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制度(模板21篇)

学生管理制度(模板21篇)

ID:7960886

时间:2023-12-27 02:33:30

上传者:琉璃

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利于提高组织内部的管理效能,促进工作的顺利进行。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章制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制定规章制度。

学生管理制度

1、学生骑车必须经家长同意,在学校保卫科登记,办理入校牌照;保卫科根据学生家庭住址的路程远近决定是否发放牌照。

2、学生单车牌照一车一牌,凭牌入校,无牌单车一律不得入校。牌照不得转借他人,牌照遗失需及时补办。

3、学生单车存放需按规定缴纳单车存放及管理费用。

4、学生单车在校内必须存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停放,违反三次或三次以上者,作吊销牌照处理。

5、学生严禁在校内骑车、溜车,违者作吊销牌照处理。

6、单车管理人员必须严格管理,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7、学生单车存放时间:每日6:00—19:00。这段时间内单车在校内存放点丢失,经核实属管理人员责任的,管理人员应负责赔偿。

8、非正常放学时间,学生原则上不得取车,特殊情况需取车的必须通过管理员同意作好登记,凭牌取车。

9、学生单车不得在校内过夜,特殊情况需经管理人员同意,否则管理人员可作无主单车处理。

10、单车寄存必须落锁,无锁单车在校内丢失,责任自负。

学生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学生的用餐安全,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特制定学生用餐管理制度。

一、就餐必须严格按学校规定的就餐时间、就餐地点进行用餐。

二、用餐时间有序进入食堂。打饭菜自觉排队,不得插队或以大欺小。

三、用餐时不准高声喧哗、起哄、敲桌碗等。提倡文明用餐,不争、不抢、不跑,养成良好的用餐习惯。

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饭前洗手,饭后漱口,不吃生、冷或不卫生的食品。

五、饭菜提倡“少打多添”,不挑食、不浪费,养成良好的节俭习惯。

六、讲究卫生,不随地吐食物,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剩菜、剩饭。剩菜剩饭必须倒在指定的桶内。

七、爱护公物,自觉保护食堂的一切设施,不在餐桌椅上刻划;使用食堂的瓢盆桶,要轻拿轻放,以免损坏。要爱护餐具,用餐结束后到指定的.地方小心轻放,不可故意损坏或人为地使餐具变形。

学生管理制度

为确保我校毕业班学生有一个优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让学生有充沛的精力,全心投入到学习中去,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相关的管理要求,特制订本制度,每一位学生必须遵守:

1、学生必须服从学校老师(包括不任本班课程的.老师)和学校保卫的管教和安排。

2、遵守社会公德及学校纪律,学生必须爱护学校和寝室内的各种公物,若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3、要安全防火,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煤油炉、蜡烛,擅自烧废物等。不得私自接电拉灯、如有灯具破损要由学校老师或电工维修。

4、寝室内严禁打架斗殴、赌博、吸烟、酗酒等。

5、未经班主任老师同意,不准留宿外来人员(包括学生亲戚)。

6、学生不得在校外留宿,晚自习下课后,不得私自离校,否则,发生意外后果自负,并接受学校行政处理(班主任老师每晚进行巡查)。

7、一般生活用品,自己应妥善保管,预防被盗。如果有较多的钱,可交由班主任或科任老师保管。

8、寝室安排安全值日生。值日生应做好本室当日安全监督工作,发现有违纪行为,要立即向老师报告。

9、讲究清洁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瓜果皮和纸屑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学生管理制度

:新一届政府强调依法治国,而具体到高校这一社会组织,则应该强调依法治校。本文探讨了法律视角下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创新。希望本文能够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有所裨益。

近来高校涉及法律诉讼的案件时有发生,这一现象在社会中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因此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对当前的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产生了怀疑。笔者认为高校应该从法律视角看待学生管理问题,对学生管理制度进行创新。

在法律视角之下进行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创新首先就必然要明确学生和高校之间的权利范围。高校首先应该明白自身的权责范围,要确保尊重学生的正当权利和义务,高校不能越界行使权力。当前高校存在的一个很严重的事情就是无视权利界限“横冲直撞”完全不顾及学生的感受和学生的正当权利。高校借着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名义随意行使自己的权利,这样一来就很有可能侵犯学生的权益。所以高校应该明白什么事情是自己的权责范围之内的,又有什么事情是自己不应该放手的。因此在有关法律条例之中我们应该明确学生和高校之间的权责范围并给予明确的定义划分,重点要对大学生所能享有的正当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的规定。我们同时应该对学生进行知识普及,告诉学生他们合法享有的权利,让学生不至于在自身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还毫不知情甚至无动于衷,要帮助学生拿起法律的武器武装自己。另外对于高校方面也要出台相对应的明确系统的法律条文,规定高校法人的地位和高校所能享有的一系列权利。当前阶段我国高校大部分都是为了促进社会公共利益而设立的,在行政体系之中也占有一定的地位。在其权责范围之内,高校有发放证书、学历证明还有进行惩罚奖励的权利。但是在现行规定的高校权利范围之中有很多都是没有考虑过学生利益的、强制执行的,这对于学生来讲是不公平的,高校在某些方面严重侵犯了学生的权利。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讲,高校自身有权利决定是否录取一名学生,学生在学习结束之后是否能够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等也是由高校自己决定的。不难看出,当前高校是拥有很多的权利的,甚至有很多权利是严重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利的。所以,为了促进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创新我们应当确定高校的法人地位,让学生在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能够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寻求帮助,挽回自己的损失。

在明确划分高校和学生的权利的基础之上,我们应该积极保证学生的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果学生的这个权利受到侵害,那么学生应该能够有合法的途径进行申诉。首先,应当在当前法律实行的基础之上扩大其保留原则的适用范围。简单来说就是立法部门应该切实尊重学生的权利,将学生的合法权利放到法律实行范围之内,不能让学生在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连正常申诉的途径都找不到。对于学生在学校期间确实做出的不正确的事情不能完全由学校一方单独决定,而是应该尊重学生的合法权利、切实的保护学生权利,要求高校根据相关的法律条例进行合法的处理。其次,行政诉讼的范围也应该适当的给予扩大。在现行的法律之中我国的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还不能真正做到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高校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学生权利方面发生冲突的时候并没有合适的处理手段。最后,是需要建立健全完善科学的检查监督体制对高校进行严格的督察,要求学校切实的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一旦发现问题就必须给予严肃的处理。

除了上述条件之外,我们还应该严格监督高校的学生管理制度的形成,确保高校实行的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不侵犯学生的合法正当权利。在制定的过程之中校长办公室要切实发挥其沟通联系的作用,通过校长办公室将学校学生工作部门、教务处还有研究生处等积极的联合起来,按照各自的职责进行任务划分。在进行管理制度规划的过程之中不能是一群人闭门造城,而是要打开门接受学生们的监督,让学生们参加到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中来。在制度规划和形成的工作之中学校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的召开听证会,听取学生代表们的意见。在规划草案形成之后学校应该进行大范围的公示,让学生就自己有问题的地方进行提问,同时也要将草案提高上级管理部门进行严格的审查,学生们和上级部门的意见必须用文字的形式记录下来,并且还应该进行备份。

学生管理制度

一、教师不得打骂学生,要尊重、爱护学生,为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尽心尽责。

二、所有教师必须认真负责,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辅导中心负责。认真熟悉教材,认真做好学生的辅导工作。

三、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有事要离开向主管人员请假。

四、教师在工作中要积极配合,发挥整个团体的集体力量,更好地搞好辅导班的管理工作,提高教学效果。

五、保证正常的秩序,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六、教师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学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在整个辅导班期间任何教师都要随时注意学生的安全。

七、各辅导教师要积极主动地与学生和学生家长沟通交流,全面了解学生,以便更好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八、每班教师定期与家长反应学生的学习情况,定期展示学生的作业。

九、每天清点学生人数,了解学生旷课的'原因,随时与家长联系。

十、所有教师要在工作和生活中相互帮助,相互体谅,为共建和谐高效的教师团队而努力。

十一、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对个别学生针对性训练,确保每一个学生成绩都有进步,让家长满意。

十二、全面了解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进行针对性的补习,弥补孩子在校学习漏洞,以全面提高孩子的学习成绩。

十三、维持班级秩序,拥有安静和谐学习环境,杜绝班级一团糟现象,给窗外经过家长展现良好学校形象。

1、了解学生当天作业情况,督促其保质保量完成,不允许出现作业没有完成放学回家情况。

2、对作业中的重点、难点予以辅导、解答。不允许出现作业中有错误未检查出来情况,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要耐心解答使其明白。

3、检查各科作业完成的准确率,对于学生白天课堂上没有搞明白的问题予以及时解决,做好复习与预习工作。

4、负责考前要点复习。定期测评检验阶段学习效果。

5、传授良好的学习方法,让学生爱学习、善于学习。

1.家长反映作业仅仅是对答案或者直接告诉学生答案,而没有解决疑难问题的,从该教师当月工资中扣除50元/次.

2.经过老师检查,没有发现和纠正学生作业中的错误,从该教师当月工资中扣除50元/次.

3.非特殊原因请假造成学科辅导教师空缺,从该教师当月工资中扣除50元/天。

4.辅导的学生家长多次反映某科老师优秀负责,学生成绩进步明显,给招生形成良好影响的,该教师当月工资中给予奖励200元。

5.学生每月学科测评,成绩进步明显的学科给予教师适当奖励,辅导效果不明显,成绩不进反退的给予所任学科老师罚款。

学生管理制度

根据ww区政府(福府办〔20xx〕77号文件)和ww区教育局(福教发〔20xx〕104号文件)文件精神,我校准备于20xx年10月开始举办学生午托班,为有需要的家庭解决孩子的午餐供应和午睡问题,为了规范管理,特制定《xx小学学生午托班管理制度》。

一、学生午托班由学校安全办和总务处主要负责管理,按照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进行收费和管理。

二、学校聘请专职生活老师负责学生午托班的日常管理,明确生活老师的岗位职责,规范管理。

三、学生的午餐供应由学校食堂承包,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标准和管理规范,总务处加强食堂管理,校医负责对学生食品的卫生监督。

四、班主任积极协助总务处加强对学生午托班的管理,重点做好学生的纪律教育、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

五、生活教师负责每天学生午餐与午睡场所的卫生保洁和定期消杀,保持良好的就餐和午睡环境。

六、严格执行学生考勤与请假制度。

1、学生午餐前与午睡前必须认真做好人数考勤,学生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由家长书面请假或电话向班主任请假,班主任并及时告知生活老师,生活老师做好登记。

2、学生中午有急事或生病需请假回家的,生活老师必须与家长联系确认,由家长亲自到学校接回。

七、生活老师负责午托班的日常管理,是学生安全的直接责任人,要严格、规范管理,爱岗敬业,热爱和关心学生。

八、安全办和总务处定期对午托班进行卫生、消防、设施等安全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努力营造安全舒适的午托环境。

xx小学。

20xx年9月。

学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住宿生的安全管理,确保住宿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黄梅五中在校生的日常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服从生活老师的'管理和安排,自觉遵守公寓管理制度,维护公寓成员的安全和利益。

二、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在夜间就寝时间内,个人不得擅自进出,打就寝铃后,不准在室外活动,不准在室内谈笑喧哗,不做影响别人休息的事。

三、不准在寝室使用电器,严禁将火种带入公寓,不准在床上蹦跳、打闹、玩耍。

四、公寓大门钥锁由生活老师保管,按时开关,钥锁不得乱传,未经允许个人不得私自配钥锁。

五、不得破坏公共设施,污染墙壁。

六、不得留外来人员住宿,外来人员因特殊情况需留校住宿者,应由室长报班主任,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可住宿。

七、学生应搞好安全防火工作,不得在寝室内使用电器,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物品和蜡烛读书。

八、定期检查学校宿舍安全工作,夜间通道安装红外线监控器,消防通道全天开通,保持安全出口的通畅。

九、住宿学生每期入住前,学习消防安全法,组织一次开展防火演习,遇紧急情况按预定方案紧急疏散。

十、服从学校安排,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严禁攀楼顶、翻墙到室外,严禁使用充电应急灯。

十一、加强自我防盗教育,个人物品注意保管,离开宿舍关好门窗。

十二、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等充电加热的电器。

十三、外出必须向宿舍老师请假,不得在外留宿。

十四、学生生病需要在寝室内休息,及时向班主任报告,晚上遇到应急情况或生病等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宿舍老师报告。

十五、严禁在寝室内赌博、抽烟、喝酒。

十六、寝室人员离开寝室时,应自觉锁好门,关好窗,关好电源。

十七、严禁在寝室内起哄,打架斗殴。

十八、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寝室。

十九、严禁深夜溜出寝室、外出上。

学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管理机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是指由学院在籍学生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而自愿组成,由学院登记注册,以实现成员的共同志愿为目标,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应当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院规院纪。

第四条学院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二)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弘扬学院笃实、求真、自强、开拓的办学宗旨,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突出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和凝聚同学。

第五条我院学生社团工作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由院团委具体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在院团委授权之下,负责我院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生社团成立,须经社团联合会审查同意,报院团委批准,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

第七条学生社团不具有法人资格。学生社团的成员应该是我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八条学生社团的发起成立须具备以下条件:

(二)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确定的负责人,且负责人应得到院团委的认可;

(三)有合法、合规、健全的社团章程;

(四)有至少一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明确本社团宗旨,有能力指导本社团活动。

第九条我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全称为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各学生专业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十条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当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下列文件:

(一)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

(二)学生社团章程草案;

(三)指导教师的基本情况和书面意见;

(四)须认真填写《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申请成立登记表》。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全称、学生社团类别;

(二)性质和宗旨;

(三)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四)组织管理制度、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六)负责人的产生程序及职权;

(七)社团终止程序;

(八)章程的修改程序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二条社团发起人持申请书及指导教师的鉴定意见到学生社团联合会领取《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申请成立登记表》,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联合会收到本办法所列全部有效文件,报院团委批准后,并予以公告,社团方可成立。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将《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申请成立登记表》报院团委备案。

第十四条社团审批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未获得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联合会须提出不予以批准的书面意见。

第十五条有以下情况不予批准社团成立:

(一)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

(二)院内已经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没有必要成立的;

(三)发起人受过院纪院规处分;

(四)申请材料中有弄虚作假情况。

第十六条经院团委授权,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

(一)负责学生社团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

(二)对学生社团实施年度检查;

(三)对学生社团的'财务情况进行年度检查;

(四)对学生社团违反本办法的问题进行监督和处理。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必须履行学年注册手续,每学年上学期的第一个月到院团委进行注册。逾期不登记注册的社团视为自动解散。

第十八条学生社团可以制作本社团的标志,会员卡等物品,社团的印章(不得刻制公章)应在书面申请得到批准后,由学生社团统一刻制。

第十九条学生社团可以创办内部交流刊物,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院纪院规和其它有关规定。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要由院团委审查通过。

第二十条学生社团的网站(主页)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院纪院规和其它有关规定。学生社团建立网站(主页)须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申请报告和样本一份,经批准后方可发送到网站上。

第二十一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须报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学生社团跨院进行交流活动,须经院团委批准。

第四章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

第二十二条学生社团联合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三条学生社团联合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社团的方针、发展规划;

(二)选举和增补社团负责人;

(三)其他应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社团联合会行使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下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二人。主席团下设办公室,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部门。

第二十五条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换届工作应在院团委指导下进行。

第五章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我院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学生所参加的社团数目不受限制,但只能在一个社团担任主要负责人。社团内部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二十七条社团会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

第二十八条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和院纪院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学院团委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二十九条社团会员应当接受社团的定期注册,并交纳会费。

第三十条社团成员应当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主动关心本社团的各项工作,为社团的发展献计献策,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六章学生社团的活动。

第三十一条学生社团的活动要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有利于校园文化建设,有利于服务青年的成长、成才,有利于服务社会的要求。

第三十二条学生社团必须在宪法、法律法规和院纪院规许可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从事与本社团无关的活动;各社团活动应自觉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及院团委的监督,服从学院工作的全局安排。

第三十三条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对社团有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独立自主,有创造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第三十四条各社团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二周内和期末放假前一周内分别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第三十五条各社团举行活动前应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报告详细的活动方案,在活动时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十六条社团活动安排应与学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相协调一致。

第三十七条学生社团要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定期反映学生思想动态,反应学生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八条各社团必须团结友善,不得以不正当行为进行竞争。

第七章学生社团的经费。

第四十条各社团可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收取一定会费,会费每年9月份注册和纳新时收取一次,最高不超过10元,老会员注册交费后继续保留会员资格。

第四十一条社团经费的使用须符合学院的财务规定;社团的公共财务是为社团服务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私自挪用。

第八章学生社团的考核与奖惩。

第四十二条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每年对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表彰一批“优秀社团”。

第四十三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责令解散。

(一)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院纪院规的;

(二)活动范围和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的;

(三)不遵守本办法规定和不接受社团联合会监督和指导的;

(四)财务出现重大差错和混乱的;

(五)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按规定定期注册的;

(六)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的;

(七)社团成员盗用社团名义进行活动的;

(八)其他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形的;

(九)社团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

(十)背弃社团宗旨,从事与本社团宗旨不符的活动,造成一定影响、情节恶劣的。

第九章学生社团的变更及注销。

第四十四条学生社团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在7日内向院团委申请变更登记。

第四十五条学生社团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解散时,可以自行解散,并报送院团委备案。

第四十六条学生社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院团委将强令注销;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触犯院纪院规,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

(二)背离社团活动宗旨,影响极坏的;

(三)连续两个学期未进行正常活动的。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共青团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学生管理制度

1.爱护宿舍公共财物和公共设施,不得随意刻画、张贴,不得随意变动床位,不得随意变动室内固定物件。

2.爱护宿舍内电器开关、铝合金门窗,不得在门上、墙壁上定钉挂钩,不得穿鞋上下床铺,不得用脚蹬踩墙壁,如遇天气变化及时关闭门窗。如遇非使用寿命原因导致的物品损坏,该宿舍照价赔偿。

3.节约用水,用完后必须关紧水龙头,如遇水龙头损坏应及时通知宿管老师。

4.节约用电,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充电器、电炉、电热杯等电器。

5.不得在宿舍区的空地和走廊、寝室内踢球、打乒乓球,不得在宿舍内打扑克、下棋、玩游戏机等。

6.上下楼梯轻抬慢走,不得在宿舍区内大声喧哗,不得在楼道内追逐打闹。

7.同宿舍同学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有正确的'集体舆论,建设健康的宿舍文化,使宿舍成为优秀集体。

8.不得随意翻动别人的被褥、书包,禁止说下流话和无端争执,严禁携带不健康读物进入宿舍,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9.男女宿舍不许彼此串访,有特殊情况必须通过宿管老师。

10.早、晚自习不可逗留于寝室,除生病持卫生室证明并经教育处宿管科批准的,其余任何住宿生不得在上课期间留在寝室内。

11.发现同学生病应互相照顾,病情危重应即刻报告宿管老师并通知班主任。

12.生活中要虚心向优秀寝室学习,要主动帮扶有困难的宿舍,要勇于与不良现象做斗争。

学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和学风建设,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差假三种。

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院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同时须提供校医院诊断证明或市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公差假,因参加校内外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院系领导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病、因事、因社会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超过一天的需与学生家长电话联系,核实学生请假事由。

4.考试、考查(包括补考)时,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系办审批,同意请假后需办理缓考手续。

1.学生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条(参见统一格式),说明请假的原因和起止时间。请病假需要校医院或市级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

2.需要班长或者值班班干部签署意见。

3.到辅导员处签署意见。

4、到总支书记或系主任助理处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1.一天内的假(仅限当天19:00前返校),班值班干部签署意见,由辅导员审核,由办公室主任审批。

2.两天以内的请假,班值班干部签署意见,辅导员与家长核实后签意见,明确需要请假的.起止时间、假条数量,总支书记审批。

3.三天以上的请假,由系主任助理签署意见,报系主任审批。

4.七天以上的请假,由系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学部审批。

5.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1.学生因急事但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或辅导员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辅导员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对没按时返校者,需要上报党总支书记,查清原因,酌情处理。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辅导员已经同意的情况下,学生按旷课处理,同时要追究辅导员的责任。

3.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4.学生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差假),否则要求休学,不得参加考核。

5.所有学生、班干部、辅导员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6.对驾校考试、非直系亲戚结婚等情况一律不许准假。

学生管理制度

一、午托班生活管理人员是我校教职工队伍的一部分,是午托学生中午吃饭、休息的管理者、组织者,午托班各位人员要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责任重大,扎扎实实做好管理工作。

二、要以身作则,做到语言文明、衣着得体、举止大方,言传身教,做学生的表率。

三、虚心学习,掌握必要的《教育法》、《心理学》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组织能力,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

15)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

五、关心热爱学生,组织学生吃饭、休息时,要认真检查学生人数,防止学生出走,不打骂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遇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并向总务处反映情况。

六、要关心调皮生,想方设法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转变学生的思想,培养他们良好的午餐、午休习惯。

七、学生午托休息室的设备都是学校公物,要保护,不准故意损坏。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八、要注意安全,不准让学生追逐打闹,离开学生午休室要关好门窗和电器设备。要学会使用消防设备,以应付意外事故。

九、讲究个人卫生,替学生分发食物要洗手,保持午休室空气清新,环境卫生,生活用品摆放整齐。

十、同事之间要团结合作,在分管好自己班级工作的同时,互相帮助,互相学习,有良好的集体观念。

十一、为了进一步做好午托管理工作,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家长考察日以及午托家长会。

附件:

午托班行事表。

注:值周行政不定期巡视。

xx小学学生午托班。

学生管理制度

1、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必须在每学期期初和期末各召开一次,平常至少每个月召开一次。

2、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决定召集,至少每半个月召开一次。

3、主席团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不定期召开。

4、部长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不定期召开。

5、全体干部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至少每学期召开一次。

6、部门会议由部长(主任)决定召集,每学期至少二次。

7、根据章程的授权,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行使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议事和决定权,审批长期性工作计划和总结、重大人事安排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等。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超过全体委员五分之四以上出席的会议上,超过半数委员同意的议案成为委员会决议。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的内容由秘书处文秘办公室协助常务委员会统筹安排,也可以由委员在会议上动议。

8、常务委员会全体议内容为作出长期及短期工作计划和总结、决定全体委员会议等会议议程,重大事件决策等。

9、主席团会议内容为讨论、布置学生会系统协调开展的工作,交流各系的`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10、部长会议内容为通报工作动态,布置工作任务,各部门汇报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11、全体干部会议的内容为学期或学年工作动员和总结,通报和传达重大信息等。

12、部门会议的内容为本部门工作动员和总结,通报工作动态,布置工作任务,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14、会务工作包括场地安排、通知发送、议程安排、内容记录等,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部长会议、全体干部会议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主席团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部门会议会务工作由各部门自行完成。

15、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主席团会议、全体干部会议、部长会议由主席或由主席委托的干部主持,部门会议由部长主持,委员会分工确定以前的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由指导老师主持。

16、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应做好会前准备,按时到会,维护会场秩序,按会议议程参加会议。会议出席或列席的人员的请假须经会议召集机构或个人批准。会议考勤的评定,由办公室负责。

17、主持人应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引导会议按照议程进行,维持会场秩序。

18、会务工作部门应认真做好会议准备工作,为会议提供良好的后勤服务。

19、学生会常委会对本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20、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生管理制度

1、启用教室,班主任要对照《公物使用登记表》逐项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务处反映。

2、严禁在教室、走廊打闹,保持教学区安静;

3、严禁在公物上刻画、踏踩,杜绝人为破坏公物行为发生;

4、开关门窗要稳,做到门窗、玻璃无损坏;

5、值日生摆放桌凳,要稳拿轻放,做到桌凳无磕碰;

6、值日生放学前把扫帚、笤帚等摆放整齐,关好门窗,电灯,上好锁,严防公物丢失;

7、爱护校园环境,严禁踩、摘、折校园里的花、草、树木,共创优雅的学习氛围。

1、检查组成员:校长、政教处、总务处、教务处、年级组、班主任;

2、检查时间:周二;

3、内容:清卫及玻璃、门窗、桌凳、灯管、开关等的包管情况。

4、检查形式;自查与联查相结合。

1、赔偿标准:

(1)玻璃:大50元/块中30元/块小5元/块;

(2)门:50元/块锁20元/把;

(3)灯管:10元/个,灯架40元/个,开关20元/个;

(4)电器面板10元/个;

(5)条幅20元/块,国旗20元/面;

(6)桌子:轻微损坏(如桌面上乱刻,画灯等)20元/次;一般损坏(如桌面、侧面挖洞等)30元/张;严重损坏(如桌面,腿断裂等)70元/张。

(7)凳子:轻微损坏10元/张;严重损坏25元/张。

2、维修。

(1)若公物经自查发现损坏,先报总务处登记,然后由学校统一管理,班级或个人不准自行修理。

(2)电器(开关、启动器、灯管等)若不能正常使用时,及时报总务处登记,由学校派人处理,学生不准擅自处理。

3、奖励措施。

(1)采用积分制,底分100,按损坏件数扣分,每件1分;

(2)发现学生折、踏花、草、树木,按违纪处理,每次1分;

(3)每月评一次,评出爱护公物流动红旗班。每年级1-2个;

(4)凡没有公物损坏,给班主任奖励。

学生管理制度

1、准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到校,需办理请假手续。

2、带齐用品。当天课程所需课业用品应该带齐,手机、随身听等无关物品不准带入学校。

3、仪表大方。不化妆,不烫发、染发,男生不留长发。衣着朴素,必须穿校服。不得穿拖鞋入校,不穿戴不符小学生身份的服饰上学。

4、尊师爱友。讲究礼貌,见到老师、职工及校外来宾应问早问好,对待同学,说话和气。

5、行走有序。行走时不勾肩搭背,不追逐嬉闹,上、下楼梯靠右边走。骑自行车的同学自觉下车,推车进校。自行车在指定区域内排放整齐。

二、早读、升旗。

6、认真早读,到校后先交作业。早读时应认真、不喧哗,不随便走动。不在教学场所吃早餐。

7、升旗仪式。按时到场,严肃认真地参加升旗仪式,奏、唱国歌及升国旗时要肃立,认真、大声念学生宣誓。

8、打扫环境。值日生应提前到校,开门开窗,揩桌洒水,打扫包洁区,排放自行车。

三、上课。

9、课前准备。预备铃响,及时进教室,将当堂课业用品放在桌上,静候老师上课。

10、上课仪式。上课铃响,老师走到讲台,班长喊“起立”,老师向同学问好,全体学生向老师问好,老师说“请坐下”,全体学生方能坐下,开始上课。迟到学生应站在教室门外,待仪式结束后立正喊“报告”,经老师同意后才能进教室上课。

11、专心听讲。上课时思想集中,积极思维,做好笔记。发问或答问前应先举手,得到老师示意后起立站好,发言时态度认真,声音宏亮。发言完毕,得到老师同意后坐下。实验时要听清要求,按章操作,爱护器材。

12、课堂纪律。上课时不随便讲话、插言,不随便离开座位,不做与该课无关的事。

13、下课仪式。下课钤响,老师宣布“下课”,班长喊“起立”,全体学生起立向老师行注目礼,并说“老师请休息”,老师回礼。并让老师和来宾先行离开教室。

14、独立作业,先复习,后作业。作业应按各科统一规格书写,独立完成。如遇疑难,应请问老师,弄懂后再做。有了错误要订正。

15、安静自习。自习课时的纪律要求同上课。

四、课间、广播操,眼保健操。

16、文明休息,课间不看书,不作业,应离开教室远眺或适当活动。不大声喧哗,不追逐打闹,不吃零食,不说脏话粗话,更不准骂人打架。课间不得离校,有事离校要有班主任证明。值日生擦净黑板,注意开窗换气。

17、规范做操。按时做好广播操。集队要快、静、齐,姿势要正确,动作要到位,态度认真,精神饱满。

五、卫生。

18、个人“四勤”。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勤剪指甲。

19、教室“六清”。黑板、讲台、地面、门窗、桌椅和墙壁清洁。

20、环境“六无”。做到无纸屑、无烟蒂、无痰迹、无杂物,花圃内无杂草、无砖石,水池内外清洁,柜下无杂物,阴沟畅通。包洁区应在每天早晨、课后各打扫一次。

21、饮食卫生。不吃生、脏、腐烂食品,不直接饮用自来水,不买不吃地摊上出售的食品,不玩弄过滤消毒水。

六、课外活动、集会。

22、课外活动。积极参加体育、文娱和科技等课外活动,严守纪律,爱护器材,注意安全。

23、集会纪律。校会时要做到准时到会、安静听讲、适当摘录,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七、用餐、节约水电。

24、安静用餐。排队领用饭莱,不挤轧、不喧哗、不插队、不浪费。吃过饭后残羹倒在指定容器内,餐具放在指定位置,垃圾倒在专用缸内。

25、爱护公物。不在桌椅上涂写雕刻,不乱涂乱划墙壁。开关门要用手轻开轻闭,开窗要用钩子固定,搬移桌椅要离地,不玩弄灭火器。损坏公物要主动赔偿。

26、节约水电。不开无人灯,人少时少开灯,明亮时不开灯。自来水要控制水量,随手开关。

27、爱护花木。保护绿化,不攀折花木果实,不踩踏草坪。

八、离校。

28、及时离校。放学铃响,走读的学生应离校回家,未得班主任同意,不得在校逗留,住宿的学生不许离校,在学校餐厅用餐。走读学生行路要注意安全,不聚众闹事,不交不良朋友。不去营业性歌厅、舞厅及酒吧和电子游戏室、网吧,不去不适合学生游乐的场所。

29、完成作业,回家后应及时完成作业,做好预、复习工作,参加家务劳动,保护视力,充分睡眠。

一、学生要做学习的主人,在老师的引导下,认真阅读、解书本内容,提高学习能力。

二、勤学好问、有严谨的治学态度,积极进取、永不满足。

三、注意细心观察各种事物,学会正确的观察方法,养成良好的观察习惯。

四、上课时认真听讲、积极思考,做好必要的记录,勇于发表自己的见解,读书写字保持正确姿势,注意保护视力。

五、养成先预习、后听课,先复习、后作业的“二先二后”习惯。作业按各科规格要求进行,独立完成作业,不抄袭、不潦草、不拖延。解题正确、合理、规范。字迹清楚、端正并讲究速度,作业有错要订正。

六、实验要按规定的操作步骤进行,实事求是地写好实验报告。

七、自习时要保持安静,专心致志复习、预习、做作业,不高声谈笑,不无故离开座位,不做妨碍别人的动作,不做与自习无关的事。

八、考试应忠诚老实,不弄虚作假,在考前准备好考试用品,严格服从监考老师的指导。

九、重视体育教学,上课按体育课规定穿着,认真完成每堂课的学习任务,不得轻视体育锻炼。

十、积极参加课外活动,多看各种健康有益的课外读物,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活跃身心,陶冶情操。

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积极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树典型、表先进”,现将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方案制订如下:

一、评选资格:

1、凡是本校的具有学籍的学生都有资格参加“优秀学生”的评选。

2、凡是本校的具有“少先队员”身份的学生,均有资格参加“优秀少先队员”的评选。

3、凡是本校担任班干部的学生,均有资格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4、凡本校的班级均有资格参加“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二、基本条件。

(一)“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必须符合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等必须是优秀。没有受过处分。

2、学科成绩前一学期期末成绩为准。必须名列前茅。

3、体育成绩须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二)“先进班集体”基本条件:

1、班级学生没有犯过重大过错,受到学校处分。

2、班级平均分名列前三以上。

3、班风向上,班容班貌良好。

三、认定条件。

(一)“优秀学生”认定条件。

学生在符合“优秀学生”基本条件的前提下,本学年内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学校认定为“优秀学生”。

1、思想品德。

被学校或上级表彰的德育典型。

2、各类比赛、竞赛。

在学校组织的各种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者。

(二)”优秀干部”认定条件:

本学年内,在符合“优秀干部”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必须做到以下几点,学校认定为“优秀干部”。

1、严于律己,责任心强,以身作则,勤奋好学。

2、是班主任的得力助手,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3、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三)“优秀少队员”认定条件:

本学年内,在符合“优秀团员”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必须做到以下几点,学校认定为“优秀少先队员”。

1、遵守队的章程,履行队员义务,积极参加队的各项活动,执行队的决议。

2、能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积极完成学校班级交给的任务,在学校班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四)“先进班集体”认定条件。

本学年内,符合“先进班集体”基本条件的前提下。

四、评选办法:

1、各班在规定时间符合本方案的评选对象填写好申报表报办公室审核,由校长室认定。

2、各班“优秀学生”名额不不限,“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少先队员”的名额一般不超过三名。

3、报上级的“优秀学生”、“优秀队员”、“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将在当年的校级先进中产生。

学生管理制度

1、托幼机构应管理贫血、营养不良、呼吸道感染、消化道感染的儿童和患病儿童及肥胖儿。

2、对园内筛查后的.患病儿童,给予收案管理,根据不同病种给予监管,使其早日康复结案。

3、保健人员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针对不同类型患病儿童,给予针对性的护理与治疗。

4、指定与家庭配合的措施,定期召开患病儿童家长会,通过书面或家访形式,与家长取得联系,共同管理好患病儿童。

5、注意患病儿童的心理疏导,指导班级内保教人员做好对班级儿童的悉心护理。

6、有患病儿童人数超过每班5%时,可设立患病儿童班,给予专项管理,有条件的园所也可根据情况设立。

学生管理制度

1、住校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与制度,服从学校领导、教师及学生指导的管理。

2、住校生应严格按照管理人员安排的寝室、铺位住宿,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调换寝室。

3、住校生应保持学生宿舍的安静,整洁、卫生,做到团结、互助、自律。

4、住校生要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早上按时起床,整理内务,做好寝室内的卫生工作;中午按时休息;晚上按时作息;除节、假日及学校组织活动外住校生一律不准出校门。如确有急事需外出者事先应书面请假,上课时间必须由班主任签字,课后必须有指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且要严格在请假时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并及时做好书面消假登记。否则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取消注销资格、勒令转学等处分。

5、住校生要保持寝室及教室的环境卫生,垃圾按规定的地方倾倒。

6、住校生不准在宿舍内、走道、楼梯上打闹。若不听劝告,造成的后果一律自负。

7、住校生不得奇装怪服或衣冠不整以及染发进入学生宿舍。

8、住校生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学生宿舍;不得在寝室内乱丢杂物及向窗外抛、丢杂物和倒水。

9、严禁外出打电子游戏机、上网或私自下河游泳,若造成严重后果,责任自负。

10、建立寝室值日制度,室长全面负责本室管理工作,建立轮流值日制度,保持室内卫生状况,就寝时室长一定要检查本室同学到位情况,凡晚回或未归同学应及时向值班人员汇报。

11、严格执行卫生值日制度,轮到值日的寝室及个人要按要求把寝室及包干区打扫干净,未达到要求的要扣除卫生分,并责令其限时改正。每周按各寝室情况给予“纪律”“卫生”等评分,学期末进行奖励。

12、住校生要增强自身安全意识,发现不良现象应立即报告值班人员。住校生要加强自己财物保管。严禁身边存放大量现金及携带贵重物品进入学生宿舍,如特殊情况下(如学费等)带入时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并交管理人员保管,管理人应作好登记工作,违者后果自负。

13、注意安全,学习期间,不得私自进入寝室。若发生失窃事件或特殊情况,及时报告保卫科或政教处。

14、住校生表现情况纳入评优、评“学生标兵”表彰,若有违纪行为,视其情节轻重,按教育部规定的有关办法处分,并通知家长。

1、住校生翻越栏杆围墙及登屋顶、爬树和爬窗。(如出现意外后果自负。)。

2、住校生抽烟、喝酒;在宿舍里赌博或变相赌博。

3、住校生将管制刀具及其它有危害的器械带入寝室。

4、住校生未经许可,私自外出。

5、住校生在宿舍里烧煮食物,乱接电源,烧电炉及使用其它电器;熄灯后点蜡烛。

7、住校生有敲诈勒索其他同学财物的行为。

8、住校生不服从学校管理的。

除以上制度外,未尽事宜,将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1、督促值日生履行工作职责。

2、督促本室同学严格遵守寝室制度和作息制度。

3、负责检查本室同学的内务情况,遵守制度情况。

4、每周安排一次卫生大扫除。

5、做好本寝室同学的思想工作,调解同学间的矛盾。

6、经常向管理教师汇报情况,协助搞好管理工作。

本制度从即日起开始实行,未尽事宜,由政教处负责解释。

学生管理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上面。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文档为doc格式。

学生管理制度

为了给特殊学生群体创设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促进每名学生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高育人质量,推进和谐校园建设,我校特制订如下制度:

1、特殊学生主要是指家庭贫困学生、学习困难学生、单亲及父母双亡家庭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学生、随班就读残疾儿童、身体和心理异质学生等。

2、逐个建立完善特殊学生档案,建立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设定档案借阅权限,保护学生个人隐私。

3、为每名特殊学生配备成长导师。针对不同学生群体的状况,学校安排品德高尚、责任心强、学生信任的教师做“成长导师”,通过开展“师生共成长”等活动,鼓励导师结合自己的优势,帮助被辅导的`学生健康成长。

4、定期研究分析各班级需要被特别关爱学生的成长状况。将学生成长导师的工作情况单独计算工作量,纳入对教师的年度考核。对指导学生成长成绩突出的指导教师,在评优树先、职称聘任等方面优先予以倾斜。同时把关注特殊群体学生工作作为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

5、严格各级救助资金管理,设立专用帐户,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定期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了救助工作的信誉度。

6、建立走访反馈制度。学校定期走访学生家庭,了解特殊学生的思想状况,生活学习情况,注重做好的信息收集、情况反馈及协调服务工作,根据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确保特殊群体应助尽助。与父母沟通、交流,指导家长作好对孩子的正确教育工作。同时,积极倡导学生家长进行校访,设置专门房间,接待学生家长,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强化交流合作,在教育转化不良学生上形成一个和谐的氛围。

学生管理制度

基础部、各系、教务处、学生处均须对学生成绩认真管理,各负其责。

二、基础部的责任。

1、无论考试与考查,学生的各科文化课成绩评定后,由任课教师填写成绩单。成绩单填毕,分别由任课(评卷)教师及基础部主任签字作为对成绩的确认与负责。

2、学生的各科文化课成绩一经评定后,基础部有责任通知各系,并按规定日期报送教务处存档备案。

三、各系的责任。

1、无论考试与考查,学生的各科专业课成绩评定后,由任课教师填写成绩单。成绩单填毕,分别由任课(评卷)教师及系主任签字作为对成绩的确认与负责。

2、学生的各科专业课成绩一经评定后,各系有责任通知各学生,并按规定日期报送教务处存档备案。

3、各系作为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的基层单位,有义务全面掌握学生学习情况,管理好学生成绩(包括文化课成绩),以此作为对学生进行学业考核、评优、评奖的依据,同时处理好相关问题。最好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学生成绩档案。

四、教务处的责任。

1、要求、督促基础部及各系管理好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并按规定报送。

2、依据基础部及各系报送的成绩,按学年、学期、课程、学时及考试或考查的内容另行制表加以记载。在进行成绩记载时,要认真核对,做到准确无误。基础部及各系报送的成绩存档备查。

3、学生毕业前,依据平时对每个学生成绩的记载,填写《毕业生验印审批表》,并为学生处建毕业生档案提供学生成绩单。

五、学生处的'责任。

1、学生处作为全校学生管理的部门,有义务全面掌握学生学习情况,管理好学生成绩,以此作为对学生进行学业考核、评优、评奖的依据。

2、对于毕业年级的学生成绩,要与教务处认真核对,装入毕业生档案。

六、要求与说明。

1、需基础部、各系填报的成绩单由教务处提供。

2、成绩单的填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

3、学生对成绩如有异议,由任课教师、基础部、所在系负责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如确认成绩有误,需及时报教务处加以更正。

4、学生补考成绩的管理与正常考试(考查)相同,需在补考后按规定时间报送。

5、教务处作为全校教学的管理部门,不接待学生个人有关成绩的查询。

学生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保持学生寝室安全、整洁、卫生,营造和谐的'生活环境,老鼠窝特制订本制度。

一、听从住寝教师和生活老师的管理,遵守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二、寝室长协助住寝教师管理寝室,按时就寝,落实卫生制度,对学生做出劝说,口头警告或交给老师处理。

三、各寝室学生不准互换寝室,如需调换,需经老师批准。

四、男生不准进女生寝室,女生不准进男生寝室,男同志到女生宿舍会客,需经老师批准。

五、严禁乱窜寝室,如有事需经老师或寝室长批准。

六、中午、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寝室,就寝后不允许私自离开寝室。

七、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寝室,若有特殊情况,需报告生活老师方可进入。

八、不得向窗外、楼下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九、不私自拿别人的物品,室内不准存放贵重物品和现金,不准自带火种,私自接电,点蜡烛看书等。

十、严禁在寝室内吸烟、喝酒、打牌、下棋、打闹、攀爬楼梯护栏、时刻注意安全。

十一、按时就寝,做到就寝时不随便说话、不吃东西、不看书、玩手机等,确保休息时间和质量。

十二、起床后,认真整理内务、床单平展、直,被子叠放要四棱上线成豆腐块。床上不乱放衣物,床下、地面要干净;物品摆放到指定位置,把鞋放在鞋架上。

十三、遇到突发事件或突发疾病,及时报告住寝老师和生活老师。 本制度从20xx年11月17日执行。学校根据以上条例,对表现不好的寝室和个人通报批评;对文明寝室和表现好的个人进行表扬。

学生管理制度

以《中小学生德育大纲》、《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依据,以保证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质量为目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生纪律管理制度。

永顺县大坝乡九年制学校全体学生。

学校进行不定时检查,并与班主任津贴挂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该班扣分:

1.严禁使用粗鄙话、打架、骂人等恶性不良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对于打架的情况,每人一次扣5分。

2.严禁抽烟、酗酒,否则扣2分/人,严禁各种形式的赌博,经发现给予批评警告、记过、留校查看等处分,且每人次扣3分。

3.尊敬师长、长辈,不得做有损学校名誉的言行,否则扣2分。

4.不能无故顶撞学生干部和班干部,按时完成老师和班干部分配的各项任务,否则扣1分。

5.对隐瞒实情者,不讲真话,一经查出每人次扣1分。

6.严禁携带凶器进入学校,对打击报复者、恐吓者,一经查出给予警告、记过、退学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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