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十篇)篇一
现如今,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分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总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分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1、甲方提供办理分支公司所须的一切手续;
5、甲方有权监督分公司的各项经营行为,以及财务状况;
6、甲方对乙方的一切经营活动及员工聘用有监督权、知情权和管理权;
8、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意一项,甲方有权撤消其乙方对甲方品牌使用权和分公司经营权,并保留法律及经济追诉权。
4、乙方必须每月按时给甲方上报分公司的经营报表和财务报表;
5、乙方对外签订任何合同,必须上报甲方批准备案方可签定;
8、乙方的经营项目不得超出甲方规定的经营范围;
9、乙方如有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12、在经营过程中,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大项的各项规定,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如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甲方有权撤消乙方对甲方品牌使用权和分支公司经营权,并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3、乙方分公司所需的全部资金投入,占分公司股份的x%;
4、甲乙双方共同成立分支机构董事会和监事会,甲乙双方各派相关人员参与董事会和监事会(具体人员甲乙双方具体协商)。
4、甲方负责统一管理经营项目运作和指导,实行项目申报和审批制度,有计划的事实各类经营项目,便于统一规模化运作。
4、乙方的投入归乙方所有,在乙方经营过程中的所有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最新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十篇)篇二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第2条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2、合伙人……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出资(现金、实物、劳务或财产权利),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五、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3条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第4条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5条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6条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7条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第8条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人及亏损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第9条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
第10条企业亏损,按合伙人投资比例承担责任。
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17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作出决定(可约定):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另,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约定其他合伙人的购买权)。
八、入伙与退伙
第18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约定),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19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可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全体合伙人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21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当然退伙: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5)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6)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分额。
第22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20条、第21条第(1)、(2)项规定退伙的,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23条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
(4)合伙协议约定(其他事由)。
第26条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业解散:
(1)当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具体约定);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上书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条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据上款规定期限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条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务,依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第30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依法定顺序进行债务清偿后,所余财产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十、违约责任
第31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支付投资份额10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其他规定
第32条本合伙协议中,书面通知等文书送达,以送达本协议所记载各合伙人地址之日,视为送达。
第33条当合伙人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8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年,自合伙协议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5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可约定决议方式,不同意合伙人可选择退伙)。
合伙人签字盖章:
(企业名称)
年月日
最新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十篇)篇三
中国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__省___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___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___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作者,依次称丙、丁……方)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在____________省________市建立合作经营的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 合作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合作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
第四条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资源开发权、建筑物等合作条件;乙方提供资金、设备、技术等合作条件。各方不折算投资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条件,确定利润分享办法,并各自承担风险。合作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合作期限届满,公司的财产不作价归甲方所有。
(注:应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明)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 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__________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 生产经营规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____。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货币)
第十条 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注: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或资源开发权和建筑物不计入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 甲、乙方分别提供如下合作条件:
厂房(上盖)面积______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______平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______平方米。
乙方:投资总额为______元,其中:现金__________元;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工业产权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 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天内交付合作公司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另行决定。
乙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公司在特区内银行开立的帐户内。第一期应汇入__________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_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会胡定。(注:应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三条 乙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公司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____天内运至中国港口。
(注:乙方以工业产权作为投资时,甲、乙方必须另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 甲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五)协助合作公司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六)协助合作公司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八)协助合作公司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
第十五条 乙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二)办理合作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四)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章 合作经营期限
第十六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该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
合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合作期限。但必须在合作期满六个月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提出申请批准。
第八章 利润分配和偿还乙方投资
第十七条 合作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使用和分配:
(二)以____%偿还乙方的投资,预计____年还清乙方的全部投资;(注: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
(三)其余部分按甲方____%,乙方____%分配。
第九章 产品的销售
(一)向外销售____%;
(二)经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内销____%。
(注:销售办法可灵活多样,可由公司或乙方负责向外销售;也可由公司与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代销;对内销部分也可由公司或甲方经销。)
第十章 董事会
第十九条 合作公司设董事会。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章程的制订和修改;决定公司转让、合并、停业和解散;决定公司经营决策、财务预算和决算;决定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办法;聘请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公司职工工资和制定职工奖惩办法等一切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董事____名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____名,由乙方委派。
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任期_____年,经各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董事会议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三条 召开董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时,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举行表决。
第二十四条 董事长是合作公司的决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十一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 合作公司设经理部,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经理部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__人。总经理由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由____方推荐____人,另一方推荐____人,均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年。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组织领导合作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 总经理必须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半年向董事会作一次财务结算报告。
第二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时;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给予应得的处分直至解聘,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九条 合作公司员工的招聘、解雇或辞职一律实行合同制。员工的聘请由公司做出计划,报当地劳动部门核准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经考核择优录用。
第三十条 合作公司员工的劳动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制订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会与员工集体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章 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三十一条 合作公司设总会计师和总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公司总的会计工作;厂部、商场和维修服务部分别建立帐目,每个部门分别设会计师和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各个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
前款所列会计和出纳员的人选,均由甲、乙方协商推荐,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二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合作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 合作公司设审计师一人,由甲方推荐,董事会聘请。
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四章 纳税与保险
第三十四条 合作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缴纳各种税款。
第三十五条 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设在___________特区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办法、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均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修改或补充,必须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并报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方能生效。
第三十七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本合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严重损失,或因公司连续亏损,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合作公司董事会特别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六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仍应赔偿履约一方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合作条件时,以逾期的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付____________元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注:或按出资额的百分比计算)如逾期______个月仍未提供,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在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十七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 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九章 文字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解释有矛盾,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六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须经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关)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八条 合作公司对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互送通知的方法,如果采用电报或电传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发出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方的收件地址。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方各____份,合作公司1份,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影印本____份;分报有关机关。
第五十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省________市签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加盖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加盖公章)
最新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十篇)篇四
甲方: (以下称总公司)
乙方: (以下称分公司)
一、合作模式:
1.乙方在六安市成立分公司,开展六安地区的市场经营工作。六安市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分支机构。乙方自行组建分公司领导人员,报甲方备案。办公地点、办公设施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自行办理分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事宜,甲方提供所需的一切材料。
3.乙方自主依法经营,甲方给予生产、经营、技术、管理、人事等方面监督和指导。
二、项目合作和管理:
1.乙方独立开展项目跟踪、洽谈、投资及项目管理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应爱惜、维护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
2.分公司独立参加项目投标时的标书主要由分公司自主编制,编制成本由分公司承担。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乙方自理,个别项目视情况协商解决。
3.甲方应对乙方使用证书、印章及投标所需的人员证件、资质证书、工程业绩、财务(审计)等投标所需的资料给予支持。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负责实施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照总公司的要求执行,要做到人员资质合格、数量达标、资料齐全、归档及时。
三、财务管理:
1.甲乙双方可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管理费用总额为 人民币。
2)按项目结算金额的 %交纳。
2.在分公司项目实施过程中,若须由总公司协助才能收回或收取费用的,总公司不得设置障碍。
四、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暂定 年,自 年 月 日起计。期满后双方重新商定。
2.合作期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
五、债权债务:
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各自负责,互无关系。
六、违约处理:
1.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合作期间若出现纠纷,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若解决不了可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分公司负责人:
xxx年 月 日
分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 二
最新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十篇)篇五
合伙经营是指二名以上的公民共同出资,合伙开展经营,那么,以下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分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供大家阅读参考。
甲方: (以下称总公司)
乙方: (以下称分公司)
一、合作模式:
1.乙方在六安市成立分公司,开展六安地区的市场经营工作。六安市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分支机构。乙方自行组建分公司领导人员,报甲方备案。办公地点、办公设施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自行办理分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事宜,甲方提供所需的一切材料。
3.乙方自主依法经营,甲方给予生产、经营、技术、管理、人事等方面监督和指导。
二、项目合作和管理:
1.乙方独立开展项目跟踪、洽谈、投资及项目管理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应爱惜、维护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
2.分公司独立参加项目投标时的标书主要由分公司自主编制,编制成本由分公司承担。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乙方自理,个别项目视情况协商解决。
3.甲方应对乙方使用证书、印章及投标所需的人员证件、资质证书、工程业绩、财务(审计)等投标所需的资料给予支持。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负责实施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照总公司的要求执行,要做到人员资质合格、数量达标、资料齐全、归档及时。
三、财务管理:
1.甲乙双方可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管理费用总额为 人民币。
2)按项目结算金额的 %交纳。
2.在分公司项目实施过程中,若须由总公司协助才能收回或收取费用的,总公司不得设置障碍。
四、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暂定 年,自 年 月 日起计。期满后双方重新商定。
2.合作期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
五、债权债务:
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各自负责,互无关系。
六、违约处理:
1.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合作期间若出现纠纷,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若解决不了可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分公司负责人:
x年 月 日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_______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1.联营宗旨:
2.联营企业名称:____市(县)____公司地址:____隶属:____经济性质____(所有制)联营。核算方式: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
3.联营项目:
4.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
9.联营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10.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双方按上述比例承担公司亏损或风险
11.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12.公司的经营管理
13.违约责任
(2)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银行帐户
地址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银行帐户
地址
年 月
年 月 日
最新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十篇)篇六
乙方(以下称分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作模式
1、乙方在______市成立分公司,开展该地区的市场经营工作。该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分支机构。乙方自行组建分公司领导人员,报甲方备案。办公地点、办公设施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自行办理分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事宜,甲方提供所需的一切材料。
3、乙方自主依法经营,甲方给予生产、经营、技术、管理、人事等方面监督和指导。
第二条、项目合作和管理
1、乙方独立开展项目跟踪、洽谈、投资及项目管理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应爱惜、维护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
2、分公司独立参加项目投标时的标书主要由分公司自主编制,编制成本由分公司承担。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乙方自理,个别项目视情况协商解决。
3、甲方应对乙方使用证书、印章及投标所需的人员证件、资质证书、工程业绩、财务(审计)等投标所需的资料给予支持。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负责实施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照总公司的要求执行,要做到人员资质合格、数量达标、资料齐全、归档及时。
第三条、财务管理
1、甲乙双方可选择下列第_____种方式:
1)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管理费用总额为_____人民币。
2)按项目结算金额的_____%交纳。
2、在分公司项目实施过程中,若须由总公司协助才能收回或收取费用的,总公司不得设置障碍。
第四条、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合作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作期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
第五条、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风险告知:明确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第六条、合同终止与债权债务
3、乙方的投入归乙方所有,在乙方经营过程中的所有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七条、争议纠纷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及合同相关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合同,双方同意由甲方总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或者选择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约定仲裁解决仲裁一裁终局,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两审终审。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
2、合同生效以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对其条款进行更改。对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须签订书面的修改合同。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签订人:__________ 签订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最新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十篇)篇七
甲方:中国水电总公司
为拓展海南建设市场业务,甲方确定在海南设立分公司由乙方负责承包经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相互尊重。共同达成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经营区域:海南省及经甲方同意的区域。
二、经营项目的范围:甲方资质证书所许可的资格范围。
三、承包经营方式: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四、承包期限:乙方承包期为十五年。
五、承包经营目标:
1、经营指标: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每个经营年度完成财务产值不低于叁千万元。甲方对分公司给予政策扶持,鼓励分公司在海南创造业绩。扩大甲方在本地的影响力,为树立品牌打下基础。
2、在承包期内乙方向甲方缴纳管理费指标:第一年度上缴底数为每年二十万元人民币(无论完成财务产值多少都要保证),第二年度上缴底数为每年二十五万元人民币。第三年度及以后上缴底数为每年三十万元人民币在经营年度第一个月十日前上缴给甲方。
3、合约履约率:合同履约率为100%。质量、安全指标:工程竣工一次性合格率达100%;杜绝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群体职业病现象发生,安全轻伤事故率控制在0.2%以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0‰以下。
六、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在海南工商部门注册成立.分公司并办理“省外建筑企业入琼分支机构备案”和中标项目施工备案合法手续。负责提供乙方在海南市场投标、施工项目备案、与业主函件、验收等所需要的总公司印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社保票据及施工业绩等各种证件和相关资料,委托和授权乙方在海南省经营区域内经营投标及施工管理;为乙方办理投标所临时需要的各种证明。由于海南省住建厅规定不能以分公司名义投标及招揽工程和签定任何合同,分公司承接的项目总报总公司备档总公司及时配合乙方签定合同并办理相关施工手续。
签章。乙方没有项目投标和无工程实施时,印章交甲方保管。
3.甲方确保及时将乙方汇入甲方的基本账户的投标保证金及时汇至招标业主的指定账户,业主退回的投标保证金应及时退还给乙方原汇入账户。
4.甲方应办理乙方要求开具的“外出经营税收活动管理证明,税收外经证”,除印花税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甲方不再收取其他任何税收费用。如果项目业主要求在工程所在地开具完税证明,则全部税收有乙方缴纳项目所在地税务局,甲方在项目完工时验收乙方完税证。
5.根据中标内容甲方应开具银行保函的:a.现金保函,乙方与甲方协商现金比例。b.合同履约保函,甲方要求乙方现金担保不能超过保函额度的20%现金。
6.甲方委派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对乙方在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帮助指导督促,如发现乙方在施工及经营管理中存在问题,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或责令限期改正或停工。有必要时甲方可以参加乙方负责的工程竣工验收。协助乙方职业技能培训,办理岗位证书,如果乙方需要为工程技术人员缴纳社保甲方应及时协助办理手续。
七、乙方职责:
1、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关于分公司管理制度,充发挥一切有利因素,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抓好市场开拓和施工任务的承接工作。
负责做好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工作,协助甲方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负责人变更,各种备案和每年的年检工作。
3、诚实守信,认真全面履行与业主签订的项目合同施工管理工作并承担履约的全部责任。足额纳税,守法经营。负责认真贯彻执行甲方的安全、质量、技术、财务、印章等管理制度,规避经营风险,确保经营目标实现。
4、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颁发的有关城管,环保,消防,治安,劳动管理,计划生育等管理规定和甲方的有关制度接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承担办理上述范围内有关手续费用支出,以及因违犯其规定导致的经济,行政处罚与法律责任。
5、负责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发放劳务人员的工资、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为自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统筹及其他保险,并按照国务院375号《工伤保险条例》和工程所在地政府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之规定,为施工项目劳务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否则,乙方应承担其经济损失与民事责任。
配备的工作人员数量应满足业务拓展需要,办公设备和交通车辆,工程机械等一切开支经费均由乙方出资购置。
7、乙方对分公司按规定配备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具有对分公司的人事任免权。制定各部门、各管理人员的责任、工作流程,并将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积极培养引进人才,特别是建造师,安全工程师等各类工程技术管理人才。为使分公司发展正规化,制度化,乙方必须严格贯彻实施的质量认证体系规范要求,逐步实现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标准化。
八、违约责任:
1、因乙方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违反法律,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不按时缴纳给总公司管理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3、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分公司及下属项目部与建设单位等发生的合同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而进行的法律诉讼,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应的证件,授权委托乙方进行诉讼,甲方协助乙方保护乙方的利益,因提供协助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垫付,待诉讼结束后由具体责任方承担。
九、合同终止结算:
1、乙方承包经营期届满,双方未续签承包经营协议,则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两年内将债权,债务清算完毕,在清算期间为有利于清理债权债务,乙方可继续使用甲方相关手续。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发生但尚未收取的债权由乙方享有,甲方应当对催收债权提供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发生但尚未支付的债务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垫付,则由有权向乙方追偿。
赊账购买的建材等财产)属于乙方财产。
十、其他:
本合同正式签订后,乙方预付给甲方十万元承包经营费定金,待甲方办理完毕成立分公司及各种入琼各种备案手续为乙方在海南设立总公司一般转帐帐户后,三日内将第一年度年承包费的余款转入总公司基本账户,甲方为乙方开具经营年度承包经营费用收据。本协议乙方领取《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分支机构备案手册》,设立总公司一般收支转帐帐户乙方能正常使用开展投标业务并向甲方缴纳年承包费用后合同生效。
十一.附件: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公章)乙方:(盖公章)
法人签字(加指印)法人签字(加指印)
电话: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 月日
附件:
乙方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法人对乙方承包经营区域投标授权书。
甲方为乙方投标提供的证书原件,印章,资料的双方签字的交接清单。
甲方为乙方在海南开设的一般账户手续和银行印鉴章。
甲乙双方方公司法人签字的证照等复印件。
本合同公证书。
最新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十篇)篇八
乙方:
1、在天津市成立天津市分公司,开展天津地区的市场经营工作。天津市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分支机构。乙方提供组建分公司领导层人员名单,报甲方批准备案。分公司在天津市设立办公地点、办公设施由乙方提供。
2、乙方负责办理分公司在天津市的工商注册、城建委备案、税务登记及银行开户事宜。并负责日常管理。
3、分公司管理班子在公司的监督、指导之下全权管理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人事等各项职能。分公司管理班子必须遵纪守法经营,并遵循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甲方授权分公司在天津地区内全权代表总公司开展资质范围内的业务。其他地区内的业务应事先征得总公司的同意并无条件服从总公司的统一安排与协调管理。
5、分公司总书记和总会计由总公司指派,派驻分公司的总书记负责协调分公司与总公司的一切事务,并对分公司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总会计监督管理分公司财务。
1、分公司独立开展项目跟踪、洽谈、投资及项目管理工作(个别大型项目由公司、分公司合作经营)。在工作过程中应爱惜、维护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分公司在总公司允许的范围内独立开展项目管理,自觉接受总公司的监督和检查。
2、分公司每季初应向总公司申报计划跟踪项目的名称、规模、投资主体等详细情况。
3、考虑到总公司在某些项目上的与合作伙伴的协作关系,总公司有权决定分公司在某些特定项目上的动作模式,分公司应服从大局,无条件接受总公司的要求,并积极配合。
4、分公司独立参加项目投标时的标书主要由分公司自主编制,若有必要由总公司编制时,编制成本费由分公司承担。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原则上由乙方自理,个别项目视情况协商解决。
5、总公司应对分公司使用证书、印章及投标所需的人员证件、资质证书、工程业绩、财务(审计)等投标所需的资料给予支持(但使用建造师证书所产生的费用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除独立使用分公司证书、印章之外,不得持有总公司证书及印章(严禁分公司私刻总公司公章、制作公司证件,一经发现公司有权视具体情况对分公司进行制裁或解除合作关系),每次需要使用时必须由总公司批准。所有加盖分公司、总公司印章的文件都必须报公司批准并留存复印件备案。分公司所需公章由总公司负责刻制。
6、一般项目由分公司独立组织实施与管理。重要项目由总公司与分公司合作实施与管理,如需由总公司派驻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时,其各种费用支出由项目部支付。
7、乙方负责实施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总公司的生产管理要求执行,统一公司企业标识,要做到人员资质合格、数量达标、工资资料齐全、归档及时。特别强调关注工程质量与生产安全,不拖欠分包商工程款或民工工资,一切施工安全责任及劳务纠纷均由乙方承担,以免造成对总公司的不利影响。
1、管理费用是关系到合作双方的积极性、关系到双方利益的重要指标。20xx-20xx年度分公司交总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为 万/年人民币; 20xx年度交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按所有施工项目结算金额的 %向总公司交纳。天津地区以外的工程项目20xx-20xx年度交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按所有施工项目结算金额的 %向总公司交纳。
2、重要项目如需总公司实施的工程项目,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利益分配。
3、由分公司实施的项目所需的前期启动资金由分公司筹措,总公司不提供支援;应由分公司收回或收取任何费用均可按程序及合同办理,总公司给予协助不得设置障碍。
总公司年初应为分公司制定年度经营产值目标、工程安全目标及工程质量目标。
1、合作期限暂定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计。三年后经营模式和管理费视经营情况重新商讨。
2、如出现合作关系应终止的情况时可以及时终止。
1、出现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级以上单位书面通报批评时,不及时上交管理费超过一个月时,国家或地方政策规定必须取消时,甲方可以提出与乙方终止合作关系,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合作期内,乙方不得中途终止合作关系。
3、如连续两年不达标,公司有权终止合作关系。
4、出现终止合作关系时,合作双方应公平合理结算与支付。合作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本协议的终止,甲方、乙方的责任、义务、权利继续有效,直到本协议规定的双方责任、义务、权利执行完毕。合作终止时,未完工程继续按本协议书实施,只是不在开张新项目合作;出现本条款第1条的情况中途终止时,甲方应对已完工程进行公正结算,并应保证乙方在正常合作期间发生的而在合作关系终止后兑现的'合法利益。剩余工程由甲方收回管理权并继续执行。
1、分公司如产生债权与债务严格由分公司自行解决,与总公司无关。总公司在自身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天津市分公司无关,自行解决。
2、乙方个人的债权债务与分公司无关。
1、违约方应赔偿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合作期间出现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江苏省如皋市仲裁部门仲裁。
1、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2、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乙方:
日期:
最新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十篇)篇九
电 话: 住 址:
乙 方各位股东:
股东1: 身份证:
电 话: 住 址: 股东2: 身份证:
电 话: 住 址: 股东3: 身份证:
电 话: 住 址:
第一条、总则
第二条、关于公司
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各方实际出资额及所占比例以本股东合作经营协议为准,(工商登记出资金额仅供参考,不为实际出资额);并形成董事会决议,公司内部备案,便于遵守执行。
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
2、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乙方出资如下:
x万元 ;现金支付,还欠出资额x万元。今后从年度利润分红中弥补。
乙方:王继明应缴出资额人民币: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额:x万元 ;现金支付,还欠出资额x万元。今后从年度利润分红中弥补。
4、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
5、公司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东风雪铁龙品牌汽车,
第三条、关于董事会
董事会是由公司股东组成,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的组织。每一位股东均代表公司形象,并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权益。
1、双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项规定缴纳出资并签约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 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股东须遵守公司法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股东任何一方未征得股东会同意不得退股,不得对外出资、抵押、质押、赠与、转让、托管等;经股东会同意可以内部转让股份。
4、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公司董事会即可生效,经召开股东会选举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乙方担任公司董事兼任公司总经理,担任公司监事兼财务经理。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均为公司最高领导人,对公司的发展、经营有最终的决策权。
2、为了明确各方职责并有利于公司发展,股东各方分工如下:
(1)、董事长主要负责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安排董事拟定应由董事会负责拟定的提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财务经理在董事会和总经理领导下,总管公司会计、报表、预算工作。负责 制定公司利润计划、资本投资、财务规划、销售前景、开支预算或成本标准。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方案及程序。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核算的组织、指导和数据管理体系,以及核算和财 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开展经济活动分析,组织编制公司财务计划、成本计划、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等方面的工作。
3、公司收入、支出等财务状况甲、乙双方必须向对方完全公开,所有的支出均由双方 签字方可生效。
4、甲、乙双方各自的市场资源、人脉关系、行业经验等均属于合作的一部分。
5、任何一方不得将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各项资源透漏给外界或竞争对手,否则另一方 有权向相关执法部门提起诉讼。
6、如在经营或管理等方面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可召开股东大会或公司会议全体表 决,如确实无法统一决策,甲方拥有最终决策权。
7、如果公司是运营困难或需要资金周转,甲乙双方可协商再次为公司投资,根据双方 投资金额的多少可重新制定双方的股份。
8、如公司运营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甲方有权将公司注销或拍卖,拍卖或变卖所得资 金按照双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
9、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盈余分配及债权、债务承担
1、公司由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甲、乙双方为公司股东,按其出资比例享有股份红利,承担公司债权、债务。
3、股份红利是指公司年度收入减去公司投资成本以及所有运作资金后的纯利润,如果 是负数公司就是亏损,亏损就不存在红利。
5、甲、乙双方的待遇标准参考其投资比例以及工作性质和实际工作强度,召开股东会 商议制定并形成股东会决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无特殊情况不得擅离职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退股,随意解除本合作协议;如有违反,一方可追究违者的责任,同时公司永不退还违者的股金,作为对违者的惩罚。
2、任何一方擅自挪用公款超过五千元以上,应受与此款项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另一方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3、任何一方隐瞒或更改公司账目中饱私囊,一经发现将处以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另一方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4、任何一方不得在公司以外经营与公司经营相关的业务。
第七条、协议解除或变更
1、出现以下情况本合同自动解除:
(1)、协议期限已满。
(2)、由于合理原因甲、乙双方同意将公司注销。
(3)、由于国家法律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2、出现以下情况须签订新的合同,同时解除此合同:
(1)、公司新增其他股东。
(2)、股东股份变更。
(3)、由于合作方式变更。
第八条、协议期限
自签字之日起,有效期 10 年,即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九条、协议效力
本合作经营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财务备案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如有纠纷可友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通过当地人民法院解决处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公司盖章
签订地点:济南开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室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贸易有限公司
最新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十篇)篇十
合作人各方:
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内容各方自愿合作经营,该合作事业所有资产按投资份额各方共同所有。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合作名称:经营地点为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四条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作期满可续订合作合同。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一、合作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总出资额的%。
合作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总出资额的%。
合作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总出资额的%。
合作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总出资额的%。
二、各合作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
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元。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合作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二、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经各合作人协商,盈余分配按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作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等),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三、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其他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加入、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加入
1、需承认本合同,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新合作人加入需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承认并签订合作协议;
3、除加入协议另有约定外,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事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出
1、自愿退出。
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出:
2、当然退出。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出:
以上情形的退出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出生效日。
3、除名退出。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事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加入对待,否则以退出对待转让人。
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事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事业的合作人。
合作人或他人可以加入、退出、转让,但须经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或订立加入、退出、转让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财务、管理、重大活动合作事业在经营期间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由负责保管和收银,负责记账。
一、为合作负责人。
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管理财务开支;
二、其它合作人的权利:
1、参予合作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作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共同决定合作重大事项;
4、监督财务开支;
第十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监督权和表决权;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4、合作人有退出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事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利益的活动。
五、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合作事业的货物及流动资金。
六、如合作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作事业实际损失赔偿。
劝阻不听者可由合作负责人决定除名。
第十二条合作经营的继续
一、合作如有以下事由之一,应延续合作经营:
二、在退出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合作事业名称继续经营原合作事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加入经营。
三、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三条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一、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作期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事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四条纠纷的解决合作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
如协商不成的,一方可经退出程序退出,或可依法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对全体合作人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作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
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作人各执一份,送存一份。
全体合作人:
(签名和按手印):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