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加班管理制度(6篇)

员工加班管理制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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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05 12:49:36

上传者: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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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加班管理制度(6篇)篇一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xx公司全体员工

各部门主管、经理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xxxx,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员工加班管理制度(6篇)篇二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内部各科室,村卫生室可部分参照执行。

第三条 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00分至11:00时,下午12时30分至4时,周六周日不上班。值班科室和其他周六周日开设科室按照科室安排工作。因节假日或应急工作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医院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 医院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 所有职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反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处分(扣除绩效考核工资20元/次)。

第六条 医院每天安排门卫监督职工上下班打卡,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值班领导。每月由院办公室负责统计职工出勤情况。

第七条 所有职工须先到医院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科室主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 职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科室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医院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医德档案记过一次扣除当季绩效考核工资50元。

第十一条 职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除当季绩效考核工资50元,达五次者扣除100元,并给予医德档案记过一次处分。

第十二条 职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绩效考核工资100元,并给予医德档案记过一次处分,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五天以上者,给予辞退处理。

第十三条 职工因公外出,须事先到科室主管处登记批准;各科室正副科长因公外出由分管主任批准;院部行政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须报院办公室去向。工作紧急无法或特殊情况时,须在院办公室备案,回院后补登记。凡未及时登记者,不予报销因公外出费用,特殊情况须报院部审批。

第十四条 各科室主管合理排班,根据科室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在工作安排许可情况下,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年内积休顺延至下一年度一月截止,预期作废。每月将排班情况和考勤情况报院办公室。

第十五条 职工请假(事假、病假、公假、工伤假、婚假、丧假、产假)应事先书写请假单,请假2天之内由科室主管同意登记备案即可,3天以上需报分管主任同意,6天以上需报主任同意。请假累计3小时为半天。如有突发事件或急病不及先行请假者,应立即电话通知科室主管口头请假,并报院办公室登记备案,回院后补办手续。如未办理请假手续以旷工论处。

第十六条 在规定时间外,因工作需要或医院应急事项,必须参加工作者为加班,职工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否则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如需加班需事先报科室主管,由科室主管报院办公室登记,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加班。加班费用由科室主管按照规定计算报院部审核后由财务室发放。

第十七条 各科室主管需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及时登记。每月5日前上报所管科室职工因公外出和因私调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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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加班管理制度(6篇)篇三

第一条 公司为了明确加班规则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因工作任务需要加班,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加班指派,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第二条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完成本职工作,除非确因工作需要外,公司不鼓励加班。无总经理依实际情况指示加班,员工不得加班。

第三条 对于确因工作需要进行的加班,公司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补休。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员工。

第五条 公司员工不论职务、职位如何变动,均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第六条 加班情形

3、 休息日加班:每周超过五天时经总经理要求工作第六、七天的;

4、 节假日加班:当月有法定节假日,经总经理要求加班的。

(二) 总经理指定员工加班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员工提出并存档,或因紧急特殊情况可临时电话安排加班事宜。

(三)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因紧急特殊情况总经理可酌情安排。

(四) 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则不受上述程序和加班时数的限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加班审批

(一) 确因工作需要进行加班者必须由总经理确认。

(二) 总经理确认单应明确预计加班时间,精确到小时。

(三) 公司员工未经审批在工作日规定时间外或休假日在公司逗留的行为不视为加班。

(四) 没有经过审批自愿进行的加班,公司不支付任何加班工资及补休。

第八条调休

员工可以根据当月加班记录的实际加班时间,在配合公司安排、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提前两天向总经理申请调休,申请不超过实际加班时间的调休。

第九条 员工加班应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制度、保密制度。

第十条 员工不得以加班名义在公司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为 第十一条 总经理确因工作需要要求员工加班的,员工不得无故拒绝。

第十二条 员工在加班过程中需要请假的,请假制度与正常工作时间相同。

第十三条本加班制度经全体员工征求意见起草后并自公示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加班制度为公司基本劳动制度,本制度生效后替代在前的任何与加班有关的制度、细则或规定。

第十五条本加班制度在公司共享文件夹进行公示。

员工加班管理制度(6篇)篇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的加班管理,旨在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充分利用工作时间,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公司对加班管理的严格化、规范化、透明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加班原则

第三条公司鼓励员工在8小时的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

第四条员工因个人原因在8小时的工作时间内未完成规定的本职工作,而导致加班,其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才予批准。

第五条加班时间限制: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

第六条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第七条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者法定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三章加班的种类

第八条延长工作时间加班: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外的延长。

第九条公休日的加班:每周周六、周日的加班。

第十条法定节假日加班:全年规定的十一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法定节假日加班。

第三章 加班申请程序

第十一条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当天下午六点前,将经过部门经理批准的《员工加班申请单》(附件一)(紧急情况除外)交到人力资源部。

第十二条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前,将经过部门经理批准的《员工加班申请单》(附件一)(紧急情况除外)交到人力资源部。

第十三条员工如果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加班申请单,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第十四条每月人力资源部统计加班情况。

第四章 加班费用计算

第十五条员工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需安排员工补休,不另行支付其工资报酬。

第十六条员工在公休日工作的,需按月支付不低于日工资100%的工资报酬。

第六章 补休

第十七条员工补休应履行逐级审批手续,事前填写《补休申请表》(附件二),并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休假。

2、 员工补休审批权限

情况

审批

请假天数

第十八条补休时数按实际加班时数换同等时数计算,连续补休时数最多不超过三天。

第十九条补休时间以六个月为最小单位。

第七章加班餐费及加班交通费

第二十条加班餐费

1、员工在工作日加班至晚八点以后,可报销15元工作餐费。

3、员工报销需提供有效票据,并于每月10日及25日到财务部进行报销,报销单需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签字认可。

第二十一条加班交通费

1、员工无论工作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至晚九点以后,打车费采取实报实销。

2、员工报销需提供有效票据,并于每月10日及25日到财务部进行报销手续,报销单需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签字认可。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管理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在人力资源部。

第一条 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 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1. 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 周末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 假日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 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8.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1. 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

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 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员工加班管理制度(6篇)篇五

为规范公司加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1、加班原则:公司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须严格按加班程序执行。

2、法定节假日,即: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1天)、五一(1天)、端午(1天)、中秋(1天)、国庆(3天),共计11天按100元/天计发加班工资,其余超出工作时间的加班则可以安排调休。

3、本加班规定适用于公司普通员工,对于公司部长、主任职位以上人员则不适用。

4、加班程序:

凡确需加班者,须在指定日期前填写加班预报表进行申请,经相关部门主管批准后方能加班,预报表由人事部核查备案。加班预报表以统一格式为准(详见表一),如不按样表报送的加班均不计入。加班完毕后在考勤表上如实反映登记,月末经主管验审后送人事部留存。人事部按统计的加班情况,支付加班费。 5、特殊或紧急情况处理可突破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充有关手续。

6、本规定从2015年5月 日起实行,原加班的有关规定自本规定实行之日起停用。

1. 目的

1.1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正常工作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及基层班组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力资源部。

2.2 各部门经理应承担控制本部门年度加班时间总量的责任,加班时间原则上控制在批准的年度总加班小时以内 ( 其内容详见《年度加班考核指标表》 ) 。

2.3 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 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加班申请单》的加班结算方式及规定标准计发加班工资和累积调休小时数;负责每季度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各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

3. 适用范围

3.1 本公司全体员工。

4. 原则

4.1 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4.2 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4.3 总量控制原则。对各部门加班时间参照历史数据进行年度总额控制。

5. 内容

5.1 加班种类

5.1.1 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时间工作,包括遇紧急事件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到工作现场进行处理。

5.1.2 双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工作,包括四班三运转员工的倒班周末。

5.1.3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

5.2 加班认定

5.2.1 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5.2.1 .1 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运输或作业的.。

5.2.1 .2 须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停产时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工程施工的。

5.2.1 .3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5.2.1 .4 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5.3 加班审批程序

5.3.1 员工加班前须填报《加班申请单》(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核。原则上各部门申请的加班申请单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 16 : 00 前 , 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人力资源部,收到加班申请单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5.3.2 遇紧急情况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可先实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单》。

5.3.3 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加班审批手续的,均不视为加班,不得计发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5.4 加班免除

5.4.1 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劳动节、端午、中秋、十一国庆节)继续工作均算加班 , 计算加班工资。

5.4.2 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工资:

5.4.2 .1 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人力资源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行为。

5.4.2 .2 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5.4.3 .1 主管人员及中、高层管理人员(但可以调休)。

5.4.3 .2 因工作性质特殊,实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销售、售后类员工,和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

5.4.3 .3 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业务销售人员。

5.5 加班工资支付与加班调休

5.5.1 加班工资计算标准及计算方式:

5.5.1 .1 约定加班工资计算的基数 : 参照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5.5.1 .5 根据考勤表排班规律,倒班员工如遇倒班周末与法定假日重逢,按 200 %计发工资。

5.5.2 加班调休

5.5.2 .1 员工工作所产生的加班时间,所在部门经理应优先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5.5.2 .2 员工可以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每次调休时间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一周。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安排。

5.6 罚则

5.6.1 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 , 并记警告一次处分 , 扣罚绩效工资 100 元。

5.6.2 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 “ 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 ” 、 “ 虚增工作任务” 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记大过处分一次 , 扣罚绩效工资500 元。

5.6.3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按照 500 %的加班工资扣罚,其中 50 %由部门经理承担,50 %由申请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5.6.4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按照 300% 的加班工资扣罚,其中 50 %由部门经理承担, 50 %由申请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担。

5.6.5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6. 附则

6.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6.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同内容规定自行废止;如有与公司其它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制度为准。

6.3 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亦同。

7 .附件

7.1 《加班审批单》见附件一。

注: 1 、加班时间、加班事由、结算方式均由申请人本人填写;

2 、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

加班申请单(背面)

说明:

1 、 本表格必须由加班员工本人填写

3、 请加班者月末将加班申请单交部门,由部门统一交人力资源部

4 、 加班工资随当月工资发放

第一条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重庆人力资源管理,加班管理制度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1. 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 周末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 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kpi绩效指标 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 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医疗知识 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8.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

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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