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小学文章优秀

2023年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小学文章优秀

ID:725795

时间:2023-07-01 14:54:09

上传者:曹czj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2023年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小学文章优秀篇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根据省民生工程相关工作部署和《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为民办实事事项》的通知》(x发〔2022〕1号)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再提升工作,结合《市教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xx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x教基教〔2021〕19号)和我市2021年秋季学期具体实施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双减”政策,合理安排学生放学课后活动,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安全有序,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促进城乡中小学课后服务协同发展,将课后服务打造成为“素质教育第二课堂”,满足学生多元素质教育发展需求。

二、具体举措

(一)完善课后服务课程体系。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拓展课后服务资源,创新组织形式,探索课后服务和“五大行动”融合路径,积极构建课后服务“德智体美劳”五大课程体系。一是打造灵活化德育课堂。统筹校内外德育资源,发挥相关部门、群团组织和社会力量的作用,鼓励广大“五老”“法治副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校长”等德育力量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青少年思想政治、心理健康、生态环保、生命安全等教育活动,学校结合活动内容、学生身心特点及认知水平组织公益性灵活化德育课堂。二是建立常态化体美劳育课堂。将体育、美育、劳育类课程作为学校课后服务必设课程,原则上每所学校要确保体美劳每类课程至少有1个可选项,有效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帮助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各掌握1-2项运动技能、艺术才能和劳动技能育人目标。三是构建高效基础托管课堂。课后服务基础托管参与教师要主动指导学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同时关注学生身心健康,结合学生实际适时组织课后放松运动、集体阅读等活动,杜绝“只看不管”等不作为不担当行为,坚决防止课后服务变成集体教学、补课或考试,力争做到小学生作业不出校门,初中生作业大部分在校内完成,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四是打造多样实践课堂。发挥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研学旅行基地等校外教育场所作用,促进校内外教育相互补充。

(二)提升课后服务整体水平。各县区各学校要通过“内培外引,引培结合”方式提升课后服务整体水平,丰富课后服务供给。学校教师是承担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内培”就是利用各校特有的资源优势,发挥教师的专业特长,设立符合教师专业背景、教学特长的项目,同时为教职工提升课后服务能力创设条件和平台,支持教师参加相关专业培训。“外引”就是引入其他学校师资、第三方服务、志愿者、优秀线上教育教学资源等,拓展本校课后服务形式和内容。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可结合城乡结对帮扶等措施,组织区域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适当引进有资质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等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课后服务;充分发挥xx市“七彩桥”课后志愿服务平台作用,广泛动员科普、文艺、体育工作者,退休教师、退役运动员、民间艺人、非遗传承人,以及在x高校大学生等社会各界热心人士提供形式多样的公益性服务;利用国家和省、市教育教学资源平台以及优质学校网络平台,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专题教育资源,推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三)强化课后服务经费保障。为切实保障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有效开展,结合我市2021年秋季学期课后服务开展实际情况,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统一为:“基础托管”每生每学期不超过350元,“特色课程”每生每学期不超过600元。课后服务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收取,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要减免费用。按教职工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工作量和服务内容确定教职工取酬标准,原则上每课时按照不低于40元且不高于60元的标准发放教师课后服务费,进一步保障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积极性。结合《市教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xx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x教基教〔2021〕19号),各县区要尽快落实落细经费保障机制,课后服务费必须专款专用,由学校根据开展课后服务的实际支出列支,公办学校不足部分由同级财政负责补贴。各县区要加强课后服务收费监管,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支出情况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在学校公示栏予以公示,严禁“搭车收费”。

(四)加强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监管。明确准入标准,规范合作流程。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暂行办法》,遴选遵循公益性、公开性、自主性、动态性、安全性原则,经需求摸排、自主申报、专家审核等程序确定入围机构和项目,由学校结合实际自选项目。参与课后服务的校外培训机构人员须具备教师资格证或专业等级证等资质,要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举止文明,关爱学生。学校每学期要将选定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参与服务人员登记造册,提交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展学生和家长课后服务满意度测评,对学生家长满意率过低的个性化项目,第二学期不再开设。对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的培训机构,坚决取消其入校服务资质。

(五)健全课后服务教师激励评价机制。平衡教师间工作量,保障教师合理的休息时间。在全市遴选一个县(区)开展“弹性上下班制”试点工作,非试点县(区)要遴选若干中小学开展试点,相关通知另行发布。建立课后服务和荣誉评选相结合的教师激励机制,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加大在组织研修、后勤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统筹安排不同学科教师的校本研修等专业发展活动,同时可在晚餐等方面为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提供便利。加强对教职工参与本校课后服务的考核评价,根据教职工课后服务考核情况,健全体现优绩优酬的奖励方案。每学期或每学年可开展一次学校课后服务专项绩效评估,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作为绩效工资分配、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

(六)优化家校共育合作机制。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引导家长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各学校规范开设家长学校,协助学校共同承担育人责任,加大对家长的培训力度。规范家长委员会建设,通过学校家长会、告示栏、新闻媒体、网站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课后服务的政策、项目、课程和成效等,加强与家长及学生信息沟通,营造良好的社会支持氛围。定期征求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开展家长和学生评教,发挥家校共育合力。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支撑实现“双减”工作目标的重要举措,是减轻家庭负担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手段,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将课后服务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重要民生项目,不断提高课后服务工作水平和质量。

(二)保障师生安全。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落实课后服务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校园消防、治安、活动场所、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疫情等方面安全隐患,提高师生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坚决杜绝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三)强化监督指导。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课堂教学和课后服务行为,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学校的重点工作,纳入对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定期对课后服务质量、学生参与率、课程设置进行督导、检查和考评,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课后服务工作管理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培育推广一批课后服务优秀案例,定期组织开展校际交流,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助推我市课后服务工作高质量、有特色发展。

此前关于课后服务收费和教职工取酬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2023年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小学文章优秀篇二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及省州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帮助家长解决不能按时接送学生困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xx办发〔20xx〕95号)、《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xx〕11号)、《xx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xx教体发〔20xx〕4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课后服务的意义和目的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解决学生家长接孩子难问题,保障学生安全、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是回应社会关切,综合施策破解中小学生校外负担过重难题,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各校要充分认识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切实承担起课后服务工作责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家长需求,积极构建课内外相结合的良好育人生态。

二、课后服务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益普惠原则。

课后服务应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课后服务是一种社会服务行为,不属于免费义务教育范畴,课后服务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只能收取一定的教育教学成本费,维持课后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坚持公开服务原则。

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费用标准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坚持自愿选择原则。

中小学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各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征求家长和教师的意见,并签订自愿服务协议书,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四)坚持统筹分步原则。

坚持成熟先行、循序渐进原则,条件具备的学校可以全面推开,对不具备条件的,学校要做好家长的解释工作,待时机成熟,在全县中小学全面实施。

(五)坚持安全第一原则。

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三、服务安排

(一)服务范围。

课后服务的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行课结束后至18:00期间,具体时间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校要确保在正常行课时间内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按时上下课,不能提前放学延长课后服务时间。

(三)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本校在读的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减免费用。

(四)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内容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强健学生体魄,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和特长,防止和避免学习锻炼时间零碎化。可在集中时间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锻炼和发展艺术特长等,也可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开展科普活动、创新教育、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发展学生综合素质,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鼓励各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在课后服务期间上新课。

(五)组织方式。

各校要充分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建立服务内容公示、学生选择、家长申请、班级审核、校长审定、各校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各校应将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学生活动安排、安全防范措施、收费事项等信息及时告知学生及家长,方便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提出申请。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保障。

要认真做好政策制定、经费保障和组织领导工作。教育部门要抓好工作开展和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要抓好经费保障工作;财政拨款不足部分由发改部门按管理权限核定其收费标准;人社部门要做好劳务监管相关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

按照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课后服务所需经费采用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的模式解决,家长分担部分要报县发改局备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费用,其中,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实行全额免除。

(三)完善经费管理。

各校要完善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办法。要实行独立核算经费管理办法;落实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和人员合理取酬,发放劳务补贴。各校应科学核算课后服务人员工作量,体现按劳取酬,要分学期搞好课后服务绩效考评,体现优绩优酬。

(四)灵活方式方法。

要积极支持中小学校充分利学校在教育管理和人员、场地、设备设施等方面的资源优势,灵活方法,多种形式开展课后服务;除学校外,要积极组织协调学校所在地村组(社区)活动场所、少年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场地用于开展课后服务。也可鼓励有资质的公益机构、第三方机构按照非盈利原则实施学生课后服务;也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有资质的社会机构提供普性、有保障的学生课后服务。全面形成政府主导,教育部门主管,学校负责,各部门积支持,学校和社会共同参与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体系。

(五)规范管理办法。

各校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方案、管理办法和保障措施,加强规范管理;明确参加课后服务的对象、完善家长自愿报名办法、理顺审批程序、确定课后服务时间,科学编制相关活动安排和安全防范措施。并与家长签订服务协议。各校方案要报县教体局备案,备案工作完成后方可开展课后服务。

(六)强化监督管理。

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在加强课后服务安全工作监管同时,要对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经费使用、劳务发放、人员安排各方面加强监管,定期组织教育、发改、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和机构进行督查、切实保障课后服务质量和学生安全。课后服务经费专款专用,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和相关机构要建立费用支出台账,定期公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对借课后服务违规乱收费的行为将依法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学校主要负责人是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人,家长是课后服务的重要责任方和重要参与方,与学校共同担负课后服务时段学生的监护责任。县教体局将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各校综合考评体系,各职能股室将定期到校开展督查,强化课后服务人员考核工作,对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参与资格。

(七)筑牢安全保障。

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和机构,学生学习、活动设施应符合国家中小学安全防范相关规定。要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学生活动场所、食品卫生,消防设施安全检查,制定并落实门卫登记、考勤、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和机构应投保校方责任险,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县级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和检查,对课后服务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和课后走读生的接送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安全第一。各校要建立完善课后服务的安全责任体系,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职责界定、责任落实、事故处置及纠纷处理机制。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强化活动场所、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确保师生在校安全。

(八)严明纪律要求。

各校要制定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实施办法,报县教体局审批、备案。各校主要负责人是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要坚守课后服务的基本原则,保住课后服务的基本底线,做真做细课后服务工作。对课后服务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大力宣传引导。

各校要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首先要对教师、教育从业人员进行宣传教育,讲清政策、划好红线,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开展过程不出同题。其次要积极通过媒体、宣传公示栏、学校家长会等方式,全面加强社会宣传,正面引导,积极争取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确全县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有序推进。加强正面引导,及时总结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023年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小学文章优秀篇三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

按照xx市教育局”双减”工作推进会相关精神,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旨,把开展好课后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等方面资源,培养学生兴趣,促进个性发展,丰富校园生活,发展素质教育,增强教育服务能力,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我校学生无人看管的社会性难题,促进学生的健康全面发展。

1、为家庭分忧。

满足社会客观需求,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统一思想,建立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职责,以保证规范、有序、高效地实施课后服务工作。

2、让家长放心。

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学校公信力。

3、对学生负责。

以“学生课后服务”为平台,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

学校首先向家长发放《告家长书》,学生家长在《告家长书》回执上签字后,由学校保存入档。

2、坚持公益服务原则。

学生课后服务应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以坚持服务群众为宗旨,根据上级部门核定标准适当收取部分成本费用。

3、坚持安全至上原则。

学校强化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保”工作,做到“集中有专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共同承担责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执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课后服务5天,每天服务2小时。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根据下面的错峰放学时间,做好学生的接送工作。

低年级:5:00

中年级:5:20

高年级:5:30

本学期,课后延时服务从第二周(9月6日)开始。如遇重大节假日或学校重大活动以临时调整为准。

1、集中完成作业。

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完成作业,并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帮助。

2、学生社团活动。

学校立足本校实际和特色建设,开展覆盖面广的、满足学生兴趣爱好的各类社团活动。

3、自主阅读交流。

安排学生在阅览室等区域自主阅读或开展读书交流活动。

4、根据学校特色开展的活动。

充分发挥各类课程基地等学习场所的作用,促进课后服务与转变学生学习方式的有机结合。

具体安排如下:

低年级(即一、二年级):

(1)自主学习:集中自主完成作业,进行个别学科辅导、答疑解惑。(负责人:低语、数学备课组长)

(2)特色活动:由各术科教师组织,开展学科拓展活动。(负责人:术科组长、年级蹲点行政)

(3)兴趣社团:由社团教师组织,开展兴趣小组活动(负责人:德育处副主任顾月明,各年级组长)

中年级(即三、四年级):

(1)自主学习:集中自主完成作业,进行个别学科辅导、答疑解惑。(负责人:语、数、英学科备课组长)

(2)特色活动:由各术科教师组织,开展学科拓展活动。(负责人:术科组长、年级蹲点行政)

(3)兴趣社团:由社团教师组织,开展兴趣小组活动(负责人:德育处副主任顾月明,各年级组长)

高年级(即五、六年级):

(1)自主学习:集中自主完成作业,进行个别学科辅导、答疑解惑。(负责人:语、数、英学科备课组长)

(2)兴趣社团:由社团教师组织,开展兴趣小组活动(负责人:德育处副主任顾月明,各年级组长)

(一)组织管理。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组员:学校行政、各年级组长、教研组长

(二)工作准备。

1、认真做好宣传。开学前通过班级微信群、钉钉及学校公众号等做好课后服务相关宣传。xx月xx日学生报到日,学校发放课后服务的《告家长书》,并附学生课后服务报名表,保证宣传到位,人人知晓。

2、组织自愿报名。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不参与的家庭也请书面注明原因,报学校批准并留档保存)

3、具体工作安排。xx月xx日收取书面申请,xx月xx到xx日,完成各年级课后服务组织、报名工作,完成课后服务老师安排、课程设计、组织等相关内容;xx月xx日(开学第二周周一)开始课后服务。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三)组织实施。

1、学生主要以完成当日书面作业和社团活动、特长培养为主。

2、下午放学后,班主任老师负责清点需要留校的学生,清点好人数交接给课后服务负责教师。(如有请假者,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到课后服务教师。)

3、课后服务教师每天要做好各班需要看护学生的签到工作,和班主任做好交接工作,保证不遗漏一个学生,确保学生的安全。

4、课后服务结束后,各班课后服务教师和家长志愿者负责组织各班学生安全离校,可采用弹性离校方式,错时分批放学,与城管、交通管理部门做好对接,落实交通秩序,做好流动摊贩管理。并教育好学生注意交通安全。

5、带班领导每天要做好各班课后服务时间的巡视工作,课后服务结束后带班领导配合课后服务教师做好各班学生集体放学,负责清校。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课后服务工作是一项民生、民心工程,全体教师要牢固树立服务家长、服务学生的思想,积极创造条件,为确实有困难的学生家庭排忧解难,把好事办好。

2、规范操作,强化管理。

要切实增强规范意识,要坚持“学校统筹、相对集中”的原则,规范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落实好“不讲授新课、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原则,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要严格规范学生交接程序,确保学生安全。

3、集思广益,提高质量。

全体教职员工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各项适合学生的有益活动,激发学生的参与兴趣,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加强研究和探索,使课后服务既满足家长的需求,又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健康成长规律。要与家长及学生多沟通,多听取各方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课后服务工作。

1、加强安全宣传及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增强面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2、完善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禁外来人员和不法分子进入学校。

3、加强行政和教师值班制度,细化值班人员职责,以便学校及时发现了解课后服务期间发生的异常情况,并迅速作出反应。

4、落实考勤制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每天服务教师都要对学生进行认真考勤,发现无故脱管的学生要严格执行报告及跟踪制度。托管学生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5、严格交接制度,班主任要和课后服务教师做好交接工作,帮助课后服务教师尽快了解每位托管生的具体情况,使课后服务工作做到有的放矢,每天课后服务结束后集体放学。

6、沉着应对突发事件,托管期间若遇到突发事件(如:发生踩踏、暴力入侵、碰伤、疫情、自然灾害等),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伤害,确保托管期间师生的安全。

7、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每位服务人员都要明确安全责任,增强安全意识,加大安全工作的落实力度。对由于工作失职、渎职、不作为,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财产损失的,将追究其安全责任。

1、高度重视。

学校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成立专门服务工作机构,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课后服务作为一项份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课后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

建立健全放学后课后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课后服务自愿申报审批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等,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

课后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进行集体“上新课”,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课后服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4、考评表彰。

为提高课后服务的管理成效,学校将制定有关课后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将管理人员、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纳入考核范围。

2023年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小学文章优秀篇四

为全面做好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根据《xx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x文〔20xx〕68号)精神,结合市直中小学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为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课后服务要遵循学生及家长意愿,由学生自愿选择参加。

二、服务时间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x政办〔20xx〕132号)要求,“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小学、初中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根据中小学生学习实际需求和季节变化等因素,直属中小学课后服务时间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放学后进行,每天1—1。5小时,不含寄宿生上晚自习、双休日和节假日等时间。冬季小学延时时间为16:30至18:00,中学为17:10至18:40;夏季小学延时时间为17:00至18:30,中学为17:30至19:00。小学一、二年级可适当缩短课后服务时间,各学校特殊情况需报市教育局核准。

三、服务学校

xx小学、xx小学、xx小学、xx小学、xx小学、xx小学、xx小学、xx小学、,共计xx所直属公办中小学。

四、服务内容

小学阶段:一、二年级以团队活动、体艺活动、课外阅读、实践活动、手工操作类作业辅导为主。三年级以上以作业辅导、体艺活动、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科技创新、团队活动、综合实践为主。

初中阶段:以作业辅导、体艺活动、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综合实践、科技创新、团队活动为主,对学有余力的学生进行拓展提升、对学困生进行补缺补差。

五、组织方式

(一)利用自身资源开展课后服务。师资以本校教职工为主,向其发放合理报酬。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文艺科普工作者、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学校支付相应劳动报酬和保障其相关待遇。

(二)联合公益组织开展课后服务。积极动员社区、志愿者团体等公益组织力量,到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学校提供场地、设施等条件,公益组织提供经费、师资等支持。

(三)引入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确因学校师资力量不足、但学生有需求的课后服务项目,可以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社会声誉的社会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六、收费管理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收费标准收取课后服务费,每生每月60元,以学期为节点收取,不得跨学期收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免除其家庭承担部分。

学校要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国家、省教育收费政策,收取的课后服务费纳入学校财务管理,专款专用,专项用于课后服务工作的开支,严禁挪作他用,严禁以校内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收费前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校园醒目位置和单位网站实施公示,定期向学生家长公布课后服务费收支情况,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财务督查。

七、工作流程

各学校要按照学生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立项、统筹安排的原则制定本校实施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分项目混班编排,开展针对性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一)摸底调查,征求意见。学校对本校功能室、仪器设备、活动场地、师资等及学校周边社会实践资源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工作台账。根据摸底调查结果设计课后服务学生意向调查表,广泛征求学生课后服务需求。

(二)编制目录,告知家长。学校结合学生需求和校内外资源,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编制课后服务内容目录,将开展课后服务的时间、内容、安全保障等事宜告知家长。

(三)学生申请,班级审核。按照学生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原则,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实际指导学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课后服务项目,确保课后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学校依据学生申请,在充分考虑可利用的校内外资源的基础上,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每个课后延时混编班30—50名学生成班,分类组织实施,并根据服务条件的变化及学生需求对服务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五)加强研究,不断完善。学校要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结合综合实践活动、体育、美育、德育、劳动教育、社团等工作,开发课后服务内容,形成校本精品课程,推动课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

八、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对教师开展课后服务、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过程进行监管,对课后服务的人数、内容、时间、形式等进行档案资料留存,做到过程清楚,有案可查。要加强对课后服务问题研究,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二)切实保障安全。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场地、设施设备、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三)争取社会支持。充分发挥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优势,鼓励家长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管理并提供相关支持。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鼓励无条件向学校捐赠专业器材、图书资料,提供经费支持和各类志愿者活动。要加强宣传,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严格监督管理。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上下学制度,严禁缩短教育教学活动时间。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组织补课或教学,对成建制上课或以各种形式变相集体教学或补课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禁学校和学校引进的第三方机构重复收费,坚决禁止学校、家委会、社会团体等公益组织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乱收费等行为。

2023年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小学文章优秀篇五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xx〕22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满足学生和家长不同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重要讲话,深刻认识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满足家长接送便利、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是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的重要途径,是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重要手段。从适应社会发展新形势、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出发,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课后服务主要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根据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统筹做好本区域中小学生课后服务。

(二)公益普惠。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政府、学校、家长共同合理分担课后服务运行成本,为学生提供适当的课后服务。

(三)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报名参加,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拒绝有需求的学生参加。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要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告知家长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

(四)安全有序。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明确课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内容形式、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各中小学要落实安全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科学、规范、有序。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主要包括午餐服务和课后托管服务。

(一)午餐服务。午餐服务按照《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卫健委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市中小学午餐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16〕194号)执行,到20xx年底,确保有在校午餐需求学生的午餐提供率达到100%。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不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配送等管理,严格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做好陪餐记录。不断完善学生餐后管理,拓宽学校服务内容。

(二)课后托管服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托管服务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规定。高中阶段课后托管服务按照《合肥市市属寄宿制学校晚自习管理办法》(合教〔20xx〕332号)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托管服务分为“普惠托管”和“个性化课程”两种模式。

“普惠托管”由本校教职工参与,主要提供安全看护等基本服务,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作业辅导、课外阅读、手工操作、体育艺术活动、团队活动等。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依据实际参与学生数,按照不低于150元/学期·生标准予以保障。

鼓励有条件学校引进第三方机构开展艺术、体育、科普活动等“个性化课程”。所产生的成本在学校无偿提供场地、水电费等基础上由家长承担,按照公益普惠原则,根据参与学生数、服务内容等因素,由自愿参加的家长按照不超过600元/学期·生(不含耗材费)缴纳;需使用耗材的,应明确耗材具体标准,由家长自行购买或在学校的监督下委托开课机构购买。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体育局、市数据资源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属地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管理。发改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收费行为的指导和监督,财政部门负责课后服务保障经费的落实和管理,数据资源部门负责课后服务平台项目审核把关,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负责对教师取酬进行监管。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建立政府指导、部门联动、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共建共治共享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市级财政部门从教育转移支付中单独安排课后服务专项补助资金,分配额度与课后服务工作考评结果挂钩。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按照参与课后服务的内容、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确定。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取得的补助不列入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发放。

(三)确保服务水平。课后服务实施前,由学校、家长、第三方社会机构共同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关系。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方责任险保障范围,倡导家长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商业险。开展“个性化课程”的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搭建课后服务管理平台,实现“线上”+“线下”高效服务,加强对提供“个性化课程”的第三方机构监管。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整合高校、社区、志愿服务等社会资源,建立前期规划、中期检查、年度考核的监管机制。提供“个性化课程”涉及服务性代收费的,每生每学期只能收取一次费用,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确保“个性化课程”资金安全。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课后服务工作,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严禁学校或第三方机构借机开展学科集中教学或集体补课;严禁第三方机构强迫、变相强迫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或“搭车”开展其他商业行为;严禁乱收费、挪用专项经费、利益输送等行为;严禁未按程序审核的机构或个人入校提供课后服务。

(三)强化检查督导。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信息公开,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资金使用等监管,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对参与入校服务的第三方社会机构要建立公平竞争和服务监督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督导评估范围,加强督查检查。

(四)做好宣传引导。要广泛解读和宣传课后服务政策,充分发挥家委会、家长学校的作用,做好家长培训和引导,鼓励家长做好子女的家庭服务工作,促进家校共育。注重总结课后服务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先进做法,不断提升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质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