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停车场建设方案(实用18篇)

乡镇停车场建设方案(实用18篇)

ID:8998329

时间:2024-01-12 07:29:11

上传者:紫薇儿

一个成功的建设方案应该包括目标明确、措施有序、资源合理分配等方面的内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设方案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启发和参考。

停车场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浦东新区全国文明城区复评工作,持续保持良好的校园环境和秩序,提升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经研究成立由纪委办监察处、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宣传部、团委组成的“三乱”专项治理工作小组。专项治理工作小组自9月25日起,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校内出现的“乱停车、乱摆放、乱张贴”现象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目前校园范围内,尤其在公共区域,一定程度上存在“乱停车、乱摆放、乱张贴”的现象。其中,“乱停车”主要表现在:未在学校划定停车位区域停放车辆,未按照学校保卫部门要求进出学校等现象。“乱摆放”主要表现在:校内活动所临时搭建的宣传广告展板、展台及附属衍生设施等摆放且事后未及时清理,工程建设垃圾未及时清理等现象。“乱张贴”主要表现在:在学校规定地点以外随意张贴各类张贴物、悬挂各类横幅,未经负责部门审批同意进行张贴和悬挂,张贴物、横幅内容过期不清除等现象。

1、进入校内的机动车辆一律按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不得乱停乱放,不得影响其他车辆的停放,不得影响交通。

2、车辆在校内行驶要遵从保卫部门的指示和引导,不能任意行驶。

3、严禁共享单车进入校园。

乡镇农田水利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高农业生产抗灾能力,确保农业综合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肥农建办[20xx]3号文件及省市县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抢抓机遇,落实重点,搞好“四加一”工程年度建设,以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为依托,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对我镇塘坝、河沟、300kw以下小型集体泵站、圩堤除险加固分项进行编制,并分类做好典型设计,加快农田水利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我镇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近几年来,我镇不断加大对农业综合项目的投入,逐年完成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各项任务,建设生态水利,逐步解决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方面存在的疑难问题,完善水利配套,积极发挥水利建设和水利工程的科学效益。具体目标和计划任务是:完成任务土石方80多万方,完成农田水利投资980万元;清淤扩挖大中小当家塘口498口,清淤渠道11条,泵站技改6台,实现农村小型泵站更新改造605千瓦;完成圩堤加固2座。(详见附表)。

(一)当家塘坝清淤扩挖工程。我镇水利灌溉条件差,大部分庄稼只能靠当家塘持家,今年我镇计划扩挖3万方以上大型塘12口,1至3万方中型塘108口,小型塘口340余口,总计投资980多万元。

(二)泵站机改工程。我镇计划小型泵站机改6座,安排在村实施,装机数达600kw,计划投资120万元。

(三)渠道硬化工程。近年,我镇各村居采取“一事一议”等多种渠道筹措经费进行渠道硬化工程的实施,今年计划实施渠道硬化工程16.5公里。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我镇20xx年-20xx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工程组、宣传组、督查组等组织机构。

(二)广泛宣传,积极发动。积级宣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通过一事一议、民主决策形式发动农民投工投劳,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三)加强督查,确保质量。充分发挥工程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督查,确保质量,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验收。确保工程建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

(四)加强考核,严格奖惩。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今冬明春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为确保落实此项任务,我镇将评出一、二、三名行政村,给予奖励,对未完成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村给予通报批评并督导完成任务。

第二篇。

为扎实推进我镇自然河流和放水渠的清洁专项行动,根据县9月26日百河千渠专项整治动员会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村(居、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利站。

根据县百河千渠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我镇河流清洁8条,渠道清洁8条,通过集中清洁整治,使我镇这16条河渠基本达到“四净”、“五建”、“六无”标准。“四净”即水面净,堤岸净、绿地净、设施净;“五建”即沿河居民生活垃圾管理制度齐全,河堤岸管护制度健全,河渠水面保洁制度健全,入河口达标准排放制度健全,河渠环境网格化管理制度健全;“六无”即河渠水面无漂浮物,无大面积阻水草,堤岸无垃圾,行洪时无阻水建筑物,水利设施无损害。通过治理最终实现水系流畅,水清岸绿,景美游畅,人水和谐的治理目标。

(一)组织人员,找准位置。水利站人员深入全镇27个村(居、社区),按渠系查明河流渠道的起点、终点和具体位置。

(二)综合清洁,订桩测量。逐河、逐渠由上而下测算,并订桩作测量记号,确定施工范围和施工工程量,一河一渠一表计算经费,进行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三)全面整治,重点打造。在这项百河千渠专项行动中,对实施方案摸排的16条河渠集中整治,并且对影响河渠水质量的周边环境实施综合治理,按照“四净”、“五建”、“六无”标准,把这项清洁项目做好。

(四)分工负责,严格督查。对我镇16条河渠的清洁整治,领导组成员明确分工,实行河渠施工河长制,做到明确河渠情况,明确施工任务。各村(居、社区)负责保障施工环境。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循环督查,一查施工机械是否按时到位,二查领导小组成员是否在岗,要求在现场人员及时处理协调每条河渠在施工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五)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大力宣传这项新型保洁的专项行动,通过宣传,增强群众卫生意识和环境意识,不断巩固专项行动的成果,努力在群众中营造治河、爱河、护河、保护环境、保护家园的良好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投身到清洁河渠专项行动中中去,共同搞好河渠专项清洁工程。

新型停车场建设方案

为加快补齐城市停车服务短板,改善交通出行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建发〔20xx〕4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xx〕13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施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管并重、创新发展,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到2025年,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系统;到2035年,布局合理、供给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车系统全面建成,为现代城市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科学编制城市停车规划。组织开展城市停车普查,摸清现有停车设施数量、布局和利用情况,完善停车资源基础数据库。中心城区和各县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要求,2022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城市停车规划。在城市停车规划、详细规划中,要合理确定公交场站的用地规模和布局,加强出行停车与公共交通的有效衔接,结合公路、铁路、机场、客运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规划换乘停车设施,优化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出行结构。(市城管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严格落实配建停车要求。2022年底前,组织制定或修编居住建筑和不同类型公共建筑的停车设施、公交场站配建地方标准。医院和大型商场、文体中心、写字楼等公共建筑应适当提高配建标准。在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中,要明确停车配建要求;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许可证(附图)中要明确配建车位数量、位置,商住一体小区要详细区分商业和住宅配建停车位数量和区域;对配套建设的停车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严禁少配或挪作他用。中心城区公共建筑、旅游景区、市场、商住一体小区、商务办公楼等未按照规定的标准配建停车设施的,应当予以补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局、属地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在公共交通枢纽、学校、医院、居住小区、政务服务中心、商务办公、旅游景点等周边区域,充分利用城市边角地、零星地以及绿地、口袋公园、广场、操场、体育场馆、人防等现有设施场地,发挥其复合功能,大力建设立体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和露天林荫停车场。将新增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内容,制定年度计划,明确组织实施主体。(市城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对既有配建停车设施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小区,可统筹利用业主共有用地施划停车位、增建停车设施,并给予办理相关手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制定沿街开放区域停车泊位施划导则,统筹利用沿街开放区域施划停车泊位,统一规范建筑物退线区停车泊位设置,纳入全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统一运营管理。(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临沂城发集团、属地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科学制定路内停车策略,平衡停车需求,在老城区、老旧小区等刚性需求区域,合理增加道路泊位,灵活设置全天停车、夜间免费停车、非高峰期限时停车、即停即走等分时段泊位。建立路内泊位公示制度,完善停车泊位标志标线,综合运用现场查处、执法车摄录、监控设备抓拍等措施和智能检测方法,加大对违法占用道路停车、僵尸车、不规范停车、擅自改变道路停车泊位用途、挪作他用行为等查处力度,及时拆除私自用于占用道路停车泊位的地桩、地锁及各类杂物。完善路内停车泊位收费政策,让利于民,加大路内停车免费时长,降低夜间收费标准,缩小计费单位时长。新改建公共停车设施营业后,减少或取消周边200米范围内路内停车泊位。(市公安局牵头,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临沂城发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机关事业单位车位共享共用。分批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涉密及重点安保单位除外)停车场对社会错时免费开放。制定相关政策和配套管理服务制度,采用黑名单、信用评级等方法,加强停车秩序管理。2022年8月底前,公布第一批名单,2022年10月底前公布第二批名单。鼓励有条件的商业区、居民区的车位所有人、管理人错时对外开放、有偿使用、收益分享。(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大数据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属地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停车服务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智慧停车平台,制定智慧停车联网接入技术规范和标准,取消经营性停车场登记备案制度,实行停车设施信息联网登记制度,逐步实现全市停车信息全面联网,停车设施统一监管。依托智慧停车平台,建设智慧停车诱导服务系统,为公众停车提供实时引导、泊位搜寻、收费信息、无感支付等停车全流程服务。加强停车难重点区域综合治理,将停车设施规模和布局纳入详细规划编制审批,通过在换乘停车场增设摆渡车、限定停车时长、鼓励工作人员乘坐班车、合理施划道路停车位、合理制定停车收费标准、及时发布车位动态信息等方式,缓解公共场所周边停车难。加强对公共停车场改变用途、挪作他用、私设停车场、无照经营等行为的查处。加大违法停车治理处罚力度,及时依法拖移违停车辆,切实根治车辆乱停乱放。加快停车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停车行业协会出台停车场管理行业规范,引导会员企业加强停车行业自律建设。(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民政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城发集团、属地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加大政策保障力度。优化停车场建设模式,创新投融资方式,多措并举筹集建设资金。鼓励将停车项目打包,规模化运营。研究出台土地分层开发实施细则,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停车设施用地。在符合城市停车规划前提下,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增建公共停车场的,可不改变现有用地性质及规划用地性质。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停车设施用地,可按划拨方式供地,划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公共停车设施项目符合产权办理条件的,可整体办理不动产登记。对不符合当前停车设施管理形势的制度文件进行清理或修订,推动制定或修订地方性停车设施建设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城管局、属地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停车收费管理。健全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停车收费机制,政府定价主要限定在具有公益性特征和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停车设施,停车收费标准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停车收费定价应实行差异化定价,按照中心城区高于周边地区、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的原则确定,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普通住宅车位租赁费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停车服务费、车位场地使用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物业的机动车停放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停车服务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其车位场地使用费的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确定;长期使用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的车位或占用公共区域停放机动车的,可以按月收取停车服务费或者车位场地使用费;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可以按小时收取,但停放未超过二小时的应当免费。其他停车场鼓励30分钟以内短时停车免费。逐步缩小计费单位时长。(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属地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面推行电子计费,推广使用视频桩、高位视频等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无人值守、自动计费缴费,推广使用“etc”“先离场后付费”等快捷收费方式。加强对停车设施收费公示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未按定价或公示价格乱收费的行为。建立完善公共资源停车收费管理体系,严防停车收费中的群众身边腐败。(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国资委、属地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中心城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中心城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部门间的政策协同和联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县区政府(管委会)是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落实配建停车标准的主管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是建设项目配建停车设施主管部门;市城管局是城市停车规划编制和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推进主管部门;市公安局是道路停车管理主管部门;市发展改革委是制定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机动车停车设施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主管部门;市市场监管局是停车收费的监督检查主管部门;其他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新型停车场建设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有效整合利用市区停车资源,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和城市治理服务水平,市公安局牵头制定了《连云港市智慧停车建设工作方案》(连政办发[20xx]4号)(以下简称《方案》)。解读如下:

一是上级有要求。停车管理是事关城市治理、展现城市文明、关乎交通出行的民生工程。省委、省政府专门制定了《城市治理与服务十项行动方案》(苏办发〔20xx〕48号),提出了大力实施“停车便利化工程”,推动智慧停车信息系统建设,并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的考核评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停车管理工作,项雪龙书记、方伟市长在调研公安工作时明确提出,要积极研究解决停车难等突出矛盾,全力打造安全顺畅、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二是管理有需求。目前,我市停车管理仍处于人工模式,缺少有效的智能化管理手段;停车泊位周转率低,使用效率不高;路内临时停车泊位挤占道路,影响通行;停车诱导不完备,造成停车资源浪费等等,制约了停车管理服务水平,影响城市形象。(1)停车泊位缺口大,资源利用率低。市区汽车保有量约23万辆,每天递增约175辆,停车泊位仅17.26万个,递增较少,未达到《城市停车规划规范》中“城市停车泊位应为机动车保有量的1.1倍至1.3倍”的标准。目前市区部分居民小区地下停车位只售不租且普遍售价过高(15万至20万元),迫使车主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周边道路,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资源丰富,未对社会车辆开放,造成停车资源浪费。(2)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周转率低。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目前暂停收费,缺乏价格杠杆调节,大部分临时停车泊位被长时间占用,泊位周转率仅2.8次/日,没有充分发挥停车调节效能。(3)停车资源信息共享不足。全市停车资源未能实现共享,无法准确获取停车泊位占用情况、周转率、停车热点等信息。(4)停车信息发布渠道不畅。因缺乏停车诱导体系,居民出行无法准确获知目的地及周边空余停车泊位信息。

三是推行有先例。智慧停车主要目的是有效缓解城市停车难、停车乱及其造成的道路交通拥堵问题,进一步加强静态交通管理,提升社会治理和服务水平。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等部门于20xx年4月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实施“停车便利化工程”的意见》(苏城建〔20xx〕151号),要求提高智能管理水平,推广建立智慧停车信息平台,提高停车泊位利用率。近年来,我省苏州、扬州、盐城、徐州和外省兰州、杭州、郑州、沈阳、深圳等地,已先后开展智慧停车项目建设,提高停车资源使用效率,效果明显,民众反映好。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智慧停车建设工作,市委书记项雪龙、市长方伟听取情况汇报、作出批示指示。副市长、公安局长徐敦虎多次召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智慧停车建设工作。

6月17日,市政府办就《连云港市智慧停车建设工作方案》书面征求海州区政府等18个单位意见,对方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7月10日,王友君副秘书长召集海州区政府等20个单位研究讨论《连云港市智慧停车建设工作方案》,与会单位一致认为方案切实可行,应尽快推动实施。

市公安、交通控股集团等部门先后到盐城、扬州、深圳等地考察学习。目前,初步完成智慧停车建设方案和技术方案论证,并在巨龙路开展试点建设,全面完成主城区近3万个路内临时停车泊位施划,完成市区129家经营性停车场30081个泊位备案。

《方案》主要由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建设原则、建设内容、建设步骤、建设模式、资金测算、工作要求八部分组成。

(一)建设内容。智慧停车建设主要建设全市统一停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供市民使用的停车app,统一的停车收费管理系统,高效的立体化停车诱导体系和智能的停车泊位管理设施。全面汇聚各类停车资源,并与公交系统、交通管理系统、人防指挥系统等衔接,实现立体化停车诱导、大数据交通分析、不停车自动缴费及社会治安防控。具体为6个方面:一是建设全市统一的智慧停车综合管理系统平台,高度融合各类停车场数据,并汇入政务服务数据中心。二是将符合标准的停车场数据接入智慧停车综合管理系统平台,规范、升级已建各商业、医院、住宅小区等停车管理系统。三是合理布设公共停车场,标准化改造临时停车泊位,科学设置泊位编号、停车信息牌和管理设施。四是充分利用现有监控和杆件,建设高位视频枪机和出入口抓拍枪机。五是建设道路一、二、三级停车诱导和手机app,实现城市立体化停车诱导。六是建设智能收费系统,推行手机app、微信、支付宝等多种收费方式相结合的收费模式,逐步实现公共停车场不停车缴费。

(二)建设步骤。智慧停车建设分两期进行,一期建设范围为西盐河路、民主路、朝阳路、东盐河路合围区域,时间为20xx年3月31日前。主要任务:建成全市统一的智慧停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和手机app,对2692个路内临时停车泊位进行标准化改造,汇聚部分公共场所停车场数据,完成区域停车诱导建设,实现该区域范围内不停车收费和停车诱导功能。二期建设范围为幸福路、人民路、科苑路、海宁大道合围区域和中山路、中华路、海棠路、云和路等连云区4条路段,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善智慧停车系统,全面接入公共场所停车场数据,逐步将市区居民小区、单位等停车资源纳入统一管理,实现停车资源共享,方便市民出行。

(三)建设模式。拟借鉴盐城等地做法,采用政企合作模式,由市公安部门统筹,通过邀标等方式确定由市属国企投资、建设。

(四)资金测算。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经测算,一期建设费用约为1800万元,二期建设费用约为9000万元,每年运营成本约20xx万元,全部由建设主体出资建设。一期建成后预计一年收费约1200万元,二期建成后预计一年收费约9000万元。在公安部门设立专用账户,收费所得优先用于支付智慧停车建设运营费用,盈余部分用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管理工作,预计四年实现收支平衡。

新型停车场建设方案

为有效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加快推进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满足城市停车需求,制定本方案。

按照“规划引领、分类施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管并重、创新发展、便民利民”原则,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间等资源,科学规划建设城市停车设施,城市新开发建设区域严格执行配建停车位标准,老城区、老建筑尽力补配补建停车位。20xx年底,新增停车泊位1.8万个以上。到20xx年底,路内停车位比例降到5%以下。到20xx年,基本建成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格局。

(一)科学规划布局停车设施。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科学编制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以社区、街道、商圈为单位,测算城市重点区域结构性停车位供需数量,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主要内容和建设用地应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城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严格执行。建立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机制,以年度为时间节点,评估规划落实情况,根据评估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措施,保证规划项目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指导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二)保障停车设施用地供应。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利用公园绿地和学校操场等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以及安排依法收回、规划用途符合要求的闲置土地建设停车场,一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研究出台土地分层开发实施细则,细化停车设施供地政策。停车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的,应采取有偿使用方式公开出让,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地。统筹考虑现状及未来停车供需关系,在规划阶段为中心城区、商业区、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重点停车难区域预留公共停车用地条件和建设空间。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建设停车场。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从事停车场建设、在已建成住宅小区内增加停车设施建筑面积、充分利用新建建筑地下空间超标准建设地下停车场并作为公共停车场向社会开放的,要制定相关鼓励政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指导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尽快补齐历史停车位缺口。持续开展公共停车设施补短板行动,20xx年全市新增停车位1.8万个。注重在大型商业、医院、车站、学校等各类公共服务中心、大型公建设施附近,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间等资源,统筹安排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公共停车场用地选址要纳入年度用地计划,满足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指导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新建建筑严格执行配建标准。城市新开发建设区域配建指标应符合《河北省城市停车设施配置及建设导则》规定。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把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等行政许可关口,保证新建、扩建、改建建筑配建停车设施符合相应配建标准。配建停车设施应与建筑物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加强竣工验收管理,杜绝缓建、少配,发现未按规划许可要求配建停车设施的,勒令停工、限期整改。根据城市综合交通发展水平,定期对停车位配建指标进行动态调整。鼓励新建建筑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位并作为公共停车场向社会开放。新建建筑超过停车配建指标建设停车场(配建的附属商业面积除外),在规划审批时可根据总建筑面积、超配建的停车位建筑面积等情况,给予适当容积率奖励,具体规定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根据实际研究制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指导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

(五)逐步补配补建既有建筑停车位。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规划设计阶段,优先考虑留足停车位。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时,因地制宜补齐停车位。兼顾业主和相关方利益,创新停车设施共建共享共管模式,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办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指导部门:市建设局、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加快清退路内超配停车位。公安机关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分析路内停车位对交通的影响,对使用率低、严重影响交通的路内停车位,逐年缩减、合理清退,做到“还路于民、便利于民”。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停车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指导部门:市公安局)

(七)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充分挖掘利用城市公共绿地、公共广场、学校操场、公交场站等用地的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公共停车设施。为提高人防工程利用率,做好人防工程建设规划与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有效衔接,在满足战时功能布局前提下,充分考虑城市停车服务功能,加大改造和利用力度,补充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或城市公共停车位。鼓励和引导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用作停车设施。简化项目审批流程,推动地下空间利用,保证地下与地上设施统筹兼顾。20xx年,完成省下达的利用人防工程新增停车位任务。20xx年以后,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持续将适合停车的人防工程改造为停车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指导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防办、市行政审批局、市城管执法局)

(八)推进立体停车设施建设。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前提下,充分利用城市各类边角空地和地下空间,大力推进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停车楼建设。各县(市、区)要研究制定建设管理和用地支持政策,制定激励措施。总结建设经验,扩大立体停车设施服务范围,推动城市立体停车设施发展。每年新建城市公共停车设施中,立体停车设施占比不少于20%。(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指导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动内部停车设施资源共享。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在机关、事业单位推行停车共享示范,将内部停车位面向行政服务对象开放,夜间错时向社会有序开放。推动企业单位、商业设施、写字楼、体育场馆等停车设施在符合相关政策前提下,向社会对外开放,可由专业停车企业统一经营,探索错时开放、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经营模式。新建小区富余的配建停车位以租赁方式供社会使用,降低配建停车位空置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指导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局、市国资委、市公安局)

(十)加强停车秩序监督管理。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停车管理工作机制,制定统一规范的收费、经营、管理政策。规范公共停车设施备案标准和流程,强化停车基础信息数据采集、更新,逐步实现停车备案数字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受理处置群众对停车管理方面的投诉、举报。严厉打击占用公共资源私设停车位行为,对违法占用道路停车、僵尸车等加大查处力度,通过“交巡警+城管”及多部门联合执法,规范车辆停车秩序。对重点区域实施限时停车、即停即走等管理措施,提升停车位周转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指导部门: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

(十一)推行城市智慧停车服务。推动建设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实现对车辆的动静态管控。鼓励开发移动互联网终端,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统筹路内、路外停车资源,完善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实现信息查询、车位预约、泊位诱导、电子支付等功能集成,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方便群众就近停车。鼓励探索实行统一运营模式,20xx年底前,市主城区建成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督促智慧停车经营单位定期更新车位布局、泊位使用、收费标准等数据,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行电子计费,实现无人值守、自动计费缴费,推广使用“etc”“先离场后付费”等快捷收费方式。(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指导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

(十二)提高公共交通保障能力。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城市公交线网和站点布局,实现城市道路公交服务全覆盖。加大公交专用道建设和使用监管力度,增加城市交通密集区公交客运能力,市主城区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30%以上。加强出行停车与公交换乘无缝衔接,在公路客运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建设换乘停车设施,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出行结构,引导公众绿色出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指导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一)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城市停车设施投资、建设、经营手续办理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既有停车库(楼)内部改造为机械式立体停车的,可按照特种设备管理要求办理安装告知、监督检验、使用登记等手续,不再办理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实际制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指导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实施差别化收费机制。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在学校、医院、商业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停车难区域实行高收费,城市外围实行低收费,一般区域正常收费。同一区域内,按照“路内高于路外、繁忙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细化差别化收费标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指导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三)完善投资经营激励政策。对停车需求大、收益较好的城市重点区域、交通枢纽等停车设施,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投资为主开发经营,重点建设立体停车场或既有停车场实施“平改立”改造。对停车需求较小区域的停车设施,可通过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政府适当让渡项目收益权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在符合相关规划、不改变用地性质、不减少停车泊位的前提下,允许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属商业面积,具体比例按有关规定自行确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指导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

(四)完善停车法规标准体系。结合实际,编制或修订停车设施管理法规,为依法治理城市停车提供法治保障。健全停车设施标准体系,编制或修订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制定完善智慧停车管理标准、停车设施运营规范、停车管理服务规范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指导部门: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是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主管部门责任,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和时间表、路线图。按照“一城一策”的原则,抓紧制定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方案,加快解决停车难问题。

(二)强化统筹协调。指导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全市城市停车设施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共同研究政策,解决重大问题。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建立停车管理统筹协调等相应机制,统筹负责本地停车管理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城市停车治理格局。

(三)强化督导调度。指导部门要加强对责任单位的检查和评价,加强督导调度,对工作开展不力、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推动城市停车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四)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对停车设施治理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良好环境。开展群众参与体验活动,充分吸收广大群众意见建议,持续优化改善城市停车环境,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新型停车场建设方案

为改善城市停车环境,解决停车难问题,促进全省城市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按照规划引领、分类施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管并重、创新发展的原则,深入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间等资源,科学规划建设城市停车设施,面向社会有序开放机关单位内部停车场,原则上不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规划停车位,切实解决停车难、收费乱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城市新开发建设区域严格执行配建停车位标准,新城区、新建筑不欠新账。老城区、老建筑尽力补配补建停车位。推动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到20xx年底,新增城市公共停车位不少于20万个,补齐历史欠账。通过持续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实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补建配建停车位,逐步降低路内停车位比例。力争到20xx年底,路内停车位比例降到5%以下。到20xx年,基本建成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格局。推进智慧停车管理和资源共享,中心城区、商业区、办公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得到显著改善,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停车资源高效利用,城市停车规范有序。

(一)加强规划引领,保障土地供应。

1.科学规划布局停车设施。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科学编制和完善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要依据城市及交通发展的目标和战略,统筹考虑现状及未来停车供需关系,制定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总体目标,明确停车设施布局、规模、建设标准和建设时序。以社区、街道、商圈为单位,测算城市中心区结构性停车位供需数量,合理布局停车设施,解决结构性供需矛盾。按照差别化供给策略和集约紧凑发展模式,综合考虑城市功能、人口、土地、交通等因素,合理划定停车分区,科学确定不同分区差别化的停车设施发展政策、供给和管理策略。

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主要内容和建设用地应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城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严格执行。建立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机制,以年度为时间节点,评估规划落实情况,根据评估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措施,保证规划项目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以下责任单位均为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不再列出。指导部门: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保障停车设施用地供应。各地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出台土地分层开发实施细则,细化停车设施供地政策。停车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的,应采取有偿使用方式公开出让,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地。统筹考虑现状及未来停车供需关系,在规划阶段为中心城区、商业区、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重点停车难区域,预留公共停车用地条件和建设空间。鼓励盘活存量用地建设停车场,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从事停车场建设,各地要制定相关鼓励政策。(指导部门: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分类推动建设,加大设施供给。

1.加快补齐公共停车设施缺口。持续开展公共停车设施补短板行动,20xx年全省新增停车位20万个,补齐公共停车历史缺口。注重在城市中心区的大型商业、医院、车站、学校等各类公共服务中心、大型公建设施附近,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间等资源,统筹安排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城市中心区建设比例不得低于年度任务的40%。公共停车场用地选址要纳入年度用地计划,满足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建立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月通报、季督查工作制度,确保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指导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配足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车位。城市新开发建设区域严格执行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和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配建指标应符合《河北省城市停车设施配置及建设导则》规定,一律不欠新账、不留缺口。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把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等行政许可关口,保证新建、扩建、改建建筑配建停车设施符合相应配建标准,配足停车设施。配建停车设施应与建筑物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加强竣工验收管理,杜绝停车设施缓建、少配。

根据城市综合交通发展水平,定期对停车位配建指标进行动态调整,适度提高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各地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新建建筑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位并作为公共停车场向社会开放。新建建筑超过停车配建指标建设停车场(配建的附属商业面积除外),在规划审批时可根据总建筑面积、超配建的停车位建筑面积等情况,给予适当容积率奖励,具体规定由城市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根据实际研究制定。(指导部门: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逐步补配补建既有建筑停车位。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规划设计阶段,留足配建停车位。在老旧小区改造时,因地制宜,结合小区实际补齐配建停车位。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老旧楼宇更新改造,结合片区综合治理和停车资源共享等方式,提出居民停车综合解决方案。兼顾业主和相关方利益,创新停车设施共建共享共管模式,各地可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办法。(指导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清退超配路内停车位。通过持续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实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补建配建停车位,尽快置换清退超配的路内停车位,还路于民。定期分析路内停车位对交通的影响,一路一策、一位一研,对使用率低、严重影响交通的路内停车位,逐年缩减、合理清退,保证人行道、自行车道的连续性、安全性。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停车位。(指导部门: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充分挖掘利用城市公共绿地、公共广场、学校操场、公交场站等用地的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公共停车设施,保证地下与地上设施统筹兼顾。做好人防工程建设规划与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有效衔接,在满足战时功能布局前提下,充分考虑城市停车服务功能,加大改造和利用力度,用于补充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或城市公共停车位。鼓励和引导各地结合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用作停车设施。20xx年,利用人防工程新增停车位2万个以上。20xx年以后,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持续将适合停车的人防工程改造为停车位。(指导部门: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防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推进立体停车设施建设。各地要研究制定立体停车场、停车楼项目建设管理和用地支持政策,制定激励措施,在符合规划要求前提下,充分利用城市各类边角空地和地下空间,大力推进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停车楼建设,并做好临街停车设施立面美化,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及时总结建设经验,扩大立体停车设施服务范围,推动城市立体停车设施发展。每年新建城市公共停车设施中,立体停车设施占比不少于20%。(指导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停车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1.推动停车设施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既有停车位效能,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在机关、事业单位推行停车共享示范,工作日鼓励内部人员公交出行,将内部停车位面向行政服务对象开放,夜间错时向社会有序开放,和附近居民小区共享停车资源。推动企业单位、商业设施、写字楼、体育场馆等停车设施在夜间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可由专业停车企业统一经营,实行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经营模式。新建小区富余的配建停车位以租赁方式供社会使用,降低配建停车位空置率。(指导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机关事务局、省国资委、省公安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停车秩序管理。各地要健全停车管理工作机制,制定统一规范的收费、经营、管理政策。规范公共停车设施备案标准和流程,强化停车基础信息数据采集、更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受理处置群众对停车管理方面的投诉、举报。严厉打击占用公共资源私设停车位行为,加强对违法占用道路停车、僵尸车等查处力度,维护良好停车秩序。依法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对重点区域实施限时停车、即停即走等管理措施,提升停车位周转率。(指导部门: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推行城市智慧停车服务。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建设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统筹路内、路外停车资源,完善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实现信息查询、车位预约、泊位诱导、电子支付等功能集成,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减少寻位绕行时间,方便群众就近停车。鼓励各市探索实行统一运营模式。20xx年底前,各设区的市全部建成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督促智慧停车经营单位定期更新车位布局、泊位使用、收费标准等数据,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行电子计费,实现无人值守、自动计费缴费,推广使用“etc”“先离场后付费”等快捷收费方式。(指导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提高公共交通保障能力。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城市公交线网和站点布局,实现城市道路公交服务全覆盖。加大公交专用道建设和使用监管力度,增加城市中心区及交通密集区公交客运能力,大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30%以上,中小城市达到20%以上。加强出行停车与公交换乘无缝衔接,在公路客运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建设换乘停车设施,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出行结构,引导公众绿色出行。(指导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城市停车设施投资、建设、经营手续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既有停车库(楼)内部改造为机械式立体停车的,可按照特种设备管理要求办理安装告知、监督检验、使用登记等手续,不再办理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具体办法由各市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指导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差别化收费机制。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差别化收费政策,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综合考虑交通拥堵状况、公共交通发展水平等因素,在中心城区、商业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停车难区域实行高收费,城市外围实行低收费,一般区域正常收费。同一区域内,按照“路内高于路外、繁忙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差别化收费标准。(指导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三)完善投资经营激励政策。对停车需求大、收益较好的城市中心区、交通枢纽等区域的停车设施,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投资为主开发经营,重点建设立体停车场或既有停车场实施“平改立”改造。对停车需求较小区域的停车设施,可通过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政府适当让渡项目收益权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动停车产业化发展,在符合相关规划、不改变用地性质、不减少停车泊位的前提下,允许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属商业面积,具体比例由属地城市政府确定。(指导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停车法规标准体系。健全停车管理法规体系,修订《河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指导各地在立法权限范围内,结合城市交通实际,编制或修订地方性停车设施管理法规,为依法治理城市停车提供法治保障。健全停车设施标准体系,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或修订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制定完善智慧停车管理标准、停车设施运营规范、停车管理服务规范等,为全面提升城市停车管理水平提供支撑。(指导部门: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市、县政府是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主管部门责任,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时间表、路线图。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一城一策”的原则,抓紧制定本地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方案,加快解决停车难问题。

(二)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停车管理统筹协调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人防办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全省城市停车设施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共同研究政策,解决重大问题。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统筹负责本地停车管理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城市停车治理格局。

(三)强化督导调度。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和评价,加强督导调度,层层压实责任。对工作开展不力、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省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各地工作推进情况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和评价,督促各地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推动城市停车治理能力提升。

(四)加大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对停车设施治理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良好环境。开展群众参与体验活动,充分吸收广大群众意见建议,不断优化改善城市停车环境,有效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低碳乡镇建设方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金川区委《关于开展20xx年度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区团发〔20xx〕16号),深入推进节能减排,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增强辖区青少年的.环保意识、节约意识和资源忧患意识。我社区于6月13日至20日开展了20xx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现将主要内容总结如下:

为确保宣传周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全体社区干事为成员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宣传周活动的监督、指导,为宣传活动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节能活动。

昌泰里社区高度重视,成立了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召开了全体社区工作人员大会,对宣传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并要求单位要以节能宣传周活动为契机,结合社区自己的实际,认真落实节能宣传活动。

(二)大力宣传,增强节能减排意识。

(三)采取措施,落实节能减排行动。

为进一步组织引导辖区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节能减排,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以实际行动践行节能宣传周活动。一是开展“节能减排、青年当先”为主题的趣味活动。6月20日,社区联合金昌印象房产开发公司,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旱地赛龙舟趣味活动,社区全体工作人员以及辖区居民群众积极参与,亲身感受了节日气氛,培养了青年们团结、合作的能力,提高了节能意识。二是采取措施,降低能源消耗。从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增强和养成节能减排自觉性。6月15日,社区通过停开公共区域照明、合理使用电脑、打印机、复印件等办公用具、出门随手关灯、人走灯灭等方式进行能源紧缺体验。社区全体干部职工还自觉践行“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支持节能减排。

本次节能宣传周活动顺利进行,达到宣传周活动的目标,增强了公众的能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在团员青年中形成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点滴事情做起,“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浓厚的氛围。

乡镇年敬老院建设方案完整

[2009]1。

号文件精神,市民政局福字。

[2009]32。

号、舒民。

29。

号文件要求,改善五保供养条件,加快敬老院建设,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特制定我镇。

2011。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积极的民政政策,

解放思想,改革创新。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规划、建立设备配套、管理科学、服务完善的农村敬老院,提高全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水平,促进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建设。

坚持省、县资金投入为主,镇政府确保配套为辅;整合资源、完善功能、确保需要、统一标准、规范建设。

截止。

2010。

年底,我镇有敬老院。

1

所,入住五保对象。

124。

人,

集中供养率达。

30%。

2012。

年底,我镇拟集中供养。

224。

人,集中供养率达。

50%。

需新增床位。

100。

床。

新建住宿楼。新增床位。

100。

床,添置设备和附属设施。

[2007]84。

号)实施。

:根据民福字

[2009]32。

号关于转发《六安市。

20092012。

2012。

年集中供养率达。

50%。

的要求,根据五保供养对象数量和年龄结构实际,兼顾需求和可行性,对敬老院建设进行总体规划,其选址布局要符合本镇的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能容纳

100。

人的敬老院,占地面积。

20。

2

亩)活动场所。五保对象人均居住面积不少于。

10。

平方米(不含公共设施)。压滤机滤布内部设施齐全、服务功能较完善、管理较规范、五保对象较满意。

:敬老院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的三层楼房,楼、屋面全现浇,坡面隔热,室内布局力求科学合理,功能齐全,室内地面选用平整防滑材料。台阶、楼梯、扶手等考虑五保供养对象生活安全需要。房屋建筑风格以县统一设计为标准。

新型停车场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停车环境,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规范重点区域公共交通秩序,全力以赴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结合阜城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着眼阜城停车供需矛盾,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按照见缝插针、合理布局的原则,坚持应建尽建、能建则建,计划在停车需求大的城区,充分利用城区内长期闲置和拆迁后短期内不能利用的地块新建临时停车场89处,新增临时停车泊位9316个,快速推进阜城公共停车场建设,缓解城区停车压力。

市临时停车场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临时停车场建设工作,颍州、颍泉、颍东区政府负责临时停车场建设管理,公安、城管执法部门负责路边临时停车泊位施划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颍州、颍泉、颍东区政府负责辖区范围内具备条件的临时停车场建设;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停车泊位由公安交警部门在不影响行人、行车安全的情况下负责实施;城市道路机动车道外具备条件施划的停车泊位,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一)合理选址

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机关事务管理、公安交警、城乡建设等部门和颍州、颍东、颍泉区政府在阜城城区范围内摸排具备条件建设临时停车场的空地,重点排查已完成征迁或部分完成征迁待建地块、主次干道周边闲置地块、政府收储地块等;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和市直有关单位摸排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处负责管理和产权属于市直机关的具备条件建设临时停车场的地块,梳理出三个月以上无法利用的闲置地块,统筹考虑地块周边停车需求、交通通行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临时停车场建设选址。

(二)加快建设

各临时停车场建设主体根据任务分工,立即启动建设工作,全力推进,力争8月底前完成建设投入运营。颍州区计划建设临时停车场54处,新增临时停车泊位5589个;颍泉区计划建设临时停车场15处,新增临时停车泊位1758个;颍东区计划建设临时停车场20处,新增临时停车泊位1969个。

(三)加强管理

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新建临时停车场由各建设主体或其委托的停车场管理部门负责日常运维管理,按照省市关于临时停车场收费规定,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核定收费标准后,依法依规收取停车费用。同时,本着以人为本、便民利民和让利与民的原则,停车设施建成后,免收停车费用不少于三个月,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在临时停车场,确保停车场竣工投入运营后,尽快实现车辆有序停放。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级临时停车场建设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副市长王玉峰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夏金锐任副组长,市直相关单位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海阔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临时停车场建设的统筹协调推进工作。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勇于攻坚,全力推进临时停车场建设工作。

(二)加快项目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倒排工作时间节点,加快项目建设,力争8月底前完成建设投入运营,缓解城区停车压力,方便群众出行。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临时停车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的督查督办,确保建设目标落实到位;定期对各责任主体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通报,各责任单位要将工作推进情况于每周二和周五下午下班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彭楠楠)。

(四)完善奖补政策。各临时停车场建设主体要积极筹措资金,确保临时停车场建设工作顺利实施。工程验收合格后,统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一定比例的建设资金补贴,补贴资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根据工程最终结算结果进行拨付。

乡镇消防站建设方案

料,严禁在墙面和房顶上大量悬挂粘贴可燃易燃装饰物。

2.场所夹层的承重构件、楼板和楼梯必须为不燃材料。

3.在建筑1层搭建的夹层,必须在夹层外墙上设置可供人员应急疏散的窗口;在建筑2层以上搭建的夹层应至少设置2个与场所内其它部位或室外直接连通的疏散楼梯、出口。

(二)“三合一”整治要求。

1.场所与人员住宿场所之间应当使用砖墙、防火门进行防火分隔。

2.场所内确须安排值守人员住宿的,值守人员不超过1人,住宿地点应当靠近场所的疏散出口。

3.严禁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人员住宿房间。

(三)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要求。

1.每个场所应配备不少于2具4kg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或等同效能的水基型灭火器。面积超过75㎡的按照75㎡/每具的标准配备4kg以上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或等同效能的水基型灭火器。

2.餐饮场所应在炉灶附近配备1块灭火毯。

3.按规定应设置自动报警、灭火系统的场所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保持设施完好有效。

(四)用火安全整治要求。

1.设有厨房或使用明火房间的,厨房和使用明火房间的隔墙应当采用不燃材料。

2.餐饮等需要烹饪加工的场所,不得超量储存液化石油气、生物柴油、酒精等燃料。

(五)用电安全要求。

1.严禁在配电盘下堆放可燃物品。

2.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不按使用说明违章使用电器。

3.严禁使用假冒伪劣插线板、电热器等电器产品。

4.严禁电动车在场所内充电。

(六)人员消防安全能力要求。

1.场所应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消防安全培训。

2.新聘用上岗人员应开展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确保经营者和员工掌握消防安全“一懂三会”(即:懂本场所火灾危险,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

3.餐饮场所的经营者和员工应当掌握油锅着火和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泄漏的正确处置方法。

各地对场所夹层、“三合一”等隐患问题的整治,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整治标准和措施。

乡镇环境专项建设方案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_决策部署,扎实有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按照高州市印发的《高州市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高办字〔2021〕45号)的要求,聚焦突出问题,明确职责分工,抓好整改落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二、组织保障。

镇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吕杨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吴大胜同志任副组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吕培勇同志,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钟心懿同志,镇综治办主任范钺庆同志,镇规划办主任蒋春兰同志,镇财经办主任吴玲玲同志,镇执法办主任袁广同志,镇税务分局局长邓坤艳同志,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谢剑锋同志,镇自然资源所所长苏冰强同志,镇供电所所长朱荣华同志,镇公共服务办副主任熊文琪同志,镇公共服务中心主任邓洪湖同志,镇各村(居)委会主任任领导小组成员,统筹推进我镇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对象。

镇有关单位、各村(居)委会。

四、整治内容。

根据企业、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结合我镇实际情况,重点开展以下方面的整治工作。

(二)落实营商环境评估整改问题,涉企服务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落实营商环境评估问题整改标准低、不彻底,对营商环境建设涉及工程项目、优化涉企服务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全面核查“省十条”“茂十条”等有关政策落实情况,整治减负政策措施执行落实不及时、不到位或不落实等问题,进一步强化服务,最大限度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

(三)营商环境投诉办结率低问题。重点整治部分环节投诉问题办理时效长、满意率低等问题。要坚决整治行政审批环节繁杂,程序繁琐等突出问题,落实办事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做到一个窗口办理、一个调子办事、一个口径承诺,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全面推行综合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审批和推进容缺审批。切实解决办事流程不顺畅、审批要件多、办理时限长等问题。

(四)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对照上级印发的《2020年茂名市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中高州市存在问题整改方案》所列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收集问题的范围和渠道,有针对性的加以解决。要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执法等行为,明晰和公布收费目录清单,切实解决执法人员粗暴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随意执法等问题,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月)。

1.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从2021年1月开始,时间为期一年。

年1月成立镇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xx镇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年1月组织召开全镇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2月-11月)。

4.明确责任分工。围绕《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加强。

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按照项目化推进要求,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协同高效、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5.加强调度督导。镇适时召开推进会,深入各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工作,盘点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措施,把专项行动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评。

6.营造浓厚氛围。协调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专项行。

动进展情况、特色亮点、经验成效,深入总结提炼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实践成果、创新做法,扩大社会影响力和辐射面。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12月)。

7.自查总结。12月1日前,完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自查自评,形成自查报告。

8.检查验收。结合年终考评,对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进行检查验收。

9.巩固提升。加强专项行动成果的转化、应用,把专项。

行动中形成的创新有效成果,推广、运用到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实践探索中,持续优化我镇营商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我镇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认真研究部署,成立xx镇营商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解决整治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要求各部门要切实把营商环境整治工作摆上日程,要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这项工作,将专项行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整治行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开设“绿色通道”,提高行政效率,为本地企业提供便利服务,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组织和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舆论宣传部门和各行业协会要广泛开展职业道德宣传、诚信体系建设活动,共同打造以诚招商、以诚养商、以诚富商的商贸服务业发展环境。

低碳乡镇建设方案范文

低碳发展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转变增长方式的必然选择,是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实现2020年二氧化碳减排目标的唯一途径,同时也是社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转型、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为做好xx社区低碳试点工作,探索社区低碳发展的新途径、新模式,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低碳社区试点试点建设指南的通知》要求,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xx镇是一个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城郊镇、交通重镇,镇区位于博乐市以xx公里处,东距xx公里。全镇辖区总面积x平方公里,辖x个行政村,总人口x人,其中少数民族占人口总数的x%,耕地面积x亩。xx社区位于镇区以东x公里处,距市区x公里,占地面积约x平方公里,x个自然村。社区常住人口约x户x人,由汉、蒙、维、哈、回组成。

二、社区基础条件。

(一)社区建筑节能改造。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体系和社会氛围,广泛开展低碳发展理念和低碳文化教育,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引导社区居民对老旧建筑进行低碳化改造、建筑节能、外墙保温改造等。

(二)社区低碳出行。倡导人们在日常生活的衣、食、住、1行、用等方面,从传统的高碳模式向低碳模式转变,尽量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或以步代车。倡导生活简单、简约化,减少“面子消费、奢侈消费”。推进住房节能装修。引导采用节能的家庭照明方式和科学合理使用家用电器。

(三)优化社区能源结构。优化能源生产和消费两个结构。大力推进清洁能源工程,推动能源生产结构向煤炭和水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并举的方向发展。加快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在生产、生活领域积极推广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的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炭、石油等化石燃料的使用,降低二氧化碳排放。

三、低碳社区试点建设的目标。

(一)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低碳社区试点的要求,以培植全镇生态经济社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加强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优化产业结构与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和增加森林碳汇,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走出一条符合xx社区实际的低碳发展之路,为全区低碳发展探索经验并发挥示范作用。

2发展的体制机制,低碳发展转型取得初步成效,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理念成为全社会的广泛共识,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四、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内容。

xx社区倡导绿色理念,即“少开空调,多开窗”、“一水多用”等绿色生活理念,极推进低碳节能社区建设,采取以下主要做法:

低碳乡镇建设方案范文

(二)编制依据《xxx中央xxx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xxx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xxxx〕xx号);《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的意见》(环发〔xxxx〕xxx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指标(试行)》(环发〔xxxx〕xx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态环境创建工作的通知》(x政办发〔xxxx〕xxx号);《xx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和《xx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试行)》(x环函〔xxxx〕xxx号);《x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xx县“十四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

(三)规划范围本次实施方案规划范围为xx镇所辖行政区域,xx镇下辖xx个(村)社区,其中:x个城市社区、x个转型社区、xx个行政村,总面积xxx方公里。本次申报范围包括其中xx个村和x个社区。

一、指导思想。

以xjp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乡风文明”创建目标,围绕建设“宜居宜业新城镇、美丽幸福新xx”的总体目标,通过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实施生态保护、恢复和重建工程,改善生态环境状况,倡导低碳发展,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全力建设生态宜居小镇。

二、基础条件xx镇位于山东半岛东北部,东营市中部,垦利区西部,距离垦利区城区xx公里,距东营市区xx公里。西倚黄河与利津隔河相望,北与胜坨镇接壤,南于郝家镇毗邻,东与东营区辛店街道办事处交界,西南与东营区龙居镇连接。镇域东西最大横距公里,南北纵距公里,总面积平方公里。xxx省道、郝纯路从辖区内穿行而过,联系中心城、垦利区、利津县及各乡镇,xxx国道由xx镇西南过境公里。

地形地貌:xx镇地处黄河三角洲,东临渤海,黄河由域地西侧过境入海,土地较为宽广,地势平坦、四季分明。境内土地均为黄河於地,黄河为农业命脉,是发展农林牧副渔的巨大优势。地势自西南向东北呈扇形微微倾斜。整个镇呈现出南展大堤、临黄大堤线状凸起,其余位置平坦开阔的地形特征。

地质条件:因xx镇处于黄河下游,土壤母质是由黄河水从黄土高原搬运而来,填充了渤海洼陷而成陆。故形成一次性生碳酸盐风化壳。解放前由于黄河泛滥频繁,砂粘间隔,层次复杂,且受矿化地下水的影响,季节性升降,氧化还原反应交替进行,形成了隐域性的潮土土类和盐土土类。

气候条件:xx镇地处中纬度,背陆面海,受亚欧大陆和西太平洋共同影响,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基本气候特征为冬寒夏热,四季分明。

土地资源:全镇土地总面积亩,其中农用土地总面积为亩,建设用地面积为xxxxx亩,未利用土地亩。

农用土地中有耕地xxxxx亩,占土地总面积的xx%,占农用土地的xx%;林地亩,占土地总面积的,占农用土地的xx%,其他用地(含水田、水浇地、旱地、菜地)为亩,占土地总面积的,占农用土地的。

水资源:全镇历年平均降水量毫米,自产净量亿立方米,且绝大部分是汛期产生,自然降水年均利用量万立方米。

黄河流经xx镇,上起xx罗家,流经垦利全区xxx公里注入大海,年径流量xxx亿立方米,该镇工农业和生活用水全部来自黄河水。

境内南展大堤以东还有清户沟和五六干合排两条广利河的支流。区域内部没有自然河道。

乡镇消防专职建设方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办〔20xx〕105号)、《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寿政办〔20xx〕1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按照“快、好、省”原则,通过加大补助力度、规范引导、集中组织实施,确保到20xx年底前,通过新建消防蓄水池、农户“表下线”改造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设置安装等方式,本着消防蓄水池应建立尽建、“表下线”改造应改尽改、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应装尽装的原则,全面解决辖区农村民房消防安全保障问题,实现农村消防安全有保障的目标。

1.消防水源不足,且未按标准建立消防蓄水池的行政村含自然村。

2.农村分散供养的重点对象(20xx年10月底前,需100%完成改造验收)。

3.辖区内土木结构房子,确实有人居住且近年内电线未改造过的农户。

新建村级消防蓄水池、农户“表下线”改造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设置安装补助政策。补助标准如下:

(一)新建村级消防蓄水池:以申请的行政村为业主单位,具体建设流程按项目的有关规定执行。按县要求补助30000元。

(二)农户“表下线”改造及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设置安装:通过验收后补助2000元。

注:1.村级消防蓄水池建设规模要综合考虑辖区房子数量、水源流量、水源距离等因素。建设后要规范水池安全日常管理。

2.农户“表下线”改造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设置安装投入费用,待县级补助下来后一次性给与补助。

(一)自愿申请。各村开展政策宣传,将农户消防安全各项补助政策全面传达到户,组织符合政策条件的农户、行政村含自然村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接到申请后,收集农户住房信息,审核签章后上报镇政府由镇消防办代收。(完成时限:20xx年5月30日前)。

(二)审核审批。镇政府接到村委会上报的农户、行政村含自然村申请,在核实享受政策资格的基础上,组织村建站、安办、消防办及建筑工匠等专业技术人员入户核查,确定改造项目等关键要素,并对待新建村级消防蓄水池、农户“表下线”改造、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设置安装等成本估算,以村为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镇政府审批。(完成时限:20xx年6月15日前)。

(三)组织实施。各村要根据目标任务,制订消防安全改造提升推进计划,明确时间要求和工作措施以及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积极发动和引导农户开展改造,并加强过程监督和指导,保质保量完成农户、行政村(含自然村)消防安全保障任务。(完成时限:20xx年7月20日前)。

(四)监督检查。镇纪委组织村建、安办、消防等部门对各村实施消防安全改造提升情况进行检查、抽查,镇消防办办负责督促各村开展村新建消防蓄水池,农户“表下线”改造、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设置安装实施进度。

(五)竣工验收。镇作为项目验收主体,村新建消防蓄水池,农户“表下线”改造、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设置安装竣工后,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审批参数要求进行验收,并将验收合格后的“表下线”改造、消防蓄水池建设情况及补助金额在村内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请镇政府班子会议研究。

(六)资金拨付。由镇按实际验收补助金额“打卡到村、由村发放到实施主体”。

(一)加强领导。解决“农村消防安全”问题,实行“镇负总责、村抓落实、工作到村、任务到户”的责任制。各村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将其纳入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措施,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的困难和问题。各村是解决农村消防安全问题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做好调查摸底、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补助资金兑现等工作,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二)沟通协作。镇村建站、安办、消防办部门要将解决农村消防安全问题与新农村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保障农村消防安全。

(三)资金监管。农村消防安全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直接打卡到贫困户银行账户。各村要加强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冒领、截留、挤占、套取消防安全补助资金。

乡镇消防站建设方案

从事餐饮、加工、修理、商品销售等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此次行动主要排查以下问题和隐患:

(一)违规使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搭建夹层用于生产、经营和人员违规住宿;

(二)生产经营场所与人员住宿场所相互连通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三)厨房等使用明火的房间与场所其他部分未进行有效防火分隔;

(五)存在用火、用电不安全行为,电动自行车在场所内充电,超量或违规存放液化石油气、汽柴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低碳乡镇建设方案范文

按照《关于做好20xx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20xx年6月15日至21日我镇各部门全面出动,开展了以“践行节能低碳,建设美丽家园”为主题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现总结如下。

为切实加强我镇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了工作专班,扎实做好节能工作,开展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

制定了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计划,并召开机关干部和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传达了《关于做好20xx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对全镇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进行了安排布置。

(一)镇政府向辖区企事业单位、公民发出节能倡议,利用会议、广播、标语、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倡议全镇企事业单位、民众遵守有关的节能法规、规定,强化节能意识、从身边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节约能源,为子孙后代造福,为可持续发展做贡献。企业表示将提高节能降耗意识,并把企业节能目标纳入部门、班组及员工业绩考核范畴,严格考核、节奖超罚。

(二)我镇机关和各企事业单位开展以“绿色办公、低碳生活”为主题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在镇机关悬挂节能宣传周活动横幅标语1幅,在办公区域醒目位置张贴节能宣传画3张,普及节能知识。同时在6月17日组织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镇政府和镇直单位全部停开空调及夜间照明灯。

(三)加强用电设备节能管理力度。

一是加快照明系统节能改造。我镇各办所已全部采用节能灯具,并提倡在全镇公共机构的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除阴雨天外,原则上白天不开照明灯具,室内亮度足够时不开灯;二是节约办公设备用电成本。在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及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不用时,做到了随时关闭;在长时间不使用以及下班后,及时切断电源,减少待机消耗。三是控制空调系统开启温度。我镇政府机关和其他节能单位一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温度的控制标准,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做到了除特殊用途外,室内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

(四)加强办公耗材节能管理力度。

一是加强对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在日常工作中,我镇逐步规范了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领取制度,建立了办公用品领取台帐,并由财政统一采购。实行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积极推行了无纸化办公。

二是强化文印耗材管理工作。纸张全部双面打印,降低纸张消耗数量,减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注重稿纸、复印纸的再利用。

通过宣传活动,提高了全体机关干部和广大公民的节能意识、资源意识和环境意识。我们相信,只要从一点一滴做起,每个人都积极参与到节能中来,那么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

乡镇消防所建设方案范文精选

(一)全体开展打击盗伐、滥伐林木行动.行动措施:各村(居)及时对照林木采伐许可证查采伐数量、范围是否相符,并题出查处意见.对滥伐林木的要做到及时上报,胁助林业执法部门统一处理.

(二)全体开展打击非法占用林地行动.行动措施:对全镇全部擅自改变林地用处,要点是占用林地乱建房、乱修路、毁林开垦等占用林地行为,及时上报和胁助林业执法部门查处.

(四)加强火情预警做好护林防火.各村(居)、相关单位要坚持预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则,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xxx打得早、防得住xxx,全体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加大瞭望监测力度,真实做到有火及时发现,及时报告,要真实做好人为火防范工作.镇上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建立一支能购讯速出动、具有较强战斗力的扑火队伍,各村(居)也要建立以青状年为骨干的义务扑火队.镇上要结合实际,要配备必要的森林草原防火风力灭火机、铁锹、防火服等防火物资和灭火器具,为森林草原防火灭火提供基础保障.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实行联防联治,群防群治,变成齐抓共管的森林资源防火工作格局.

(五)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在全镇范围公布举报电话xx,对举报案件一经查实移交森林公安局处理.对全部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做到快侦、快破,从严打击.

(六)突出要点.各村(居)要明确各自的森林资源保护要点区域、要点地段.要将特色林果基地、退耕还林区域、公益林区、通道绿化、育苗基地等作为今年森林资源保护的重中之重,确定专人巡护,竖立防火宣传标牌,加大xxx五禁xxx巡查力度.

(七)加强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资源破坏和火灾案件报告制度、值班制度、巡查制度、值班和灵导带班等制度.各村(居)主要负责人确定为本村(居)带班负责人,坚决落实24小时直班制度.要有祥细的值班、巡查记录.一旦发现值班空缺、联络不通等现像,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真实做到有滥采乱伐和有火情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乡镇网格化建设方案年

xx乡(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苏政发〔2012〕32号),进一步落实基层消防工作责任,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推进消防安全社会管理创新,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安监总局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2〕28号)要求,决定在我社区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消防安全网格划分和工作目标在全乡(镇)推行以居民小区为单元,划分若干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组实施动态管理,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建立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实现消防安全“六有”,即有组织、有制度、有设施、有队伍、有检查、有宣传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组在综治办或安监办下设办公室。具体抓好本乡(镇)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宣传、实施工作。

三、明确职能定位,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一)统筹推进。将对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予以统筹推进。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突出问题。明确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二)村(居)民委员会具体落实。各村、居委会主任是网格中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各村、居委会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明确负责消防管理工作的人员,在社区服务中心设立消防工作窗口,为群众提供消防工作咨询、消防常识宣传等“一站式”社区消防安全服务。

居民楼院(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履行职责,协助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服务对象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和宣传工作;没有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的居民楼院(小区),村(居)民委员会要组织业主、使用人签订防火协议,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四)社会单位(场所)落实主体责任。网格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达标创建活动,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三合一”场所等小单位、小场所要结合实际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员工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的要求。多产权、多使用权建筑的管理或者使用单位要在租赁合同等文书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明确统一的机构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进行管理。

组、居民楼院(小区)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排查;村组、居民楼院(小区)及其物业服务企业要每周进行防火检查;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要结合岗位职责,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要加大对“三合一”场所、出租屋、城中村等火灾易发、多发场所和区域的检查频次,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农业收获季节和火灾多发季节要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及时移交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

(二)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制定村(居)民防火公约,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防火灭火常识宣传,每年组织一次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在沿街道路、居民楼院(小区)、市民广场等场所设置固定消防宣传设施,依托农村文化室、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消防教育体验活动室,定期组织居民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和灭火逃生体验。要充分发挥消防志愿者队伍和老年活动团体、群众性自发团体等群团组织的作用,为其提供消防宣传资料,有条件的配发统一的消防宣传服装、标志、旗帜等,走街串巷开展消防宣传,营造消防安全氛围。

(三)发展基层防火灭火力量。村、居委会将建立志愿消防队,明确工作制度和集结方式,定期组织训练。充分发挥基层治安防范力量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中的作用,推行巡防消防一体化和“保消合一”模式,加强治安巡防队员、保安人员的消防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提高防火检查、消防宣传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治安巡防队员在开展日常巡逻时要承担防火巡查、扑救初起火灾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职能,保安队员要结合从事门卫、巡逻、守护等工作。

四、确保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取得实效(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提高火灾防控水平。要明确目标、细化方案,确定时序进度,全力抓好落实。要选择基础较好的网格开展试点,进行重点培育、树立工作典型,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要强化检查督导,建立逐级分包制度和定点联系制度,指导基层落实好网格化管理各项工作任务。

兼职管理人员、警务室民警、村(社区)“两委”成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消防管理能力,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范畴,作为安全创建考核评定的重要因素。要积极配合开展消防安全公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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