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企业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汇总

最新企业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汇总

ID:890009

时间:2023-07-05 06:41:20

上传者:曹czj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最新企业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汇总篇一

乙方(抵押人):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车辆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用于双方于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明细以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1、本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应共同对抵押车辆进行核查。抵押期间,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车辆购置税收据原件交甲方保管。

2、上述借款合同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等。

1)机动车辆损失保险;

2)机动车强制保险;

3)机动车座椅保险;

4)第三方责任保险;

5)盗窃和营救;

6)自我膨胀保险。

2、抵押期间,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存放保险赔偿金。贷款到期后,如乙方未能按期还款,甲方有权以保险赔偿金清偿贷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如付款不足,甲方有权单独向乙方索赔。

3、若抵押车辆在本合同签订前已投保,乙方应向保险机构办理变更保险受益人(变更为甲方)手续。保险金额低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当补充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应提交甲方保管。

6、抵押期间,乙方可以继续使用和保管抵押车辆,并负责维修、保修和年审。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车辆的安全和完整,合理使用抵押车辆,确保抵押车辆的价值不会异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7、抵押车辆损坏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如不能恢复原状,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同等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其他方式给予、出租、转让、再抵押或处分抵押车辆,不得进行任何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行为。

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30天内向甲方提供相当于减少价值的担保。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被分享、争议、扣押、扣留或抵押的任何情况。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支付抵押车辆总抵押价值30%的违约金。

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抵押车辆因保管不善而损坏,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提供甲方认可的新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支付抵押总价值30%的违约金。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和责任,应按抵押总价值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条件的变化,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合并或分立或法定代表人及承办人变更而免除。如遇合并、分立、变更等。在本合同项下的双方中,变更后的双方应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的义务和责任。

2、乙方如变更上述地址或传真,应在变更后第二天内书面通知甲方。

双方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最新企业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汇总篇二

为明确甲方和乙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借款期不足十天的按十天计息,超过十天按借款实际期限计息。

三、甲方将借款本金以现金的方式交付予乙方。

四、乙方承诺在借款期间将本人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汽车登记证号)抵押给甲方。抵押权利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五、抵押期间,抵押物由乙方无偿使用,乙方应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检查。如乙方在使用抵押物时所造成的撞车,撞人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独自承担。

抵押期间,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经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因恢复抵押物原状或设定新增的抵押物所花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采取以上措施的,甲方有权依法处理抵押物。

六、借款到期日乙方应一次性偿还甲方的本金。如乙方不按本协议的约定偿还本金,甲方有权依法处理抵押物,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款项用于清偿本协议项下乙方的全部债务,所得款项超过甲方债权部分,归乙方所有;所得款项不足弥补本协议项下乙方的全部债务的,甲方继续对乙方行使追索权。

七、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则向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抵押情况说明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企业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汇总篇三

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以下是关于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范本五篇,欢迎阅读参考!

(一)

甲方(贷款人、抵押权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第一条 借款金额

借款本金数额: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与还款

1、借款期限: 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

2、借款期限届满前,经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展期期限和借款利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展期前,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双方确认:依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物权及于展期的债务。

方有权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于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时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付清利息,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 但利息仍按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给付。

第三条 借款利息

借款月利率为 ,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2、乙方须于实际放款日当日内支付

第一个月的利息;此后,于每个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支付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

第四条 抵押标的

抵押机动车的品牌、型号、数量、车辆牌照号码、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等详见附件1:抵押机动车清单。

第五条 抵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分担保物所需其他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

2、担保期限:抵押权设立之日起,至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之日止。

第六条 抵押登记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负责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其他各方当事人应尽配合义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赔偿损失(赔偿金额为一个月的利息)。

第七条 放款

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签署本合同。

2、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且甲方已收到抵押权利证明原件。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关于同意本次借款和抵押的决议。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有关款项。

1、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机动车,或做出任何不利于甲方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出借、出租、抵偿债务、分割等);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如乙方确需转让抵押机动车的,应经甲方事先同意,且另行提供等值担保。甲方在取得担保后,指派工作人员办理撤销抵押手续。

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间,抵押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权及于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甲方有权要求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第三方就抵押机动车申请保全或强制执行的,或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合并、被兼并、分立、解散、清算、改制、歇业、停业整顿、被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另行提供担保。

4、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该抵押机动车上另行设定抵押权等其他担保或权利限制,也不得以该机动车进行出资、合伙或联营。

5、抵押权存续期间,乙方应按机动车登记用途合理使用抵押车辆,并尽维修、保养义务。

第九条 乙方的保证与承诺

1、乙方保证对抵押的机动车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与处分权,乙方签订、履行本合同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取得了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的同意。

3、乙方及时交纳抵押期间机动车的交强险、商业保险等费用,依法按时检验机动车。

第十条 抵押权的行使

(1)乙方违反其本合同

第八条、

第九条约定义务的。

(2)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或发生可能造成抵押机动车毁损、灭失、价值下降的 ,或抵押机动车发生权属争议的,或抵押机动车上存在其他担保或优先权利的,或抵押机动车被查封、扣押、监管的。

(3)在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情况后,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或采取其他补偿措施的;或乙方在收到相关付费通知后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付费的,或乙方未履行支付有关抵押机动车的相关费用或未履行有关抵押机动车的相关义务,导致甲方的抵押权可能遭到损害的。

(4)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累计达到____日的。

2、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15时前,或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时前,乙方应当结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否则,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

3、甲方可通过自行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拍卖、变卖等方式实现抵押权。如甲方自行拍卖抵押机动车的,甲方有权自行选定评估及拍卖机构。

4、担保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全部债权数额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清偿。各方同意:相关评估、拍卖等手续均委托甲方办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额(含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每日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借款利息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直到结清全部款项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抵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2、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包括提前到期)届满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额(含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每日1.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借款利息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直到结清全部款项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抵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3、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八条、

第九条约定义务,或由于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而致抵押权未能有效设定、丧失或部分丧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担保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息,并另向甲方支付借款总额20%的违约金。在上述本息及违约金未获清偿期间,按总额的日千分之三计息。

4、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可以同时适用;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

1、本合同所约定的抵押担保条款独立于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如上述合同或其中的其他条款无效、部分无效、被撤销、解除、不成立、不生效时,本合同约定的抵押担保仍然有效,作为乙方履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义务的担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3、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评估、拍卖、公证、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的本合同约定的抵押财产以外的财产申请执行以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且不以放弃本合同所约定的抵押权或必须先行使该抵押权为前提条件。

5、如

第三方提供的担保物实现债权,并有权同时要求

第三方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住所地( 市 区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如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使债权、实现抵押权),乙方放弃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终止

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乙方等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担保等对补充协议仍然有效。

第十七条 通知

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发出的通知等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八条 充分磋商与修改补充

1、各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拟定,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理解和接受。

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二)

甲方;(出借人 )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抵押人 )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乙方承诺在借款期间将本人所抵押车辆品牌: 型号: 数量: 台机动车牌照号码: 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 抵押给甲方,抵押车辆估计价值: 人民币。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小写) 元整, (人民币大写) 元整。

第三条: 借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违约责任:如果乙方不能按期归还欠款本息,违约金 元整,人民币大写 元整。

第四条:本合同期满,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五条:双方责任:

1、乙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乙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3、抵押车辆的保险,由乙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4、在抵押期间,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赔偿责任。

5、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随车手续:由甲方保存。

7、甲方行驶抵押权处理抵押车辆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甲方有权另行追索。乙方承诺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驶抵押权,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在乙方还清借款本金,综合费用后,甲方将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乙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第九条:提示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搜索页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十条:、备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三)

甲方: 身份正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 元整 。抵押车辆评估价值:人民币 元。

第三条、借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条、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约定,乙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五条、抵押的范围包括: 《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项下的借款本息与综合服务费;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罚息、以及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六条、双方责任:

1、 甲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 抵押车辆在乙方封存。

3、 抵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4、 在抵押期间,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车辆。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5、 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乙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甲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乙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甲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 随车手续:由乙方保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四)

甲方(抵押权人): 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住址: 住址:

甲乙双方以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将现有车辆自愿抵押给甲方,车辆品牌 型号 车辆架号 发动机号 抵押车辆估价人民币 元。

二、乙方借款人民币 元,所借资金用于经营需要,借款用期月日止。所借资金的利息为上打息。当乙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还借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时,乙方可以向甲方协商,如果甲方同意可重新签定合同,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将无条件还本息。。

甲方有权另行追索,乙方承诺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使抵押权,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四、乙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车辆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乙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五、抵押车辆在甲方存放,乙方应将随车手续,原始单证,票据交由甲方保存,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在抵押期间甲方不能使用该车辆,如果有人为损坏,经双方协商赔偿或维修,在抵押期间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赔偿责任。

六、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不足以担保其债务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七、本合同在乙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综合费用后,甲方将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返还乙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五)

甲方(借款人、质押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贷款人、质押权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质押借款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质押车辆品牌: 型号: 数量: 台

二、借款金额: 人民币万元整。质押车辆评估价值: 人民币万元整。

四、借款费用:月利率: %。月综合费率: %。 合计: %。

五、本合同约定:

甲方按月交纳和综合费用,即每____月____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当月综合费用。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约定,乙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质押权。

六、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

《机动车辆质押借款合同书》项下的借款本息与综合服务费;实现债权和质押权的费用(包括质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罚息、以及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八、双方责任:

1、质押车辆在乙方封存。在借款期限内,乙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并不得转让、出租、出售、拆动、损坏。

2、质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3、在质押期间,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车辆和票证资料。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4、机动车质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乙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计,甲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计后,乙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甲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5、本合同项下借款,自贷款人放款之日起计算利息和综合费用。

6、本合同所约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用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借款人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直至借款人清偿债务为止。

7、超期付息费还本金,每日按借款金额的15增收违约金。

8、随车手续,由乙方保存。

9、乙方行驶质押权处理车辆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的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十、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不接受书面形式之外的任何变更。

一、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捺印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提示条款: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因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最新企业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汇总篇四

借款人: (身份证号: )

出借人:

借款人因经营需要向出借人借款,并提供自有或他人的合法财产(或权力)作为质押担保。双方根据《担保法》、《合同法》等法规,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订立本抵押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种类:本借贷行为属民间借贷行为。

二、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元。

三、借款期限:借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

四、借款利率: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月百分之,即%。

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

六、利息支付:甲乙双方商定采用下列 的方式支付利息:

1、出借人在支付借款本金时直接扣除;

2、借款人在出借人支付借款本金时将利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出借人;

3、借款人在归还借款本金时将利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出借人;

4、采取月初付息方式,借款人每月5日前支付当月利息;合同签订后支付第一个月利息。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八、担保:

(一)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项担保方式

1、出借人以自有合法动产或权利提供质押担保

(1)、质物名称,规格,证号:

(2)、质物鉴定价值 ,质押率

(3)、其它约定:

2、第三人以其合法动产及权利为出借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1)、第三人同意提供担保,签名或盖章:

(2)、质物名称,规格,证号:

(3)、质物鉴定价值 ,质押率

(4)、其它约定:

(二)、质物留置

借款人或第三人同意将质物及相关证件资料全部完整留置给出借人,借款本息未还清前由出借人保管,一切仓储管理及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1、车辆、车辆行驶证、车辆钥匙;

2、证券及存单;

3、其他

(三)、清点: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质物的数量、质量,并共同签订《质物交接清单》。

(四)、该质物用以担保的款项包含但不限于:借款人向出借人借取的借款本息、违约金、实现质押权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等。

(五)、在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如约支付借款本息后,出借人无条件归还该质物。

(六)、质押期间质物发生损毁的,出借人需赔偿借款人的相关损失。

九、质物的处分

借款人如未能按约偿还借款本金,借款人或第三方同意出借人不经相关方同意即可处置质物,并无条件为出借人处置工作提供协助,如借款人或第三方不协助出借人而因此导致出借人利益受损,出借人保留采用法律手段追讨的权利。

十、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或者提供质物的第三方保证其为质物的合法所有人,如因该质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而致出借人实现质押权不能或不完整的,则借款人违约,向出借人支付借款标的的30%作为违约金。

3、在本合同签订之后,借款人或者第三方应将与质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出借人。

4、出借人应妥善保管质物,不得遗失、毁损,因出借人保管不善造成质物损坏,出借人应向借款人赔偿相应损失。

5、借款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如有违反,向出借人支付借款额的30%违约金,并立刻向出借人归还借款本金。

7、借款人保证按期准时偿还贷款本金。如未按时足额偿还本金,愿支付出借人借款额的30%的违约金,并赔偿出借人相应损失。

8、出借人保证出借资金来源合法,否则导致借款人损失的,出借人向借款人支付借款标的30%的违约金,并赔偿借款人相应损失。

9、双方承诺向对方提供的资料及合同保密,否则向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提前收回借款:出借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借款,应提前10

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借款人,借款人无条件偿还本息,合同自动解除。

十二、质物质押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损毁的出借人不承担责任。

十三、生效、变更、解除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出借人款项支付至借款人指定账户起生效,于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清偿完毕之日终止。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由各方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十四、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借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于xx年xx月xx日在海口市签订。

借款人: 出借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最新企业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汇总篇五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因本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请求以乙方名义向金融机构为其融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 贷款

1.甲方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请求乙方以乙方公司名义向金融机构为其贷款,乙方并将所贷得的款项向甲方出借,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整_)。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甲方的公司经营发展需求。

第二条 贷款的发放与偿还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据乙方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

2.本合同借款自乙方划出资金之日起计息,并按每月还款本息,还款日为每月的 日。

3.首次还款本息日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必须按照乙方贷款的金融机构要求进行还款(按乙方与金融机构所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甲方分期偿还借款:

6.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每月还款期限前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分期还款金额汇入该账号。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贷款的担保

证等证件),并保证相关证件的合法及有效性。

2) 甲方将甲方名下的 作为甲方

借款的担保物质。

第四条 甲方义务与责任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借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4.借款期间,甲方经营决策发生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甲方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否则乙方将有权依法处臵甲方抵押物、质押物后优先受偿。

5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6.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7.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否则乙方将有权依法处臵甲方抵押物、质押物后优先受偿。

8.如发生影响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将有权依法处臵甲方抵押物、质押物后优先受偿。

9.借款期间,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10. 甲方因违约造成乙方的信誉及金钱损失的,或因甲方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甲方将按乙方与金融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执行违约责任。同时乙方将有权依法处臵甲方抵押物、质押物后优先受偿。同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1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包括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2.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5)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每日千分之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每日千分之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单位印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

最新企业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汇总篇六

乙方(资金借出方):

住  所:

甲方因需要资金用于经营生产,特向乙方借款。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属于生产经营性借款,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合法、正当的目的。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借款用途进行监督、检查,但乙方对甲方借款的用途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条  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元(如果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甲方借款期限为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____月甲方收到款时应出具收条,但甲方不出具收条不影响甲方实际借款的事实;同时,乙方可以不再出具支付款项的凭据。

第四条 甲方借款利率为月利率%(本利率以人民银行期借款基准利率_____%的四倍之内)。利息从合同约定的借款之日起计算。在合同履行中,合同确定的利率不变。

第五条 本合同签订后,在抵押登记手续办完后的两日内,乙方的借款现金直接支付给甲方本人或者通过银行划入甲方的银行卡内。

如果资金不直接支付给甲方本人或者甲方的银行卡内,则甲方在此授权乙方在抵押登记手续办完后的两日内,将现金直接支付给甲方指定的收款人或者将借款存入收款人的帐户内,收款人银行帐号:,开户银行: 。

第六条 甲方自愿按到期一次还本、每30天付息一次的方式归还借款本息。

借款时间每满30天,第31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利息  元。甲方将利息存入乙方帐户或支付现金给乙方。

需提前还款的,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确认后才得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时,乙方仍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方法计收本息。

第七条  甲方自愿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提供抵押担保。甲方以自己拥有产权的资产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物清单附后。

抵押担保范围为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含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律师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八条 甲方在本合同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及抵押登记证明交贷款人保管。如果抵押物没有登记或不能登记,乙方有权单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解除本合同,有权取消对甲方的借款。

抵押物到有权登记部门进行抵押登记,甲方应负责办理,承担所有登记费用,乙方予以协助。

第九条 抵押期间,甲方承担如下责任:

1、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2、抵押物抵押期间由于抵押物价值减少,应由甲方的其他财产承担责任,甲方应在二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3、抵押物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变卖、重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等。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经乙方同意转让的,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收入,应提前足额归还贷款。

4、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宣布提前收回借款而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依法提前处分抵押物。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到期不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及利息的,甲方对逾期借款按每日千分之 支付违约金。

1、甲方违反本合同条款中的条款;

2、甲方有一次或一次以上没有按时支付借款利息;

7、甲方的抵押物发生了不利于乙方债权的变化,且甲方未能按乙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的。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

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面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三条、乙方无需甲方的同意,可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他人;但甲方未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条款及责任或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 三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抵押登记一份。 第十六条、双方办理抵押物登记时,如果需要签订登记部门提供的格式合同,则格式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如果登记部门提供的格式合同与本合同条款内容、理解和解释有冲突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甲 方:  乙 方(盖章):

签 字: 授权代表(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附件

抵 押 物 清 单

甲方(资金借入方签章)

乙方(资金借出方签章)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