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工程管理制度(实用18篇)

地产工程管理制度(实用18篇)

ID:8771927

时间:2024-01-09 11:09:30

上传者:文锋

规章制度是组织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能够保障员工的权益和利益。以下是一些规章制度执行中常见的问题和解决方法,大家可以参考和应用。

地产公司工程管理制度

为使工程质量、使用功能符合开发要求,方便物业管理,减少与业主之间的纠纷,明确开发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责任及物业与开发单位之间的管理界限,特制定此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开发的所有项目在竣工验收后的交接验收过程。

3内容。

3.1交接验收的依据。

3.1.1工程发包合同;。

3.1.2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竣工验收资料;。

3.1.3国家现行施工规范;。

3.1.4质量监督站的验收意见;。

3.1.5委托物业管理合同;。

3.1.6销售合同、业主入住手册;。

3.1.7国家有关其他规定。

3.2交接验收的组织。

3.2.1在质量监督站最后一次整改报告批复后。

3.2.2由项目公司经理组织、安排。

3.2.3参加人包括开发部、工程部、销售部、经济部、、物业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

3.2.4项目公司指定专人进行记录,完成后请相关责任人在原始记录上签字,并于三天内将整理记录发于各参与单位。

3.3交接验收的程序。

3.3.1开发部、销售部的侧重点在于工程的使用功能、标准是否符合要求。

3.3.2工程部主要以工程施工质量、工程的完整性为重点。

3.3.3物业公司的.验收重点除工程质量外,更要着重于检修的方便、设备的运行、技术资料的完整等。

3.3.4按照专业分组进行验收,一般划分为土建(含建筑、结构、装饰等)、设备(含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等)、电气(含变配电、动力电、照明电、消防、通讯、安防等)。

3.3.5每天(或每单位工程)验收完毕后,各组进行分组整理交给记录人员统一汇总。

3.3.6属于施工单位质量问题的,要求监理公司针对汇总情况下达整改通知,限期完成。

3.3.7属于开发单位自行安排的项目,项目公司经理应要求工程部、经济部督促完善。

3.3.8各方整改完毕后,经验收通过后由项目公司经理签字,交由物业公司管理。

地产公司工程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全过程的管理,切实做好项目工程的“四控”(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控制)、“两管”(合同和信息管理)、“一协调”(组织协调)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述的项目工程管理是指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从工程设计、报建、施工、验收直至保修期维修等全过程的管理。

根据公司制订的项目开发计划(或项目开发方案),工程管理部按公司相关制度或规定负责办理有关项目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比选、签约过程的工作。

3、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由工程管理部代表公司与最终确定的设计单位办理《项目设计合同》事宜。

1、参照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对工程项目施工实行招投标的规定,结合公司《项目发包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施工投标单位对项目方案优化情况,同时根据项目公司有关管理权限界定之规定先由项目公司评标小组比选,项目土建总包单位由董事长初审,股东最终确定,分包施工单位由董事长最终确定即可。

2、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由工程管理部代表公司与最终确定的施工单位办理《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事宜。

地产公司工程管理制度

1、严格审查承包单位资质等级和营业执照,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和工程预控措施,审查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资质和资格证,特殊工程的操作证。

2、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和管理人员的资格等级必须满足所承建工程的需要。要求人证对应,严禁虚设和挂靠管理岗位。

3、严格审查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等级和营业执照,与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一起对分包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是否符合工程的要求。

4、施工合同管理。

4-1、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务。

1、建立合同管理机构,熟悉合同文件;。

2、对合同的履行实施严格、有效的合同监督和控制;。

3、积极开展索赔和反索赔,保护自己的权益;。

4、尽可能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并通过合法手段解决合同争议;。

4-2、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

1、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

2、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规范合同管理工作;。

4-3、实施有效的合同监督,保证工程顺序地按合同进行。

1、对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进行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2、协调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

3、参与各种检查验收,并提出相应的报告;。

4、对工程洽商记录、技术联系单、设计变更单和各种签证做合同方面的审查和控制;。

5、经常性地解释合同;。

6、收集、整理、保存各种工程资料;。

4-4、进行合同实施情况的跟踪。

1、对实施工程资料进行分析、整理,通过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直接获取工程的实际状况的信息。

2、分析工程的实际状况与合同文件的差异及其原因、影响因素、责任等;。

1、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负责对工程技术联系单、工程洽商记录、图纸修改、设计联络单和设计变更等资料的审查。

2、工程技术和管理档案按单位工程和施工的时间先后顺序整理,分类立卷装订,每页要有编号,每卷有目录。

3、工程技术和管理档案,应真实可靠,字迹清楚,签字齐全,不得弄虚作假,擅自涂改原始记录。

4、施工图纸、工程技术联系单、工程洽商记录、图纸修改、设计联络单和设计变更等资料有关技术资料,必须由登记台帐收发员签字。

5、建筑工程竣工技术档案编制按《辽宁省建筑工程技术档案编制办法》执行。

6、项目监理部定期对施工单位的所有有关工程的资料进行检查,要求资料及时、完整、系统、科学、真实,编制人员持证上岗。

7、编制建筑工程技术和管理档案,必须从工程立项开始,按照工程序实际进度,及时进行编制积累,按地基与基础、主体、单位工程竣工三个阶段编制管理,贯彻在施工全过程中,做到及时、准确、系统、科学、完整。

8、做好施工过程中原始资料、影像资料的收集和保存。

1、监理单位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1)监理单位委派员具有相应资格证和注册证书的总监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以及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等组建项目监理部。

(2)项目监理部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和难点制定监理规划,并按监理规划编制详细的监理实施细则,重点突出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3)项目监理部的各种专业人员配套齐全,必须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建立健全各种岗位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应得到认真贯彻和执行。

(4)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建设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进行工程管理。

2、施工单位资质审核:。

(1)严格审查承包单位资质和营业执照,审查承包单位管理人员资质和资格证,特殊工程的操作证。要求人证对应,严禁虚设和挂靠岗位。

(2)严格审查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等级和营业执照,与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一起对分包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是否符合工程的要求。

3、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质量控制:。

建设单位供应和施工单位自购的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必须是正规厂家的产品,有产品说明书、合格或检验报告,规格、型号、数量必须满足工程需要。工程部协助施工单位、项目监理部严把产品的质量关,严格产品的抽样、取样和送检制度,对质量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和设备,要求施工单位停止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建筑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4、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

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好坏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和质量有直接影响,对其质量的控制就是使施工机械设备的类型、性能参数、技术要求与施工现场条件、施工工艺等因素相匹配。

(1)按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产适用、性能可靠、使用安全的原则选择施工机械设备,使其具有特定工程的适用性和可靠性。

(2)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工程施工质量的需要,正确确定相应类型、性能参数的机械设备。

(3)在施工过程中,派专人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校正和维护。

(4)操作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培训。

5、施工组织设计随着工程的进度和深入不断的细化和深化。对主要的项目、关键部位和难度较大的项目,制定方案时要充分估计到可能发生的施工质量问题和处理方法。

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要有工程质量保证的预控措施和加强工序细节施工的管理;施工单位“三检制”落实的管理措施;要有针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通病的技术措施;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技术方案组织施工。

6、熟悉法律、法规、国家规范、地方标准、标准图集和施工操作规程,必须熟悉掌握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各种施工验收规范。

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把开发公司项目“精品工程”的思想理念认真贯彻、全面执行。

管理。

8、测量标高、水准点、测量放线的复核。

施工单位根据规划红线图和总平面图给定的标高和坐标进行工程定位放线,将测量结果填报“工程定位测量报审表”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定位放线的测量结果进行复核,直至合格。

9、开工报告的审核。

前期基础设施建设、施工环境、监视测量工具、施工机械设备、图纸会审和劳动力的配备等情况必须达到开工必备的条件。施工单位以书面的形式报项目监理部、工程部进行审批,否则不允许施工单位开工。

10、工序质量控制。

工序质量控制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就是工序活动条件和质量和工序活动效果质量的控制。即一方面控制每道工序投入质量(人、机、材、方法及环境)是否符合要求,另一方面要控制每道工序施工完成的产品是否达到有关质量标准。

在进行工序质量控制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确定工序质量控制流程。

确定控制流程就是事前拟定工序质量控制工作计划,一般的做法是当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要根据规范要求进行自我检查,合格后填报“工程报验通知单”,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收到“通知”后,立即对待检验的工序进行现场检查,并根据规范要求,利用试验设备、仪器进行检验,同时将检查结果填写到“工程报验通知单”上,并复制一份给施工单位,作为监理单位对该道工序的质量鉴定。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方准进行下道工序;反之,令施工单位返工,直至合格。

(二)工序活动条件控制是工序质量控制的对象,监理工程师只有主动地通过对工序活动条件的控制,才能达到对工序质量特征指标的控制。只有找准影响工序质量的主要因素加以严格控制,就能达到工序质量控制的目的。

(三)质量控制点是指为了保证工序质量而需要进行控制的重点或关键部位或薄弱环节。设置质量控制点,是对质量进行预控的`有效措施。因此,在拟定监理规划或细则时,就应根据工程特点,视其重要性、复杂性、精确性、质量标准和要求,全面、合理地确定质量控制点。对所设置的控制点,事先分析可能造成质量隐患的原因,找出对策,采取措施加以预控。

11、施工作业监督和检查。

加强施工单位的“三检”制(即自检、交接检、专职检)的管理,其中自检、交接检由各施工班组执行,专检由项目质量检查员执行。每一个检验批完成后,施工班组长会同项目质量检查员,对完成的检验批工程进行专检,经专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复检,复检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个检验批的施工。

工程部、监理部积极协助施工单位搞好施工过程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使工程质量在施工企业的“三检”制,监理工程师的复检,政府主管部门监督的良好环境下运行。

坚持推广样板工程制度,每道工序施工之前,必须样板先行。如在主体砌筑施工中,按墙体的平整度、垂直度、水平灰缝、留槎、预留筋和试工洞等项的标准要求,先做一面样板墙,组织参观学习,使之标准形象化,以便各自制定措施,对照执行。经项目经理、承建单位(承建单位仅鉴定承建单位指定项目)和监理工程师鉴定达到要求并签证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12、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

(一)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工序的工作结束,被下一工序所掩盖,而进行复查的部位。因此,对这些工程在下一工序施工以前,现场监理人员应按照设计要求、施工规范,采用必要的检查工具,对其进行检查验收。如果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应及时签署隐蔽工程记录手续,以便承建单位继续下一工序的施工。同时,隐蔽工程记录交承建单位归入技术资料;如不符合有关规定,应以书面形式告诉施工单位,令其处理,处理符合要求后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与签证。

(二)分项工程验收。

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合同的质量要求,根据该分项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参照质量评定标准进行验收。在分期工程验收中,必须按有关验收规范选择检查点数,确定出该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从而确定能否验收。

(三)分部工程验收。

根据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结论,参照分部工程质量标准,可得出该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以便决定可否验收。施工单位得到监理工程师中间验收认可的凭证后,才能继续施工。

(1)第一次工地例会由工程部项目经理主持,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参加。以后每周定期的工地例会由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工程部和施工单位共同参加。

(2)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情况以及监理的工作情况,总结上周施工存在的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对好的方面进行表扬。提出这一周应注意和容易出现的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存在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情况的落实。

(3)施工单位对监理部提出问题的反馈意见,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的方案的编制时间。

工地例会必须形成会议纪要次日下发给单位和工程部各一份。工程管理部根据报告,对工程管理做出相应的调整。

14、工程部应加大工程质量的检查力度,建立各部门综合检查制度,必检制度、专检制度和巡检制度确保对工程质量的控制。

(1)综合检查制度:由工程部组织项目监理部、施工项目部对单体楼进行不少于九次的综合检查,其中基础工程检查不少于两次,主体工程检查不少于四次,装饰工程检查不少于两次,竣工预验收的检查不少于一次。

(2)必检制度:由工程监理部组织施工项目部,工程部协助,主要检查强制性标准和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每周不少于一次。

(3)专检制度:由项目监理部组织工程部、施工项目部联合检查,主要检查整个工程的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和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情况。每周不少于一次。

(4)巡检制度:工程部的日常检查制度,主要协助工程监理部搞好日常的工程质量的检查工作。

每周的必检、专检完成后,工程监理部将检查结果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工程部,工程部进行核实,每周的工地例会将检查结果公布。每个月评比一次,实行奖罚。

15、工程部协同项目监理部搞好施工全过程质量、安全的检查、监督和控制,协调好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之间的关系。

1、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工期总目标,编制工程总进度计划,对工程总进度计划进行分解,分解到月计划和周计划,并上到监理部进行审核。进度计划必须有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作为保证。

2、监理部根据工期总目标和施工单位上报的总进度计划和分解进度计划审核施工单位进度计划的真实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审核工作要求三日内完成。

(1)检查进度的安排在时间上是否符合合同中规定的工期要求;。

(

(3)审查施工单位的劳动力、材料、机具设备供应计划,以确认进度计划能否实现;。

(4)检查进度计划在顺序安排上是否符合逻辑,是否符合施工程序的要求;。

(5)检查施工进度计划是否与其他实施性计划协调;。

(6)检查施工进度计划是否满足材料与设备供应的均衡性要求。

若在审定过程中发现问题,应认真向施工单位指出,并协助其调整计划。若对其他子项目产生影响,则需与其他单位共同协商,综合进行调整。

3、施工单位根据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分解计划,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顺序,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4、加强工程进度检查,监理人员建立工程进度日志,如实记载工程实际进度。每击例会向工程部提交工程进度报告,反映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差异。

5、项目监理部加强信息管理工作,及时收集施工单位的能力信息其中包括各类人员的数量;技术等级;劳动效率;技术装备状况;资金状况等,为进度控制提供基础。

6、严禁利用其权力,武断、主观、片面的瞎指挥,应通过指导、协调、考核,利用激励手段(奖、罚、表扬、批评)、监督等方式进行进度控制。

7、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差异时,监理单位协同施工单位;分析产生原因,提出进度调整措施和方案,并上报工程部项目经理批准实施。

8、当施工单位因自身的原因延误工期,则按合同和工程部的处罚办法进行经济上的处罚。

1、建立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制,项目全体管理人员参加组成项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保证体系的职责是贯彻落实安全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标准等,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保证施工生产实现防护标准化、规范化。严格检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3、施工单位、项目监理部设置专职安全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善于协调,掌握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熟悉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知识。

4、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贯彻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

5、严格执行工程安全责任制,使施工单位、项目监理部各职能部门负起责任,确保各项安全制度措施的实现。全体管理人员均对安全负责。

6、实行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制度。

消除安全隐患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关键,而安全检查则是消除安全隐患的有力手段之一,包括日常检、定期检、专业检等多种形式。安全检查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以查思想、查制度、查领导、查隐患为主要内容,结合季节特点开展防洪、防雷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和防中暑等五防检查。检查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安全情况,各种临建的建设必须符合标准要求;正确使用安全网、维护网;各种设备工作必须在良好工作状态。

7、执行安生产交底制度。

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按照分项工程或专业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有记录,有交接人签字,各施工专业班组必须每天工作之前进行当日工作的安全技术交底,有记录。各班组在施工前对开展施工的场所,进行安全自查,发现隐患,经处理后,方可进行施工操作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交底,是否真实、有效,确实起到保证安全施工的作用。

8、施工现场要有安全标语,安全管理规定的标牌,安全警示牌,危险部位悬挂安全标志。特种作业岗位上的操作人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否则不准从事特种作业,不准上岗。

9、建立安全生产合同制、执行安全生产教育制。

凡进场施工作业人员,均应进行三级教育,并在此基础上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以确定双方在安全的权利和义务。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以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做到不自我伤害,不伤害别人,也不为别人所伤害。

加强检查、监督施工单位的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10、工程部、项目监理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进行安全大检查,由项目经理带队,全体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大检查必须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评分标准》评定、打分,检查记录资料要齐全,对检查出来的安全事故和隐患必须进行整改,整改有记录、有反馈,按“三定”原则(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消除安全事故和隐患。

11、检查安全预控措施,对施工难度较大或技术复杂的分项、分部工程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严禁一般化、口号化。

12、发生工作事故或因工程质量引起的安全事故后,必须按规定在24小时内及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配合调查组分析事故原因,处理所发生的事故。所有安全事故一律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13、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1)、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是否符合要求;。

(2)、分包单位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派专人进行安全管理,严格进行入场前的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3)、分包单位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实现安全生产。

14、建立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把安全责任制落实到相关部门、各人员。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开展安全生产评比,对安全生产优良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于不注意安全生产的班组和个人给以批评,直到经济处罚。

安全生产要根据安全大检查的结果和平时的安全检查记录进行奖罚:。

1、奖励安全生产好、交底记录资料齐全、认真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没有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的施工班组和相关人员。

2、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施工的以及发生安全事故的班组和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3、奖罚要及时兑现,每月在各个施工班组发放工资时兑现。

六、竣工验收管理和工程技术档案管理。

1、施工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完成的单位工程进行自检预验收;自检质量等级合格、完成设计及合同约定内容。并有完整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填写《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证书》、《工程使用说明书》、《房屋建筑工程竣工报告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报告应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2、监理单位接到施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7日内对单位工程进行预验收,预验收检查必须按户检查,不留死角。

检查的主要内容:。

以上是预验收检查部分项目,项目监理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工程检查项目。检查完成后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进行讲评,对存在的质量缺陷确定整改内容和时间,并将检查记录以监理通知单的形式整理三份,施工单位、工程部各一份。施工单位按照监理通知单和确定的整改内容和时间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由项目监理部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和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

3、建设单位接到监理评估报告后,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内部验收,合格后出具《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并通知勘察、设计、环保、规划等单位进行分项验收。勘察、设计单位验收,出具《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报告应由总工程师和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安全环保保验收和规划验收合格后出具合格证明文件。

4、对各部门提出的问题施工单位负责整改,问题整改完毕后,建设单位组建验收小组,制订验收方案,7日内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市质量监站的监督下组成验收小组按合同约定竣工时间组织竣工验收。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到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

七、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1、完成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决定的各项内容。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3、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和进场复试报告。

4、完整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和保证书。

6、城乡规划部门出具规划设计文件和复查后认可文件。

7、公安消防、环保出具认可文件。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五条公司住所:x县x镇河南沿江路旁。邮政编码:526400。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以上各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

公司股东共2个,分别是:。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1、xxx,以货币出资15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50%,5月23日前缴足;。

2、xxx,以货币出资15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50%,205月23日前缴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三)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按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六)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四)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五)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六)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八章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十二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十三条受让人必须遵守本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九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决定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工作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工作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股份转让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执行。

股东会会议必须经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八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林孟宇担任,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经理一人,由股东会选举林孟宇担任。

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第二十二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股东会选举林雁衡,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十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二十五条法定代表人职权:。

(一)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决议;。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提名经理人选,交股东会任免。

第十一章公司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六条公司解散事由。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七条公司清算办法。公司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

第二十八条公司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第二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第三十一条清算组在清算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续存,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三十二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于年5月23日订立,自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未规定的事项,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管理制度

上个星期接到了武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面试通知。自从投简历以来,就一直搞不清其与武钢的关系到底是怎样的,直到现在,还是没有弄清楚。惟一值得欣赏的便是其招聘公告上“文书”一称谓。其意思大概与秘书一职等同,但“文书”一听更有古者韵味。

中午兴然出发,中途转了一趟车,下车又找了半天。待到气喘吁吁地来到等候室,便被要求写一遍关于“梦想与现实”的短文,字数文体不限,时间30分钟。于是信笔涂鸦,涂涂改改,随意乱写了一气,算是完成任务。

进入面试室,只见一群人围满了一个大会议桌。扫视一圈后,发现了在招聘会上跟我交谈的那位女士,她示意我在惟一的一张空椅上坐下。这种架势,倘若是在找工作初期,我定会心跳加速100倍,但此时的我已经是身经百战,加之在来的路上,已经接到了另一家单位的橄榄枝,因此显得从容了许多。

面试依旧是以两分钟的自我介绍为开场,之后是一群人的轮番提问,但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如:哪人?家庭情况?以及就我简历上的情况做一些问答。如此等等。最后由一位年纪稍长的人用一口标准的武汉话,开始正式提出一些与工作相关的问题,其主要归纳如下:

1,对于文书一职,你有哪些优势?(你应聘文书,你觉得应该有哪些工作)。

我觉得文书一职,大概就是处理一些文字材料,帮领导写些公文,以及做一些企业的对外宣传工作。而我本人在大学是学中文的,应聘这个职位恰好是“门当户对”。

2,你的专业可能会与你所从事的专业有些冲突,你怎么看待?

我不觉得我的工作和我的专业会有冲突,反而觉得我的专业有利于我的工作。(其提问人得大意应该是,工作中写的一些公文都是比较简单的文字,而我是学文学,应该比较喜欢感性的文字。)另外,我觉得工作和爱好是两回事,我喜欢写东西,但我并不想当什么作家之类的,因为那毕竟是少数人的桂冠。我也喜欢打篮球,我也没有梦想当什么球星。所以,我把我的专业当做我的爱好,而把我的工作当做立身之本,我尽心尽力去做好我的工作。

3,你在办公司是否在意做一些琐碎的事情,如替领导檫檫桌子,扫地之类的?

我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容忍平凡,但拒绝平庸”。我的人生可以不是那么轰轰烈烈,但一定不能碌碌无为。我相信再平凡,再琐碎的事情,都可以做出成绩来。比如我所应聘的职位,跟会议、领导接触的比较多,一些细节都是需要学习的。

4,有时开会,会议会延长,你是否会在意加班?

我想,领导都那么努力,那么拼命的工作。我觉得我作为一个刚走上社会的新人,不应该要求什么。

5,你说你学过古典诗词,哪个人的?比如那首?

(这个问题本是自己专业领域的,开始的时候答得挺好的,并朗诵了一首苏轼的词。但是突然旁边的一位人问了,我所朗诵词的词牌名。突如其来的一问,让我脑子一下断电了~~~~~~~)。

6,我让你写个会议通知,我说事项,你速记完后,向我复述一遍?

念的人语速很快,还好,要点都记住了,只是会议的时间6.15号,开始没有听清楚。完了之后随便写了个6.10号。这点美中不足。看来平时上课记笔记连速记速度还蛮有用啊。

(我的回答,稍后贴出)。

面试完毕,20号之前给你通知。

地产工程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地方工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司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

对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详附件一)

(二)归档文件的要求

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2、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幅面整洁。

3、工程文件签字不得用铅笔、圆珠笔等不具耐久性的书写工具。

4、工程文件尺寸统一采用a4规格归档。

各工程部设资料员,主要负责本部门工程项目从工程准备阶段到竣工备案验收过程中工程建设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编目、装订、档案预验收及移交。

索引、保管、统计

(一)工程档案的收集

文件形成后,文件形成责任人(经手人)必须于当天交一份原件给资料员,资料员收到文件后,当天登记入盒。

(二)工程档案的整理

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及文件形成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分类排列。

(三)工程档案的立卷

1、工程文件可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五部分。

2、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按建设程序组卷。

3、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组卷。

4、施工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组卷。

5、竣工图按专业组卷。

6、竣工验收文件按单位工程组卷。

(四)工程档案的编目

1、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案卷不宜超过30mm;页号编写在单页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2、卷内目录:“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责任者”填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和个人,有多个责任者的,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名称。“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未按要求编目的,每项扣罚部门资料员5元。

(五)工程档案的装订

案卷可采用装订与不装订两种形式,文字材料必须装订。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应装订。装订应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

(六)工程档案的归档

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30日内,部门资料员要完成该工程档案的归档工作,未按时归档的扣罚部门资料员5元。

(七)工程竣工档案移交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60日内,部门资料员将完整的工程竣工档案一份移交给城建档案馆,一份移交给工程档案室,未及时办理移交的,扣罚部门资料员5元。

(八)工程档案的'索引

工程代号由集团公司统一规定,档号由工程档案中心根据工程代号填写。

案卷号如:第1卷1.1.1-1

专业号如:基建类1为1.1.1

工程代号如zz花园首期为1.1

楼盘代号如zz花园代号为1

(九)工程档案的保管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确保工程档案的安全和不被流失。保持档案室的干燥和通风,保证工程档案不被腐蚀。

(十)工程档案的统计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每月对收集、归档、移交、借阅情况进行统计,及时催促借阅到期文件的归还。

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具体详附件一)

1、永久:是指工程档案需永久保存。

2、长期:是指工程档案的保存期限等于该工程的使用寿命。

3、短期:是指工程档案保存20年以下。

同一案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案卷保管期限应从长。

密级分为机密、秘密两种。同一案卷有不同密级的文件,应以高密级为本卷密级。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为机密级,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为秘密级。

本制度由部门经理负责考核部门资料员,工程技术部经理考核工程档案管理室档案员。

年万科地产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1.目的。

为加强万科地产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施工管理,促进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改善项目现场环境,从而切实保障施工现场人身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额投资或控股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3.原则。

本制度是万科地产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基本标准,各地区公司应结合本公司及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本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和深化,制定出具体的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并严格遵照执行。

4.安全管理目标。

保证万科地产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提高安全管理预控能力,减少或杜绝重大人员伤亡及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降低工伤意外率。

5.安全管理的架构体系5.1公司内部安全管理体系。

项目发展部经理应在项目发展部内部组建项目安全管理小组,并担任组5.2.1。

长,同时确定安全主任主持日常安全管理工作。5.2.2项目发展部应提出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及岗位人数配置的具体要求,形成项目发展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的项目三级安全管理组织架构。

5.2.3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根据项目发展部要求上报相关岗位及人员名单,经批准后,不得擅自更改,如需进行人员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发展部,审批同意后方可更换。5.2.4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架构示意图:

6.项目安全管理内容6.1事前控制。

6.1.1项目开工前的安全管控流程。

项目开工前的安全管控流程。

6.1.2项目开工前的安全管控。

6.1.2.1项目发展部应要求监理单位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进行审批,实施细则中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的检查方案。

6.1.2.2施工单位中标后项目开工前,项目发展部应要求施工单位在熟悉图纸和施工现场情况后,有针对性地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通过其内部审核后填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表》(见附件-01),经项目发展部和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执行。

项目开工前,项目发展部应协同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措。

施交底,控制施工单位的安全交底质量,要求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均需进行分工种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同时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各新进工种施工前,也应进行分工种的安全交底,形成《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交底记录要求一式两份,一份由施工人员自行留底,一份由施工单位备案,以备查验。

6.2事中控制。

6.2.1安全巡检。

6.2.1.1项目发展部各专业工程师协同监理人员组织各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每周定期对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巡检。在周工作例会上应对项目安全情况进行检讨。

6.2.1.2项目发展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向施工单位发出《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见附件-02),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抄送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负责跟踪施工单位的安全整改落实情况。

6.2.1.3同时,监理单位也应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向施工单位发放《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抄报项目发展部,由监理工程师负责跟踪施工单位的安全整改落实情况。

6.2.2.1安全联合检查由项目发展部每月定期组织,监理及所有施工单位的施工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必须参加。

6.2.2.2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和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等。6.2.2.3检查过程中,每位参检人员均需填写《项目现场安全施工检查记录表》(见附件-06),所有存在的安全隐患由监理单位汇总形成记录,记录需发送给所有相关施工单位,并抄报项目发展部。

6.2.3.1安全月度例会由项目发展部组织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定期召开,每月一次。

6.2.3.2会议内容包括监理、施工单位对月度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自评,剖析本月安全管理的不足之处及改进办法;项目发展部综述安全联合检查及复查的情况,并对各单位的安全管控情况进行月度评价。

6.2.4.1发展管理部不定期对各施工项目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巡检,轻微问题在现场通知项目发展部,由项目发展部安排落实整改;严重问题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发展部,要求限期整改。

6.2.5.1项目发展部在工程开工前以及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应不定期地组织监理、施工单位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提出阶段性的安全隐患控制重点,如高区转换层的脚手架和模板工程、大型超高悬挑构件的支撑和防护、售楼区域周边的严重安全隐患等。

6.2.5.2在安全隐患控制重点确定后15天内,施工单位应分专题编制《××工程安全专项方案》,并提交《安全专项方案审批表》(见附件-07),报监理单位和项目发展部审核后执行。

6.2.5.3各分包施工单位进场后,项目发展部应及时协同监理单位督促其制定与之相关的安全专项方案,并由监理单位跟踪落实。

6.2.5.4所有安全隐患重点项目必须在安全专项方案制定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施工。否则将对所施项目勒令停工整顿,待手续补齐后方可施工,耽误工期不予顺延。

6.3事后控制。

事故一旦发生,项目发展部除立即督促监理、施工单位按照政府相关制度、法规的规定,逐级上报、处理、建立工伤事故档案、接受教训、采取措施改进安全工作等以外,还应及时向地区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发展管理部如实地汇报事故发生及发展的情况,以确保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安全应急事故的指挥与决策上作出正确的决定。

重大安全事故须上报总部发展管理部。

附件-04:施工安全隐患整改报告书附件-05:复工申请表。

地产公司工程管理制度

1、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达80%以上,争创市优标准和省优标准及以上,无重大质量事故。

2、顾客入住质量满意率达80%以上。

3、以顾客关注为焦点,加强管理,持续改进施工工艺,逐步减少和消除质量通病。

以顾客关注为焦点,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

1、树立全局观念,进行科学的管理,选择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协调成本控制。

2、加强施工过程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拆、改、返工等浪费现象,尽最大能力节约工程成本,使投资发挥最佳的效果和效益。

3、严格控制工程投资,确保总费用控制在批准的概算以内为管理总目标。

4、成本管理必须与公司经营部紧密配合,按照投标报价及合同内容严格执行,减少和控制预算外签证。

1、创建安全生产优良级项目,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2、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和人员中毒事件的'发生。

3、轻伤频率控制在3%以内。

建筑施工工地是一个主要的环境污染源,尤其为噪音、粉尘及废水,而这些环境污染将直接影响生活环境。因此,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是保持正常施工、创建文明工地的主要工作之一。

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将严格按环保要求进行控制,建造舒适的生产、生活办公环境,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创造工地良好的文明气氛,组织严格、合理管理做到施工环境优雅。生产区要保证整洁、有序、安全、警示牌规格统一,宣传得体大方。使项目地在建设过程中成为节能、环保型工地。

处理和协调好各参建单位以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关系,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房地产公司工程管理制度

1、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公司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二)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

已经核准;。

(三)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3、公司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4、公司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公司招标应当发布招标公告,。

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5、公司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

(一)公司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三)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四)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五)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六)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6、公司招标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公司招标可以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文件,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

公司招标应当保持书面招标文件原始正本的完好。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收费应当合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对于所附的设计文件,公司招标可以向投标人酌收押金;对于开标后投标人退还设计文件的,公司招标应当向投标人退还押金。

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公司招标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7、公司招标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特点和需要,要求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满足其资格要求的文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法律、行政法规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8、公司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进行资格后审,但另有规定除外。

9、经资格预审后,要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10、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人须知;。

(三)合同主要条款;。

(四)投标文件格式;。

(五)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六)技术条款;。

(七)设计图纸;。

(八)评标标准和方法;。

(九)投标辅助材料。

12、公司招标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外,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作出说明,并提出相应的评审和比较办法。

13、公司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14、施工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公司招标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工程技术上紧密相联、不可分割的单位工程不得分割标段。

15、公司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评标时除价格以外的所有评标因素,以及如何将这些因素量化或者据以进行评估。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16、公司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公司招标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公司招标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公司可适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17、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十二个月的,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

十日。

19、公司招标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向其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环境的有关情况。潜在投标人依据公司招标介绍情况作出的判断和决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0、公司招标小组可根据项目特点决定是否编制标底。编制标底的,标底编制过程和标底必须保密。招标项目编制标底的,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投资概算,依据有关计价办法,参照有关工程定额,结合市场供求状况,综合考虑投资、工期和质量等方面的因素合理确定。标底由公司招标小组自行编制或委托中介机构编制。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2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

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地点。

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

(一)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二)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文件中没有列入的价格和优惠条件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3、对于投标人提交的优越于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的备选投标方案所产生的附加收益,不得考虑进评标价中。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技术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其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24、公司招标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公司招标小组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中标通知书由公司招标发出。

25、中标通知书对公司招标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公司招标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6、招标代理机构违法泄露应当保密的与公司招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行。

政监督部门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停止其一定时期内参与相关领域的招标代理业务,资格认定部门可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7、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小组成员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并且中标人为前款所列行为的受益人的,中标无效。

28、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公司公司招标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公司招标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至二年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9、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法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30、中标人不履行与公司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公司招标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地产工程管理制度

1、协调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关系。

2、根据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国家规定和设计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均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改进工作。

二、施工单位

1、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2、及时按建设单位和监理的指令改进工作,对建设单位及监理的书面指令应在建设单位及监理指定的期限内完成书面答复。施工单位有权拒绝建设单位、监理不正确的指令,但必须陈述'拒绝'的正当理由,并得到建设单位和监理的确认。在建设单位、监理坚持其指令必须执行时,其后果由坚持人负责。

三、监理单位

1、根据国家标准、规程、规范、规定、设计文件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理。对违反国家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行为发出整改指令。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监理指令,监理可发出停工令。复工令亦由监理发出。

2、确认施工质量。并对已确认的施工质量负责(但并不免除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的责任)。

三全管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预控为主、确保质量。

一、建设单位、施工、监理都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质量管理系统。

二、管理系统的`人员必须到岗,职责必须划分明确、管理到位。

一、工程图纸及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一律由建设单位档案员分发给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或档案员)以及监理工程师。

二、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审查图纸。

三、图纸审查要点:

1、要尺寸、标高、位置、预留孔洞埋件是否正确。

2、重要构造是否合理。

3、图纸、文件是否互相矛盾。

4、执行标准、规范是否明确。

5、土建与安装的衔接有无问题。

6、现在施工技术、装备、供应条件是否适应技术难点的特殊要求。

7、有无危及安全的因素。

设计交底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的主要目的在于说明工程特征、了解设计意图、澄清图纸会审中的问题、更正图纸错误等。设计交底记录由设计单位整理,经建设单位、设计、监理、施工各方共同签署后建设单位分发有关单位。

一、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编制。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人员审核。

二、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总平面图;

3、综合计划:包括进度、材料、预制件、设备、劳动力、施工机具、临时设施计划;

4、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5、季节施工措施;

6、质量保证措施;

7、安全技术措施;

8、环保及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三、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批准程序要符合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同时应通知建设单位、监理重大修改应由建立组织有关人员重新审定。

由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向各自的属下进行技术交底。尤其是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必须深入到基层,交底应有针对性,说明操作要点、质量标准和安全注意事项。

工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规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一、变更设计施工必须按设计变更图(通知)及洽商记录进行。

二、施工中有下列情况由施工单位向监理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提交设计单位书面批准后可以变更施工。

1、图纸错误

2、合理化建议

3、施工条件、材料规格、品种无法满足原设计要求。

三、不影响结构建筑美观和使用功能的次要部位,可以在得到建设单位及设计人同意的前提下先施工,后补充洽商记录。

四、设计变更图、变更通知、洽商记录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是监理的依据。

一、主要材料、构件、配件、设备、仪表必须具备合格证、检验报告方可使用。新材料、新产品应具备鉴定证明、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方可使用。

二、对较大、无合格证、部位特别重要的材料、构件、配件、设备、仪表必须按规范、标准的要求由施工单位复验。

三、建设单位、监理对材料、构件、设备、仪表产生疑问,可以抽样复验,复验合格由建设单位承担费用,复验不合格,施工单位承担费用,并严禁使用。

施工规程、规范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检验(比如:强度、压力、绝缘、探伤等)一律按有关规定由施工单位进行,不得任意减少内容和降低标准。关键的检验应通知监理到场。施工单位应将检验报告提交监理审查登记。

一、上道工序的工作结果被下道工序所掩盖,无法或很难进行再次检查;发生错误无法或很难弥补的工程部位,必须进行隐蔽检查合格后方准开始下道工序。

二、监理单位必须事先按分项工程编制隐蔽验收部位计划表,表中应注明项目、部位、检查内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三、工程进行到监理单位规定的隐检部位,施工单位在自己进行了技术复核、质量评定之后,准备好相应的档案资料和检验工(量)具,报请监理验收。

四、隐蔽验收各专业人员都须参加,而且必须作出记录并有施工和监理代表签字确认。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主体工程分层次、某一部分特殊工艺、特殊设备的分部工程完成之后,由建设单位召集施工、监理、设计联合进行验收,做出书面记录,后续的分部工程方可插入。

一、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进行试

运转

1、安装工作完成,并经质量检验合格;

2、技术文件规定的检验工作完成并合格;

3、试运转方案编制完毕;

4、测试量具,工具齐备。

二、试运转由施工单位主持实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加。

三、试运转记录应完整归档。

一、竣工验收条件:

1、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施工完毕,并达到质量标准;

2、档案齐备,已通过监理、质监部门审核。

二、竣工验收由质量监督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联合进行。

三、竣工验收应填写验收单。

1、各施工单位应当认真贯彻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立质量管理机构,设置专职质检员,建立质量责任制,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对各自施工工程范围的施工质量负责。

2、施工单位应按照新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规范的标准,控制工程质量,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采取有效的手段,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为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3、业主要求总承包单位按照本工程的总体质量目标参与全部工程质量管理,总承包单位应按照总体质量目标,针对充分满足使用功能、设计效果和观感质量,全面提高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目的,提出合理化建议,各分包施工单位应给予配合执行。

总承包单位配合监理单位加强施工单位自身质量管理能力,充分强化和调动各施工单位的质量意识和积极性,实现全员、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4、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质标准,每周至少定期一次由监理组织,业主、总包单位和各分包单位责任人参加质量检查,对各施工单位本周完成的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对不合格工程或质量隐患下达整改指令,并将评定结果在监理例会上通报。

5、各分包施工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质检员的各项口头或书面的整改要求,对不服从管理的施工单位,总包单位应报业主和监理,经批准后可采取强制措施。

6、各分包单位必须编制分项工程作业设计或施工方案,由总包单位报业主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实施,方案必须符合工程总体质量目标要求。

7、各分项分部工程所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标准、设计和相关合同文件要求,材料进场时,提供产品合格证和有效质量证明文件,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材料,必须有施工单位和监理方见证取样,并送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检验。

8、对施工单位私自更换工序做法及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品牌或自行更换具有同样效能的材料的行为,一经发现监理单位将给予严厉处罚,并对已施工的部位予以返工处理。

9、施工过程中的上一道工序未经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责任人对分项工程的工序节点和成品验收,验收时必须先向监理报验,并提前24小时向监理单位送报验材料。

10、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施工质量可追溯的依据,各单位应该与工程同步,及时有效的整理,要求项目齐全,内容具体,手续完备,真实、准确、可靠。

工程资料的填写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统一用表》的规定整理填写。

11、工程竣工时,施工单位必须交业主一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音像资料),必须是原件,复印件必须字迹清晰,有关签字完整有效。

一、质量评定按《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评定。

二、质量评定由施工单位按标准规定组织相应的人员进行。施工单位自检核定合格报监理单位核准。

一、需要持证上岗特殊工种,施工单位必须安排持证人员操作。

二、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随时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情况,并有权停止无证人员工作或拒绝确认由无证人员进行施工的工程质量。

施工单位应按自治区建设厅的有关文件的规定整理质量保证资料。质保资料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整理,严禁写'回忆录'和编假数据。质量保证资料应报监理审查、登记、竣工后由施工单位整理成卷,一式三份报监理核定。

一、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有效措施。

二、质量事故不得擅自修补掩饰。施工单位需组织有关方面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写出书面方案报监理。经设计和监理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理。

三、事故处理完毕,施工单位应写出事故报告,报告应说明事故原因,

处理方法和处理结果,并对处理结果进行检查、登记备案。

一、施工使用的仪器、量具必须合格,并在规定的计量检定周期内使用。

二、监理应对在用的量具的检定合格证'进行检查、登记。

房地产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从事对涉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测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制定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检测机构从事本办法附件一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应当依据本办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检测机构资质按照其承担的检测业务内容分为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由附件二规定。

检测机构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不得承担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

第五条申请检测资质的机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五)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和社会保险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式样。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受理资质申请后,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对符合资质标准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应当注明检测业务范围,分为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式样,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年。资质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满30个工作日前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检测机构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没有下列行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审批机关同意,不再审查,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3年,由原审批机关在其资质证书副本上加盖延期专用章;检测机构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原审批机关不予延期:

(一)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

(二)转包检测业务的;

(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

(五)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

第九条检测机构取得检测机构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撤回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第十一条检测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应当在3个月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检测结果利害关系人对检测结果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由提出复检方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质量检测试样的取样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提供质量检测试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试样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四条检测机构完成检测业务后,应当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经检测人员签字、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签字人签署,并加盖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测专用章后方可生效。检测报告经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后,由施工单位归档。

见证取样检测的检测报告中应当注明见证人单位及姓名。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

第十六条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检测机构。

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不得推荐或者监制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检测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第十七条检测机构不得转包检测业务。

检测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检测业务的,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检测机构应当对其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检测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检测机构应当将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以及涉及结构安全检测结果的不合格情况,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检测机构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检测合同、委托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应当按年度统一编号,编号应当连续,不得随意抽撤、涂改。

检测机构应当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资质标准;

(二)是否超出资质范围从事质量检测活动;

(三)是否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行为;

(四)是否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检测报告是否真实;

(五)检测机构是否按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

(六)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计量认证要求;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检测机构或者委托方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检测机构的工作场地(包括施工现场)进行抽查;

(三)组织进行比对试验以验证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

(四)发现有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要求的检测行为时,责令改正。

第二十三条建设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为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对有关试样和检测资料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有关试样和检测资料,并应当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有关试样和检测资料。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按规定权限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资质审批机关。

第二十五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公开投诉电话号码、通讯地址和电子邮件信箱。

检测机构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规定进行检测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建设主管部门收到投诉后,应当及时核实并依据本办法对检测机构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于30日内将处理意见答复投诉人。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相应的资质,擅自承担本办法规定的检测业务的,其检测报告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检测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1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

第二十八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撤销其资质证书,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证书;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检测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

(二)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

(三)使用不符合条件的检测人员的;

(四)未按规定上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检测不合格事项的;

(五)未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的;

(六)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的;

(七)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

(八)转包检测业务的。

第三十条检测机构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委托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

(二)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或伪造检测报告的;

(三)弄虚作假送检试样的。

第三十二条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检测机构罚款处罚的,对检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质量检测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资质证书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颁发资质证书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颁发资质证书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第三十四条检测机构和委托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收取、支付检测费用。没有收费标准的项目由双方协商收取费用。

第三十五条水利工程、铁道工程、公路工程等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的检测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节能检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建设工程施工是一项复杂的生产活动,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法律法规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都规定了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此处仅扼要介绍开发房建施工单位在施工阶段的有关制度。

1.项目报建与施工许可证制度

为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建设部根据《建筑法》对房地产开发项目提出工程报建与施工许可证制度。

要求从事各类房建施工及附属设施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请报建,并申领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一律不得开工。

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条件如下: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7)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质量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主要有如下方面:

(1)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向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进行招标,并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2)建设单位应当向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工程原始资料。

(3)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4)房建施工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不得采购不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5)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开发、竣工、验收已列入取消的行政许可之列)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4)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5)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房地产公司工程管理制度

为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处于受控状态,特制定本办法。

1.建设单位派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代表召集相关各方讨论变更方案,并管理变更工程的实施,建立工程变更手续,并将经批准的变更文件分发有关单位并存档。

2、监理单位负责初审设计变更申请并提出技术意见,监理工程师在合同授权范围内综合处理工程变更事务,负责接纳、初审工程变更申请并提出技术评审、造价评审、综合评审意见,会同工程管理部门召集相关各方处理工程变更手续,随时供相关单位查阅,并将经批准的变更文件分发至有关单位存档。

3、合同预算管理部门负责复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设计变更预算,同时对变更负责审核。

4、工程部拥有对工程变更的最终审批权,对工程变更审批实行分级管理,对工程费用实行动态管理。工程管理部门是公司现场管理的代表,负责对一般变更实行审批,重大变更由工程管理部门初审后,报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1.基础开挖到满足设计要求时,必须进行签证确认。

2.合同以外的土方工程。

3.施工图和设计变更以外的'工程内容。

4.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才予以确认的。

5.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认的。

6.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标准规定必须签证的。

甲方代表、甲方预算员、乙方代表、监理单位代表。

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甲方办公室、财务部、监理单位、乙方各留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一个星期之内三方签字盖章完毕,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签证原则上不允许签计时工和机械台班,如有特殊临时用工情况,必须列明用工人数及用工时间。

1.乙方提出签证申请甲方、监理单位同意进行签证甲方代表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进行工程量测量、签字确认。

2.乙方填写现场签证单(现场签证单必须使用国家统一标准规范表格)各单位必须签字盖章并留存乙方对签证单做一份完整预算作为结算依据。

单体施工单位分三个阶段分别办理签证结算。即基础部分、主体结构部分和安装及装修部分。每个阶段在正式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将结算资料提交到甲方预算部,否则停止拨付工程进度款。

地产管理制度

第1.0.1条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保障建设工程的用水用电,防止事故的发生,本着安全、节约、公平的原则,规范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1.0.2条本规定适用于zz集团所有在建工程。

第1.0.3条建设工程的用水、用电应遵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技术规程及施工合同的相关约定条款。

一、管理原则及权责。

第2.1.1条用水管理实行建设单位、主体施工单位(桩基施工单位)、各专业分包单位三级管理。

第2.1.2条建设单位负责审批建设工程的用水单位的用水申请,总水表及总阀、管的日常运行、维修、检查,水表读数的抄录,全面监察建设工程各用水单位的安全、节约、规范状况,制定并实施用水管理处罚条例。

第2.1.3条主体单位(桩基单位)直接负责管理建设工程自身及各专业分包用水安全、节约、合法状况,整个项目工程给水系统的正常运行、维修,保障工地正常用水,根据制定的用水管理处罚条例处理违规用水单位报建设方批准。

二、用水申请及审批。

第2.2.1条所有用水单位用水前必须向建设方提出申请,认真填写《申请临时用水审批表》。

第2.2.2条主体(桩基)施工单位申请用水时必须编制临时用水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水量计算、给水系统图、平面图、汲水、加压给水设备配置规格、型号。

第2.2.3条用水申请表中必须明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姓、水专业主管(作为抄录员)姓名及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建设单位明确水专业主管。

三、用水计量及费用支付。

第2.3.1建设单位总水表对主体单位(桩基单位)直接计量,双方每月5号抄录《区(段)号表施工用水记录表》,壹式贰份,壹份存入工程档案;主体单位(桩基单位)对各专业分包单位按照《申请临时用水审批表》进行给水配接计量,并每月5号参照《区(段)号表施工用水记录表》抄录,并报贰份给建设单位备案。

第2.3.2建设单位对主体单位(桩基单位)每月计量,根据进度的申请时间累计计量扣除各专业分包单位累计用水量,加10%损耗后的用水量在《进度申请审批表》上填写施工用水量,其费用按建设单位规定单价计算,近次进度款中扣除。

第2.3.3各专业分包单位按合同约定结算时扣除用水费用,计量按主体单位(桩基单位)每月上报《区(段)号表施工用水记录表》起始读数加10%损耗计算,按建设单位规定单价计算用水费用。

四、日常管理。

第2.4.1建设单位水专业主管负责巡查总水表及管道、阀门的运行状况,发现跑、冒、漏、滴,总水表不正常运转,及时联系自来水公司修复,并且注意收集每月停水公告,知会主体施工单位(桩基单位),做好施工、生活安排。

第2.4.2主体施工单位(桩基单位)必须严格按建设单位审批的临时用水施工组织设计安装整个给水管网系统,日常做好总表后给水管网运行、维修、检查,并有书面记录,保证工地给水正常。

第2.4.3主体施工单位(桩基单位)有义务按照建设单位审批的《申请临时用水审批表》就近提供给水驳接点给各专业分包单位。参照《区(段)号表施工用水记录表》做好计量记录并且报送建设单位备案;对违反安全、节约用水管理处罚条例者有权依据条例处罚报建设单位核准后执行。

第2.4.4建设单位、主体(桩基)施工单位必须做好申请用水审批;临时施工用水组织设计,施工用水系统、平面变更审批,《区(段)号表施工用水记录表》的存档工作。

五、用水管理处罚条例。

第2.5.1未经建设单位审批擅自驳接用水者以偷水论处$20xx/次。

第2.5.2主体(桩基)施工单位未向建设单位提交《临时施工用水组织设计》,未办理《用水申请审批表》不得用水。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双倍罚款。

第2.5.3日常运行中发生大面积跑、冒水现象半小时内未处理,同一处漏滴五天内无处理者给予浪费水资源处罚$500/处/次,当次进度中扣除。

第2.5.4对于经建设单位批准的分包用水申请,主体施工单位(桩基单位)不给予配合就近提供驳接点,致使分包施工工期延误,按有关合同条款两倍违约金签证转扣主体施工单位(桩基单位)。

一、管理原则及权责。

第3.1.1建设工程的用电管理实行建设单位、主体施工(桩基施工)单位、专业分包三级管理。

第3.1.2建设单位负责审批建设工程中所有用电单位的申请;施工变配电所的日常运行、维护、计量管理;全面监察建设工程用电的安全、节约、规范状况;制订并实施用电管理处罚条例。

第3.1.3主体施工(桩基施工)单位直接负责整个工地的二、三级配电系统的施工、安全运行、维护、日常检查,保证施工用电安全、节约、规范,依据用电管理处罚条例处理违规用电行为。

二、用电申请及审批。

第3.2.1所有用电单位用电前必须办理申请用电手续,填写《申请临时用电审批表》。

第3.2.1申请用电容量超过50kva或用电设备超过5台以上的用电单位必须现场勘查后,编写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第3.2.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明确:。

一、工程情况、特点。

二、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配电开关、漏电开关容量、规格、型号。

三、确定电源进线、配电房、总配电箱、备用电源及配电位置、配电干线线走向。

四、绘制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

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及标准。

六、临时用电管理架构及组成人员资质、上岗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七、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

第3.2.4《申请临时用电审批表》中用电方专业主管为日常管理及抄表责任人。

三、用电计量及费用支付。

第3.3.1建设单位仅对主体施工(桩基施工)单位在施工变配电所中实行一级配电并计量。

第3.3.2每月5号,由建设单位、主体施工(桩基施工)单位电专业主管双方就施工变配电所配电计量表抄录并确认,壹式两份,建设单位资料室存档壹份。

第3.3.3主体施工(桩基施工)单位对各专业分包单位按照《申请临时用电审批表》进行配电计量,每月5号抄录,参照《——变电所——号表施工用电记录表》格式制表记录,报两份给建设单位备案。

第3.3.4建设单位对主体施工(桩基施工)单位每月计量,用电量根据进度款的申请时间,计量累加,扣减主体施工(桩基施工)单位抄报的各专业分包用电记录表合计总量后加10%损耗,按建设单位规定的单价计费,当次进度款中扣除。

第3.3.5各专业分包单位用电费用按合同约定结算时扣除,其计量按主体施工(桩基施工)单位上报的《——变电所——号表施工用电记录表》始终读数加10%损耗计算,按建设单位规定的单价计费。

四、日常管理。

第3.4.1建设单位专业主管负责巡查变配电所的运行状况,发现有异常现象及故障时,及时联系供电局及变配电所承包商处理、修复,每月收集停电公告通知,知会主体施工(桩基施工)单位,作好工地施工、生活安排,每周组织全面检查整个工地的用电状况。

第3.4.2主体施工(桩基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建设单位审批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安装整个配电系统,作好系统的运行、维护、检查并书面记录接受安监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监察。

第3.4.3主体施工(桩基施工)单位有义务按照建设单位审批的各专业分包《申请临时用电审批表》及时就近提供配电接驳点,作好计量记录,每月5号报送建设单位备案;对违反安全、节约用电者,有权依据用电管理处罚条例报建设单位核准后采取处罚措施。

第3.4.4建设单位、主体施工(桩基施工)单位必须作好《申请临时用电审批表》、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用电系统图、平面图变更审批、《——变电所——号表施工用电记录表》、日常维修记录的存档工作。

五、用电管理处罚条例。

第3.5.1主体施工(桩基施工)等单位未向建设单位办理《申请用电审批表》、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者,不得用电,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双倍罚款。

第3.5.2未经建设单位审批擅自驳接用电者以偷电论处$20xx/次。

第3.5.3对于建设单位批准用电的专业分包单位,主体施工(桩基施工)单位壹天内不就近提供驳接点,致使分包单位造成直接损失及工期延误,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条款签证双倍违约金转扣主体施工(桩基施工)单位。

第3.5.4对于安监站、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用电检查,发现存在严重违反国家安全强制性规范者,建设单位有权勒令停工整顿,处罚$5000/次;停工整顿所导致的工期延误按合同违约条款三倍处罚,以上罚款在近次进度款中扣除。

第3.5.5出现重大安全用电事故单位,如导致直接人生死亡,变配电所严重损毁等,处以$50000/次罚款。

第3.5.6任何用电单位退场不办理用电终结计量确认,无条件接受建设单位用电计量计费结果。

第4.0.1附件四:《施工用电记录表》。

附件五:《施工用水记录表》。

附件六:《申请临时用电审批表》。

地产管理制度

1、战略策划管理方面:

1)根据目标地块信息和公司开发战略组织市场调查;

2)组织目标项目土地现场考察工作;

4)组织项目各阶段的市场调查研究工作,拟定市场调研报告;

5)负责区域房地产市场、竞争对手、重点楼盘和其它市场信息收集、分析、研究;

6)协助研发部在前期确定项目的户型方案及外立面方案。

2、策划推广

2)参与公司项目定位和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评审;

3)负责拟订项目销售均价;

5)负责根据销售建议进行销售展台、销售模型制作;

6)负责拟定营销费用预算计划,控制营销成本;

7)负责营销服务商(市场调研、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广告制作等)的资质审查和筛选;

3、公司品牌推广管理:

1)负责公司品牌主题推广,明确其内涵与外延;

2)负责拟定公司品牌推广原则及推广策略,确定推广方式;

3)负责企业品牌形象设计;

4)组织品牌推广活动开展,安排、领导、组织、协调活动全过程;

5)公司对外形象设计、对外宣传;

6)组织公司mi、bi、vi导入和维护,制定公司vi使用规范;

7)负责公司网站中企业品牌及项目营销资料的策划和更新。

1、策划部经理

1)负责组织房地产产业研究、信息收集;

2)负责组织对公司已进入和将要进入的区域市场做出市场状况的分析;

3)负责对项目进行市场调研工作,负责市场调研机构的选择,并对调研报告进行审核;

4)负责组织编写项目市场调研报告;

5)负责项目策划整体推广方案的编制、费用预算以及实施;

6)负责营销服务商(市场调研、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广告制作等)的资质审查和筛选;

7)负责企业品牌形象设计;

8)负责公司外网的建立及维护更新;

2、推广执行

1)执行公司品牌推广主题,明确其内涵与外延;

2)执行公司品牌推广原则及推广策略,确定推广方式;

3)参与企业形象设计;

4)组织项目品牌推广活动开展,安排、领导、组织、协调活动全过程;

5)负责公司对外形象宣传;

6)组织公司mi、bi、vi导入和维护;;

7)负责项目、品牌广告媒体的维护和广告宣传的管理;

8)负责项目广告宣传效果的收集、汇总和反馈;

9)负责项目广告费用的控制;

10)监控项目广告推广之相关作品、物料进度和完成效果。

3、平面设计

1)参与广告及媒体合作公司的评审;

2)负责与营销策划、广告公司进行有效的沟通,并充分传达公司项目策划意图;

3)负责项目相关平面设计工作的协调和沟通。

4、文案

1)参与广告及媒体合作公司的评审;

2)负责与营销策划、广告公司就相关文案进行充分沟通,并传达公司项目策划意图;

3)负责项目相关文案工作的协调和沟通。

地产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房地产中介公司体系vi的正确使用,保证品牌在全国的统一形象,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之'vi',为英文'visual identity'的缩写,如无特别指出,系指房地产中介公司体系标志、商标、图案、物品等的外观识别。

(二)、房地产中介公司的vi管理制度采用申报审核制。

(三)、申报范围:凡涉及房地产中介公司标志、商标及房地产中介公司相关信息的文件、宣传品、物品等(简称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示例:区域分部之文件模板、装修方案、宣传品、广告的内容、办公用品、礼品等;区域分部内各中介店之文件模版、装修方案、宣传品/广告、办公用品、礼品等。

(四)、管理责任分工:

1、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vi专员审查、监督武汉中介店vi情况

2、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各中介店:执行vi规定,保证视觉传播的一致性

(六)、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有权禁止区域内的中介店正在使用的不符合vi管理规定的物品(包括文件、宣传品、办公用品或其他)的继续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介店自行承担。

(七)、对不能符合vi规定的特殊情况,中介店应及时向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市场部进行申报,经批准、备案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八)、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市场部随时对发现中介店违反本办法及其他vi管理规定的情况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进行提醒,中介店应在收到该邮件或传真的24小时内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做出答复,并予以及时纠正。

(九)、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有权在本办法及其他vi管理规定确定的最低标准之上,对中介店进行更高标准的管理规定。

(十)、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对中介店的监督与处罚

1、中介店违反本办法及其他vi管理规定,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有权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改正。

2、如中介店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3日内拒不改正的,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有权对其处以500元金额的罚款,并可责令其限期改正;该罚款可每7日连续适用直至该区域分部改正其错误行为为止。罚款所得费用将记入年度经纪人嘉奖基金。

3、中介店在6个月内连续两次发生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经通知后虽予以及时改正的,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仍有权就每次违规行为对其处以1000元金额的罚款。前述'6个月'期间的计算以《整改通知书》发出之日为准。

4、如中介店严重违反vi管理办法,致使房地产中介公司体系的声誉与形象受到严重影响,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可依区域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单方解除合同,将该区域分部开除出房地产中介公司体系。

5、各中介店必须保持店容店貌整洁美观,符合房地产中介公司vi要求。以《中介店vi形象及物品摆放管理细则》为准。区域分部将不定期对各中介店店容店貌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网站公布。检查不合格的中介店将被下达《整改通知书》,3日内改正不规范行为,逾期不改者将视程度不同处以200元的罚款。

6、为了房地产中介公司在中国各个区域的广告宣传口径统一,各区域的中介店严禁私自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在任何媒体上刊登任何广告。有需要刊登者请将设计样稿发至武汉区域市场部进行审核,经过同意签字方能刊登。如发现随意刊登者,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有权发出《处罚通知书》处以500元罚款。

7、经纪人着装标准:

(1)、女经纪人着装标准:金色制服(体系统一定制的西装外套)、白色衬衣、深色正装西裤、深色正装皮鞋。男经纪人着装标准:金色制服(体系统一定制的西装外套)、白色衬衣、体系内领带、深色正装西裤、深色正装皮鞋。不按规定着装,违规经纪人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有权发出《处罚通知书》并处罚金人民币50元每次。

(2)、中介店经纪人参加营销活动如社区活动、房展会等,经纪人必须统一着装,统一使用带区域标志、标识的物品。违规经纪人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有权发出《处罚通知书》并处罚金人民币50元每次。

(3)、中介店经纪人参加区域活动如嘉奖大会、培训等必须统一着装,统一使用带区域标志、标识的物品。违规经纪人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有权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处罚金人民币50元每次。

8、广告与促销:

(1)、店需按中介合同的规定向房地产中介公司体系交纳全国广告基金。

(2)、店一旦经过核准予以正式开业,必须按照武汉区域分部的安排参加联合广告,除交纳全国广告基金外,中介店必须保持武汉区域分部确定的最低广告标准。

(3)、店可自行决定如何做本店的店内广告,但如是幅面展示必须通知区域确定vi形象。

(4)、店可尽量寻找那些愿意为自己的房屋做广告付费的客户。在公司管理者批准的情况下,经纪人也可以为客户做广告,但须自己付费。

9、灯箱使用办法:灯箱开启时间

夏季:开启时间为20:30—10:30分

其他时间:开启时间为20:00—10:00分

违反规定的中介店武汉区域分部有权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改正。6月内连续两次发生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经通知后虽予以及时改正的武汉区域分部仍有权就每次违规行为对其处以1000元金额的罚款。前述'6个月'期间的计算以《违规行为纠正通知书》发出之日为准。

备注:《整改通知书》示例:见附件三

《处罚通知书》示例:见附件四

《中介店vi形象及物品摆放管理细则》示例:见附件五

地产管理制度

一、不得在综合管理部高峰期间开会,管理人员必须服务于卖场。

二、重大的节假日、周末,超市不召开超过30分钟的会议。

三、会议上所有人员的手机必须关机或静音。

四、主持会议的人员必须事先准备好会议议题和规定会议时间,严格控制会议时间和主题,不得随意延长会议时间。

五、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作会议记录。

六、主持会议的人员委托人员作会议记录,整理后参会人员签字。

七、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提前向主持人请假,经同意后方可不参加会议,但事后必须认真阅读会议记录并签字。

八、会议迟到罚款10元,无故缺席会议罚款20元。

九、超市例会应包含顾客服务、提高销售、降低损耗等内容。

十、会上的决议,会后必须严格执行。对无正当理由不执行或执行较差的,给予罚款50——100元。

十一、每次会议内容,应明确传达级别。

十二、会议上的讨论,应等别人讲完后再讲,不能武断的打断别人的谈话和发言。

地产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管理日常工作,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制定如下制度:

1、公司员工日常着装应以端庄大方、整齐清洁为标准。不允许衣着暴露。保证工作服及身份标识的完整和清洁以备随时应对重大活动。

2、仪容要以干净、整洁、素雅为标准,不得浓妆。行为举止要文明、礼貌,不得打架,斗殴,酗酒,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

3、说话要和气、谦逊,要使用“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用语。为集体创造团结、友善的氛围。

1、公司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临时有事外出必须向部门主管领导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2、上班时间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干好本职工作,不许乱窜办公室,不许大声喧哗,不许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打牌、上网聊天、玩游戏。

3、办公室人员不准拉帮结伙,拨弄事非,传播小道消息,争做文明员工。办公室要经常监督检查日常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各部门应积极协助工作,对违规者和不服从者,可以按章处以罚款。注意保持室内办公环境和办公台面的整洁有序。

4、生活区内严禁随地乱扔、乱倒垃圾,扔烟头、纸屑、吐痰等。

5、爱护办公设备、仪器。节约使用纸张,能用废纸打印的不得使用新纸,节约用电、用水,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

1、招待用餐管理。各部门需办理招待用餐的,先填写《招待用餐申请表》提交办公室,由主管后勤领导审批后,持审批后的《招待用餐申请表》到出纳员取款,拿钱就餐,一餐一结。

2、除必须招待用餐的情况外,其他一律在公司食堂用餐。由承办部门报后勤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通知食堂,用餐后,食堂做好登记。

3、招待用烟、用酒、用茶和礼品由办公室采购管理,根据需要从办公室领取,做好登记。

1、办公用品采购本着实用、节约的原则,实行需求审批,计划采购,每月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建帐,专人负责。

2、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填写《办公用品申请(领用)表》,每月25日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报主管后勤领导批准,再购置发放,并建立台帐。

3、临时急需使用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报主管后勤领导批准后采购。大型办公用品采购必须报请董事长审批后方可购买。

4、采购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及时了解市场商品信息,选择对口适用,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办公用品。必须由两人以上参加购买。

5、办公用品入库前,管理人员应认真验收,登记入帐,妥善保管,做到帐物相符;对不符合要求的,由采购人员负责办理调换或退货手续。

6、公司已配发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及各种生活用具,由使用部门和个人认真保管、爱惜使用,不得私自转借和处理。对无故损坏者,由个人负责。出现故障需以报告形式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报请经理批准后联系维修。

7、公用复印机,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实行打印复印登记制度。办公室应每次对打印复印的部门、人员、主题、份数和日期做好登记。

1、办公室负责对全体员工的考勤工作,并有专人做好考勤记录。

2、职工外出必须履行请销假制度,工作时间内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

3、不请假外出者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无工资和奖金,月旷工天数累计超3天者,扣发当月工资和奖金,年累计旷工超15天者,扣除所有剩余工资和福利,清退出公司。

4、不迟到不早退,月迟到2次扣一天工资,月早退3次扣一天工资。

5、考勤由办公室每月1号负责整理报送,经领导审查后财务部门做为当月工资资金发放的依据。

1、印章在项目经营中用途非常广泛,作用很大。它表明一个单位或一个部门的合法地位,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它是项目对外联络,对内行使职权的标志和凭证。

如果对印章的认识不够,造成管理不严、滥用或被非法使用,将会给项目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2、公章、领导人名章应有专人负责保管,专业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专人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和经理私章必须分开由专人保管。

3、印章要放在保险、安全的地方,放置印章的柜子钥匙不得乱放。

4、印章保管人外出时,由领导批准后交给指定人代为保管。

5、凡盖公章、领导人名章,必须经董事长、经理批准或授权。

6、印章保管人用印须登记,并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

7、严禁私自带印外出,如因投标、签订合同须带印时,须经公司经理批准,印章保管人或指定保管人带上,并按规定实施使用。

1、上级机关来文由公司办公室负责领取、签收、登记。公司其他人员如有顺便从建设单位、监理办等单位带回的文件应先交由办公室统一编号、登记。

2、文件登记完毕,交经理阅批后,办公室根据文件涉及承办业务内容及部门,复印下发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原件由办公室负责存档。各部门必须及时阅读文件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工作建议(呈领导传阅、转发、制定实施细则等)报相关领导审批。

3、文件按其所涉及内容的重要程度和阅读范围,分为秘密文件、内部文件和公开文件三种。其中秘密文件指内容涉及公司及各部门的不能向外公开的资料。

4、重要文件在酝酿、起草、修改、讨论过程中,要注意保密,不能外传。

5、打印、复制秘密文件必须经过请示、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操作。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打印、复制,操作过程中形成的废页、清样等必须及时销毁,不得擅自多印留存。

7、文件收发是文件保密工作的重要环节,档案管理人员要按规定对收发文件一一登记,确切掌握每一份文件的收发情况和文件去向,传阅文件一律采取直传方式,由专人送阅,阅文人在《文件发放登记表》上签名后方可阅览,阅文人之间不得横向传阅。阅完和办理之后要按文书立卷,要求交本公司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8、档案管理人员在工作调动或辞职时,必须将经管的秘密文件清理登记,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时,要造册、清点、核对,并办理签字手续。其他人员调动或辞职时,档案管理人员要主动将其手中的'秘密文件或资料收回,以免丢失。

9、各类红头文件由办公室按照发文或收文日期及文件编号统一编号,归档。

1、厨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熟练掌握和不断提高烹饪技术,按时开饭,无特殊情况不得晚点。

2、食堂在核定的伙食标准内坚持每天制定食谱,按食谱购买食物,定期调剂花样,做到饭熟菜香。在标准之内调节好伙食,让大家吃饱吃好。

3、优质服务,保证因工作晚回人员吃上热饭、热菜。注意了解和掌握就餐人数,尽量避免剩饭剩菜,力争不浪费。

4、食堂内外应保持整洁、卫生,无灰尘、蛛网,下水道畅通,坚持每天打扫卫生。每周厨师应对厨房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彻底清理厨房各个死角的污物、保证厨房卫生、干净。

1、驾驶员要认真学习上级有关车辆管理、安全驾驶方面的规定,经常对车辆保养情况进行检查。

2、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管人员的管理,凡发生一般级事故主要责任在我方者,给予驾驶员经济处罚,严重事故给予辞退处理。

3、驾驶人员要保持车辆清洁,经常对车辆进行保养,使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提前做好出车准备。避免出车途中发生车况故障。

4、车辆必须定期进行保养,如需要维修、更换零部件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由办公室报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5、司机不得私自将车借给他人,否则严肃处理,后果自负。非司驾人员原则上不允许私自开车。

1、更夫熟悉所管辖范围情况

2、上班应全面检查,出现问题及时与领导联系。

3、公司与临时雇佣更夫签定合同,明确责任,更夫不履行合同,应辞退。

4、更夫对安全、防火、防盗负有直接责任,发现有违规行为,除批评教育外,承担相应责任。

5、更夫要记好《更夫值宿记录》。

为维护日常的办公秩序,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以下几项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人员和保洁员每天要搞好各股室内的卫生,保持室内地面的洁净,窗户透明干净,无死角,办公室要不定期对各股室进行卫生检查。

二、卫生间和公用设施保洁员每天必须把卫生间彻底打扫一遍,始终要保持地面、手盆、便池无污垢、玻璃镜面的洁净,室内无异味,公司地面每天要擦试,直到干净为止。

地产管理制度

职位职责:

3、起草审核相关业务合同,并负责业务沟通。与合作资源传达或下发执行要求;

4、负责处理传真等文件来行为表现函;

6、负责公司下达任务执行与督促落实;

7、参与价格系统的调整(如价目表、付款方式);

9、审核佣金金额并签字确认;

10、负责日常考勤、业绩考核、监督各办公室的工作环境;

11、负责编制各种销售报表;

12、根据客户应交楼款金额及时间表,监督催款事项;

13、协调客户关系,做好个别事件的应变处理。

14、负责各部门工作安排计划;

15、签约客户资料的确认;

16、负责售出单位的确认和审核;

17、负责售出单位认购书审查;

18、审查全体人员考勤统计表。

主要权限:

1、有对本职工作范围内合理性安排建议权;

2、有各部门人员工作业绩评审权;

3、有董事会总经理相关工作事件提醒权;

4、有销售部日常工作安排权;

5、有参与价格制定与执行权;

直接上级:营销总监

直接下级:销售人员

本职工作:依照公司销售策略进行物业的发售、销售人员及现场销售工具管理。

职位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物业售价;

2、规范说接待程序,监督下属的行为规范;

3、重要客户的接待应转交营销总监处理;

4、执行直接上级制定的销售计划,协助下属完成销售目标;

5、监督、检查下属员工的各项工作;

6、正确及时传达上级指示;

7、接受客户投诉并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8、收集来访、成交客户信息,及时上报;

9、定期听取直接下属述职,并对其工作进行评定;

10、及时对下级人员工作中的争议做出裁定,并汇报上级;

11、掌握部工作情况和本项目有关销售数据;

12、受理下级员工的建议、异议、按照程序处理;

13、制定销售人员技能培训计划,报批后实施、考核;

14、填报下属过失报告,根据执行程序汇报上级;

15、根据工作需要调配下级,报直接上级批准后执行;

16、外线人员的管理调配,经上级批准后执行;

17、汇总拟定每周、每月销售部工作总结培养呈送上级审核;

18、定期盘点销售面积、套数等,与销售助理核实后报送上级;

19、安排销售人员对周边楼市动态进行调查,汇总分析后呈送上级;

20、预约律师行与客户签约时间;

21、关心下属思想工作、生活;

22、定期向直接上级述职;

23、对销售人员工作流程的正确执行负责;

24、对销售人员的纪律行迹、工作秩序、精神面貌负责;

25、对销售现场的卫生、物品保管、使用负责;

26、做好与物业部协调工作;

27、处理解决销售现场突发事件,并呈报上级。

主要权限:

1、有下属工作调配、任用建议权;

2、有下属奖励建议提名权;

3、有换房、更名、退房上报权;

4、有销售人员及外线人员作息时间和出勤考核权;

5、有销售人员招聘、录用建议权;

6、有了解房地产市场变化,并建议相应的推广、营销策略建议权。

直接上级:销售经理

职位职责:

1、严格执行售楼程序,规范销售;

2、严格执行行迹规范,热情服务;

3、对个人洽谈的顾客,做好售后服务;

4、对个人发生的楼盘销售,做好催收销售款的工作;

5、接受顾客异议和意见,及时上报,并协助销售经理处理;

7、做好销售统计工作,填报各项规定表格;

1.营销部早会

(1)时间:每日上午8:30;

(2)参加人员:营销经理、销售主管、策划主管、客服主管、销售助理、全体置业顾问

(3)内容:

当日工作的分派与布置

各环节工作问题的解决

批评、表扬

预约情况的核对

价格、控盘调整

当日广告、促销情况出处和统一说辞

销售管理细则及销售手册修改

2.营销部晚会(强销期阶段)

(1)时间:每日下午16:30;

(4)参加人员:营销经理、销售主管、策划主管、客服主管、销售助理、全体置业顾问

(5)内容:

当日成交、回款、来电、来访中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次日广告、促销情况出处和统一说辞

预约情况的核对

价格、控盘调整

今日回款确认

批评、表扬

销售管理细则及销售手册修改

特别备注:

会议由销售主管轮流主持,除上述议题外,其他问题(如个别案例)会下针对性解决。

(6)以会议纪要形式抄送有关人员及部门。

2.项目每周例会:

(1)时间:每周一下午16:30

(2)地点:销售接待中心

(3)参加人员:

(4)内容:

一周工作总结:来电、来访、成交、回款中的问题、与指标的差距及对策、客户分析、新(竞争)楼盘动向的介绍。

销售策略调整方向--控盘、价格、推广的介绍。

客户服务工作情况

置业顾问体会--每次四人准备,营销经理点评

(5)以会议纪要形式抄送与会人员。

3.月例会

(1)时间:

(2)地点:销售接待中心;

(3)参加人员:营销经理、策划公司相关人员

(4)内容:

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计划

客户动向、楼盘动向、售后情况

工作计划调整和落实情况

(5)以会议纪要形式抄送总经理和部门经理。

4.业务专题会

(1)参加人员;营销部相关人员和其他部门相关人员

(2)必须提前一天准备好讨论议题,并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3)特点:每个专题将与工作内容紧密结合,解决一个工作中的问题,并将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4)以会议纪要形式抄送与会人员、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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