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购销合同税率(热门15篇)

采购购销合同税率(热门15篇)

ID:8676498

时间:2024-01-08 07:13:54

上传者:念青松

购销活动的顺利进行对企业的运营和发展至关重要,需要合理的市场研究和销售策略的制定。购销活动是一个复杂而又有趣的过程,希望大家在实践中能够不断探索和突破自己的边界。

采购购销合同

乙方(药品生产或配送企业):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发[20__]7号)、《国家卫计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__]70号)、《20__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黔卫计发[20__]76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在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一)双方依据《20__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公开招标)中标药品目录》、《20__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谈判采购和定点生产药品采购目录》以及各市(州)药品采购联合体或省属医疗机构议价形成的《20__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直接挂网)议价药品目录》(以下统一称为《20__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目录》),共同制定乙方《药品采购供应目录》,目录内容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包装、生产企业、中标企业、采购价格等信息。《药品采购供应目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除直接挂网药品价格可以实行动态调整外,其它药品在采购周期内不得另行组织议价,定点生产及谈判采购药品按国家有关政策进行调整。

(三)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交易内容与《药品采购供应目录》内容不符的,以时间在后的确定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采购周期。

本合同约定采购周期从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

第3条采购方式。

甲方通过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网址:____________)发送药品采购订单,乙方须在4小时内对甲方通过平台发出的网上订单进行响应,并按照约定的药品品规配送药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在网上进行确认,并按规定时间付款,不得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第四条采购价格。

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采购价格以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上公布的中标价格为准,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

第五条质量要求。

(一)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与《20__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目录》中的项目内容相一致,必须符合国家的药品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二)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药品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起诉。

(三)乙方必须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质量标准等相关文件。

(四)乙方所供药品须按甲方要求提供药品检验部门出具的该药品同批号质量检验报告书,符合检查验收要求,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若乙方提供的药品出现质量问题或不符合验收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向甲方配送药品时必须根据药品的有效期来送货。以药品到货之日起计算,药品的使用效期应占药品有效期的三分之二以上(特殊药品除外),并且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合格才可向甲方送货,否则甲方可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退货,乙方不得推诿或拒绝合理退换。

第六条药品包装标准。

(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盖乙方鲜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第七条供应配送。

(一)供应配送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配送药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在贵州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上发送的订单执行。急救药品必须按照临床需要及时送到,配送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一般药品原则上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48小时,最长不超过72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

(三)甲乙双方须在贵州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中及时填报供应、配送、入库等情况。

第八条验收。

(一)药品交货地点,经双方协商确定为。

(二)乙方销售药品,要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和“两票制”要求,附符合规定的随货同行单。发票的购、销方名称应当与随货同行单、付款流向一致、金额一致。还应当提供从生产企业获得的,加盖该配送企业印章的进货发票复印件。

(三)甲方对送达的符合“两票制”要求的药品,经验明票、货、账三者一致后方可签字入库,并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网上确认工作。

(四)乙方所提供的药品剩余有效期限不得少于整个药品有效期的2/3。

(五)对不符合“两票制”、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及破损的药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在2日内进行更换,不得影响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使用。

(六)甲方在临床使用中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要求药品质量检验书面通知时,应当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并提供质量检验报告书。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七)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在药品送检期间,甲方临床用药暂由其他同类中标品规药品替代。

(八)药监部门在抽检中证实乙方提供质量不合格药品,证实没有执行“两票制”的药品,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配送的药品如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发现3人次以上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储存和管理。

(一)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应建立并执行药品进货、验收、储存制度,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加强对药品效期的管理。甲方定期清查药品库房及各个药房药品的有效期,掌握药品情况,及时对医院药品进行退、换货。甲方应合理采购、使用药品,由于甲方管理不善造成的近效期药品,不得向乙方退货。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时间。

(一)结算时间。甲方自收到药品之日起,最长不超过天进行结算。

(二)乙方应按照“两票制”的相关要求,向甲方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三)结算方式:经双方协商确定为。

第十一条退货。

乙方应接受不符合“两票制”药品、滞销药品、效期临近药品的退货,同时应将退货药款及时返还,未返还的在下一批货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第十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在整个药品集中采购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政策规定及文件精神,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二)所有集中采购药品均须通过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行交易,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三)甲方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药品进行采购,并及时支付货款。

(四)乙方须保证在合同周期内按照医疗卫生机构的需要持续供货,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送达。

(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条件及处理方式。

(一)违约终止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守约方可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乙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支付货款。

2、一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一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一方破产或丧失履约能力终止合同。

如果一方破产或丧失履约能力,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予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守约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下列行为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采购合同项目约定,采购非中标药品替代已确定的乙方中标品种。

2.甲方无故不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

如甲方存在上述行为,甲方向乙方支付最高不超过药品价款%的违约金,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拖延支付货款,应向乙方赔偿利息损失,乙方同时有权暂停或停止部分或全部供货。

(二)乙方有下列行为时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应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或被终止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2.误期赔偿。

(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误期赔偿的违约金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法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2)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同时,乙方将被列入不良记录。

3.乙方拖延交货,导致甲方用药短缺或断货,甲方可按照有关规定另行组织采购。

4.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5.乙方所供药品不符合“两票制”相关要求,按照市场清退机制,解除配送关系。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一)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二)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三)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相应的伴随服务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同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其它约定事项。

(二)双方通过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确认的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如果国家有关部门调整药品价格,中标药品价格按有关规定执行。由此对双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其他义务。

1.凡在《20__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目录》中的药品,甲乙双方须通过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公布的中标价格进行网上采购交易,不得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2.甲乙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严格为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的相关信息保密。

3.伴随服务。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失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4)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对于伴随服务条款和收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合同修改。除了双方已在上面的双方约定条款签署约定或签署其他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5.乙方向甲方提供不限于“随货同行单”、“销货清单”等“两票制”要求的相关材料。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在网上采购药品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反商业贿赂的规定,自觉服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甲乙双方须按照《关于建立贵州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办法》的规定,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订《贵州省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廉洁购销合同》。

第十九条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应有书面放弃声明。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双方应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采购购销合同

供方:

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供需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需方购买金刚石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

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合计(大写):小写:元。

二、在本合同签订时,需方应向供方提供自身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材料。

三、交货时间:供方于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或需方确定并经供方确认的时间内交货。

四、交货方式:交货方式为。

五、交货地点:供方送货的,交货地点为经供方书面确认的地点;需方自提货物的,交付地点为供方所在地;供方代办运输的,为货交承运人之地。

六、货物验收及异议期限:需方应在收货后12小时内进行验收;经验收发现货物规格型号、数量等不符合约定的,应在收货后24小时内将验收情况书面通知供方,但应先接收货物并妥善保管;逾期未验收或未通知的,视为验收合格。

七、退换货:经验收,符合法律明文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条件需退换货的,由需方向供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供方于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书面答复。已经开具发票的,需方自愿放弃退货的权利,仅主张更换同规格、同数量产品的权利。

八、结算方式:产品验收合格后,需方必须于年月日前以银行转账汇款的方式向供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该笔订单的全部货款。

九、违约责任:一方违约的,应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责任;迟延履行的,承担每日30元的迟延履行责任;造成对方损失(包括律师费、交通费、维权误工费、差旅费等)的,应同时予以赔偿。

十一、争议解决:合同引发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其他: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时起生效;以传真件或扫描件进行签章的,签章后生效。

供方:

需方: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传真: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帐号: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采购购销的合同

一、供需方本着互相信任、真实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野生菌供销事宜签订本合同。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出厂标准。

三、交(提)货地点:供方厂房。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开箱验收,货到叁天内提出书面异议,否则供方视为需方验收合格无误。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预付xx%订货,xxx%款到帐发货,余款年底结清。

八、本合同签订期限为xx年。

九、其他约定事项:

1、由于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请求,均提交由卓尼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

签订日期:xx年x月x日

采购购销的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签定地点:

乙方(中标人):签定日期:年月日

根据甲方申请并经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甲方委托商通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对设备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编号05号]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标的及合同价格。

2、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

2.1交货方式:2.2交货地点:

3、供货清单。

3.1供货清单:包括产品主机、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名称及数量。(采购人对包装及运输有特别要求的,应作具体约定。)。

4、付款方式与条件。

4.1货物交货付款。

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以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的货物价款。(若乙方有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可在支付货款时予以扣除)。

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

a、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的正式发票。

b、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

c、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

d、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

4.2分期支付货款的,余下的货款应于(时间)支付。

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质量条款可细分为产品质量、包装质量、技术资料质量等内容。(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列。)。

6、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

7、验收。

(货物验收标准和方法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可细分为到货时的外在质量的验收,投产前的质量验收,大型设备可能还存在更多的验收步骤和验收方式,采购人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规定。

8、质量保证。

各合同包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投标人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9、知识产权。

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10.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10.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4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违约终止合同。

11.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11.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11.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12、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3、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采购购销的合同

(范本)。

甲方:(医疗卫生机构)。

乙方:(生产商或配送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7号)等有关规定,为确保药品网上交易的顺利进行,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须在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平台公布的采购招标采购和直接挂网议价入围品种,禁止网外采购。

第二条乙方按药品购销合同向甲方供应药品(采购药品明细表,见附件)。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要求。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质量、规格、包装须与招标采购和直接挂网议价入围品种的信息一致,不得更改。甲方与乙方签订的药品购销合同附表(采购药品明细表)、甲方发出的网上批次订单属于药品购销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与采购用户和生产商或药品经营企业直接签订的书面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供货期限。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足量地对招标采购和直接挂网议价入围品种进行配送。乙方应自收到甲方订单通知起供货,急救、急用药品原则上4小时内送达,一般药品24小时内送达。不能一次完成订单配送的,剩余部分须在7天内(含第一次配送时间)完成配送。

第四条采购价格。

根据集中采购的不同分类,甲方分别按以下规定进行网上采购:国家谈判药品按国家谈判的药品价格进行网上采购;自治区招标采购入围药品按入围目录药品价格进行网上采购;定点生产药品按全国统一采购价格或自治区统一采购价格进行网上采购;直接挂网采购目录药品按议价主体与药品生产企业议定价格网上采购。

采购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按平台更新后的价格执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药品。

第五条货款结算。

甲方应将药品收支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的时间不得超过30天。

第六条药品验收及异议。

(一)甲方按照《药品管理法》相关的验收制度和药品发票(国家税务)在甲方药库,对乙方药品予以验收,同时查验乙方依法必须具备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批件、gmp、gsp等证件,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证书无效或者证书不全的药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当予以退换。如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如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可暂时封存,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因验收不严、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二)乙方按合同交付的药品质量应符合药典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向甲方提供依法必须具备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批件、gmp、gsp等证件供查验,并与货源保证书承诺的质量相一致,以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应及时更换被甲方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采购周期内遇到药监部门抽查甲方的药品,其抽查数量由乙方补齐,对存在问题的药品所产生的查封、没收、罚款等,由乙方承担责任。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药检报告书,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检验。

(三)乙方所提供的药品有效期限不得少于整个药品有效期的2/3。

(四)乙方应接受存在质量问题药品的退货,并负责自行到各医疗机构收回所退药品,同时登录平台确认退货。

(五)对于上述退货药款,甲方与乙方尚有未结款的,可在双方结算时直接从未结款中扣除;如双方不存在未结款项,乙方应在退货后30个工作日内将退货药款返还给甲方。

第七条伴随服务。

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一)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二)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三)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四)在甲方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五)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第八条甲方履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管理。因一方违犯国家相关法规而给对方造成不良后果及损失的,有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采购本合同项下的药品,不得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

(三)甲方应根据临床需求完成药品采购合同。

(四)甲方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算货款。

(五)甲方必须要求乙方按实际采购价格如实开具发票,并如实记帐。

(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提出除合同项以外的集体或个人利益。

(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任何名义的赞助或捐赠。

(八)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乙方的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举报。

(九)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规定。

第九条乙方履约责任。

(一)乙方应保证有足够的备货数量,以免产生缺货现象。并且按购销合同签订采购的药品向甲方供应药品。

(二)乙方承诺提供的全部药品不应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或其它纠纷。如因此造成乙方无法正常供货或第三方向甲方主张权利等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予以解决;因此导致甲方权益受损,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乙方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质量、规格、包装须与招标采购和直接挂网议价入围品种的信息一致,不得更改。

(四)招标采购和直接挂网议价入围品种,自签订购销合同之日起至本次采购周期结束,乙方不得自行弃标和不予供货。

(五)乙方不得为谋取自身利益向甲方医务人员提供贿赂,不得暗中给予回扣或者取得其它不正当利益。如有违反,根据有关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依法查处。

(六)乙方不得在销售药品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利用财物或者其它方式进行商业贿赂。

(七)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甲方的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举报。

(八)法律、法规的其它相关规定。

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通过平台以外途径购买替代招标采购或直接挂网议价入围品种,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或违约付款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以上(一)、(二)两种情形,乙方有权向当地市、县卫生计生部门举报。

第十一条乙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确认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后拒绝供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以上两种情形,甲方有权向当地市、县卫生计生部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举报。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一)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二)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甲乙双方或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三)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乙方应按照药品购销合同中甲方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告知甲方,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涓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确定。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甲方可终止合同。

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省级以上药监部门证明,双方可以解除就该药品订立的合同,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因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终止合同。

(一)采购期满合同终止。遇到政策性采购周期延期,合同期同等顺延。

(二)乙方违约采取的补救措施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三)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十六条本合同(范本)未尽事项,应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等相关文件执行。仍然无法确定的,经双方共同协商,可根据以上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适用范围。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的甲乙双方当事人。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内发生的有关网上交易的各项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十九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监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代理方代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授权代表(签名):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签章日期:年月日签章日期:年月日

附件。

合同附表。

(甲方)采购药品明细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序号流水号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包装生产企业采购价格采购数量采购时间。

注意:乙方的配送批量以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平台交易系统中甲乙双方交易订单号所体现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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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购销的合同

一、供需方本着互相信任、真实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野生菌供销事宜签订本合同。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出厂标准。

三、交(提)货地点:供方厂房。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开箱验收,货到叁天内提出书面异议,否则供方视为需方验收合格无误。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预付__%订货,__x%款到帐发货,余款年底结清。

八、本合同签订期限为__年。

九、其他约定事项:

1、由于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请求,均提交由卓尼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

签订日期:__年x月x日

采购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__〕7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__〕7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__〕13号)等相关规定,为确保药品网上交易的顺利进行,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须坚持以临床用药需求为导向,突出药品治病救人的本质特征,在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采购公布的招标采购入围、直接挂网议价入围、国家谈判和定点生产的品种。

第二条乙方按药品购销合同向甲方供应药品(采购药品明细见附表)。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要求。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质量、规格、包装须与招标采购和直接挂网议价入围品种的信息一致,不得更改。甲方与乙方签订的药品购销合同附表(购销药品明细表)、甲方发出的网上批次订单属于药品购销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与采购用户和生产商或药品经营企业直接签订的书面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采购价格。根据药品集中采购分类的不同,甲方分别按以下规定进行网上采购:国家谈判药品按国家谈判的药品价格结果进行网上采购;自治区招标采购入围药品按入围目录药品价格进行网上采购;定点生产药品按全国统一采购价格或自治区统一采购价格进行网上采购;直接挂网采购目录药品按议价主体与药品生产企业议定价格网上采购。采购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按平台更新后的价格执行,包括尚未履行交付的药品。

第四条配送及供货期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足量地进行配送供货。乙方应自收到甲方订单通知起配送供货,急救、急用(特殊订单或紧急订单)药品原则上4小时内送达,一般药品(普通订单)24小时内送达。不能一次完成订单配送的,剩余部分须在7天内(含第一次配送时间)完成配送。乙方未能按时确认订单或配送药品至交货地点,应及时说明理由,甲方核实情况后,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临时调换货或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根据药品临床使用情况,结合自身采购配送实际,设置药品使用警戒线,药品使用达到预警值后,与乙方协商约定优先配送的条款,满足临床用药需求,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第五条药品验收及退换货。

(一)甲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的验收制度和“两票制”(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有关规定在甲方药库,对乙方药品予以验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并按照“两票制”规定,将相关票据留存备查;同时查验乙方依法必须具备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批件、gmp、gsp等证件,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证书无效或者证书不全的药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当及时予以退换。如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如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可暂时封存,并通知乙方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因验收不严、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二)乙方按合同交付的药品质量应符合药典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货源保证书承诺的质量相一致,以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依法必须具备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批件、gmp、gsp等证件供查验。乙方应及时更换被甲方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采购周期内遇到药监部门抽查甲方的药品,其抽查数量由乙方补齐,对存在问题的药品所产生的查封、没收、罚款等,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药检报告书,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检验。

(三)乙方所提供的药品有效期限不得少于整个药品有效期的2/3。

(四)乙方应接受存在质量问题药品的退货,并负责自行到各医疗机构收回所退药品,同时登录平台确认退货。甲方记录并留存退货单据备查。

(五)对于上述退货药款,甲方与乙方尚有未结款的,可在双方结算时直接从未结款中扣除;如双方不存在未结款项,乙方应在退货后30个工作日内将退货药款返还给甲方。

第六条伴随服务。乙方可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一)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二)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三)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四)在甲方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五)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第七条货款结算。甲方应将药品收支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货款结算方式为,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的时间为天。

第八条甲方履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管理。因一方违犯国家相关法规而给对方造成不良后果及损失的,有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采购本合同项下的药品,不得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

(三)甲方应根据临床需求完成药品采购合同。

(四)甲方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算货款。

(五)甲方必须要求乙方按实际采购价格如实开具发票,并如实记帐。按“两票制”要求索要、查验、核对票据,并留存票据备查。

(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提出除合同项以外的集体或个人利益。

(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任何名义的赞助或捐赠。

(八)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乙方的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检举举报。

(九)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规定。

第九条乙方履约责任。

(一)乙方应保证有足够的备货数量,以免产生缺货现象。并且按购销合同签订采购的药品向甲方供应药品。

(二)乙方须按“两票制”规定,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使用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统称增值税发票),发票上应列明销售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中标药品应注明中标流水号,不能列全的,应当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并加盖供货企业发票专用章,所销售药品还应附销售出库单,包括通用名称、剂型、规格(型号)、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货单位、出库数量、销售日期、出库日期和销售金额等,增值税发票(包括清单,下同)的购、销方名称应当与销售出库单、付款流向一致、金额一致。对增值税发票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两票制”要求的,或者货、票内容不相符的,甲方应拒验收入库。

(三)乙方承诺提供的全部药品不应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或其它纠纷。如因此造成乙方无法正常供货或第三方向甲方主张权利等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予以解决,因此导致甲方权益受损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乙方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质量、规格、包装须与招标采购和直接挂网议价入围品种的信息一致,不得更改。

(五)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自行弃标和不予供应购销药品。

(六)乙方不得为谋取自身利益向甲方医务人员提供贿赂,不得暗中给予回扣或者取得其它不正当利益。如有违反,根据有关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依法依规查处。

(七)乙方不得在销售药品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利用财物或者其它方式进行商业贿赂。

(八)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甲方的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检举举报。

(九)乙方在购销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有义务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本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件的真实性,有义务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等有关药品的详细资料的真实性。有义务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影响本合同签订或履行的但在本合同中未详尽列明的信息的真实性。

(十)法律、法规的其它相关规定。

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通过平台以外途径购买替代招标采购入围、直接挂网议价入围、国家谈判和定点生产的品种,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或违约付款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以上(一)、(二)两种情形,乙方有权向当地市、县卫生计生部门举报。

第十一条乙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确认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后拒绝供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以上两种情形,甲方有权向当地市、县卫生计生部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举报。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

(一)甲乙双方或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二)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甲乙双方或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三)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乙方应按照药品购销合同中甲方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告知甲方,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变更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确定。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甲方可终止合同。因政策调整等情况甲方需变更合同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双方协商妥善处理原合约库存药品。

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省级以上药监部门证明,双方可以解除就该药品订立的合同,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如果发现乙方有本合同第九条(九)中的情形的,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因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终止合同。

(一)采购期满合同终止。遇到政策性采购周期延期,合同期同等顺延。

(二)乙方违约采取的补救措施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三)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十六条本合同(范本)未尽事项,可在不违背法律、法规、交易规则且不与本合同内容相冲突的前提下,进行其他约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七条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适用于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的甲乙双方当事人。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内发生的有关网上交易的各项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十九条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注册单位地址:注册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名):授权代表(签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章日期:年月日签章日期:年月日

附表。

购销药品明细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序号流水号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包装生产。

时间。

注意:乙方的配送批量以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平台交易系统中甲乙双方交易订单号所体现的信息为准。

招标采购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本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范本,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但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甲方委托 (招标代理机构)对 (项目名称) 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编号 号]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及合同价格 附:1、乙方应按照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为依据填写,并对真实性负责,如虚假或不实填写,甲方保留终止该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2.1交货方式: 2.2交货地点:三、供货清单

3.1供货清单:包括产品主机、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名称及数量。

1

(供货清单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为准,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需变更,须经过项目使用单位书面同意后再报经学校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对包装及运输有特别要求的,应作具体约定。)

四、付款方式与条件

货物交货付款

货物付款方式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为准。请各中标人按照要求选择付款方式,并填写。签订合同时,按照要求核查付款方式。

(必填项)甲乙双方协商,选定的货物交货付款方式是

4.1一次性全部付款方式:

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七日内,甲方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的货物价款。(若乙方有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可在支付货款时予以扣除)。

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

a、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的正式发票。

b、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

c、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

d、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

4.2有尾款的付款方式:

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七日内,甲方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的货物价款。(若乙方有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可在支付货款时予以扣除)。

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

a、国家税务机关监制的正式发票。

b、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

c、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

d、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

余款 %的货物价款,作为货物的质量保证金,在 月后,乙方所供货物无质量问题前提下,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

五、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5.1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满足以下质量要求

(若无特殊质量要求,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

5.2 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5.3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标准规定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如无相关标准的,双方约定的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包装材料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4 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5.5 乙方货物质量保证期(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为准)为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承担责任: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退回货物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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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采购销售合同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负责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地供应柴油以供甲方工地机械使用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供油方式:甲方提前一天给乙方电话通知,乙方在二十四小时内负责把柴油配送到甲方工地供甲方使用。

二、乙方所供柴油必须保证质量,确保甲方工地机械正常使用,经甲方现场签收为结算依据。

三、乙方供柴油价格按加油站挂牌价每升优惠0.05元。

四、付款方式:甲方每月结清当月油款给乙方。以现金、支票、转账等乙方认可的方式支付油款,(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油款,乙方有权停止甲方工地用油,同时甲方在未付清乙方柴油款前不得另找供应商供应柴油)。

五、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采购销售合同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就承包乙方食用菌包废料事宜,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生产杏鲍菇的菌包废料;产品的技术标准,按下列标准执行:产品必须是原菌包破碎后的产品,不能人为故意外添加其他物料及水,如有发现按每车壹万元赔偿甲方。购买产品的数量:一年合计叁仟陆佰吨,按比例每月叁佰吨提取。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

产品的交货方式:甲方到乙方厂区提货、自运,甲方每月按上旬、中旬、下旬比例提货(即每十天内提100吨),每旬按三天时间把乙方的废料调运出乙方场地,不得影响到乙方的生产,否则乙方有权自行处理,并要求甲方支付处理产生的合理费用。

(2)乙方负责装车。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时间;如果甲方依约完成合同期内废料的接收处理,下一年本合同自动续签,但产品价格上浮10%。如果一方不同意续签,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另一方,否则视为接受本款的续签条件自动续签。

产品的价格和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规定执行: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每吨人民币          元(          元/吨)。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先预付给乙方人民币          元(          元)作为定金,每个月未提货之前先预付          吨货款给乙方人民币          元(          元)。然后月底根据实际提货量结清,多还少补。如甲方未支付当月货款给乙方,乙方有权在第二个月终止合同,并按第七条款(违约责任)执行。

违约责任。

如果因为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供货,应向甲方偿付双倍定金,即人民币          元(          元)。如果因为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合同自动解除,且乙方不返还甲方的定金,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遭受的超出定金金额之外的所有损失。如果因为非任何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按实际情况结清货款,对定金多还少补。

乙方所交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其他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惩罚性费用,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加收每天应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一。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若未续签,则于合同第五条第1款约定的供货截止日第二日终止。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                               (公章)供货单位(乙方):                               (公章)。

采购销售合同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双方就甲方购买乙方经销管用于建设工程事宜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品名、规格、单价及数量:管材、管件暂估总价为;______________元;规格型号、单价、数量详见附表(此价已包含制作、包装、到春天广场工地的运费、检测等费用,数量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最终结算总价以实际数量乘相应确定单价为准,如最终结算总价超过暂估总价的10%,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二、产品质量要求质量标准为排水管材按/58361—92标准;管件按/5836.2—92标准;螺旋消音管以/______82002为标准;螺旋消音管材以/______—20__为标准要求。为符合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随货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国家级的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

三、产品的包装要求在保证管材、管件外表的完整和清洁的前提下由乙方自定,包装物不回收。

四、产品的交货时间和方式交货时间按甲方的工程进度计划,方式由乙方将产品送至工地并却至甲方指定位置,所发生费用已含在合同单价内。

五、产品验收方式产品进入工地后,由甲方指定人员、两人在数量、专业工长。

在表面材质上予以验收确认,并在送货单上共同签字认可为准,其他人员签字无效。整体质量和性能测试在产品安装完毕后由建设单位、监理及甲方根据国家和天津市对质量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验收。

六、产品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1、货款结算:货到工地经表面验收合格后支什该批货款的%,以此类推。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总货款的_______________%。余款_______________%留作质保金,经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无质量问题前提下无息退还。

2、支付方式:由乙方出具正规税务发票,甲方以转帐方式支付。出厂证明文件和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交货时间及方式供应甲方所需产品,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乙方退回已支付货款并赔偿损失;或要求乙方保修、保退、保换。

2、甲方应做好乙方产品进场前的准备工作。

3、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要求履行完交货义务后,应按合同支付货款。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保证交付的货物符合合同中约定的数量、品种、规格、质量的要求。

2、如因乙方原因产生退货,乙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3、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各一份。在产品进场后应向甲方和监理。

4、产品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24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应及时无偿进行维全修和调换,超出质保期限后,由乙方有偿进行维修和调换。

5、如因产品质量有问题的应及时予以调换并承担费用;甲方或乙方允许的有合法使用权的第三人在使用产品过程中,因乙方质量原因造成甲方和第三人安全事故或其他不利于甲方的事故的,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责任期限内均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此赔偿责任应当在接到甲方包括下属分支机构的书面通知后五日内履行。

6、如因甲方或甲方允许的人合法使用权的第三人使用不当而发生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及费用。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交货或乙方提供的产品不合格的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货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甲方实际损失。

2、甲方无故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退货货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其他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九、争议的解决合同履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1、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债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债权。

2、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甲方盖章或项目经理盖章签字方可生效,其他视为合同未变更。甲方的其他工作人员不能代表甲方方处理本合同引起的债权债务,擅自处理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欠款证明、对账单据等等,因此而产生的债权债务甲方不予认可,且对甲方不产生法律效力。

3、乙方应当将以下资料提交给甲方存档备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红章)一份,管材的产品质量标准及相关说明:国家或天津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各种备案所要求的文件资料:提供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双方确认来往函件,按对方营业执照上的住址或合同中载明的联系方式邮寄,即视为己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

5、乙方必须保证标的物不侵犯他人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否则一切行政、民事等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抵扣货款并向乙方索赔。

6、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款清后自行终止,乙方应在甲方最后一次付款前向甲方出具合同终止函,但质保条款有效期至质保期满。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采购销售合同

甲方:地址:电话:

乙方:地址: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工程机械配件,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项目、数量、单价及金额:

二、产品总金额:人民币(rmb元)。

三、购销条款:

(1)乙方生产的货品必须标注甲方指定的"123456"商标,货品材质、硬度、规格、颜色等必须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样品进行加工制造,货品外表必须平整光滑无毛刺,材质成分必须均匀无色差、无裂纹、无伤痕等。

(2)乙方不得把标有相同或近似以上商标的任何产品出售给其他人或私自进行销售。否则,由此所造成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予甲方。

(3)双方本次经济合作事务及以后此类合作均属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公司或个人透露本合同内容和双方合作的相关事务。否则,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而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4)乙方作出质量保证,若产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六个月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应予以换货或退货,若退货则货款须按退货数量全额退还甲方。

(5)乙方若在合同签订并收到甲方定金后45天内不能交付全部货品,乙方必须全额退还定金并且交付违约金人民币(rmb元)予甲方。

(7)若乙方按时按质按量为甲方生产产品,而甲方不按时提货,甲方已付的定金(人民币贰万圆整)则作为违约金赔偿予乙方。

五、交货期: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二十五天内交付产品项目1和2全数货品予甲方,四十五天内交付产品项目3-6全数货品予甲方。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时,甲方先付定金人民币(rmb元)予乙方。

(2)甲方在全部货品交货后二个月内支付人民币(rmb元),四个月内付清余款人民币(rmb元)。

六、若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并签定补充合同。

七、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同意由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执行。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名(盖章):代表人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采购销售合同

销售方:签订时间:

采购方: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共同遵守下列协议:

货号及名称产品规格的要求单位单价数量金额备注。

总计。

1、包装:

2、交货方式和日期:

3、交货地址:

4、运输方式及费用:

5、验收方式:销售方每批次送到采购方交货地后,采购方如对销售方产品质量有异议须在天内提出,如超天外视为采购方对销售方产品认可,销售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采购方可以要求销售方退货或换货并承担相关费用。

6、付款方式:采购方自订货当日需预付销售方定金万元,采取款到发货结算方式,销售方应向采购方提供销售该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违约责任:违约方需承担无责任方因合同无法履行所产生的直接损失,并应以定金为限赔付违约金。

8、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9、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传真、扫描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形成书面资料作为附件。

销售方:采购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税号:税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单位帐号:单位帐号:

砂石采购销售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工程所需主要建筑材料交由乙方购买并负责运输到场,各类材料暂定价格详见下表:

三.乙方提供的材料须经甲方收料员验收,质量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方可签收,否则发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砂石料应按甲方验收的质量要求配送,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签收,且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在购买运输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

五.付款方式:乙方材料款达30万元,甲方按乙方材料的70%支付,余下的30%待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六.砂石料以上所定价格为暂定价,如市场行情有波动,甲乙双方可协商重新定价。

七.合同约定期限自20__年6月1日至20__年5月30日止。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代表人:

乙方(盖章):

代表人:20__年6月1日。

采购销售合同

甲方(供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需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

信用的原则,就合作期间的所有妇幼产品在乙方电子商务站进行销售签订本合同,并就如下条款达成一致:

1、产品订购。

1)乙方向甲方递交的订单形式包括:电子数据订单形式、电话订单形式、口头订单形式均适用于本合同。

2)乙方以上述形式之一向甲方发出订单的,甲方应在接到订单后不超过1日内答复乙方,并与订单确认后按时准备货物,等待乙方采购员上门收件。

甲方在1日前无法供货,乙方有权撤销或变更订单。

3)甲方负责将订单列明的产品,按照约定的时间准备好。产品在交付给乙方并验收前(验收以乙方的入库单据为准),一切风险及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4)甲方保证以吊牌价格的折提供质虽最好的产品,并承诺交付的产品和样品完全一样,产品清洁、包装完好、适宜销售,不得有任何包装损坏或潮湿、变色影响产品正常销售的`问题。

装破损等,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3日内办理退换货事宜,否则乙方有权自行处理该产品。

2、货款结算。

1)结算方式:甲方给予乙方一个月账期,账期的计算。

起点为每月1号;乙方应于每个周期届满后,根据经甲方确认已售出的商品数虽,乙方支付当期货款;上述货款支付日期如遇到节假日顺延。

2)货款结算方式为:1、现金;2、电汇。

3)法定节假日乙方不办理结算,账期未满或遇节假日,结算期顺延至次周。

4)合作期内,不论何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虽问题、残次品、滞销品)乙方向甲方退换的产品,甲方应在5日内将产品调换到位,逾期未调换,乙方有权在下次货款结算中直接扣收。

3、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甲方按照合约定交付产品。

2)乙方将甲方的产品资料上传到上,甲方应配合乙方提供相应的资料和样品拍摄图片。

3)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广品(包括赠品)不存在虚假宣传或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

4)甲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正当合法,不会涉及到水货、假货、旧货。

5)甲方应当给乙方提供产品的说明、图片以及其他相。

关资料,提供产品样品供乙方拍摄图片,如有产品更改保证、

图片等,应该及时通知甲方更新站资料。

6)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各种促销活动,有支持乙方在站进行团购促销宣传的义务。

7)甲方应按合同附件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关资质材料,保证真实可靠性,如提供虚假资质文件,则本合同自动解除,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损失。

8)所有新上市产品甲方需要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提供新产品的样品,以便乙方拍照使用。

4、违约责任。

若因缺货原因造成乙方客户发起赔偿维权所需赔付款由甲乙双方各付一半。

5、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在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获悉的对方所有商业信息以及相关资料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事先书面同意,一方不得以履行本合同为外目的的使用秘密信息,若违反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在下述任一情况下终止:

1)通过双方共同书面协议;

下,非违约方应给另一方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7、其他约定。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本合同未经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双方更具合同情况就相关事宜可再行签订其他附件。补充协议及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止年月日止,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供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曰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需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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