业称号。

联系人:陈文龙、刘欢(大)

联系电话:5185xxx

电子邮箱:1136158xxx5@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十实用篇五

根据《关于印发宁国市健康促进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秘﹝20xx﹞151号)要求,为扎实推进省级健康促进市建设工作,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提高企业职工公民健康素养,营造文明、和谐、健康的作业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加快推进“健康宁国”建设。以全民健康为宗旨,以建设“健康促进企业”为目标,通过健康促进企业建设,提升企业健康工作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对维护全体劳动者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全市大中型以上企业。

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局。

市应急局、市卫健委。

依据《健康促进企业评价标准(20xx版)》(具体标准附后)开展建设工作,总分为100分,验收达到80分为合格。

(一)筛选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1月31日。初步筛选大中型以上企业申报宁国市健康促进企业,名单于20xx年1月31日前报送至市健康促进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实施阶段:20xx年2月1日—20xx年6月30日。

各相关企业按照标准开展建设活动,收集建设资料并归档。

(三)验收阶段:20xx年7月1日—20xx年7月31日。

市健康促进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单位按照标准进行现场验收。

(四)命名阶段:20xx年9月。

对验收结果符合条件的企业,由市健康促进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市健康促进市建设领导组授予宁国市“健康促进企业”称号。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活动是省级健康促市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提高企业员工健康素质、促进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建立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的措施之一。有关部门、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健康促进企业申报和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运行良好的工作制度,保证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人人参与。通过建设健康促进企业活动,树立企业职工健康为本意识,促进健康行为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要广泛宣传省级健康促市建设工作与建设健康促进企业活动,对照标准积极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升企业职工健康素养水平,共建共享健康环境。

(三)强化指导,保证成效。市经信局、市应急局、市卫健委将及时对各单位在建设健康单位活动的各个阶段进行指导,查找不足,及时改进,争取建设工作圆满完成。

联系人:张春萍联系电话:0563—4036xxx

电子邮箱:xxxxx@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十实用篇六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健康中国20xx”规划纲要》《“健康北京20xx”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健康北京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北京行动(20xx-2030年)的通知》,推动企业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切实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根据《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xx〕3号),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健康工作决策部署,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扎实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提升本市企业健康管理水平,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维护和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

(二)基本原则

坚持健康优先,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将保障和促进劳动者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健康企业建设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统筹协调、企业负责。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鼓励工业企业积极参与,形成健康企业创建良好氛围。

坚持技术引领,实现创新发展。关注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产生的健康新问题,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解放思想,因地制宜,实现企业建设和劳动者健康良性协调发展。

到20xx年,全市选择30家大、中、微型企业建成试点健康企业。

1.企业管理者重视健康企业建设。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支持开展健康企业建设活动。定期组织职工参加健康体检,把对职工的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家庭健康和生活方式健康作为主要内容,纳入企业的健康管理。

2.企业劳动者参与健康企业建设。设置健康企业宣传栏,引导职工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经常健步走。定期组织开展健康企业宣传培训,利用多种方式加强健康知识宣传和普及,劳动者职业健康知晓率达到95%以上。

3.全面建立劳动者健康档案。明确专门机构或部门、专人,将劳动者健康体检与身体机能测试检查有效结合,建立全面健康档案,定期为劳动者发送健康运动信息。促进企业关爱劳动者由物质关爱向本质关爱转变。

市、区成立由卫生健康、爱卫会办公室、经济信息化、生态环境、国资、总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部门组成的健康企业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市健康企业建设试点工作。

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

(一)建设对象

健康企业建设试点按照属地化管理、自愿参与的原则,试点建设面向全市各级各类工业企业开展,同时鼓励其他类型企业积极参与。

凡三年内未发生各类公共卫生事件及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均可申报。

(二)申报流程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市卫生健康委负责中央在京及市属工业企业健康企业建设评估和验收工作,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辖区其他工业企业健康企业建设评估和验收工作。

申报企业分别按照分级向市、区卫生健康委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健康企业建设申报表》(附录1)并提供相关材料,由市、区卫生健康委组织评估验收。

申报企业各项指标需符合《北京市健康企业基本要求》(附录2)要求。

(三)评估验收

1.评审。市、区卫生健康委委托负责技术指导的专业机构组成评审专家组,依据评估验收标准,对申报企业进行技术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2.审定。市、区卫生健康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通过验收的企业名单。

3.公示。验收达标的,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4.授牌。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由市、区卫生健康委分别认定为“健康企业”,并统一授予“北京市健康企业”牌匾。

(四)资格复审

对已认定的健康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3年组织一次复审。复审工作按照分级由市、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可通过委托专业机构方式实施。

通过复审的企业保持“北京市健康企业”资格,未通过复审的企业,需在限期内整改后再次复审,如仍未通过的,取消其“北京市健康企业”资格。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区卫生健康委要把健康企业建设,作为健康北京建设和推进健康北京行动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市、区爱卫办要充分发挥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配合,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市、区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健康企业建设试点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和卫生健康有关工作,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知识普及。经济信息化部门要发挥行业管理作用,促进企业积极参与健康企业建设。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按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对申报健康企业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国资委负责市属企业健康企业建设的组织、宣传和推动工作,积极制定完善市属健康企业相关激励政策。工会要积极宣传健康企业理念,倡导劳动者积极参与,将健康企业建设作为企业参评工人先锋号、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称号时的参考,促进健康文化,和谐劳动关系。共青团、妇联要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鼓励和支持共青团员、妇女职工积极参与“健康达人”等活动,助力健康企业建设工作。

(二)强化技术保障

由北京市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牵头成立市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指导组,负责健康企业评审工作,并为健康企业建设、评估验收、经验总结等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和服务。各区要成立相应的技术指导组,负责本地区健康企业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

市、区卫生健康委要充分发挥疾控中心、专业技术机构、专家和行业协会作用,为健康企业建设的政策制定、师资培训、考核评估、经验总结等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三)广泛宣传动员

市、区卫生健康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政策宣传,引导企业劳动者了解和认识健康企业建设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试点健康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正面宣传、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大激励力度

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将健康企业建设融入行业政策,积极探索健康企业建设与行业监管的联动机制,在松绑减负、用工稳岗、评优评先、宣传推广等方面为健康企业提供相应政策支持。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十实用篇七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xx-2025)》和《安徽省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要求,推动全市健康企业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此方案。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立健全企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树立健康经营理念,打造文明健康绿色的职业健康环境和企业健康文化,不断提高劳动者健康素养,降低职业相关疾病的发病率及工伤事故发生率,实现企业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健康企业建设坚持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统筹协调、企业自主负责、专业机构指导、全员共建共享的指导方针,按照自愿参与、属地管理,创新引领、健康优先,行业推动、文化促进,能建尽建、动态评定,措施激励、助企惠民的原则,面向全市范围内各级各类企业开展。

鼓励引导用人单位建立完善与劳动者健康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整洁卫生、绿色环保的健康环境,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完善职业健康监护、传染病和慢病防控、心理健康辅导等健康服务,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包容的健康文化,建成一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设施完备、成效显著的健康企业,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以县(区)为基本单位,面向各级各类企业开展。自20xx年起,各县区市级健康企业数量不少于2家的标准开展建设。

(一)建设评估内容

按照全国爱卫办等7部门印发的《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试行)》和中国疾控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编写的《健康企业建设评估技术指南》要求,具体内容包括管理制度、健康环境、健康管理与服务、健康文化等四个方面的60项指标。

(二)建设评估方法

1.自主申请。企业依据《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进行自评,具备条件的均可向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委提出健康企业建设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健康企业申报表》(附件1)、《建设健康企业承诺书》(附件2)、《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附件3)及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2.县级审核。根据企业申请材料,所在地卫健委牵头负责组织审核,对达到标准的企业按得分高低编制《符合健康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名册》(附件4)并附相关申请材料于每年7月31日前报至市卫健委。

3.市级认定。市卫健委根据企业所在地审核上报的情况,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职能部门主管人员组成市级健康企业评估组,按各县区评分高低分层随机抽取50%的申报企业进行现场复查评估(10家及以下复查评估须全覆盖),按照通过率核减该县区通过市级评估的家数。通过市级评估的认定为市级健康企业。

(三)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完善健康企业承诺和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1.承诺制度。建立长效管理及运行机制,切实保障和维护职工的健康权益。自公布健康企业名单之日起,每满3周年的前3个月内,健康企业需向市卫健委提交《健康企业延续承诺书》(附件5),由市卫健委作出复核认定。

2.退出机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市卫健委编制《退出健康企业名单》(附件6)与当年通过认定的健康企业名单同步在网站公布。

(1)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

(2)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导致员工死亡的;

(3)发生饮水污染或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故造成群体健康危害的;

(4)发生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的;

(5)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

(6)有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的;

(7)发现弄虚作假,存在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8)满3周年未提交《健康企业延续承诺书》的;

(9)复核不符合要求的。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健康企业建设纳入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监测和考核范围,应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制,成立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卫生健康部门和爱卫办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创新举措,按《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明确的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二)强化技术支撑。各地要成立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指导组,负责健康企业评审工作,为健康企业建设、评估验收、经验总结等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各地要充分发挥疾控中心、专业技术机构、专家和行业协会作用,为健康企业建设的政策制定、师资培训、考核评估、经验总结推广等提供支撑。

(三)强化措施激励。推进健康企业评估结果逐步纳入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健康企业,其申报的工伤预防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鼓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属地健康企业提供优惠的技术服务。

(四)强化宣传动员。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和微博、微信等媒体,及时对健康企业建设的典型事例、特色做法、建设成效进行总结报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健康达人”评选等活动,加强对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政策宣传,引导企业了解和认识健康企业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社会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请各县区卫健委于6月10日前将本次工作联络员名单报送市卫健委。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十实用篇八

为引导企业树立健康意识,打造健康企业、活力企业,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xx年健康素养促进项目的通知》(闽卫宣传函2021262号)和《荔城区建设全国健康促进县(区)实施方案》(荔政综〔20xx]93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区企业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全国健康促进县(区)建设项目工作方案》和《荔城区建设全国健康促进县(区)实施方案》为依据,全面提高企业职工的健康素质为目标,形成良好的健康企业创建工作机制,促进企业职工身心健康,增强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达到健康促进企业标准,为建设健康荔城打下良好基础。

(一)总体目标

在企业全面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探索建立健康促进企业工作模式和长效机制,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营造健康氛围,提高企业职工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

(二)关键指标

1.建立健康融入企业日常的工作机制。将健康促进企业建设纳入企业年度工作计划。

2.健康促进企业的比例不低于20%。

3.传播健康理念,定期开展健康活动。

20xx年12月-20xx年12月。

1.制定健康促进企业工作方案。结合全国健康促进县(区)

标准和健康促进企业标准(见附件2),各企业全面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纳入企业年度工作计划、融入日常工作。

2.建立健康促进企业领导协调机制。成立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参与的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跟进指导工作开展及解决存在的相关问题,有效推进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3.建立健康促进企业工作网络。健康促进工作网络以各企业为主导,以各企业的生产场地为基础,以健康促进企业建设示范点为重要组成部分。各企业设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促进建设教育工作,并定期开展培训。

1.各企业开展针对职工的需求评估。了解企业职工的健康素养、健康状况和疾病负担情况,确定主要健康问题,制定本企业健康促进计划。研究制定适合的健康促进策略和措施,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完成时限,提出具体的应对措施。

2.推进企业健康的公共环境建设。开展无烟企业创建活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全面禁止吸烟,有明显的无烟标识和健康提示,打造无烟环境。保持室内外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场所物品堆放有序,垃圾分类且日产日清,打造自然环境。建立健康环境宣传栏并定期更新,提供锻炼和阅读场所,对弱势群体有健康帮扶措施,打造人文环境。

(三)开展形式丰富的健康活动

1.定期开展健康活动。发挥党建对健康促进企业的引领作用,结合主题党日,组织开展健康讲座、健康主题活动、工间操、球类比赛等一系列健康活动,深化健康促进企业理念养成,提高促进职工健康素质。同时结合、融入主题党日活动。

2.按需开展健康服务。定期组织职工体检,根据体检结果制定健康管理计划。有条件的企业应设置卫生室或医务室,有专兼职的卫生技术人员,有必要的医疗用品。条件尚不具备的应配置必需的医疗用品和急救药物,安排专人接受急救和疾病预防和知识培训。

第一阶段:计划和启动阶段。(20xx年12月)各企业建立健康促进企业工作机制,广泛动员企业职工;制定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全面启动建设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建设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0月)

各企业按照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方案和标准要求,积极开展建设工作,在本企业范围内落实建设措施。建设健康促进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组织督导和指导工作,确保建设质量。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12月)

区建设健康促进企业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健康促进企业标准(附件2)各项指标要求,组织对各企业的建设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和检查,形成建设工作报告,总结并宣传推广有效经验。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建设健康促进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工作方案与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督促落实相关企业的职责,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定期组织检查、督导和评估,建立对各企业创建情况的督察制度,并有督察活动和记录。

(二)狠抓任务落实

各企业要根据健康促进企业标准(详见附件2),扎实推进各项建设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要细化分解建设工作任务,切实把建设目标层层落实。各企业要及时开展阶段性的自查自检,及时查找差距或问题,力争有达标、有巩固、有提高,进一步提升建设水平。

(三)强化督导评估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健康促进企业创建工作,从促进企业职工身心健康、增强集体意识出发,积极为本企业创建活动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各企业高层人员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参与创建;企业广大职工要踊跃参与创建的各项活动,真正使创建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真正成为促进企业职工身心健康的有效途径。健康促进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督导检查方案,组织对各企业健康促进建设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与考核评估。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十实用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我乡工厂企业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促进广大职工健康行为的形成,预防职业中毒、职业病、传染病和常见病的发生,保护和促进职工身心健康,提高健康水平和劳动生产率,实现“人人享有职业卫生保健”的目标,建设健康企业、和谐中堂。根据磁县人民**办公室(通知)[20xx]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乡深入推进“健康企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增强广大企业和职工的健康意识、提高健康水平为目标,全面深化“健康企业”创建活动,营造安全健康的生产和工作环境,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弘扬磁县人文精神风貌,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健康素质和生活品质,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健康发展、和谐发展。

建立适应工厂职业人群需要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服务体系,人人享有职业健康教育,人人享有职业卫生服务,创造良好的劳动条件和职业、生活环境,减少和消除职业性及其他有害因素,降低职业病、常见病和工作相关疾病的发病率以及工伤事故的发生率,努力建设健康企业、和谐辛庄营乡。通过不断提高工厂职业人群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从而促进工厂三个文明建设和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到20xx年底,全乡重点培育选树1-2家企业达到健康企业标准,作为典型引导,全乡各企业将全面推动创建活动的全面展开。到20xx年底,30%的乡镇规模以上企业达到健康企业标准,20%的小企业达到标准;到20xx年底,规模以上企业50%达标,小企业30%;到20xx年底,8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达标,60%的小企业达标。

选择邯郸振华活性炭作为试点项目,先行启动立项工作。其余企业条件成熟的也可创建。

(1)工厂企业在生产、管理、物流、生活等方面适应现代文明,全面塑造健康文明的现代企业形象。

(2)总的来说,工厂和企业保证了企业所有职业群体都能享受职业健康教育和职业卫生服务。

(三)工厂企业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健康教育规划,落实有效措施实施规划并对执**况进行评估。

(4)工厂和企业应改变健康宣传方式,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健康教育。

(5)企业要有计划地开展劳动卫生法制教育,加强行政干预管理。

(六)工厂企业的安全、环保、劳资、宣传、教育、文化、后勤等部门和工、青、妇等组织均应有协调配合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的实施措施。

(一)工厂企业健全有关健康教育管理组织机构,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本项工作,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活动有记录等。将卫生科普知识纳入职业技术培训,进行有关生理、心理卫生、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安全卫生、常见病防治、自我保健等知识宣传教育。

(2)提高企业员工的健康观念。有毒有害作业工人100%获得“知情权”,了解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及防护方法知晓率达90%。

(三)企业员工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有所提高,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70%。员工保护和减少职业危害和意外伤害的技能和正确行为率达到95%。

(4)建立健全厂企职工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制度。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率均在95%以上,并建立了健康档案。

(五)促使各种危害健康的疾病发病率有明显下降,尤其是预防和控制职业中毒和职业病、食物中毒和急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和应急事件在工厂企业的发生。

(6)工厂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并定期更换内容;并以广播、卫生标语闭路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卫生知识宣传。

(一)明确职责,加强协作。乡“行动”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建立机制,共同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共同参与。广泛宣传创建健康教育示范企业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提高广大工厂员工和健康教育工作者的创建意识。

(3)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基地。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建设健康教育馆、展览馆、培训室等,配备必要的电视、**等健康教育宣传设备。

(四)加强培训,规范管理。健康教育人员应主动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结合社区卫生服务,建立健全工厂职工健康教育档案;各类健康教育档案按档案管理,按年装订成册。

(五)加强督导,实施考核。乡“行动”办要按照有关要求,对各企业的创建情况进行考核,以更好的状态迎接县的考核评选。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