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寝室管理制度(优质15篇)

学生寝室管理制度(优质15篇)

ID:9120709

时间:2024-01-13 13:11:32

上传者:笔砚

规章制度的存在可以帮助员工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权利,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请大家关注以下规章制度的范文,对于组织建设和管理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为确保我校毕业班学生有一个优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让学生有充沛的精力,全心投入到学习中去,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相关的管理要求,特制订本制度,每一位学生必须遵守:

1、学生必须服从学校老师(包括不任本班课程的老师)和学校保卫的管教和安排。

2、遵守社会公德及学校纪律,学生必须爱护学校和寝室内的各种公物,若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3、要安全防火,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煤油炉、蜡烛,擅自烧废物等。不得私自接电拉灯、如有灯具破损要由学校老师或电工维修。

4、寝室内严禁打架斗殴、赌博、吸烟、酗酒等。

5、未经班主任老师同意,不准留宿外来人员(包括学生亲戚)。

6、学生不得在校外留宿,晚自习下课后,不得私自离校,否则,发生意外后果自负,并接受学校行政处理(班主任老师每晚进行巡查)。

7、一般生活用品,自己应妥善保管,预防被盗。如果有较多的钱,可交由班主任或科任老师保管。

8、寝室安排安全值日生。值日生应做好本室当日安全监督工作,发现有违纪行为,要立即向老师报告。

9、讲究清洁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瓜果皮和纸屑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10、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关电,关门。

11、室内物品摆放、床铺整理等必须按要求,做到整齐有序,保持整洁,严禁将饭菜和零食带入寝室。不得随意调换床位。

12、严禁将易燃易爆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寝室。

13、不准在宿舍内高声喧哗和吵闹,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

男生寝室室长:钟其杰女生寝室室长:董春艳。

班级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树 立起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勤俭节约,爱护公物,遵守公 共秩序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应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提倡团结友爱和集体主义,反 对自私自利和个人主义,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配合 工作,创造整治、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四条 学生宿舍楼内的所有人员应该积极参加创建文明楼、层、室的活动。

第二章 卫生要求

第三款 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整体要求(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一:评分标准):

1、门、窗地面整洁

(1)、门上不得有脚印、球印和积灰

(2)玻璃窗明亮干净,窗框上没有积灰

(3)地面拖扫干净,包括床底地面,不得有烟蒂、痰迹

(4)房门口、楼道地面不得有垃圾、积水

2、物品摆放整齐

(1)桌子按规定摆放,凳子放在桌子下面

(2)桌面、书架和行李床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

(3)洗漱用具放在统一位置

(4)床下鞋子的摆放、室内衣物的挂放要整齐

(5)被褥叠放整齐

(6)床上不乱扔杂物

3、无蛛网积灰

(1)天花板、四周墙壁无蛛网积灰

(2)日光灯、风扇上无蛛网积灰

(3)各类家具上无蛛网积灰

(4)床板下无蛛网积灰

4、阳台、卫生间

(1)阳台整洁,无杂物

(2)卫生间整洁,无异味,垃圾入袋

5、不违章用电和电器

(1)不私拉电线,电线不绕床

(2)床上无台灯

(3)不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4)不使用蜡烛

6、维持家具和其它设施完好,创建文明环境

(1)不在门、家具和墙上涂写刻画

(2)不张贴有损身心健康的文章和图片

第四款 学生寝室卫生每周检查一次,成绩每周公布一次。

第五款 成绩突出者或违反以上规定者,依据《奖惩条例》奖优惩劣。

第三章 宿舍卫生奖惩制度

1. 一月中3次或三次以上周四97.5分的宿舍奖励舍费20元;

2. 周四卫生检查分数低于95分的,罚款(宿舍长:10元 其

余舍员一人5块);罚款两次,并参加义务劳动;三次或三次以上低于95分的,罚款3次或四次的宿舍,负责近期的主题班会以及之后的班会总结(总结须合格)

3. 宿舍制定值日表格(来生活委员处领取并填写,一月上交一次)

4. 如被评上黄牌宿舍,罚款(宿舍总共50)

星级宿舍获得一星,二星,三星,四星和五星宿舍分别奖励20元,30元,40元,50元和60元。

第四章 增强交流

为增进班级各民族同学的学习交流,形成一个互帮互助,互相学习的良好关系氛围,现制定以下制度,由各个宿舍长负责带领执行。

1 在节假日期间,各宿舍有宿舍长带领各宿舍之间互相问候,参观宿舍。

2有同学生日时,可由宿舍长代表互相庆祝。

3参观宿舍卫生较好的宿舍,互相学习,互相交流。

本规定即日起执行,由生活委员负责解释。

2012年10月23日

1、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针: 定置管理 定期检查 严格考核 严格奖惩

3、管理目标:干净整洁 井然有序 做到“日常状态就是最好状态”

4、管理范围: 所有住校学生

(一)、住宿生规则

1、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

2、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3、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

5、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

6、节约水电,严禁私用电器,严禁乱动公用电源,严禁在宿舍内烧水;

7、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楼,若有特殊情况,持班主任证明,方可进入;

8、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

9、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严禁乱串宿舍。

11、做好宿舍保卫工作,不准把蜡烛等火种带进宿舍,不私拿同学的物件。

12、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准直接去亲戚、同学家过夜。

13、不得向窗外、楼下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14、不能把收音机、录音机、随身听、cd等带入宿舍。

15、不能在床、门、门窗玻璃、墙壁等处乱贴乱画。

16、熄灯后,不能在宿舍内说话,影响其他人休息。

17、宿舍内的卫生间只限晚间使用。

(二)宿舍纪律

1、起床铃响后,无故不起床或不参加早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2、跑操时,无故中途停止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0.5分;

3、打饭不排队、拥挤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7、剩菜剩饭没有倒在指定位置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8、就餐时,须在本宿舍内,不在本宿舍内或到其他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9、午间休息时,不在本宿舍内,而在外乱逛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10、休息后,在宿舍内影响其他人休息者(如说话等),,每人次扣班级积分0.5分。

11、私自更换房间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必要时取消其住宿资格。

12、自换床位就寝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13、值班人员点名查人数时,无故不在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0.5分;

14、私自移动宿舍内设施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查不到具体人,扣宿舍集体分。

15、课间无故进入宿舍楼而无班主任批条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16、带领外来人员到宿舍就寝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5分;同时,取消其住宿资格,并给与相应处分。

18、没有班主任批准、值班人员同意而私自回家、在亲戚、同学家过夜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3分;并给与相应处分。

19、在宿舍内乱倒垃圾、脏水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20、向窗外、楼下乱扔杂物、乱倒脏水者,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1分;

21、学生上课,而没有关闭宿舍内电器者,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2分。

22、在床、门、窗户、墙壁等处乱涂乱画者,每处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1分。

23、私自把有关火种带入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24、自己内务整理要求及时、规范,乱摆乱放者扣班级积分1分。

(三)宿舍卫生标准

1、地面:干净,床底无杂物,宿舍内无卫生死角;

2、窗户和窗台:窗玻璃干净无尘土、无贴画等,窗台干净无尘土且不乱放其他物品。

3、床上:被子、枕头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放在床尾一端;床面伸展、干净,无杂物;

4、鞋::每人的鞋必须整齐摆放在床下;每人摆的鞋最多不超过一双鞋;

5、物品:各人相关物品必须摆放整齐,规定摆放位置的必须按规定摆放,不得乱放。

6、空气新鲜:宿舍经常开窗透气,保持空气新鲜,不能有异味。

7、卫生区:本班卫生区内打扫干净,无杂物,污水。

8、墙壁:墙壁无乱写乱画、无贴画、无铁钉、无粘钩乱挂物品

(四)检查、奖惩

1、各个寝室选举产生一个舍长,负责本寝室日常的卫生、纪律等管理事务;

3、宿舍纪律的检查、管理由管理人员及值班人员检查完成,并且纳入全员管理范围。

4、宿舍卫生由学校集中检查,卫生每天抽查一至二次,结果以量化的标准计分。

5、宿舍内有违纪现象,而不能明确具体学生的扣本宿舍学生所在班级积分。

6、对于混合宿舍,各班主任要协同管理。宿舍整体扣分、卫生得分为各班共有。

7、各班宿舍卫生得分为本班学生所在宿舍得分的总平均分。

8、根据积分情况,每周评选“文明宿舍”,并发放锦旗。

为了强化我校学生公寓管理,确保我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增进师生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促进班级的团结及同学们之间的友谊,更好地了解班级同学的生活,以便有利于解决同学们在学习和生活当中出现的问题,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班主任老师参与宿舍管理,是课堂教育的延伸,班主任教师不仅运用自己的知识去教育学生,而且还可进一步通过自己人格力量影响学生,从而充分的实现在管理中育人这一目的。班主任来宿舍参与管理,通过与学生的交谈、沟通,进一步发现学生思想中所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对一些错误的思想、观点,及时的引导到正确轨道上来,纠正学生中存在的不良思想动态,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健康的价值观阳光的心态。

二、 工作形式

1、班主任要经常深入学生公寓,经常关心住宿生的表现。

2、工作次数:每周不少于2次。午休期间,午休的前两周班主任每天都要到本班宿舍查看一下,安抚学生午休,了解学生午休状况,以后每周至少到宿舍去两次了解学生住宿情况,每少1次扣0.1分。

3、班主任每周必须对本班住宿生的管制刀具、吸烟、危爆物品、手机等进行一次排查,并记录存档。不按时查看的每次扣0.1分。

4、积极参与宿管处组织的活动,例如大扫除、纪律卫生评比、

征文、《家庭之声》投稿等。视情况扣分,活动不参加每次扣0.5分。

5、及时准确报送缺席日报,否则每次扣0.1分。

6.班主任手机是否24小时畅通,否则每次扣0.2分。

三、 工作职责

4、及时了解和掌握特殊群体学生的基本情况,特别是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不好的学生、学习上困难的学生、受过处分的学生、有打架斗殴历史的学生等学生群体,要用情感体验、个性投入、心理咨询等手段及时分析情况,采取有利措施。

四、 工作考核

1.通过工作记录表对班主任深入学生宿舍工作进行考勤。

2.坚持过程考核和目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学生的问卷

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3.把该项工作考核结果作为班主任工作考核一部分,在30分的班级管理百分赛中,班主任的表现占5分,其余的纪律卫生占25分。

一、总则

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宿舍纪律扣分

1、9:10-9:30,值班人员点名时,无故不在者,自换床位就寝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2、9:30后在宿舍说话、吵闹、亮灯等,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3、没有班主任批准、值班人员同意而私自回家、在亲戚、同学家过夜者,每人次扣班2分。

4、带领外来人员到宿舍就寝者,每人次扣5分;同时,取消其住宿资格,并给与相应处分。

5、攀爬铁丝网、护栏、围墙,每人次扣5分,取消其住宿资格,并给予停课处理,直至劝退.

6、起床铃响后,无故不起床,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8、私自更换房间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必要时取消其住宿资格。

9、自换床位就寝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10、在宿舍内乱倒垃圾、脏水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11、在床、门、窗户、墙壁等处乱涂乱画者,每处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1分。

12、私自把有关火种带入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13、自己内务整理要求及时、规范,乱摆乱放者扣班级积分1分。

14、把cd、手机等电器带入宿舍者,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并归还给家长。

15、故意破坏门窗、床、电源开关等公物者,由校评估加倍赔偿,并扣处所在班级相应积分。

三、宿舍卫生标准

1、地面:干净,床底无杂物,宿舍内无卫生死角;

2、窗户和窗台:窗玻璃干净无尘土、无贴画等,窗台干净无尘土且不乱放其他物品。

3、床上:被子、枕头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放在床尾一端;床面伸展、干净,无杂物;

4、物品:各人相关物品必须摆放整齐,规定摆放位置的必须按规定摆放,不得乱放。

5、墙壁:墙壁无乱写乱画、无贴画、无铁钉、无粘钩乱挂物品。

四、检查、奖惩

1、宿舍纪律的检查、管理由管理人员及值班人员检查完成,并且纳入量化考核范围。

2、宿舍卫生由学校集中检查,卫生每天上午检查,结果以量化学生会考核标准计分。

台前县打渔陈中学

2016.9.12

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6)坚持楼道公共部分整洁。

2、宿舍安全标准。

(1)、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嬉戏及高音量放收录机;

(2)、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有毒、易燃等危险物品;

(3)、禁止在宿舍内点蜡烛,乱扔烟头;

(4)、遇到突发情景,要坚持冷静,团结一心,保护自我和他人安全。

(5)、宿舍内的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数量较大的`现金应及时存入。

银行;

(6)、员工离开宿舍时,要做到随手锁门,人走灯灭;

(7)、如有朋友探望,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并且禁止留宿异性;

(8)、照明或电视机、录音机等电器设备,使用完毕或遇突然停电,

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拨掉插头。

3、公司将于每周检查卫生一次。

二、设置及相应职责。

1、设置:职工宿舍内设有宿舍舍长两名,男女各一。

2、舍长职责。

(1)、定期进行卫生查看;

(2)、负责宿舍内公共卫生区的值日安排;

(3)、负责传达上级精神和指示;

(4)、定期向上级汇报宿舍管理情景;

(5)、及时了解员工心态,对有晚而未归的员工,进行联系,确保安。

全;

(6)、了解各宿舍公物损坏情景,及时进行报修;

(7)、及时传达各员工的意见和提议;

(8)、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陷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对宿舍内一切。

不安全因素,必须要及时全面的向相关领导汇报。

3、员工职责。

(1)、进取配合舍长工作,服从舍长安排;

(2)、自觉整理好个人内务;

(3)、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及宿舍制度;

(4)、有特殊情景晚归,应及时向舍长说明情景;

(5)、处理好自我和其他员工之间的关系,做到礼貌、宽容;

(6)、爱护好公共财物,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7)、应保证外地员工优先住宿安排。

三、宿舍文化建设。

1.做人礼貌,讲话礼貌;

2.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坚持卫生整洁,房间无异味;

4.培养容洽、团结的员工关系;

5.房间装饰要美观大方,忌杂乱。

四、水电费的缴纳。

公司共承担水电费100元,超额部分由个人承担。

中专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直接关系到学生的精神风貌和身心健康。为搞好基础部学生宿舍区的清洁卫生,建设一个良好、整洁、优美的宿舍环境,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常规要求:

(一)、 学生宿舍实行责任制,开学一周内各宿舍选出室长(或由班主任指定)。室长对本宿舍的清洁卫生负管理责任,排出卫生值班表;每天督促并检查值日生进行责任范围的保洁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洁卫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洁。

(二)、各宿舍应该于每日早晨6点45分前离开、7点30分前离开、下午2点45分前离开、晚上7点45分前离开,将室内及门前打扫干净,并整理内务。任何时间不得将垃圾杂物堆放在过道上或室内,并负责保持本宿舍及相应过道地段上的清洁卫生,违者以该宿舍卫生不合格计。

(三)、任何人不得在走廊、门厅、楼梯上洗澡、刷牙、倒水、大小便、打(踢)球、焚烧纸屑等,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骨头、饭菜等垃圾,不得从阳台、门厅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杂物,不得将塑料袋、饭菜杂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经发现,即对当事人处理,或处罚责任宿舍人员,并取消参与本月文明宿舍的评选资格。

(四)、学生应该自觉维护宿舍墙壁的洁净,不得有任何污损行为(包括在墙上乱敲乱砸、张贴标语、广告、寻物启事、乱写乱画、用脚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损行为,一律视其情节给予处罚。如未查出直接责任人,则该宿舍全部成员一同给予处罚。

二、检查时间和办法:

学生会及各室长每天早上7点25分至7点50对各宿舍进行检查,要求各宿舍一名值日生在宿舍内等待检查,将发现问题记录同时反映给各宿舍值日人员并且每天公布检查结果。

三、奖励和处罚方法:(宿舍内务检查每天每间宿舍分为优、中、差三个等级,优为5分,中为3分,差为0分)

1、单间宿舍周评:“优”23分(含23分)以上,“良”20—22分,“中”17—19分,“差”17分以下。

2、单间宿舍月评:“优”平均分在22分(含22)以上,并且每周得分须在21分

(含21)以上,“差”平均在17分以下。按月评出文明宿舍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鼓励。

3、班级平均分(班级所有宿舍的每天得分相加后的平均值):“优”22分(含22)以上,“良”20—21.9分,“中”17—19.9分,“差”17分以下。根据班级平均分所属的等级按量化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奖分或扣分。

四、宿舍检查标准

1、地面:(包括前阳台及过道)清洁,无痰迹、积水、污迹、果壳、废物等,用干拖把拖干净,禁止水冲。

2、门窗、墙壁:室内墙壁、天花板、灯管无灰尘、蜘蛛网、污损,墙壁整洁无涂画;窗台及窗缝无灰尘,玻璃明亮,无破损,无糊纸及贴物,墙壁无污迹。

3、洗漱用品等公共用品:牙缸摆放在洗漱台要整齐有序;牙刷摆放方向一致;桌面其他私人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4、床上用品:被子要叠放整齐(统一为方块型)统一放在一头;枕头放在被子上面,方向一致;床单干净、平整;床上用品要定期洗晒,保持干净,健康。床上无杂物。

5、床下鞋子:摆放整齐,鞋跟向外(两人最多只能摆放8双)成一线,床下无杂物乱放。

6、后阳台及水桶:清洁,无痰迹、污迹、果壳、废物等;水桶摆放成一条线。

7、衣物晾晒和衣柜:外面一条链挂衣服,并且上衣和裤子分开挂,里面的一条链子挂毛巾、内衣等;禁止私接乱接线来乱挂衣物;禁止室内挂衣物(若遇雪等特殊天气,衣服要整齐悬挂);衣柜顶上统一排放放行李箱,并且衣柜排放不能挡着窗。

8、垃圾桶和卫生工具 :垃圾要及时清理,不得存放在室内,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定期清洗。

9、卫生间、公共卫生 :马桶洁白干挣,无异味;门外不能堆放垃圾,不能摆放鞋子,自觉遵守公共卫生间的卫生要求。

10、宿舍文化和整体效果:高雅、整洁,能展示和谐的集体氛围和高雅的审美情趣,整体效果空间整体效果好,室内空气清新。

五、 宿舍内务评分方法:

1、在不合格项目下打“×”,很差项目下打“××”,特别问题在背面说明。

2、没有×或一个×评定为“优”,两个×或三个×评定为“中”,三个×以上评定为“差”。

3、如在检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宿舍的当日卫生成绩为差:

(1)有未叠被子、蚊帐现象;

(2)宿舍所管辖有区域内有烟头或槟榔汁;

(3)在宿舍私拉电线或破坏公物;

(4)锁门或除一名宿舍值日生外还有其他同学滞留宿舍。

生活老师职责:

一、日常工作职责

1、保证24小时在岗,工作时间内认真完成分工工作,不擅自离岗、串岗,特殊情况需预先向主管部门请假,并安排好人员代班。

2、督促学生做好每天的内务整理和室内卫生,并做好卫生评分。检查卫生时,关掉公共区域电灯。做好值班记录。

3、早、晚上课前督促学生离开寝室,对迟到学生进行登记,按作息时间开关宿舍大门。

4、按照宿舍检查标准,积极主动地做好每日学生宿舍的各项检查工作,及时反馈,上交教导处,发现物品损坏要及时登记并报修。

5、服从学校主管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安全工作职责

6、按作息时间开关宿舍大门并做好安全工作。宿舍非开放时间里,除学校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宿舍。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进入,须有班主任或者任课教师出具的证明并登记后进入。

7、晚休前,组织各楼层长对所有宿舍进行“晚点名”。

8、熄灯后,组织各楼层长对内部各楼层巡视,检查,管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较大问题处理同时上报值班领导。最后锁上大门,管好钥匙。锁门后,夜间无特殊情况做到不开门。

9、定期对宿舍内的各项安全设施(楼梯灯、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等)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

10、教育并督促寄宿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认真做好防偷、防火、防电(触电等)和防止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随时对宿舍危险物品进行检查,如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品等。

学生楼层长职责

1.宿舍各楼层分别确定1—2名层长,由学生干部担任,实行层长负责制。

2.负责本楼层各宿舍的安全、纪律等相关工作。

3.负责督促检查本楼层同学按时、按要求晚休。每晚21:55开始检查,若遇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值班生活老师。

4.每天晚休前(21:55),收集汇总本楼层各宿舍同学到位情况,并报告值班老师。每晚熄灯后协助值日教师督察本楼层各宿舍的`纪律情况。

对住宿学生的要求:

1、 住宿学生应当服从学校领导、教师、宿舍管-理-员(楼层长)等学校工作人员的管理。

2、住宿生晚上按时进宿舍(21:50前),按时洗簌完毕,上床休息(21:55)。

2、住宿学生必须按指定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调换,确需调换须经班主任批准。

3、对住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住宿生在学校要求住宿的时间内,不得无故夜不归宿。

4、住宿学生应当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返回宿舍,按时就寝,按时起床,熄灯后禁止高声喧哗、洗漱、打扑克、打电话、玩手机等。

5、宿舍内不准打架、斗殴、聚众哄闹、酗酒、赌博和变相赌博,不得从事其他不文明的行为。

6、不准向窗外泼水,掷杂物。

7、爱护和保管好宿舍公共财物。

8、宿舍内禁止私接电线,不准使用电热器具、煤油炉、充电器等容易引发火灾的器具和使用蜡烛等明火,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和危险物品,不准将管制刀具带入宿舍。

住宿生违纪处理办法

为规范学生在校住宿的各种行为,营造良好的校园学习、生活环境,杜绝不文明行为,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有下列行为者,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并扣2分/人次。

1、不按指定房间和床位就寝的,并床等。

2、熄灯后不按规定时间就寝,在宿舍、走廊内大声叫喊、起哄、唱歌、打电话、打扑克等影响他人休息。

3、拒绝管-理-员进入查房。

4、不按规定参加早锻炼,无故在宿舍内滞留。上课时间未经老师允许进入宿舍。

5、在宿舍内乱拉铁丝、绳子、点蜡烛等。

6、破坏公共财物情节较轻的。

7、往楼下乱扔杂物、乱倒污水、吐痰、在宿舍非厕所处便溺者。

8、不注意公共道德在墙面、桌面乱涂乱刻或在公共建筑物上踢脚印、按手印、钉钉子或任意张贴字画、标语、广告者。

9、不按要求整理床铺,打扫宿舍室内卫生。

第二条有下列行为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通报批评,并扣4分/人次

1、破坏公物和公共设施者情节较重。

2、不接受教育,不服从生活老师或楼层长管理。

3、离校、离家出走,男女生不雅交往行为者。

4、未经班主任、生活老师或辅导老师同意私自在外留宿或私带他人进宿舍。

第三条有下列行为者,予以记过以上处分。扣6分/人次

1、 带入管制工具、有毒、易爆等危险品,严重威胁到自己或

他人的健康和生命,或者已造成不良后果。

2、私接电灯、插座,违章使用电水壶、电热水袋、电热毯等电器,玩火。

3、宿舍内打架斗殴,情节较重者、有偷窃行为等,在宿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4、敲诈、勒索、抢劫他人财物者。

5、翻看、传播黄色书刊、音像制品。

6、严重破坏公物和公共设施者。

7、顶撞、谩骂、威胁老师,甚至有动手行为,经批评教育仍不服从、不改正者。

8、连续多次违反学生寄宿生管理规定,累计超过6分,取消住宿资格。

一. 宿舍内务:

上下床搭档专门负责卫生、水电、门窗、内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舍长监督管理工作包括:1、安排并提醒当日值日生、检查当日宿舍卫生; 2、离开宿舍前检查水龙头有没有拧紧,门窗有没有锁紧; 3、保证宿舍卫生、水电、门窗、内务不被扣分; 4、写下每天的工作记录,并按时交给班主任检查。

二.扣分制度:

宿舍当日被扣分了,当日值日生扣双倍的分数,监督工作人员扣相同的分数

三.值日生安排方法:

舍长除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外,剩下10的位同学按入门口右边上下床两人的顺序轮流值日;监督工作人员三周内不用做宿舍值日工作。

四.宿舍纪律:

值日内容:内务整理(床上,柜子洗刷具摆放等)拖地扫地垃圾清理风扇清理本宿舍门口垃圾清理(水电门窗检查工作)

五.维持纪律组安排:(星期一,下星期继续上周的)

例如:502周一林小渺陈冬怡(宿舍入门右上下铺为一组)组长:林小渺

注:1、保证宿舍卫生、水电、门窗、内务不被扣分。(例如:值日生忘记或因其它情况未

2、舍长定期每周向班主任报告情况,如果遇到两人都不能处理问题及时找班主任。

3、一切扣分全部计算在学校规定的德育分上,直接写入学生个人的期末总评。

1、住宿学生必须经学校批准后按指定宿舍、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调换床位。

2、未经学校教师同意不得擅自留宿他人,如发现留宿他人者,将严肃处理。

3、非住宿生不准擅自进入宿舍。

4、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就寝,早晨7:00之前必须离开宿舍,中午14:00关闭宿舍大门,下午18:20关闭宿舍大门,晚自习后21:00关闭宿舍大门,开始查房,22:00宿舍熄灯。熄灯后不准在室外活动,不准在室内谈笑、高声喧哗、叫嚷、打架。

5、在上课、自习、做操及集体活动期间不准在宿舍内逗留、睡觉。主动搞好寝室卫生,每天起床后值日生要打扫宿舍内外、走廊的卫生。每人整理好自己的床位,保持室内、室外整洁。不准将垃圾丢往窗外和丢入卫生间,保持排污管畅通。

6、爱护宿舍内所有公共财物,如水龙头、门窗等。宿舍门锁不得擅自换配,室内物具不得任意搬离。

7、注意安全,严防事故发生,不准在寝室内点蜡烛,私自乱拉电线和使用热得快的等电器,严禁学生爬楼上网,一经发现,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予以开除学籍。提高警惕,人人重视并积极做好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离开宿舍一定要上锁,落锁期间,不准采用任何形式非法入内,有事应及时向宿管员或班主任汇报。

8、熄灯后,凡是玩手机者,一经发现一律没收,放假归还。

9、严禁在宿舍吸烟、喝酒、看不健康书籍、打架,一经发现,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10、上下楼梯不准推搡。要节约用水、用电。不得在宿舍、楼道进行各类体育活动。

11、周末晚间外出必须在晚上9:00以前返回宿舍,周末和节假日期间,未经宿舍管理部门和学校领导批准,住宿生不得在宿舍逗留。

12、各宿舍公物由全体宿舍成员所管,公物损坏由相关责任人负责照价赔偿,若找不到相关责任人,则宿舍成员集体负责。

1.全体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住宿文明公约,维护宿舍区公共秩序,自觉遵守学生宿舍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作息时间,服从管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2.宿舍封楼期间,学生无班主任或学管签章的批条,一律不得在宿舍区逗留,每天上午、下午、晚自习上课前进行清楼,不按时离开宿舍且无正当理由者,将通报给系学管和学生处进行处理。

3.学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异性宿舍楼,不得擅自在外过夜,不得私自留宿他人,对违反此规定者将通报给系学管和学生处进行处理。如有来访者,必须到宿舍楼管-理-员处登记,并于熄灯前两小时离开宿舍。

4.学生要爱护宿舍(楼)内的公共物品和设施,谁使用谁保管,因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丢失、损坏的,需按规定赔偿。对故意破坏公物者,除按规定赔偿外,还将给予纪律处分。未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任何学生不得随意调房间、调床位。学生毕业离校或调整宿舍前要先验收宿舍,凡有公物损坏需缴清赔偿费用后方予办理离校手续。

子壳、果皮、纸、袋等垃圾。全体住宿学生要共同努力创设整洁、文明的住宿环境。

6.学生要自觉将宿舍内的垃圾倒入垃圾桶内,簸箕用完放回原处。严禁往垃圾桶内倒水、小便,严禁往水池内倒废弃物。便纸按要求扔放,宿舍卫生间内便池、地漏堵塞的,应按规定缴纳维修费用后,由维修人员疏通。

7.学生要坚持每日整理内务,做到地面干净,床铺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卫生间无异味,并配合管理人员进入宿舍查房。

8.学生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得翻、穿围墙、栅栏,不得钻窗入室;楼内不得大声喧哗、高声播放音响,不得进行跑、跳、拍球等活动,不得有任何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9.注意用电安全,谨防火灾。学生在宿舍内不得使用外接插排(插座),不得私接电源,不得改动室内电器设施,不得使用任何种类的电热器具、炊具,如有违反将直接交由保卫处处理。电器设施如有损坏需及时上报到宿舍楼管-理-员处。严禁擅动消防器材,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蚊香、焚烧物品、使用酒精炉等明火。

10.要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流水、长明灯。对不按时熄灯、关水和超额用水、用电及窃电者除通报给系学管和学生处进行处理外,还将按学院用水用电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等生活必需品外的物品均不得带入宿舍(楼)。

12.学生要增强防盗意识,自觉将大额现金存入银行卡或饭卡中。宿舍内严禁存放大额现金,贵重物品要锁进橱柜或随身携带,离开房间要及时落锁。提高警惕,不得准许陌生人进入宿舍。

13.严禁偷窃、敲诈他人财产等犯罪行为。对于无视法纪、打架斗殴、制造事端和威胁他人安全,进行偷窃、流氓犯罪等活动者,将直接交由保卫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学生寝室公物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学习、休息的重要场所,要创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对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加强校风、学习建设、维持校园安定团结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使学生宿舍安全、文明、有序,培养住校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宿舍日常行为规范:

l、学校实行半封闭式管理,学生住宿实行男、女生分区定位住宿。凡住宿的学生应严格按管-理-员安排的宿舍铺位入住,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宿舍,不得擅自动用、搬弄他人物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宿舍钥匙,学期结束前将钥匙转交舍长,由舍长统一上交管-理-员处。 2、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服从宿舍长安排,自觉维护宿舍成员的利益。

3、按时就寝,就寝后严禁吹、拉、弹、唱,高声谈笑,吵闹喧哗等有碍于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动。晚上上完课后1小时内应洗漱完毕,严格作息时间。不得到其它宿舍串门、留宿。

4、学员不得随意寄宿它处,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宿舍管-理-员请假。宿舍内不得留宿外人,特殊情况应报生管处批准。因病休息于宿舍,应有专业老师的签字,并在生管处登记。

5、搞好宿舍卫生,每天起床后要整理内务,并保持宿舍整洁。学生宿舍卫生由宿舍长每天安排宿舍成员轮流值日,做到一天一小扫,每周六一大扫。保持好室内外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床下无脏物,墙上无污垢,门窗明亮,严禁往走廊、窗外倒水,抛扔杂物。有换洗衣服的学生,课外应尽快清洗完毕,并拧干晾好,坚持开窗通气,保持空气新鲜。

6、不得在墙上乱涂抹刻画,严禁贴挂黄色庸俗图片。宿舍区内不准高声叫嚷,不准打球,不准说脏话,打闹等。

7、注意安全,离开宿舍时关好门窗。严防事故,不准在宿舍点蜡烛,不准私接电源,不准在床上蹦跳打闹。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8、男女学生一律不允许进入异性宿舍,否则将给予严厉处分。 二、学生住宿违纪处理:

下列情况之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1)未经允许在外留宿一次者;(2)打架斗殴;(3)有偷窃行为;(4)吸烟喝酒;(5)看黄色等不健康书刊;(6)赌博行为;(7)私自接纳他人留宿;(8)向室外、楼下扔物品、倒污水:(9)损坏公物、私接电器情节严重者;(10) 不尊重管理人员或不服从宿舍长安排,影响宿舍成员的利益。(11)其它违纪行为。

三、公物管理:

1、室内公物管理责任到人,入住时登记造册,宿舍长签字确认,负责人保管使用,结业时验收。

2、爱护宿舍公物,发现破坏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宿舍长,宿舍公物的自然损坏,应到生管处登记,学校派人维修。

(2)不慎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二倍赔偿:

(3)故意损坏,事后又主动认错者,按原价的二倍赔偿;

(4)故意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三倍赔偿,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奖励措施: 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活动。每月对男女生宿舍在卫生、纪律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各评出一个示范宿舍,给予表彰、奖励。表彰将以锦旗形式体现,奖励将以现金形式体现,金额为100元,由生管处负责表彰及奖励发放。

牛营子小学生活办

2015年9月

为了保证学生宿舍成为文明、卫生,安静的得到休息场所,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个宿舍选举出宿舍舍长一名,协助学校管理学生宿舍,并负责宿舍的公物领取和保管,负责本宿舍学生在宿舍内的组织纪律。

二、住宿学生应按学校分配的宿舍入住,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房间。

三、每个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晚上22:30熄灯熄灯就寝,周末为23:00,按时起床,午休,不得在宿舍、走廊起哄、吵闹、喊叫。熄灯后不允许开各种音响设备,不许弹奏乐器。

四、宿舍内按规定摆放的床位,配备的桌椅,未经宿舍管理人员允许,不准随便挪动,被褥衣服要折叠整齐,毛巾、脸盆、牙具、茶具,碗筷,鞋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

五、住宿人员必须爱护宿舍内外一切公物和设施,任意损坏和丢失要由当事人酌情赔偿,无责任人由该宿舍人共同赔偿。

六、宿舍内要保持整洁,不得在墙上乱涂乱画,或钉钉子,墙上不得张贴任何字画,不得使用电炉或用其它炉子生火做饭烧水等。未经允许不得乱接电源。

七、各宿舍需排出值日生表,值日生负责当天本宿舍内及宿舍外走廊卫生。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服被褥、床单等。

八、必须爱护宿舍楼道内一切公物和措施,如有损坏除按价赔偿外,情节严重者要给予纪律处分。

九、宿舍内提倡健康有益的活动,抵制不文明行为,不讲污秽言语,不看低级趣味黄色书画报,不听庸俗的录音,宿舍内严禁吸烟,喝酒,赌博。

十、男女生未经值班员允许不得互窜宿舍,校外人员不得在学生宿舍内留宿,确需住宿者须经班主任批准。私自留宿舍者要承担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

十一、住宿学生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关心,不搞小团体,不以大欺小。

十二、凡在校住宿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回校,不准无故在校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未回宿舍住宿,但没有办理请假手续即视为 “夜不归宿”。

十三、学生有一次无故“夜不归宿”者,视情况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通知家长。

十四、学生住宿期间所消耗的水、电费由各宿舍成员共同承担。 十五、其它规定参照《学生违纪条例》、《学生宿舍管理违纪处理条例》。

昆明九鼎职业学校

学生宿舍是学生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也是学生集体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场所之一。为了使学生有一个清洁、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公共道德,严明组织纪律和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特制订宿舍管理制度和考核实施办法如下:

第一部分

一、遵守公共秩序

1、学生必须在指定的房间住宿,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私自换床位。替宿,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管理部门的调整。

2、每个宿舍设宿舍长一名,负责本宿舍管理,安排值日表,并督促检查落实。

3、住宿生不得随意乱串、非本宿舍人不得随意进入,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按时起床,洗漱,出操,按时规定时间熄灯,上课时间或熄灯时间不会客,其余时间有客人来访出示有效证件登记,押证后,方可按规定时间会客,出楼时到值班室取证。

4、严谨就寝后在室内喧哗打闹,吹口哨,在宿舍弹唱歌、敲打等有碍他人的活动。

5、严禁从窗口往外泼水,扔纸屑,瓜果皮等。

6、不允许在宿舍抽烟、喝酒、赌博、划拳行会和搞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7、住宿生凭住校证出入宿舍楼,非本校住宿生及管理人员不得入内。

8丶宿舍、走廊不准停放自行车或堆放杂物,宿舍无人时,应随时锁门,关窗,熄灯,以确保宿舍安全。

9、学生必须按时返回宿舍(特别严禁晚上出去夜场、看电影丶上网),晚上迟归者,应向值班人员,分院综合办说明原因,登登记后凭学生证进入。(临时外宿必须事先向班主任请假。)

二、讲究卫生方面

1、宿舍内保持整齐美观,物品放置整齐统一,作到床面净,地面净,墙裙净、餐具物品净、被子统一放置一头,毛巾放置一条线,鞋子整齐排放床底,窗台物品整齐洁净,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不准乱倒污水,饭菜等。

2、自觉保持楼道、洗漱间等公共场所的卫生,严禁往水池、便池内到废纸、剩饭剩菜等、瓜果皮核等,以免堵塞下水道。

3、走廊内禁止焚烧废纸,室内、走廊和分担的卫生区每天要清扫,每周四卫生大查一次。

4、禁止在宿舍做饭,违者按情节不等罚款10——20元不等,并报告班主任扣操行了5——10分。

5、尊重宿舍管理人员并协助工作,不妨碍人员检查工作,查房,否则视情节处罚。

6、宿舍中的学生要团结互助,若有人生病,应及时送门诊就医,若有危重病人,宿舍长应及时报告班主任。

7、为加强宿舍管理,出配有专职门岗值班外,个分院综合办每月要对住校生清查,校对住校证一次,每周组织学生会对各班宿舍卫生纪律等情况检查评比一次,由一白关管理人员及宿舍管理部的学生会干部在下晚自习后半小时内进行夜查房。

三、爱护公共设施

1、宿舍内的各种设施(门、窗、桌 、凳、床、柜)等不得随意搬动拆除,如有丢失或损坏,不到追究责任,而且加倍赔偿。

2、不准在墙上乱贴乱画随意钉钉,安设挂钩,板条,违者立刻清除,所有损坏按损坏程度赔偿。

3、爱护公物,用脚踢门或乱砸门窗者,宿舍长应即给予批评,不论何原因损坏玻璃,门者,照价赔偿,若无人承担责任,或无理狡辩,给予宿舍人员加倍罚款处分,举报者奖。

4室内的照明灯及其它电器设施,如有故障需要维修,应及时报总务处有关人员,协调电工前来修理,严禁私自乱接电线,安装灯头,插座,使用电炉、电器,违者造成事故的视情节及后果给予处罚,除没收物品外,给予经济处罚和校纪处分。

5、养成出门关窗的习惯,以免风雨天损坏玻璃,由轮值日生负责检查,若出现问题,由当天值日生负责。

6、毕业生离校前,要彻底清扫宿舍,由管理人员清扫宿舍设施,交回所配锁和钥匙。

四、节约用水电方面

1、节约用水,洗漱后及时关闭水龙头,防止流水不止。

2、节约用电,做到天不黑不开灯,人不在灯不亮,人睡觉灯关闭。

五、安全防范方面

1、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带进宿舍,不准随意乱动消防器械。

2、离开宿舍和就寝时,要注意关门锁门,发现可疑的人和事以及失火,被盗应立即报告值班人员及保卫处,对有功者学校给予奖励。

3、任何人不得擅自留宿他人过夜,来访家人应当天离去,不准留宿,对擅自留宿者罚款5元,扣操行分3分。

4、严禁在外就寝,一次给予批评教育,并罚款5元,扣操行分3分。二次给予通报批评扣操行分5分,罚款10元。

第二部分 文明宿舍评比条件

1.宿舍全体团结一致,相互关心,帮助;

2.不在宿舍抽烟、喝酒、跳舞不看黄色书刊,不讲脏话;

3.室内卫生好,不向室外倒脏水,室内美观、大方

4.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归宿,不留宿外人;

5.坚持宿舍值日制度,主动打扫厕所;

第三部分 宿舍评比标准

1.宿舍玻璃、门、干净无尘,为1.5分;

2.地面无杂物、干净,为2分;

3.床铺整齐,被子统一,为2分;

4.墙上无乱画痕迹,为1.5分;

5.桌子,抽屉干净利索为2分;

6.床铺、盆、鞋,排放有序为1分;

第四部分 学生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学生宿舍安全用电及学生的人身安全并根据节约用电的原则,对学生宿舍用电的管理做如下规定:

1.照明用电实行按时送、断,具体按学校作息时间而定;

4.因违反《用电管理制度》所造成的事故者,除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承担法律责

任;

5.对制止或反映违章用电现象者,分别给予表扬,通报表彰和物质奖励。

学生公寓生活指导教师岗位责任制

2.遵守纪律,工作时不得擅自离岗,24小时值班室

5.认真记好值班日记,电话登记,学生晚归登记来访客人登记,维修登记

7.写好交-班记录,交接好各种登记,明确责任;

9.服从领导,服从安排,认真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任务。

学生公寓清洁工岗位责任制

1.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

2.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期间不能脱岗、不能干私活;

3.尊重、关心、爱护学生,不得与学生发生争执;

5.协助楼长督促检查学生宿舍房间的卫生,负责将楼内垃圾运到指定地点;

7.协助门卫做好本楼的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相关人员;

8.帮助做好本楼的各项服务工作和临时性工作。

学生公寓守则

为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为广大学生创造一个安静、舒适、清洁、安全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守则。

1.学生须凭学生证出去公寓,在宿舍内要遵守校规校纪和宿舍各项管理制度;

借人和私换门锁,要配合协调楼内管理人员工作,如发现失窃等情况,要及时报告楼长和值班人员。

7.不准在宿舍内大声喧哗,玩各种球类,不准有跳舞,吹喇叭,击敲等影响他人的休息行为。

8.严禁在公寓内吸烟、饮酒。

9.宿舍内严禁进行赌博、流氓、散播淫秽物品、斗殴等有碍精神文明建设的活动。

10.禁止在楼内墙、门、窗等处乱贴、乱画、乱钉,搂外墙壁禁止张贴。

11.严禁在公寓楼内饲养各种小动物。

12.宿舍内不准私藏匕首、长刀、铁棍等凶器,发现和知情者要及时报告给楼长或门卫值班人员。

13.学生一律在食堂用餐,不准将饭菜带入宿舍,不准在宿舍内烹调食物。

14.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乱倒污水和剩餐剩饭,不准在墙上钉钉子、刻画及书写。

15.要有良好的节约意识,随手关灯、关水龙头,拒绝长明灯、长流水、学生宿舍按规定每月缴纳超额用水、电费,缴费标准执行有关规定(每生每月2m水、三度电,六人房间最低用电指标18度,八人房间为24度)寒、暑假无用水、用电指标。

16.学生在宿舍内使用电脑要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搬入或搬出公寓。

17.公寓楼内不准私自经商和以盈利为目的的推销活动。

18.如果经医生确认学生患有传染病,应服从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的安排,到指定区域住宿舍或回家休息。

19.学校放假期间,学生公寓关闭(放假时拖后两天关闭、开学时提前两天开放),学生应该按规定时间离校或返校。特殊情况留住者,须经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批准。

20.要尊重学生公寓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听从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妨碍学生宿舍的正常管理工作。

住宿生要爱护楼内的公共设施,损坏按价赔偿,有意损坏者按规定从重处罚,广大同学要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守则,共同创建优良的生活环境,对违纪住、者学院要按照《学生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记律处分。

楼长岗位责任制

1.负责所辖楼的安全、卫生、物管等工作,对本楼的清洁工、门卫的工作进行监督,对工作失职或违纪的生活指导老师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寓管理中心。

2.每天对所辖区楼的安全、卫生、学生组织纪律等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公寓管理中心汇报。

3.负责所辖楼区的节电、节水工作,严格执行各楼用水用电指标并进行监督、检查。

4.全面掌握所辖楼内的各种物业情况,负责公共设施、设备、家具统计、登记工作。

5.做好在校学生的宿舍安排、调整及毕业生离校、新生入校时的宿舍安排工作。

6.每月对本部门生活指导老师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每学期对部门生活指导老师进行考核总结。对新生活指导老师要认真讲解和培训。

7.积极配合学校保卫部门处理发生在所辖楼内的刑事、治安、消防等案件。

8.每月对所辖楼进行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管理中心和保卫部门。

9.协助管理中心所辖楼的人员招聘、考核、录用及人员调整工作。

10.对所辖楼生活指导老师的调、换班工作进行审批,做好记录并对换班期间所发生的责任事故负责。

11.每周检查两次学生宿舍卫生,并填写学生宿舍卫生检查表,于周五报管理中心。

12.对上级领导和管理人员提出来的工作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一、住宿生入住前应签定《住宿承诺书》,做到讲礼貌、讲礼貌,争创优秀宿舍,争当先进个人,自觉服从生活指导教师和宿舍自管会的管理,不得影响学生宿舍正常管理秩序。

二、学生进校后必须按规定办理住宿手续,到统一划分的楼层房号住宿。未经生活指导教师许可,不得擅自调换或占用房间。如遇宿舍调整,学生必须按学院规定按时间调房或搬迁。

三、学生必须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按时起床、熄灯、就寝,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高声播放音响设备等。晚上无特殊原因不得晚归。夜间晚归的学生,应持身份证或学生证在宿舍值班室登记,经生活指导教师批准后,方可进入宿舍。上课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宿舍。严禁住宿生夜不归宿。

四、学生必须遵守公共道德,爱护公物。不得损坏或私自拆装宿舍各种设施设备,凡是人为损坏公用设施者,必须照价赔偿,视情节轻重给予1-2倍罚款。学生要爱护消防设施,不准损坏消防设施或擅自使用消防用水,损坏消防设施者学院将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职责。

五、严禁在学生宿舍区域吸烟、酗酒、赌博、斗殴、吸毒等。在学生宿舍区域,不得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一切活动,在宿舍使用体育器械严重影响他人休息者,将对该体育器械予以没收。学生不得在宿舍进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观看、传播观看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

六、学生不得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等危险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及器具进入宿舍。

七、学生必须注意用电安全,学生宿舍内禁止私拉电线或私自使用电热器、电炉、电熨斗、电饭煲、热得快等电热器具。凡因学生不遵守相关用制度引起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由职责人承担所有职责并负责赔偿学院或第三方的所有损失。

八、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自我的贵重物品,大笔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保管好自我宿舍的钥匙,不得借与他人,一旦丢失应立即向宿舍长或生活指导教师报告。

九、市内学生周末原则上不得在学院留宿,寒暑假所有学生必须准时离校。特殊原因节假日确需留校住宿者,应向系部领导提出申请,宿舍生活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才能留宿,留宿期间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

十、学生宿舍不准留宿客人,更不准留宿异性或男女生同宿。特殊情景需留宿客人,必须报请宿舍生活指导教师同意。未经许可,任何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宿舍。确有必要到异性宿舍会客者,必须征得宿舍生活指导教师同意并到值班室登记。

十一、物业管理公司相关人员进入宿舍进行维修、卫生等工作,应经宿舍生活指导教师允许,并做好进舍离舍的时间、事项等相关登记,不得做一切有损学生利益的事情。

十二、严禁不明身份的人和小商小贩进入学生宿舍,如有发现应立即向学生宿舍值班室举报。走读生原则上不能进入学生宿舍。

十三、学生必须爱护环境卫生,宿舍内严禁饲养宠物;严禁在墙壁上乱贴、乱写、乱画;严禁向走廊、窗外泼水、丢杂物;垃圾和废物实行袋装化处理后倒到指定的地点;禁止携带一次性饭盒进入宿舍楼及在宿舍内用餐。

十四、讲究个人和公共卫生,按要求做好宿舍卫生和内务整理,每一天轮流打扫宿舍,个人用品应放置整齐,随时坚持宿舍的整洁与美观。

十五、坚持宿舍用水卫生,按要求节俭使用纯净水,不得用纯净水洗各种杯具,时刻坚持饮水机及其周边环境干净无污染。

十六、学生休学、退学、毕业时,应在接到离校通知后二日以内内办理退宿手续,将私人物品搬出宿舍,否则不予签发学生离校清单。

十七、以上制度适用于全体住宿学生,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者,根据我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以及相关学生管理规定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职责。

十八、本规定自6月1日起施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中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1、住校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与制度,服从学校领导、教师及学生指导的管理。

2、住校生应严格按照管理人员安排的寝室、铺位住宿,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调换寝室。

3、住校生应保持学生宿舍的安静,整洁、卫生,做到团结、互助、自律。

4、住校生要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早上按时起床,整理内务,做好寝室内的卫生工作;中午按时休息;晚上按时作息;除节、假日及学校组织活动外住校生一律不准出校门。如确有急事需外出者事先应书面请假,上课时间必须由班主任签字,课后必须有指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且要严格在请假时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并及时做好书面消假登记。否则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取消注销资格、勒令转学等处分。

5、住校生要保持寝室及教室的环境卫生,垃圾按规定的地方倾倒。

6、住校生不准在宿舍内、走道、楼梯上打闹。若不听劝告,造成的后果一律自负。

7、住校生不得奇装怪服或衣冠不整以及染发进入学生宿舍。

8、住校生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学生宿舍;不得在寝室内乱丢杂物及向窗外抛、丢杂物和倒水。

9、严禁外出打电子游戏机、上网或私自下河游泳,若造成严重后果,责任自负。

10、建立寝室值日制度,室长全面负责本室管理工作,建立轮流值日制度,保持室内卫生状况,就寝时室长一定要检查本室同学到位情况,凡晚回或未归同学应及时向值班人员汇报。

11、严格执行卫生值日制度,轮到值日的寝室及个人要按要求把寝室及包干区打扫干净,未达到要求的要扣除卫生分,并责令其限时改正。每周按各寝室情况给予“纪律”“卫生”等评分,学期末进行奖励。

12、住校生要增强自身安全意识,发现不良现象应立即报告值班人员。住校生要加强自己财物保管。严禁身边存放大量现金及携带贵重物品进入学生宿舍,如特殊情况下(如学费等)带入时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并交管理人员保管,管理人应作好登记工作,违者后果自负。

13、注意安全,学习期间,不得私自进入寝室。若发生失窃事件或特殊情况,及时报告保卫科或政教处。

14、住校生表现情况纳入评优、评“学生标兵”表彰,若有违纪行为,视其情节轻重,按教育部规定的有关办法处分,并通知家长。

1、住校生翻越栏杆围墙及登屋顶、爬树和爬窗。(如出现意外后果自负。)。

2、住校生抽烟、喝酒;在宿舍里赌博或变相赌博。

3、住校生将管制刀具及其它有危害的.器械带入寝室。

4、住校生未经许可,私自外出。

5、住校生在宿舍里烧煮食物,乱接电源,烧电炉及使用其它电器;熄灯后点蜡烛。

6、住校生有盗窃行为。

7、住校生有敲诈勒索其他同学财物的行为。

8、住校生不服从学校管理的。

除以上制度外,未尽事宜,将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1、督促值日生履行工作职责。

2、督促本室同学严格遵守寝室制度和作息制度。

3、负责检查本室同学的内务情况,遵守制度情况。

4、参与“文明宿舍”的评选工作。

5、每周安排一次卫生大扫除。

6、做好本寝室同学的思想工作,调解同学间的矛盾。

7、经常向管理教师汇报情况,协助搞好管理工作。

本制度从即日起开始实行,未尽事宜,由政教处负责解释。

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1、听到起床铃后,宿舍长负责催叫住宿学生起床,迅速整理内务工作。

2、早上学生离开宿舍,由本宿舍值日生打扫卫生。

3、按时打饭、就餐,打饭时要排队,严格按学校规定时间就餐。就餐期间出现问题及时报值班老师解决。要珍惜粮食,珍惜他人劳动,剩饭菜禁止乱洒、乱倒,要倒到指定位置。

4、按时到校上课,到上课前10分钟离开住宿区。各宿舍舍长要检查本宿舍学生离开情况,发现问题要报告值班教师,值日生要在离开宿舍前关好门窗。上课期间不准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须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准许的假条。

5、午间有午自习时,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进行自习,禁止在室外活动,禁止回宿舍。

6、按时上晚自习,不允许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晚自习时要认真学习,不准说话、打闹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7、下晚自习后,立即回宿舍,准备就寝,做好洗漱等睡前准备工作,值班教师查床时,舍长及其他同学做好配合,准确无误后舍长签字。熄灯铃响后不准再说话、打闹等出现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更不准外出宿舍楼。

8、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区,同学之间要讲文明,不说脏话,要讲团结,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要讲究仪表。言行举止、仪表要符合学校的要求。

9、晚间遇到停电时,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火烛,以确保师生安全。

二、住宿生规则

1、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

2、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3、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

5、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

6、节约水电,严禁私用电器,严禁乱动公用电源,严禁在宿舍内烧水;

7、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楼,若有特殊情况,持班主任证明,方可进入;

8、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

9、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严禁乱串宿舍。

11、做好宿舍保卫工作,不准把蜡烛等火种带进宿舍,不私拿同学的物件。

12、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准直接去亲戚、同学家过夜。

13、不得向窗外、楼下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14、不能把收音机、录音机、随身听、cd、mp3等带入宿舍。

15、不能在床、门、门窗玻璃、墙壁等处乱贴乱画。

16、熄灯后,不能在宿舍内说话,影响其他人休息。

17、宿舍内的卫生间只限晚间使用。

为了保证学生宿舍成为文明、卫生,安静的得到休息场所,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个宿舍选举出宿舍舍长一名,协助学校管理学生宿舍,并负责宿舍的公物领取和保管,负责本宿舍学生在宿舍内的组织纪律。

二、住宿学生应按学校分配的宿舍入住,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房间。

三、每个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晚上22:30熄灯熄灯就寝,周末为23:00,按时起床,午休,不得在宿舍、走廊起哄、吵闹、喊叫。熄灯后不允许开各种音响设备,不许弹奏乐器。

四、宿舍内按规定摆放的床位,配备的桌椅,未经宿舍管理人员允许,不准随便挪动,被褥衣服要折叠整齐,毛巾、脸盆、牙具、茶具,碗筷,鞋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

五、住宿人员必须爱护宿舍内外一切公物和设施,任意损坏和丢失要由当事人酌情赔偿,无责任人由该宿舍人共同赔偿。

六、宿舍内要保持整洁,不得在墙上乱涂乱画,或钉钉子,墙上不得张贴任何字画,不得使用电炉或用其它炉子生火做饭烧水等。未经允许不得乱接电源。

七、各宿舍需排出值日生表,值日生负责当天本宿舍内及宿舍外走廊卫生。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服被褥、床单等。

八、必须爱护宿舍楼道内一切公物和措施,如有损坏除按价赔偿外,情节严重者要给予纪律处分。

九、宿舍内提倡健康有益的活动,抵制不文明行为,不讲污秽言语,不看低级趣味黄色书画报,不听庸俗的录音,宿舍内严禁吸烟,喝酒,赌博。

十、男女生未经值班员允许不得互窜宿舍,校外人员不得在学生宿舍内留宿,确需住宿者须经班主任批准。私自留宿舍者要承担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

十一、住宿学生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关心,不搞小团体,不以大欺小。

十二、凡在校住宿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回校,不准无故在校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未回宿舍住宿,但没有办理请假手续即视为 “夜不归宿”。

十三、学生有一次无故“夜不归宿”者,视情况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通知家长。

十四、学生住宿期间所消耗的水、电费由各宿舍成员共同承担。 十五、其它规定参照《学生违纪条例》、《学生宿舍管理违纪处理条例》。

昆明九鼎职业学校

为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对学生的生活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宿舍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内外必须保持整洁,要求做到:

1、各宿舍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

2、学生起床后必须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叠好被子,统一安放,床单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齐。被褥要经常洗涤,保持清洁。

5、各种物品要保持清洁,摆放整齐美观,肥皂盒、热水瓶、毛巾、牙刷、杯子、书、鞋子等,按线状排列。

4、不准向窗外倒水或乱抛果壳、纸屑。

5、人人重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走廊、楼梯等做到不堆积垃圾、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厕所、盥洗室保持整洁,水槽里不倒杂物。

6、不准在宿舍里就餐。(病员除外)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课及自习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需要回宿舍,必须有班主任批条。

三、节约用水,水龙头用后立即关好;室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随意搬到室外;假日、节日最后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门窗、电灯,门要上锁;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四、学生必须按舍务教师安排的宿舍与铺位就寝,未经学校舍务教师同意,不得自行调换宿舍与铺位。

五、学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宿舍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客人。

六、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须凭宿舍管理人员签发的出门条。

七、学生贵重物品(含钱、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宿舍内,防止失窃。

八、宿舍内不得烧煤油炉,点煤油灯,不准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学不得随意进入对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请宿假。如遇特殊情况需回家,凭家长请假单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各舍长在每晚睡觉前点名,将缺席名单交值班老师,节假日应按学校规定准时回校归宿。

十、住宿同学要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决不允许老生欺负新生。新生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xx-xxx-xx小学

2011年9月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学习、休息的重要场所,要创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对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加强校风、学习建设、维持校园安定团结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使学生宿舍安全、文明、有序,培养住校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宿舍日常行为规范:

l、学校实行半封闭式管理,学生住宿实行男、女生分区定位住宿。凡住宿的学生应严格按管-理-员安排的宿舍铺位入住,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宿舍,不得擅自动用、搬弄他人物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宿舍钥匙,学期结束前将钥匙转交舍长,由舍长统一上交管-理-员处。 2、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服从宿舍长安排,自觉维护宿舍成员的利益。

3、按时就寝,就寝后严禁吹、拉、弹、唱,高声谈笑,吵闹喧哗等有碍于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动。晚上上完课后1小时内应洗漱完毕,严格作息时间。不得到其它宿舍串门、留宿。

4、学员不得随意寄宿它处,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宿舍管-理-员请假。宿舍内不得留宿外人,特殊情况应报生管处批准。因病休息于宿舍,应有专业老师的签字,并在生管处登记。

5、搞好宿舍卫生,每天起床后要整理内务,并保持宿舍整洁。学生宿舍卫生由宿舍长每天安排宿舍成员轮流值日,做到一天一小扫,每周六一大扫。保持好室内外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床下无脏物,墙上无污垢,门窗明亮,严禁往走廊、窗外倒水,抛扔杂物。有换洗衣服的学生,课外应尽快清洗完毕,并拧干晾好,坚持开窗通气,保持空气新鲜。

6、不得在墙上乱涂抹刻画,严禁贴挂黄色庸俗图片。宿舍区内不准高声叫嚷,不准打球,不准说脏话,打闹等。

7、注意安全,离开宿舍时关好门窗。严防事故,不准在宿舍点蜡烛,不准私接电源,不准在床上蹦跳打闹。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8、男女学生一律不允许进入异性宿舍,否则将给予严厉处分。 二、学生住宿违纪处理:

下列情况之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1)未经允许在外留宿一次者;(2)打架斗殴;(3)有偷窃行为;(4)吸烟喝酒;(5)看黄色等不健康书刊;(6)赌博行为;(7)私自接纳他人留宿;(8)向室外、楼下扔物品、倒污水:(9)损坏公物、私接电器情节严重者;(10) 不尊重管理人员或不服从宿舍长安排,影响宿舍成员的利益。(11)其它违纪行为。

三、公物管理:

1、室内公物管理责任到人,入住时登记造册,宿舍长签字确认,负责人保管使用,结业时验收。

2、爱护宿舍公物,发现破坏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宿舍长,宿舍公物的自然损坏,应到生管处登记,学校派人维修。

(2)不慎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二倍赔偿:

(3)故意损坏,事后又主动认错者,按原价的二倍赔偿;

(4)故意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三倍赔偿,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奖励措施: 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活动。每月对男女生宿舍在卫生、纪律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各评出一个示范宿舍,给予表彰、奖励。表彰将以锦旗形式体现,奖励将以现金形式体现,金额为100元,由生管处负责表彰及奖励发放。

牛营子小学生活办

2015年9月

寝室管理制度

2、寝室物品摆放要求整齐统一,整洁。

3、讲究卫生,保持卫生间清洁。

4、不乱丢垃圾,果壳,乱倒剩菜剩饭,污水等。

3、值日生乱倒垃圾或不倒垃圾的扣0.5分,严重的扣1分。

4、乱丢果壳、剩菜饭等扣0.5分,严重的扣1分。

5、卫生间卫生乱、脏、差的扣1分。

6、其他特殊情况,酢情加减分。

1、本寝室人员未扫的而其他班级学生帮助打扫的加1——2分。

2、不满监督员监督无故顶撞扣分行为的扣1——3分。

3、扣分扣到值日人员所在的班级及个人卫生分。

4、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公布。

5、本制度由政教处负责实施,并拥有解释权。

6、本制度公布之日起实施。

寝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护住宿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创立秩序良好、安全卫生、礼貌健康的学生住宿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xx〕5号)及《山东大学章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成立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对学生住宿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由学校分管领导任主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公安处、兴隆山校区管理办公室、齐鲁医学院学生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第三条学校建立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同志―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宿舍长组成的五级教育管理职责体系,负责住宿学生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所辖住宿学生的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改,逐级落实岗位职责制。

第四条学校向住宿学生统一供给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设施,并配备管理服务人员,做好公寓门卫值班、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设施维护等工作。按照以学生为本的原则,为学生供给必要的、合理的个性化服务。

第五条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相关部门、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工作,切实加强对住宿学生的思想教育、素质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学生校内住宿的安排调整、日常管理及部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校内住宿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卫生坚持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学生自律组织――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协助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完成公寓内住宿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工作。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应成立本单位的学生公寓自律组织协助开展本单位公寓内住宿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工作。

第七条开展公寓文化建设,提升公寓文化品位,构成积极、健康、礼貌的公寓文化对学生成长、成才有着重要作用。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文化建设,以学生公寓为平台开展相关系列学校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活动,不断提升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第八条在山东大学理解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并在学生公寓住宿的本科生、研究生须了解并遵守本管理规定,同时有权利对学校的管理和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及改善意见。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住宿学生以适当方式参与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对公寓工作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对学校给予的与宿舍有关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的,或因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有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行为的,学生有向山东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创造和维护礼貌、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树立安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生公寓安全状况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住宿学生须严格遵守《山东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学习消防知识,增强防火意识,主动举报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作为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主体,其相关负责人是本单位学生在宿舍内教育管理、安全管理的主要职责人,须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学生宿舍安全,查处违反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情景。

第十二条公寓内严禁违规用电和使用明火。严禁使用或存有破坏学生公寓智能控电设备的插座、热得快、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及公寓管理部门认为其他有可能影响学生宿舍安全的电器;在公寓楼生活服务室(或公寓楼指定区域)严禁不按操作规程使用电吹风、洗衣机、微波炉、熨烫机等设施;不得在公寓内存放电动(瓶)车等大容量电池,更不能在宿舍内为电动(瓶)车等大容量电池充电;严禁使用或存放酒精炉、卡式炉、蜡烛等能产生明火的物品;严禁在公寓内自炊、吸烟、燃烧纸张杂物。

第十三条严禁个人物品影响消防通道畅通。未出现火情火警时,严禁动用和损坏一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发生火情时,学生应及时报警,并同时报告本楼值班室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枪械、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带入公寓,严禁在公寓楼内从事非法活动。

第十五条为保证财产安全,学生须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和现金,不得转借、私配房间和消防窗钥匙,不得私换门锁。

第四章秩序管理

第十六条学生交费后入住学生公寓,由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学生签订住宿公约或住宿承诺书。住宿房间和床位确定后,学生不得擅自调换,不得以任何借口出租、出借床位。住宿学生须服从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和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统一管理,理解相关工作人员的巡视检查。学生因专业调整、学籍变化、交流访学等原因需进行住宿调整的,须持学校相关部门、转出或转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的证明(或经过线上申请)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统一调整(跨校区住宿调整的,原住宿校区床位必须要办理退宿手续)。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如根据本单位实际情景对本单位的住宿学生进行房间内部调整的,须向学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后才能进行调整;同时将调整后的学生住宿情景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七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出入刷卡或“刷脸”制度、大宗物品出入登记制度,有理解公寓管理人员检查询问的义务。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公寓楼,如遇特殊情景,来访者须持有效证件登记,由被访者当面确认后方可进入公寓,且须在当日21:00前离开。

第十八条住宿学生要坚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卫生,预防传染病发生。房间空气应畅通,物品摆放有序,地面干净,个人床铺洁净,桌面整洁。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自律组织配合学校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卫生,公布检查结果。

第十九条学生在公寓楼内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及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参与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留宿异性;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二十条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公寓作息时间制度。因特殊原因晚归者须出示学生有效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不归者须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请假。

第二十一条住宿学生离开房间时应关掉、切断室内所有灯光和电源,关好门窗,锁好房门。

第二十二条毕业生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按时离校、礼貌离校。

第五章公共设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住宿学生须爱护公共设施,节俭水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二十四条住宿学生不得丢失、破坏学校统一配备的公共设备。损坏公共设备要及时报修,丢失或破坏的由当事人赔偿。

第二十五条学生公寓内的电路、灯具、插座、风扇、洗衣机、淋浴器、开水器、空调等设备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专业人员负责,学生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章退宿及校外住宿管理

第二十六条住宿学生因疾病、结婚、实习等原因需要办理退宿或在校外住宿的,本人提出申请,本科生须家长知情同意,研究生须家长或配偶知情同意,经指导教师、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加强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因校外住宿而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以及相关职责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七章奖惩

第二十八条学校将学生在公寓内的表现纳入综合评价并将之作为学生参与各类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学校对在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二十九条对于违反以下有关规定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一)未经同意夜不归宿或经常晚归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七)在宿舍楼内违规饲养动物,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八)在宿舍楼内吸烟,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

(九)其他违反学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十条学校将学生公寓内的卫生、安全、学生行为礼貌状况、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辅导员进宿舍走访次数、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参与公寓管理及公寓文化建设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情景纳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工作评价和辅导员年终考评之中;对因疏于学生教育、管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职责。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山东大学非全日制学生、来访学生及其他需要在学生公寓住宿者,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青岛校区和威海校区学生公寓管理可根据本校区实际情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山东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山东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山大学字〔20xx〕16号)同时废止。

寝室管理制度

一、住宿生入住前应签定《住宿承诺书》,做到讲礼貌、讲礼貌,争创优秀宿舍,争当先进个人,自觉服从生活指导教师和宿舍自管会的管理,不得影响学生宿舍正常管理秩序。

二、学生进校后必须按规定办理住宿手续,到统一划分的楼层房号住宿。未经生活指导教师许可,不得擅自调换或占用房间。如遇宿舍调整,学生必须按学院规定按时间调房或搬迁。

三、学生必须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按时起床、熄灯、就寝,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高声播放音响设备等。晚上无特殊原因不得晚归。夜间晚归的学生,应持身份证或学生证在宿舍值班室登记,经生活指导教师批准后,方可进入宿舍。上课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宿舍。严禁住宿生夜不归宿。

四、学生必须遵守公共道德,爱护公物。不得损坏或私自拆装宿舍各种设施设备,凡是人为损坏公用设施者,必须照价赔偿,视情节轻重给予1-2倍罚款。学生要爱护消防设施,不准损坏消防设施或擅自使用消防用水,损坏消防设施者学院将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职责。

五、严禁在学生宿舍区域吸烟、酗酒、赌博、斗殴、吸毒等。在学生宿舍区域,不得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一切活动,在宿舍使用体育器械严重影响他人休息者,将对该体育器械予以没收。学生不得在宿舍进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观看、传播观看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

六、学生不得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等危险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及器具进入宿舍。

七、学生必须注意用电安全,学生宿舍内禁止私拉电线或私自使用电热器、电炉、电熨斗、电饭煲、热得快等电热器具。凡因学生不遵守相关用制度引起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由职责人承担所有职责并负责赔偿学院或第三方的所有损失。

八、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自我的贵重物品,大笔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保管好自我宿舍的钥匙,不得借与他人,一旦丢失应立即向宿舍长或生活指导教师报告。

九、市内学生周末原则上不得在学院留宿,寒暑假所有学生必须准时离校。特殊原因节假日确需留校住宿者,应向系部领导提出申请,宿舍生活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才能留宿,留宿期间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

十、学生宿舍不准留宿客人,更不准留宿异性或男女生同宿。特殊情景需留宿客人,必须报请宿舍生活指导教师同意。未经许可,任何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宿舍。确有必要到异性宿舍会客者,必须征得宿舍生活指导教师同意并到值班室登记。

十一、物业管理公司相关人员进入宿舍进行维修、卫生等工作,应经宿舍生活指导教师允许,并做好进舍离舍的时间、事项等相关登记,不得做一切有损学生利益的事情。

十二、严禁不明身份的人和小商小贩进入学生宿舍,如有发现应立即向学生宿舍值班室举报。走读生原则上不能进入学生宿舍。

十三、学生必须爱护环境卫生,宿舍内严禁饲养宠物;严禁在墙壁上乱贴、乱写、乱画;严禁向走廊、窗外泼水、丢杂物;垃圾和废物实行袋装化处理后倒到指定的地点;禁止携带一次性饭盒进入宿舍楼及在宿舍内用餐。

十四、讲究个人和公共卫生,按要求做好宿舍卫生和内务整理,每一天轮流打扫宿舍,个人用品应放置整齐,随时坚持宿舍的整洁与美观。

十五、坚持宿舍用水卫生,按要求节俭使用纯净水,不得用纯净水洗各种杯具,时刻坚持饮水机及其周边环境干净无污染。

十六、学生休学、退学、毕业时,应在接到离校通知后二日以内内办理退宿手续,将私人物品搬出宿舍,否则不予签发学生离校清单。

十七、以上制度适用于全体住宿学生,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者,根据我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以及相关学生管理规定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职责。

十八、本规定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寝室管理制度

寝室内务管理要做到“四整齐”、“五清洁”。具体要求为:。

1、床位整齐,被子叠成方块形,统一按“朝门口”的位置排放,枕头放在被子上方,被子和枕头摆放整齐;叠起的被子、毯子及垫被要拉平整,不能起皱;床上不准堆放书籍、衣服及其它杂物。

2、床位整齐,床下不得堆入杂物。

3、厨内物品要统一摆放整齐,厨门平时关闭。

1、地面洁:寝室由值日生每天打扫两次(早上起床后及午睡后)特别是床下容易忽视的地方要打扫干净,无积垢,打扫后(上课期间)纸篓里不能留有垃圾,地面须经常保持整洁,禁止出现瓜皮果壳,值日生负责宿舍全天保洁。

2、壁厨洁:经常擦洗,保持清洁。

3、墙上洁:墙上无乱涂乱画、乱刻乱贴、无蜘蛛网,无脚印。

4、门窗洁:门窗要经常擦洗,做到无灰尘、无蜘蛛网、无脚印;窗台无杂物。

5、门口、走廊洁:无果皮、纸屑。

敲打、拉绳、粘贴。

寝室管理制度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使学生有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自主、自理精神,特制订本条例。

每个寝室推选寝室长一名,全面负责寝室的各项管理工作。

(一)行为准则。

2.管理办公室排定寝室后,个人不准擅自调动,床铺、桌柜等必须按指定编号使用;。

3.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卫生,节约水电,不将饭菜带入宿舍楼;。

4.保证安全,严禁在寝室内外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热器具,严禁使用蜡烛、焚烧废纸。

5.不准在寝室和走廊内进行球类和棋牌类活动;。

7.男女生之间不能进入对方寝室,寝室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和非住宿生;。

8.周日晚12:00前必须按时返校。

10.遵守作息制度,晚上熄灯后不喧哗,不做其他有碍他人就寝的事情。

(三)卫生要求。

1.每个寝室应建立值日生制度,由其负责寝室内外环境卫生;。

(2)地面和桌面干净、整洁,无杂物、无水渍;。

(3)箱柜整洁,洗漱用品、茶杯、毛巾、鞋子、椅凳摆放均做到一条线;。

(4)门框、窗框无积灰、无脏印,门上气窗玻璃明亮;。

(5)室内不乱拉绳索,不乱挂毛巾、衣物。

1.周一如不能按时返校,需持家长书面请假条;。

2.在校期间有事不住宿,需自己向班主任说明去向,得到书面同意方可离校。

如有违反以上规则者,依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寝室管理制度

二、细则:

1、每天三餐后由各班寝室长负责安排人员打扫,饭后卫生监督员负责检查。

2、寝室物品摆放要求整齐统一,整洁。

3、讲究卫生,保持卫生间清洁。

4、不乱丢垃圾,果壳,乱倒剩菜剩饭,污水等。

三、评分标准:

3、值日生乱倒垃圾或不倒垃圾的扣0.5分,严重的扣1分。

4、乱丢果壳、剩菜饭等扣0.5分,严重的扣1分。

5、卫生间卫生乱、脏、差的扣1分。

6、其他特殊情况,酢情加减分。

四、附则:

1、本寝室人员未扫的而其他班级学生帮助打扫的加1——2分。

2、不满监督员监督无故顶撞扣分行为的扣1——3分。

3、扣分扣到值日人员所在的班级及个人卫生分。

4、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公布。

5、本制度由政教处负责实施,并拥有解释权。

6、本制度公布之日起实施。

寝室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和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持续学生宿舍安全、整洁、舒适的育人环境,培养社会所需的合格人才,务必有严格的纪律和统一的管理。为了适应后勤服务社会化的需要,学生宿舍由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为此,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凡住宿在本宿舍的学生务必遵守和执行。

1、后勤生活服务科学生宿舍主要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各系及有关部门务必密切配合。学生宿舍的基本任务是加强宿舍全面管理,培养广大学生讲礼貌、懂礼貌,守纪律的良好习惯,确保宿舍安全。给学生带给一个清洁、安静、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把学生宿舍的管理建设纳入学校精神礼貌建设范畴。

2、成立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由各系从党员职责岗的学生负责人中推举产生。寝室设室长一人。管委会受学生会和宿管中心双重领导,主要职责是协助学校和学生宿舍执行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维护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协助搞好寝室清洁卫生和治安消防工作,组织学生开展礼貌寝室建立活动,评比宿舍管理优质服务人员的活动及其他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1、新生入校后务必持报到注册缴费清单到学生宿管中心办理住宿手续后,方能按分配的寝室住宿,不得随意调换转让。如有特殊状况确要调换寝室,经学生宿管中心同意后,统一安排调整。

2、学生凭校徽和学生证进出宿舍,并自觉理解门卫值班员的检查。非本宿舍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

3、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到女生宿舍会客一律在值班室接待(教师因工作需要除外,但需办理登记手续)。

4、携物(贵重物品)外出,须持室长或班长签字证明,并经值班人员检查确认无疑后方能外出。学生应当用心配合值班人员工作,不准无理取闹。

5、学生一律不准私自留客住宿。一般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员,如遇特殊状况确需留宿者,应报学校保卫处批准,并在学生宿舍进行留宿登记。否则,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6、不准在宿舍内酗酒、赌博、起哄、打架斗殴,停放自行车,不准推销物品。违者,将视情节和态度予以批评教育,处以5—30元的罚款,直至行政处分。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准使用电炉、电热器、水煮器、煤油炉等,不准私自乱接电线、电话线、网线,违者将视情节按供电部门的规定处以20~350元的罚款,造成重大损害的还将交与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8、爱护室内公物。室内的一切设施均由该室的全体同学使用、管理,不得随意搬动、损坏、丢失。床、桌、凳、柜、棕垫、竹胶板、锁、门窗、玻璃、灯具、开关、插座、电话等公物应当爱护,如有人为损坏、丢失都务必由该室的学生负责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9、爱清洁、讲卫生,坚持每日轮流值班制度。起床后按室内同一方向叠好被子,整理好床铺和其它用具,上课前将垃圾清扫出寝室(其它时光一律不准往过道上堆放垃圾)。不准往厕所、盥洗间、楼道、楼下和居民房上乱倒剩菜剩饭,乱泼污水,乱砸酒瓶,乱丢鞋袜、馒头、纸屑等一切杂物。

10、不准偷电,违者罚款50元,如因此造成安全事故的,后果自负。按时按规定缴纳电费,逾期不交者予以罚款。

11、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午休和晚上熄灯后,禁止高声喧哗、打闹、歌唱、放音乐、弹乐器、洗衣物、打电话等,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晚上熄灯后在寝室点蜡烛。

12、寒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回家休息(宿舍封闭维修),个别留校者的'住宿务必服从统一安排,不得随意搬动。留校学生按规定缴纳必须的住宿费用。

13、宿舍大门夜间实行关门制度。晚上熄灯后10分钟关掉宿舍大门。遇到特殊状况,应事先向值班人员说明状况。熄灯后进出宿舍者应作严格登记,宿管人员定期将名单报送所在系或学生处。

14、学生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者,由学生宿舍提来源理意见并报学生处。

宿舍开关门时光。

开门时光:早上6∶30。

关门时光:晚上11∶00(星期五、六为12∶00)。

1、宿舍的公共区域由学生宿舍服务员负责打扫;寝室由学生负责打扫。

2、宿管人员坚持环境区域、过道、楼梯、盥洗间、厕所每一天打扫两次,冲洗一次的制度。并随时持续阴沟畅通,做到地面无垃圾、无堆积物,墙面无蜘蛛网。每月用除垢剂定时清洁盥洗间、厕所,持续盥洗间、厕所的清洁状态。

3、洗衣房坚持每学期为学生洗涤三次卧具(蚊帐每学期洗一次)的制度。并做到认真负责,不污染、不损坏、不丢失。(洗衣房每一天公布洗涤班级,由各班生活委员统一送取)。

4、学生寝室坚持每日轮流值日清扫卫生的制度。做到室内地面干净,墙壁、屋顶无蜘蛛网,桌面整洁、东西摆放整齐。

5、各系生活部每周五定期检查一次,学生宿舍每月检查两次。每月评比一次,检查、评比结果纳入“礼貌寝室”的评比活动中,并专栏公布,专项奖励。

全体同学都务必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团结同学服从管理与教育,用心支持和维护宿舍的纪律秩序、治安消防、清洁卫生。“党员职责岗”在各系的指导下起好示范作用,协助学生宿舍开展宿舍管理工作,共同营造礼貌、清洁、有序的寝室环境,为校园文化建设作贡献。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从xx年9月1日开始执行,由后勤服务中心宿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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