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9篇)

医院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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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1-10 11:19:15

上传者:薇儿

规章制度的执行是保障其有效性的重要环节,应有相应的监督和考核机制。我们希望通过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实现组织的长期发展目标。

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库中的信息资源,除信件、私人文档等纯属个人物品外,其他所有行政和医疗管理类信息及病人临床信息均归医院所有,任何个人或组织、部门均不得视信息为私有或部门所有。信息的所有权与信息的发生地和录入者没有关系。

一、不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均无权将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库中的任何信息资源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院外用于任何目的。违反本规定的个人或部门负责人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库中信息资源的共享权限要根据本规定的原则制定,由信息管理处负责解释和实施。

三、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要实现快速、准确、完整的信息传递和共享。信息的共享是双向的。实际上,没有任何一个部门不需要共享其它部门的资源。任何一个部门无权拒绝其它部门对本部门负责录入和管理的数据的共享,当然,这种共享必须是经过授权的、合法的。

四、各部门对信息的录入必须保证其及时、准确和完整。

五、医生有权从计算机中读取容许其处置的个体病人的全部诊疗信息并用于辅助诊疗。不容许任何部门和个人采取任何借口和手段予以拒绝。医生无权成批地检索病人信息,如因教学、科研确有需要,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六、医生不得不经信息发生和录入部门的同意私自将计算机中的病人信息用于科研、教学和任何公开发表的文献中。

七、对临床应用来讲,公布给全院计算机屏幕显示的病人检查、化验结果,图形、图像应当与其它介质公布的结果相一致,并且拥有同等效力。信息的产出科室对录入并公布的计算机内的数据、结果与对其它介质公布的数据、结果负有同等责任。

八、未经医务处和主管院长批准,我院提供给病人、院外和进病案的各种检查、化验结果的正式报告仍保留现有的形式和管理制度,由医技科室签字后发出。医生或其它任何人无权从异地计算机打印正式报告。计算机打印的非正式报告格式应与正式报告有区别。

医院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1目的:

为加强公司作风建设,宣传廉洁文化,预防利用职务及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同时做好公司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工作,使公司所拥有的信息在经营活动中充分利用,保护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树立健康积极的企业文化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1.3定义:

廉洁:清白高洁,不贪污,从不使用公家的钱来养活自己(不贪污),就是指人生光明磊落的态度和诚信,正直的风气。

信息安全:信息系统(包括硬件、软件、数据、人、物理环境及其基础设施)受到保护,不受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

业务单位:与公司有一切业务(含但不限于供货、施工、促销合作等关系)往来或联系的单位或个人。

1.4职责权限。

3.1总经办负责廉洁文化建设方向的指引,对公司的信息安全管理具有监督和最后裁决权。

3.2监察部负责监督和执行廉洁与信息安全管理规定,接受全体员工的举报和监督,对举报和违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3行政部负责廉洁文化和信息安全意识的宣传和教育,接收和申报处理公司员工收受和外部财物。

3.4信息部负责公司所有文件资料的分类存档和保存,对电子存档资料进行定期整理和备份,并做好文件防盗和密码保护工作。

3.5各部门:具有共同维护公司廉洁文化建设和信息保密工作的权利,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对公司廉洁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具有监督和举报权。

2.主要内容:

2.1廉洁自律规定。

2.1.1不准收受任何业务单位的个人现金、购物卡券、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2.1.2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业务单位的,必须及时向公司行政部申报统一处理。具体需申报的情况如下:

业务单位不回收的样品和商品赠品;

业务单位节假日馈赠的礼品、礼篮等;

业务单位赠送的其他具有实际价值实物、活动等。

业务单位组织的集体考察、学习、旅游等外出活动;

业务单位赠送的无法拒绝的各类现金、购物卡券、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2.1.3不准向业务单位及其个人借贷钱物。

2.1.4不准在各业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有关票据。

2.1.5不借业务办理之机,对各业务单位吃、卡、拿、要。

4.1.6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2.1.7工作中不弄虚作假,按规定收集整理好各类基础资料,不做假帐或帐外账。

2.1.8不准用公款支付个人名义的宴请。公关或业务接待必须经总经办批准后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

2.1.9不准接受可能对商品和设备供应价格、工程施工价格的业务合作行为产生影响的钱、物馈赠和宴请。

2.1.10不准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以各种名义收取回扣、中介费、手续费等归个人所有。

2.1.11不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娱乐活动,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办理业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

2.1.12严禁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荣誉;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的荣誉、职称及其他利益予以取消或者纠正。

2.2.1公开信息:公司已对外公开发布的信息,如公司宣传册、产品或公司介绍视频等。

2.2.2保密信息:公司仅允许在一定范围内发布的信息,一旦泄露,将可能给公司或相关方造成不良影响。比如公司投资计划等。

2.2.3根据信息价值、影响及发放范围的不同,公司将保密信息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内部公开四个级别。

绝密信息:关系公司前途和命运的公司最重要、最敏感的信息,对公司根本利益有着决定性影响的保密信息,如:公司订单,重大投资决议等。

机密信息:公司重要秘密,一旦泄露将使公司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保密信息如:未发布的任命文件,公司财务分析报告等文件。

秘密信息:公司一般性信息,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保密信息,()如:人事档案,供应商选择评估标准等文件。

内部公开:仅在公司内部公开或仅在公司某一个部门内公开,对外泄露可能会使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保密信息的保密信息,如:年度培训计划,员工手册,各种规章制度等。

2.2.4公司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专有技术,专利技术、技术图纸;。

生产细则、工程bom、sop及治具资料;

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财务信息,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账户账号;

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2.2.5除公司已经正式对外公开发布的信息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利用信息网络系统制作、传播、复制有害信息;

未经允许使用他人在信息网络系统中未公开的信息;

未经授权查阅他人邮件;

盗用他人名义发送电子邮件;

故意干扰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的畅通运行;

从事其他危害信息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安全的活动。

2.2.6公司保密信息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2.3违规追责处理。

2.3.1公司所有员工一经任何人发现或内外部举报有违廉洁自律的行为,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一经查证,将追究责任人所造成的责任损失,并进行违规处罚,对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且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处理。

2.3.2除公司公开的信息外,任何人将公司的保密信息以任何形式(口头传达、电子邮件、上传网络、存储拷贝、拍照影印、复印资料)对外泄露或散布出去的,公司将从源头上追究信息泄密者,经查实后立即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追责处理。因信息泄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形象受损时,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3.附则。

3.1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有限公司所有。

3.2本制度自**年8月9日起实行,暂定实施1年。

文档为doc格式。

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切实保障全院计算机网络的安全,根据国家及地方法规、jci标准中医院设施管理与安全标准,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本院信息系统管理。

2、本安全管理制度由信息科负责监督实施。当存在本院计算机网络及计算机机房的安全威胁时,信息科主任负责及时上报行政总值班或分管副院长,设备科、后勤部和保安部配合采取相应措施。

3、每3年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必要时可重新修订本安全制度

1、信息科员工应当熟悉计算机软、硬件的相关业务知识和防火防盗安全规定,掌握防火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防盗工作。

2、每3个月检查计算机软、硬件的状态,使之保持完好。

3、安全培训:信息科新员工应参加全院岗前培训,并通过消防知识的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信息科员工应当完成年度安全培训。

4、安全操作规定:

(1)维护带电设备时应拔掉电源,确认处于无电状态,并释放手上静电。

(2)带电测试电脑时,不得接触内部电线。

(3)进入医疗区域维修时,应带好相应的防护设备,维修结束后注意进行消毒处理。

(4)维修时防止利器刺伤。如被刺伤应及时到医疗部统一处理。

5、安全管理规定:

(1)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

(2)做好应急值班工作。保证应急电话畅通,应答及时。

(3)保持计算机室清洁无尘,机房内严禁吸烟。

(4)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不乱丢杂物,及时清理工作台上的磁盘和书籍等物品。

(5)正确操作、使用各类计算机设备,杜绝不必要的设备损坏。

(6)保持数据的安全和保密。查询数据原则上由责任部门执行,任何非程序查询必须由院级领导同意并签字。特殊数据查询遵循医务科批复流程。

(7)禁止无关闲杂人员进入计算机室。

(8)下班前关闭办公用电脑、电源。

6、巡查与报告:

(1)每天巡视机房,检查服务器性能并签名。

(2)每月巡视交换机房,检查交换机房环境。

(3)节假日,值班人员负责本院计算机安全评估。遇有灾害性天气或特殊情况,加强防范。

(4)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报告科主任,科主任根据问题严重性上报分管院长。

1、连入网络的各科室和个人办公工作站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和网络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泄露医院机密的活动。

2、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在本院联网计算机上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和淫秽、色情资料。

3、不允许在网络上进行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

4、除信息科外其他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网络服务器和网络交换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不得盗窃、破坏网络设施。

5、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账号及密码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严禁在本院联网计算机上使用未经信息科主任批准的软件。

6、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必须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分为:

(1)可向因特网公开的;

(2)可向院内公开的;

(3)可向部门(科室)公开的;

(4)仅限于个人使用的。

7、院内各科室和个人需要联入因特网,必须提交经科主任审定后的申请报告,由分管院长或院长审批同意后,由信息科负责实施开通。

8、联网用户必须使用由信息科分配的ip地址,严禁私自设置ip、盗用ip地址。

9、医院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的内容必须经科主任审核,由科主任签署意见,需经分管院长或院长审批,办公室(宣传科)备案后,由信息科链接其对外的信息。

10、员工应对输入计算机的数据准确性负责,不得随意增减或删除有效数据。

1、为了保护我院数据与网络的安全,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促进网络更好的应用和发展,制定本制度。

2、利用防火墙将内部网络、internet外部网络、dmz服务区、安全监控与备份中心进行有效隔离,避免与外部网络直接通信。

3、利用防火墙建立网络各终端和服务器的安全保护措施,保证系统安全。

4、利用防火墙对来自外网的服务请求进行控制,使非法访问在到达主机前被拒绝。

5、利用防火墙使用ip与mac地址绑定功能,加强终端用户的访问认证,同时在不影响用户正常访问的基础上将用户的访问权限控制在最低限度内。

6、利用防火墙全面监视对服务器的访问,及时发现和阻止非法操作。

7、利用防火墙及服务器上的审计记录,形成一个完善的审计体系,建立第二条防线。

8、根据需要设置流量控制规则,实现网络流量控制,并设置基于时间段的访问控制。

9、对网络边界点的数据进行检测,防止黑客的入侵;

10、对服务器的数据流量进行检测,防止入侵者的蓄意破坏和篡改;

11、监视内部用户和系统的运行状况,查找非法用户和合法用户的越权操作;

12、对用户的非正常活动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入侵行为的规律;

13、实时对检测到的入侵行为进行报警、阻断,能够与防火墙/系统联动;

14、对关键正常事件及异常行为记录日志,进行审计跟踪管理。

15、进行统一的安全策略管理和集中的防病毒监控。安装防病毒系统,支持在windowslinux和msexchange等各种主流系统上实现防病毒保护,实时监视系统病毒活动全面查杀病毒、蠕虫、木马、恶意java/activex程序等,提供灵活多样的病毒修复和处理方法,其病毒检测处理技术处于业界领先地位。

16、内外网物理隔离,在内网客户端上,禁止使用usb存储设备。

17、制定病毒库更新管理机制。见:病毒库更新管理机制章节。

医院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一、计算机安全管理1、医院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计算机正确的使用方法操作计算机系统。严禁暴力使用计算机或蓄意破坏计算机软硬件。

2、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装计算机硬件系统,若须拆装,则通知网络中心技术人员进行。

3、计算机的软件安装和卸载工作必须由网络中心技术人员进行。

4、计算机的使用必须由其合法授权者使用,未经授权不得使用。

5、医院计算机仅限于医院内部工作使用,原则上不许接入互联网。

6、医院任何科室如发现或怀疑有计算机病毒侵入,应立即断开网络,同时通知网络中心技术人员负责处理。网络中心应采取措施清除,并向主管院领导报告备案。

7、医院计算机内不得安装游戏、即时通讯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尽量不在院内计算机上使用来历不明的移动存储工具。

网络使用人员行为规范1、不得在医院网络中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信息。

2、不得在医院网络中进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活动。

3、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中与网络有关的设置。

4、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添加、删除与医院网络有关的软件。

5、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医院网络或者使用医院网络资源。

6、未经允许,不得对医院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7、未经允许,不得对医院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8、不得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9、不得进行其他危害医院网络安全及正常运行的活动。

二、网络硬件的管理网络硬件包括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通信线路、不间断供电设备、机柜、配线架、信息点模块等提供网络服务的设施及设备。

1、各职能部门、各科室应妥善保管安置在本部门的网络设备、设施及通信。

2、不得破坏网络设备、设施及通信线路。由于事故原因造成的网络连接中断的,应根据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或赔偿。

3、未经允许,不得中断网络设备及设施的供电线路。因生产原因必须停电的,应提前通知网络管理人员。

4、不得擅自挪动、转移、增加、安装、拆卸网络设施及设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网络管理人员,在得到允许后方可实施。

四、软件及信息安全1、计算机及外设所配软件及驱动程序交网络管理人员保管,以便统一维护和管理。

2、管理系统软件由网络管理人员按使用范围进行安装,其他任何人不得安装、复制、传播此类软件。

3、网络资源及网络信息的使用权限由网络管理人员按医院的有关规定予以分配,任何人不得擅自超越权限使用网络资源及网络信息。

4、网络的使用人员应妥善保管各自的密码及身份认证文件,不得将密码及身份认证文件交与他人使用。

5、任何人不得将含有医院信息的计算机或各种存储介质交与无关人员。更不得利用医院数据信息获取不正当利益。

医院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试行)。

一、总则………………………………………………………………………1。

二、网络和数据安全…………………………………………………………1。

三、硬件、软件和程序………………………………………………………2。

四、账号与密码………………………………………………………………2。

五、病毒防护措施……………………………………………………………3。

六、硬件维护及保养…………………………………………………………3。

七、数据保密与数据备份……………………………………………………4。

八、网站信息发布登记制度…………………………………………………4。

九、计算机中心机房管理制度………………………………………………5。

十、责任追究…………………………………………………………………5。

十一、信息化系统应急预案…………………………………………………5。

一、总则。

1、为了保证医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保证医院信息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与使用,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2、信息、网络系统主要分为院内网和因特网(internet)二大区域。

3、医院信息网络系统仅用于工作事宜,其开放权限按浙萧医[]4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实行审批制,严禁用于其它用途。

4、监视、记录、跟踪设备用于医院局域网中的所有计算机上。

二、网络和数据安全。

1、连入网络的各科室和个人办公工作台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和网络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泄露医院机密的活动。

2、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在本院联网计算机上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和淫秽、色情资料。

3、不允许在网络上进行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

4、除信息科外其他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网络服务器和网络交换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不得盗窃、破坏网络设施。

5、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账号及密码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严禁在本院联网计算机上使用未经信息科主任批准的软件。

6、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必须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分为:

(1)可向因特网公开的;。

(2)可向院内公开的;。

(3)可向部门(科室)公开的;。

(4)仅限于个人使用的`。

7、院内各科室和个人需要联入因特网,必须提交经科主任审定后的申请报告,由分管院长或院长审批同意后,由信息科负责实施开通。

8、联网用户必须使。

医院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病人隐私权,保护医院资料机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特制订以下信息管理制度:

一、医院信息系统除具有操作权限的管理员之外,任何人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侵入登录,凡非法入侵者,按非法入侵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处理,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二、具有操作权限的管理员,只能按规定处理相应业务,不可超越权限处理业务,因操作系统所获知医院和患者信息,必须严守保密义务,如擅自对外泄露,情节给予行政警告至开除的.处分,造成患者或医院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患者本人持身份证明,可以申请查阅、打印本人住院或门诊费用清单。其他任何人未经院长批准不得查阅、打印、下载医院信息系统资料。

四、本院员工自行或者协助他人非法查阅、打印、下载医院信息系统资料的,按侵犯医院机密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医院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机房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执行信息系统管理暂行规定。

2、进入机房须更换拖鞋,自觉维护机房内整洁,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

3、网络管理人员须每天查看24小时值班员日志和设备运转情况,对错误事件及故障应立即分析原因,及时解决问题。

4、保证服务器24小时不间断正常工作,不得随意在服务器用电线路上加载用电设备,严防服务器掉电。

5、对服务器参数进行调整或更改,应经有关领导批准,管理人员应严格填写工作日志。

6、采取有效的病毒感染防范,杜绝网上病毒感染的现象发生。

7、制定网络信息存储和保管规定,多种手段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8、机房内严禁烟火,并备有防火、防盗、防破坏安全设施。

1、网络信息存储和保管由系统管理员负责。

2、网络系统运行的全部信息均须每天在服务器上实行定时备份,同时每天还把服务器上的数据实行异地备份。并两月刻盘异地保存,并建档。

4、数据库一经修改,要及时保存和备份;丢失或误操作信息要及时修复或恢复。

5、重要资料和调式运行日志作为存档文件,由系统管理员专柜保管。

6、任何人使用和调阅网络存档资料,均须经信息科批准后,按规定履行手续方可调阅使用。

三、计算机网络系统维护制度。

1、医院信息科负责全院计算机网络设备和工作站设备的管理和调配。

2、系统管理员须每月对网络和网络工作站进行检修,对正常和不正常的结果均须记录,以备系统出现故障时参阅。

3、系统管理员根据工作站操作人员报告的情况,及时进行解答和检修。

4、系统出现故障后系统管理员和相应科室操作人员应密切协作,在最短的时限内解决问题。

5、技术人员对发现不能维修的故障,要及时上报,并提请有关技术部门支援。

1、工作站作为计算机网络系统专用设备,不得擅自在终端机上启用其他软件。

2、工作站配置的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须指定专人使用、保管和维护,转交他人保管时需严格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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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网络管理,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维护网络正常运行,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医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第三条 医院办公室下设信息中心,专门负责本医院范围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及网络管理工作。

第四条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浏览、复制、传播反动及色情信息,不得在网络上发布反动、非法和虚假的消息,不得在网络上漫骂攻击他人,不得在网上泄露他人隐私。严禁通过网络进行任何黑客活动和性质类似的破坏活动,严格控制和防范计算机病毒的侵入。

第五条 各工作计算机未进行安全配置、未装防火墙或杀毒软件的,不得入网(需入网的电脑需打报告)。各计算机终端用户应定期对计算机系统、杀毒软件等进行升级和更新,并定期进行病毒清查,不要下载和使用未经测试和来历不明的软件、不要打开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以及不要随意使用带毒u盘等介质。

第六条 禁止未授权用户接入医院计算机网络及访问网络中的资源,禁止未授权用户使用bt、迅雷等占用大量带宽的下载工具。

第七条 任何员工不得制造或者故意输入、传播计算机病毒和其他有害数据,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复制、截收、篡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

第八条 医院员工禁止利用扫描、监听、伪装等工具对网络和服务器进行恶意攻击,禁止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和服务器系统,禁止利用计算机和网络干扰他人正常工作的行为。

第九条 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帐号和密码。严禁随意向他人泄露、借用自己的帐号和密码;严禁不以真实身份登录系统。计算机使用者更应定期更改密码、使用复杂密码。

第十条 ip地址为计算机网络的重要资源,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信息中心的规划下使用这些资源,不得擅自更改。另外,某些系统服务对网络产生影响,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信息中心的指导下使用,禁止随意开启计算机中的系统服务,保证计算机网络畅通运行。医院各部门科室原则上只能使用一台电脑上外网,根据部门内部需要,由部门负责人统一调配。若有业务需求需要增加时,由业务部门上报办公室审批,并报信息中心处理。

第十一条 凡登记在案的it设备,由信息部门统一管理

第十二条 it设备安全管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公用设备责任落实到部门)。凡部门(病区)或合作单位自行购买的设备,原则上由部门(病区)或合作单位自行负责,但若有需要,信息中心可协助处理。

第十三条 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严禁擅自外接电源开关和插座;严禁擅自移动和装拆各类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

第十四条 设备出现故障无法维修或维修成本过高,且符合报废条件的,由用户提出申请,并填写《电脑报废申请表》,由相应部门领导签字后报信息中心。经信息中心对设备使用年限、维修情况等进行鉴定,将报废设备交有关部门处理,如报废设备能出售,将收回的资金交医院财务入账。同时,由信息中心对报废设备登记备案、存档。

第十五条 计算机终端用户计算机内的资料涉及医院秘密的,应该为计算机设定开机密码或将文件加密;凡涉及医院机密的数据或文件,非工作需要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更不得透露给他人。

第十六条 计算机终端用户务必将有价值的数据存放在除系统盘(操作系统所在的硬盘分区,一般是c盘)外的盘上。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故障,应及时与信息中心联系并采取保护数据安全的措施。

第十七条 终端用户未做好备份前不得删除任何硬盘数据。对重要的数据应准备双份,存放在不同的地点;对采用usb设备或光盘保存的数据,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usb设备损坏,而使数据丢失;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

第十八条 凡涉及业务的专业软件、it设备由部门使用人员自行负责,信息中心协助管理。严禁利用计算机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除维修人员以外的外部人员操作各类设备;严禁非信息中心人员随意更改设备配置。

第十九条 信息中心将有针对性地对员工的计算机应用技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由信息中心收集计算机信息系统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并整理成册,供医院员工学习参考。

第二十条 计算机终端用户在工作中遇到计算机信息系统问题,首先要学会自行处理或参照手册处理;若遇到手册中没有此问题,或培训未曾讲过的问题,再与信息中心或软件开发单位、硬件供应商联系,尽快解决问题。

第二十一条 医院网站由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和后台管理,由医院相关部门提供经审核后的书面和电子版网站建设资料。

(一).医院的计算机与网络由网络管理员管理维护、其它部门和个不 得私自更改计算机的各项设置。

(二).各部门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可随意删除硬盘上的系统软件。

(三).严禁在上班时间使用计算机与网络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 游戏、看电影、看小说等。

(四).各部门与工作相关的文件必需统一保存在d盘以使用者为姓名 的目录中,个人文件必需保存在e盘以使用者为姓名的目录中;不得将 任何文件存放在c盘系统目录中及操作系统桌面与“我的文档”中。未 按规定而造成的文件丢失等原因,后果自负。

(五).计算机使用者应经常整理计算机文件,以保持计算机文件的完整。

(六).计算机上不得存放有破坏医院计算机与网络正常运行的软件。 (如:黑客程序,带病毒的文件)、电影文件、及不健康的文件。

(七).禁止私自拆卸计算机及外设,更不能私自更换计算机硬件。(备 注:如有私自拆卸或更换被发现,会请示经理或主管视情节给予处罚。)

(八).由于工作疏忽,造成设备丢失,以设备的当前折算价格,责成 使用人与该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按比例分摊。

(九).未经网络管理员许可,任何人不得因私借走医院信息设备,不 得破坏计算机网络设备。

(十).未经计算机使用人许可,禁止外单位人员使用本医院计算机。 一旦发生故障,由计算机使用人负责。

(十一).禁止设置计算机开机bois密码,发现有设置者,办公室有权 在不通知使用者的情况下给予清除。

(十二). 在工作用机上请勿下载、安装、试用不明软件,禁止登录非 法网站,以免造成系统故障。如需使用和安装外来文件或下载互联网上 的文件,请联系网络管理员申请审核。

(十三). 外出、午休、下班等不使用电脑时请及时按照正常关机方法关机,不得强行关闭电源。并检查外配设备是否关闭(显示器、打印机等)。以减少电磁辐射、节约用电、延长电脑使用寿命、保护自己及他人的身体健康。

第二十二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制造或者故意输入、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的;

(二) 非法复制、截收、篡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

(四) 访问未经授权的文件、系统或更改设备设置;

(五)擅自与他人更换使用计算机或相关设备;

(六)擅自调整部门内部计算机的安排且未备案;

(七)工作时间外使用医院计算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务;

(八)相同故障出现三次以上(包括三次)仍无法自行处理的;

(九)因工作需要长时间(五个小时以上)离开办公位置或下班后无故未将计算机关闭;

第二十三条 计算机终端用户因主观操作不当对设备造成破坏两次以上或蓄意对设备造成破坏的,视情节严重,按所破坏设备市场价值的20%~80%赔偿。

第二十四条 计算机终端用户应积极配合信息中心共同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医院范围,由办公室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凡原制度与本制度不相符的,照本制度执行。

医院信息科管理制度

(1)管理员应当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科学、细致周到的工作作风。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确保网络及服务器运行正常。

(2)规范遵守信息科各项规章制度,机房设备为专用设备,操作人员不得随意变更所有设备的设置,不得随意开关设备,严禁安装和启用无关软件。

(3)值班时,要做好检查,并如实记录机房内温湿度情况、供电系统是否正常、网络服务器运行情况,如有故障发生,协同相关管理人员及时解决。

(4)机房实行门禁,未经批准机房内不准外人出入,如有外来人员进入机房,应作好机房设备使用前后的记录。

(1)信息科机房安全消防具体工作由机房管理员全权负责。

(2)定期对机房内的灭火设备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及时反映解决。

(3)机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非机房电器设备,不得随意用水。

(4)机房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机房内的电源和插座为机房设备专用,非机房设备不得使用机房电源。

(5)机房内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采取措施灭火,同时报院保卫部门或报火警。

(1)机房内部卫生应每天进行清理,每周彻底清理一次。

(2)机房配备专用拖鞋和鞋套,无论是机房人员还是其他经允许进入机房的人员,必须更换专用拖鞋或鞋套。

(3)严禁携带任何食品进入机房。

(4)每周对配线架及服务器等设备进行清洁,每月彻底除尘一次。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有关辐射防护法律、法规,结合医院辐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辐射安全管理。

第三条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

第四条正确使用射线装置,做到专人专管专用。

第五条接触辐射的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佩带个人剂量监测笔。

第六条从事射线装置岗位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第七条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报告单报告。

第八条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应该配备个人剂量笔,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并定期进行体检。

第九条射线装置应设有专门工作室,工作室设立专人管理,非相关人员不得入内。

第十条作好辐射安全防护工作,设立辐射标志、声光报警等,防止无关人员意外照射。第十一条严格检查门窗破损情况,使门窗经常处于关闭状态。

第十二条定期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并委托环保部门监督监测。

第十三条建立射线装置台帐管理制度,设有仪器名称、型号、管电压、输出电流、用途等。

第十四条严格射线装置进出管理,坚决杜绝外借现象发生。

第十五条对退役的射线装置应该选择有资质单位或厂家回收,杜绝私自销毁或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应每天检查一次射线装置,加强卫生清洁和管理,使射线装置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十七条设备出现故障时,应请专业人员或设备生产厂家进行维修,建立设备检修及维修记录。

第十八条科室负责人应接受医院举行的相关培训,科室内部要定期对员工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影像操作规程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所有新入职工作人员必须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九条坚持组织学习,并针对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提高操作人员使用、检查仪器设备的水平,杜绝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条发生不明原因停电、机房大面积漏水等情况时,应立即关闭电闸,向科室负责人汇报,并向医院医务部和后勤保障处报告,同时做好病人的安抚工作。

第二十一条发生火灾时,应首先关闭电闸,使用灭火器灭火,拨打火警电话,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汇报,并向医院保卫处、医务部及相关部门汇报,并且采取自救措施。

第二十二条医院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故时(如发现sars患者),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向医院医务部和相关部门报告,随时等待医院及上级卫生部门的指示。

第二十三条操作过程中,机器突然损坏,应立即上报科室负责人,必要时向医院办公室、医务部报告,随后及时与工程师联系,进行维修。

第二十四条员工或病人遭遇意外射线损伤时,操作者首先应立即关机,切断高压电源。第二十五条立即将遭遇意外射线损伤的有关人员送至职业病科,必要时送急诊科作相应处理。

第二十六条对放射工作人员受遭遇意外射线损伤的,还要将其个人剂量笔交到后勤保障处,送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测量所受放射剂量。

第二十七条追踪观察遭遇意外射线损伤有关人员的健康状况,做好随访工作。

第二十八条发生放射事故,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拖延或者隐瞒不报。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医院信息化管理制度

规范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对计算机网络及信息资源的管理,保证信息管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适用于医院所属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和网络、计算机及附属设备、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电子数据的管理。

3.1计算机中心是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主管部门,负责医院信息化整体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计算机网络的构建和维护;负责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的选型和升级工作。

3.2规划发展部负责新建、改建工程中网络接入方案的设计。

3.3其它各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计算机网络设备及信息系统的使用管理工作。

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相关配套设施(含网络)及软件构成的,根据规则完成信息的采集、整理、存储、传输、检索等功能的人机系统。

5.1规划原则: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适度超前、局部完善、集中管理、资源共享。分段完善大网络的建设,避免重复投资。

5.2医院信息化建设规划由计算机中心编制,院办公会核定,分管副院长或院长批准后实施。

5.3医院所属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方案必须报计算机中心,纳入总体规划后,方可实施。

5.4总务科负责医院驻地所有新建、改建工程中网络接入和信息点设置的问题,计算机中心配合执行。

6.1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由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科室领导负责本科室的计算机系统的安全工作,并指定专人具体承办。

6.2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6.3网络系统中的全部数据资源、信息均为秘密级,任何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移和泄露。

6.4医院局域网不提供出口登录internet,严格内外网物理隔离。

6.5严禁非工作需要访问internet。

7.1设备使用管理。

7.1.1计算机中心负责建立健全各类信息资源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对新增、报废以及调配的设备,应及时更新台帐。

7.1.2各部门的计算机及附属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进行管理,保持计算机的清洁,并应保证计算机设备上各种标签,特别是封帖的完好。

7.1.3计算机的使用,应按照规范的操作步骤,做到正常的开关机;其它附属设备也必须按照设备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7.1.4医院所属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由计算机中心统一配置和调拨,各使用科室和个人应在指定地点,按规定要求使用,任何科室和个人都不得随意更改设备安装位置。如需更改,需报计算机中心批准并备案。

7.1.5各部门使用的计算机及其它网络设备出现故障时,

不得擅自开机维修,更不得私自更换部件。应及时通知计算机中心,由维修技术人员予以维修并登记备案。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使用科室自行承担。

7.1.6因机构变动或人员调动,原使用的计算机和网络设备不得带走。

7.1.7医院驻地需动土或房屋维修、装修时,必须由计算机中心确认地下及地面上无网络线路,在动土证或派工单上签字后,方可施工。

7.2计算机及网络设备购置。

7.2.1根据医院信息化建设规划,需购置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由各科室提出申请,通过科室民主管理小组讨论后报医院科室民主管理小组讨论批准后,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按医院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报计算机中心办理。

7.2.2计算机中心根据医院的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7.2.3不属于信息化建设规划的范围,但有关科室确定需要的,由使用科室向计算机中心提出需求,先行调配,无法调配时,报院长特批。

7.2.4新购置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到院后,计算机中心须通知相关科室共同开箱验收,做好登记后,由计算机中心负责发放。

7.2.5计算机中心负责保管好随机附带的光盘等资料。

7.2.6新购置的设备凭计算机中心连接局域网方可投入使用。

7.3设备维修及报废。

7.3.1各科室指定计算机管理员负责本科室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日常维护。

7.3.2设备出现故障时,由计算机管理员填写“报修单”,报计算机中心维修。保修期内的联系生产院家保修,出保修期的经技术签定需更换配件的,经计算机中心主任批准购买配件予以更换,并在设备档案上记录维修情况。

7.3.3各科室计算机管理员负责保管本科室计算机设备档案,计算机中心负责保管科室及零星科室的设备档案。

7.3.4经计算机中心技术人员签定,已无法使用且已无修复价值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由计算机中心按照设备报废程序汇同相关科室办理相关报废手续。

8.1软件的使用须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

8.2各科室在工作局域网上均使用计算机中心安装的操作系统,严禁私自改用其它版本的操作系统。

8.3严禁将私自购买或自行编制的软件运行于工作局域网中。如工作需要,须到计算机中心备案,方可使用。

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库中的信息资源,除信件、私人文档等纯属个人物品外,其他所有行政和医疗管理类信息及病人临床信息均归医院所有,任何个人或组织、部门均不得视信息为私有或部门所有。信息的所有权与信息的发生地和录入者没有关系。

9.1不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均无权将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库中的任何信息资源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院外用于任何目的。违反本规定的个人或部门负责人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9.2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库中信息资源的共享权限要根据本规定的原则制定,由信息管理处负责解释和实施。

9.3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要实现快速、准确、完整的信息传递和共享。信息的共享是双向的。实际上,没有任何一个部门不需要共享其它部门的资源。任何一个部门无权拒绝其它部门对本部门负责录入和管理的数据的共享,当然,这种共享必须是经过授权的、合法的。

9.4各部门对信息的录入必须保证其及时、准确和完整。

9.5医生有权从计算机中读取容许其处置的个体病人的全部诊疗信息并用于辅助诊疗。不容许任何部门和个人采取任何借口和手段予以拒绝。医生无权成批地检索病人信息,如因教学、科研确有需要,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9.6医生不得不经信息发生和录入部门的同意私自将计算机中的病人信息用于科研、教学和任何公开发表的文献中。

9.7对临床应用来讲,公布给全院计算机屏幕显示的病人检查、化验结果,图形、图像应当与其它介质公布的结果相一致,并且拥有同等效力。信息的产出科室对录入并公布的计算机内的数据、结果与对其它介质公布的数据、结果负有同等责任。

9.8未经医务处和主管院长批准,我院提供给病人、院外和进病案的各种检查、化验结果的正式报告仍保留现有的形式和管理制度,由医技科室签字后发出。医生或其它任何人无权从异地计算机打印正式报告。计算机打印的非正式报告格式应与正式报告有区别。

医院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信息保密管理,保证网络信息交流中不泄露国家秘密及单位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条例所称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医院投资购买、建设,利用计算机及相关的配套设备、设施(含网络)对有关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医院信息集成系统、及由信息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并联入国际联网的本院网站。

第三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实行“控制源头、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突出重点、有利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信息中心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网站的保密技术支持、技术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主管领导负责本部门上网信息的保密工作以及其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

第五条由医院信息中心根据部门业务范围确定医院内部可能涉及国家及单位秘密的部门(简称涉密部门)。涉密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单机必须实行物理隔离,不得直接或间接连入国际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涉密部门的计算机要做到专机专用、专人操作、定期更换用户密码,严禁计算机操作员私自复制涉密信息。

第六条涉及需要保密的医院内部信息,根据信息密级和信息重要性划分系统安全域,在安全域与安全域之间利用保密设备(防火墙或保密网关)进行隔离和访问控制,同一安全域中按照用户类别、信息类别控制到单个用户、单个文件。

第七条涉密信息必须按照保密规定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存储涉密信息的媒体(软盘、硬盘、光盘等)按照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注,并按相应的密级管理,建立规范的借阅、使用、存档和销毁制度。绝密信息不得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

第八条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凡向医院信息系统或国际联网站点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批准。保密审批实行部门管理,建立健全上网信息保密审批领导责任制。上网信息原则上由本部门主管领导实施保密审批,超出部门主管领导审批权限的信息,应及时向上级领导上报审批。

第九条医院网站由医院办公室、宣传部、信息中心负责管理。信息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医院网站的技术保障。对于具备上网条件的部门,应指定专人(在信息中心备案)负责维护涉及本部门的网页,部门主管负责审核本部门发布的信息;对于不具备上网条件的部门,如在网站发布信息,应由部门主管确认,提交信息中心发布。

第十条凡在网上开设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的部门,必须按程序报批,明确保密要求和责任。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用户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和单位秘密信息。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抄送国家或单位秘密信息。

第十一条保密教育是网络技术培训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及个人用户必须与医院签订遵守国家保密法律、不泄露国家及单位秘密信息条款的协议。

第十二条医院信息中心负责督促各部门和个人用户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监督、检查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各部门的主管领导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的保密工作管理制度以及上网信息的安全与保密检查。

第十三条医院内部信息网络管理人员、连入信息网的各部门及个人用户应当接受并配合信息中心及相关部门实施的保密监督与检查,协助查处泄露国家与单位秘密的违法行为。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报告,立即组织查处,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删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第十四条凡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及单位秘密的,根据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医院信息化管理制度

为使医院信息化管理系统管理更加完善、更加规范。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几点对我院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1、各科室操作人员必须管理好自己的系统登陆账号和密码,以防止被他人盗用。如遇问题追究责任时均以登录系统登陆账号为准。

2、各科室操作人员在离开岗位时必须退出自己已经登陆的软件系统,以防止被他人盗用。如遇问题追究责任时以登录系统登陆账号为准。

3、网络室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和删除错账。如需处理时,操作人员必须向科室负责人申请,交财务科审批通过后。以书面签字盖章形式交由网络室处理。网络室在处理完后必须做登记并请当事人签字认可。

4、网络室人员不得擅自增加、修改、删除科室信息、人员信息。如需处理时,相关科室必须向科室负责人申请,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医生信息交由医务科增加;护士信息交由护理部增加。

5、收费项目信息管理:数据库管理员不得擅自增加、修改、删除收费项目信息。如需处理时,相关科室必须向科室负责人申请,交财务科、内审科审批。科室申请审批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码、规格、单位、医保类别、收入所属类别、项目类别、价格、是否指定执行科室等相关信息。通过后以书面签字盖章形式交由网络室处理。网络室在处理完后必须做登记并请当事人签字认可。

6、医保新项目审批管理:由医保科以书面签字盖章后交网络室增加。书面上必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码、规格、单位、医保类别、收入所属类别、价格、项目类别、是否指定执行科室等相关信息。网络室在处理完后必须做登记并请当事人签字认可。当事人待网络室增加完项目后到医保科进行项目审批。

7、权限管理:网络室不得擅自对操作员进行增加、修改、删除等权限操作。科室需要对本科操作员进行权限调整时,必须以书面签字盖章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审批后由网络室进行相关处理。书面申请时必须注明操作员姓名、人员类别、应该授予的权限内容。网络室在接到申请后对该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权限的软件系统进行培训,考核通过后对其授予权限。网络室在处理完后必须做登记并请当事人签字认可。

8、操作员查账管理:网络室不得擅自对操作员或科室进行查账操作。操作员如发现某天财务账有问题时,首先对自己当天的收费票据进行反复、认真查询统计。在查询无果的情况下向科室负责人汇报,以书面签字盖章的形式向网络室提出查账申请。申请时必须注明申请人、查账时间范围,申请原因等相关信息,并准备好相关票据以便网络室查账。网络室在处理完后必须做登记并请当事人签字认可。

9、科室查账管理:科室在发现本科某天或当月收入报表有问题时,必选首先与住院部、医保科、财务科认真对账。在反复对账无果后以书面签字盖章的形式向网络室提出查账申请。申请时必须注明申请人、查账时间范围,申请原因等相关信息网络室在处理完后必须做登记并请当事人签字认可。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一、在分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行政管理工作。

二、经常检查督导门诊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的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三、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工作,做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四、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五、对门诊流量实时监测,合理调配医疗资源,做好门诊和辅助科室的协调配合工作。

六、加强预检分诊制度的落实,督导落实急危重患者优先处置,保障急诊绿色通道畅通。

七、建立、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八、不断加强门诊日志管理,做好门诊大事记纪录。

九、每日检查开诊情况并全面掌握各科门诊医疗、护理及宣教工作的情况,负责组织检查门诊患者的就诊情况,组织好各专业专家门诊,方便病人就医。

十、做好导医培训,有效指导患者就诊,正确使用一卡通,落实“首问负责制”。

十一、开展便民服务,不断增加便民措施项目,组织好便民门诊,督促检查便民门诊开诊情况。

十二、总体规划门诊各科室布局,简化就医流程。

十三、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患者满意度调查,并进行分析、总结、改进,提高服务水平。

十四、领导和组织门诊服务质量的考评工作,定期召开门诊工作会议,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整改,不断提高。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医院电力系统和用电部门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加强用电部门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工作。

一、用电单位的科办公室、医生办、休息室、制剂车间、生活用房及各种附属用房等建筑物,均应有符合实际条件使用电器。

二、室内配线根据设计要求而配导线,如若超出室内配线、导线截面的用电量,应立即停用超出用电量的电器设备。

三、对室内照明、插座、插头定期巡视,有无松动、腐蚀或导线是否残旧和老化、外漏,如若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有关部门报修。

四、床头医用综合治疗带,禁止医疗抢救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属专用)。

五、在使用电器设备时杜绝带负荷插插座(易引起产生火花),设备在运行时带负荷拔电器插头,严重引起漏电保护器断开或引起电器火灾。

六、在下班锁门前,用电设备要处于断开状况。

七、对配电盘、箱,前和下方禁止摆放物品,便于紧急情况下使用。

八、试验仪器、医疗设备等减少待机状态,做到人走灯灭拒绝“长明灯”。

九、禁止科室和个人私接、乱拉导线或安装用电设备。

十、医疗设备应注意防潮,放置在通风干燥处。

十一、科室工作人员要熟知所在科室用电设备和电器。

十二、严禁私自随意拆卸电器,若电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修。

十三、各科室要将电源插板远离地面和水源。

十四、改变原房屋使用设计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使用安全用电。

医院信息管理制度

1、只有院长有权向信息管理部索取员工的账号和密码。

2、医院员工对本人账号和密码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新员工凭人事科报到单,到信息管理部配置账号和密码;员工离院时:到信息管理部注销账号和密码;人事科凭信息管理部“已注消账号和密码”的依据同意员工调出或离院;财务科凭信息管理部“已注消账号和密码”的依据结付相关费用。

(2)员工不得将本人的账号和密码告诉其他人或写在任何其他人可得到的书面资料上,并每隔60天定期修改密码,对有疑问的密码应及时修改。

(3)任何人员不得使用他人的账号和密码,也不得将工作范围内可接触到的数据告诉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并在离开终端时及时退出计算机系统。

(4)密码应至少为六位,可以是字母与数字的组合。

1、本院系统管理首先确定为管理对象重要级别。从1-3级别区分,以一级为最高等级。不同的级别制定相应的密码权限安全管理方案。

2、一级设备为主数据库服务器和核心网络设备。这些设备的密码保存人为信息管理部主任与服务器管理员。所能操作人员仅限于服务器最高权限的管理员。采取统一入口管理。在一些重大操作,必须有文字记录。

3、二级设备主要是普通服务器、接入交换机和数据库密码。密码保存人为信息管理部主任与信息管理部工作人员。对于一些重大操作,必须有文字记录。

4、三级设备为安装在各使用部门的电脑,密码由相关科室设备负责人自行保管。

5、对于设备具体分级细则,在遵循以上原则的情况下,细节由信息管理部内部协商判断而制定。

6、对于密码,数据泄露,造成业务中断,或相关私密数据泄露。将临时通过技术手段保护与监控相应设备。待问题解决后。整理所有相关数据整理后上报医院存档。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1、凡进入细菌室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衣帽整齐,戴口罩。有自我防护意识,一切按微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2、对细菌室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安全防护及消防知识的培训,增强安全法制观念,熟悉、掌握消防设备的使用。

3、对细菌室用过的一切含有标本、菌液的容器等放于专用容器内先进行高压灭菌处理后再行清洗。

4、对细菌室内的各种菌种实行专人、专用冰箱管理,人离本室应关(锁)好门窗及冰箱。

5、禁止细菌室内的各种标本流向室外,防止污染环境。发现室内某区(点)被污染,应立即进行消毒处理,以防交叉感染发生。

6、定期检查仪器设备运行及防火设备情况,以清除各种不安全隐患。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暴、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医院信息管理制度

一、负责各种数据库的日常维护及监控,参与相应项目的数据库整理和收集,每天做好数据库工作日志。

二、按照职责给予各种数据库管理和维护人员不同的操作权限。

三、定期检查数据库的使用情况,了解数据库的存储情况,做好数据库的异地备份工作。

四、了解和掌握数据库的所有结构、配置所有数据库的表及各种表之间的相互关系,并将数据库的有关书面资料加以整理并存档。

五、负责数据库的数据安全、保密工作。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医院人员、物资、财产和医院管理安全,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安全工作法规制度,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汇编。

二、安全工作是医院全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贯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落实到各科室、各岗位、各人员及各项工作之中。任何人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十分重视安全工作,不得有任何的麻痹绕幸心理和疏忽大意。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在思想上、认识上筑牢安全防线,筑起安全预防坝堤;在物质上、技术上打牢安全防范基础,提供安全预防保障;在人力上、精力上投入安全预防力量、提高安全预防警觉;在制度上、措施上健全安全工作规范、建立安全工作机制。

四、大力推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到科到人,将安全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人头,建立全方位、全时制的安全工作网络,努力创建平安型医院。

疏忽大意。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在思想上、认识上筑牢安全防线,筑起安全预防坝堤;在物质上、技术上打牢安全防范基础,提供安全预防保障;在人力上、精力上投入安全预防力量、提高安全预防警觉;在制度上、措施上健全安全工作规范、建立安全工作机制。

四、大力推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到科、到人,将安全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人头,建立全方位、全时制的安全工作网络,努力创建平安型医院。

第二章安全宗旨和目标。

一、坚持安全工作为医院建设、改革、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广大患者和职工服务的宗旨。

二、全院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把安全工作放到十分重要的位置,把人的安全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在进行各项工作时保证安全,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做到安全和工作"两不误"。

三、安全工作的主要目标:围绕"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的安全工作内涵,努力达到全院年度安全工作实现"五无"即:无我方有责任的政治案件、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刑事案件、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经济案件、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和严重医疗纠纷、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行政事故、生产事故、交通事故以及消防、偷(被)盗、食物(药物)中毒、触电、气体泄漏或爆炸、斗欧等严重事故。

四、各科室要按照各自工作范畴和工作责任,做好本范畴内的政治、行政、医疗、生产以及人、财、物和行为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具体目标是:。

1、办公室:年度内无责任性行事故,无影响医院形象和声誉的、影响全院工作有效进行的责任性党政管理工作差错事故。

2、人事科:年度内无人事管理、执业管理、劳资管理、社保管理方面的责任性差错事故和严重纠纷。

3、宣传科:年度内无正反宣传方面的失实、失策、失度责任性差错事故及违反广告法的虚假、误导性广告责任事故。

4、经管科暨行政监察审计室:年度内无经济运行管理和经济考核方面的责任心严重差错事故,无行政监察失察、审计失真、失职、失误、监察不到位导致发生的责任性监察审计差错事故和严重问题。

5、纪检监察科:年度内无授理投诉、接待来访、查办案件和查处问题方面的责任心、人为性严重差错事故以及因此而导致发生的其他连锁事件和严重问题,无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失察而发生的责任心案件及严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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