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内部管理制度(精选18篇)

学校内部管理制度(精选18篇)

ID:9458079

时间:2024-04-23 10:04:05

上传者:薇儿

学校是一个社交的场所,学生可以与同学和老师们互动交流。学校总结是对自己在学校学习和成长的一个总结和概括,以下是一些学校总结的范文,供大家参考。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内部管理制度

根据各教办发《xxx民办学校年度检查细则的通知》的要求,我校结合实际情况,现报告如下。

一、依法办学,遵守法规政策。

文化艺术学校成立于xx年,是由xx区教育局的审批的民办培训学校,在办学校工作中,我们遵循“以诚待人、凭智治校理念,严格遵守《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认真执行市教育、区教育局有关民办教育的各项规定,没有出现违规办学情况,在市区相关评比中多次受到好评。

二、合理布局,不断扩大办学规模。

我校由办学之初的英语辅导逐步扩展为以英语为主,作文、书法为辅的相对综合办学机构,目前,有学生500多人,由于人数的增多,我校已租用两处办学场地,共有12个教室。办学硬件不断改善,在安全防火等方面均符合要求。

三、不断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为使我校学生有相对舒适的教学环境,我校组织教职工,美化教学环境,达到让每面墙都会说话,利用卡通人物形象装饰走廊、教室。用想象生动的美术语言,影响和教育学生。

为增强教学效果,我们还投重资为教室安装多媒体教学设备,使每节课都能使用投影机、大屏幕,让教学效果更为直观有效。提高了教育教学效果。

四、人文关怀,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利益。

为创办特色民办教育学校,我校从成立之初就秉承人文关怀理念,让学生和家长时时感受到学校的关心。

一是及时为有特殊情况缺课的学生进行补课。

二是设立教材班,为学生无偿补课。

三是对因故退学学生及时退费,几年来,从没有因为缴费、退费等问题与家长发生冲突。

五、职责明晰,加强队伍建设。

随着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也得到不断加强,目前已形成一支责任明确、分工合理的教师队伍,管理能力强,分工细致,尽职尽责是我校教师队伍的特色,秉承教学工作得到了很好的保障,教学研究工作开展的红红火火,各项规章制度也得到了很好的完善。

六、强化教研,提高教师综合素质。

我校针对民办培训学校教师队伍不断稳定,流动性强的特点,选取有针对性、有实效的教研培训形式,使教师的教学能力、师风等综合素质有了较大的提升。具体工作中:

一是树立教师先育人,再教学的理念,再教师选聘工作中,重点考察教师的师德和对学生的爱心,对于那些虽自我能力强的但心高浮躁的,坚决不选,缺少耐心和热情的坚决不选,较好地把好入口关。

二是坚持先听课,再上讲台的做法,新入职的教师必须有一个月左右的听课实习时间,对教材和学生相对熟悉后,才可上课。

三是听课评课制度。用录像机先把教师的课录下来,集中教师共同观看,查找优缺点,不断改进和提高。

四是过课,说课制度,新任教师在上课前,先组织教师进行说课,在说课过关后方可上讲台。

五是多种措施确保每一节课达到学生和家长都满意的效果,走出,请进来,选择教师分批、分期、长期进行学习,并重金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到我校培训。

七、科学选材,突出学习的实际效果。

教材的选择,有助于提高教学效果,为此,我校在长期实践,多方学习的基础上科学的选取适合学生特点的教材。

英语选取了“百思迪威”少儿英语教材,新金牌概念,新概念教材三种教材适应不同学生的需求,作文学科选择了全国著名的《小桔灯》作文培训教材,书法引进九宫格快速书写教学法,数学思维训练习从学校实际出发选取了北京卓越教育的趣味训练,科学适用的选择增进了学习效果。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xx市**职业培训学校(如单一美发师培训,名称为xx市**美发职业培训学校)。办学地址:xx市**路**号,邮政编码:******,电话:*******。

第二条办学性质:自愿举办、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从事非营利性职业技能培训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致力于培训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

第四条办学规模:日常在校生达到**人,全年培训****人。

第五条办学范围:(如初级**员,中级**师、高级**师)。

第六条办学类型:(应载明独立办学、合作办学或部分合作办学)。

第七条培训形式:(如短期培训、长期培训)。

第八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则、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资产与经费。

第七条学校注册资金**万元,固定资产**万元,由***投资举办(并应载明属于个人、集体或民营等非财政性经费)。

第八条必须载明是否要求依法取得合理回报。

第九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条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十一条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个人出资;。

(二)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三)利息;。

(四)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章组织。

第十二条学校设立董(理)事会,董(理)事会每届二年,董(理)事会是本学校的决策机构,董(理)事会成员有***、***、***、***等人,(说明:应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5人以上组织,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董(理)事长由出资单位推选或个人出资者担任,每届任期二年,董(理)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一条,学校董(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福利待遇及课酬;。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条,董(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临时会议。董(理)事会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意见通过。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董(理)事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理)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理)事对董(理)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董(理)事会记录由董(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六条本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董(理)事长或校长担任。

第十七条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四条,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学校董(理)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与教职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组织参加社会保险,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六)学校董(理)事会的其他授权。

第四章学校自行终止及善后处理。

第十八条本学校由于以下原因,提出自行终止,并由董(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培训科核准。

第十九条本学校终止前,须完成最后一批学员的培训工作,妥善解决教职员工终止合同的一切待遇及经济补偿。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和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条本学校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同意、市民政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未尽事宜,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令规定办理外,由董(理)事会修改补充,并在董(理)事会通过后十五日内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学校内部管理制度

一、学校建立和健全治安保卫制度,落实人防、技防、物防各项措施。

二、学校是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本单位的治安保卫重点部位,按照政府有关标准对重点部位设置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监护。建立贵重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学校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根据需要,检查进入本单位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物品和车辆;。

2.在学校范围内进行治安巡逻和检查,建立巡逻、检查和治安隐患整改记录;。

3.维护学校内部的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

四、学校门卫应当由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担任,并经培训持证上岗。学校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政府有关部门及特种车辆除外),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以及动物带入校园。

五、学校出入口安装坚固、防撞、防撬安全门(栅栏门),高度应与围墙相匹配;围墙应不易攀爬、翻越,高度符合有关标准。按标准安装校园周界入侵报警装置,学校出入口和学生宿舍楼出入口按标准安装电视监控设施。校门卫室、校长室等处安装110报警装置。

六、学校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教师离开办公室要随手锁门,不得将现金等贵重物品存放在办公室内。财务室应当按照规定存放现金。学生上体育课或离开教室时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学校内部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科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上级主管部门,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内保处,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带班、安保人员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机关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学校内部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 教职工应努力学习和积极宣传政治理论和现代教育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条 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国际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教职工参于一切违法违纪活动。

第三条 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热心学校工作,尽职尽责,教书育人。

(一)、教职工应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学校要经常对教职工的工作进行检查,对不负责任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按学校有关制度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停聘。

(二)、 教职工必须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准无故旷工。教职工应病、应事必须请假,具体操作程序按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处理。

(三)、 教职工在上班、开会期间不准会客,不准谈天,不准做家务事,不准带小孩。

第四条 教职工必须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一)严禁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凡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者,按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处理。

(二)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对侮辱学生,强迫学生退学、转学者,视情节予以处分。

(三)严禁教职工利用学生办私事。违者按体罚学生论处。

第五条 教职工要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

(一)学校依据学校教职工分工不同,分别实行定时授课、辅导或定时、定点坐班的办公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在办公时间必须专心办公,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溜岗,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二)学校鼓励教职工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

(三)学校鼓励教职工进行教育教学科研,对教育教学科研取得成果的,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六条 教职工应谦虚谨慎,尊长敬贤,互相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人事管理制度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学校许可,不准搞第二职业。

2、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人事管理制度,服从学校分配。

3、凡要求调入本校工作的教职工经学校考核,行政会研究同意方可办理调入手续。调入后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评合格,方可成为本校正式教职工。

4、学校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5、凡本校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处理。

人事管理制度二、考勤

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教务处负责考勤工作。各组、室设考勤员一名,(由组长担任),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上报教务处汇总公布。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人事管理制度http://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组室负责人或考勤员。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旷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应的工资外,停发当月奖励工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校专职教师,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职工、干部寒暑假期间,享受假期的三之二,其余时间由学校或部门安排工作。

7、凡本校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或累积一个月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人事管理制度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时间在1—2节课以内,本人空课者,由年级组长批准;一天以内由教务主任批准(后勤人员由总务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校长批准;一周以上,由校长签注意见后,报教育局办公室批准;中层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长批准。

3、教职工请假,一月内事假累计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发全部奖金;一学期事假累计15天,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扣发全学期地区津贴;事假在一个月,病假两个月以上者,停发请假期间的职务工资。

4、请长期病假者,从绺三个月起,除执行上述第三条规定外,发给病假期间工资标准如下:

工龄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90%(指除工务工资、奖励工资以外的基本工资,下同)。满十年的照发,六个月以上病假的,从第七个月起发病假期工资,标准如下:工龄不满十年,发给本人工资70%;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人事管理制度四、奖惩

1、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经过一定评议、审议手续,并公之于众。

2、校级先进工作者,每学年评定一次,由校长授予荣誉称号。单项奖励随时进行。先进工作者评定比例一般为15%--20%左右,表彰先进,坚持德、勤、能、绩综合评定。须由群众评议推荐,组室申报,校长审批。

3、给予教职工处分,必须慎重,应由学校组织调查,取得确凿证据后,根据错误程度和本人认识态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讨论,形成初步见后,由学校行政会议决定。记过以上处分,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4、奖励以精神为主,物质为辅。

5、所有奖励和警告以上的处分,均记入个人和学校档案。

6、凡符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着者。

(2)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

(3)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开拓,创新善于试验,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

(5)面向全校学生,对后进学生加倍爱护,在帮助后进学生转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参加竞赛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

7、对照上述条件,视情况可授予先进工作(或其它荣誉)称号,或给予单项奖励。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处罚。

(1)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擅离职守,玩乎失职,造成损失者。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残和伤害者。

(3)违法乱纪,赌博成性,酗酒成风,打仗,挑拨是非造成不良影响者。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的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和符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依法保障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结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全员聘用制,是指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立学校与受聘人员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条 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制必须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学校自主用人、教职工自主择岗、上级主管部门依法调控和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校在职的事业编制人员及经劳动部门批准的临时工。

第二章 聘用合同的订立

第五条 聘用合同由校长与受聘的教职工签订。签订聘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内容应该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统一内容制定。

第七条 聘用合同期限必须严格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统一规定。

第八条 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不因学校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终止或解除。

第九条 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聘用期间,因特殊情况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也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合同变更后,受聘人员的待遇也根据变更后的岗位作相应变动。

第十条 受聘人员须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方可参与应聘竞争。应聘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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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岗位的,须具备教师职业资格;应聘管理人员或技术工人岗位的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或接受过岗位培训。

第十一条 聘用合同期满或者签约双方约定的聘用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第三章 岗位任用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编制数,因事设岗,以岗定员,岗位的设置要从学校实际出发,兼顾工作需要和职务结构比例。

第十三条 学校岗位分二个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系列。

第十四条 岗位要求

一、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未经学校许可,不准搞第二职业。

二、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人事管理制度,服从学校分配。

三、学校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四、凡本校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处理。

五、请假有关规定

1、学校全体教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校办公室负责考勤工作。值日领导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上报办公室汇总公布。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任课教师工作日内上午签到,后勤职工上下午签到)。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应告知科室主管人员。

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请假时间在1—2节课以内,本人有课者,由年级组长批准,并调好课;一天以内由教导主任批准(后勤人员由主管中层领导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校级领导批准;三天以上内由校长批准;中层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长批准。

7、其他规定

(1)公假。因公外出,应告知科室主管人员。

(2)事假。教职工工作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应履行请假手续,但每学期事假累计一般不要超过10天。

(3)病假。凡因病请假的教职工应持医院诊断证明(急诊除外)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4)产假。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学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而定。

(5)凡上述原因请假者,在规定天数工资照发。事假按学期累计计算超过10天者,从第11天起,请假一天扣发一天基本工资(以每月30天计算)。病假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凡不经批准旷工时间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学校将上报有关部门停发工资,经教育无效的辞退。

六、关于计划生育

1、所有教职工必须模范遵守国家和省市的计划生育政策。

2、已婚育龄女教工要按局及学校要求准时参加康检,男教工按时上交家属康健本,准时销号。

3、新招聘的女教工要按照学校的有关政策依法生育。

4、已婚怀孕女工要及时办理准生证。

5、调出的已婚育龄女教工按要求及时办理有关计生手续。

第四章 人员待遇

第十五条 受聘人员的工资,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按照所在岗位职务确定,并按照工作责任大小和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确定考核奖,合理拉开档次。

第十六条 实行全员聘用制后,学校按上级规定为受聘人员参加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并承担应当支付的相应费用。

第十七条 受聘人员的工时制度,公休假日,女职工保护,因公负伤、致残和死亡,非因工负伤和患病等福利待遇,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教师因各种原因换岗的,换岗期间,本人身份不变,教龄计算、教龄津贴按国家规定执行,绩效工资按现岗位确定。到法定退休年龄可按教师身份退休。

第十九条 经批准办理了内退手续人员,内退期间,其待遇参照退休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如遇国家工资调整,则按在职人员同等对待,退休手续待到龄时办理。

第二十条 由学校选派外出学习的,报销往返路费,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学习期间生活补助;由于自己原因需要外出学习的,自己承担所有费用。

第二十一条 参加支教的教师享受学校正常待遇,并按照教体局有关规定享受其他待遇。

第二十二条 绩效工资按学校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认真做好受聘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以及奖惩、晋升、增资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五条 聘用合同使用上级人事部门制定的统一样式。

第二十六条 聘用合同签订后,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七条 聘用双方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的,可以向学校人事调解委员会或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也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上级人事行政部门书面申请仲裁。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由某某某负责解释。

随着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为进一步推进全镇学校、幼儿园学领导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构建科学规范的教育人事管理体系,加强校长及领导班子建设,促进师资均衡配置,形成领导能上能下,教师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根据县局有关精神指示,特制订我镇教育人事管理制度。

一、小学、幼儿园领导干部人事管理

第一条:严格规范学校、幼儿园领导干部任职条件。小学领导班子必须具备小学以上教师资格,学历达专科或中级以上职称。幼儿园领导班子必须具备幼教以上资格,学历达到幼儿师范专科以上或经过一年以上相关培训。

现任领导班子成员如未达到以上任职条件,允许两年的时间达标,两年后仍未达标者,免去其行政职务。新提拔的学校、幼儿园领导干部必须符合以上任职条件。

第二条:校(园)长任用年龄原则不超过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县局通知为准)。

第三条:学校、幼儿园领导干部应服从组织和领导,顾全大局,团结同志,作风正派,率先垂范,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如因工作失误或决策错误,违反政策及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影响或结果者,除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外,同时给予停职、免职或撤职处理。

同一学校的领导干部如因工作上发生严重分歧或冲突,在学校乃至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遵照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免去相关人员的行政职务并予调离本单位。

第四条:学校、幼儿园领导干部个人申请调换单位的,组织上在满足其申请时,一律不予职务考虑。

第五条:中小学领导干部因健康原因请假一个学期以上仍不能正常工作,建议其辞去行政职务,并就近分配其工作单位。

第六条:学年结束后,中心学校将对学校、幼儿园领导班子进行绩效评估,对成绩较差的学校领导干部进行考察和民-意测评。如有领导班子不团结,工作拖沓,相互推诿,严重失职等现象,中心学校将报请县局免去校长或中层干部职务。

第七条:学年绩效评估成绩较差的学校,第一年校长应作表态发言,连续两年成绩仍未进步的学校校长应接受组织上的戒免谈话或换岗;连续三年成绩无进步的校长直接免职,并对该校其他领导干部戒免谈话或换岗交流。

第八条:在全镇学校、幼儿园绩效评估中,连续三年学校绩效考评中明显下滑的学校,免去该校校(园)长职务,并对其他领导干部戒免谈话或换岗交流。

导直接免职。涉及法律责任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学校、幼儿园干部人事原则上一概不破格提拔。如因某一领导岗位空缺,应从干部后备库中的人选中优先提拔。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破格提拔,必须由组织考察及民-意测评获得通过后,报县局批准方可提拔任用。

第十一条:学校、幼儿园领导班子成员退居领导岗位后,应自觉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坚守工作岗位,不得向组织提出离岗要求。如本人坚持离岗,中心学校将按上级有关规定上报县局。

第十二条:根据学校工作特点及中心学校绩效评估结果等因素视具体情况对在同一学校任职达五年以上的校长逐年进行交流,促进我镇教育均衡发展。

第十三条:及时合理安排中小学领导干部参加相关层次岗位培训,学习和考察活动。

二、学校、幼儿园教师人事管理

第一条:教师年度考评是我镇中小学教师综合评价的常规工作,是我镇学校、幼儿园教师绩效工资发放,年度考核,评模选优,交流换岗等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有力依据。各学校、幼儿园教师必须服从执行本校教师的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并接受学校考核。

学校将按相关政策规定上报县局。

第三条:学校、幼儿园教师应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上岗者,应按县局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1、病假:因病需请假一个月以上者必须附请假条,病历卡及县级及以上医院院长签字的疾病诊断证明上交中心学校签注意见后报县局批准。

2、产假:应向中心学校递交请假条,结婚证,准生证及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经中心校签注意见后报县局批准。

3、其他婚假、丧假、事假按国家规定办理。

第四条:擅自离岗。所在单位应书面敦促其及时回岗工作,如本人坚持不返回岗位,离岗连续超过十五日者则及时上报中心学校,中心学校将按相关规定上报县局。任何学校不得隐瞒教师擅自离岗,不得同意教师请人代课。

第五条:教师人事调整由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学校编制及相关教师具体情况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

第六条:学年结束后,中心学校将对教师绩效考评居末位,尤其在全镇教学业绩评估中居末位的教师进行戒免谈话,并根据学校领导及教师民-意测评由中心学校人事专门会议确定是否异地交流。

第七条:每年新增员教师按政策及县局安排落实工作岗

位。小学新增员教师原则上分配至土车坝小学、漩水坪教学点、铜钱坝小学等缺编学校任教。各学校、幼儿园有义务做好新增员教师及其他教师的工作考核,对不能胜任工作的教师上报中心学校予以另行安排。

第八条:幼儿园缺编需增派教师时,由中心校及时上报县局,由县局统一安排。

第九条:在部分学校人员编制饱和的情况下,中心学校推行青年教师到艰苦边远或缺编学校支教制度。超编学校应派出教龄最短的年轻教师到缺编学校支教至少一年,由中心学校下达支教指标。在确定支教人员后,中心学校下达支教派遣单。支教期满即调回原工作单位。

第十条:学校、幼儿园按编制合理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各职称按职级实行限额聘任管理。高一级岗位无空岗时,下一职级不行晋档和晋升职称。

凡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满足国家规定的条件后,需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情况确定。对申报人数多于岗位数时,根据申报人任现职的年限、学历、完成课题的级别和数量、参加工作年限、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的数量、时间等条件来进行综合考虑。在以上条件都相同时,以在本镇单位内工作时间长者予以优先考虑。在土车坝小学、漩水坪教学点工作的教师和校际交流的教师优先安排晋升。

第十一条:教师离岗,返岗必须由本人到县局办理相关

手续。返岗人员不能坚守岗位由所在单位以书面形式上报中心学校。

第十二条:本镇教师未及时经县局批准办理调动手续(县教体局未下调令)到本县公办学校任教导致本镇师资短缺,中心学校将扣减该教师绩效工资用于聘请代课教师。

第十三条:当年晋升职称和晋升岗位等级的教师不予调动。

第十四条:教师到龄退休以学期期中考试时间为准,其退休日期在期中考试前则于该学期提前退休,若在期中考试后则工作顺延至该学期结束,超退休时段工作期间由任职学校(幼儿园)适当发给一定的补助。

第十五条:及时合理安排学校、幼儿园教师参加相关学科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第十六条:各学校(幼儿园)临时聘用人员未纳入本管理制度。

二0一四年十月二十日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再铸我校辉煌,依据邓湾乡人事管理方案有关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 业绩(50分)

1.考勤(10分)签到:上午7:30——8:10  下午1:30——2:10(冬令时1:50--2:10)每天座班五节。每缺签一次扣一分,座班每缺一节扣2分。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写好请假条调好课双方当事人签字,学校批准后方可生效。  2.教学常规(10分)

2、按《徐门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评估。

3.教学质量(30分)按乡竞赛名次平均分五段,每段按分质计算。

二. 政绩 (50分)

2.学科竞赛:凡在教育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中获市,县,乡级奖项的分别奖8,6,4分

3.体,卫,艺工作:凡完成学科基本任务以外,主动申请代其它学科的,经学校研究分配能够完成任务的每多一学科奖20分。

4.校园管理:凡在职责以外主动承担校园管理工作的(如班主任),奖10分。在班级 管理中失分的要减去,减完为止。

5,优质课:凡参加乡以上优质课教师,除本人晋级,评先同等条件优先外,分别奖4,6,8分。

6,凡发现教师乱推销引起不良反应,经调查核实,实行“一票制”作为末位淘汰对象。

以上两项合计得分就是本学年度个人工作的评估,分数的多少作为人事管理的重要依据。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内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日前,青岛市出台了《青岛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审批、监督和管理职能,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开办、教学、运行等情况均被纳入行政部门监管范围。

为确保学校的建设水平、师资水平和培训水平,开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须达到5个硬杠杠:固定资产应达到2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10万元;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理论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同时,青岛要求加强监督管理,杜绝不规范行为发生。在监督、评估过程中,发现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存在违规现象的,责令限期整改,期满仍不合格的,取消办学资格,收回《民办职业培训办学许可证》。

内部管理制度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文件收发规定。

一、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构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属党内的由党支部书记签发。

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就应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二、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一样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印、盖章。

三、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资料、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四、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五、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六、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状况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内部管理制度

目的:通过培训,使员工掌握相关岗职责和质量标准、操作技能,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员工综合素质,从而提高企业整体素质。

培训层次分服务中心层面、部门内部二个层次;培训类型分在职计划培训、入职培训、转岗培训、升职培训等。

根据公司发展方向、部门职责具体岗位设置制定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由服务中心行政人事部对各部门的培训进行监督和引导。

目的:规范投诉处理工作,确保客户的各类投诉能及时、合理地得到解决,提高客户对服务的满意率。

处理客户投诉的原则:客户至上,服务第一。

不论客户亲临或是电话表达意见,均规定诚意接待,遵守服务规范。

记录、及时处理、跟踪处理,不准推诿。

处理后的回访,并列入统计分析。

目的:对运行设备进行有效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作,保证设备满足物业服务的需要。

建立设备接管、维修、检修、水电应急处理、电梯故障救助方面的工作程序。

建立各类设备操作规程、日常保养规程及维保计划。

规定了设备管理方面档案、资料建立的要求。

通过安全管理程序的指导,规定了安全操作要求。

目的:维护保障小区ci系统的实施,不断保持、提升公司的市场形象。

规范了公司标识及印刷制品的形象要求及制作程序。

规定了对小区ci系统的巡视、保养、安装与完善。

目的:建立与客户的双向沟通渠道,了解客户的需求,宣传公司的服务,确保顾客满意。

通过开展社区活动的形式定传企业文化,建立良好的公众形象。

计划、策划适合小区的社区文化活动。

注重以不同形式与客户沟通,如社区报刊、宣传栏、走访、授理投诉等,不断地向客户宣传公司的服务与理念,建立良性的合作氛围。

目的:通过多种渠道对客户需求进行收集、定期评审,以确保客户合理的要求得到满足,同时获得改进体系的具体信息。

重视客户的需求信息,如果本部门不能解决也要列入统计,提请公司开会讨论。

对需求信息讨论后可形成如下类别:立即改进类(立即制定措施实施)、稍缓改进类(不能立即实施,但可通过统一部署和策划后改进)、潜在需求类(纳入公司的战略策略)、不适宜类(不能采纳的意见,违反物业服务的原则)。

一旦决定实施,则列入会议决议,确定责任人与期限,并有监管部门,直至满足需求。

目的:采用适用的检查办法,对服务质量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测,确保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对不合格进行控制,确保不合格得到处置,防止不合格的服务被非预期的使用和交付。

质量检查的`结果将列入月度考核,如果不合格未纠正将加重处罚。

目的:规范公司档案管理,保证行政文件上下行文的顺畅,保证公司文件的完整性。

对文件的接收、发放、处理、跟踪与保存做出严格的规定。

对政府和上级来文中涉及专业管理的部份将另列入受控文件的管理程序。

对于公司的质量体系文件、技术资料、业主档案等列入受控文件并有严格的工作程序。

目的:畅通总经理级、服务中心、部门各级之间的工作联络和信息传达,有效提高管理效率。

服务中心每周召开工作例会,形成会议纪要,会议工作安排落实到部门责任人、拟定完成时限。

目的:加强员工间沟通,提高团队精神,增强企业凝聚力。

员工活动包括员工活动年度计划、临时性员工活动和例行活动等形式。

由服务中心行政人员制定员工活动年度计划,按计划制定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临时性员工活动方案由部门制定和组织实施。

例行员工活动包括员工义工活动、生日祝福等,提高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

目的:畅通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反馈渠道,发挥员工的主动性。

项目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向本区域公布自己的邮箱,及时受理员工的意见。

目的:在向客户发布服务承诺或签订合约前,为确保能够守约和兑现承诺,须经公司各级的评审,获取可靠的实施措施。

服务合约、服务承诺、维修公告、管理规约、住户手册及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均属须评审的范畴。

站在为客户着想的角度来建立承诺。

勇于对承诺负责。

目的:适应业主对物业服务更高层次的要求,提高维修服务素质,注重服务礼仪,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维修及服务。

维修部提供24小时客户报修热线,随时提供服务。

客户报修后维修人员15分钟内到达报修现场。

按上门服务程序提供规范服务。

严格按收费标准和手续收费。

目的:为一线操作部门提供详细的作业指导。

建立客户服务工作手册、礼宾服务工作手册、维修工作手册、清洁工作手册、绿化工作手册及设备方面的操作规程。

内部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三、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制度的给予警告、扣分处理。

四、严格执行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并认真贯彻落实。对工作未及时完成及不认真工作的按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五、任何人不管因为任何原因违反本管理制度,将一视同仁,决不姑息迁就,对扰乱正常工作秩序或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工作被动或影响本单位形象的停职检查。

一、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二、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三、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矿长报告。

四、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五、严禁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按休班处理),否则每次罚款20元,旷工每天罚款50元。

六、副科以上干部休班必须由分管领导批准,否则按旷工论处。

七、办公场所坚决杜绝打扑克、玩麻将等行为。中午禁止饮酒,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可以,但下午不得上班。

八、科内所有外报表、资料必须有相关领导审核签字。

九、违反劳动纪律被矿查到,按矿规处理后,科里再处以等额罚款。

一、按时保质地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对于分管上报的有关报表,做到及时,准确,每拖延一天罚款20元,由此造成损失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安排的工作不落实,没有回音的,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并视其情节给予处分。

三、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各自的职责划分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特别是各类例行性报表,对于送交有关领导及外单位的材料、报表、业务联系书必须保留好签字并存档。

四、任何人员接到有关领导及外单位的电话事宜,不能处理的必须及时通知科领导,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全部负责。

五、管理人员应努力提高业务素质,经常深入现场,熟悉本人所分管范围内的所有技术业务及其管理工作,并提高责任心。

内部管理制度

敬告:当你准备进入成品仓库时,请务必认真阅读进入成品仓库须知之规定。凡进入成品仓库者,或违规被处罚者,均视为已经阅读并接受进入成品仓库须知之一切规定。

一、原则上,任何人员未经仓库管理人员允许,不得擅自进入成品仓库。违者每人每次处罚50元。

二、所有进入成品仓库人员,严禁在仓库内吸烟,严禁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携带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严禁携带液体及潮湿物品,非仓库管理人员严禁随意开关用电设备。违者每人每次处罚100元。

三、盗窃行为认定:成品未办理出库手续(即出库单)而被带出仓库大门,即构成盗窃行为。内盗行为,按盗窃物品价值的10倍但最低罚金不低于500元的标准处罚。内外勾结的盗窃行为,可加重处罚。对所有盗窃行为,公司保留诉诸法律解决的权利。

四、未经仓库管理人员允许时,任何人不得揭开封箱条,不得撕开包装箱(袋),不得触摸搬动成品箱子(袋),不得品尝偷吃成品,不得私带私藏成品。违者以盗窃行为论处。

五、入库工人和装车工人,在入库或者装车结束后,不得在成品库内闲坐休息。违者每人每次处罚50元。

六、仓库管理人员对可能违规的人员及行为应立即制止;对已经违规的.人员立即处罚,对不听劝阻故意违规、恶意违规的人员,可以加倍处罚。

所有处罚以现金收缴送达财务部。凡有拒交罚金的,仓库管理人员应立即报告行政办公室主任,请保卫人员协助收缴罚金。

仓库管理人员对以上违规行为不予制止的,或违规后不予处罚的,以渎职行为论处,并对仓库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处罚20元。

内部管理制度

1、办公室要积极促进各部门的沟通,并给予中层以上的管理人员相关沟通技能的培训。

2、定期进行员工满意度调查问卷,了解员工目前工作的状态和需求。

1、在公司中倡导坦率、真诚、相互信任、相互帮助的沟通氛围,倡导全员树立端正的沟通心态,要使沟通基于工作本身,让沟通帮助整个团队提高工作准确度及效率。

2、只要是基于事实的、有益于推进公司工作的沟通内容,一律要引起重视,与员工进行坦诚的沟通,并积极改进。

1、一般沟通。

(1)一对一的面对面谈话沟通。

(2)通过晨会、问题讨论会议、工作协调会议、员工座谈会、全体员工大会等方式沟通。

(3)通过工作报告、文件、任务单、内部刊物等方式沟通。

(4)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沟通。

(5)其他方式,包括宣传栏、总经理信箱等。

2、越级沟通。

对于正常的工作,各级工作人员要养成一种逐级上报的习惯,但当工作中出现以下情况时,可以进行越级沟通:

(1)下级对上级的管理方式产生意见,需要投诉时。

(2)下级对上级汇报的工作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多次得不到答复。

(3)下级发现上级的违规行为时。

(4)个人对公司的改革、发展有建议或意见时。

1、在各项与工作相关的制度和流程下发之前,要和相关岗位的员工,要和相关岗位的员工充分沟通,听取他们的分析,了解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制度与流程的准确性与可执行性。

2、公司下发的文件、各部门要通过的、公告栏等方式及时、准确地传达到全体员工。

3、工作中需要得到其他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时,可通过工作协调会议、任务单等各种方式与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及执行人进行沟通,保障工作配合时不会出现因沟通不畅而产生的问题。

1、与管理人员。

(1)在新员工入职时,要与其进行入职谈话,介绍公司及工作的相关情况,并表达对其在公司发展的期望和祝愿。

(2)在员工试工期满转正时,要与其进行转正面谈,对其试用期的表现作出评价,表扬优点,指出不足,并提出对其今后的工作期望。

(3)在员工工作绩效不佳时,要通过面谈,帮助员工寻找与工作目标之间的差距,与公司要求的差距,提出改进意见,表达对员工的期望,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绩效。

(4)当员工表现优异时,要表达出对员工的赞赏,并提出对员工更高的工作期望。

(5)在员工心态出现问题时,要立即与其谈话,帮助其分析原因并改正心态。

(6)当得知员工家庭出现重要事件时,要对事件情况表达关注。

(7)须时常了解员工对自己管理风格、管理方式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改进。

(8)对于未发生以上情况的员工,也需保持最少每月一次的时间深入沟通。

2、与工作人员。

(1)当工作中出现需要与上、下级或同级同事沟通的事项,要立即沟通,以促进工作成效。

(2)不同的单位从事相同或类似工作的人员,彼此之间要加强沟通,促进业务技能的提升与信息的传递。

(3)对于本部门的工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时,可与上级进行沟通、促进改进。

(4)对于公司的发展与变革有任何建议或意见时,可通过上级逐级上报或越级上报,以促进公司发展。

3、与各部门。

(1)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关键岗位员工)之间,每月必须进行一次深入的交流,内容包括: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分析,研究与探讨,提高工作进度,高进工作方式的方法,达成改进工作的一致意见;.管理思路的交流与沟通;管理工作中的问题的提出;解决办法的探讨;进一步工作目标的研究、讨论与确定,以及所辖员工各类问题的处理意见的交流确定。

(2)总经理与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每月进行一次深入交流和沟通,每季度与各职能与经营中心的部门负责人(以及关键岗位的员工)进行一次非正式形式的交流。内容包括:公司各方面进展状况的了解;公司政策改进的探讨;工作目标差距、问题指导,提出要求,督促进展,达成改进工作的一致意见;收集各类建议或意见。

4、与外部单位。

(1)与相关单位之间经常进行信息交流,相互吸收优秀的管理方式方法,及时改进公司的不足。

(2)安全生产部必须及时的调查居民对公司提出的不满意见和改进建议,情况属实,立即整改,并给予提出有用信息的居民适当的奖励。

在各个沟通环节中,凡需有回复的意见或问题,沟通双方必须明确反馈的时限,在规定时限内给予回复。

公司任何一级员工,其提出的可行性建议经公司采纳后,可由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1、《外部联系对象清单》。

2、《外部联系和内部沟通记录》。

内部管理制度

为保障社会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根据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和上级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规定,结台我区社保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遵守《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财经纪律和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财务会计制度,管号社会保险基金,加强保险基金活动的会计核算和监管。

二,严格遵守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专户储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基金的筹集不得任意扩大或减少统筹项目收缴比例和金额,要及时收缴、储存、登记,单独建帐、建卡。准确建立、核算职工个人帐户。

三、正确使用基金会计项目。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增设或删改总帐科目,不得删改指定设置的明细科目;按省上的统一要求,正确设置会计帐簿和组织业务核算、如强帐目、帐实的核对和审查、防止错帐、漏帐、重帐或违犯财经纪律等现象的发生;正确填制报表,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报送。

四、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核定、收缴、支付、上解、下拨、储存、调剂及管理服务费和其它专项经费的提取、使用、上解和下拨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不准任意扩大或减少提取和解缴比例。

内部管理制度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实行部长负责制。其他人员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紧密配合部长工作,共同完成部门任务,共同致力于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和纠纷解决。

法律事务部人员由部长、法律顾问、法务专员组成,其中部长主管部门的全面工作,法律顾问负责法律专业性工作,法务专员负责事务性工作。

部长具体履行以下职责(权):

(一)全面管理本部门事务,带领本部门完成公司规定的职责和工作任务;

(二)以部门名义签署各项文件、文书;

(三)对本部门工作的各项事务享有最终决定权;

(四)其他职责(权)。

法律顾问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部长处理本部门的各项事务;

(二)负责合同、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书的起草、审查;

(三)就专项法律事项提出法律意见;

(四)对诉讼案件的办理提出法律意见;

(五)对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提出意见,协助部长建立法律管理制度;

(六)办理由公司自行处理的诉讼案件;

(七)协调与外聘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

(八)处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法律专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部长、法律顾问处理各项事务;

(二)收发文件、招待等常规性事务;

(四)管理工作资料、档案;

(五)其他事务。

内部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十、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内部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钻研技工技术,公司也为员工拓宽视野创造条件,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同事,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8、必须佩带上岗证,严禁赤膊及穿拖鞋施工。严禁穿其它公司工作服,发现一次扣3分;。

10、公司广告牌、进度表及考核表如未张贴上墙,扣3分;。

11、对于工地上的成品或半成品,每一工种工长进场后必须点清查实。若收工后发现成品或半成品有所损害,赔偿、更换均由工种工长承担。完工时工地必须移交给下一工种并签写注:

注以上制度各施工工种要严格执行,公司将视情节给予一定的奖罚措施。

总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员工之家,全体员工共同天地。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十一、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二、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三、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帐。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四、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十五、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帐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帐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帐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帐数额相符。

十六、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十七、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十八、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九、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未经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一、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

二十二、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三、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四、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二十五、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二十六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七、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为维护正常的施工作业秩序,确保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总经理是公司安全保卫的第一责任人,应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公司的安全施工工作负全责。

二、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小组,每天都要有人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做好防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戴上安全帽。

四施工中监管人员应该现场旁站而未进行旁站,驻工地代表未进行督促检查和处理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五施工过程中未按要求进行施工,驻工地代表未发现或发现未做处理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六施工前工程师技术员应对墙体或地下管线等作书面技术交底,未做书面交底或交底有错误的,出现1次罚款50元。造成事故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七、安全监督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经常检查、督促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当事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八、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凡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内部管理制度

1.商场自行车库只存放本商场员工上下班用自行车,超过一周不取的'车辆,行政部自行处理,长时间出差时,要向管理人员打招呼。

2.凭有标志车筐存放车辆。

3.要按规定位置放置车辆。

4.爱护车室内公用设备,损坏赔偿。

5.保持车室内卫生,不扔废弃物。

6.要文明存车,服从管理员管理,按顺序存放,不得损坏他人车辆。

1.凡属废旧包装物品,均由商场行政部统一回收,各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2.商场各部门在拆箱或开包时,要尽量保持包装物完好,要指定专人负责。废旧包装物品应及时送到行政部指定存放地点。

3.行政部设专人管理,回收的包装物要按类型、规格码放整齐,必要时要进行加工处理,及时联系回收单位,做好防火,防雨工作。

4.对外处理废旧包装物品要坚持尽可能多收益的原则。收入根据商场有关规定除上交财审部外,某余部分奖励上交单位和行政部。

5.回收工作做得好的单位,由行政部报请商场可对其进行表扬或奖励。

6.回收工作中行政部与各部门之间要做好登记工作。

为保证商场各项业务活动顺利进行,商场在购、销等工作中应加强法制观念,加强行业管理。

1.商场在经营过程中,应注意各项手续齐备,特别是对方应提供的准运证、调运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代理批文、商标注册等各种证件,应在内容-亡、时间上与实际相符并要有专人负责存档、保管。商场经理要切实负起责任,避免造成损失。一旦出现问题要及时向场经营部汇报。对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其工管经理及当事者的责任。

2.商场在经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政策法规。

3.为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树立国有商业的良好信誉,各柜台对所售出商品的质量要实行“先行负责制”,避免出现因质量问题,从而发生纠纷。

4.如商场经营的商品涉及到专项管理的,要先向商场经营部申报,待手续完备后,方能经营,若违反制度,一经发现,追究其主管经理责任。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由商场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悬挂在总经理办公室墙上;专项商品经营许可证、广告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正本、主件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存档。

6.由市场经营部归档、保存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专营证副本、许可证副本。

7.各柜组、各部室因公事需要借用执照副本时,要向市场经营部出具盖有本部门公章的借条,借条内容包括:事由、前往单位借用人签字,用后要及时送还。

第一条为了统一限量,控制用品规格以及节约经费开支,所有办公用品的购买,都应由办公用品管理员统一负责。

第二条根据办公用品库存量情况以及消耗水平,向办公用品管理室经理报告,确定订购数量。如果办公印刷制品需要调整格式,或者未来某种办公用品的需要量将发生变化,也一并向管理经理提出。

调整印刷制品格式,必须由使用部门以文书形式提出正式申请,经企划部门审核确定大致的规格、纸张质地与数量,然后到专门商店采购,选购价格合适、格式相近的印刷制品。

第三条在办公用品库存不多或者有关部门提出特殊需求的情况下,按照成本最小原则.选择直接去商店购买或者订购的方式。

第四条在各部门申请的办公用品中,如果包含有需要订购的办公用品。则申请部门还必须另填一份订购单,经办公用品管理部门确认后,直接向有关商店订购。

办公用品管理部门,必须依据订购单,填写“订购进度控制卡”,卡中应写明订购日期、订购数量、单价以及向哪个商店订购等等。

第五条按订购单以及订购进度控制卡检查所订购办公用品,以及在预定日期送到与否。

第六条所订购办公用品送到后,按送货单进行验收,核对品种、规格、数量与质量,确保没有问题后,在送货单上加盖印章,表示收到。然后,在订购进度控制卡—上做好登记,写明到货日期、数量等等。

第七条收到办公用品后,对照订货单与订购进度控制卡,开具支付传票,经主管签字盖章,作好登记,转交出纳室负责支付或结算。

第八条办公用品原则上由总公司统一采购、分发给各个部门。如有特殊情。

情况报告书的审核与检查依据。

第九条各部门的申请书必须一式两份,一份用于分发办公用品,另一份用于分发领用用品台账登记。在申请书上要写明所要物品、数量与单价金额。

第十条。

1.接到各部门的申请书(两份)之后,有关人员要进行核对,并在申请受理册上做好登记,写上申请日期、申请部门、用品规格与名称,以及数量,然后再填写一份用品分发传票给发送室。

2.发送室进行核对后,把申请的全部用品备齐,分发给各部门;

3.用品分发后做好登记,写明分发日期、品名与数量等。一份申请书连同用品发出通知书,转交办公用品管理空记账存档;另一份作为用品分发通知,连同分发物品一起返回各部门。

第十一条对决定报废的办公用品,要做好登记,在报废处理册上写清用品名称、价格、数量及报废处现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二条所有入库办公用品,都必须一一填写台账(卡片)。

第十三条必须清楚地掌握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经常整理与清扫,必要时要采取防虫等到保全措施。

第十四条办公用品仓库一年盘点两次(6月与12月)。盘点工作由管理室主任负责。盘点要求做到账物一致,如果不一致,必须查找原因,然后调整台账,使两者一致。

第十五条印刷制品与各种用纸的管理以照盘存的台账为基准,对领用的数量随时进行记录并进行加减,计算出余量。一旦一批消耗品用完,立即写报告递交办公用品管理室主任。

第十六条必须对商场各部门所拥有的办公日用低值易耗品,主要指各种用纸与印刷制品作出调查。调查方式是,每月5日对前一月领用量、使用量以及余量(未用量)作出统计,向上报告。办公用品管理室对报告进行核对,检查各部门所统计的数据是否与仓库的各部门领用台账中的记录相一致。最后把报告分部门进行编辑保存。

第十七条对商场各部门进行监督调查的内容包括:

1,核对用品领用传票与用品台账;

2.核对用品申请书与实际使用情况;

3.核对用品领用台账与实际用品台账。

第十八条。

1.核对收支传票与用品实物台账;

2.核对支付传票与送货单据。

第一条行政管理部负责商场办公用品、办公设备、低值易耗品、通信设备的采购、保管与发放,电脑及附属设备的购置与管理,由信息管理部设专人负责。

第二条商场各部门将所需办公用品提前半个月报至行政管理部,行政管理部根据实际用量和库存情况制定购置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购置。

第三条特需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和通信设备,须经主管总裁批准,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购置,然后记入备品保管账目。

第四条备品发放采取定期发放制度,每月的1日和15日办理,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第五条备品仓库设专人负责。备品入库需根据《入库单》严格检查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单价是否与进货相符,按手续验收入库,登记上账。未办入库手续,财务一律不予报销。

第六条备品保管实行“三清、两齐、三一致”,即材料清、账目清、数量清,摆放整齐、库房整齐,账、卡、物一致,做到日清月结。

第七条做好出库管理。在日清月结的条件下,月末必须对所有单据按部门统计,及时转到财务部结算。

第八条各部门设立耐用办公用品档案卡,由行政管理部定期检查使用情况,如非正常损坏或丢失,由当事人赔偿。

第九条行政管理部负责收回商场调离人员的办公用品和物品。

第十条行政管理部建立商场固定资产总账,对每件物品要进行编号,每年进行一次普查。

第一条本商场为规范办公田品的发放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商场各部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领取、使用办公用品。

第三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管理办公用品。

第四条各部门应于每月28日前将下月所需办公用品计划报办公室。办公室于每月6日前一次性发放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

第五条采购人员须根据计划需要采购,保证供应。

第六条办公用品入库和发放应及时记账,做到账物相符。

第七条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办公用品库房,不得挪用办公用品及其他物资。库房要做到类别清楚、码放整齐。

第一条本商场为加强对办公消耗品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办公消耗品是指文具、纸张、账本及其他印刷物品。

第三条办公消耗品一年的消耗限额为x万元,各部门及有关人员必须节约使用,避免浪费。

第四条办公消耗品的购买与管理,由总务部负责,下设保管员处理领用事务。

第五条总务部必须把握消耗品在正常情况下每月的平均消耗量,以及各种消耗品的市场价格、消耗品的最佳采购日期。在此基础上,确定采购量与采购时间,以最小的采购量满足日常事务运营对消耗品的基本需求。

第六条对于特殊场合所用的特殊办公用品,使用部门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总务部据此进行必要的调查后决定是否准予采购。如果一次采购价格总额超过x万元时,须经该部门主管同意,必要时请示总裁。

第七条在订制各种账票时,如果需要改动原格式或者重新设计新格式,使用部门的主管必须起草正式文件或方案,若有相关部门,则需要一式多份,然后将这些材料送至总务部,并附上委托订制或订购申请单。之后,总务部在其责权范围内。审核新格式、订购数量是否合适,以及新格式的适用性与时效性等等。通过审核后,还必须就是否由本公司自行复制或复印,还是委托外部进行印刷等问题,与申请部门作进一步协商。

第八条向总务部领取办公消耗品时,必须填写申请书,写明申请时间,使用场所(部门名称)以及物品名称与数量。同时,申请者以及其部门主管必须加盖印章或签字。另外,特殊办公消耗品的申请,必须填写用途。

第九条局部使用或特殊用途的账簿传票的订购与领用,统一由总务部调控与管理。使用部门或申请者必须按特殊的程序提出申请。

第十条总务部必须在填写办公消耗品购进登记簿的基础上,对照各申请采购传票,在每月末进行统计,向总经理作出报告。

第一条为使办公文具用品管理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办公文具分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及管理品三种。

2.管理消耗品:签字笔、荧光笔、修正液、电池、直线纸等;

3.管理品:剪刀、美工刀、钉书机、打孔机、钢笔、打码机、姓名章、日期章、日期戳、计算机、印泥等。

第三条文具用品分为个人领用与部门领用两种。个人领用指个人使用保管的用品,如圆珠笔、橡皮擦、直尺等。部门领用指本部门共同使用的用品,如打孔机、钉书机、打码机等。

内部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本单位宗旨,根据单位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董事会工作制度如下:

一、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董事会工作。

二、董事会由员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四、董事会负责监督本单位及领导成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单位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各项活动。

五、董事会负责对本单位重大决定的贯彻执行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六、董事会负责对本单位成员违反本协会纪律、损害本单位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七、董事会负责对本单位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理事会并监督其执行;必要时可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况。

八、定期召开董事会会议,研究和总结单位工作。

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范企业财务行为,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会计法》、《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市政工程的特点及其管理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分公司及以资本为纽带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如实反映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

第四条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种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第五条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形式可根据企业的规模、管理特点而定,大、中型企业应按具体业务事项、有关内容制定各单项的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小型企业可以制定一个总的内部财务管理办法。

第六条企业的其他职能部门要配合财务部门制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并经企业董事会(领导办公会)审议通过,同时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审查后执行。

第七条企业制定的内部财务管理办法要确保贯彻实施,并接受主管财政部门、社会中介机构和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企业应按照国家财政部有关规定,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健全约束机制,保证财务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第九条企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部门,配备持有主管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部门条件的,应当在有关部门中配备会计主管人员。

第十条企业会计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要经集团公司人事、财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企业要制定会计人员的管理制度,包括各类会计人员的岗位设置、业绩考核、业务水平鉴定、调整使用、任免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二条企业要制定原始记录管理和填报制度,包括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各环节的原始记录工作;统一规范各种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及签署、传递、汇集、反馈的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三条企业要制定先进合理的定额管理制度,包括制定定额的依据、方法和程序;劳动定额、物资定额、费用定额、人员定额、工时定额、设备利用率和各项成本开支标准;以及定额的执行、考核办法及定期修订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四条企业要制定计量验收管理制度,包括各种计量手段的配置及其管理、校正、维修等要求;规定各种财产物资购建、领用、运输、转移、销售等各环节的计量验收;已完工程和未完工程的计量计价;以及计量验收的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五条企业要制定财产物资的管理和清查盘点制度,包括财产物资转移、调入、调出、领退、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手续和程序;固定资产台账和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的岗位责任;在用临时设施、周转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责任;以及对各种财产物资、分包工程、已完工程和未完工程定期盘点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六条企业要制定内部结算价格管理制度,包括参照市场价格制订各种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动力、设备、劳务等的内部结算价格;内部结算价格实施范围及审批程序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七条企业要制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包括财务预算的种类、作用、编制方法和程序;预算的审批及调整权限等方面的内容。第十八条企业要制定内部稽核管理制度,包括内部稽核工作的职责分工、内容、要求;审核凭证及复核账表方法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九条企业要制定工程价款结算签证和催收管理制度,包括工程价款的结算条件、手续、时间;填制结算凭证的要求;建立催收工程价款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十条企业要制定财务信息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档案的保管、调用手续、销毁期限;财务信息分类原则以及方法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实行会计电算化的企业,要制定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企业资金管理应当遵循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提高效益的原则,保证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等方面的资金需要,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按照生产经营、固定资产投资、对外投资、非生产性开支等分类按月、季度、年度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第二十四条企业要制定适合本企业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货币资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

第二十五条企业筹集的资本金,按投资主体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等。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在生产经营期间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或者根据《广州市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分享企业利润和分担风险和亏损。

第二十六条企业接受捐赠财产、资产重估确认价值的差额、国家拨入的专款等,按规定转入资本公积。企业的资本公积用于转增资本金时,要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二十七条企业按照规定的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应当用于企业发展。如用于弥补亏损(潜亏)、非生产性开支、转增资本金时,要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二十八条企业短期借款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长期借款的应计利息支出,在购建固定资产期间,计入资产的价值;生产经营期间,计入财务费用。企业按照有关合同规定预提应交给其他单位的费用,包括租金、利息等,如超过合同规定的付款期仍未支付的,不得继续预提,并将预提或多提数在年终进行调整。

第二十九条企业要制定负债的管理制度,包括对负债进行分类、登记、清理和还债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十条企业向银行借款所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房地产买卖、股票和期货等风险性投资。

第三十一条企业要制定债权的管理制度,包括对债权进行分类、登记、清理和催收措施及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十二条企业要制定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临时设施等的摊销管理制度,包括摊销范围、类别、方法、领用、退库、报废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十三条企业应定期清理和核实资产,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不得采取多领、少领存货材料等手段调节企业盈亏。

第三十四条企业要按集团公司制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

第三十五条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符合固定资产改良支出(装修费)条件的,经税务部门批准其支出应作递延费用处理,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三十六条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资产损失,包括盘亏、毁损、报废和应收款等净损失,须经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部门审查、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后,报集团公司和主管财政部门审批。企业在报批资产损失时,应提交详细资料,说明损失原因。

第三十七条企业对外投资(含企业自办的各类经济实体)的项目必须做好可行性研究,经企业董事会审议决定,并报集团公司审批,再报主管财政部门备案(审批)后,才能实施。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资金不足,资不抵债的企业,以及对外投资项目报酬率预计达不到银行存款利率的,不得对外投资。

第三十九条企业对外投资涉及财产转移的,应当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和履行报批手续。

第四十条企业要对被投资企业进行跟踪审计和财务管理,及时做好对外投资项目的效益测算和分析评价工作,定期向领导汇报投资收益情况。

第四十一条企业对外投资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查明原因,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四十二条企业在工程施工、提供劳务、作业、房地产开发、销售产品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第四十三条施工企业必须按照集团公司下发的施工项目管理有关文件进行工程直接成本的核算。

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销售(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根据有关人员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计入当期损益;企业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十五条企业可按实发工资总额的比例14%、2%、1。5%分别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第四十六条企业应按《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计算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要提供能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

第四十七条企业坏账准备金的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0。5%。发生非购销活动的应收债权以及关联方之间的任何往来账款,不得提取坏账准备金。在核销坏账时,应提供司法、公安、法院、工商等部门的证明,经征收机关审核同意,才准予在税前扣除;关联方之间的往来账款不得确认为坏账。

第四十八条企业对外出租固定资产收取的租赁费用,不得低于该固定资产应当计算提取的折旧费用。

第四十九条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应当低于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员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应当低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

第五十条企业的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等。施工企业的建造工程合同收入包括合同中规定的初次收入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第五十一条企业应根据收入的性质,按照收入确认的原则,合理地确认和计量各项收入。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

第五十二条企业的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收益(亏损)以及营业外收支净额等。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按国家税法规定作相应的调整后,依法计缴所得税。

第五十三条按照《广州市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和授权经营企业集团公司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的税后利润收益,扣除经批准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数,扣除按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0%、法定公益金10%后的余额全部上缴集团公司,上缴税后利润收益余额中20%由集团公司上缴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余下80%留存于集团公司,作为国有资本金的投入。

第五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经税务部门批准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等弥补。

第五十五条企业提取的法定公益金主要用于集体福利设施的建设,不得和应付福利费混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消费性支出,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员工发放。如企业按规定以法定公益金用于集体福利设施的,应以实际发生的金额减少法定公益金,同时增加任意盈余公积。

第五十六条企业必须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编制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第五十七条根据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企业每月必须编制项目工程成本分析表、应收(预收)工程款分析表、会计报表补充资料表、合并报表补充资料表等内部会计报表。

第五十八条企业必须在每月15日(分公司在每月10日)前交上月会计报表给集团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在下年1月25日(分公司在1月20日)前交给集团公司。

第五十九条企业效绩评价指标包括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总资产周转率(次)、流动资产周转率(次)、资产负债率、已获利息倍数、销售(营业)增长率、资本积累率、资本保值增值率、主营业务利润率、盈余现金保障倍数、成本费用利润率、存货周转率(次)、应收账款周转率(次)、不良资产比率、现金流动负债比率、速动比率等。

第六十条企业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第六十一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规相抵触,应以国家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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