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全国法制宣传日内容 全国法制宣传日手抄报内容(实用6篇)

最新全国法制宣传日内容 全国法制宣传日手抄报内容(实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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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4 09:15:22

上传者:文锋 最新全国法制宣传日内容 全国法制宣传日手抄报内容(实用6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全国法制宣传日内容篇一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公民应履行的基本义务主要包括: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保守国家机密;

(4)爱护公共财产;

(5)遵守劳动纪律;

(6)遵守公共秩序;

(7)尊重社会公德;

(8)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9)保卫祖国、抵抗侵略;

(10)依法服兵役;

(11)依法纳税;

(12)实行计划生育。

全国法制宣传日内容篇二

省委宣传部、司法厅、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x普治办〔20xx〕x号)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向全系统各单位转发《通知》,部署“12.4”法制宣传活动,提出明确要求。

(二)多形式、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一是组织专题辅导报告会学习宪法。12月16日上午,我局党组在省锅检所六楼会议室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国家宪法日专题辅导报告会,邀请海南大学法学院王琳副教授作题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辅导报告。省局机关全体人员、海府地区各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共120人参加报告会。报告会上,王教授围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这一主题,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系统讲解了我国不同历史阶段宪法起草过程及其主要内容,强调要维护宪法权威,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海府地区以外各单位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采取自学或邀请当地普法讲师团成员到本单位作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宪法。

二是通过led宣传屏及制作宣传栏、悬挂法治宣传横幅等形式宣传宪法。

三是发放普法宣传资料、为民众提供咨询解答等形式,做好新出台的《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宣贯,开展电梯使用知识进校园、社区、企业活动。向民众发放《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和燃气安全使用常识》等宣传册,接受群众咨询,针对群众关心的质量安全、名牌产品、电梯使用安全等方面的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通过以上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在学习宪法、宣传宪法活动中进一步树立了宪法权威,弘扬了宪法精神。增强了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性,为更好地发挥质监工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奠定了良好基础。

全国法制宣传日内容篇三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公民享有以下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

(4)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

(5)结社自由和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6)人身自由权;

(7)人格尊严权;

(8)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

(9)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

(10)宗教信仰自由;

(11)从事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12)受教育的权利;

(13)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劳动的权利;

(14)休息权;

(15)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全国法制宣传日内容篇四

今年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7个全国法治宣传日。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12月4日上午,重庆市丰都县龙河镇人大办、司法所、综治办、安监办、计生办、国土所、派出所等部门利用龙河镇场镇赶场天在龙河镇农贸市场集中开展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x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

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龙河镇人大对此高度重视,率先谋划,在宣传活动现场布置宣传图版、悬挂宣传条幅、设置法律咨询台等,宣传活动主要是通过发放多种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宣传资料、法律手册和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相关法律知识,让更多群众认识到法律有利于维护自身权利。

这场以“学习贯彻党的十x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不仅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同时也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使辖区广大人民群众在以后的生活工作中会利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觉做到遵法、懂法、知法、守法和护法。

全国法制宣传日内容篇五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依法行政、守法经营意识,由昆明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昆明市司法局组织,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官渡区文化体育旅游局牵头承办的《昆明市“3.18”全国文化市场法制日暨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系列法制宣传活动》于3月18日在官渡区官渡古镇广场举行,云南省文化厅、昆明市文体广电局、官渡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区司法局、昆明信息港、五华、盘龙、西山、呈贡文化体育旅游局等行政执法单位领导以及区新化书店、宝利影视公司等10家企业参加了此次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的主题是“依法行政、守法经营,创建和谐文化市场”。参加此次宣传活动的单位制作了文化市场法制日暨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系列法制宣传展板及发放宣传册进行宣传,现场律师对群众提出的文化法律法规问题进行了解答,组织20多名市民实地到网吧进行体验式执法,普及相关文化市场监管知识。通过此次文化法制日宣传活动,增强了行政人员依法行政,文化企业守法经营的意识,让市民增加文化法律法规的了解,增强法律意识。

全国法制宣传日内容篇六

提高安全意识,愿意自觉去学习《道路交通法》的有关知识,在学习中增强与同学的合作交流意识;初步了解《道路交通法》的有关条文,知道每一个公民都要自觉遵守交通法,明白交通安全重在预防。

自己能改变生活中不遵守交通法的不良习惯,提高对生活中违反交通法的行为的辨别能力。

一、问题情景

观看动画视频,思考“大脑瓜”什么地方做的不对,有什么危害?教师小结。

二、学生活动

展开小组讨论:日常生活中,你见过哪些不良行为可能会造成交通事故或发生危险呢?

(不走人行横道、在马路上玩耍打闹、不按灯行走、翻越护栏等)学生汇报,可以用表演的方式,对于表演好的组进行鼓励。教师小结。

三、教师讲解:

(1)不良的行为习惯不但会影响交通秩序,更有可能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因此一定要树立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

观看事故视频。

(2)血的事实告诉我们,一时的疏忽可能会造成终身的遗憾,关爱生命、平安出行、从我做起、从小做起,亲爱的同学们:为使同学们进一步的熟悉和掌握相应的交通安全法律常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下面我来告诉大家应该如何去做。

(3)怎样走路:

1、在道路划有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走,在没有划分上述车道的道路上,行人要靠道路的右侧通行。

2、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班马线等交通设施的路口时,要按信号指示走人行横道线。

3、在通过没有交通设施路口时,要注意过往车辆,在确定安全后方可通过。

4、不许在公路上、街路上和机动车道上坐卧、停留、打闹、来回奔跑、相互追逐,随意突然横穿公路。

5、不许追车、扒车、拦车、向车上抛物。

6、不许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任何滑行工具。

7、不许跨越、倚座道路隔离设施,或在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上逆向行驶。

8、学龄儿童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方可在道路上通行。

(4)怎样乘车:

1、乘座公共汽车或者长途汽车时,要在站台或者指定地点依次侯车,待车停稳后,依次上下。

2、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3、不得在机动车道上,从机动车的左侧上下车。

4、乘座公共汽车和客运车辆时,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

5、乘座摩托车时,必须戴头盔。

6、不准跳车,乘货运车辆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栏板上。

7、上下车时,不要拥挤,要排队按先后顺序上下车。

8、不要乘座家用车,拖拉机,报废车,超员车上下学。

四、深入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因为道路上车辆行人很多,年纪小的同学很难驾驭,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因此我们必须严格遵守此项规定,否则不但危险,你的行为也已经触犯了国家的法律。

2.对于家里有私家车的同学,老师要问你们一个问题,平时你都坐在哪个座位呀?

(学生回答。)

那你们知道交通安全法对少年儿童乘坐私家车有哪些规定吗?

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的少年儿童是不能坐在副驾驶位置的,让儿童坐在副驾驶座位上,不仅对儿童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也会妨碍机动车驾驶人开车。因为相对于成人来说,小孩的上身比较短,气囊崩开的位置往往是在孩子的头顶,非但保护不了孩子,反而会造成伤害。此外,气囊瞬间张开的爆发力很强,像是一记迎面击来的猛烈重拳,大人如果直接挨上都会受不了,更何况孩子。所以,12岁以下的儿童必须坐在后排。

此外,还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2)绝对禁止家长抱着儿童乘车;

(4)不要让儿童绑成人安全带,它是为成人设计的,并不适合你的体形。如果安全带绑得太紧,可能在车祸发生时会引发对你的颈部勒伤或对腰部的挤压伤;如果绑得太松,则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

(5)儿童乘车时不要吃东西或饮水:道理很简单,汽车的颠簸会导致食物进入气管,极其危险。

(6)不要让孩子把身体探出车外:第一,在错车或超车时将你的身体任何部位探出车外都是非常危险的,也是交通法规严格禁止的;第二,有些汽车的电动车窗会有自动关闭功能,此时将身体、尤其是头探出车外,都会因车窗关闭而引发意外;第三,车外汽车的尾气,也对你的健康不利。

五、认识交通标志

六、学习交通安全儿歌

七、教师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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