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基本规章制度(通用18篇)

合同管理基本规章制度(通用18篇)

ID:9097960

时间:2024-01-13 07:38:31

上传者:飞雪

规章制度的执行需要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和配合,只有大家共同遵守,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规章制度的范文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和修改,以适应组织的需求和发展。

合同管理部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规范煤炭生产经营秩序,防止非法违法煤炭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根据《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12号令)及《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煤炭生产企业。

1、各企业销售原煤时,应当向购买方出具同等数量的煤炭销售票,同时建立煤炭销售票使用明细及台帐。

2、各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煤炭销售票管理机构和使用制度,有专人负责;票据开具必须规范正确,加盖本企业印章;按照规定认真填写煤炭销售票使用台帐。

3、严禁销售煤炭时不按规定出具煤炭销售票;严禁转让、倒卖、套开煤炭销售票。违反管理规定将依据《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及《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煤炭加工转化、经营企业和用户。

1、煤炭加工转化企业、煤炭经营企业和煤炭用户购买煤炭时必须从煤炭生产企业取得同等数量的煤炭销售票,并随煤炭流转,持票运输,同时建立煤炭销售票回收明细及台帐。

2、煤炭加工转化企业、煤炭经营企业和煤炭用户必须建立健全煤炭销售票管理机构和回收、使用制度,有专人负责;票据开具必须规范正确,加盖本企业印章;按照规定认真填写煤炭销售票回收、使用台帐。

3、严禁收购、经营、使用无煤炭销售票的非法煤炭;严禁转让、倒卖、套开煤炭销售票。违反规定将依据《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及《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并停止换票企业的换票处理。

一、申报程序。

(一)各煤炭生产矿井按照隶属范围,依据本企业核定能力计算出煤炭销售票的使用量,填写《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申领函》一式二份,上报所属煤炭纠察队审批。

(二)各煤炭基建矿井按照隶属范围,持施工设计进度审查批准意见书,填写《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申领函》一式二份,上报所属煤炭纠察队审批。

(三)各县市区煤炭纠察分队依据各煤炭生产(基建)矿井上报的申请量,进行核实汇总后,填写《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申领函》一式二份,上报市煤炭纠察支队审批。

(四)市煤炭纠察支队依据各县市区煤炭纠察分队上报的申请量,进行核实汇总后,填写《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申领函》一式二份,上报省票证中心审批。

二、发放程序。

各县市区煤炭纠察分队持市支队开具的《出库单》由分队长签字后办理登记入库、填写台帐。

(二)各县市区煤炭纠察分队根据辖区内煤炭生产企业申报核准的生产数量,严格按照程序发放煤炭销售票,严禁超能力发放,并认真做好发放管理台帐。

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现根据公司要求,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为搞好项目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的管理水平,使项目的成本管理水平走上一个新台阶,特制订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请项目各(科)室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实行招投标制度:

材料采购、劳务、分包等合同实行招投标制度,凡万元以上的项目(含一万元)须发出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各专业技术部门负责根据图纸、技术要求和供应时间共同起草,对于工程数量由技术和成本室共同核对签认后,作为合同数量。由项目各专业技术、工程及材料联合对材料供应商、劳务、分包单位进行考察,并写出详细的考察报告,根据考察报告,确定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收齐后,由项目工程、技术、材料、成本、经理等联合组织开标,根据考察的结果和投标价格确定中标单位。

1、成本经理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项目任何直接费用支出均应签定正式合同,并按已经定出的原则做好成本分析工作。合同文件及相关资料原件由成本经理统一保管,具体执行人员可执有副本或复印件。

2、材料合同由材料室负责起草和管理,合同草稿实行各室传阅、修改后定稿,定稿后的合同各室应严格按照规定条:款执行。

3、劳务和分包合同由成本室负责起草,合同草稿实行各室传阅、修改后定稿,定稿后的合同各室应严格按照规定条:款执行,对于合同外发生的工作和内容必须由用工和派工人在当天签认,每月26日前由工程经理将当月各队所有结算资料转交成本室核算,当月不交或隔月上交者成本室不再予以结算。

4、项目经理组织责任人员对重要的合同文本进行学习,提高员工的合同意识。各业务主管人员以合同为日常管理的依据,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追踪,并及时做好记录。各业务科室主管向成本经理提供分包单位和供应商的合同履行情况及相关证据。成本经理在进行工费、材料费等费用支出结算时一律以合同的履行情况为依据。

5、严禁后补合同。

三、变更洽商管理:

1、项目对甲方的洽商,必须先办理完变更洽商,当天交一份给成本室备案,成本室根据变更洽商内容::编制工程概算或预算上报给甲方,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洽商内容的施工,否则不能进行变更洽商的施工。

2、对于劳务、分包和材料采购的技术交底应与变更洽商应严格区分开来,变更洽商应附有甲方签认洽商的原始资料,方可进行调整合同价款,否则不能调整合同价款。技术交底只是作为工程施工的依据,而不能作为变更洽商和结帐的依据,凡以技术交底作为结算依据者,成本室一律不予认可。

合同管理部规章制度

为了实现依法治企、加强合同的管理,促进企业对外经济活动开展,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__煤矿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遵守本办法。

第二条合同应当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条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四条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本办法。各有关部门必须相互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会签及签订。

第五条各职能部门、专业部门及分支机构,都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六条企业对外发生经济往来,均须签订书面合同。

第七条签订合同应当使用主管部门监制的合同统一文本或参照规范文本,具体份数按实际情况确定,但我方至少留存四份,合同管理部门一份、财务一份、承办部门一份、档案室存档一份。

第八条签订合同的程序和要求。

场调查,并且出具调查报告。不能货比较三家的,必须由相关领导、经营、财务、设备、材料、技术、纪委、审计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合同谈判小组或招标小组进行谈判,并且形成会议纪要。

工程类合同开工前必须有设计图纸(至少由设计人员及总工程师签字)和经预算部门审核完毕的工程预算方能签订合同。

2.资信调查:对经市场调查后选定签约对象的民事资格、注册资本、银行存款、技术和生产能力、经营状况、信誉、产品质量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具有拟签合同的履行能力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起草:合同一般情况下,由合同管理部门起草。如属对方起草,我方谈判人员或谈判小组应进行审查和修改。

不合格的合同,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修改,直至合格。依照合同会(审)签单,逐级签署意见后,合同承办部门的经办人员方可根据授权,加盖合同专用章,进行盖章签约。

第九条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修改、补充合同的文书、电报、传真、图表、会议纪要、备忘录等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不得以计划单、报价单、预算单、出库单、付款单等单一文件代替合同。

第十条承办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矿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不得采用贿赂、帐外暗中收受或给予对方单位或个人回扣等不正当手段签订合同,违者依法严惩。

第三章合同的审查与审批。

第十一条合同管理部门对所管理的合同,应严格按照以下范围和内容进行审查:

1.合同主体资格审查:查看合同对方是否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合同内容是否在其经营范围内,是否具有签订此类合同必须具备的资质证明;同时应注意审查我方是否具有签订此类合同的主体资格。

2.合同内容完备性审查;参考现行示范合同文本审查所签订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合同管理部门必须有规范的合同文本备案)合同内容应注意的问题: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订时间和签订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工期,开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原则上双方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3.合同所涉及专业技术条款的审查;合同内容涉及专业技术。

4.合同合法性审查:审查合同主体、合同内容等是否合法。

5.合同语言规范性审查。

第十二条合同签订之前,合同承办人应当将合同草稿与合同有关的证明材料提交业务主管部门,对修改后的合同及时与对方沟通形成一致意见后按规定程序会签。依照本办法需要由相关专业部门、职能部门审核的,应当在提交公司领导审阅以前进行。

第十三条主管专业部门对合同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1.合同的经济性(市场需求情况、执行合同成本、合同经济回报和收益、合同商务条款的合理性、合同的经济风险分析等)。

2.合同的技术性(技术可行性分析、技术措施是否合理、技术难题和风险)。

3.合同的安全性(对企业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是否采取保密措施、不得损害企业的商业信誉和其它利益)。

4.业务部门认为必须审核的其它内容。

第十四条资金财务部门对合同的审核内容包括。

1.资金、资产的合法性。

2.价款、酬金和支付方式合法。

3.财务风险控制。

4.索赔条款的合理性;。

5.资金财务部认为需要审核的其它内容。

第十五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根据各审核部门的审核意见进行签约,然后在合同文本上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需要委托授权时,确定委托代理人并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

第十六条合同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章后方为有效。

第十七条合同承办人对其提供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合同签订后,合同承办人应在3日内到矿业公司登记备案。任何人都不得泄露合同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十八条对依法签订生效的合同,各单位必须全面履行,不得擅自单方面变更、自行修改、解除或终止;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和解除合同时,必须根据合同约定的形式进行。合同变更和解除的程序与合同签订程序相同。

第十九条合同虽已签订,但发现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或对方有欺诈行为,严重损害我方利益的应及时与对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并立即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制止危害行为的发生,必要时可请求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撤消。

第二十条对应验收的标的物,应由有关部门验收后签署验收证明。对验收不合格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的标的物,应由承办部门在即日提出书面意见,按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时间向对方提出异议,尽快采取适当措施解决。

第二十一条凡不按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办理收款和支付手续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

第二十二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矿领导同意,可以暂缓履行合同。

1.经营状况或者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的;。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三条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动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3.对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四条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应根据合同编号各立合同台帐,每一合同设一台帐,分别按业务进展情况和收付款情况一事一记。

第二十五条财务部门依据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对具有下列情形的业务,应当拒绝付款:

1.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采用非书面合同代用单的;。

2.收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

第五章违约及纠纷处理。

第二十六条合同违约必须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对方违约要按规定索取违约金,如造成经济损失还应索取赔偿金;我方违约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由承办部门和直属单位查清原因,以书面形式上报合同管理部门和分管领导,经领导批示后按规定办理违约金和赔偿手续。

第二十七条发生合同纠纷后,承办部门应首先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上报主管领导和合同主管部门;并在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下配合专职法律人员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不准私自对外委托有关部门或个人处理纠纷。

第二十八条处理合同纠纷原则: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按照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利益;因我方原因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

4.仲裁或者诉讼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由法定代表人决定。法律事务部负责处理相关诉讼工作;其它部门应予以相应的协助。

5.调解书、裁决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应当与合同文本一并归档。副本或者复印件可交合同承办人或者有关部门使用。

第二十九条矿各单位都必须认真做好经济合同管理及其基础工作。

1.建立合同档案。每一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各企业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经济合同的分类台帐和总台帐。每个企业必须设一个总台帐。其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号、经办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履行情况及备注等。台帐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3.合同签订完成后及时存档案室。

合同管理部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煤炭销售,加强对销售环节的监督与控制,实现煤炭销售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化、高效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销售原则。

煤炭销售要严格执行“届时价格、款到付煤、提质增收”的销售原则,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二、市场、计划管理。

1.统一规划煤炭营销市场、宣传“公用”品牌效应。

2.扩大煤炭销售区域,开发、建立大客户档案,稳定优质客户资源同时,积极发展战略用户,立足周边市场,积极开拓外围市场。

3.定期召开会议、在调研,分析预测煤炭市场的基础上,制定月销售计划,根据生产、库存、市场和运输等经营过程的实际状况,制定下月销售计划。

三、合同、(订单)、结算管理。

1.煤炭销售合同的签订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煤炭销售的实际情况,销售合同要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

2.煤炭销售科要建立战略用户档案,与之签订全年的销售合同或意向性协议。

3.煤炭销售坚持不交款不发货的原则,确保所签销售合同、(订单)的顺利实施,有效履行。

4.销售科每月制订并落实销售计划。结算时由仓储科出具《出库单》,统计科出具《销售过磅计量单》。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报公司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

四、价格管理。

1.公司设立煤炭销售价格管理委员会。煤炭销售价格由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成本统一制定。

2.销售科根据市场动态,季节变化及时向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提供有关信息,煤炭销售价格管理委员会统一制定煤炭销售价格。煤炭销售价格的制定应严格遵循最低限价和届时价格的原则。

3.对长期战略用户,一次性-交清全部煤款的,经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批准可适当调整价格,对战略用户价格的调整可采用“一户一议”的方式。

五、信息管理。

1.建立客户档案。包括确定重点客户、关键客户;客户结构分析,客户机会分析,客户需求分析等。及时为生产部提供客户相关信息。按照“调质、提质、增效”的原则,采用分级筛选方案,谋求利益最大化。

2.建立销售台账。每天9:00时前将一天的销售数量,品种和剩余订单量登入台账。每月25日前与仓储部、账务部进行对账。

3.销售台账应记录销售吨数、预收款、应收款、已开发票、末开发票等信息。

物业基本管理规章制度

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基本管理规章制度模板,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一、目的:

规范全体员工行为,加强本公司员工队伍的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

二、适用范围:

新天美地花园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3、1__物业管理公司的所有员工有义务严守规章制度、为公司利益而做出贡献。

3、2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员工进行规章制度教育,并全面贯彻下去。

四、关于服装、装束。

4、1进公司必须穿好工作服;。

4、2工作服要干净;。

4、3进公司须戴工作证;。

4、4严禁工作证借给别人或借别人工作证入公司;。

4、5凡遗失工作证、工作服应尽快申请补领;。

4、6不得擅自涂改工作证,若要更改一定要经人事部办理;。

4、7公司发放的安全鞋仅限在厂内使用;。

4、8公司发放的作业服、安全鞋、围裙等妥善保管使用。

五、关于上班时间。

5、1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18:00。

5、2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外出;。

5、3雇员请假须提前一天通知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请假(特殊情况例外);。

5、4严禁无故旷工;。

5、5上、下班必须签到;。

5、6不许代别人签到;。

5、7不得涂改签到表。

六、关于厂内设备和备件。

6、1设备、备件要小心使用,应保持设备整洁美观;。

6、2注意整理整顿;。

6、3道路要保持畅通,不许摆放东西;。

6、4严禁对花园内的设备乱涂、张贴;。

6、5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

6、6凡故意破坏设备、设施,从严处理;。

6、7凡盗窃本公司财物,从严处理;。

6、8设备引起故障时必须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不得擅动机器。

为了加强本小区的物业管理,规范小区停车秩序,保障小区内交通设施正常使用和车辆安全及道路畅通,经公司研究并报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决定从20__年元月1日起对进入小区的车辆收取场地占用费及停车服务费,具体规定及收费标准如下:

一、公司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内提供场地及停车管理服务,凡进出小区的车辆实行登记制度,并随卡发放车辆进出时间联系单,一车一卡,凭卡放行。

二、进入小区的车辆须服从当班保安人员指挥,驶停入不影响交通和业主正常使用的指定位置,禁止在小区停放3吨以上货车。

三、收费标准:

1、业主车辆收费标准:月票每辆每月60元,年票每辆每年600元。

2、外来车辆收费标准:月票每辆每月80元,年票每辆每年800元。

3、临时停车收费标准:累计时间在2小时以内不收费,2小时至12小时收费5元,12小时至24小时收费10元。超过24小时按此标准,每天(连续24小时)收费。

4、自行车停放,原则上不收取费用;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收费标准待小区内建好固定停车棚后另行制定。

5、本收费标准为20__年度标准。

五、本通知解释权归物业管理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须共同遵守。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规约一致。

第四条本物业管理项目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南安市宝龙花园小区;。

座落位置:南安市梅山镇竞丰村宝龙花园;。

物业类型:高层住宅;。

建筑物总面积:60873.48平方米。

物业管理区域:东接梅九公路;西接配电厂;北接中年山宝龙花园北围墙;南接中年山宝龙花园南路。

第二章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和表决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七)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

(六)在小区进出和其它活动时,应文明礼貌,亲善对待小区邻里。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

第七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共有权: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

第八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九条业主应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十条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一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按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尽量减少影响邻里生活。

每日施工时间为上午7:30-11:30,下午14:30-17:30,其他时间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

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或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三条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该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车辆行驶和停车规则,不得停放大门口、占停其它通道,也不得随意占用他人车位。

第十五条在日常生活中还禁止下列行为:

(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三)乱抛垃圾,高空抛物;。

(四)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

(五)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

(六)践踏、占用绿地,损毁树木、园林;。

(七)夜晚11:00后大声猜拳、酒后闹事等不文明言行;。

(八)聚赌、盗窃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行为。

第十六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饲养动物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并应遵守以下约定:

(二)不得饲养家禽家畜,严禁制造尿便等臭味,杜绝禽流感根源。

第四章物业的维修养护。

第十七条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未能提前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向相关业主说明情况,并在第三方(如、居委会、派出所或业委会委员)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事后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条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一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十二条全体业主要按规定缴存、使用和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五章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三条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经业主大会同意,授予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行使以下权利:

第二十四条业主要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的,妨碍物业正常使用或造成物业损害及业主利益损失的,其他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和业委会有权劝阻、制止;业主拒不改正的,服务企业可暂停为该单元供电、供水,甚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业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未按规定交付的,业主委员会督促其限期交付,业主逾期仍不交付的,业主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收交缴情况,并注明欠交费用的业主房号进行催讨;仍不交付的,业主大会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的,相关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本规约所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单个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多个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二十九条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当将本管理规约内容、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承租人,并自物业转让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物业转让或者出租情况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十条本规约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修改。修改后的规约,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规约未尽事项由业主大会补充。业主大会通过的有关本规约的决定为本规约的组成部分。

为提高物业管理人员时间观念,加强组织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望共同遵守。

一、上班时间夏季上午8点-11点半、下午3点-6点半,冬季上午8点半-12点、下午2点-5点半。

二、物业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三、上班后利用10分钟时间主动清理各自办公室的卫生。

四、工作期间不准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更不允许干其它私活。

五、严格请销假制度,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一个月可请四天假,以假条为准,假满后主动销假,超出四天,请一天事假,扣一天工资。病假例外。

六、与其它同志一道相互团结,密切配合,共同遵守好上下班时间。

七、违犯本规定依照《物业管理人员处罚办法》执行。

为保持干净整洁,使住(用)户享有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结合管辖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清扫保洁队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用辛勤汗水赢得社会的尊重和承认。

(二)严格执行清扫保洁工作程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并按规定质量标准检查验收。

(1)每天清扫行车道路两次,上下午各一次。

(2)每天早上清扫绿化带、公共场所、人行道等各一次。

(3)每天清运垃圾一次。电梯间、楼梯每周擦抹两遍。

(4)每隔三天清洗垃圾桶及其周边一次。

(5)每十天用药物喷杀蚊、蝇、虫一次,主要在垃圾桶、明沟、绿化槽、排水、排污井等处。

(6)每季度疏通沙井一次。

(一)完成规定清洁任务后,应在区内认真巡查保洁,制止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二)业主、住户提出预约上门卫生清洁服务或报告管道堵塞,必须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三)保洁员在当班时间发现不卫生现象时,应立即予以清除,如工作量过大,应向领导报告,组织保洁员进行清除。

(四)认真使用、保管各种清洁工具、机具,不得随意乱放,以免丢失、损坏。有意损坏或丢失工具者,要照价赔偿。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上班时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无故旷工,请病、事假须得到上级批准。

(六)注意仪容仪表,上班时应穿工作服、戴工牌,不得穿拖鞋、短裤上岗。

(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嘉奖、晋升:。

(1)对搞好清扫保洁队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八)违反劳动纪律和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将按规定给予警告、停职直至开除的处理。

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

第四条: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二)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三)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四)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审查;。

(五)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六)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

(七)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五条:合同的主体。

(一)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其他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擅自签订合同。

(二)订立合同前,应当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三)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第六条: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业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第七条:当事人的名称、住所:

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第八条:合同标的:

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九条:数量条:款:

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子邮件、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第十条:质量条:款:

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第十一条:价款或报酬条:款:

(一)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

(二)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

(三)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第十二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一)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三)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第十三条:合同的担保条:款。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经总经理批准、法律顾问室审核后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释条:款。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第十五条: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第十八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签订经济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公司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合同纠纷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章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第十九条:签订合同前,业务人员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谈判人员应按照本制度第五条:对对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复印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其他行政许可证明留存。

第二十条:销售、采购合同,由主办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法律顾问室编写合同编号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必要时,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二十一条: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的合同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会同相关部门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商谈,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法律顾问室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二十二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法律顾问室依法及时办理。

第二十三条: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经办人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会审表交存公司法律顾问室一份备案。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二十四条: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第二十五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变更或解除经济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

合同管理基本规章制度

合同是承包商在工程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承包商在工程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责任。所以,广义地说,承包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的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工程实施的各个方面。但从管理的角度出发,合同管理的目的是,保证承包商全面地、有秩序地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任务。它是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和灵魂。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建立合同实施的保障体系,以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一切日常事务性工作有秩序地进行,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

二、监督承包商的工作小组和分包商按合同施工,并协调各方面的合同实施工作。同时也应监督,协助业主和业主的工程师完成他们的合同责任,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三、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将实际情况和合同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其中的偏离,对工程实施进行诊断,向项目经理提出合同实施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合同变更管理,对合同变更进行事务性处理,如落实变更措施,修改变更相关的资料,检查变更措施落实情况。

五、日常的索赔和反索赔:

1、与业主之间的索赔和反索赔。

2、与分包商之间的索赔和反索赔。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商与业主、总(分)包商、材料供应商、银行等之间都可能有索赔或反索赔。::合同管理人员承担着主要的索赔(反索赔)任务,负责日常的索赔(反索赔)处理事项。主要有:

1)对收到的对方的索赔报告进行审查分析,收集反驳理由和证据,复核索赔值,起草并提出反索赔报告。

2)对由于干扰事件引起的损失,向责任者提出索赔要求;收集索赔证据和理由,分析干扰事件的影响,计算索赔值,起草并提出索赔报告。

3)参加索赔谈判;对索赔(反索赔)中涉及到的问题进行处理。

项目合同管理是指对项目管理所涉及或发生的各类经济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从谈判、签约、履约、过程控制到结算等一系列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

超市员工基本管理规章制度

1.本手册将指导全体员工的一切工作及与工作有关的事项。

2.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手册内容。

第二条目的

本手册旨在于通过良好的工作秩序及员工关系,确保超市经营宗旨的实现。

第三条生效与解释 本手册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总经理负责解释。

第四条补充与修订 本手册实施后,超市有权根据情况变化作必要的修改或补充,一旦作出修订,以新修订 的条款为准,超市会尽快告知全体员工。

第五条 职业操守

一.员工守则 请您遵守超市的一切规章制度,维护超市秩序、信誉及形象,扮演好自己的职业角色, 争取成为合格的职业员工。

1.超市希望全体员工能忠勤职守、有责任感、团结同志、和睦相处,能与超市同舟共济, 与同事协同合作,并具有奉献和敬业精神。

2.请您不泄露超市机密,不接受贿赂,不结党营私。

切勿利用职权 或职务之便,在本超市之外从事不利用超市名义的其他活动。

3. 希望您服从领导安排,听从指挥, 。

领导在其职权范围指派任务或履行职责,每一位 员工均有服从或积极配合的义务,不敷衍塞责、阳奉阴为。

如您对自己的职务或工作职责有 不清楚或不满意的地方,可想上一级主管反映;对于上级的指示,应全力以赴,认真执行,不 得推诿违抗。除特殊情况外,严禁越级请示。

二.行为准则及日常工作 超市要求每个员工的行为准则是:一切以顾客利益、超市信誉为第一需要。

1.按作息时间要求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上、班时间不得购物,所有员工在考勤 之后不得私自走出店门。

2.讲究商业道德, 保守商业秘密是每个员工应尽的义务和职责。

员工服务时应做到主动、 热情、耐心、周到,文明用语、礼貌待客、热情大方、笑脸相迎,严禁与顾客争吵、斗殴。

3 员工上班必须统一着工作服,佩带上岗证,挺胸站立,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不利于 工作的话不讲, 不利于工作的事不做, 严禁嘻笑打闹、 串岗聊天、 吃零食、 看书报、 哼歌曲、 、 干私活、与熟人长谈。

4.员工上班时, 主动打扫店堂内、 外卫生。

员工进店堂手提袋、 包或不穿衣物必须寄存, 5.员工有事,必须办理好请假手续,回岗上班办理销假手续。

6.员工在店内捡到物品或现金应主动交还失主或上交超市,不得占为已有,严禁监守自 盗,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或未付款就带走超市里 的物品,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拉私人关系损害超市利益或谋取私利 7.上班时接待私人来访、与亲人长谈或接打电话要限时 5 分钟以内,如遇特殊情况需报 领导批准。

8.员工一经录用,需工作满 12 个月后方可辞职,未满 12 个月者不予退还押金及发放工 资及奖金。

9.签定合同的员工, 必须缴纳合同押金, 并与甲方一起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员工如果要辞 职务必要提前 15 天提出书面申请, 经批准后方可离职。

如有一方违反合同, 需承担违约责任。

10.工资、奖金各自保密,不得查询或议论他人的待遇。

第一条工作制度

1.按作息时间要求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上班时间不得办理私事,不得擅自外出,应坚守岗位,不串岗聊天,禁止从事一切娱

乐活动(如玩手机或读书、看报等)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因特殊原因外出或离岗,必须请假 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

3.接待顾客要文明大方,礼貌得体,不说粗话,讲文明用语,如:您好、请稍等、您需要 什么、请跟我来、请您走这边、请慢走、欢迎您再来!

4.所有货物上架应做到摆放美观、整洁、迅速,及时打扫卫生,地面无杂物。

第二条遇有下列违反制度的情形,予以罚款:

(1)迟到 10 分钟以内,罚 2 元/次;

(2)迟到 20 分钟以内,罚 5 元/次;

(3)迟到 1 小时以内,扣除当天工资;

(4)无故旷工 1 次,扣除 3 天工资;

(5)早退视同迟到;上班时间无故不在岗、串岗聊天,罚 5 元/次;

(6)从事娱乐活动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罚 5 元/次;

(7)不请假擅自离岗外出,罚 10 元/次;

(8)不及时打扫卫生或整理好所负责货架,罚 5 元/次;

(10)值班人员不及时打扫公共卫生,罚 5 元/次;不认真履行值班员督查职责,罚 5 元/ 次。

(11)严禁在店内吃零食(包括自己带来的),发现一次罚 50 元。

第三条请销假制度

1.所有员工外出离岗必须当面请假, 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当面请假的, 必须及时电话连系,得到许可后方可当作准假,否则视同旷工。

周末和节假日不得请假。

满 假后,必须及时到岗销假,否则视为旷工。

2.请假天数每月不超过 2 天,超过规定天数的,按请假天数计算扣发基本工资。

合同基本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合同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降低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所属各部门公司名义与公司外各类法人、自然人、其他各类经济组织所进行的各类经济活动和非经济活动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章程等。本制度不包括职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指合同的预案审查、合同的执行、合同的监督、合同的管理。包括从资信调查、合同签订、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合同终结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合同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授权签订"的原则,实行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制。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为合同事务主管部门,设立法律事务专员负责公司合同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办公室合同管理职能:

1、负责监督指导公司格式条款合同以及部分非格式条款合同的起草制定,对部分重大及重要合同的条款内容进行审核,避免出现法律漏洞。

2、组织、协调合同审查及会签程序。

3、对涉及公司的合同订立、变更、执行、终止等行为进行监督。

4、负责处理公司与外部的重大合同纠纷。

5、负责公司合同及其纠纷处理资料的汇总归档、分类保存、调阅登记等日常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法律事务专员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熟练掌握并宣传经济合同法律法规及其他法规。

3、对公司各类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参与合同纠纷的处理;。

5、负责合同纠纷引起的法律诉讼的处理;。

7、及时向公司领导如实汇报合同管理、签订、履行中的问题,遇有紧急情况时应采取措施防止问题扩大。

第八条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1、根据授权依法组织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事宜;。

2、负责初审合同承办人草拟的合同的可行性、对方经营范围、资信及履约能力;。

3、依法履行合同,及时向司法办通报履行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及解决方案;。

4、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5、负责本部门合同文本管理及归档移交工作。

第九条合同承办人的主要职责:

1、根据授权办理签订、变更、解除合同事宜;。

4、认真履行已生效的合同,随时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6、依法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第十条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合同管理办法;。

2、协助合同承办人依法签订或变更合同,必要时参与本部门重大合同谈判与签订;。

4、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5、对签订、履行合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司法办和部门领导报告;。

6、参加处理本部门合同纠纷;。

7、负责编制合同付款、收款计划,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后报财务部备案。

9、每季度向司法办汇报合同管理工作,送交合同登记总台账及合同管理情况统计表。

第三章授权。

第十一条下列人员有权代表公司签订经济合同:

1、公司法定代表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委托人。

第十二条各法人委托人的具体代理权限由法定代表人在签发《法人委托书》时注明。法人委托人必须严格按授权范围行使签约权,禁止超越代理权限对外签约。

第十三条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职责。

1、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

2、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

3、对须报请上级领导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

5、负责保管好本人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完毕后应立即将资料上交归档。

第十四条任何部门及工作人员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改变合同内容,不得变更、解除合同及放弃合同规定的权利。

第十五条公司内部的职能机构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十六条授权委托分为期间授权委托和单位时间授权委托。

第十七条单位时间授权委托仅在单位时间内授权委托有效。

第十八条被授权的部门行政负责人原则上不再向其他有关人员办理继续授权委托,如情况必需,办理之前须征得授权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九条期间授权委托制,即一事一委托,期间可以为合同签订全过程也可以为合同签订的某一阶段。具体程序为:经办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附合同拟稿和可行性报告及其它材料送办公室审查,经总经理批准和授权后,对外签立合同。

第四章合同审批权限。

第二十条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各项合同签订的最终审批人。合同标的在100万元以下的,授权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一条合同主办部门或提报部门提请合同时,必须在办公室的组织和监督下,获得相应的审批同意,并将相应的审批意见连同所要提请的合同一起并入合同签订审批流程。

第五章合同审查。

第二十二条合同应由承办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及公司领导进行审查。

第二十三条合同审查的具体程序为:

2、然后将合同文件移交办公室,由办公室和合同承办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如财务部)逐条审查合同条款及其他相关事项。

3、最后由办公室将合同文件提交公司工程建设分管副总、财务分管副总、总经理逐级审批。

第二十四条需重点审查的内容包括:

1、对方主体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

5、履约信用:重合同、守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犯罪案件。

6、合同内容。

(1)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中相关规定;。

(2)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合理、严密;。

(3)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达是否真实、一致,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明确、平等;。

(4)合同条款中有无潜在对公司不利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条款;。

(5)是否存在无效条款。

(6)签约双方的用章是否为合同专用章。

7、合同文字。

(1)合同用语是否规范;。

(2)文字表达是否确切无误。

8、合同的经济效益。

(1)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

(2)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五条在合同审查时,根据公司的实际,应注意的事项:

1、对于标的额较大的涉外合同、货物交付或工程竣工之日起一年后才能付清款项的合同。

2、销售、加工承揽、工程承揽合同中质保期的约定应不超过一年,质保金的约定原则不超过合同总标的额的5%,且必须在质保期满之日一次性付清,以上内容国家、行业有规定的依规定。

3、销售、加工承揽合同中付款期限的约定一般应为付款提货、货到付款,按比例付款时所有款项的付清期限最长不能超过自货到之日起三个月。

4、工程承揽合同中付款方式的约定一般应为按工程进度付款,且付款时间和付款数量的约定必须明确,所有工程款的付清期限最长不能超过自工程竣工之日起三个月。

5、为了有利于可能由于合同履行而引起的法律诉讼,应在合同条款中作如下规定:

(1)我方为需方时必须约定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在合同签订时,估计我方违约的可能性大,且又争取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成为不可能时,可约定“依法律规定,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十六条审查时如对对方当事人履行能力及资信情况存在疑义时,应要求其提供相应担保并要求在合同中注明。

第二十七条办公室和财务部必须在合同文本送达三日之内出具审核意见书,不得拖延,在审核或审查过程中,发现重大错误、遗漏或不妥时,提出修改意见书,并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取得联系,直到修改意见达到统一为止。

第二十八条负责审查合同的部门和员工,因工作失职或循私舞弊而疏忽、放任审查,致使不该签订的合同得到签订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后果及其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经济赔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审查完毕后,负责审查人员应出具审查意见书,审查意见书应附有审查人员签名。

第六章合同的签订。

第三十条签订合同必须内容合法、具体、条款齐全、责权明确,用语确切,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第三十一条合同承办人签订合同,必须先办理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范围和权限。未经授权委托或超出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由承办人承担责任。法人授权委托书由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三十二条合同承办人凡签订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凡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上虽能即时结清的重大合同,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子邮件、图表等均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三十三条凡国家或行业有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使用,但在选用时,对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经办人和办公室要重点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修改。无范本的合同采用公司办公室提供的示范文本。合同承办人不能自拟合同文本。

第三十四条公司合同的签订审批的常规流程如下:

2、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合同的业务内容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3、办公室负责对合同的法律条款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4、财务部负责对合同的财务条款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5、如该合同牵扯其他业务部门,由办公室分送该业务部门经理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6、分管副总对合同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7、在完成以上审查修改后,由办公室将合同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

8、合同标的在100万元以上的,须经董事长审批。

9、办公室在相关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签约审批表”上签字批准后,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合同生效后,各有关部门应妥善保存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种凭证,包括结算单、结算证明、支付凭证、银行进账单、收料单、入库单、过磅单、发票等。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六条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和人员,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履行。

第三十七条合同执行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本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并督促本部门合同管理员按月统计合同执行情况。

第三十八条合同执行部门应同时负责记录和监督对方合同单位的履约情况,保留好有关的单据、信函等文字资料;并由合同管理员按月填写“对方合同执行情况监控说明”,其中必须列明和验证对方各项履约行为和承诺(如质量、进度等),以此作为付款的基本依据。每月的“对方合同执行情况监控说明”必须由合同执行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分别报办公室、财务部备案。

第三十九条合同结算条款规定对方有付款义务的',合同执行部门应按付款条款中的规定及时向对方收取,由财务部统一出具发票。

第四十条合同结算条款规定本公司有付款义务的:

1、执行合同的各部门应依照财务部门有关规定和合同具体约定,在合同签订以后向财务部报送项目整体用款计划备案。

2、执行合同的各部门应填写《合同资金支付申请表》,本表一式三份,由办公室、财务部、执行部门分别留存。

3、款项拨付的基本依据是由合同执行部门提交的“对方合同执行情况监控说明”,款项拨付必须在分管副总、财务分管副总及总经理逐级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具体程序参见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

4、如果合同履行中出现违约责任中所规定的行为,业务部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办公室,并书面报送分管副总及总经理。总经理应按合同规定进行违约处罚,并通知财务部在结算时执行。

第四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业务部门应及时督促解决。如无法履约,应向分管副总和总经理汇报。

第四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及资信程度下降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并向分管副总和总经理上报,及时向对方出具不安抗辩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超市员工基本管理规章制度

1、遵守职业道德、主动、热情、周到地为顾客服务。

对待每位顾客必须一视同仁、诚信 无欺、不准以貌取人。

2、上班时必须穿公司统一规定的工作服,配戴工作牌,未穿工作服或未戴工作牌者,一 律不准进入卖场。

3、遵守并执行公司的考勤制度,上班时不迟到、不早退。

每月迟到 10 分钟以内且不超 过 3 次,将不做任何处罚。

超出后每分钟扣 1 元,以此类推,同时扣除当月全勤奖,半小时 以上按旷工处理。

4、上班时不准将早点或其它食物带入卖场内食用,不准先打上班考勤卡再外出吃早点、 中餐或晚餐,不准把随身携带的包及其它物品从员工通道带入卖场内。

5、不准在上班时间内窜岗、相互聊天、不准在卖场内大声喧哗、不准在自己所管辖的范 围内与朋友、亲属吹牛、谈笑,不准在上班时间内打接私人电话。

6、在为顾客服务时,必须面带笑容、热情周到、不准与顾客顶嘴、不准面无表情、态度 冷淡。

7、在上班过程中,员工之间不准发生吵架、打架等有损卖场形象的行为,违者双方当事 人公司将作辞退处理,并取消当月全部工资及补助。

8、上班时必须站立服务,不准双手抱肩、手插裤包、不准双手叉腰、不准背靠货架等不 良行为。

9、 各柜员工、 必须熟悉各自柜台产品的情况、 主动向顾客介绍商品的性能、 特点、 产地、 用途、规格、日期等商品情况。

10、当顾客买不到商品时,应向顾客道歉,并给予建议,其用语为“对不起现在刚好缺 货,让您白跑一趟,您要不要先买别的品牌试一试”?或“您要不要留下您的电话和姓名, 等新货到时立刻通知您”等。

11、不知如何回答顾客询问时,不能说“不知道” ,应回答“对不起”请您等一下我请值 班经理/主管为您解答。

12、顾客询问商品是否新鲜时,应以肯定并确切的态度告诉顾客: “一定新鲜” ,如果您 买回去不满意,欢迎您拿来退钱或换货。

14、及时清理、检查柜台、货架上的商品是否整齐、丰满,检查商品标签是否与商品相 符。

15、营业前各柜员工必须搞好本柜台四周环境卫生,使之整洁、美观、整理好货架上商 品,商品陈列必须作到整齐、规范。

16、上班时,如自己有急事需外出办理,必须以书面方式申请。

本柜柜长同意, 值班主管审核方可离岗,未经同意或擅自外出的,按旷工处理。

17、保持销售区域的卫生干净,整洁。

随时检查通道是否有空纸箱、垃圾等杂物。

如果 购物通道有障碍物影响顾客购物,应及时清除。

18、在卖场内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自己管辖范围内,如地板如有水迹、污渍的应 自己主动拖扫干净。

如发现对顾客有不安全因素的,应及时通知巡视员或柜组长马上处理。

若处理不掉的尽快通知商场经理。

19、变价商品更改价格必须把实物送到电脑室、电脑员更改价格后,才能更换标价签,

不准私自加价、标价或私分商品。

20、各区域实物负责人必须对商品、现金、发票进行严格管理,如不严格把关、造成严 重损失,实物负责人承担一切责任。

21、卖场各区域领用物品必须先是报损商品,在没有报损商品的情况下,才能领用正常 商品,领用商品时必须按正常的领用程序填写领用单方可领用,如需领换拖把等贵重商品, 必须经商场经理同意。

22、自己用的水杯及打扫卫生用的拖把、扫把、水桶等必须收拾妥当。

水杯、抹布不准 摆放在货架上及商品后面,拖把、扫把、水桶等应摆放在指定的位置。

23、在上班期间,各区域员工若私自更改本柜或其它柜的商品价格,即把价格高的商品 更换为价格低的商品。

自己下班后或通知朋友、亲属前来购买,一经发现一律移交公安机关 处理,并取消当事人月工资奖金及其它补助,其人公司做辞退处理。

24、经常检查商品的'正面是否面向顾客,有无做到整齐码放及先进先出的原则,经常检 查商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

由于工作不负责,造成本柜商品过期的或霉变的,按商品的价 值由柜长、柜员承担相应责任。

25、凡是大宗购物的问到商场员工时,应及时与客服部(办公室)联系,由客服主管部 门负责接待业务,各区域柜组长、员工不得私自向顾客承诺商品可以折价销售,必须通知客 服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26、各柜组长、员工必须具有较强的防盗意识,特别留意对容易丢失的本柜商品及其它 柜的商品, 平时应多观察、 多留意、 多走动, 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巡视人员。

27、若发现顾客偷盗或员工内盗而不闻不问,不举报的一经核实,一律给予辞退并扣除 本人当月工资及其它补助。

28、员工在上班过程中,如利用工作之便,监守自盗或内外勾结偷取卖场内商品的,包 括赠品及促销产品,无论情节轻重,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月工资、奖金等一律扣除,并 给予公司 500 元的经济补偿,本人作辞退处理。

29、男员工不准留长发、胡须、长指甲、染发、不戴耳坠等,女员工不准留长指甲、涂 指甲油、不披头散发等。

30、卖场全体员工必须严守卖场的商业秘密,切实维护商场的经济利益。

31、员工注重仪表、仪容、凡是身有酒味或酗酒者将一律不准进入卖场,如酗 酒者在上班时间内影响工作,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切后果将由本 人承担,其人公司作辞退处理。

32、有事需请假的员工,必须提前请假,病假一天以内报请柜长批准,二天内报请主管 批准,三天以上报请总经理。事假 1 天报请主管批准,2 天以上呈报总经理,未经批准同意 不来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33、遵守公司员工通道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值班人员的工作例行检查,上、下班时按顺 序排队打考勤卡,不准替人或叫其他人代打卡。

34、卖场在活动期间的抢购价商品,不准在上班时间内,私自隐藏或抢购,违者按内盗 处理。

上班时间,不准将包寄存在服务台或自动存包柜。

35、公司每月的一次员工大会,员工必须按时参加,迟到者按上班考勤算,不来参加会 议或未经同意擅自不参加会议的,公司将按旷工处理。

36、员工离职必须提前 15 天以上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否则公司将扣发未发的全部工资、 奖金等。

合同管理部规章制度

为确保我公司煤炭营销管理工作有序、严密运行,明确公司各相关单位职责分工,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流程。

(一)公路销售工作流程。

1、集团公司运销分公司下达售煤或煤炭附属品通知单。

2、营销中心接到售煤通知单后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备案,并复印一份交公司调度室。

3、早煤质会根据生产情况协调安排销售煤或煤炭附属品的运量(装车品种、地点及数量)。

4、营销中心按照销售品种、数量下发售煤或煤炭附属品通知单,一式五联(单位:营销中心、公司调度室、煤质办、洗煤厂、运输单位备案)。

5、装载、运输单位按照通知单及早煤质会的运量安排执行装运,装载单位开具二联票,第二联交司机。

6、煤质办现场监督,并下达装载通知单。

7、公司调度室根据售煤或煤炭附属品通知单及装载单位开具的第二联票进行过磅、验证、开票、统计、信息公示。

8、公司保卫部对出入车辆进行数量品种核查。

9、公司调度室磅房将售煤或煤炭附属品品种、数量报营销中心。

10、营销中心对售煤或煤炭附属品品种、数量进行统计、上报。

11、商品煤结算。

(二)铁路销售工作流程。

1、营销中心报请外运计划。

2、运销分公司下达计划。

3、营销中心接车、整车,上传调度外运信息。

4、洗煤厂定量装车,同时使用轨道衡核量。

5、煤质办现场监督装车。

6、营销中心统计、汇报、回馈调度室装车信息。

7、结算。

二、单位职责。

(一)洗煤厂职责。

1、负责早煤质会各商品仓品种数量的统计上报。

2、负责按照营销中心商品煤外运装车计划组织及时装车计量(铁路外运)。

3、负责商品仓下商品煤的公路装车及开票。

4、负责尾矿的装车、品种数量统计及出矿时开票。

5、负责洗煤厂储煤场入煤的统计。

6、负责协助煤质办商品煤质量事故的追查分析。

(二)营销中心职责。

1、负责公司商品煤销售、计划的报送。

2、负责年度、月度及日常商品煤、原煤、煤炭附属品销售的组织。

排(包括铁路、公路)。

3、负责商品煤及调运煤及煤炭附属品结算、统计上报。

4、负责商品煤及煤炭附属品销售质量的检验工作。

5、负责铁路对外销售监装工作。

6、负责销售对口业务及铁路的对外协调工作。

7、负责商品煤商务纠纷处理协助工作。

(三)尾煤公司职责。

1、负责洗煤厂尾矿的排放及内部调运装、运工作。

2、负责矸山外调煤及附属品的装车及开票。

3、负责原煤筛分、末矸、矸夹炭的破碎加工及装运。

4、负责加工后的筛上物和手选大矸排放。

5、负责煤泥烘干生产组织管理工作。

6、负责按照煤质办下发的销售品种、数量任务单装车及开票。

7、负责按照洗煤厂生产组织要求进行烘干煤泥的配入。

8、负责矸山的现场管理。

(四)煤质办职责。

1、负责搜集营销中心、洗煤厂、调度室、尾煤公司的生产数量质量指标,并在煤质会上进行通报。

2、负责对矸山筛末煤的采样,并对装车品种质量进行监督。

3、负责督促洗煤厂、营销中心、尾煤公司做好板块内的数量质量管理工作。

4、负责领取、发放公司盘煤、矸石排放票据,并进行监管和统计、结算。

5、负责对洗选过程中的末煤限上、块煤限下、洗选带煤的抽查、考核工作。

6、负责牵头协调处理公司涉外商品煤数量质量相关的工作。

7、负责对煤质数据进行收集、统计、分析、反馈及组织对一般煤质事故的追查、分析、处理。

食堂管理基本规章制度

1、厨师长:负责编写每周菜单、伙食的搭配安排、验收管理食材的质量与数量、监督厨师和厨工的日常工作并负责每天领导全体员工按标准做好各区域的清洁工作。

2、食堂厨师:主要负责配菜、炒菜、盛菜以及食品摆放等工作。同时负责每天新鲜食材的接收、贮存及保鲜。

3、食堂厨工:负责餐具、用具的清洗与消毒、协助厨师洗菜、切菜、端菜、分菜、蒸饭、清理剩菜等工作,同时负责每天搞好食堂的清洁工作,确保用餐环境的健康、卫生与整洁。

4、食堂管理人员:是食堂承包最主要的关键人员,主要负责全面协调食堂的管理及各项工作;细心观察并发现厨师、厨工等相关员工工作中所存在的不足并及时纠正;掌握好每餐的开餐时间,保证不误餐;负责制定各员工的工作职责,对员工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估;根据其工作情况进行奖惩意见;决定各岗位人员的安排和调动;严格控制原食材的采购和保管,确保食材的卫生安全;每隔一段时间负责与企业管理者沟通,收集企业员工对于食堂的意见和建议等。

物业的基本管理规章制度

众所周知,物业管理是寓服务、管理、经营为一体的服务性行业,而作为服务性行业的物业管理企业要想杜绝业主住户投诉是完全不可能的。你做得很出色,业主住户不一定会赞扬你,而一旦你做得不够好,业主住户就一定会投诉你。

为何投诉呢?它是指业主住户(即物业所有人和使用人)在使用物业或享受服务的过程中,由于对房屋质量、设施设备运行、毗邻关系以及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产生不满情绪或抱怨,而提请物业管理企业解决处理,或者直接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的行为。处理投诉,是物业管理企业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与业主住户直接交流与沟通的最佳方式。

二:剖析投诉成因。

俗话说:“金无赤足,人无完人”,尽管物业管理公司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但也不可能把工作做到十全十美,无懈可击。因此,投诉也就在所难免。产生投诉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房屋质量方面:如房屋渗水、内外墙体开裂、管道裂缝或堵塞、下水道不畅通等等。

2.物业配套方面:如水电、煤气或有线电视、防盗系统等未到位,垃圾房布置不合理,没有足够的车辆停放场所,没有休闲与娱乐场所或活动室。

3.设备设施方面:如电梯经常出故障,防盗门禁电子系统无法正常使用等。

4.服务技巧方面:如服务态度:如物业管理人员礼仪礼节欠佳,出言不逊,态度生硬,横眉冷眼等。服务时效:如工作效率低、处理问题速度慢,维修不及时,办事拖拉等。务质量:如人身、财产的安全得不到保障,环境卫生脏、乱、差,绿化区域内杂草丛生,维修返修率高等。服务项目:主要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所提供的物业服务项目单一,不能满足各类不同层次业主的需求。

5.管理费用方面:主要是对物业管理服务费、各种分摊费用等感到不满:如认为物业管理费太高,各类公共能耗等费用的分摊不均或不合理等。

6.突发事件方面:如突然停电,被困于电梯,室内被盗、家室浸水,遭受意外的火灾、车辆的丢失、私人物件被损等。

7.相邻关系方面:主要是由于业户与相邻业户之间产生的矛盾协调不成而转至物业管理企业的各类投诉:如漏水、噪音等等。

三:洞察投诉动机,充分了解物业管理投诉者及其心态是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处理物业管理投诉的关键所在,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1、投诉者的类别:

a.职业投诉者。这些人不间断地以不同的理由进行投诉,希望通过这样的途径能直接或间接的获得经济上的更多的收益或补偿,以及为其提供超高的服务水准。投诉的内容往往是小问题,但投诉者总是试图以之夸大。

b.问题投诉者。在物业管理投诉项目中,绝大多数都属于这一类,他们对所出现的问题感到不满,但不想小题大做只想将问题或不满通过各种有效途径进行反映,以求得到妥善处理。

c.潜在投诉者。这类投诉者有其合理的投诉事由,但出于某种原因的考虑并不想进行投诉,尽管有时也会向自己的亲朋好友“诉苦”或不间断地发牢骚、埋怨。此类投诉者只有在被“逼上梁山”才会转为问题投诉者。

2、投诉者的心态。

a.心态之一:求尊重。这主要是指那些有身份地位、有财富及其他类型(如自我感觉良好等)的业主,他们往往口气大,来势猛,有时甚至还大吵大闹,盛气凌人。他们力图通过这一系列行为向物业管理企业提示:你要关注我、尊重我、要不折不扣的为我办事等。

b.心态之二:求发泄。这种心态类型的业主,由于他在工作上、家庭生活中受到不同程度的委屈,造成心理上的偏差或不平衡,想通过对某一件小事甚至想尽办法寻找投诉点,发泄心中的郁闷或不快,以此来满足心理上的安慰。

c.心态之三:求补偿。“表里不一”是这种类型业户最好的心态表述。这种人来势往往不凶猛,来了以后并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甜言蜜语、夸这赞那,弄的物业管理人员晕头转向,在未来得及还神时,突然直截了当地反转话锋,正式切入主题,目的是要获得经济上的补偿。

d.心态之四:求解决。业户确实遇到问题,希望通过物业管理企业帮助或协调解。

公司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一)工程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原则:

1、精干高效的原则。

2、灵活弹性的原则。

(二)工程部组织机构设置。

1、工程部的编制。

根据公司的总体要求和工程部目前的工作任务量,在目前仅有一个工程项目的情况下,工程部的编制为4人。随着工程任务量的增加和其他工程项目的开展,工程部的编制会进行调整。根据开展项目的情况每个项目增加4人。

2、工程部的岗位设置。

目前运做一个项目情况下工程部设置为工程部经理兼项目经理岗位1个;土建装修工程、绿化工程管理兼土建装修工程、绿化工程预算员、资料管理员岗位1个;电气工程、电气相关市政工程管理兼电气工程、相关市政工程预算员资料管理员岗位1个。

以后每增加一个项目相应增加四个岗位:项目经理一个,各专业管理人员各一个(同上)。

项目竣工移交后工程部项目管理岗位随之撤消,根据工程部实际情况和项目人员的表现情况进行工程部岗位重新调整安排。

二、工程部部门及岗位职责。

(一)工程部部门职责:

1、配合研发中心、开发部、销售部等部门进行项目前期运作。

2、工程部全面负责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及审查工作。

3、负责工程项目和监理单位招投标工作。

4、协调承包商、监理、设计及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5、负责对承包商、监理、设计单位的管理工作。

6、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现场及投资的控制管理。

7、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

8、对工程管理过程中的文件、资料进行管理。

(二)工程部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工程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2、配合研发中心、开发部、销售部等部门进行项目前期运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3、负责组织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1)对承包商、监理单位进行考察、评价。

(2)组织编制招投标文件,选择投标单位或进行邀标。

(3)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和答疑。

(4)组织评标和开标工作,确定中标单位。

(5)参与合同谈判与合同的签定。

4、负责项目管理。

(1)负责项目的人员管理。包括人员的调配、考核、奖惩等方面的管理。

(2)项目的目标管理:对项目的整体目标进行明确下达,并将目标进行分解,做到责任到位,并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调整。

(3)对项目施工准备、施工进度、质量、现场管理、投资控制进行审核、监督检查。

(4)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和处理。

(5)负责审核施工材料的选用和对材料供应商的评价。

(6)负责组织工程中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新技术的技术论证、审核。

(7)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重大技术措施和经济方案的初步审查意见审核。

(8)对工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处理方案进行审批,并对结果进行确认。

(9)组织竣工验收及移交。

(10)监督检查工程和项目文件资料的管理。

(11)负责各项目之间的资源调配,与工程管理相关各部门、单位进行沟通平衡。

5、负责工程监理的管理。

(1)对监理单位提交的《项目监理规划》进行审核。

(2)根据监理聘用合同对监理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对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实施与工程管理过程中的重要问题给予及时解决。协调其与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4)负责监理费用控制与结算。

6、负责与设计单位协调。

(1)参与设计单位的'选择。

(2)参与设计方案的选择工作。

(3)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图纸预审。

(4)委托监理单位组织图纸会审,对会审中提出的共性问题和技术难题协调拟订解决办法。

(5)协调设计单位与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6)对施工中各方提出的变更要求进行审查控制。

(7)对设计费用进行控制。

7、负责整个施工过程中各相关单位的协调。

(三)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配合工程部经理做好工程前期运作及招投标工作。

2、负责项目的整体运作和管理。

(1)项目开工准备阶段,负责编制《项目开工监督管理计划》,并报工程部经理批准。

(2)负责向各承包单位正式发出《工程施工管理配合要求》。

(3)开工准备阶段应对开工必须具备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核实。

(4)组织设计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工作,对设计交底工作的过程及结果进行检查。

(5)组织专业工程师对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施工监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查。

(6)组织专业工程师及相关部门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重大技术措施和经济方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7)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以及可能导致工期、造价等变动的因素,结合监理单位的审查意见进行着重审核。

(8)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

(9)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调整及修改进行审核。

(10)对开工准备情况进行核实检查。

(11)组织临时设施的搭建。

(12)组织监理、施工单位进行场地移交。

(13)向工程部经理报送《开工申请表》。

(14)组织对《监理规划》进行评审。

(15)对《监理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纠正。

(16)负责准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会。

(17)组织开工庆典。

(18)组织工程资料的报送。

(19)组织召开工程协调会。

(20)对工程中重大的不合格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21)对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22)对施工中的各种标识组织监督检查。

(23)负责协调承包商、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24)按照《项目规划》和工程施工计划对项目资源进行合理调配、管理。

(25)组织制定质量监督计划。

(26)依据质量监督计划和相关文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管理。

(27)对工程量及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进行审核。

(28)对监理单位审核、汇总后的进度计划进行确认。

(29)负责组织工程施工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调整。

(30)负责对各方提出的设计变更进行审核。

(31)负责工程停工、复工的管理。

(32)负责控制工程项目施工过程投资,填制价款单。按合同进行工程款拨付。

(33)负责组织工程分部和单项工程的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34)监督检察项目文件资料的管理。

(四)土建工程管理岗位职责。

1、协助工程部经理、项目经理做好工程项目的前期运作。

2、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工程开工的准备工作。

3、参与土建工程招投标工作,负责配合预算部进行标底和投标邀请书的编制。

4、参与土建工程投标资料、文件的审查和评标工作,提出合理建议。

5、负责对投标单位进行土建方面的现场答疑。

6、参与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工作,负责交底记录整理、签认和发放。跟踪处理图纸会审中提出的问题。

7、审查《土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监理规划》。

8、负责《土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重大技术措施和经济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9、对《土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以及可能导致工期、造价等变动的因素,进行审查。

10、监督检查《土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监理规划》实施情况。

11、负责审查土建工程相关各单位提出的土建工程变更要求。

12、根据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和相关规范标准对土建施工质量进行控制,对承包单位与监理单位的质量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提出调整意见。

13、根据《项目规划》和工程施工计划对土建工程的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情况提出调整意见。

14、参加工程协调会与监理例会,提出和了解工程项目土建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解决办法。

15、负责与设计、监理、承包商等单位的信息与资料传递和各单位的协调工作。

16、负责对土建施工材料、工程机械及施工队伍的质量进行检查。

17、对土建工程中出现的不合格事项进行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18、负责项目标识要求的执行检查及记录。

19、负责土建工程的竣工验收。

(五)水暖管理岗位职责。

1、协助工程部经理、项目经理做好工程项目的前期运作。

2、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工程开工的准备工作。

3、参与水暖工程招投标工作,负责配合预算部进行标底和投标邀请书的编制。

4、参与土建工程投标资料、文件的审查和评标工作,提出合理建议。

5、负责对投标单位进行水暖方面的现场答疑。

6、参与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工作,负责交底记录整理、签认和发放。跟踪处理图纸会审中提出的问题。

7、审查《水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监理规划》。

8、负责《水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重大技术措施和经济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9、对《水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以及可能导致工期、造价等变动的因素,进行审查。

10、监督检查《水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监理规划》实施情况。

11、负责审查水暖工程相关各单位提出的水暖工程变更要求。

12、根据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和相关规范标准对水暖施工质量进行控制,对承包单位与监理单位的质量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提出调整意见。

13、据《项目规划》和工程施工计划对水暖工程的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情况提出调整意见。

14、参加工程协调会与监理例会,提出和了解工程项目水暖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解决办法。

15、负责与设计、监理、承包商等单位的信息与资料传递和各单位的协调工作。

16、负责对水暖施工材料、工程机械及施工队伍的质量进行检查。

17、对水暖工程中出现的不合格事项进行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18、负责项目标识要求的执行检查及记录。

19、负责水暖工程的竣工验收。

(六)电气管理岗位职责。

1、协助工程部经理、项目经理做好工程项目的前期运作。

2、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工程开工的准备工作。

3、参与电气工程招投标工作,负责配合预算部进行标底和投标邀请书的编制。

4、参与电气工程投标资料、文件的审查和评标工作,提出合理建议。

5、负责对投标单位进行电气方面的现场答疑。

6、参与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工作,负责交底记录整理、签认和发放。跟踪处理图纸会审中提出的问题。

7、审查《电气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监理规划》。

8、负责《电气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重大技术措施和经济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9、对《电气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以及可能导致工期、造价等变动的因素,进行审查。

10、监督检查《电气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监理规划》实施情况。

11、负责审查工程相关各单位提出的电气工程变更要求。

公司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加强施工的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符合公司管理要求,以适应公司工程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工程部所有员工以及施工队。

一、申请进入本公司的施工队应填写施工队申请录用表。

并遵守重庆淙正装饰有限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公司将视情况轻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罚款及清退出公司。

二、项目管理。

1、开工工程必须在甲方签订合同,交纳完预付工程款之后进行。

2、施工前,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及工程任务书,三日内准确无误地向材料采购部提出工程材料计划。

3、制定详细进度计划,报公司工程部审批,并严格按计划施工。

4、按合同工期交工。工程延期由工程部经理会同甲方分析原因并签工程延期单。

5、认真填写施工用材计划单,公司供应材料,施工队应及时准确查验,签字验收。如其后发现问题,施工队责任自负。

6、施工用材更换,工程部应会同预算部、材料采购部共同处理。

7、每个施工环节按标准作业,需要甲方验收的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签字。

8、工程竣工验收必须由客户在验收单上签字,验收结论由甲方写上“整体验收合格”,并办理工程保修单,结算单。

9、文明施工。

10、严禁施工队在为本公司施工期间接私活。

三、工程款管理。

1、项目收款由工程部及时通知甲方应交款金额,甲方到财务部交款。

2、项目承包价由总经理指定的专门核算人员核定。

3、项目支款应按进度逐笔支付;由工程部经理初审,报总经理批准。

4、同甲方工程结算、施工队结算由工程部负责。结算金额由工程部现场负责人提出,报工程部经理、总经理批准。

5、支施工队尾款,财务部应按照合同规定扣除质保金。

四、内业管理。

1、工程部每周举行部门例会一次,每月举行施工队例会一次,均由工程部经理主持(具体时间自定)。

2、每次例会后,应在24小时内将会议纪要上报总经理办公室。

3、工程部应于每月底将当月开竣工项目、在建装饰项目进度月报表上报办公室备存。

4、出现重大质量、服务或客户投诉事故,工程部应立刻安排相关人员处理;并及时上报处理方案给公司总经理,并在3日内将事故处理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行政部。

5、档案管理:工程全部资料由工程部验收归档。

物业的基本管理规章制度

想必很多人都看过物业管理制度,大家知道吗?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的基本管理规章制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一、目的:

规范全体员工行为,加强本公司员工队伍的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

二、适用范围:

新天美地花园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3.1__物业管理公司的所有员工有义务严守规章制度、为公司利益而做出贡献。

3.2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员工进行规章制度教育,并全面贯彻下去。

四、关于服装、装束。

4.1进公司必须穿好工作服;。

4.2工作服要干净;。

4.3进公司须戴工作证;。

4.4严禁工作证借给别人或借别人工作证入公司;。

4.5凡遗失工作证、工作服应尽快申请补领;。

4.6不得擅自涂改工作证,若要更改一定要经人事部办理;。

4.7公司发放的安全鞋仅限在厂内使用;。

4.8公司发放的作业服、安全鞋、围裙等妥善保管使用。

五、关于上班时间。

5.1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18:00。

5.2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外出;。

5.3雇员请假须提前一天通知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请假(特殊情况例外);。

5.4严禁无故旷工;。

5.5上、下班必须签到;。

5.6不许代别人签到;。

5.7不得涂改签到表。

六、关于厂内设备和备件。

6.1设备、备件要小心使用,应保持设备整洁美观;。

6.2注意整理整顿;。

6.3道路要保持畅通,不许摆放东西;。

6.4严禁对花园内的设备乱涂、张贴;。

6.5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

6.6凡故意破坏设备、设施,从严处理;。

6.7凡盗窃本公司财物,从严处理;。

6.8设备引起故障时必须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不得擅动机器。

一:弄清投诉定义。

众所周知,物业管理是寓服务、管理、经营为一体的服务性行业,而作为服务性行业的物业管理企业要想杜绝业主住户投诉是完全不可能的。你做得很出色,业主住户不一定会赞扬你,而一旦你做得不够好,业主住户就一定会投诉你。

为何投诉呢?它是指业主住户(即物业所有人和使用人)在使用物业或享受服务的过程中,由于对房屋质量、设施设备运行、毗邻关系以及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产生不满情绪或抱怨,而提请物业管理企业解决处理,或者直接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的行为。处理投诉,是物业管理企业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与业主住户直接交流与沟通的最佳方式。

二:剖析投诉成因。

俗话说:“金无赤足,人无完人”,尽管物业管理公司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但也不可能把工作做到十全十美,无懈可击。因此,投诉也就在所难免。产生投诉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房屋质量方面:如房屋渗水、内外墙体开裂、管道裂缝或堵塞、下水道不畅通等等。

2.物业配套方面:如水电、煤气或有线电视、防盗系统等未到位,垃圾房布置不合理,没有足够的车辆停放场所,没有休闲与娱乐场所或活动室。

3.设备设施方面:如电梯经常出故障,防盗门禁电子系统无法正常使用等。

4.服务技巧方面:如服务态度:如物业管理人员礼仪礼节欠佳,出言不逊,态度生硬,横眉冷眼等。服务时效:如工作效率低、处理问题速度慢,维修不及时,办事拖拉等。务质量:如人身、财产的安全得不到保障,环境卫生脏、乱、差,绿化区域内杂草丛生,维修返修率高等。服务项目:主要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所提供的物业服务项目单一,不能满足各类不同层次业主的需求。

5.管理费用方面:主要是对物业管理服务费、各种分摊费用等感到不满:如认为物业管理费太高,各类公共能耗等费用的分摊不均或不合理等。

6.突发事件方面:如突然停电,被困于电梯,室内被盗、家室浸水,遭受意外的火灾、车辆的丢失、私人物件被损等。

7.相邻关系方面:主要是由于业户与相邻业户之间产生的矛盾协调不成而转至物业管理企业的各类投诉:如漏水、噪音等等。

三:洞察投诉动机,充分了解物业管理投诉者及其心态是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处理物业管理投诉的关键所在,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1、投诉者的类别:

a.职业投诉者。这些人不间断地以不同的理由进行投诉,希望通过这样的途径能直接或间接的获得经济上的更多的收益或补偿,以及为其提供超高的服务水准。投诉的内容往往是小问题,但投诉者总是试图以之夸大。

b.问题投诉者。在物业管理投诉项目中,绝大多数都属于这一类,他们对所出现的问题感到不满,但不想小题大做只想将问题或不满通过各种有效途径进行反映,以求得到妥善处理。

c.潜在投诉者。这类投诉者有其合理的投诉事由,但出于某种原因的考虑并不想进行投诉,尽管有时也会向自己的亲朋好友“诉苦”或不间断地发牢骚、埋怨。此类投诉者只有在被“逼上梁山”才会转为问题投诉者。

2、投诉者的心态。

a.心态之一:求尊重。这主要是指那些有身份地位、有财富及其他类型(如自我感觉良好等)的业主,他们往往口气大,来势猛,有时甚至还大吵大闹,盛气凌人。他们力图通过这一系列行为向物业管理企业提示:你要关注我、尊重我、要不折不扣的为我办事等。

b.心态之二:求发泄。这种心态类型的业主,由于他在工作上、家庭生活中受到不同程度的委屈,造成心理上的偏差或不平衡,想通过对某一件小事甚至想尽办法寻找投诉点,发泄心中的郁闷或不快,以此来满足心理上的安慰。

c.心态之三:求补偿。“表里不一”是这种类型业户最好的心态表述。这种人来势往往不凶猛,来了以后并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甜言蜜语、夸这赞那,弄的物业管理人员晕头转向,在未来得及还神时,突然直截了当地反转话锋,正式切入主题,目的是要获得经济上的补偿。

d.心态之四:求解决。业户确实遇到问题,希望通过物业管理企业帮助或协调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须共同遵守。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规约一致。

物业名称:南安市宝龙花园小区;。

座落位置:南安市梅山镇竞丰村宝龙花园;。

物业类型:高层住宅;。

建筑物总面积:60873.48平方米。

物业管理区域:东接梅九公路;西接配电厂;北接中年山宝龙花园北围墙;南接中年山宝龙花园南路。

第二章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和表决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七)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

(六)在小区进出和其它活动时,应文明礼貌,亲善对待小区邻里。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

第七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共有权: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

第八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九条业主应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十条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一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按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尽量减少影响邻里生活。

每日施工时间为上午7:30-11:30,下午14:30-17:30,其他时间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

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或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三条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该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车辆行驶和停车规则,不得停放大门口、占停其它通道,也不得随意占用他人车位。

第十五条在日常生活中还禁止下列行为:

(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三)乱抛垃圾,高空抛物;。

(四)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

(五)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

(六)践踏、占用绿地,损毁树木、园林;。

(七)夜晚11:00后大声猜拳、酒后闹事等不文明言行;。

(八)聚赌、盗窃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行为。

第十六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饲养动物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并应遵守以下约定:

(二)不得饲养家禽家畜,严禁制造尿便等臭味,杜绝禽流感根源。

第四章物业的维修养护。

第十七条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未能提前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向相关业主说明情况,并在第三方(如、居委会、派出所或业委会委员)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事后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条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一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十二条全体业主要按规定缴存、使用和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五章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三条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经业主大会同意,授予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行使以下权利:

第二十四条业主要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的,妨碍物业正常使用或造成物业损害及业主利益损失的,其他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和业委会有权劝阻、制止;业主拒不改正的,服务企业可暂停为该单元供电、供水,甚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业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未按规定交付的,业主委员会督促其限期交付,业主逾期仍不交付的,业主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收交缴情况,并注明欠交费用的业主房号进行催讨;仍不交付的,业主大会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的,相关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本规约所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单个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多个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二十九条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当将本管理规约内容、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承租人,并自物业转让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物业转让或者出租情况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十条本规约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修改。修改后的规约,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规约未尽事项由业主大会补充。业主大会通过的有关本规约的决定为本规约的组成部分。

一.接待来访投诉工作。

1.接待来访望风披靡工作由服务中心物管员负责,管理处应广为宣传接待投诉的办公地点、电话,让住户投诉有门。

2.任何管理人员在遇到住户来访投诉时,都应给予热情接待,主动询问,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当住户有不理解住宅区的管理规章制度时,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住户理解并支持管理处的工作。

3.对住户投诉、来访中谈到的问题,接待人员应及时进行记录,当天进行调查、核实,然后将处理结果汇报管理处责任部门和主任;不能解决的,要将问题和意见向有关部门和主任汇报,由主任决定处理办法。

4.当住户主动前来提合理化建议时,要详细、认真地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主任汇报,由主任决定采取或制定整改计划,并张榜公布整改措施和表彰“爱我小区”的住户名单,同时给住户优先评选“文明户”。

5.责任部门在处理来访、投诉时,要热诚、主动、及时,要坚持原则,突出服务;不得推诿责任、为难住户或乘机索取好处,在处理完毕后应将结果回复住户和管理处主任,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6.全体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为住户提供满意的服务,尽量减少住户的投诉、批评。将住户的不满消解在投诉之前。

7.当同行物业管理单位要求参观时,管理处员工应给予热情接待,把住宅区情况做全面的介绍,通过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小区管理水平。

二.回访工作。

1.回访要求:

(1)办公室主任把对住户的回访列入职责范围,并落实到每年的工作计划和总结评比中。

(2)回访时,虚心听取意见,诚恳接受批评,采纳合理化建议,作好回访记录。

(3)回访中,对住户的询问、意见,如不能当即答复,应告知预约时间回复。

(4)回访后对反馈的意见、要求、建议、投诉,及时逐条整理综合、研究、妥善解决,重大问题向公司请示解决。回访处理率达100%,有效投诉率力争在1%以下。

2.回访时间及形式:

(1)办公室主任每年登门回访1~2次。

(2)物管员按区域范围分工,每季回访1次。

(3)每半度召开一次住户座谈会,征求意见。

(4)利用节日庆祝活动、社区文化活动、村民集会等形式广泛听取住户反馈。

(5)有针对性地对住户发放住户调查问卷,作专题调查,听取意见。

一、安全职责。

3、负责小区消防设施的监护和公共服务场所安全防范的督察;。

5、查处公司管理区域内因员工玩忽职守而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

6、建立健全和管理好系统档案资料;。

7、抓好护卫队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

8、做好新接物业护卫工作人员的岗位设置和物品配备的统筹策划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护卫岗位职责。

1、护卫员上岗必须穿着统一制服,佩戴统一的工号,仪容严整;。

2、纠正违章时必须先敬礼,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4、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要勇于与之斗争并设法将其抓获;。

5、熟悉本岗位任务和工作程序,预防案件、事故发生,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6、爱护设施设备、公共财物,对小区的一切设施、财物不得随便移动及乱用;。

8、值班时间,对岗位内发生的各种情况要及时认真处理,并作好记录;。

9、熟悉小区内公共设施情况,巡查、登记公共设施完好及损坏情况;。

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交接记录;。

11、对进入小区内的可疑人员、可疑车辆要进行盘问和检查;。

12、对进入小区内的陌生车辆要进行登记;。

14、熟悉本管理区域内公共设备、设施及业主的基本情况;。

15、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门岗、巡逻岗位职责。

2、掌握业主的来客动态,维护小区秩序;。

3、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对身份不明无任何证件、形迹可疑者,应禁止其入内;。

4、熟悉小区内住户的基本情况;。

6、严格执行24小时巡逻制度;。

7、对于进入小区的各类人员,必须认真进行验证登记方可放行;。

8、对于进入小区内的陌生车辆认真登记方可进入。

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我院的合同管理工作,维护医院正当权益、保护医院利益和规避合同风险,促进医院对外经济、技术、医疗、科学研究等合作活动的开展,规范合作行为,确保合同履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zz大学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的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医院各职能部门、临床科室与外单位以zz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名义签订的经济、技术、医疗、科学研究等合作的所有合同。

第三条:医院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监督和合同档案管理等。

第四条:医院根据业务类型对合同进行分类,授权相关部门对合同实行归口管理,即授权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合同进行管理。

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合同业务为:

一、人事处负责医院人事合同、劳动合同的管理;

二、设备科负责设备及医用耗品的采购及维护等合同的管理;

三、财务处负责金融业务往来合同的管理;

四、后勤处负责基建、修缮、房屋租赁、物资采购等合同的管理;

五、药学部负责药品、试剂采购等合同的管理;

七、院长办公室负责对外合作项目合同的管理及全院合同的协调工作。

其它未列明的合同原则上按管理职能归属相关科室管理。

第三章合同签订与履行的管理。

第五条:医院所有对外合同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zz大学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遵照医院的有关规定进行签订,确保医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对所管理的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并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审查合同他方的主体资格及资信状况。具体包括:

(二)从事合同项目的资质证明等;

(三)合同他方的法人代表身份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四)必要时要求合同他方提供主要的财务报表以及其从事相关业务的业绩证明材料。

四、负责或协助处理合同纠纷;

五、负责签订补充合同或变更合同。

第七条:合同初稿由职能部门起草后,经各相关部门会签、定稿,主管部门必要时征询法律顾问意见。定稿后的合同,由主管部门或审计部门报院长审批并组织签订,重大合作项目(指合同金额在100万人民币以上或合同期限在5年以上的合作项目)须经院长书记办公会讨论决定。各类合同的补充及变更照此程序办理。

第八条:非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合同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未经医院法定代表人授权,医院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擅自代表医院签订任何合同。

第九条:对外合同一经签订,主管部门负责跟踪落实合同的执行情况,并监督合同他方履行合同义务,及时向分管院领导报告异常情况,确保合同条:款的履行。重大合作项目须每年检查合同落实情况并将书面总结呈交分管院领导。

第四章印章、合同档案和合同备案的管理。

第十条:各职能部门在订立、变更、解除合同时,必须按规定使用“zz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合同专用章”印章。若有需要,可申请合作“zz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印章。

第十一条:“zz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合同专用章”印章以及法人代表章由院长办公室妥善保管、并在规定范围内使用。

符合规定审批程序的合同,方可加盖“zz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合同专用章”,履行登记手续,连同审批、会签、《授权书》等资料一并留档备查。

第十二条:合同签订份数视实际情况确定,合同签订完毕,正本合同由主管部门保管,如涉及款项结算事项的,其中必须有一份标注“财务”专用字样的合同作为款项结算的依据。

第十三条:各职能科室按照合同的分工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相关资料的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第十四条:合同档案整理立卷后,凡保管期在16年以上(含16年)及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合同档案,移交院办综合档案科保存。

物业基本管理的规章制度

相信很多人都看过物业管理制度,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基本管理的规章制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为了保证小区住户的安全,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保证小区工作正常运转。特制订本制度。

一、忠于职守,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对进出外来人员进行登记,严盘细问,可疑人员和车辆未经批准,禁止入区。

二、加强昼夜值班巡查制度,发现不安全因素要果断处理,自己处理不了的要立即向110报警,并向上级报告,保护事发现场,出现重大问题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严禁旷工、迟到早退,严格请销假制度,从即日起不休星期天,但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倒班休息。

四、负责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共用设施设备的看管工作,防止丢失现象发生,属于责任问题依照内部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五、实行三人倒班制,做到昼夜24小时不断人。

六、本小区住户什么时候叫门及时开门,禁止私自给住户和其它人员配发钥匙。

七、严格禁止与外来闲杂人员在门岗或门卫室聊天闲谈,除领导临时指定替换,不准门卫人员私自用任何人顶替值班。

八、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前交班人员一定要把当天值班情况认真记录清楚,双方签名,注明日期。

九、负责门岗大门口到公路卫生区的环境卫生,不得堆积杂物和垃圾。必须经常打扫,保持干净、整洁。门洞内禁止住户停放车辆,外来车辆一律停在大门外,禁止小商贩入内。

十、雨天扫净门洞内积水,雪天全部上岗打扫辖区内积雪,如雪天无故不到,按处罚办法处理。

十一、做好安全预防事故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同志一道,相互团结,密切配合,服从领导,共同把小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

十二、完成领导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三、实行奖惩制度,一年内不出现丢失现象和其它事故,每人奖200元。

一、严禁损坏、挪用消防器材,禁止将消防水做民用。

二、严禁占用、堵塞小区内的任何消防通道、楼梯通道或其它安全疏散口,严禁损坏任何消防设备及防火开关。

三、小区内严禁携入和储存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

四、各装修单位应严守防火规范,凡属危险作业应由管理处批准,严禁乱接、乱拉电线等违章行为的发生。

五、严禁将烟头及其它带火物品投向窗外。最后离开离间前,检查并保证所有火源已熄灭,并把全部还在开动的电器关闭。

六、尽量避免让儿童、老人单独在家。为保证安全,如有需要可与小区物业管理处联系。

七、各住户必须严格遵守消防管理制度,如有火灾发生应及时报警,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协助灭火工作。

为提高物业管理人员时间观念,加强组织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望共同遵守。

一、上班时间夏季上午8点-11点半、下午3点-6点半,冬季上午8点半-12点、下午2点-5点半。

二、物业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三、上班后利用10分钟时间主动清理各自办公室的卫生。

四、工作期间不准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更不允许干其它私活。

五、严格请销假制度,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一个月可请四天假,以假条为准,假满后主动销假,超出四天,请一天事假,扣一天工资。病假例外。

六、与其它同志一道相互团结,密切配合,共同遵守好上下班时间。

七、违犯本规定依照《物业管理人员处罚办法》执行。

一、爱护小区的花草树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破坏公用绿地,不准攀爬摇晃树木及建筑小品、损坏花草树木等。

二、严禁践踏草坪或在草坪上放养家畜和宠物。

三、对花草树木要定期清除杂草、防治病虫害、松土、施肥,并修理枯病枝、伤残枝等,更换已死苗木,按期浇水。

四、不得往绿地上扔废弃物和倾倒污水等,不得有树木及建筑小品上拴铁丝及绳索晾晒衣服、被褥等。

五、不准在绿地或绿地两侧设置营业摊床和以任何理由占用、改变绿地用途;不准因利用住宅开设食杂店而使绿地遭到损害,由此而引起的后果由经营者负责。

六、不准在绿化范围内通行、停泊车辆,堆放物品。

七、不准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广告牌。

一、目的:

规范全体员工行为,加强本公司员工队伍的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

二、适用范围:

新天美地花园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3.2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员工进行规章制度教育,并全面贯彻下去。

四、关于服装、装束。

4.1进公司必须穿好工作服;。

4.2工作服要干净;。

4.3进公司须戴工作证;。

4.4严禁工作证借给别人或借别人工作证入公司;。

4.5凡遗失工作证、工作服应尽快申请补领;。

4.6不得擅自涂改工作证,若要更改一定要经人事部办理;。

4.7公司发放的安全鞋仅限在厂内使用;。

4.8公司发放的作业服、安全鞋、围裙等妥善保管使用。

五、关于上班时间。

5.1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18:00。

5.2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外出;。

5.3雇员请假须提前一天通知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请假(特殊情况例外);。

5.4严禁无故旷工;。

5.5上、下班必须签到;。

5.6不许代别人签到;。

5.7不得涂改签到表。

六、关于厂内设备和备件。

6.1设备、备件要小心使用,应保持设备整洁美观;。

6.2注意整理整顿;。

6.3道路要保持畅通,不许摆放东西;。

6.4严禁对花园内的设备乱涂、张贴;。

6.5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

6.6凡故意破坏设备、设施,从严处理;。

6.7凡盗窃本公司财物,从严处理;。

6.8设备引起故障时必须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不得擅动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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