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梦想 曾经的梦想初中生

曾经的梦想 曾经的梦想初中生

ID:224781

时间:2023-06-16 20:35:55

上传者:曹czj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曾经的梦想 曾经的梦想初中生篇一

不管是植物、动物或人类都会有梦,有的梦是美的,有的是危险的。未来是由无数梦想的实现组成的,如果想实现梦想,就不要怕失败!生命的价值在于实践梦想,自己生命的故事由自我来撰写。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梦想可以实现,但是,不是每一个人都会成功的!有些人是因为失败而难过,因为失败而坠落,但有些人是一位成功而开心、而高兴!虽然大家都说只要“努力”就可以成功,可是我觉得这是错误的,因为虽然有些人非常努力,但还是失败的。我们应该有恒心,尤其要有自信心。

有些人因为失败而退缩,有些人因为成功而有了更大的斗志,迎接更困难的挑战!我的梦想,是当一位律师,我想让自己变得更有智慧;透过自己的努力和拚搏成为现实。如果只把梦想当成一场梦,那么这样的'人生可以说没有什么功明,唯一只要有信心和努力,就会离梦想越来越近!让自己越来越成功,达成自己的梦想!梦想使人生发光,转个弯,海阔天空;生命是一颗荷叶上的露珠,美丽却短暂。面对生活,我会这样想,即使翅膀断了,心也要飞翔!只要努力就一定会开花结果,不管是好还是坏,都一定要接受,好的结果就继续努力,坏的结果也不要生气难过,重新开始,要有信心,继续努力!

有人想要征服这个世界,也有人想要变成普通的人,还有许多想法在人类的头脑里涌出来,我还是想当律师,不管别人对我的冷言冷语,我还是不会改变,因为那是我的梦想!梦想是美丽的,等着你去实现它,强大的勇气、崭新的意志,这就是希望!对于未知的未来,我们唯一能带入生命的,是我们的态度,而态度决定了一个人的高度!不管梦想有多大,只要用心去做,就一定能做到!生命像摆锤,摆荡在快乐与痛苦之间,老是把自己当成珍珠,就时常害怕被埋没的痛苦;把自己当成泥土,让众人把你踩成路。梦想就是宝藏,总有一天,你会得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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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的梦想 曾经的梦想初中生篇二

20后,我希望……

20年后,我希望……

“20年后,我希望我的孩子能够比我过得更好。”

“我希望到火星去,带个火星人回来。”

“我希望地球上的孩子们能多一些笑容,少一些沉默。”

寄一张明信片给未来的自己

20年后,你会在哪里?做着怎样的工作?有没有找到那个可与之携手、相爱、相伴一生的人?人的一生都在不停地旅行,谁也不知道自己下一站会去哪里,但永远都在追寻梦中的风景。写下一张明信片,寄给未来的自己。是理想,是憧憬,是花样年华里的青春的追逐,寄至未来,看我们在夜空星星下许的愿望是否被自己变成了现实。

上天赋予了我们生命,也给予了我们追求理想的权利。我们每个人生活在太阳底下,有着自己的位置,扮演着属于自己的角色,以各自不同的生活方式,寻找一片可安妥自己灵魂的圣地。梅花自有梅花的风韵,红杏自有红杏的丽姿,无论你是精美的冰雕,还是洁白的浮冰;不管你是自信的强者,还是自卑的弃儿,你都有一个充满希冀的未来,可以给庸俗的日子以诗意,给沉闷的空气以清新。

曾经的梦想 曾经的梦想初中生篇三

曾经的梦想,在远方,遥望。曾经的梦想,在一起,永远。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曾经的梦想作文,一起来欣赏一下吧!

曾经的我拥有太多的友谊,却不知珍惜,最终友谊被我抛弃;曾经的我拥有太多的梦想,却不知把握,最终梦想离我远去;曾经的我拥有太多的感动,却不知铭记,最终我已变得麻木,只有您:我敬爱的老师,无论我变成什么样,您却不曾放弃我!

曾以为梦想会无限温馨甜美,曾以为人生会一帆风顺,曾以为自己会出人头地,……于是,我再控制自己,任由自己堕落,沉沦,天真的我还以为,我依然是当初的我,终于那次考试打醒了我,敲碎了我的黄金梦,原来梦想就是一个肥皂泡泡,看上去那么美伦美幻,可你却永远抓不住它……于是我开始胆怯,开始退缩,我已是个遭受现实打击的人,我明白了现实的残酷,我想逃避它,就是在我如此沉沦的时候吧!

因为您,我开始悔悟,开始面对现实,面对自己。

一道光亮划过我忧郁的心房,我又找到了希望,失败,哭泣又何妨?生活的大海不会风平浪静,我会永远感恩于您,您永远是我心中最亮的那轮红日!

忽成吉骑着一匹名为白的骏马,疾驰在草原上。他听得此马神速,今日亲试,果然名不虚传。这匹马的颜色就是它名字的颜色,骑着它就如同骑着一道白色的闪电,忽成吉大悦连喊三声:“好马!好马!好马!”转眼便消失在静谧的夜空下。

草原上本有两匹跑得最快的马,一匹白马叫白,一匹黑马叫黑,黑白同母同胎,速度不相上下。马主把这两匹马出卖,一匹卖给了腾格尔家族的忽成吉,一匹卖给了黑格木家族的阿连咔。

赛马是草原汉子的角逐,也是家族荣誉的彰显,马的速度至关重要。腾格尔和黑格木凭借家族势力分别买到了草原上最快的两匹马,他们两家会成为比赛的最大看点。而这场赛马对忽成吉而言尤为重要,在他眼里男人就应骑上赛马,真真正正的赛上一场。虽然冷兵器的时代已经过去,马已经不再被用来驰骋沙场,但是,赛马的赢家就是草原的英雄,成为英雄是忽成吉最大的梦想。

比赛如期举行,赛马的选手们骑着高头大马威风凛凛的开进场地。随着一声号令万马奔腾,烟雾滚滚。白与黑如同两道闪电,疾驰在草场上,黑白齐头并进,一声嘶鸣,让两匹马掉头而回,惊愕的赛马选手们大喊:“快走!”大火随即以不可抵挡之势烧近身来,马场着了大火。忽成吉在浓烟中看到了被火围困的阿连咔,他调转马头,飞速奔向大火,为阿连咔指引出路,黑白一前一后,眼看就要逃离火海,突然一阵势头更大的火烧上头来。

几天后,忽成吉从医院中醒来,左手伤残黑马与阿连咔被烧死,白马右眼烧瞎草原在一片焦黑的阴影下笼罩着。忽成吉牵着那匹浑身烧伤,右眼失明的白马,没入草原的悲哀中,从此一蹶不振。

十几年后,草原在各家族的联合中恢复了以往的生机,赛马又重新举行了。一个胡子拉碴的男人,站在人堆里观看赛马,他走向栏杆旁,多年沉积在右眼中的哀伤被人群的熙熙攘攘冲散。

“阿爸!我要做英雄。”儿子的声音嘹亮而又带坚定,父亲从他的眼中看到了当年的那个自己,父亲微笑示意。随后,万马奔腾,父亲的眼中闪烁着那多年未曾有过的光芒,儿子疾驰的不光是赛马,还有他父亲曾经的梦想。

我以前有过很多梦想。

不过那也只是以前了。其实我也并不想说,毕竟好汉不提当年勇,哈,而且,我也不能算是好汉。

以前少年轻狂的我,总是喜欢一个人拿着mp3,存一些自己喜欢的歌,然后走上哪一条记忆深处的街道,在边看着周遭景物的时候,听着自己喜欢的歌,不过大概现在,我能回忆起的歌,恐怕也没有几首了,大多已经在我漫不经心的欣赏中,在空中不断的被过往的风声一次次划的支离破碎,碎成一个个破碎的音符,然后掉落在我在不经意中走过的街道,不断的被风化,侵蚀,然后一点点回归到一个原本的世界。

原本的世界。

我在学校的时候,总是很喜欢逗邻桌的女同学玩,当时就有传言说她喜欢我,不过以前的我,是对于这些无所谓的所谓的爱或者换一个词,喜欢,这种无聊的事情感到无趣,爱?喜欢?有什么用呢?当时的我只是一个懵懵懂懂的孩子,对于这一种本该有的冲动的感情感到没有一点兴趣,或许是我荷尔蒙分泌的太少了吧。

以前的我,也不过仅仅是把她当成一个玩伴,或者说用来抄作业的后勤负责人,把蚯蚓放在笔盒里面恐吓的对象而已。虽然每一次我不耐烦的找她要作业抄,引诱她拿出笔盒被笔盒里的东西被吓得魂不附体,到无数次后的处变不惊,我都在他的眼睛里能找出一丝丝的埋怨和一种无奈,对了,还有我无法理解的一种感情夹杂在里面,这种感情虽然在我接触到的一刹那被一种不可言语的力量所震撼,但是我却是总可以慢慢稳住自己的情绪,然后继续厚脸皮的笑着,不对,应该是无耻的笑着,看着她自己把笔盒里的东西清理干净,然后再把作业拿给我,然后一言不发的拿出书本看书,偶然的有几次,她会无奈的叹口气。

临近毕业的时候,我问她她以后打算怎么样,未来的理想如何。她说她想继续上学,然后谈一场恋爱,然后在父母的帮助下找一份还行工作,走一步算一步。然后他问我我的理想是什么。

我随口说不知道。

其实在我的心中我有很多的能力,我可以干这个,我可以干那个,那个好像很难,没事,我稍微努力一下,钻研一段时间就可以入门。

一个人,在理论上,他拥有无限的可能性。一个出身普通的人,也可以上为帝王将相,高高的俯视人间,也可以成为凡夫俗子,沦落在人间。但是命运和世俗的羁绊,还有自身的问题,先天或者后天,会像一个围城一样,把你一个活生生有无限能力的人,一丝一丝,如同蜘蛛捕捉猎物,先是把你黏上,然后一层一层把你围困起来,那种感觉是在不知不觉中一点一滴形成,是我们在路上吐得一个瓜子皮所决定!然后一个曾经热火朝天有着一股闯劲不知天高地厚的无知者,终究会被命运的这张网,自己这只蜘蛛,牢牢地困在一个地方。

或许你一开始还以为自己年轻,能反抗,有机会冲出去,但是在你无数个日日夜夜痛苦的挣扎中发现,自己的青丝已经多了一些面粉的颜色,你也就顺理成章的不在反抗,而是平静的接受这一切,并且为自己的无能和缺乏毅力买单。

不过她也就没有多问,只是说了几句象征性的废话,让我以后要有自己的理想,要为自己的理想付出努力。其实她并不像说这些,我可以从他的眼神里面看出来。有些时候,语言并不能表达人们心中所想,或者能够表达,可是表达出来的还不到十分之一,我们可以在这个时候依靠心灵的力量完成一次次沉默的交流,打开你孤寂的心理电台,说出你是fm多少多少,听着嘈杂的盲音,述说自己的故事。

她其实那个时候应该是想和我表白,但是她在开口的时候欲言又止好几次,然后终于说出这句废话。因为她知道说出来对于俩人都没有好处,也或许是她不敢搏一次。但是也好,以后不会成为说不上话的陌生人。

之后我听说她上了大学,谈了男朋友。男朋友是哪个公司的老板的儿子,哪个公司我忘了,对她不错。他们毕业之后就结了婚,然后,我就不知道了。

不过我希望那个她会幸福。

我几天前回到家乡,走在熟悉的街道,依旧是听着自己喜欢的歌,不同的是是用的手机,听的歌也有多少不同,街道上买抄手的那家以前很火的店面也关门大吉。不少的老屋被拆除,里弄里面又筑起了很大的一个地基。要建新房子了。

时间是一辆车,它们载着人生的旅客,一次次的路过相似却不同的街道,它不允许我们下车,但是我们可以回首,看着那些渐行渐远的风景。

年少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

而今尽识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曾经的梦想 曾经的梦想初中生篇四

你若伤了他们的翅膀,我必废了你整座天堂。

——题记

时间随着流水从我的指尖划过,他在做什么,我不敢想也不愿想。记得那段追星最狂热的时间里,去韩国见到他便是我最大的梦想。追星之路上总是坎坷的,那些在网上被总结出来的难听的话,我全听过。我只有用一次又一次的赌注来捍卫我的尊严,他的荣誉。“这次打榜仍是他们的第一”“他们一定会回归的”“回归后他们仍是大势”。赌输了,默默承受别人的嘲笑;赌赢了,又一个一个的道歉。挺累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大家对韩流偶像产生了那么多的偏见,哈韩的饭们都成了脑残粉。可大家有没有想过,韩流偶像为什么这么受欢迎呢,因为他们努力了很多。当然,我不能说中国明星就不努力了,只是中国明星的努力有人看见,而韩流明星很少,他们总是被贴上“花瓶”的标签,但我想说,他们不是花瓶,他们是艺术品。他们用实力,用才华,用自己装饰自己,群众的舆论只会让他们伤心,然后变得更坚强。看见他,是我曾经的梦想;我现在的梦想,是从身边开始,保护他,让他多笑笑。

曾经的梦想 曾经的梦想初中生篇五

我曾经有一个梦想,想在我们公社的书店里当一个卖书的店员,在售卖书籍的闲暇,可以想看什么书就看什么书。

那时,我还只是一个小学生,只是偶尔有几次机会到过公社驻地。仅有的几次在书店里的流连,却使我惊异的发现,那里的那个女店员并不看书,而是一直在那里织毛衣。而且她仿佛对看书买书的人很有意见,大概因为他们耽误了她织毛衣吧,所以买书的人刚让她把书拿过来翻翻,她就开始嚷嚷:“买吧?不买别乱翻!”弄得买书的人很不好意思,要么匆匆买书走人;要么讪讪地把书交还,却再也没有勇气央她拿书。我兜里分文皆无,又是一个小孩,自是不敢要她拿书,只是眼睛热热地朝书上贴,越是看不到,越是感觉那些书籍里有一个神奇的世界。所以,那时我有一个梦想,想有朝一日能在书店里当一名店员,在售卖书籍的闲暇,可以想看什么书就看什么书。

我喜欢看书,源于我的祖父、父亲。祖父没上过学,父亲也只念到高小,但是他们记忆力好,肚子里有说不完的故事。在那些故事里,我知道了一个与现实大不相同的世界,那个世界里有花不完的钱,吃不完的美食,数不清的巧合,想象不到的本领,有“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愿望,也有好人不得好报的唏嘘不已……我还惊奇地发现,那个世界可以被说故事的人随意改变。而当我上学识字之后,我发现那个神奇的世界也存在于书籍里面,而且书籍里面的这个世界似乎比祖父、父亲给我的那个世界还要广大。于是,我在认识了一些汉字之后,就不可救药地喜欢上了读书。

读书让我陶醉,读书让我自得其乐。记得一个春天,我好不容易从同学那儿借得一本《古代成语故事》,星期六一放学(那时我们一周上课五天半),突发奇想,直奔我家的菜园,因为我感觉那里阳光很好,特别安静。菜园周围是一圈矮土墙,我就倚在土墙下,晒着煦暖的春阳,闻着菜园里清新的空气,在土豆拱土出芽的时候,我翻开了书本。母亲找遍了村子,问遍了我的同学,已经快要疯了,而我在菜园里却浑身通泰,直感觉此乐何极!父亲去菜园浇菜,发现了脸带傻笑的我,一巴掌把我拉回到了现实,我才感觉两眼被太阳晒得发眩,肚子也咕噜咕噜地叫了。

我的童年基本处于上世纪七十年代,那时的书籍之少是现在的孩子所难以想象的,所以我几乎是饥不择食,逮到什么看什么,只要上面有字。父亲收藏的几本连环画、小故事书几乎被我翻烂了,周围邻居家带字的纸张也都被我翻了几遍,可是我还是时时处于读书读不够的饥饿状态。有一次,我偶然得到了一本残缺不全的批判儒家、宣扬法家思想的册子,也读得津津有味,从中了解了历史上还有这样的两种思想。我第一次读大部头的书,是在小学三年级结束后的暑假。我到和我一起拔猪草的小伙伴家,发现了一套三本的《水浒传》,繁体字,翻翻,连猜带蒙也能大致读懂,便忘了去他家的目的,看起书来。他们家的大人,看到我这样一个小孩子煞有介事的样子,不由地笑了,就问我故事情节,我也能说个大致。那大人便允许我看起来,只是不准我把书带回家。于是,整个暑假,除了下午要去拔猪草,我几乎就在他们家度过。早晨吃过早饭,我就迫不及待地来到他们家,捧书痴读,一开始是坐着,读到忘形,便或趴或躺,直把人家的大床当做了自己的战场,着实过足了书瘾。到吃午饭的时候,他们家大人便撵我回去。我恋恋不舍地放下书,慢慢走在夏日浓荫下的幽深的巷子里,思绪却漂浮在宋朝,和梁山好汉同喜同忧。

我痴迷于读书,并没有耽误学习,相反,读书让我思考,让我自我教育,我的理解力明显好于同龄的孩子,我从小学到初中,一直是学校第一名。这也让我有了读更多的书的机会:因为我懂得多,会讲故事,同学们都愿意和我玩,愿意借书给我看;一些同学学习需要我帮助,甚至要抄我的作业,自然会找书讨好我;老师都喜欢我,也愿意借书给我看。后来我考入郯城师范,几节课后,我的文选老师便看出我读书较多。那时,读书条件很差,常常在学校熄灯后点着煤油灯读书。有一次暑假我看校,竟然一夜在煤油灯下看完了半部《镜花缘》。庆幸的是,我的眼睛到现在都没有近视,实在难以理解。

工作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除了维持生活,我的工资大多是买了书,特别是在山东教育学院脱产进修的两年,几乎每次回家,都是大包小包地往回带书。这些书有的当时就看了,有的读了一半,有的只是翻了翻,却一律都堆放在床上床底,查找起来很不方便。从济南回来之后,我那年送了一个毕业班,成绩不错,学校奖励了几百块钱,就找木匠给做了两个较大却简易的书橱。书橱送来的那天晚上,我把这些书分门别类的插到书橱上,彻夜不眠,起坐徘徊,摩挲欣赏,有了坐拥书城的感觉。我想,虽然还没有也不可能当上书店店员了,却似乎可以想看什么书就看什么书了。

去年,偶尔问起孩子的梦想,孩子说以后想开书店。我一方面有感于孩子的志向强于当年只想当店员的我,一方面也很担忧他这个梦想实现的可能,因为电子书的冲击,实体书店似乎越来越少了。但我最终没有说出自己的担忧,因为我知道,孩子只是喜欢读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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