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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十通用篇一
中国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__省___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___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___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作者,依次称丙、丁……方)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在____________省________市建立合作经营的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 合作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合作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
第四条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资源开发权、建筑物等合作条件;乙方提供资金、设备、技术等合作条件。各方不折算投资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条件,确定利润分享办法,并各自承担风险。合作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合作期限届满,公司的财产不作价归甲方所有。
(注:应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明)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 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__________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 生产经营规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____。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货币)
第十条 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注: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或资源开发权和建筑物不计入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 甲、乙方分别提供如下合作条件:
厂房(上盖)面积______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______平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______平方米。
乙方:投资总额为______元,其中:现金__________元;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工业产权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 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天内交付合作公司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另行决定。
乙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公司在特区内银行开立的帐户内。第一期应汇入__________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_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会胡定。(注:应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三条 乙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公司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____天内运至中国港口。
(注:乙方以工业产权作为投资时,甲、乙方必须另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协助合作公司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六)协助合作公司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八)协助合作公司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
(九)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办理合作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四)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六)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章 合作经营期限
第十六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该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
合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合作期限。但必须在合作期满六个月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提出申请批准。
第八章 利润分配和偿还乙方投资
第十七条 合作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使用和分配:
(二)以____%偿还乙方的投资,预计____年还清乙方的全部投资;(注: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
(三)其余部分按甲方____%,乙方____%分配。
第九章 产品的销售
(一)向外销售____%;
(二)经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内销____%。
(注:销售办法可灵活多样,可由公司或乙方负责向外销售;也可由公司与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代销;对内销部分也可由公司或甲方经销。)
第十章 董事会
第十九条 合作公司设董事会。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章程的制订和修改;决定公司转让、合并、停业和解散;决定公司经营决策、财务预算和决算;决定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办法;聘请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公司职工工资和制定职工奖惩办法等一切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董事____名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____名,由乙方委派。
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任期_____年,经各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董事会议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三条 召开董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时,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举行表决。
第二十四条 董事长是合作公司的决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十一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 合作公司设经理部,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经理部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__人。总经理由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由____方推荐____人,另一方推荐____人,均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年。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组织领导合作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 总经理必须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半年向董事会作一次财务结算报告。
第二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时;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给予应得的处分直至解聘,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九条 合作公司员工的招聘、解雇或辞职一律实行合同制。员工的聘请由公司做出计划,报当地劳动部门核准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经考核择优录用。
第三十条 合作公司员工的劳动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制订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会与员工集体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章 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三十一条 合作公司设总会计师和总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公司总的会计工作;厂部、商场和维修服务部分别建立帐目,每个部门分别设会计师和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各个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
前款所列会计和出纳员的人选,均由甲、乙方协商推荐,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二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合作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 合作公司设审计师一人,由甲方推荐,董事会聘请。
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四章 纳税与保险
第三十四条 合作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缴纳各种税款。
第三十五条 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设在___________特区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办法、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均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修改或补充,必须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并报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方能生效。
第三十七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本合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严重损失,或因公司连续亏损,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合作公司董事会特别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六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仍应赔偿履约一方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合作条件时,以逾期的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付____________元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注:或按出资额的百分比计算)如逾期______个月仍未提供,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在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十七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 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九章 文字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解释有矛盾,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六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须经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关)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八条 合作公司对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互送通知的方法,如果采用电报或电传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发出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方的收件地址。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方各____份,合作公司1份,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影印本____份;分报有关机关。
第五十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省________市签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加盖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加盖公章)
最新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十通用篇二
乙方:
1、在天津市成立天津市分公司,开展天津地区的市场经营工作。天津市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分支机构。乙方提供组建分公司领导层人员名单,报甲方批准备案。分公司在天津市设立办公地点、办公设施由乙方提供。
2、乙方负责办理分公司在天津市的工商注册、城建委备案、税务登记及银行开户事宜。并负责日常管理。
3、分公司管理班子在公司的监督、指导之下全权管理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人事等各项职能。分公司管理班子必须遵纪守法经营,并遵循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甲方授权分公司在天津地区内全权代表总公司开展资质范围内的业务。其他地区内的业务应事先征得总公司的同意并无条件服从总公司的统一安排与协调管理。
5、分公司总书记和总会计由总公司指派,派驻分公司的总书记负责协调分公司与总公司的一切事务,并对分公司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总会计监督管理分公司财务。
1、分公司独立开展项目跟踪、洽谈、投资及项目管理工作(个别大型项目由公司、分公司合作经营)。在工作过程中应爱惜、维护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分公司在总公司允许的范围内独立开展项目管理,自觉接受总公司的监督和检查。
2、分公司每季初应向总公司申报计划跟踪项目的名称、规模、投资主体等详细情况。
3、考虑到总公司在某些项目上的与合作伙伴的协作关系,总公司有权决定分公司在某些特定项目上的动作模式,分公司应服从大局,无条件接受总公司的要求,并积极配合。
4、分公司独立参加项目投标时的标书主要由分公司自主编制,若有必要由总公司编制时,编制成本费由分公司承担。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原则上由乙方自理,个别项目视情况协商解决。
5、总公司应对分公司使用证书、印章及投标所需的人员证件、资质证书、工程业绩、财务(审计)等投标所需的资料给予支持(但使用建造师证书所产生的费用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除独立使用分公司证书、印章之外,不得持有总公司证书及印章(严禁分公司私刻总公司公章、制作公司证件,一经发现公司有权视具体情况对分公司进行制裁或解除合作关系),每次需要使用时必须由总公司批准。所有加盖分公司、总公司印章的文件都必须报公司批准并留存复印件备案。分公司所需公章由总公司负责刻制。
6、一般项目由分公司独立组织实施与管理。重要项目由总公司与分公司合作实施与管理,如需由总公司派驻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时,其各种费用支出由项目部支付。
7、乙方负责实施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总公司的生产管理要求执行,统一公司企业标识,要做到人员资质合格、数量达标、工资资料齐全、归档及时。特别强调关注工程质量与生产安全,不拖欠分包商工程款或民工工资,一切施工安全责任及劳务纠纷均由乙方承担,以免造成对总公司的不利影响。
1、管理费用是关系到合作双方的积极性、关系到双方利益的重要指标。20xx-20xx年度分公司交总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为 万/年人民币; 20xx年度交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按所有施工项目结算金额的 %向总公司交纳。天津地区以外的工程项目20xx-20xx年度交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按所有施工项目结算金额的 %向总公司交纳。
2、重要项目如需总公司实施的工程项目,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利益分配。
3、由分公司实施的项目所需的前期启动资金由分公司筹措,总公司不提供支援;应由分公司收回或收取任何费用均可按程序及合同办理,总公司给予协助不得设置障碍。
总公司年初应为分公司制定年度经营产值目标、工程安全目标及工程质量目标。
1、合作期限暂定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计。三年后经营模式和管理费视经营情况重新商讨。
2、如出现合作关系应终止的情况时可以及时终止。
1、出现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级以上单位书面通报批评时,不及时上交管理费超过一个月时,国家或地方政策规定必须取消时,甲方可以提出与乙方终止合作关系,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合作期内,乙方不得中途终止合作关系。
3、如连续两年不达标,公司有权终止合作关系。
4、出现终止合作关系时,合作双方应公平合理结算与支付。合作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本协议的终止,甲方、乙方的责任、义务、权利继续有效,直到本协议规定的双方责任、义务、权利执行完毕。合作终止时,未完工程继续按本协议书实施,只是不在开张新项目合作;出现本条款第1条的情况中途终止时,甲方应对已完工程进行公正结算,并应保证乙方在正常合作期间发生的而在合作关系终止后兑现的'合法利益。剩余工程由甲方收回管理权并继续执行。
1、分公司如产生债权与债务严格由分公司自行解决,与总公司无关。总公司在自身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天津市分公司无关,自行解决。
2、乙方个人的债权债务与分公司无关。
1、违约方应赔偿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合作期间出现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江苏省如皋市仲裁部门仲裁。
1、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2、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乙方:
日期:
最新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十通用篇三
合作人各方:
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内容各方自愿合作经营,该合作事业所有资产按投资份额各方共同所有。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合作名称:经营地点为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四条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作期满可续订合作合同。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一、合作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总出资额的%。
合作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总出资额的%。
合作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总出资额的%。
合作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总出资额的%。
二、各合作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
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元。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合作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二、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经各合作人协商,盈余分配按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作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等),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三、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其他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加入、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加入
1、需承认本合同,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新合作人加入需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承认并签订合作协议;
3、除加入协议另有约定外,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事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出
1、自愿退出。
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出:
2、当然退出。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出:
以上情形的退出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出生效日。
3、除名退出。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事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加入对待,否则以退出对待转让人。
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事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事业的合作人。
合作人或他人可以加入、退出、转让,但须经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或订立加入、退出、转让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财务、管理、重大活动合作事业在经营期间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由负责保管和收银,负责记账。
一、为合作负责人。
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管理财务开支;
二、其它合作人的权利:
1、参予合作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作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共同决定合作重大事项;
4、监督财务开支;
第十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监督权和表决权;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4、合作人有退出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事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利益的活动。
五、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合作事业的货物及流动资金。
六、如合作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作事业实际损失赔偿。
劝阻不听者可由合作负责人决定除名。
第十二条合作经营的继续
一、合作如有以下事由之一,应延续合作经营:
二、在退出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合作事业名称继续经营原合作事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加入经营。
三、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三条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一、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作期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事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四条纠纷的解决合作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
如协商不成的,一方可经退出程序退出,或可依法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对全体合作人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作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
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作人各执一份,送存一份。
全体合作人:
(签名和按手印):
年月日
最新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十通用篇四
组织机构代码:
住址:
邮编:电话:
乙方:
组织机构代码:住址:邮编:电话:
1、双方投入内容及时间:
(1)乙方拥有的“”专利,该专利的专利号为:,申请日为。
(2)乙方以上述有自己署名的专利技术入股,与甲方共同成立一家新公司。
(3)自即日起及公司合作期间,上述专利技术要评审,要作价,为原所有人所有,双方以共同组建成立的公司名义对外进行招商引资。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新成立的公司中任董事长,对外开展业务。
(2)办理新公司的申请批准,负责向有关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注册商标等事宜。
(3)办理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注册证的申报等事宜。
3、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在新成立的公司中为常务副董事长兼生产、研发负责人,需签订任命书,以任命书为准。
(2)与甲方共同享有决定研发人员的聘用及制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奖惩办法的权力。
(3)与甲方共同享有财务权(只有双方共同签名,方能进入财务,缺一不可)、核算权、经营销售权、发展方向决策权共同经营公司;听取公司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公司帐册及经营情况;与甲方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4)负责解决生产过程中所出现的生产技术问题。
(5)与甲方协商解决与产品定位有关的数据。
(6)拥有浙江省的分销权。
4、股权分配:
(1)甲方在新成立的公司中拥有50%股份。
(2)乙方在新成立的公司中拥有50%股份。
(3)双方拥有利益均等,分红制采用每半年分红一次,税后的利润按甲方50%,乙方50%分配。
5、技术所有权及技术保密事项:
(1)在公司合作期内,甲、乙双方可以公司名义共同使用上述专利技术。
(2)自即日起及公司合作期间,乙方保留与第三方进行关于上述有自己署名的专利的合作的权利。
(3)如因故解除协议合同后,上述专利技术归原所有人所有,另一方不得再使用进行生产销售等活动。
(4)甲、乙双方不仅在合同有效期内而且在有效期后的任何时候都有共同保密上述专利技术的责任,都不得将有对方署名的专利技术泄露给本合同当事双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5)对改进的技术还未申请专利时,另一方对改进技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向他人披露、许可或转让该改进技术。
6、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
如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不履行所负责任视同违约,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合同的效力;反之甲方在生产过程中不履行协议合同内所规定的责任、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损害对方利益,也视同违约,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及发生纠纷,双方将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有争议的可请合同仲裁机构调解,同时需公证处公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7、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同时需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并从签订之日起开始执行。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证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由乙方保留。
甲方:乙方:
法人签字:法人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
最新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十通用篇五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第2条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2、合伙人……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出资(现金、实物、劳务或财产权利),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五、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3条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第4条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5条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6条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7条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第8条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人及亏损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第9条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
第10条企业亏损,按合伙人投资比例承担责任。
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17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作出决定(可约定):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另,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约定其他合伙人的购买权)。
八、入伙与退伙
第18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约定),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19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可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全体合伙人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21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当然退伙: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5)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6)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分额。
第22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20条、第21条第(1)、(2)项规定退伙的,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23条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
(4)合伙协议约定(其他事由)。
第26条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业解散:
(1)当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具体约定);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上书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条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据上款规定期限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条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务,依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第30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依法定顺序进行债务清偿后,所余财产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十、违约责任
第31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支付投资份额10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其他规定
第32条本合伙协议中,书面通知等文书送达,以送达本协议所记载各合伙人地址之日,视为送达。
第33条当合伙人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8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年,自合伙协议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5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可约定决议方式,不同意合伙人可选择退伙)。
合伙人签字盖章:
(企业名称)
年月日
最新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十通用篇六
现如今,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分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总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分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1、甲方提供办理分支公司所须的一切手续;
5、甲方有权监督分公司的各项经营行为,以及财务状况;
6、甲方对乙方的一切经营活动及员工聘用有监督权、知情权和管理权;
8、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意一项,甲方有权撤消其乙方对甲方品牌使用权和分公司经营权,并保留法律及经济追诉权。
4、乙方必须每月按时给甲方上报分公司的经营报表和财务报表;
5、乙方对外签订任何合同,必须上报甲方批准备案方可签定;
8、乙方的经营项目不得超出甲方规定的经营范围;
9、乙方如有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12、在经营过程中,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大项的各项规定,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如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甲方有权撤消乙方对甲方品牌使用权和分支公司经营权,并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3、乙方分公司所需的全部资金投入,占分公司股份的x%;
4、甲乙双方共同成立分支机构董事会和监事会,甲乙双方各派相关人员参与董事会和监事会(具体人员甲乙双方具体协商)。
4、甲方负责统一管理经营项目运作和指导,实行项目申报和审批制度,有计划的事实各类经营项目,便于统一规模化运作。
4、乙方的投入归乙方所有,在乙方经营过程中的所有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最新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十通用篇七
甲 方: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 方:
住 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双方共赢的原则,就
甲方委托乙方设立和运营_________分公司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有关证明自己具有履行本协议书规定义务的身份凭证进行资格审查认定。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有足够身份的人为乙方履行本协议书规定义务进行担保。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乙方在工商部门代为设立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的必要文件,并授权乙方代为办理设立手续。
4.在_____________分公司设立后,甲方应将有关
_________分公司的工商手续提供给乙方,并授权乙方进行运营。
5. 甲方作为总公司应对分公司使用证书、印章及经营或投标所
需的人员证件、资质证书、业绩、财务(审计)等资料给予支持(但
使用证书所产生的费用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每次需要使用总公司证书及印章时必须由总公司批准。所有加盖总公司印章的文件,总公司应及时批准并留存复印件备案。分公司所需公章由总公司负责刻制。
6公司向分公司参加的招投标工作均由其自行完成,公司协助配合,所发生的费用由 分公司承担。
7甲方有权对乙方设立和运营_________分公司业务的合法性进行监督。
8、甲方有权制定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分公司的财务账目和业务合同执行情况,有权与乙方所聘用员工谈话了解分公司各项情况。
9、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违反税法和会计法强行要求会计不计实帐和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代为设立_________分公司,并负责支付设立_________分公司所需的一切费用。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_________分公司设立后的一切运营工作,并负责支付_________分公司运营所需的一切费用。
3、乙方参与招投标的或未招投标的所有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等均应申报甲方登记、备案存档。
4、乙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交纳分公司的各种税费。
5、乙方应当遵守分公司的各项财务制度、管理制度及甲方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定;乙方每半年须向甲方提交一份经营报告,年终提交一份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报告。
6、乙方应做到尽职尽责的管理施工项目,保证履行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7.乙方运营_________分公司的一切工作,只限于在_________分公司所在地,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乙方经营并管理的甲方名义的分公司的债权债务及一切财产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8、乙方必须健全生产、财务管理、工资、社会保险等制度,乙方自行聘用会计人员,乙方每季度向甲方申报公司财务报表,甲方定期审核分公司的各项业务往来。
9、乙方不得利用_________分公司,从事任何与甲方利益和要求不一致的行为。否则应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独自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乙方在_________分公司运营中,必须按相关法律规定开展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应爱惜、维护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
1、乙方承包经营范围与甲方经营范围相同;
2、乙方承包的工程完成额每年不少于,以工程竣工结算为依据;
3、管理费的交纳日期为分公司每次收到工程款的当日内,工程款分批支付的',乙方按照分公司每批收到的工程款的比例交纳管理费;项目工程结束前,剩余部分需一次性交完 (工程造价 100万元以内的签订合同时,一次性全额交清管理费)。
1、乙方不按约定交纳管理费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
2、乙方不遵守公司财务制度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
3、乙方利用分公司从事犯罪活动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
4、乙方不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组织施工建设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
5、乙方不如实申报招投标项目或未招投标的项目合同等资料的及申报项目结果不实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同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6、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对外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义签订与经营无关的各种合同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8、乙方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义对外设置虚假债务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及根据情形要求国家机关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9、乙方因其他原因无法正常经营、损害甲方利益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分公司承包工程、建设施工等行为导致甲方向第三人承担责任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
2、因分公司聘用工作人员、施工人员等用工导致甲方承担工资、保险、人身损害赔偿等责任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
3、乙方不如实申报招投标项目或未招投标项目资料及招投标结果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项目的造价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因乙方对外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义签订与经营无关的各种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损失的1.5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义对外设置虚假债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损失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因乙方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受到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1.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2.本协议书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未能的,依法解决。本协议书纠纷甲乙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均有权管辖。
3.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算。
4.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1.分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
2.合作经营协议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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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多人合作经营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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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十通用篇八
甲方: 太原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乙方:
一、合作模式:
1、甲方成立 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开展市场经营活动。
2、分公司是甲方公司依法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分支机构。
3、分公司由乙方 为主的团队组成,乙方提供组建分公司领导层人员名单,报甲方批准备案。分公司设立所需资金、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办公用品等,以及分公司名下项目所需资金、办公设施、办公用品等全部由分公司自行筹措解决。
二、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暂定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计。
2、如出现合作关系应终止的情形时可以及时终止。
三、上缴利润
分公司每年须向甲方上缴利润 万元。上缴方式:按照《授权经营目标责任书》规定执行。
四、为确保双方合作顺利进行,乙方作为新加入甲方的合作
1 分公司,须向公司缴纳50万元保证金。如合作期间无违规现象,没有给企业带来不良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的,合作期满后保证金全额退还;有违规现象及给企业带来不良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的,责令改正后仍然违规或不能弥补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与分公司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安全目标责任书、消防目标责任书等,分公司应按目标责任书要求完成目标责任。
(二)甲方负责监督检查分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人员使用等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有权要求整改直至经济处罚。
(三)甲方有权向分公司下达经营指标及收取保证金。
(四)分公司违反本办法,符合强制撤销条件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对分公司采取强制撤销措施并依法追究合作方责任。
(五)甲方为分公司在开展公司资质范围内经营业务时使用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证书、税务登记证等证件时提供相应支持,并且依照公司规章提供管理、技术、资金、人才、社保、培训取证、基本福利等方面的服务、指导和帮助,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分公司的权利义务
(一)分公司开展公司资质范围内经营业务时享有与自营分公司同等的权利与义务。有权使用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证书、税务登记证等证件。
(二)分公司应健全能够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生产、经营、2 技术、财务等基本管理职能;有权提名领导班子组成人员;设置内部管理机构;自行招聘人才;以分公司名义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保关系;有权在甲方允许的范围内独立开展生产经营、工程项目管理。
(三)分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严格遵守太原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全面履行应尽责任义务,独立承担相应费用,服从集团公司统一领导,接受集团公司统一安排。
(四)分公司应确保完成《授权经营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经营目标。在签订合作经营协议时应向公司缴纳50万元保证金,合作期间无违规现象,没有给企业带来不良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的,合作期满后保证金全额退还;有违规现象及给企业带来不良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的,责令改正后仍然违规或不能弥补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分公司流动资金保证在100万元以上。
(六)分公司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等一切纠纷,包括分公司代表公司所承建的项目产生的债权债务等纠纷由合作分公司全权负责,由此而产生的案件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案件应缴纳的费用、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由分公司全额支付。
(七)分公司应自行培养建造师、安全师、高级工程师等,使用本分公司以外人员证件时应按公司规定向证件所有人及公司支付使用费。
(八)分公司流动资金保证在100万元以上,应按时发放管理人员、农民工工资,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不得拖欠。
(九)分公司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等一切纠纷,包括合作分公司代表公司所承建的项目产生的债权债务等纠纷由合作分公司全权负责,由此而产生的案件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案件应缴纳的费用、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由合作分公司全额支付。
七、生产经营管理规定
(一)分公司必须按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司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保证工程项目按省、市、评定标准达到合格等级及以上,创企业“优良工程、安全文明工地”。
(二)分公司应按公司各职能部门要求按时准确报送各类报表。
(三)分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只能以自建工程形式进行,不得出卖企业资质,不得转包、违法分包工程。
(四)分公司负责施工的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公司的生产管理要求执行,统一公司企业标识,做到人员资质合格、数量达标、工程资料齐全、归档及时。
(五)乙方负责分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承担分公司的一切经济责任、债权债务责任、事故责任和法律责任。分公司所经营的各类款项必须进入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各类款项的支付应严格执行公司规定。公司有权对分公司所有资金进行监控。
七、合作关系的终止
(一)合作经营期限未满或未出现应强制注销分公司的情况,任何一方不得中途终止合作关系。
(二)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时,公司有权利撤销分公司,宣布双方合作关系终止。
1、分公司违反双方合作经营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2、根据年度考核不符合合作条件的分公司;
3、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或给企业的社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4、投诉事件较多(一年内不同投诉两次以上),处理投诉不及时的;
5、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6、申请加入公司时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有虚假信息的;
7、多次触犯公司经营红线,不积极整改的。
八、双方终止合作关系时,合作双方应公平合理结算与支付。合作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本协议的终止,甲方、乙方的责任、义务、权利继续有效,直到本协议规定的双方责任、义务、权利履行完毕。
分公司属于合作经营期满申请撤销的,合作期满后不再续签合同。存在工程项目未完情况,公司根据未完项目产值确定管理费收取比例,分公司按比例上交公司管理费。
分公司属于强制撤销,终止合作关系的,存在工程项目未完情况,公司除根据未完项目产值确定管理费收取比例进行收取,还应根据双方协议追究合作方责任,给予经济处罚。
九、合作经营期满前三个月,合作经营双方有继续合作的意
5 向,乙方应向公司提交合作申请书,经公司审查同意后,按照本办法继续执行。
双方如无继续合作意向,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应予合作经营期满前10天收回分公司及所属项目部所有公章,涉及有关遗留问题需盖章经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后,总经理办公室盖章。
十、债权与债务:
(一)分公司如产生债权与债务全部由分公司自行解决,与公司无关。公司在自身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分公司无关,自行解决。
(二)乙方个人的债权债务与公司、分公司无关。 十
一、违约处理:
(一)违约方应赔偿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合作期间出现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二、其他:
(一)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二)本协议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公章)(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日期: 年7
日
月
最新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十通用篇九
合伙经营是指二名以上的公民共同出资,合伙开展经营,那么,以下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分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供大家阅读参考。
甲方: (以下称总公司)
乙方: (以下称分公司)
一、合作模式:
1.乙方在六安市成立分公司,开展六安地区的市场经营工作。六安市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分支机构。乙方自行组建分公司领导人员,报甲方备案。办公地点、办公设施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自行办理分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事宜,甲方提供所需的一切材料。
3.乙方自主依法经营,甲方给予生产、经营、技术、管理、人事等方面监督和指导。
二、项目合作和管理:
1.乙方独立开展项目跟踪、洽谈、投资及项目管理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应爱惜、维护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
2.分公司独立参加项目投标时的标书主要由分公司自主编制,编制成本由分公司承担。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乙方自理,个别项目视情况协商解决。
3.甲方应对乙方使用证书、印章及投标所需的人员证件、资质证书、工程业绩、财务(审计)等投标所需的资料给予支持。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负责实施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照总公司的要求执行,要做到人员资质合格、数量达标、资料齐全、归档及时。
三、财务管理:
1.甲乙双方可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管理费用总额为 人民币。
2)按项目结算金额的 %交纳。
2.在分公司项目实施过程中,若须由总公司协助才能收回或收取费用的,总公司不得设置障碍。
四、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暂定 年,自 年 月 日起计。期满后双方重新商定。
2.合作期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
五、债权债务:
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各自负责,互无关系。
六、违约处理:
1.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合作期间若出现纠纷,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若解决不了可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分公司负责人:
x年 月 日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_______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1.联营宗旨:
2.联营企业名称:____市(县)____公司地址:____隶属:____经济性质____(所有制)联营。核算方式: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
3.联营项目:
4.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
9.联营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10.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双方按上述比例承担公司亏损或风险
11.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12.公司的经营管理
13.违约责任
(2)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银行帐户
地址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银行帐户
地址
年 月
公证或签证机关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