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森林防火值班制度(通用16篇)

乡镇森林防火值班制度(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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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12 04:22:06

上传者:书香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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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一、在森林防火期,护林防火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坚守岗位,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值班员必须立即向护林防火办公室负责人和主要领导汇报。

二、根据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同志的指示,将火情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通报有关单位,做好应急准备。

三、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火情动态,并将镇党委、政府的部署和有关要求及时传达到有关单位。

四、值班人员应当如实做好各项工作记录,确保记录清除整洁,由负责人签字后,妥善保管。

五、严格按规定准时交接班,严禁值班人员在值班室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六、交接班时整理内务卫生,做好交接班工作。

乡镇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为使森林防火值班转入正常化、制度化,明确职责,坚守岗位,经乡府研究,物制订如下值班制度:

(一)坚守岗位,实行二十四小时在岗值班制。

(二)严格执行考勤请假制度,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三)做好值班期间上级电话及有关重大事情的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值班期间,做好群众火情报告的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并立即组织人员,发动群众上山扑救。

(五)严格交接-班制度,在与下班人员做好交接后方可离岗,确保二十四小时有人在岗。

(六)自觉遵守以上纪律,团结协作,共同搞好森林防火值班工作。

枫岭乡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月一日

一、在森林防火期,护林防火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坚守岗位,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值班员必须立即向护林防火办公室负责人和主要领导汇报。

二、根据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同志的指示,将火情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通报有关单位,做好应急准备。

三、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火情动态,并将镇党委、政府的部署和有关要求及时传达到有关单位。

四、值班人员应当如实做好各项工作记录,确保记录清除整洁,由负责人签字后,妥善保管。

五、严格按规定准时交接-班,严禁值班人员在值班室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六、交接-班时整理内务卫生,做好交接-班工作。

为严格执行防火值班工作纪律,切实做好我乡森林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领导由我乡值周领导担任,负责防火安全值班工作,办公室主任协助带班领导做好安全值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值班室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安全值班。值班人员由乡值周人员担任,要按照值班时限要求坚守岗位,不允许脱岗、空岗或随意替岗。经带班领导或办公室主任调度核实,连续脱岗20分钟者视为空岗。

三、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值班实行点到制,早晚各一次。治安办期间应按照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值班记录要求详实、规范,字迹工整。

四、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和请销假制度。

五、带班领导要督查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并根据安全情况调度安排当日安全工作,遇有紧急情况要立即向主要领导汇报。

六、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使用各类通讯器材和联络方法,熟悉辖区内的地理位置、道路交通及防火力量的配置情况,掌握防火预案并具备根据预案要求采取相应措施的能力。

七、值班人员负责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禁止在值班室内聚餐、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禁止闲杂人员随意出入。

一、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

二、值班人员由防火指挥部领导、防火队队长、值班员、司机等人组成。当日值班的人员负责处理日常的防灭火工作,承担信息收集,上传下达等项业务遇有较重大事宜请示带班领导,保证指挥调度用车。

三、防火期前,要确定值班人员,制定各级值班人员轮流表,并与上级机关和下属单位取得联系,告之具体值班日期、时间和通讯联络方式。进入森林防火期,值班人员立即上岗值班,坚守值班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擅自离岗、漏岗。

四、参加值班的人员所有电话通讯设备状态完好。不得随意占用值班电话谈论与值班事务无关的事宜。

五、值班人员对当日值班期间的防、灭火动态都应认真处理,并有相应的文字记录,特别是发生火情后,要及时、准确掌握火场情况,传达上级机关和领导的指示、命令,认真做好扑火过程中的一切事宜,整理出火场原始记录,以备建立林火档案。

六、各类森林防火值班人员,当日值班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将未完成的工作或需交接的内容交待给接-班人员,填写进交接-班记录本,接-班人员清楚情况签字后,方可完成交接-班。

一、为了更好有效的抓好护林防火工作,在森林防火期(护林防火特险期、特殊情况及重要节假日例外)实行轮流值班制,以一周(七天)为工作日,全天24小时值班。

二、值班人员由各片片长及包村干部组成。当周值班的人员负责处理日常的防灭火工作,承担信息收集,上传下达等项业务遇有较重大事宜请示带班领导,保证指挥调度用车,做好各片护林防火巡查工作。

三、在森林防火期,值班人员要坚守值班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擅自离岗、漏岗。如因脱岗、漏岗或责任心不强,延误信息报送或酿成大的森林火灾,将严肃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四、值班人员所有电话通讯必须保持通畅,24小时开机,不得随意占用值班电话谈论与值班事务无关的事宜。

五、值班人员对当日值班期间的防、灭火动态都应认真处理,并有相应的文字记录,特别是发生火情后,要及时、准确掌握火场情况,传达上级机关和领导的指示、命令,认真做好扑火过程中的一切事宜,整理出火场原始记录,以备建立林火档案。

六、在森林防火期,护林防火工作以片为主体,实行片长负责制,片长为主要责任人,包村干部为具体责任人,村、村委主任为重要责任人。

七、各片森林防火值班人员,当日值班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将未完成的工作或需交接的内容交待给接-班人员,填写进交接-班记录本,接-班人员清楚情况签字后,方可完成交接-班,交接-班时间为每周一早晨8点。

1、县局领导在防火期内,按值班轮流表安排昼夜值班值宿,并负责协调组织处理当日的防火日常工作。

2、县防火办领导在防火期内昼夜轮流值班值宿,协助县局值班领导工作,并处理防火办公室外的日常工作。

3、当日值班调度员负责收集汇总当日火险情况、气象预报、兵力布防、机具配备等情况,做好各种记录,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各责任区的.领导和防火办的工作人员,在防火期内昼夜轮流值班值宿,负责处理本责任区的防火日常工作,发现火情及时上报。

为满足森林防火工作的需求,保证森林防火信息迅速畅通,确保森林防火万无一失,特定本制度:

一、 森林防火期(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五月三十一日),值班由办公室负责,并安排值班人员时间。护林防火值班要固定专人,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二、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不得在值班时间擅离职守,走亲访友,饮酒误事,要做到值班一分钟,负责六十秒。

三、 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防火值班记录和电话记录,及时汇报辖区森林防火情况,每日详细记载值班期间的森林防火信息和发生的情况及天气情况。林业站要区、乡防火办汇报辖区森林防火情况,值班人员每天下午向乡防火办汇报防火情况。若漏报、迟报给场造成的不良影响由本人负责。

四、 要严格交接-班手续,只有交接-班人员双方签字后,原值班人员方可离开值班室,交接-班手续不齐、交接不清发生问题,由移交人负责。

五、 值班人员要做到上情下达及时,下情上传迅速,保证防火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

六、 一旦发生重大事情或森林火情,值班人员要迅速向上级部门汇报,立即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扑火安全手册

一、 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老人及儿童。

二、 扑火人员必须接受扑火安全培训。

三、 遵守火场纪律。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严禁单独行动。

四、 时刻保持畅通的通讯联络。

五、 扑火人员须熟练掌握灰盔、防火服、防火手套、防火靴和灭火弹、扑火机等用具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

六、 密切注意观察火场的天气变化,尤其是注意事后扑救森林火灾伤亡事故高发生事段得天气情况。

七、 密切注意观察火场可燃物种类及易燃程度,避免进入易燃区

八、 注意火场地形条件。扑火人员不得进入三面环山、鞍状山谷、峡窄草塘沟、窄谷、向阳山坡等地段直接扑打火头。

九、 扑救林火时应事先选择好避火安全区和撤退路线、以防不测。一旦陷入危险环境,要保持头脑清晰,积极设法进行自救。扑灭地下火时,一定要摸清火场范围,并进行标注,以免误入火区。

十、 扑救队员体力消耗极大,要适时休整,保持旺盛的体力。

村级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为严格执行防火值班工作纪律,切实做好全乡森林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有一名领导带班,负责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的领导,办公室主任协助带班领导做好安全值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值班室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安全值班。值班人员要按照值班时限要求坚守岗位,不允许脱岗、空岗或随意替岗。

三、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期间要定时或不定时调度,抽查各值班点人员在位及安全工作情况,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值班纪录要求详实、规范,字迹工整。

四、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交接班时,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通报值班情况,并按要求填写交接班记录。

五、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安全工作情况,带班领导要督察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并根据安全情况调度安排当日安全工作,遇有紧急情况要立即向主要领导汇报。

六、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使用各类通讯器材和联络方法,熟悉辖区内的地理位置、道路交通及防火力量的配置情况,掌握防火预案并具备根据预案要求采取相应措施的`能力。

七、值班人员负责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禁止在值班室内聚餐、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禁止闲杂人员随意出入。值班室电话系安全专用电话,禁止无关人员随意使用。

八、凡在上岗期间,值班人员擅离职守,造成空岗、脱岗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因上述原因造成报警、出警不及时或不能及时、准确传达上级指示,酿成损失的加重处罚,并视情给予纪律处分。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一、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

二、值班人员由防火指挥部领导、防火办正、副主任、指挥科(股)长、值班员、电台报务员、司机等人组成。当日值班的防火办正、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的防灭火工作,遇有较重大事宜请示带班领导;指挥科(股)长,值班员具体承担信息收集,上传下达等项业务;电台报务员负责无线电通讯事宜;值班司机保证指挥调度用车。

三、防火期前,要确定值班人员,制定各级值班人员轮流表,并与上级机关和下属单位取得联系,告之具体值班日期、时间和通讯联络方式。进入森林防火期,值班人员立即上岗值班,坚守值班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擅自离岗、漏岗。

四、要保持值班室、报务室安静、整洁的工作环境,保证值班所有电话、电台、对讲机等通讯设备状态完好。不得随意占用值班电话谈论与值班事务无关的事宜;电台要在规定开机时间开机,并保持联络,不得擅自更改通讯频率或关机。值班电话铃响五次后仍无人接,视为值班人员空岗。

五、值班人员对当日值班期间的防、灭火动态都应认真处理,并有相应的文字记录,特别是发生火情后,要及时、准确掌握火场情况,传达上级机关和领导的指示、命令,认真做好扑火过程中的一切事宜,整理出火场原始记录,以备建立林火档案。

六、各类森林防火值班人员,当日值班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将未完成的工作或需交接的内容交待给接-班人员,填写进交接-班记录本,接-班人员清楚情况签字后,方可完成交接-班。

林场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为了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必须加强日常的防火值班、值宿,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林区在森林防火期,必须每天有领导值班,随时联络,及时传递信息,并做好各种记录。

二、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可由值班领导指派他人代替值班,但决不允许空岗和随意替班。

三、值班人员保证做到二十四小时不离岗,电话随响随接,随叫随到并负责处理好当日值班的承上启下的一切正常工作。

四、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接到森林火警报告时,除做好有关记录外,要立即把情况报告值班领导。

五、值班领导和专业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准饮酒、打麻将。并按时碰头交接,清点通讯器材和备品,双方签字,以示负责。

一、在森林防火期,护林防火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坚守岗位,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值班员必须立即向护林防火办公室负责人和主要领导汇报。

二、根据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同志的指示,将火情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通报有关单位,做好应急准备。

三、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火情动态,并将镇党委、政府的部署和有关要求及时传达到有关单位。

四、值班人员应当如实做好各项工作记录,确保记录清除整洁,由负责人签字后,妥善保管。

五、严格按规定准时交接-班,严禁值班人员在值班室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六、交接-班时整理内务卫生,做好交接-班工作。

为了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必须加强日常 的防火值班、值宿,具体要求如下: 

三、值班人员保证做到二十四小时不离 岗,电话随响随接,随叫随到并负责处理好 当日值班的承上启下的一切正常工作。

五、值班领导和专业人员在值班期间不 准饮酒、打麻将。并按时碰头交接,清点通 讯器材和备品,双方签字,以示负责。

一、排定的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名单张榜公布,轮流值班或带班。

二、实行全年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一)重点防火期:1月1日至5月31日,9月1日至12月31日,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

(二)一般防火期:6月1日至8月31日,白天按机关作息时间值班,遇特殊情况另外安排。

三、值班人员必须掌握通讯业务知识,能熟练使用各种通讯设备,遵守通讯纪律和规则,保证通讯畅通。

四、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填写值班日记和火情记录,要记明来电时间、单位名称、姓名、报告和通知的详细内容,必要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五、对来电来访人员,做到态度和蔼、热情接待,文明礼貌待人。

六、搞好值班室卫生,保持值班室和有关设备干净、整洁。

七、要爱护通讯设备,严禁违章操作。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对讲机等交给他人使用。

八、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时要把本班发生的重大问题的处理情况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鱼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为严格执行防火值班工作纪律,切实做好全乡森林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有一名领导带班,负责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的领导,办公室主任协助带班领导做好安全值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值班室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安全值班。值班人员要按照值班时限要求坚守岗位,不允许脱岗、空岗或随意替岗。

三、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期间要定时或不定时调度,抽查各值班点人员在位及安全工作情况,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值班纪录要求详实、规范,字迹工整。

四、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交接-班时,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通报值班情况,并按要求填写交接-班记录。

五、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安全工作情况,带班领导要督察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并根据安全情况调度安排当日安全工作,遇有紧急情况要立即向主要领导汇报。

六、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使用各类通讯器材和联络方法,熟悉辖区内的地理位置、道路交通及防火力量的配置情况,掌握防火预案并具备根据预案要求采取相应措施的能力。

七、值班人员负责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禁止在值班室内聚餐、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禁止闲杂人员随意出入。值班室电话系安全专用电话,禁止无关人员随意使用。

八、凡在上岗期间,值班人员擅离职守,造成空岗、脱岗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因上述原因造成报警、出警不及时或不能及时、准确传达上级指示,酿成损失的加重处罚,并视情给予纪律处分。

为满足森林防火工作的需求,保证森林防火信息迅速畅通,确保森林防火万无一失,特定本制度:

一、 森林防火期(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五月三十一日),值班由办公室负责,并安排值班人员时间。护林防火值班要固定专人,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二、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不得在值班时间擅离职守,走亲访友,饮酒误事,要做到值班一分钟,负责六十秒。

三、 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防火值班记录和电话记录,及时汇报辖区森林防火情况,每日详细记载值班期间的森林防火信息和发生的情况及天气情况。林业站要区、乡防火办汇报辖区森林防火情况,值班人员每天下午向乡防火办汇报防火情况。若漏报、迟报给场造成的不良影响由本人负责。

四、 要严格交接-班手续,只有交接-班人员双方签字后,原值班人员方可离开值班室,交接-班手续不齐、交接不清发生问题,由移交人负责。

五、 值班人员要做到上情下达及时,下情上传迅速,保证防火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

六、 一旦发生重大事情或森林火情,值班人员要迅速向上级部门汇报,立即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为适应新时期森林防火工作要求,提高森林防火期值班人员高效处置森林火情的能力,确保履职尽责,制定本制度。

一、森林防火期内,成立洪泉乡森林防火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定值班值班(带班)人员安排表,确定值班电话,公布并上报备案。

二、值班人员要熟悉森林防火业务,具备独立处置突发森林火情的`能力,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单位领导通知要在岗带班,履职尽责,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三、值班室要具备信息传递、应急通信、24小时应急值守等设施、设备。

四、值班人员的主要任务是:处置森林火情;核查、反馈热点信息;了解掌握气象信息及火险状态,及时传递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办理来电、来文等应急工作。

五、值班员不得擅离职守,遇有特殊情况,离开岗位要向值班领导报告,经值班领导同意,替班人员到岗后,必须履行交接手续。

六、值班记录要使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详细记录带班领导、值班人员、火情、火险信息、重要事项及交接-班等相关情况。值班记录必须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书写清晰、页面整洁、保存管理。

一、值班人员在指定地点值班,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险天气期间,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

二、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密切注视野外用火的动向,严加防范。

三、值班人员必须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认真履行职责。

四、值班人员负责当日森林防火工作,接到火情报告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及时组织人员扑救。

五、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开,因失职贻误扑火战机,追究失职人员行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森林防火期(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五月三十一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乡(镇)护林防火委员会和国有林场(苗圃)要设立护林防火值班室,固定专人,坚持二十四小时昼夜值班,保证通讯联络畅通无阻。

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在值班期间擅离职守,走亲访友,饮酒误事。

三、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详细记载值班期间的森林防火信息和发生的事情,并要按日记载天气情况。

四、要严格交接-班手续,只有交接-班人员签字后,原值班人员方可离开值班室,严禁交接-班手续不齐,留有空档。

五、值班人员要做好上下工作之间的协调,做到上情下传,下情上达,定期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保证防火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一旦发生重大事情或森林火情、值班人员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迅速做好应急准备。

为使森林防火值班转入正常化、制度化,明确职责,坚守岗位,经乡府研究,物制订如下值班制度:

(一)坚守岗位,实行二十四小时在岗值班制。

(二)严格执行考勤请假制度,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三)做好值班期间上级电话及有关重大事情的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值班期间,做好群众火情报告的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并立即组织人员,发动群众上山扑救。

(五)严格交接-班制度,在与下班人员做好交接后方可离岗,确保二十四小时有人在岗。

(六)自觉遵守以上纪律,团结协作,共同搞好森林防火值班工作。

村级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一、排定的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名单张榜公布,轮流值班或带班。

二、实行全年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一)重点防火期:1月1日至5月31日,9月1日至12月31日,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

(二)一般防火期:6月1日至8月31日,白天按机关作息时间值班,遇特殊情况另外安排。

三、值班人员必须掌握通讯业务知识,能熟练使用各种通讯设备,遵守通讯纪律和规则,保证通讯畅通。

四、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填写值班日记和火情记录,要记明来电时间、单位名称、姓名、报告和通知的详细内容,必要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五、对来电来访人员,做到态度和蔼、热情接待,文明礼貌待人。

六、搞好值班室卫生,保持值班室和有关设备干净、整洁。

七、要爱护通讯设备,严禁违章操作。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对讲机等交给他人使用。

八、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时要把本班发生的重大问题的处理情况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村级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一、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

二、值班人员由防火指挥部领导、防火办正、副主任、指挥科(股)长、值班员、电台报务员、司机等人组成。当日值班的防火办正、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的防灭火工作,遇有较重大事宜请示带班领导;指挥科(股)长,值班员具体承担信息收集,上传下达等项业务;电台报务员负责无线电通讯事宜;值班司机保证指挥调度用车。

三、防火期前,要确定值班人员,制定各级值班人员轮流表,并与上级机关和下属单位取得联系,告之具体值班日期、时间和通讯联络方式。进入森林防火期,值班人员立即上岗值班,坚守值班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擅自离岗、漏岗。

四、要保持值班室、报务室安静、整洁的工作环境,保证值班所有电话、电台、对讲机等通讯设备状态完好。不得随意占用值班电话谈论与值班事务无关的事宜;电台要在规定开机时间开机,并保持联络,不得擅自更改通讯频率或关机。值班电话铃响五次后仍无人接,视为值班人员空岗。

五、值班人员对当日值班期间的防、灭火动态都应认真处理,并有相应的文字记录,特别是发生火情后,要及时、准确掌握火场情况,传达上级机关和领导的指示、命令,认真做好扑火过程中的一切事宜,整理出火场原始记录,以备建立林火档案。

六、各类森林防火值班人员,当日值班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将未完成的工作或需交接的内容交待给接-班人员,填写进交接-班记录本,接-班人员清楚情况签字后,方可完成交接-班。

为严格执行防火值班工作纪律,切实做好全乡森林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有一名领导带班,负责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的领导,办公室主任协助带班领导做好安全值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值班室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安全值班。值班人员要按照值班时限要求坚守岗位,不允许脱岗、空岗或随意替岗。

三、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期间要定时或不定时调度,抽查各值班点人员在位及安全工作情况,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值班纪录要求详实、规范,字迹工整。

四、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交接-班时,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通报值班情况,并按要求填写交接-班记录。

五、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安全工作情况,带班领导要督察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并根据安全情况调度安排当日安全工作,遇有紧急情况要立即向主要领导汇报。

六、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使用各类通讯器材和联络方法,熟悉辖区内的地理位置、道路交通及防火力量的配置情况,掌握防火预案并具备根据预案要求采取相应措施的能力。

七、值班人员负责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禁止在值班室内聚餐、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禁止闲杂人员随意出入。值班室电话系安全专用电话,禁止无关人员随意使用。

八、凡在上岗期间,值班人员擅离职守,造成空岗、脱岗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因上述原因造成报警、出警不及时或不能及时、准确传达上级指示,酿成损失的加重处罚,并视情给予纪律处分。

一、在森林防火期,护林防火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坚守岗位,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值班员必须立即向护林防火办公室负责人和主要领导汇报。

二、根据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同志的指示,将火情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通报有关单位,做好应急准备。

三、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火情动态,并将镇党委、政府的部署和有关要求及时传达到有关单位。

四、值班人员应当如实做好各项工作记录,确保记录清除整洁,由负责人签字后,妥善保管。

五、严格按规定准时交接-班,严禁值班人员在值班室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六、交接-班时整理内务卫生,做好交接-班工作。

一、在森林防火期(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五月三十一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乡(镇)护林防火委员会和国有林场(苗圃)要设立护林防火值班室,固定专人,坚持二十四小时昼夜值班,保证通讯联络畅通无阻。

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在值班期间擅离职守,走亲访友,饮酒误事。

三、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详细记载值班期间的森林防火信息和发生的事情,并要按日记载天气情况。

四、要严格交接-班手续,只有交接-班人员签字后,原值班人员方可离开值班室,严禁交接-班手续不齐,留有空档。

五、值班人员要做好上下工作之间的协调,做到上情下传,下情上达,定期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保证防火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一旦发生重大事情或森林火情、值班人员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迅速做好应急准备。

一、排定的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名单张榜公布,轮流值班或带班。

二、实行全年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一)重点防火期:1月1日至5月31日,9月1日至12月31日,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

(二)一般防火期:6月1日至8月31日,白天按机关作息时间值班,遇特殊情况另外安排。

三、值班人员必须掌握通讯业务知识,能熟练使用各种通讯设备,遵守通讯纪律和规则,保证通讯畅通。

四、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填写值班日记和火情记录,要记明来电时间、单位名称、姓名、报告和通知的详细内容,必要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五、对来电来访人员,做到态度和蔼、热情接待,文明礼貌待人。

六、搞好值班室卫生,保持值班室和有关设备干净、整洁。

七、要爱护通讯设备,严禁违章操作。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对讲机等交给他人使用。

八、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时要把本班发生的重大问题的处理情况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鱼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一、值班人员在指定地点值班,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险天气期间,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

二、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密切注视野外用火的动向,严加防范。

三、值班人员必须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认真履行职责。

四、值班人员负责当日森林防火工作,接到火情报告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及时组织人员扑救。

五、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开,因失职贻误扑火战机,追究失职人员行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适应新时期森林防火工作要求,提高森林防火期值班人员高效处置森林火情的能力,确保履职尽责,制定本制度。

一、森林防火期内,成立洪泉乡森林防火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定值班值班(带班)人员安排表,确定值班电话,公布并上报备案。

二、值班人员要熟悉森林防火业务,具备独立处置突发森林火情的能力,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单位领导通知要在岗带班,履职尽责,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三、值班室要具备信息传递、应急通信、24小时应急值守等设施、设备。

四、值班人员的主要任务是:处置森林火情;核查、反馈热点信息;了解掌握气象信息及火险状态,及时传递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办理来电、来文等应急工作。

五、值班员不得擅离职守,遇有特殊情况,离开岗位要向值班领导报告,经值班领导同意,替班人员到岗后,必须履行交接手续。

六、值班记录要使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详细记录带班领导、值班人员、火情、火险信息、重要事项及交接-班等相关情况。值班记录必须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书写清晰、页面整洁、保存管理。

1、县局领导在防火期内,按值班轮流表安排昼夜值班值宿,并负责协调组织处理当日的防火日常工作。

2、县防火办领导在防火期内昼夜轮流值班值宿,协助县局值班领导工作,并处理防火办公室外的日常工作。

3、当日值班调度员负责收集汇总当日火险情况、气象预报、兵力布防、机具配备等情况,做好各种记录,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各责任区的领导和防火办的工作人员,在防火期内昼夜轮流值班值宿,负责处理本责任区的防火日常工作,发现火情及时上报。

为使森林防火值班转入正常化、制度化,明确职责,坚守岗位,经乡府研究,物制订如下值班制度:

(一)坚守岗位,实行二十四小时在岗值班制。

(二)严格执行考勤请假制度,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三)做好值班期间上级电话及有关重大事情的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值班期间,做好群众火情报告的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并立即组织人员,发动群众上山扑救。

(五)严格交接-班制度,在与下班人员做好交接后方可离岗,确保二十四小时有人在岗。

(六)自觉遵守以上纪律,团结协作,共同搞好森林防火值班工作。

枫岭乡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月一日

林场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为了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必须加强日常的防火值班、值宿,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林区在森林防火期,必须每天有领导值班,随时联络,及时传递信息,并做好各种记录。

二、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可由值班领导指派他人代替值班,但决不允许空岗和随意替班。

三、值班人员保证做到二十四小时不离岗,电话随响随接,随叫随到并负责处理好当日值班的承上启下的一切正常工作。

四、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接到森林火警报告时,除做好有关记录外,要立即把情况报告值班领导。

五、值班领导和专业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准饮酒、打麻将。并按时碰头交接,清点通讯器材和备品,双方签字,以示负责。

县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一、森林防火期实行2 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

二、值班人员必须按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安排的值班表认真履行,准时到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三、森林高火险期间必须备有防火值班车辆。

四、值班人员必须做好值班记录,火险天气转报,来电来访记录,及时传达领导对防火工作的指示,及时向领导汇报防火工作情况,并办好交接-班手续。

五、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必须按照《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的程序处理。

一、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林场(区所)、科研站、林科所基地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

二、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由防火指挥部领导、防火办正、副主任、值班员、电台报务员、司机等人组成。基层防火责任单位值班人员,由场(区、所)级领导、值班员、报务员、司机等人组成。当日值班的领导负责处理日常的防灭火工作,遇有较重大事宜请示带班领导;值班员具体承担信息收集,上传下达等项业务;电台报务员负责无线电通讯事宜;值班司机保证指挥调度用车。

三、防火期前,要确定值班人员,制定各级值班人员轮流表,并与上级机关和下属单位取得联系,告之具体值班日期、时间和通讯联络方式。进入森林防火期,值班人员立即上岗值班,坚守值班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擅自离岗、漏岗。

四、要保持值班室、报务室安静、整洁的工作环境,保证值班所有电话、电台、对讲机等通讯设备状态完好。不得随意占用值班电话谈论与值班事务无关的'事宜;电台要在规定开机时间开机,并保持联络,不得擅自更改通讯频率或关机。值班电话铃响五次后仍无人接,电台呼叫三次无应答,视为值班人员空岗。

五、值班人员对当日值班期间的防、灭火动态都应认真处理,并有相应的文字记录,特别是发生火情后,要及时、准确掌握火场情况,传达上级机关和领导的指示、命令,认真做好扑火过程中的一切事宜,整理出火场原始记录,以备建立林火档案。

六、各类森林防火值班人员,当日值班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将未完成的工作或需交接的内容交待给接-班人员,填写进交接-班记录本,接-班人员清楚情况签字后,方可完成交接-班。

乡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为使森林防火值班转入正常化、制度化,明确职责,坚守岗位,经乡府研究,物制订如下值班制度:

(一)坚守岗位,实行二十四小时在岗值班制。

(二)严格执行考勤请假制度,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三)做好值班期间上级电话及有关重大事情的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值班期间,做好群众火情报告的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并立即组织人员,发动群众上山扑救。

(五)严格交接-班制度,在与下班人员做好交接后方可离岗,确保二十四小时有人在岗。

(六)自觉遵守以上纪律,团结协作,共同搞好森林防火值班工作。

枫岭乡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月一日

为严格执行防火值班工作纪律,切实做好我乡森林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领导由我乡值周领导担任,负责防火安全值班工作,办公室主任协助带班领导做好安全值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值班室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安全值班。值班人员由乡值周人员担任,要按照值班时限要求坚守岗位,不允许脱岗、空岗或随意替岗。经带班领导或办公室主任调度核实,连续脱岗20分钟者视为空岗。

三、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值班实行点到制,早晚各一次。治安办期间应按照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值班记录要求详实、规范,字迹工整。

四、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和请销假制度。

五、带班领导要督查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并根据安全情况调度安排当日安全工作,遇有紧急情况要立即向主要领导汇报。

六、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使用各类通讯器材和联络方法,熟悉辖区内的地理位置、道路交通及防火力量的配置情况,掌握防火预案并具备根据预案要求采取相应措施的能力。

七、值班人员负责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禁止在值班室内聚餐、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禁止闲杂人员随意出入。

一、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林场(区所)、科研站、林科所基地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

二、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由防火指挥部领导、防火办正、副主任、值班员、电台报务员、司机等人组成。基层防火责任单位值班人员,由场(区、所)级领导、值班员、报务员、司机等人组成。当日值班的领导负责处理日常的防灭火工作,遇有较重大事宜请示带班领导;值班员具体承担信息收集,上传下达等项业务;电台报务员负责无线电通讯事宜;值班司机保证指挥调度用车。

三、防火期前,要确定值班人员,制定各级值班人员轮流表,并与上级机关和下属单位取得联系,告之具体值班日期、时间和通讯联络方式。进入森林防火期,值班人员立即上岗值班,坚守值班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擅自离岗、漏岗。

四、要保持值班室、报务室安静、整洁的工作环境,保证值班所有电话、电台、对讲机等通讯设备状态完好。不得随意占用值班电话谈论与值班事务无关的事宜;电台要在规定开机时间开机,并保持联络,不得擅自更改通讯频率或关机。值班电话铃响五次后仍无人接,电台呼叫三次无应答,视为值班人员空岗。

五、值班人员对当日值班期间的防、灭火动态都应认真处理,并有相应的文字记录,特别是发生火情后,要及时、准确掌握火场情况,传达上级机关和领导的指示、命令,认真做好扑火过程中的一切事宜,整理出火场原始记录,以备建立林火档案。

六、各类森林防火值班人员,当日值班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将未完成的工作或需交接的内容交待给接-班人员,填写进交接-班记录本,接-班人员清楚情况签字后,方可完成交接-班。

一、排定的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名单张榜公布,轮流值班或带班。

二、实行全年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一)重点防火期:1月1日至5月31日,9月1日至12月31日,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

(二)一般防火期:6月1日至8月31日,白天按机关作息时间值班,遇特殊情况另外安排。

三、值班人员必须掌握通讯业务知识,能熟练使用各种通讯设备,遵守通讯纪律和规则,保证通讯畅通。

四、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填写值班日记和火情记录,要记明来电时间、单位名称、姓名、报告和通知的详细内容,必要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五、对来电来访人员,做到态度和蔼、热情接待,文明礼貌待人。

六、搞好值班室卫生,保持值班室和有关设备干净、整洁。

七、要爱护通讯设备,严禁违章操作。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对讲机等交给他人使用。

八、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时要把本班发生的重大问题的处理情况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鱼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为严格安全执行森林防火值班工作纪律,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值班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森林防火值班制度细则:

一、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安排一名局党组成员带班,负责森林防火值班工作的领导,随时抽查和监督当日值班情况。

二、值班室内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守。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值班时限要求坚守岗位,不允许脱岗、空岗;不允许将值班电话呼叫转移后离岗或随意替岗。

三、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期间必须定时或不定时抽查各镇、重点村(区域)值班情况,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值班纪录要求详实、规范、字迹工整(填写要求:时间、地点、人物、火情原因和经过、处置结果、上报情况及领导批示等)。

四、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交接-班时,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通报值班情况,并按要求填写交接-班记录。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经带班领导书面批准,并安排接-班人员到位后方可。

五、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使用各类通讯器材和联络方法,熟悉辖区内的地理位置(及时准确察看坐标图,迅速确定火情地点)、道路交通及防火力量的配置情况,掌握防火预案并具备根据预案要求采取相应措施的能力,接到火警后应在第一时间上报给带班领导,及时通报所在镇村防火办负责人。

六、值班人员负责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禁止在值班室内进行聚餐、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禁止闲杂人员随意出入。值班室电话和传真机系安全专用设备,禁止无关人员随意使用。

七、责任追究。凡值班期间,值班人员擅离职守,造成空岗、离岗、脱岗的,扣发当日值班补助,并责令书面检查说明情况;被宜昌市局、省厅防火部门抽查并给予通报的,给予一次性罚款200元-300元的'处罚,同时取消当年评先表优资格;因接处警、调度不及时或不能及时、准确传达上级指示,酿成重大损失和造成严重影响的,扣除该季度优化发展奖,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八、本制度限在森林防火期内实行,由枝江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森林防火值班兼任政务值班职责。值班人员在认真履行森林防火值班任务的同时,必须做好电文处理、来信来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为了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必须加强日常 的防火值班、值宿,具体要求如下: 

三、值班人员保证做到二十四小时不离 岗,电话随响随接,随叫随到并负责处理好 当日值班的承上启下的一切正常工作。

五、值班领导和专业人员在值班期间不 准饮酒、打麻将。并按时碰头交接,清点通 讯器材和备品,双方签字,以示负责。

一、在森林防火期,护林防火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坚守岗位,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值班员必须立即向护林防火办公室负责人和主要领导汇报。

二、根据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同志的指示,将火情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通报有关单位,做好应急准备。

三、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火情动态,并将镇党委、政府的部署和有关要求及时传达到有关单位。

四、值班人员应当如实做好各项工作记录,确保记录清除整洁,由负责人签字后,妥善保管。

五、严格按规定准时交接-班,严禁值班人员在值班室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六、交接-班时整理内务卫生,做好交接-班工作。

1、县局领导在防火期内,按值班轮流表安排昼夜值班值宿,并负责协调组织处理当日的防火日常工作。

2、县防火办领导在防火期内昼夜轮流值班值宿,协助县局值班领导工作,并处理防火办公室外的日常工作。

3、当日值班调度员负责收集汇总当日火险情况、气象预报、兵力布防、机具配备等情况,做好各种记录,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各责任区的领导和防火办的工作人员,在防火期内昼夜轮流值班值宿,负责处理本责任区的防火日常工作,发现火情及时上报。

一、值班人员在指定地点值班,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险天气期间,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

二、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密切注视野外用火的动向,严加防范。

三、值班人员必须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认真履行职责。

四、值班人员负责当日森林防火工作,接到火情报告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及时组织人员扑救。

五、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开,因失职贻误扑火战机,追究失职人员行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防火调度值班制度

一、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林场(区所)、科研站、林科所基地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

二、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由防火指挥部领导、防火办正、副主任、值班员、电台报务员、司机等人组成。基层防火责任单位值班人员,由场(区、所)级领导、值班员、报务员、司机等人组成。当日值班的领导负责处理日常的防灭火工作,遇有较重大事宜请示带班领导;值班员具体承担信息收集,上传下达等项业务;电台报务员负责无线电通讯事宜;值班司机保证指挥调度用车。

三、防火期前,要确定值班人员,制定各级值班人员轮流表,并与上级机关和下属单位取得联系,告之具体值班日期、时间和通讯联络方式。进入森林防火期,值班人员立即上岗值班,坚守值班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擅自离岗、漏岗。

四、要保持值班室、报务室安静、整洁的工作环境,保证值班所有电话、电台、对讲机等通讯设备状态完好。不得随意占用值班电话谈论与值班事务无关的事宜;电台要在规定开机时间开机,并保持联络,不得擅自更改通讯频率或关机。值班电话铃响五次后仍无人接,电台呼叫三次无应答,视为值班人员空岗。

五、值班人员对当日值班期间的防、灭火动态都应认真处理,并有相应的文字记录,特别是发生火情后,要及时、准确掌握火场情况,传达上级机关和领导的指示、命令,认真做好扑火过程中的一切事宜,整理出火场原始记录,以备建立林火档案。

六、各类森林防火值班人员,当日值班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将未完成的工作或需交接的内容交待给接-班人员,填写进交接-班记录本,接-班人员清楚情况签字后,方可完成交接-班。

为严格执行防火值班工作纪律,切实做好全乡森林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有一名领导带班,负责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的领导,办公室主任协助带班领导做好安全值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值班室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安全值班。值班人员要按照值班时限要求坚守岗位,不允许脱岗、空岗或随意替岗。

三、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期间要定时或不定时调度,抽查各值班点人员在位及安全工作情况,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值班纪录要求详实、规范,字迹工整。

四、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交接-班时,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通报值班情况,并按要求填写交接-班记录。

五、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安全工作情况,带班领导要督察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并根据安全情况调度安排当日安全工作,遇有紧急情况要立即向主要领导汇报。

六、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使用各类通讯器材和联络方法,熟悉辖区内的地理位置、道路交通及防火力量的配置情况,掌握防火预案并具备根据预案要求采取相应措施的能力。

七、值班人员负责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禁止在值班室内聚餐、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禁止闲杂人员随意出入。值班室电话系安全专用电话,禁止无关人员随意使用。

八、凡在上岗期间,值班人员擅离职守,造成空岗、脱岗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因上述原因造成报警、出警不及时或不能及时、准确传达上级指示,酿成损失的加重处罚,并视情给予纪律处分。

为严格安全执行森林防火值班工作纪律,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值班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森林防火值班制度细则:

一、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安排一名局党组成员带班,负责森林防火值班工作的领导,随时抽查和监督当日值班情况。

二、值班室内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守。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值班时限要求坚守岗位,不允许脱岗、空岗;不允许将值班电话呼叫转移后离岗或随意替岗。

三、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期间必须定时或不定时抽查各镇、重点村(区域)值班情况,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值班纪录要求详实、规范、字迹工整(填写要求:时间、地点、人物、火情原因和经过、处置结果、上报情况及领导批示等)。

四、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交接-班时,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通报值班情况,并按要求填写交接-班记录。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经带班领导书面批准,并安排接-班人员到位后方可。

五、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使用各类通讯器材和联络方法,熟悉辖区内的地理位置(及时准确察看坐标图,迅速确定火情地点)、道路交通及防火力量的配置情况,掌握防火预案并具备根据预案要求采取相应措施的`能力,接到火警后应在第一时间上报给带班领导,及时通报所在镇村防火办负责人。

六、值班人员负责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禁止在值班室内进行聚餐、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禁止闲杂人员随意出入。值班室电话和传真机系安全专用设备,禁止无关人员随意使用。

七、责任追究。凡值班期间,值班人员擅离职守,造成空岗、离岗、脱岗的,扣发当日值班补助,并责令书面检查说明情况;被宜昌市局、省厅防火部门抽查并给予通报的,给予一次性罚款200元-300元的处罚,同时取消当年评先表优资格;因接处警、调度不及时或不能及时、准确传达上级指示,酿成重大损失和造成严重影响的,扣除该季度优化发展奖,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八、本制度限在森林防火期内实行,由枝江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森林防火值班兼任政务值班职责。值班人员在认真履行森林防火值班任务的同时,必须做好电文处理、来信来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一、排定的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名单张榜公布,轮流值班或带班。

二、实行全年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一)重点防火期:1月1日至5月31日,9月1日至12月31日,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

(二)一般防火期:6月1日至8月31日,白天按机关作息时间值班,遇特殊情况另外安排。

三、值班人员必须掌握通讯业务知识,能熟练使用各种通讯设备,遵守通讯纪律和规则,保证通讯畅通。

四、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填写值班日记和火情记录,要记明来电时间、单位名称、姓名、报告和通知的详细内容,必要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五、对来电来访人员,做到态度和蔼、热情接待,文明礼貌待人。

六、搞好值班室卫生,保持值班室和有关设备干净、整洁。

七、要爱护通讯设备,严禁违章操作。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对讲机等交给他人使用。

八、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时要把本班发生的重大问题的处理情况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鱼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为使森林防火值班转入正常化、制度化,明确职责,坚守岗位,经乡府研究,物制订如下值班制度:

(一)坚守岗位,实行二十四小时在岗值班制。

(二)严格执行考勤请假制度,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三)做好值班期间上级电话及有关重大事情的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值班期间,做好群众火情报告的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并立即组织人员,发动群众上山扑救。

(五)严格交接-班制度,在与下班人员做好交接后方可离岗,确保二十四小时有人在岗。

(六)自觉遵守以上纪律,团结协作,共同搞好森林防火值班工作。

枫岭乡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月一日

一、指定具体管理人员进行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爱护设施设备,保证实施设备完好无损。

二、对入库的森林消防设施设备,管理人员要认真检查清点,妥善保存,并登记造册。

三、消防设施设备每月检查一次,并做好调试维修及防腐防锈工作,保证设施设备不发生故障,达到应急扑火需要并按照如数完好出库。

四、不得随意出借,使用森林消防设施设备,否则造成丢失,损坏者按照造价赔偿,影响到扑灭工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设施设备要分类储存,按序摆放,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迅速及时的发放,用毕后按照入库。

一、在森林防火期(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五月三十一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乡(镇)护林防火委员会和国有林场(苗圃)要设立护林防火值班室,固定专人,坚持二十四小时昼夜值班,保证通讯联络畅通无阻。

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在值班期间擅离职守,走亲访友,饮酒误事。

三、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详细记载值班期间的森林防火信息和发生的事情,并要按日记载天气情况。

四、要严格交接-班手续,只有交接-班人员签字后,原值班人员方可离开值班室,严禁交接-班手续不齐,留有空档。

五、值班人员要做好上下工作之间的协调,做到上情下传,下情上达,定期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保证防火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一旦发生重大事情或森林火情、值班人员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迅速做好应急准备。

乡镇值班制度

1.要坚守岗位,没有特殊情况,不的擅离岗位,如必须离开,应有代替。

2.要履行换班交接手续,同值班人员交代清楚当天值班情况。

3.要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听取来访内容,并及时作出答复。

4.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群众反映做好上传下达。

5.要提高警惕如发生案件、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并做好应急处置。

6.要及时调解民事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7.要详细分项记录值班期间的问题。

8.要及时处理职权范围内的事务,维护好本村的日常工作生活秩序。

上述制度望值班人员认真执行。如有失职,造成后果视其情节予以处分,并追究责任。

乡镇应急值班制度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规范管理,塑造工作新形象,经花塘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全乡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公务员条例》,遵守工作纪律,逐月将自己的出勤情况如实记入记事本,以便与本组考核情况核对。并作为年度考核及工作业绩的依据。

二、实行请假制度(考勤分别由各组和办公室负责登记)。干部、职工因事、因病离岗,必须严格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假条需说明请假原由和时间期限。副科以上领导(含组长)向书记请假,如书记不在则向乡长或人大主席请假,各组干部职工(含副组长)请假一天,由组长审核,请假两天或两天以上者,先由组长签署意见后报乡长审批;再送办公室存档。准假后,方能离岗,离岗前必须把假条交到办公室,到岗后要及时到办公室销假并报告组长或相关领导。请假手续不完整者无效,无假条请假的视同旷工,无假条准假者一次罚准假者10元。

三、干部、职工的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轻病一般在乡政府休息;因病确须住院治疗的,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医治(急病除外)。

四、干部职工一律不准代假、告假、无故超假,否则,以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立即电话联系,回乡后必须跟领导和办公室说明原因,并补办请假手续。

五、干部、职工外出开会学习,必须凭主办单位的文字或电话通知,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到办公室登记后方能离岗。学习、培岗必须将批准的书面说明送交办公室。

六、各组干部、职工(含副组长)外出办公事或下乡之前必须报告办公室和组长,如因公事不能赶到签到者,必须在签到时间截止之前报告组长,由组长向办公室汇报,否则作旷工论处,若事后说明理由视无效。

七、副科以上领导(包括组长)如因办公事无法签到以及一般干部、职工到县外出差者,必须先向书记请示,经批准后,再报告办公室。否则视作旷工。

八、乡里统一安排加班而又没有到岗的作旷工处理。

九、在单位内而未按时签到者视未到,属旷工。

十、原则上实行双休制。周一至周五必须有1/2的乡干部在乡住宿。双休日实行各组轮流值班,值班组全体成员必须坚守岗位。各组值班顺序为:计生组综合后勤组营林森工组政法稽查组。

十一、实行早晚签到制度。每天早上8:008:30,晚上20:0020:30所有干部、职工(检查站、工区、养路队除外)必须到办公室签到。若只签一次到视为旷工半天,每旷半天罚款10元,每旷一天罚款20元。任何人不准代签,否则代签人每次10元罚款。

十二、全体干部职工每月在乡(含村)住宿时间不得少于20晚,每人每月补助60元。因公到临武境外出差,开会视作在乡住宿。因公到县城出差、开会而未到乡政府住宿者,每晚3元的住勤补助不予发放。因其它原因未到乡政府住满20晚者,每少一晚另扣工资20元。

十四、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按十二个月计),年终不评先,扣发年终奖20元;全年病假累计20天以上(按十个月计),扣发年终奖的10元(因工致病、伤除外)。

十五、检查站、工区工作人员由政法稽查组进行考勤。

十六、办公室考勤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制度,一经发现并查实徇私舞弊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十七、各组负责人和主要领导要严格执行批假手续和汇报程序。

十八、每周由办公室统计考勤,于每周例会时汇报,每月统计考勤情况,经主要领导审批后交财会室发工资。

十九、本制度从年3月1日起执行,希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互相监督。

为了规范应急值班秩序,及时有效受理重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为处理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有效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建立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乡应急指挥部设应急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应具备指挥调度(值班室)和指挥保障功能。

第二条 执行值班岗位责任制。各值班系统应有专人进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每班应有值班领导1人,由单位领导干部担任,值班员1至2人,负责具体的值班勤务。

第三条 值班领导必须熟悉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掌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程序和方法,能及时正确处置紧急情况。值班领导应经常检查值班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第四条 值班员必须坚守值班岗位,履行值班员职责。熟悉接处警程序和有关规定,熟练使用值班设施和器材,把握好“接、报、传、跟”四个环节。

接,就是接警。要问清事件报告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事件种类性质,发生时间,地点,危害范围,危害程度,现场处置情况,请求救援的事项等。

报,就是报告。值班员接警后,要首先向值班领导报告,然后按照值班领导的指令报告有关办公室,通知相关应急工作人员。

传,就是传达领导的`指令。值班员必须及时、准确地将领导的指令、指示传达给指定的对象。

跟,就跟踪检查命令、指示执行情况。并将核实的情况及时向指挥员报告。

第五条 严格保密制度,增强保密观念。严格规范外来人员的接待范围,各种信息材料的保管以及传递都要遵循保密原则;值班日记和值班报告,无关人员不允许随意翻看。

第六条 加强值班室办公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和环境整洁,不准在值班室进行与值班无关的活动,保持室内肃静。

第七条 严格交接-班管理,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交-班的主要内容是:接警、处警情况;待办事宜;文件资料、值班记录;值班室设施、设备、物品完好情况。

第八条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可随意擅离职守。凡因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漏岗,错报漏报等,给应急工作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应急值班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时间

每天下午18:00至次日早上8:00,一天一轮换。

二、值班地点

乡政府大楼1楼值班室。

三、值班电话

四、值班人员

乡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以排班表为准),乡班子成员带班。

五、值班职责

1、处理下班后收到文电事宜(正常上班期间文、电由党政办负责处理),并将拟办意见报值班领导,负责跟踪文件办理情况,处理完毕后交党政办归档。

2、处理下班后一般信息事宜(正常上班期间信息由党政办负责处理,重大紧急信息由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党政办按市、县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处理并按照相关程序上报,分管办公室的领导要立即到办公室统筹、调度、审核相关信息),并及时报值班领导和相关领导,值班领导负责按规定处理。

3、处理接到一般的事务。包括接到的会议通知、上级要求核对事项、领导交办事项等事宜。

六、值班要求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安排值班工作人员1名,驾驶员临时调度。值班期间一律不准饮酒,必须在值班室坚守岗位,确保24小时在岗,不得离岗,并保持通讯畅通,座机不得设置呼叫转移到手机,确保值班工作无缝对接。

2、实行领导带班制度。乡领导班子成员按周带班,负责处理值班相关事宜,并督促本周的值班人员履行好值班职责,经常检查值班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实行值班登记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接收到的电话,要注明接收时间(细化到分)及相关事项,以便备查。对报告重要事件、重大问题的电话要就是报有关领导阅示,并按照领导批示及时间办理,不得漏办、迟办、私自更改办理意见,办理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反馈。

4、实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间为每天上午08:00,交接内容包括未办事宜。值班领导每周要在值班记录本上签字,值班人员每天交接时间要在记录本上签字,对不符合交接要求的(能正常处理完毕的),由原值班领导负责处理后方能交接-班。

5、在值班工作中,值班人员要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主动了解和掌握重大紧急情况,并认真办理有关事项 ,事前、事中、事后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

6、值班人员不能正常值班的,应主动事先报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调度调班;长期请假或因公不能值班的,在征得值班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负责调整。

7、时间较短的节假日值班原则上以值班表为准,国庆、春节值班重新安排。

七、责任追究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准擅离职守。凡因值班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造成工作失误,有离岗、迟到、错报、漏报、瞒报等情况的,给应急工作造成损失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乡镇值班制度

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安全防范能力,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镇党委政府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值班方式为轮流值班。

二、值班时间

值班工作组由主要领导、带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组成,每组当班一个星期,除遇国庆节、春节放假调休另行安排值班外,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等节假日值班按镇《年度值班安排表》执行。

三、值班要求

1.提前10分钟到岗,负责开启镇政府办公楼楼梯间及值班室大门,在下班后负责锁镇政府办公楼楼梯间及值班室大门。

2.检查镇政府办公楼每间办公室的保洁情况,督促干部职工及时搞好办公室卫生。

3.加强巡查,做好防盗、防火等安全防范工作,尤其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管,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或向带班领导和联系领导报告。

4.负责下班后的电话值班工作,及时准确向带班领导和联系领导报告值班情况。

5.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四、值班纪律

1.必须遵守值班纪律,按时交接-班,有事须先请假,以便安排临时代替人员。

2.值班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到位,凡值班时间内发现缺位人员,必须严格按旷工论处,每旷工1天扣其工资100元。

能住镇值班的,需自行与其他班子领导协商代其带班,并事先与党委书记或镇长说明情况。

4.值班联系领导和带班领导如值班时遇到紧急情况的,必须第一时间亲自赶到现场(从接到电话时间算起),否则视为工作渎职,并按旷工论处,每次扣其工资100元。

5.如遇紧急情况,接到报告后,值班人员要有详细值班记录、上报和处理结果,并在事后10分钟内及时准确地向带班领导和值班联系领导汇报,凡迟报1次扣其工资50元,凡有事不报的扣其工资100元,并进行组织处理。

6.值班期间,要求联系领导、带班领导、值班人员的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通,如在值班时间内手机不开通或不接电话造成影响的,每次扣其工资100元,并按旷工论处。

五、接听值班电话注意事项

1.接听电话应主动通报单位名称,如对方未通报单位名称,应客气地询问清楚。

2.使用语言文明,切忌粗声粗气。

3.对重要或较长的电话内容,可请对方复述一遍,并做好记录。

4.对打听事情、咨询事项的电话,要做到态度和蔼、礼貌对待、恰到好处地回答。

六、值班人员未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未及时报告和处理有关事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七、干部职工履行值班职责的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八、本制度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方便群众办事,使群众来信来访能够及时得到处理,彻底解决干部遇事互相推诿扯皮、等、靠的依赖思想,逐步树立“务实、高效”的机关政府新形象,特制定干部轮流值班制度。

一、全体领导及干部遵循轮流值班制度,乡上副职领导每人带一组,每组值一天,按序轮流值班。

二、值班人员安排如下:

第一组:组长:副组长: 成员:

第二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第三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第四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第五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第六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三、值班领导及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值班期内群众来信来访、民事纠纷等一般日常事务,负责传递有关信息,如有特殊情况,值班领导未能做出处理意见的,要及时向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反映情况。

四、严格执行值班人员负责制,值班领导为值班期内的第一责任人,对值班期的工作负责,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服从值班领导调配。

五、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确需请假的按有关程序办理,并记旷工。一经发现擅自离岗一天罚款100元,擅自离岗三天或三天以上者,落聘待岗,全年旷工满25天者,年度考评为不称职或不合格。

六、其他非值班人员要认真完成各自本职工作,非休息日要正常上班,及时做好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如遇紧急工作要服从临时调配。要按时参加乡上的各类集体活动。

(一) 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夜间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夜间值班时间为:当天下午下班开始到第二天8:30;节假日值班时间为:当天8:30到第二天8:30时。

(二) 值班人员除因工作需要外,一律不准外出。值班室必须要有人值班,夜间必须到10:30才能离开值班室,并认真做好电话接听、记录,处理好突发事件,如遇重大事件应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次日与有关人员交换意见。

(三) 机关工作人员值班因事请假必须征得值班班长同意,要向镇纪委书记请假,同时要上交书面假条,并如实在值班考勤薄上登记,擅自离岗的,每次扣除奖金50元。

(四) 机关工作人员须在征得值班班长同意后方可相互调班,不准代班。互相调班的`,必须是与之相对的人员。同时凡是相互调班的不再享受值班补助。

(五) 值班期间吃饭,原则上不离镇。

(六) 值夜班期间,如发现无人值班,追究值班人员责任,每次扣除值班班长200元,其他班员100元/人。如发现值班室无人值班扣除100元/人;值班期间发生被盗,扣除400元/人。

(七) 交接-班必须由值班班长负责。

(八) 值班领导每月向党政办反馈一次值班考勤情况,由党政办汇总后报财政所备案。

一、为加强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为民服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实行乡镇领导定期到便民服务中心带班值班制度。

二、乡镇领导到便民服务中心带班值班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了解中心情况,跟踪督导工作,接待群众来访,现场解决问题。

三、乡镇党政正职领导一般每月应安排一天到便民服务中心值班,分管中心工作的乡镇领导每天都必须安排一定的时间到便民服务中心带班,其他领导应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到便民服务中心办公,保证每天有一位乡镇领导干部在中心接待群众来访。

四、实行领导带班值班接访公示制度。每月末对下一月党政领导干部带班值班接访日进行安排,在便民服务中心显著位置向群众公示。

五、参加带班值班接访日的领导干部坚持“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群众来访的接待和反映信访事项的处理。属于本级受理的群众上访事项,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予以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明确责任和期限,限期解决;应当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明确告知上访人,并做好思想引导工作。

六、党政领导干部带班值班接访落实情况纳入干部工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由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考核。

林场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三、值班人员保证做到二十四小时不离 岗,电话随响随接,随叫随到并负责处理好 当日值班的承上启下的一切正常工作。

五、值班领导和专业人员在值班期间不 准饮酒、打麻将。并按时碰头交接,清点通 讯器材和备品,双方签字,以示负责。

一、防火期内带班领导负总责,负责火情的上报即组织人员扑火。

二、值班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领导要带领值班工作人员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不允许脱岗、空岗和随意替岗。

三、负责和局防火办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把防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情况向局防火办进行报告,使局防火办及时掌握防火信息,及时上报防火信息、文件。

四、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值班记录,做到准确详实,认真履行值班手续。

五、值班期间各工作人员不得离岗,确实有事的要向各带班领导请假,说明请假理由,批准后方可离岗,对无故缺岗人员要对其进行处罚,对在值班期间由值班人员造成损失的,追究带班领导的责任外,相应工作人员要承担主要责任。

六、防火期内各带班领导及相关人员的手机要24小时开通,确保通讯畅通,如因此造成延误火情扑救和其他损失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责任。

七、在上岗期间,禁止在值班室用餐、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值班人员擅离职守,造成脱岗、空岗的'给予一次罚款100元处罚,酿成损失的加重处罚。

一、值班人员在指定地点值班,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险天气期间,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

二、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密切注视野外用火的动向,严加防范。

三、值班人员必须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认真履行职责。

四、值班人员负责当日森林防火工作,接到火情报告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及时组织人员扑救。

五、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开,因失职贻误扑火战机,追究失职人员行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森林防火期(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五月三十一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乡(镇)护林防火委员会和国有林场(苗圃)要设立护林防火值班室,固定专人,坚持二十四小时昼夜值班,保证通讯联络畅通无阻。

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在值班期间擅离职守,走亲访友,饮酒误事。

三、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详细记载值班期间的森林防火信息和发生的事情,并要按日记载天气情况。

四、要严格交接-班手续,只有交接-班人员签字后,原值班人员方可离开值班室,严禁交接-班手续不齐,留有空档。

五、值班人员要做好上下工作之间的协调,做到上情下传,下情上达,定期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保证防火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一旦发生重大事情或森林火情、值班人员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迅速做好应急准备。

为满足森林防火工作需要, 保证森林防火信息迅速畅通, 确保森林防火万无一失, 特定本制度。

一、 森林防火期 (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五月三十一日) 值班由办公室负责, , 并安排值班人员时间。护林防火值班室要固定专人,坚持二十四小时昼夜值班, 保证通讯联络畅通。机关电话发生漏接、电话呼叫转移或手续移交不清者一次扣 罚当事人 20 元, 当即交财务, 超一月内不交者, 在年底按 100 元/次由财务扣交, 每次类推。

三、 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防火值班和电话记录, 及时汇报辖区护林防火情况, 每日详细记载值班期间的森林防火信息和发生的事情及天气情况。 各护林站要向 场防火办汇报辖区护林防火情况,场值班人员每天下午向县防火办汇报防火情 况,若漏报、迟报给场造成的不良影响由本人负责。

四、要严格交接-班手续,只有交接-班人员双方签字后,原值班人员方可离开 值班室,交接-班手续不齐,交接不清发生问题,由移交人负责。

五、值班人员要做到上情下达及时,下情上传迅速,保证防火工作的正常、 顺利进行。

六、一旦发生重大事情或森林火情,值班人员要迅速向上级部门汇报,立即 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1、县局领导在防火期内,按值班轮流表安排昼夜值班值宿,并负责协调组织处理当日的防火日常工作。

2、县防火办领导在防火期内昼夜轮流值班值宿,协助县局值班领导工作,并处理防火办公室外的日常工作。

3、当日值班调度员负责收集汇总当日火险情况、气象预报、兵力布防、机具配备等情况,做好各种记录,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各责任区的领导和防火办的工作人员,在防火期内昼夜轮流值班值宿,负责处理本责任区的防火日常工作,发现火情及时上报。

一、排定的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名单张榜公布,轮流值班或带班。

二、实行全年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一)重点防火期:1月1日至5月31日,9月1日至12月31日,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

(二)一般防火期:6月1日至8月31日,白天按机关作息时间值班,遇特殊情况另外安排。

三、值班人员必须掌握通讯业务知识,能熟练使用各种通讯设备,遵守通讯纪律和规则,保证通讯畅通。

四、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填写值班日记和火情记录,要记明来电时间、单位名称、姓名、报告和通知的详细内容,必要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五、对来电来访人员,做到态度和蔼、热情接待,文明礼貌待人。

六、搞好值班室卫生,保持值班室和有关设备干净、整洁。

七、要爱护通讯设备,严禁违章操作。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对讲机等交给他人使用。

八、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时要把本班发生的重大问题的处理情况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鱼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机关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和治安防范工作,尤其是防火、防盗、防中毒、防破坏等,严厉打击一切损坏公共财物的'行为。

二、坚持执行每晚领导带班、有关科室人员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综合科安排的时间上岗,任务落实到人,一般不能代替,确有特殊情况不能上岗值班者,须经当班领导批准后让本科人员替班,否则按旷工对待。

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住宿在单位,转接-班人员要转好班、接好班,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圆满处理好值班期间的一切事宜。不能按规定值班者,根据情节轻重实行罚款。机关院内不得留宿外人,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

四、节假日值班实行全员值班制,有事给主管领导请假。

五、综合科值班人员负责签到,执行值班奖惩规定,定时不定时公布值班情况。

六、星期天、节假日要加强值班,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24小时不断人,确保机关安全和应急事务的处理。凡办内物资外出使用,须经综合科许可并征得主管机关的领导同意,门卫凭综合科通知执行。

为使森林防火值班转入正常化、制度化,明确职责,坚守岗位,经乡府研究,物制订如下值班制度:

(一)坚守岗位,实行二十四小时在岗值班制。

(二)严格执行考勤请假制度,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三)做好值班期间上级电话及有关重大事情的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值班期间,做好群众火情报告的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并立即组织人员,发动群众上山扑救。

(五)严格交接-班制度,在与下班人员做好交接后方可离岗,确保二十四小时有人在岗。

(六)自觉遵守以上纪律,团结协作,共同搞好森林防火值班工作。

枫岭乡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月一日

乡镇值班备勤制度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规范管理,塑造工作新形象,经花塘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全乡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公务员条例》,遵守工作纪律,逐月将自己的出勤情况如实记入记事本,以便与本组考核情况核对。并作为年度考核及工作业绩的依据。

二、实行请假制度(考勤分别由各组和办公室负责登记)。干部、职工因事、因病离岗,必须严格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假条需说明请假原由和时间期限。副科以上领导(含组长)向书记请假,如书记不在则向乡长或人大主席请假,各组干部职工(含副组长)请假一天,由组长审核,请假两天或两天以上者,先由组长签署意见后报乡长审批;再送办公室存档。准假后,方能离岗,离岗前必须把假条交到办公室,到岗后要及时到办公室销假并报告组长或相关领导。请假手续不完整者无效,无假条请假的视同旷工,无假条准假者一次罚准假者10元。

三、干部、职工的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轻病一般在乡政府休息;因病确须住院治疗的,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医治(急病除外)。

四、干部职工一律不准代假、告假、无故超假,否则,以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立即电话联系,回乡后必须跟领导和办公室说明原因,并补办请假手续。

五、干部、职工外出开会学习,必须凭主办单位的文字或电话通知,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到办公室登记后方能离岗。学习、培岗必须将批准的书面说明送交办公室。

六、各组干部、职工(含副组长)外出办公事或下乡之前必须报告办公室和组长,如因公事不能赶到签到者,必须在签到时间截止之前报告组长,由组长向办公室汇报,否则作旷工论处,若事后说明理由视无效。

七、副科以上领导(包括组长)如因办公事无法签到以及一般干部、职工到县外出差者,必须先向书记请示,经批准后,再报告办公室。否则视作旷工。

八、乡里统一安排加班而又没有到岗的作旷工处理。

九、在单位内而未按时签到者视未到,属旷工。

十、原则上实行双休制。周一至周五必须有1/2的乡干部在乡住宿。双休日实行各组轮流值班,值班组全体成员必须坚守岗位。各组值班顺序为:计生组综合后勤组营林森工组政法稽查组。

十一、实行早晚签到制度。每天早上8:008:30,晚上20:0020:30所有干部、职工(检查站、工区、养路队除外)必须到办公室签到。若只签一次到视为旷工半天,每旷半天罚款10元,每旷一天罚款20元。任何人不准代签,否则代签人每次10元罚款。

十二、全体干部职工每月在乡(含村)住宿时间不得少于20晚,每人每月补助60元。因公到临武境外出差,开会视作在乡住宿。因公到县城出差、开会而未到乡政府住宿者,每晚3元的住勤补助不予发放。因其它原因未到乡政府住满20晚者,每少一晚另扣工资20元。

十四、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按十二个月计),年终不评先,扣发年终奖20元;全年病假累计20天以上(按十个月计),扣发年终奖的10元(因工致病、伤除外)。

十五、检查站、工区工作人员由政法稽查组进行考勤。

十六、办公室考勤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制度,一经发现并查实徇私舞弊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十七、各组负责人和主要领导要严格执行批假手续和汇报程序。

十八、每周由办公室统计考勤,于每周例会时汇报,每月统计考勤情况,经主要领导审批后交财会室发工资。

十九、本制度从年3月1日起执行,希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互相监督。

1、上班出勤签到规定:机关干部及临聘内勤人员(除食堂、门卫人员外)每天上下午按上班时间实行两次出勤签到,超过上班时间15分钟后按迟到处理,不得代签,未到的按旷工处理。迟到当月合计三次按一天旷工计算。

2、出勤津贴规定:每天考勤津贴10元,旷工一天倒扣10元,当月旷工超过三天(含三天)以上,扣发当月考勤津贴。每月公示校对核实后报财政办作为出勤津贴发放依据。

3、公差审批规定:公出人员必须填写公出审批表,因公出差2天内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由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书记或主任审批。审批表报综合办备案。因公出差、开会、上级组织指派外出参观学习、因公伤住院的,视作出勤。

4、请假审批规定:班子成员请假直接由书记或主任审批;其他同志请假一天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二天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党群副书记审批;请假三天以上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书记或主任审批。请假二天以上均须填写请假单,经领导批准后报文书室,作好考勤登记。因急事无法提前请假的,要及时告知文书室,作好考勤登记说明,否则,按旷工处理。如属病假,则须凭医院证明。病事假期间不享受出勤津贴。病事假一月内累计达10天以上的,不享受当月的考勤补贴。

二、机关值班制度

1、街道机关除正常上班时间外均实行值班,执行值班考勤。

2、值班人员由值班组长安排,由值班组长带队统一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值班人员不按时值班,或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其工作责任。

3、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处理当日发生的各种事务,并且做好值班记录。如遇特殊情况须及时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

4、值班每天津贴50元,请假无补,旷工倒扣50元。

三、加班及津贴制度

如因防火、防汛、抗台或其他工作需要加班的由分管领导安排并做好加班记录。加班一天补贴100元,由经办科室统计造册,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任审批,再交财政办作为补贴发放依据。

四、以上制度在纪工委监督下,由综合办执行考核。

乡镇林场值班制度

(一) 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夜间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夜间值班时间为:当天下午下班开始到第二天8:30;节假日值班时间为:当天8:30到第二天8:30时。

(二) 值班人员除因工作需要外,一律不准外出。值班室必须要有人值班,夜间必须到10:30才能离开值班室,并认真做好电话接听、记录,处理好突发事件,如遇重大事件应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次日与有关人员交换意见。

(三) 机关工作人员值班因事请假必须征得值班班长同意,要向镇纪委书记请假,同时要上交书面假条,并如实在值班考勤薄上登记,擅自离岗的,每次扣除奖金50元。

(四) 机关工作人员须在征得值班班长同意后方可相互调班,不准代班。互相调班的,必须是与之相对的人员。同时凡是相互调班的不再享受值班补助。

(五) 值班期间吃饭,原则上不离镇。

(六) 值夜班期间,如发现无人值班,追究值班人员责任,每次扣除值班班长200元,其他班员100元/人。如发现值班室无人值班扣除100元/人;值班期间发生被盗,扣除400元/人。

(七) 交接-班必须由值班班长负责。

(八) 值班领导每月向党政办反馈一次值班考勤情况,由党政办汇总后报财政所备案。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有效地保护和预防机关办公楼(包括办公楼门前)公有及个人的财产利益不受侵害,特制定值班制度:

1、镇机关领导、干部根据值班表,准时交接-班,实行领导带班,干部24小时值班。

2、值班期间,做好门前车辆及卫生的管理工作,八小时内由值班干部负责,八小时以外由警卫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如出现车辆丢失、公物丢失或损坏的,八小时以内由带班领导负担50%,值班人员负担50%,八小时以外由值班人员负担70%,值班领导负担30%的经济责任。

3、单位职工要增强防范意识,值班员负责检查车辆上锁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凡是摩托车未上锁的罚款10元,自行车未锁的罚款5元;门前车辆按规定摆放整齐,否则发现一次罚当班人员5元。

4、交接-班时要检查值班电话、热水器、值班袖章等设施是否完好无损,损坏丢失的由当班人员负责赔偿。

5、镇聘用的清洁工负责门前两个花坛的浇水、施肥、锄草等事宜,当班人员自觉打扫值班室卫生(包括玻璃),如未打扫罚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各3元。

6、值班期间严禁脱岗、断岗、睡岗,严禁喝酒,脱岗30分钟的按旷到计算,月底扣去一天工资,30分钟以上累计计算。双休日值班人员按正常上班对待。

7、八小时外如出现水笼头漏水,楼道及办公室进水,造成的损失,由带班领导负责60%,值班人员负责40%,下班后自觉关闭电灯,对违反者进行相关处理。

(一) 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夜间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夜间值班时间为:当天下午下班开始到第二天8:30;除尘滤布节假日值班时间为:当天8:30到第二天8:30时。

(二) 值班人员除因工作需要外,一律不准外出。值班室必须要有人值班,夜间必须到10:30才能离开值班室,并认真做好电话接听、记录,本文来自http://处理好突发事件,如遇重大事件应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次日与有关人员交换意见。

(三) 机关工作人员值班因事请假必须征得值班班长同意,http://要向镇纪委书记请假,同时要上交书面假条,并如实在值班考勤薄上登记,擅自离岗的,每次扣除奖金50元。

(四) 机关工作人员须在征得值班班长同意后方可相互调班,不准代班。互相调班的,必须是与之相对的人员。压滤机滤布厂家同时凡是相互调班的'不再享受值班补助。

(五) 值班期间吃饭,原则上不离镇。

(六) 值夜班期间,如发现无人值班,追究值班人员责任,每次扣除值班班长200元,其他班员100元/人。如发现值班室无人值班扣除100元/人;http://值班期间发生被盗,扣除400元/人。

(七) 交接-班必须由值班班长负责。

(八) 值班领导每月向党政办反馈一次值班考勤情况,由党政办汇总后报财政所备案。

1、实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固定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按照值班排序表,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每班值守时间为24小时,8:009:00交接-班。

3、值班人员负责接收、传达和办理上级、部门通过电话向本单位报告的紧急、重要事宜,答复电话查询;负责会议的通知;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5、凡在值班期间出现的一般性问题由值班领导及时处理,特殊性事件、特别是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如实向主要领导和县应急办报告,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紧急情况可先通过电话等快捷方式报告,随后补报书面报告。特别紧急情况可向县应急办报告的同时由镇党委向县政府和分管副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6、值班人员要加强学习,熟悉机关工作业务,认真负责,遵守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对外来办事人员应热情接待,搞好服务。

7、保持值班办公室卫生整洁,不得随意滞留闲杂人员。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规范管理,塑造工作新形象,经花塘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全乡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公务员条例》,遵守工作纪律,逐月将自己的出勤情况如实记入记事本,以便与本组考核情况核对。并作为年度考核及工作业绩的依据。

二、实行请假制度(考勤分别由各组和办公室负责登记)。干部、职工因事、因病离岗,必须严格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假条需说明请假原由和时间期限。副科以上领导(含组长)向书记请假,如书记不在则向乡长或人大主席请假,各组干部职工(含副组长)请假一天,由组长审核,请假两天或两天以上者,先由组长签署意见后报乡长审批;再送办公室存档。准假后,方能离岗,离岗前必须把假条交到办公室,到岗后要及时到办公室销假并报告组长或相关领导。请假手续不完整者无效,无假条请假的视同旷工,无假条准假者一次罚准假者10元。

三、干部、职工的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轻病一般在乡政府休息;因病确须住院治疗的,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医治(急病除外)。

四、干部职工一律不准代假、告假、无故超假,否则,以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立即电话联系,回乡后必须跟领导和办公室说明原因,并补办请假手续。

五、干部、职工外出开会学习,必须凭主办单位的文字或电话通知,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到办公室登记后方能离岗。学习、培岗必须将批准的书面说明送交办公室。

六、各组干部、职工(含副组长)外出办公事或下乡之前必须报告办公室和组长,如因公事不能赶到签到者,必须在签到时间截止之前报告组长,由组长向办公室汇报,否则作旷工论处,若事后说明理由视无效。

七、副科以上领导(包括组长)如因办公事无法签到以及一般干部、职工到县外出差者,必须先向书记请示,经批准后,再报告办公室。否则视作旷工。

八、乡里统一安排加班而又没有到岗的作旷工处理。

九、在单位内而未按时签到者视未到,属旷工。

十、原则上实行双休制。周一至周五必须有1/2的乡干部在乡住宿。双休日实行各组轮流值班,值班组全体成员必须坚守岗位。各组值班顺序为:计生组综合后勤组营林森工组政法稽查组。

十一、实行早晚签到制度。每天早上8:008:30,晚上20:0020:30所有干部、职工(检查站、工区、养路队除外)必须到办公室签到。若只签一次到视为旷工半天,每旷半天罚款10元,每旷一天罚款20元。任何人不准代签,否则代签人每次10元罚款。

十二、全体干部职工每月在乡(含村)住宿时间不得少于20晚,每人每月补助60元。因公到临武境外出差,开会视作在乡住宿。因公到县城出差、开会而未到乡政府住宿者,每晚3元的住勤补助不予发放。因其它原因未到乡政府住满20晚者,每少一晚另扣工资20元。

十四、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按十二个月计),年终不评先,扣发年终奖20元;全年病假累计20天以上(按十个月计),扣发年终奖的10元(因工致病、伤除外)。

十五、检查站、工区工作人员由政法稽查组进行考勤。

十六、办公室考勤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制度,一经发现并查实徇私舞弊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十七、各组负责人和主要领导要严格执行批假手续和汇报程序。

十八、每周由办公室统计考勤,于每周例会时汇报,每月统计考勤情况,经主要领导审批后交财会室发工资。

十九、本制度从年3月1日起执行,希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互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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