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9415824
时间:2024-03-11 06:11:06
上传者:JQ文豪规章制度是一种为了管理和规范组织内部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条例。以下是一些经过实践检验的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了提高收费透明度,加强监督力度,我校幼儿园全面实行收费退费公示制度。
1、幼儿每生每学期收取管理费、保育费、代办费、杂费450元,教材费50元,共计500元。
2、生活费每月暂定70—80元(两餐一点),学期始一并收取。
3、夏季6、7、8每月加收空调费用15元;冬季11、12、2、每月加收取暖费20元。
4、代收费:幼儿入园时一次性收取幼儿被褥费(未定,离园时归个人带走)和校服费、保险费。
1、幼儿交费后一律不退费,学期末统一结算,根据情况转入下学期。
2、管理费、保育费、代办费、杂费:因特殊情况连续2个月以上不来园者,退所交以上费用的40%,连续不来园不足2个月者,不再退以上费用。
3、连续一周内(不包含节假日、周日)不来园者每天退生活费2元,连续不来园不足一周者,不退生活费。
1、我校(中心小学、中心园)教职工享受优惠收费,每生每学期收取管理费、保育费、教材费200元,生活费不再优惠。
2、特困家庭幼儿(父母不健全或有疾病,家庭无经济收入),持乡镇、村队两级证明和中小特别审批单(学前办办理,校长签字),可以享受以上优惠收费。
2、每周一将幼儿茶杯、餐具送到水房进行煮沸消毒10-15分钟。平时每天点心后,将口杯清洗干净并用消毒液浸泡25分钟。(消毒液的配比:1份原液,200份清水)。餐具放入消毒柜消毒。
3、餐具、嘴巾餐餐消毒:每天中午厨房送餐具到班上后,保育员将餐具和幼儿餐巾一同放入消毒柜消毒30分钟。周五餐巾清洗后要晒干。
4、每天下班前将饮水桶内的剩余水倒干净,以免积水垢;并将桶内外清洗干净;每周用消毒液浸泡清洗消毒1-2次。
5、擦手毛巾每天用消毒液浸泡清洗、或清洗后阳光下暴晒消毒。
6、茶杯架、口杯架每天擦洗,每周消毒液擦洗1-2次。
7、玩具每周用消毒液洗泡1-2次后在阳光下暴晒消毒。
8、盥洗室、水池便池等每天洗刷、消毒。
9、抹布要每天洗净分类挂放,拖把要洗净挂起晾干,以免产生潮气、霉变。梳子、盆、抹布、拖把、扫帚、畚箕每周用消毒液浸泡清洗消毒1-2次。
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幼儿及家长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现根据安徽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修订安徽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等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我县各级各类幼儿园实行统一收费项目管理,可按规定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伙食费(含营养点心费)。
(一)保教费。保教费是指幼儿园为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收取的费用。保教费主要用于幼儿园的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费用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幼儿园保教费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
(二)伙食费(含营养点心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生活提供伙食和营养点心的,可参照“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单独核算,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收取伙食费(含营养点心费),但不得与保育教育费一并统一收取。
二、我县各级各类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伙食费(含营养点心费)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目前尚未批准出台)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
(二)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三)严禁代收商业保险费,不得允许保险公司进园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
(一)幼儿园应在园内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公示牌或公示墙,将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伙食费(含营养点心费)收支情况,幼儿园性质和投诉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二)幼儿园招生简章应写明幼儿园性质、办园条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
(三)幼儿园要建立规范化的收费公示动态管理制度,及时更新,确保公示内容准确,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四、监督检查。
(一)违反上述第一条、第二条规定,除保教费、伙食费(含营养点心费)外仍收取其他费用的,立即自查自纠,并于本通知公布之日起10日内退还幼儿家长。逾期未退或拒绝退还的,一经查实,将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二)违反上述第三条规定未执行公示制度的,立即自查自纠。逾期未纠正,一经查实,将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芜湖县教育局。
芜湖发改委(物价局)。
20**年9月1日。
为了提高收费透明度,加强监督力度,我校幼儿园全面实行收费退费公示制度。
1、幼儿每生每学期收取管理费、保育费、代办费、杂费450元,教材费50元,共计500元。
3、夏季6、7、8每月加收空调费用15元;冬季11、12、2、每月加收取暖费20元。
4、代收费:幼儿入园时一次性收取幼儿被褥费(未定,离园时归个人带走)和校服费、保险费。
1、幼儿交费后一律不退费,学期末统一结算,根据情况转入下学期。
2、管理费、保育费、代办费、杂费:因特殊情况连续2个月以上不来园者,退所交以上费用的40%,连续不来园不足2个月者,不再退以上费用。
3、连续一周内(不包含节假日、周日)不来园者每天退生活费2元,连续不来园不足一周者,不退生活费。
1、我校(中心小学、中心园)教职工享受优惠收费,每生每学期收取管理费、保育费、教材费200元,生活费不再优惠。
2、特困家庭幼儿(父母不健全或有疾病,家庭无经济收入),持乡镇、村队两级证明和中小特别审批单(学前办办理,校长签字),可以享受以上优惠收费。
一、教师必须遵守作息时光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二、全勤的教师每月应发全勤奖30元,有迟到、早退现象无全勤奖,迟到一次扣每月工资5元次,旷课教师10元次,学期结束时,各方面表现优秀,且班级没有安全事故的将奖励教师200元。
三、教师在上班时,要把全部经历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接电话不能超过5分钟,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严格做到:"视线不离开孩子"。
四、因工作失误造成一般职责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跟班教师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事故,导致幼儿住院医疗的,当班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和其它事由造成严重后果的属于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主要职责,扣出工资。
五、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的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应对家长和来宾,并必须要态度好,不与家长争吵。
六、各班教师下班后,离园之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整洁卫生,保证安全。
七、教师有事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一切按旷工处理。
八、教师认真备课,必须提前备前,保证每一节课都要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
九、值班教师应遵守值班时光,比正常上课提前20分钟,下班推迟20分钟,当班和值班时光不能私自离开幼儿。
十、教师认真组织好幼儿的学习、生活,在玩大型玩具时必须有教师保护,禁止幼儿私自玩耍,幼儿离园时必须把幼儿送到家长手中。
十一、同事之间应团结互助,不斤斤计较,严禁教师之间闹情绪,打架事件的发生。
十二、幼儿有不舒服的情景,要及时协助处理,同时要了解原因,安抚幼儿,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报告园长。
十三、接送幼儿时,必须做好记录,禁止陌生人接走幼儿,防止冒领幼儿。
十四、教师带班不接待人,进班不跷二郎腿,不坐桌子。
十五、坚持使用普通话教授幼儿。
收费:
1、幼儿托费按月计算,不跨月计算,如果当月幼儿特殊原因,出勤连续10天以内,来园办理请假手续,经班主任及园长同意,可在下月进行抵扣半月托费,超过则按整月托费收取。(备注:要求有当月票据)。
2、每月30日至次月5日交费(如遇节假日往后顺延),每月按1号计费。
按幼儿园规定日期内不及时为宝宝交齐托费,逾期1日收取每月费用1%的滞纳金。
退费:
1、餐费按天计算整月收取,如幼儿不能在园用餐的按缺勤天数计算(10元/天)。
2、车费、教学费不予退费。
5、杂费多退少补,按实际花销予以退费。
6、幼儿园一年只允许休园两月,不收取任何费用。超出者按规定缴纳保教费和各项杂费。
7、新生入园一个月内不退学费。幼儿正式入园,若中途退园的`,不退保教费,只退伙食费,已缴费剩余十天以内的保教费和伙食费均不退。
8、国家公共假期不退费。
望家长与我园积极配合,按照收费时间收费标准准时交费,请您遵守幼儿园的收退费制度,谢谢您的合作!
1、收费项目:入园幼儿按月收取保教费及伙食费,其他代办服务性收费按照“确有必要,家长自愿”的原则收取。
2、收费标准:保教费、伙食费按月收取,保教费每人每月430元,伙食费每人每月170元。
3、收费时间:每月10日至15日收取下月的'保教费及伙食费。
4、幼儿因特殊原因长期不能来园者,家长应及时到园长办公室办理退园手续。
1、幼儿因自身原因不能来园者,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当月全部缺勤时,退还当月全部保教费,只收200元学位费。
2、幼儿连续缺勤5天以上(不含节假日)应退伙食费,伙食费按连续缺勤天数计算,每天8元(如继续在本园上学的可在下月顺延),未履行请假手续者不与退费。
3、星期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不退费。
4、代办服务性收费按实际发生予以结算,如有余额予以退还。
为了提高收费透明度,加强监督力度,我校幼儿园全面实行收费退费公示制度。
1、幼儿每生每学期收取管理费、保育费、代办费、杂费450元,教材费50元,共计500元。
3、夏季6、7、8每月加收空调费用15元;冬季11、12、2、每月加收取暖费20元。
4、代收费:幼儿入园时一次性收取幼儿被褥费(未定,离园时归个人带走)和校服费、保险费。
1、幼儿交费后一律不退费,学期末统一结算,根据情况转入下学期。
2、管理费、保育费、代办费、杂费:因特殊情况连续2个月以上不来园者,退所交以上费用的40%,连续不来园不足2个月者,不再退以上费用。
3、连续一周内(不包含节假日、周日)不来园者每天退生活费2元,连续不来园不足一周者,不退生活费。
1、我校(中心小学、中心园)教职工享受优惠收费,每生每学期收取管理费、保育费、教材费200元,生活费不再优惠。
2、特困家庭幼儿(父母不健全或有疾病,家庭无经济收入),持乡镇、村队两级证明和中小特别审批单(学前办办理,校长签字),可以享受以上优惠收费。
市直属机关幼儿园、红井幼儿园、象泽幼儿园、各乡镇中心小学(幼儿园)、有关乡镇中心幼儿园、各民办幼儿园:
根据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以及管理的意见》(赣发改收费字〔20**〕7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幼教事业发展现状,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学前班收费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日制幼儿园。
1.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按省级示范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收取300元/生/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下同)。
2.市红井幼儿园、象泽幼儿园:按设区市级示范幼儿园县(市)城区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收取200元/生/月。
3.农村普通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乡镇中心幼儿园120元/生/月,乡镇以下普通幼儿园100元/生/月。
(二)寄宿制幼儿园。
寄宿制幼儿园在全日制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30%收取其保教费,住宿费不再另外收取。
(三)半日制幼儿园。
半日制幼儿园按全日制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60%收取。
(四)农村小学附设学前班。
农村小学附设学前班的保教费为80元/月/生;农村小学附设幼儿班的保教费为100元/月/生。
(一)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按照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开民办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221号)规定,根据保育教育和住宿成本自主合理确定,并实行价格服务承诺制度,将自主确定的收费标准和与其相关的服务项目内容同时一并告知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
(二)享受政府财政补助(包括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和税收、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安排专项奖补资金、优惠划拨土地等)的民办红都幼儿园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最高标准650元/生/月(含饮水、体检费用)。
三、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
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教费一并统一收取。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具体收费项目如下:
1.服务性收费:伙食费150元/生/月。幼儿园应每月向家长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按实际支出结算,学期结束时多退少补。
2.代收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园服费夏装每套不超过50元,冬装每套不超过70元。幼儿园应坚持家长自愿原则为在园幼儿园订购园服,每年只能订购夏装、冬装各一套。
四、退费和资助。
1.退费:幼儿因故退园的,幼儿园应当根据已发生的实际保教成本情况退还幼儿家长一定预收费用。当月一周内要求退(转)园的,按本园所收取本月学费、住宿费标准的75%退还;当月二周内要求退(转)园的,按本园所收取本月学费、住宿费标准的'50%退还;当月超过二周要求退(转)园的,所收本月学费、住宿费不予退还。
2.资助: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按照50%的比例给予减免收取保教费。对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扶养人,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以及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的保教费给予全免。民办幼儿园可根据自身能力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给予帮扶,切实解决弱势群体的入园、入托困难问题。
五、有关要求。
1.各级公办和民办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应在醒目的位置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未经公示,不得收费。除收取上述规定的保教费及批准的伙食费、园服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保教费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2.各级公办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应纳入政府非税收入预算管理,使用省级财政部门印(监)制的财政票据。民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住宿费,要按规定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刷的税务发票。幼儿园在接受价格、教育、财政部门的收费监督检查时,要如实提供监督检查所必需的账簿、财务报告、会计核算等资料。幼儿园取得的合法收费收入应主要用于幼儿保育、教育活动和改善办园条件,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截留、平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向幼儿园收取任何费用。
3.以上收费政策自20**年秋季开学起执行。原规定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瑞金市教育局。
20**年8月20日。
条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园后勤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以保障幼儿和教职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目的。促进学我园后勤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更好地服务于幼儿及教职工生活,服务于教育教学,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后勤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管理。分管安全工作的同志主抓安全工作,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整改,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幼儿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建立警园联防机制;幼儿园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要有计划性,有安全保障措施,要落实组织活动的领导或教师的安全责任;要对幼儿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和自护自救技能的培养训练。幼儿园内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有防火防盗等方面的防护措施,节假日有专人看值班并形成制度。幼儿园要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三条卫生管理。合理设置必要的卫生设备,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监督、检查、考评机制,园内及周边时常保持干净整洁,地面无果皮、纸屑,墙壁无乱贴、乱画,门窗保持洁净,各种专用室布置整洁,教学图书、实验仪器、办公用品等陈列有序,无灰尘,室内外无蜘蛛网;绿化带无杂物、杂草,厕所及时冲洗,垃圾及时清运,消除卫生死角,杜绝脏、乱、差现象;经常进行健康教育、养成教育,培养全体师生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流行病、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第四条食品卫生。幼儿园厨房以服务幼儿和教职工为宗旨,由幼儿园直接管理。食品和其它原材料有专人采购。粮食及食品原材料的采购要在持有卫生及质检合格证的经营单位购买。有原始入出登记帐册,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用原料和“三无”食品;厨房周边环境卫生好,食堂内部干净、整洁、无老鼠、苍蝇、蟑螂及其它有害昆虫。操作间与室外隔绝良好,无闲杂人员进出、无油垢、无污物。食品贮存分类、分架,熟食、生食分开,且标注有生、冷标志,隔墙离地存放,有防尘、防蝇、防鼠、防潮、防投毒设施;厨房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合格证,幼儿园饮用水要达到卫生安全标准,保证幼儿每天有开水喝,有热水用。严禁在幼儿园内任何地方投放毒鼠药物。
第五条学校资产管理。校舍及其它固定资产有管理与维护制度,有登记册和保管人或责任人签字,有学校资产档案,有维护经费年度预算、审批和结算清单。易耗物品管理有专室、专人、有出库、入库登记册。
第六条水电管理要有专(兼)职维护、管理员、有收缴水电费台帐。水电管理员经过水电知识培训,对校园内水电设施出现的问题及时维护。
第七条学校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分管同志专门抓,加强教职工和幼儿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定期开展自查自评。同时纳入年度教育综合目标考核。
1、3—5年发展规划及实施措施(办园规划、园舍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保育教育规划)。
2、幼儿园制度汇编(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与规章制度)。
3、园务工作计划、总结(年度、学期)。
5、园务日记。
6、会议记录(园务会议、全园会家长会议、家长委员会议)。
7、全园教职工花名册。
8、全园幼儿花名册。
9、教职工代表大会资料。
10、学期各班工作人员安排表。
11、家长委员会会议记录。
12、家长会议记录。
13、家长对幼儿园工作满意度问卷调查表。
14、全园个人工作计划、总结。
15、园领导听课记录。
16、各类量化管理表格。
17、园长各类工作资料。
18、园舍基建平面图。
19、工作人员请假报告。
20、历届教研组长、班长登记。
21、幼儿园各类上报表格、数据资料。
22、全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复印件资料。
23、全园外出学习、进修登记。
24、幼儿园、教师、幼儿获奖证书登记及复印件。
25、幼儿园大型活动安排方案。
27、年度考核标准及记录。
28、幼儿园材料(简介、先进材料等)。
29、各类汇报材料。
30、上级下发文件(省市区教育部门)。
31、全园人员寒暑假轮休记录。
1、全园学前保教工作计划、总结(幼儿园保教、班级月、周及一日活动安排表)。
2、教师(保育员)业务培训计划、会议记录、总结。
3、业务培训计划、会议记录、试卷、成绩、总结。
5、各教研学期工作计划、会议记录、总结。
6、班务工作计划、会议记录、总结。
7、教师每学期专题总结。
8、家长开放日活动方案、总结。
9、半日教育活动设计汇编。
10、优秀教学活动设计汇编。
11、教师各类专项活动资料(幼教知识测试、演讲比赛等)。
12、保教质量及教养态度问卷调查表。
13、教师听课记录。
14、教育教学各种评估标准。
15、全园学前教育教学工作汇总表。
16、教学方案(备课本)。
18、教育笔记。
19、家长工作资料(计划、总结、家长学校、家园联系册、每月家园专栏内容目录)。
20、幼儿体格锻炼计划、测评、总结。
21、幼儿园个别幼儿教育记录表。
23、幼儿身心发展情况测评记录表。
25、教师日常工作量化考核表。
26、幼儿园各班交接班记录。
28、一日作息时间表。
29、幼儿发展人体档案。
1、上级文件通知。
2、保健室工作计划、总结。
3、培训计划、总结(试卷、记录)。
4、幼儿常规检查登记。
5、卫生保健专题会议记录。
6、膳食管理(四季食谱、营养分析、伙委会记录、食物留样记录、进餐巡视记录、食品验收台帐、验收清单、膳食调查)。
7、晨午检及全日观察(晨午检及全日观察记录、各班午睡检查记录)。
8、各种消毒(84、紫外线等)记录(班级、环境、食堂、部室)。
9、量化考核(班级卫生保健工作量化考核表、食堂卫生工作量化考核)。
10、疾病管理(儿童四病统计表、幼儿发病情况统计表、疾病登记表、缺点矫治登记、体弱儿专案管理登记、儿童口腔、视力、驱虫登记、各班带药记录)。
11、儿童系统管理登记(体格发育评价分析对策、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调查表、身高体重、出勤情况统计资料人数与率、新入托儿童登记、7岁以上儿童花名册、体格锻炼计划总结观察记录、计划免疫登记与接种率)。
12、家园联系资料。
13、健康体检查体(成人健康证、儿童体检表)不入档案。
14、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
15、幼儿心理教育、关怀资料。
1、后勤计划、总结。
2、后勤各项表格记载(幼儿园固定资产盘点表、幼儿园固定资产保管统计表、幼儿园固定资产保管使用表、幼儿园物品入库--帐、幼儿园维修记载、幼儿园物品出库—帐)。
2、各项安全工作预案。
3、安全检查各项表格。
4、全园各类人员安全责任书。
5、安全培训计划、记录、考核、总结。
6、幼儿安全教育计划、总结。
7、安全工作管理(食品卫生安全、用药安全、意外事故、小外伤、其它)。
为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幼儿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安全保卫。
坚持门卫值班制度,建立与学校保卫处的联系卡;要求来访者必须登记并得到门卫或园长允许后方可入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物、事交接准确无误;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加强巡视,发现盗警、火警等情况要及地向有关部门报告;定期检查房舍、设备、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时维修损坏的设施并采取保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严禁幼儿触摸各种电器开关、电热设备。
加强对幼儿进行安全用电常识的教育。教育幼儿要遵守纪律,培养幼儿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幼儿离开班级时,必须得到老师的允许后方可离开;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严格遵守接送卡制度;大门上锁,防止幼儿私自跑出园外或错接幼儿等事故的发生;对幼儿进行互助友爱教育,幼儿出入教室、上下楼梯时要有老师看护,做到不拥挤、不打闹,互相帮助,井然有序;教育幼儿不做危险的事情,不采食花、草、种子,不把小物件衔在口中或把玩具放在口里吮吃;工作人员下班要注意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2、饮食安全。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和有关部门制度,培养良好的卫生意识;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购进原材料要求无毒、无害,采购成品、成型食物应向厂家索取卫生许可证或有关部门证件,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库存食品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感染;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不与非食品混放并采取“三防措施”;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遵守“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饭菜煮熟、煮透,符合卫生要求,加工用器、容器、餐器应严格遵守消毒、保洁规程,严防二次污染事故的发生;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工作间,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穿戴工作衣、帽,要保持室内外环境的卫生。
3、药品管理。
内服、外用药品要注明标识并分格存放,同时要放置在幼儿不能随便拿到的位置;给幼儿服药时应仔细核对姓名、药名、药量,避免误服或过量;未经医务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给幼儿服药,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幼儿出现紧急病情时应迅速送医务所或医院救治;医务人员应提高医疗保健知识,同时提高应变能力。
4、活动安全。
组织幼儿外出活动要清点人数并注意交通安全,医务人员应备药箱随队;活动内容要符合幼儿年龄阶段的实际能力,切忌组织幼儿参加有危险的活动,确保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组织幼儿游泳时,工作人员应严密监护,不得擅自离开或闲谈,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交接班要清点人数,规定接送时间,建立家长接送制度;特殊情况出现时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加强纪律教育、防火防水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1、幼儿托费按月计算,不跨月计算,如果当月幼儿特殊原因,出勤连续10天以内,来园办理请假手续,经班主任及园长同意,可在下月进行抵扣半月托费,超过则按整月托费收取。(备注:要求有当月票据)。
2、每月30日至次月5日交费(如遇节假日往后顺延),每月按1号计费。
按幼儿园规定日期内不及时为宝宝交齐托费,逾期1日收取每月费用1%的滞纳金。
1、餐费按天计算整月收取,如幼儿不能在园用餐的按缺勤天数计算(10元/天)。
2、车费、教学费不予退费。
5、杂费多退少补,按实际花销予以退费。
6、幼儿园一年只允许休园两月,不收取任何费用。超出者按规定缴纳保教费和各项杂费。
7、新生入园一个月内不退学费。幼儿正式入园,若中途退园的,不退保教费,只退伙食费,已缴费剩余十天以内的保教费和伙食费均不退。
8、国家公共假期不退费。
望家长与我园积极配合,按照收费时间收费标准准时交费,请您遵守幼儿园的收退费制度,谢谢您的合作!
为防止传染病患儿进入幼儿园及幼儿把不安全的物品带入园,我园应坚持每天进行晨检工作,要求为:一摸、二看、三问、四查!
一摸:摸摸幼儿额头看有无发热。
二看:看幼儿精神状态好不好,有无疲倦或不适面容,看皮肤有无皮疹、肿块,这是发现并隔离水痘、腮腺炎患儿非常关键的步骤。
三问:问问幼儿在家中的健康情况,有无不适以便在园中观察,如发现问题可细问其有无发执、咳嗽、呕吐、腹泻等症状,在家的睡眠、饮食、大小便情况。
四查:对疑似患病的幼儿进行体格检查协助诊断。检查有无携带易造成外伤的物品、器械入园,最好不要让幼儿自带食品入园。
晨检过程中,班主任教师应注意亲自把关,对普通的感冒、消化不良、皮炎等带药入园的幼儿要进行登记并管理。注意发现幼儿的问题,及时请保健医生复检,应正确对待晨检工作。
教师应对入园幼儿进行全日观察,处理在园幼儿的健康相关问题,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具体工作如下:
1、对带药入园的患儿,应检查其服药情况、在园活动情况及病情变化情况,以便离园时知道家长,并做好观察记录。
2、对在园幼儿应观察其有无健康问题。
(1)看幼儿的精神状态、面容,必要时测量体温!
(2)观察幼儿的情绪、食欲、大小便情况,注意有无异常情况。
(3)观察幼儿的活动情况是否正常。
(4)注意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在园中如果发生摔、碰、划破皮肤等事故应及时处理,离园时必须告知家长,并做记录。
3、离园时应与家长做好交接工作,并进行必要的卫生、安全宣传。
对全日观察中有发现问题的幼儿,或带药入园者,离园时教师应告及时告知家长幼儿在园中的表现、病情的变化情况,提出合理的卫生保健指导和建议。
1、幼儿园多功能室、游戏场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和场地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幼儿园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组织安全员定期检查场地安全和游乐设施安全。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1、班级教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2、班级保教人员必须按照“幼儿园一日工作规范”要求来操作,长期、经常性地对幼儿进行常规安全教育,文明说话、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个活动前提出活动要求,活动后有小结,活动前后清点人数,以防幼儿走失。
3、教师不得指导幼儿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幼儿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户外活动中教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保育员有指导责任,因组织指导的过错造成幼儿身体伤害事故保教人员要负责任。
5、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医院,并及时向园长汇报。
1、严格遵守学校《教师行为规范10条》和各项规章制度。
2、全面负责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提出的要求,结合本班实际,制定教育工作计划(包括观察、分析、记录幼儿发展情况),并认真执行。
3、对幼儿态度要和蔼和亲,做到耐心、关心、细心、热心,与本班教师、保育员团结协作,搞好所在班级教育、卫生、保健及生活护理等工作。
4、认真执行幼儿的作息制度,认真安排好幼儿一日生活内容,做到动静交替,手脑并用,确保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5、主持召开每周班务会议,共同确定下周工作重点,与副班主任和保育员共同搞好班内的工作。
6、坚持下面教育原则,尊重幼儿,积极启发诱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7、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业务学习。积极创编教材,制作教具,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水平。
8、坚持做好交接班工作,一般情况口头交接,重大情况要作书面交接。家长特殊要求、患儿药品、物品要登记交接。
9、做好家长工作,向家长宣传正确的教养方法,每周向家长公布本周及下周的教育内容,以便家长心中有数,积极配合。
10、认真填写“家园联系手册”,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及时交换意见。
11、认真做好教研活动记录和每周教育小结,每学期写出质量较高的教育工作总结或论文一至篇。
12、坚持英语学习,坚持用英语组织教学。
1、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管理,主持全园工作。
2、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全面贯彻《幼儿园工作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
3、主持制定全园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确立分级管理目标,建立结构合理、协调灵活、反馈及时的科学管理机制。定期召开园务会,深入第一线检查各项工作实施情况。
4、负责全园教职工的聘任、调整园内工作人员结构,定期对保教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并作出正确评估。
5、全面了解教育、教研、卫生保健及膳食管理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尽量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发扬民主,尊重人格,加强“爱心、和谐、团结、向上”的园风建设。
6、全面掌握教职员工的思想动态,开展经常性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修养。关心教职工的生活,改善生存环境,维护合法权益,增强向心力,提高凝聚力。
7、定期召开家长会,展示教育成果,宣传家教方法,听取家长意见,提高办园质量。
8、及时了解国内外幼儿教育动态,研究幼儿教育新成果,关注幼儿教育发展的新动向。
9、坚持入班听课,每周不少于三节。
一、建立保育工作领导小组,健全管理组织网络幼儿园园长为全园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幼儿园保育后勤工作做出总体布置并全面监管;分管园长负责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落实检查并监管考核;保健组长负责指导、检查各部门岗位人员的日常保育工作;各岗位人员根据岗位性质,落实保育要求。
为使保育工作更加规范且有质量,特聘请妇幼保健院专管医生为幼儿园保育工作常年顾问,进行定期指导、培训和检查。
二、规范管理程序。
1、管理小组定期进行工作会议。制定工作计划,检查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开展各项研究,由分管园长主持召开,原则上每月一次。
2、保育人员业务学习,分为集中培训和日常业务学习。学习内容为:保育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操作程序、法规条例、技能提高、案例分析等。日常业务学习由保健老师主持学习,原则上每月一次。
3、常规操作检查考核记录,以分管园长和保健组长为主。检查内容有:常规保育、伙食营养、环境卫生、安全设备等。
4、成立幼儿园膳食管理委员会,建立一个以分管园长为责任人,保健组长为主要负责人的膳食管理机制。膳食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分管园长、班组长、保健教师、保育员、财会人员及家长代表等组成。
三、健全用人机制。
1、三大员持证上岗,确保一班一保。
2、鼓励三大员进行专业技术等级的进修与学习。
四、开展专题研究和业务培训。
1、每学年有1—2项保育工作的专题研究项目。
2、每学期组织保育三大员集中业务培训1—2天。
3、每学年举行一次三大员业务技能竞赛活动。
4、每月进行一次业务学习和操作培训。
五、完善幼儿园各项保育、卫生保健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加强检查考核与监督。
1、固定资产管理必须有专人保管。
2、凡属园里的资产均要入帐,做到帐物相符。
3、财产的增加、或减少必须有保管人员填单,园领导签字。
4、贵重仪器、专用设备必须有专人保管,发现有损坏应及时维修,上报园领导。
5、幼儿园一切物品如果外借,必须凭借用人的借条或单位的介绍信。写明物品名称,归还日期。经园领导同意后签字方可。如有损坏或遗失,借用人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6、每学期开学、结束时保管人员要核对固定资产。
7、财产保管人员有变动、要及时办理交结手续。
采购员要认真学习《上海市采购食品索证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不得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给的食品。
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物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索取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具有口岸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
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所收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库房管理制度。
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好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并有温度显示装置。肉类、水产品分柜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冷冻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超过1cm)、气足。
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一、积极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保健制度,建立幼儿健康卡片。
1、严格进行晨间检查,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消毒。
2、按时为幼儿接种疫苗,接种率要求达100%。
3、每年幼儿全面查体一次,身高、体重、半年一次,并将查体结果进行综合测评,及时反馈给家长。
4、积极做好幼儿沙眼、弱视、斜视、龋齿的预防矫治工作。
二、室内卫生每日保持整洁,空气清新,厕所干净无味,环境卫生分片包干定期检查,每周全园大扫除一次,幼儿床、桌、炊具、大中大小型玩具彻底清洁消毒。
三、幼儿的口杯、毛巾等专人专用,每天清洗消毒,饭前便后要用肥皂流水冼手,饭后漱口。
四、园工作人员每年检查身体一次,发现传染病者立即调离。
五、幼儿被褥要定期拆洗、晾晒,每周剪指早一次,保持幼儿自身整洁干净。
六、调剂幼儿伙食花样,搞好饮食卫生。做好营养评价。
七、不吃腐烂变质食物,生食瓜果要洗净消毒。
八、定期向幼儿和家长进行卫生常识教育,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1、公布岗位。即工作小组公布中层干部岗位、职数、待遇、聘任条件及岗位职责等。
2、接受报名和资格认证。即所有在编在岗教职工,根据公布的岗位、职责、聘用条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作小组书面提出应聘申请。同时工作小组对所有应聘者的任职条件进行初审。(若无人应聘可采用组织推荐形式产生应聘者。)。
3、统一考评。即工作小组根据聘任考核形式与内容对通过初审的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提交领导小组。
4、组织考察。即工作小组将岗位考核成绩为前两名的应聘者提交本园支部考察。考察方式为个别访谈和民主测评。(如一岗一人应聘,则考察也为一人)。
5、任前公示。即园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根据支部考察结果集体讨论决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一般为一周,最少不少于3天。
6、园长与受聘人员协商签订聘用合同。
1、公布岗位。即工作小组适时公布教师、职员、工勤岗位、职数、待遇、聘任条件及岗位职责等。
2、接受报名和资格认证。即所有在编在岗教职工,根据公布的岗位、职责、聘用条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作小组书面提出应聘申请。同时工作小组对所有应聘者的任职条件进行初审。
3、统一考评。即工作小组根据聘任考核形式与内容对通过初审的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提交领导小组。
4、任前公示。即园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小组提出的拟聘名单集体讨论决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一般为一周,最少不少于3天。
5、园长与受聘人员协商订立聘用合同。
1、考核形式:
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平时与年末相结合,自评、条线评、家长评与考核小组评相结合。
2、考核内容:
1)竞聘报告30%。
2)当学年考核成绩占70%。
1、工作小组成员参与幼儿园相关岗位竞聘时,则不再参与相应岗位的考核工作。
2、工作小组对各岗位人员考核时,小组成员应确保不少于3人。
3、在竞岗过程中,幼儿园有权对所有的岗位进行总体协调,对教职员工所应聘的岗位作出适当的调整,在提前告知、双向选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教职员工应发扬顾全大局的主人翁精神,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4、对未聘用人员,幼儿园将根据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进行合理的分流。
5、聘用合同的签订,必须坚持合同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明确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6、受聘用的教职工,以书面的形式与园长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一般为一学年(当年9月至次年8月底)。
7、聘用合同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局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聘用合同的续聘、解除和终止以及有关事项按《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的有关条款执行。
9、非教学一线岗位人员要聘为幼儿园专任教师须周任课量0.4及以上。
10、凡竞聘到工勤岗位且周任课量不足0.6的教师编制人员,在幼儿园高级教师编制紧张情况下将不再聘为幼儿园高级教师。
1、工作小组成员对各岗位工作考核时必须做到客观、公正、准确。
2、工作小组在聘任各岗位成员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程序办事。
3、工作小组成员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牢固树立集体观念及保密意识。即讨论决策过程中要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同时对小组内部个人讨论意见不宣扬,对小组共同决议不提前泄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